物業租賃合同匯總七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租賃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租賃合同 篇1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市 位置(以下簡稱該房屋);目前甲方已經取得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 )、規劃證(證書編號: )。房屋主體建筑結構為框架結構;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房屋用途為商業用途(土地證和房產證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或合法轉租人)與乙方建立房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保證該房屋未設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擔保和債務糾紛。
1.2該房屋實測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一 層;(該房屋的土地宗地紅線圖和房屋平面圖/租用院落的平面圖如本合同附件)。根據乙方要求,由乙方在二樓加建閣層,閣層實際建筑面積待加建后確定。
1.3 如果因房屋用途原因或未辦理產權證導致乙方無法辦理酒店經營等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的,甲方承諾負責辦理該房屋用途變更手續或盡快辦理產權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此延誤的租期免費順延,給乙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1. 4該房屋的公用或租用位置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電煤等現有配套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1. 5 乙方租賃該房屋合法經營使用。
二、交房和租賃期限
2.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 年 月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免租期3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將全部租賃房屋交給乙方,并由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體結構安全或市政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的均不視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確認書不作為完全交房依據;交房日自完全交房開始計算)。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調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賃期間也相應調整。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產權問題、房屋抵押、擔保或債務糾紛應承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2.3乙方可根據需要自行安排裝修改造事宜;自交房日開始,房屋內的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2.4租賃期限屆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甲方對外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3.1甲、乙雙方約定,自 年_ _月_ _日起,第一年租金為 萬元,扣除免租期,實際須交租金為 萬元(大寫:)。第二、第三年租金不變;以后租期內房租每兩年遞增 %,第四、第五年年租金為 萬元;第六、第七年年租金為 萬元、第八、第九年年租金為 萬元,第十年租金為 萬元。
3.2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以任何理由調整租金;
3.3乙方有第一續租權,合同期滿后如不續租可拆除設施自行處理,不可拆除設施予以保留。無償歸甲方所有。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須恢復原狀的,乙方應予配合。
3.4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于交房后10日內付清。以后租金按每半年一交,于每年1月5日前、7月5日前付清。
四、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
4.1 公用配套設施:
4.1.1水:甲方為乙方提供自來水進水管接口到租賃物內乙方指定位置,進水管管徑DN100;甲方滿足乙方每月 噸用水額度;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用水性質為商業用途,并給乙方安裝獨立的水表進行計量(如是總表分戶的,相關損耗按用水量分攤)。如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后30天內完成并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4.1.2 電:甲方保證乙方經營用電,安裝獨立電表計量、商業用電性質的三相電給乙方獨立使用;
4.1.3 排污:甲方為乙方提供4#化糞池且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網、以及在有效期限內的排污證或相關文件。如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后30天內完成并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以上水、電、氣等公用配套設施如果超過上述約定容量標準還不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自行增容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應積極配合。
4.14 甲方負責協調與其房屋固定后院停車場的相關問題
4.2 其他相關約定
4.2.1 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須滿足消防安全要求,并為乙方提供一次消防:
(1)原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如驗收意見書中需整改的部分意見,由甲方負責整改,并承擔相關的費用);
(2)兩路消防供水(管徑DN100),或滿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于2個消防疏散通道,且滿足消防要求;
(4)與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間距滿足消防要求;
(5)如乙方租用房屋為建筑物部分或局部,甲方保證乙方的消防系統是獨立控制的;如必須與原消防系統相結合的,甲方必須提供滿足消防規范要求的技術接口及消防水池/箱。
(6)如果現狀與前述5條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后30天內完成并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7)如果因為甲方沒有滿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此外,乙方可根據消防要求另行安裝消防設備,設置消防通道;如需并入甲方原消防系統的,甲方必須同意并入,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4.2.2 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裝空調(可使用分體式空調,可在外墻懸掛空調室外機)。
4.2.3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身需要自行安裝及維護水泵、水箱、水池、鍋爐等設施設備。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放置上述設施設備的具體位置如下:
(1)鍋爐安放位置:
(2)生活冷熱水箱安放位置:
(3)水泵房位置:
(4)水池位置:
4.2.4甲方租賃給乙方范圍內的場地院落供乙方免費使用。對租賃期間所發生的車輛被盜搶、損毀等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責停車場的管理。
4.2.5乙方租賃房屋及場地院落范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房產證中注明及未注明的所有建筑)由乙方免費使用,根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場地院落或建筑物內外搭建輔助用房,無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費用。
4.2.6 乙方租賃區域建筑物和場地院落所有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可自行決定在乙方大堂門口位置、弄堂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樓頂任意位置、乙方租賃房屋外墻區域任意位置發布廣告,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乙方供他人使用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收取相關費用。
4.2.7 乙方裝修施工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消防管、給水管、上層排水通過下層排出、外立面窗等問題,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予以解決。如甲方不能提供上層作為管道排氣通風用的情況下,甲方承諾協調相關單位允許乙方將上述管道排至相應的管井內,或允許乙方在外墻開通風口及排氣管道出至外墻。
4.2.8 在乙方酒店裝修和經營期間,涉及與周邊居民或租戶或相關單位矛盾的,甲方應盡力協助乙方協調周邊關系,協助乙方工作順利進行。
4.2.9承租期間,又由于房屋管理不善設備老化,或以其他任何原因發生的火災和意外損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由于火災和意外損失引發發的第三方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4.3 與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有關的費用承擔:
4.3.1 租賃期間,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通訊、物業管理費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
4.3.2 在乙方租用房屋范圍內且由乙方獨立使用之設備設施的維護及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另有特別約定除外)。
4.3.3房屋租賃期間與房產及土地有關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租稅費、房屋及土地增值稅,房屋安全年度檢驗費等)和房屋保險費等由甲方負責。
4.3.4第4.3.1條、第4.3.2條及第4.1條和第4.2條內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除此之外發生的與第4條內容相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設施如水、電、氣的維護費、改造費和增容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與水、電、氣(煤氣或天然氣)、排污等市政配套設施相關的歷史欠費,甲方應于交房前跟相關部門結清;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也有權直接從需支付的房租等費用中扣除。
4.4 在合同中約定由甲方協調相關單位或由甲方辦理的項目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從而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同意相應延長免租期。
