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4-04-10 08:44:54 文圣 會議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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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精選10篇)

  工作方案是對將要開展的項目做不同角度的分析設計。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就要為領導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點突出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精選10篇)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1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據《安徽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教育廳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為確保我校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資產清查的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學校的基本情況、財務情況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學校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二)實現兩個結合。逐步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編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三)促進資產管理。增強資產管理意識,推動資產的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強人事、財務、資產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國有資產的動態管理。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學校資產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應在全面總結、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學校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

  二、資產清查的.范圍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我校屬于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省屬高校,列入此次清查范圍。學校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圍,但興辦單位須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相關數據。

  第一附屬醫院資產清查,按財務隸屬關系,由一附院按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組織實施,并將資產清查結果報送省衛生廳,報學校備案。

  三、資產清查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學校專門配備了資產清查組織和機構,成立以校領導為正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6個清查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全校資產清查工作。

  四、資產清查的內容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學校此次資產清查工作內容包括:

  1、單位基本情況清理;

  2、賬務清理;

  3、財產清查;

  4、資產管理制度清理。

  五、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根據財政部及省財政廳有關規定,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20xx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六、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步驟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xx年3月20日—4月5日)

  1、建立健全學校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成立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擬訂學校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并上報省教育廳備案;

  2、參加省教育廳召開的省屬高校資產清查工作布置會議及業務和軟件培訓;

  3、召開學校資產清查工作會議,布置資產清查工作;

  4、在校園網財務處網頁設立學校資產清查工作專欄,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工作指導,及時通報工作進展。

  (二)實施階段(20xx年4月6日—4月26日)

  1、在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領導小組下設的各資產清查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資產清查工作,開展自查。

  2、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財清事綜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計算機自動生成)及《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財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過手工錄入)的填報規定和要求,根據資產清查工作內容和學校部門管理職責,具體分工落實如下:

  (1)單位基本情況(含戶數、編制和人員狀況等)的清理清查及報表填報由人事處、財務處、設備處、教務處、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2)賬務(含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及各項資金往來等)清理清查及報表填報由財務處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3)財產(含房屋構筑物、土地使用、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情況、設備及圖書等事項)清理清查分別由總務處、后勤總公司、財務處(國資辦)、設備處、圖書館等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4)南校區、二附院負責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報由財務處(國資辦)匯總。

  3、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由財務處(國資辦)負責撰寫。

  4、清查工作結果報告由領導小組審定。

  (三)上報階段(20xx年5月20日前)

  在接受省教育廳對省屬院校上報數據和材料組織復查和審核后,按規定向省教育廳報送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內容包括:工作報告,數據報表,相關證明材料及上報數據。

  (四)賬務處理階段(20xx年6月30日前)

  根據省財政廳資產核實批復文件,財務處進行賬務處理,設備處與財務處(國資辦)辦理相關資產管理手續。

  七、工作要求

  此次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難度相當大,要求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的原則進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真抓實干,務求實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部門、各單位和直屬附屬醫院要高度重視資產清查工作,服從學校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并按照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認真做好資產清查動員、培訓及文件學習工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做到人員落實到位,工作落實到位,責任落實到位,要建立工作聯系和工作報告制度,確保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認真實施,加強督導

  要本著對學校和事業高度負責態度,認真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切實摸清“家底”,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結果真實、可靠。資產清查清理、情況核實、數據錄入工作量極大,工作中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各工作組要通力協助,積極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諉和妨礙資產清查工作。通過清查,堵塞管理漏洞,進一步完善制度,提高辦學管理水平。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積極整改

  對資產清查中反映出的問題應當及時總結,分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規章制度,加強管理,鞏固資產清查成果,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四)嚴肅紀律

  此次全國范圍資產清查工作,工作任務繁重,時間緊迫,工作要求高,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各工作組一定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按照資產清查的規定和要求,認真落實清查工作,真實反映清查結果,不得有意瞞報,弄虛作假,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學校將按照《會計法》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2

  為全面規范和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學校決定組織開展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為確保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制定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意義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據國家財政部、河南省政府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國有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是全面規范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必要舉措,對進一步提高國有資產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工作目標

  1.澄清家底。對學校固定資產情況進行全面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狀況,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堅實基礎。

  2.規范管理。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及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3.完善制度。針對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查找問題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見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使國有資產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國有資產管理處。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

  各院(部)和校直各單位要成立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組。

  四、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本次固定資產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為清查基準日。

  固定資產清查的范圍是應列入及已列入學校管理的資產。道路、管網、樹木等不在此次清查范圍。

  五、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實施,按照“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實施”的原則。

  (一)準備階段。考察兄弟院校、購買管理軟件、制定實施方案。

  (二)動員階段。20xx年5月2日--5月5日,召開動員大會,動員布置全校資產清查工作。

  (三)自查階段。20xx年5月6日--5月25日,各部門、各單位自查。各部門、各單位從校園網下載清查表格,按照要求清查本部門、單位資產并如實填寫各種表格。在清查工作中,要做到以賬查物、以物對賬。各學院(部)公費購置的圖書,由學院(部)統計后報圖書館統一匯總。各部門將固定資產清查的結果進行認真審核匯總,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國有資產辦公室(同時上報電子文檔)。