4.5 甲方負責協調其他業主關于樓梯間的改造及樓梯門口招牌的制作位置的相關問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有自然損壞或正常使用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柒日內進行維修并于貳拾日內修復。逾期不維修不修復,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從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出租房屋。因乙方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處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隱患或者經房屋鑒定專業機構鑒定不能滿足乙方改造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據自身使用要求對租用房屋進行加固和改造,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該房屋定期進行檢查、養護時,應提前叁拾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對乙方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
5.4甲方為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筑裝飾的設計和裝飾工作順利進行,同意根據乙方要求提供與乙方工程相關的建筑物圖紙和相關資料文件,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文件導致乙方工期延誤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順延,如果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同意賠償。
5.5乙方辦理消防、環保、工商等相關營業手續時,甲方應積極給予配合并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后的 10 個工作日內返還該房屋。
6.2 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其間乙方所做的裝修無需復原,返還時,應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修所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置權。
七、轉租、抵押和轉讓
7.1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部分房屋或場地院落;同意乙方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乙方的關聯方(指與乙方有直接或間接股權關系的公司);如乙方要求變更承租主體為該關聯方的,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方的相關租賃手續。但乙方對合同的正常履行負有監督責任,并對租金的給付負有連帶擔保責任。
7.2 如果乙方在租用房屋所在地已經有或將要設立下屬子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體應當根據乙方要求變更為該下屬子公司,甲方開具發票及收取租金都以該子公司為準。
7.3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合同內容且繼續履行,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7.4 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處置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該房屋發生轉讓、所有權關系變更,甲方保證本合同仍然有效并繼續履行。
八、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1.1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被政府主管部門及權威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乙方認為無法繼續經營的。
8.1.2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但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裝修殘值(含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費用,裝修、用品購置、設備和配套設施等費用攤銷年限按8年計算)及乙方的經營損失(按前一年審計報表所列的所得稅前經營利潤計算,若前一年經營虧損則按0計算)。
8.2.1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依法被政府提前征收或收回的;
8.2.2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2.3 出現上述兩情況時,乙方放棄承租人相應的被拆遷、被安置權益,相關權益歸甲方所有。
8.3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月租金的貳倍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8.3.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 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產權瑕疵等情況,乙方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8.3.3 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主體結構安全隱患或缺陷,影響乙方使用的;
8.3.4 乙方遲延支付租金,乙方自第二次收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超過90天仍未付款的。
8.4 乙方有權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8.5 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的上述情況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下若一方必須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的,違約方應按提前收回或退還天數租金的貳倍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如不足彌補給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還應予以賠償。甲、乙雙方需就違約事宜中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另行簽訂終止協議并實際履行。該終止協議實際履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并執行。
九、違約責任
9.1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等情況的,在乙方進行裝修改造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在乙方進行裝修改造之后,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包括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等所有費用)和相當于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
9.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每逾期一天應當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金(乙方有權從日后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權按照8.3條約定解除合同。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9.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交接房屋或者履行合同承諾的,經乙方書面通知30天內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房屋租金。如果給乙方造成費用或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從房屋租金中扣抵。情況嚴重的,乙方可以依據8.3.2條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9.5 乙方須確保租賃房屋用于合法經營。如出現違法經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情節嚴重的,甲方無條件收回租賃房屋。
十、財產保險
10.1 乙方負責辦理自行裝修及添置的設施設備用品等財產保險并承擔費用;甲方負責辦理房屋物業及公用設施、設備的保險并承擔費用。
10.2 保險事故發生后,甲乙雙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險公司索賠,雙方互相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如事故系一方過錯導致的,則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爭議或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履行。
11.2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生效后的30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并承擔相關費用;本合同經備案登記后,凡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部門辦理終止備案登記手續。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4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確認無誤,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5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住址郵編: 住址郵編:
日期地點: 日期地點:
物業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租賃協議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賃范圍
第一條:租賃單元
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于海南省三亞市 (以下簡稱大廈) 層號 單元(以下簡稱該單元);該單元僅限于用作辦公/商鋪用。
第二條:租賃面積
該單元的租用面積(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租賃期內,雙方同意不對該單元的面積及租金作調整。
該單元的平面圖(附件一)只作方便鑒別之用。
第三條:交付使用狀況
1、甲方將為乙方承租的該單元提供與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門、冷暖空調設備、消防設施、吊頂材料(礦棉板、龍骨、無光源的燈盤)及網絡地板(及/或地毯)。乙方聲明其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現場查看過該單元,對該單元及其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充分了解并表示滿意。
2、乙方有權與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區域,包括電梯、公共走廊,洗手間、大廳及其他公用設施。
第二章 租期
第四條:租賃期
本合同承租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 年。
第五條: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乙方適用以下第 項)
1、裝修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裝修期僅限于乙方用作裝修;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2、免租期共個月,在租期內,乙方享受每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 第一年的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第二年的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第三年的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第四年的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第五年的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免租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條:交接手續及時間
1、甲方應于年月日(下稱“交付日”)前將該單元交付乙方;
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單元且經雙方簽署交付憑證,即視為甲方已履行將該單元合格地交付給乙方的義務。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該單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裝修期)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2、乙方應于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辦公室辦理該單元的交接手續并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若乙方未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辦理該單元的交付手續,則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實際辦理交付手續之日止之天數將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中扣減,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條:租金
該單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元,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拾元 角整)。
第八條:租金支付日期及延遲利息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于每月 日(如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首期租金的支付
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租金應在本合同簽署后五日內支付。
第四章: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托的物業公司規定的標準、方式交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包括電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請詳見物業公司制定并不時根據國家及北京有關部門的規定而修改的各項收費標準);并保證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 手冊。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
1、物業公司現行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標準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乙方每月應向物業公司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 元。
2、物業公司有權依據實際開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業管理費預算時確定下一年度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及其他收費標準,以保證大廈的管理素質;其評定的金額是最終的和決定性的,唯該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次調整的幅度須與大廈其他的租戶所付的增減幅度相同,且物業公司應在調整前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費支付日期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于每月日(如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
第十三條:首期物業管理費支付
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應在本合同簽署后五日內支付。
第十四條:其他費用的支付
1、乙方應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及收費標準交納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其他有關費用,包括電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詳見于手冊的規定),以及由于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 手冊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所引起的有關費用、損失或賠償;乙方應在收到上述付費通知后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費用。
2、物業公司應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該單元的獨立記錄表所示的記錄向乙方發出收費通知。
物業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人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_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如果出租人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損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_單位備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 房地產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承租人: (下稱"乙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鑒于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與 年 月 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 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 區 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該物業之平面圖簡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 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 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于 。
第二章 租賃期限
第五條 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下稱"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 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 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與起租日前 天,即于 年 月 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續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乙方收取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該物業。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并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該物業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 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符合安全標準,并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諾同意與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設置抵押。
第四章 租緊急其它費用
第八條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交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交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由合稱為"其它費用")標準為每建筑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權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于 年 月 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交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于3月的物業管理費按金及水、電、燃氣按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乙方將于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后 天內繳付有關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并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廢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之銀行賬號之服務業之租金及其它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 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基于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為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 以租代售之條件
(1) 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格)為每建筑平方米 幣 元,并以該價格作為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物業簽署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該房屋價款總計為 幣 元。
(2) 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約支付作為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由于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防御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為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3) 該契約文本