  (四)核查階段。20xx年5月26日--6月30日。

  學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組,根據學校財務處報賬發票和總務處及實驗室建設與實驗設備管理處登記的單據對各部門上報的統計結果進行逐一清查核對。

  (五)整改總結階段:20xx年9月--10月。

  匯總各種數據并輸入計算機,對學校國有資產實行網絡信息化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寫出清查報告,在全校處級干部會議上進行通報。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有關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固定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

  2.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做好動員,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3.嚴肅紀律。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于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相關法紀政紀處理。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3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xx年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南平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印發20xx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為全面規范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組織開展好我局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開展,按時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開展,全面摸清家底,對我局和下屬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我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組織機構

  各鄉鎮國土資源所、機關各股室及單位負責人為資產清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我局成立“南平市國土資源局延平分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和協調我局及下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資產清查的協調和指導等有關工作。

  三、工作內容

  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內容主要是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財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其中:

  (一)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部門,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更新有關數據后,按要求上報。

  (二)各鄉鎮國土資源所、機關各股室的資產清查結果按規定提交局匯總后報送市財政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我局將視情況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其中:對存在盤盈、盤虧和資金損失掛賬的單位必須納入專項審計范圍。

  (四)經過清查后的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帳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五)各部門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六)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單位應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xx〕1號)、省財政廳和市財政局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做好資產清查結果核實認定工作。

  四、工作時間安排

  本次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時間點。

  (一)準備階段(20xx年3月)

  1.成立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市直部門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召開資產清查工作布置會,對各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具體布置和業務指導。

  (二)實施階段(20xx年4-6月)

  1.4月底前各單位完成資產自查工作。

  2.5月31日前各單位將清查結果上報局審核。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單位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單位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等。根據需要安排專項審計或復核的單位,清查結果要附上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

  3.6月10日前局將各單位資產清查結果審核匯總后報送市財政局對口聯系業務科室,由市財政局對口聯系業務科室審核后報市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階段(20xx年7-10月)

  總結我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分析資產清查結果,研究資產管理問題,提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有關資產管理制度,不斷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分工,將責任落實到人,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清查結果和管理情況及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和復核,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4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現就做好我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及要求

  1、工作目標:全面摸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三資”的存量、結構、分布和運用效益等情況,明晰資產權屬,設立“三資”管理綜合信息平臺,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數清晰、權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體制和監管長效機制,壯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2、工作要求:本著“統一部署、穩步推進、嚴謹細致、注重實效”的原則,全面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做到“四統一”:統一工作時間,統一“三資”管理軟件。統一“三資”管理制度,統一清產核資報表。

  二、對象、范圍及內容

  我處行政區域內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核算的村民小組;由村民員會、居民員會代行村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村、居、村民小組。屬于上述對象所有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長期投資、短期投資、材料物資、應收款項等資產;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耕地、林地、園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資源。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

  1、建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辦事處成立由辦事處張海昌主任為組長的專門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組織專門工作班子具體抓。村(組)成立由村黨組織、村會、村務監督員會(村理財小組)成員、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和村會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等人員組成的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具體負責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2、加強輿論宣傳。組織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清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的宣傳,使廣農民群眾充分了解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開展,為清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二)清查階段。時間從20xx年3月26開始到6月20日結束。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三資”清理核實的基準日是20xx年12月31日。

  1、搞好宣傳發動及業務培訓。辦事處、村居要深入宣傳發動,召開動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重點培訓辦事處有關工作人員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成員,明確清產核資工作及“三資”監督管理工作要求、有關政策規定和統計口徑等。

  2、賬務清理。按照有關會計制度核算要求,確保各項收支業務、資產、負債完整準確入賬,保證賬賬相符、賬證相符,編制清產核資基準日的各類會計報表及明細表。

  3、“三資”清查。對各項資金、資產、資源及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填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登記表》。逐項清理所有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賬款、對外投資、存貨、固定資產和賬外資產、資源,做好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清理。同時梳理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協議、合同,整理債權債務發生的有關書面證明資料。在清查盤點過程中,要充分依靠各村組干部和群眾,重點對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要以賬面數為基礎,先賬內后賬外、賬內賬外相結合,逐筆逐項盤點;對資源性資產,以村保存的歷史資料為基礎,采取實地查看與重新測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盤點。對清查中遇到的問題,要按照尊重歷史與決策的原則,集體研究處理。對有物有賬的固定資產,按原值登記;對有物無賬的固定資產或價值不清的其他資產,由村集體討論確定評估價值,也可聘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認價值;對報廢、有賬無物的不實資產,由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擬定處理意見,經公示群眾無異議后,列為報廢和盤虧資產;對權屬不清、存在爭議的資產、資源,由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擬定處理意見,經公示群眾認可的權屬暫時予以登記,同時上報鄉鎮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處理,待權屬明了后,再作調整。