甲、乙雙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條 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做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知后或于是1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后,甲乙雙方于 日內,按本合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后,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 該物業之修繕與室裝修
第十四條 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于該物業起 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物業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 房地產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傳 真:
承租人:(下稱"乙方")
住 所:郵政編碼:
電 話:傳 真:
鑒于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與 年 月 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 區 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該物業之平面圖簡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于。
第二章租賃期限
第五條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下稱"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與起租日前 天,即于 年 月 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續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乙方收取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該物業。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并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該物業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 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符合安全標準,并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諾同意與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設置抵押。
第四章租緊急其它費用
第八條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交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交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由合稱為"其它費用")標準為每建筑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權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于 年 月 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交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于3月的物業管理費按金及水、電、燃氣按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XX市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乙方將于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后 天內繳付有關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并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廢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租金及其它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之銀行賬號之服務業之租金及其它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基于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為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以租代售之條件
(1) 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格)為每建筑平方米 幣 元,并以該價格作為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物業簽署之《XX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該房屋價款總計為 幣 元。
(2) 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約支付作為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由于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防御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為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為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3) 該契約文本
甲、乙雙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XX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條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做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知后或于是1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后,甲乙雙方于 日內,按本合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后,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該物業之修繕與室裝
修
第十四條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于該物業起 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五條該物業之室內裝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物業后,乙方有權對該物進行室內裝修。本合同依約終止時,乙方應及時將該物業交甲方。乙方應于交還該物業時,將其恢復原狀或按甲方要對裝修予以保留。乙方對該物業之裝修費用,甲方不予退還或任何補償。
第七章雙方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責任
(一) 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物業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物業。
(二) 甲方負責該物業之保修,負責對該物業及其設備、設施和附著物等進行日常維修,以保證該物業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甲方保證該物業公用部分的清潔衛生及24小時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選擇履行契約時,甲方應該規定履行該物業賣方之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責任
(一) 按本合同規定,按期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二) 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租賃期間功將來購房后,不得隨意更改該物業的結構、外觀、設備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內搭設任何建筑物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三) 乙方應當遵守該物業之《物業管理公約》。
(四) 對于甲方對該物業進行之日常維修,乙方得給予甲方進出該物業之方便,并給予適當協助。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雙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
(二)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張
本合同雙方在向對方提供有關主管部門出之證明文件后,方可作為主張本合同免責的事由。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之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發行期間,若發生與甲方有關或與該物業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規定的該物業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期間自該物業應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實際交付日止,以該期間甲方應收之租金金額的日萬分之 進行計算。逾期超過 天,甲方未交付該物業,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費用,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實際付款日起至甲方將全部款項實際退還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乙方之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應當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乙方除向甲方繼續支付自乙方應付上述違約金外,并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應付款項日起至乙方將全部款項實際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租金押金作為乙方履約的保證。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單方中止合同,該押金不予退回;如至 年 月,履約正常,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則該押金充抵租金。
(二) 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十章附則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稅費
本合同所發生之稅費,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按政府規定繳納。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與法律適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條款或者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六條通知與送達
(一)所有通知可用電傳、傳真可掛號郵件發出。各方相互發出的通知及書信須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發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時候更改其通訊地址時,可用電傳、傳真或郵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
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重要通知或書信時,應該使用信件掛號寄出加以確認(但未能發出此種確認不得使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通知或發信失效)。
(四)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時間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但如果當日并非一營業日,則下一營業日開始營業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以及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電傳機自動顯示發收人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如用信件發出,在人手交遞時或在出寄后14天,須被視為收到時間。
第二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八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二份,由見證律師事務所及有關機關備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物業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物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用途:該物業只供________使用。
3.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4.租賃期限: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年。
5.租金: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
6.押金:共_____個月租金,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費方式:每_____個月支付一次。
8.:每月管理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免租期:_____天,由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特別條約:
1.正式簽署后,__________方即時付給中介方__________%的房屋月租金作為中介費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確定以上租賃條款后,三方簽訂意向書,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各執一份。并同時向業主繳付租賃訂金____________元。并約定在簽署此意向書__________天內簽署正式租賃合同。租賃訂金將在簽署正式合同并收到押金和租金后退還于承租方(或將訂金抵充押金及租金)。在簽署意向書期間,如承租方違約則沒收訂金,如出租方違約則加倍返還訂金。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注:乙方實為隨后即將注冊設立的以劉鍵為法定代表人的法人企業,自企業成立之日起,劉鍵權利義務即由企業享有和承擔。) 甲、乙雙方就甲方享有物業所有權或支配權(相關權益證明附后)的美華大廈第十六層物業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公平合理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一、標的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地址:
2、物業面積:
㈠、建筑面積:
㈡、實際可使用面積:
3、物業結構:
4、物業規劃用途:
二、物業承租范圍
物業承租:
三、租金數額及支付方式
1、第十六層租金為每年人民幣52萬元,除第一年度外此后每一年度租金于該年度開始之日前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鑒于本協議期限內上述標的物業市場行情變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由乙方按每四年10萬元補償甲方;
3、在本協議生效之次日,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付清62萬元(即標的物業第十六層第一年租金52萬元及前款約定的第一個四年10萬元補償金);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給予乙方4個月的免費裝修期(即第一年度為16個月,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9日止,第二年度自第一年度屆滿之次日起計算滿12個月;以下年度以此類推。);
4、乙方以匯款方式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指定收取租金的銀行賬戶賬號(即姓名: ,開戶行: ,賬號/賬戶: 。);
5、甲方應在收取乙方租金后3日內向乙方依法出具相應收條;
6、乙方承租使用標的物業期間依法應由乙方負責的水、電、氣等費用由乙方承擔,按照該物業所在大廈統一規定由乙方及時、足額繳納;
7、本租賃活動發生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房產使用稅、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全部由乙方在合同租金外另行承擔與繳納;
8、在租賃期間,因標的物業租賃而產生的法律及本協未約定的其他費用,則由雙方另行協商承擔。
四、標的物業承租用途
1、第十六層: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依法用于餐飲、茶坊、休閑、辦公等相應范圍經營之用;
2、如乙方將上述物業用于別的用途,則除依法辦理相關許可外,應提前60日征得甲方書面同意。除在礙物業所在大廈整體使用或影響物業相鄰方合法權益外,甲方應予同意。
五、標的物業承租期限
1、上述美華大廈第十六層承租期限為八年,自20xx年9月9日—20xx年9月9日。自本協議約定的起算之日計算(因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承諾給予乙方四個月裝修期限且該期限不予計算租金,故自本協議生效后第五個月開始之日正式計算本協議承租期限);
2、本協議期限屆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則應在本協議期限滿60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物業租賃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上述物業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在本協議期限內,如乙方需轉租標的物業的,應提前60日書面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乙方可轉租標的物業。
六、標的物業修繕與使用
1、在本協議期限內,乙方因屋面滲水向甲方提出標的物業修繕書面請求后,如甲方同意的,甲方應在合理期限內修繕完畢。特殊情況修繕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物業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標的物業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在三日內修繕完畢,特殊情況修繕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如改變標的物業內部結構、裝修等而對標的物業安全可
能造成負面影響的,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施工;
4、經甲方確認應該由甲方維修,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乙方提供證據)而乙方自行組織維修的,則甲方應在維修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維修費用(經審計確認或雙方認可)或相應沖抵乙方的租金費用。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標的物業的相關情況,并保證自己對標的物業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和支配權,同時該標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擔保、查封等物業權益受到限制或禁止的法律障礙和情形;
2、甲方應保證標的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質量合格,設計合理,不存在任何可能對人身或財產造成危害和其他不利影響的安全隱患和環保瑕疵等情形;
3、甲方應協調物管等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保證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依法能夠正常使用該物業,承租權不受限制或禁止;
4、甲方應協助乙方與物管等相關部門、單位,根據乙方經營需要,對相關物業區域及設施設備等進行必要的改造和更新、美化、優化,由此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在本協議期限內,標的物業于本協議生效前存在或潛在的債權債務或住何法律責任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全權處理和承擔。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止,此期間標的物業因乙方承租而新產生的債權債務或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權處理和承擔;
6、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出賣、轉讓其標的物業,或將其抵償債務,或設置抵押、擔保等限制或影響標的物業權益的,應提前60日書面告之乙方,以便乙方依法行使優先購買權或其他權利;
7、在本協議期限內,標的物業不管因任何原因而物權所有者發生變化,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理,依法均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及乙方的承租權益;
8、在租賃期間,標的物業危及乙方人員及其客戶人身、財產、安全,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9、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協議約定應履行的其他義務,甲方也應全面、正確履行;
八、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接物業所在大廈統一規定及時一足額繳納水、電、氣等約定費用;
2、乙方所承租的物業屋面、墻面區分所有權益(使用權)由乙方享有,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有權自用或出租、出借給他人依法使用;
3、乙方根據經營需要而制作招牌、彩燈等廣告設施的,由乙方依法申報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應給予乙方支持和配合;
6、本協議期限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對標的物的日常使用;
5、乙方應依法經營,按照規定和約定,使用和經營所承租的物業,不得利用標的物業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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