  4、核實。核實工作由村務監督員會具體負責,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應積極予以配合。重點核實“三資”數額、權屬、臺賬與實物、處與管理等情況,做到數額無誤、產權明確、現狀清楚。

  5、公開公示。經村務監督員會核實并予以確認后,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應及時將資產核實的初步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中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應的影像資料。公示期間,村組安排有關人員受理群。

  4、眾咨詢和映,并認真做好記錄和解釋工作。公示期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三資”清查結果有異議的,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要認真組織復查復核,直至群眾認可,不認可的不予確認。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要設立監督電話,并予以公布,接受群眾舉報和咨詢。

  6、結果確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問題已解決的,按照有關規定,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集體“三資”清理結果進行確認。經確認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要進行拍照,購憑證要進行拍照或掃描;承包合同要進行拍照或掃描,形成的影像資料要妥善保存,并報鄉鎮辦事處備案。

  7、匯總報批。辦事處對各村(組)報送的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查并確認無誤后,將各村(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登記表》錄入《山東省農村集體清產核資統計系統》,并編寫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報告,上報區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區清產核資領導小組對鄉鎮辦事處上報的各村(組)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核批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匯總表逐級匯總后,于7月31日前上報區農業局。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5

  根據市處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決定在全處范圍內開展資產清查工作。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和按期保質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1.全面摸清家底。對全處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資產情況,為加強我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2.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數據,在此基礎上,建立全處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

  3.實現三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與資產經營相結合的運行機制。

  4.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單位、各部門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重點工作范圍

  1.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準日統一為12月31日。

  2.本次資產清查的重點范圍是:市處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各縣(市)公路站。

  三、工作任務

  1.對全系統設備、車輛、儀器、房屋、土地、路樹、辦公用品、家具等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

  2、清查過程中要按照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的原則,重點做好資產利用狀況、閑置情況、資產收益情況的清查,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及壞賬等損失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并做出處理,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3、針對資產清查工作中暴露出來的資產方面的問題,依據市處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4、土地使用證、產權證、林權證上繳市處統一管理,若無有督促申辦。

  四、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以下組織機構:

  1.成立“佳木斯市公路管理處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處的資產清查工作,擬定資產清查的相關辦法和表格,研究處理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資產清查數據進行匯總、審核,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確認和核實等。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下設“佳木斯市公路管理處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辦公室設在國有資產管理科,宋士忠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

  3.清查組。牽頭科室:國資科。成員為:財務科、計統科、審計科、路政管理科、路政綜合科、渡口管理科、養護科、行政辦、科教科。負責對系統內的所有實物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等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提出處理建議。

  五、工作進度安排

  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資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時間進度如下:

  (一)準備階段(10月8日---10月31日)

  1.成立領導小組和下設辦事機構。

  2.研究部署全處的資產清查工作,擬定工作方案,印發通知。

  3.對全處參與資產清查的人員進行培訓。

  4、制訂相關表格。

  (二)實施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1.11月1日---11月30日,各單位(部門)根據“領導小組”要求開展自查,成立組織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并于12月1日前報送自查資料(包括表格及情況說明)至市處國資科;

  2.12月1日---12月20日,組織有關人員針對各單位報送的.自查資料進行審核并深入實地進行檢查、復核。

  3.12月21日---12月23日,清查組審核,匯總,并向“領導小組”匯報階段工作和有關問題處理建議。

  4.12月24日---12月26日,清查組向“領導小組”匯報清查結果,并進一步完善清查資料;“領導小組”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確認和核實,對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5.12月27日---12月31日,根據“領導小組”處理意見,處理遺留問題,資料存檔。

  (三)總結階段

  1.對全處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

  2.處里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制度,各單位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實施辦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責任到人。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本次清查工作,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嚴肅紀律。被抽調人員必須按時到達崗位,并處理好與本職工作的關系,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

  (三)、對全處資產清查工作及時予以通報,并組織監督檢查。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6

  為全面規范和加強我區國有資產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現對全區國有企業資產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清查。為保證清查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摸清家底。對全區各國有企業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狀況,為全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打下堅實基礎。

  (二)規范管理。完善國有資產管理機制,實現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的有機統一,實行國有企業資產的動態監管。

  (三)完善制度。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查找問題原因,理清監管思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確保國有資產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工作范圍

  區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及其所屬各類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有關部門管理的'企業均包括在清查范圍內。

  三、工作內容

  本次清查工作以各企業主管部門為責任主體,各企業在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按標準按時限高質量完成清查工作。

  (一)戶數清查。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對企業的戶數、分布、級次、股權結構、經營狀況、資產狀況進行全面梳理和統計。

  (二)賬務清理。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以20xx年3月5日為基準日,對企業及下屬企業的各類賬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以及企業內部資金往來和借款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三)資產清查。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核對和查實。重點做好各類應收及預付賬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各項對外投資、賬外資產的清查和登記,以及企業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核對。

  (四)資金核實。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核實國家資本金,完善基礎管理制度,促進理順產權關系,為建立規范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益,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創造條件。

  (五)健全制度。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完成清查工作后,認真分析在資產及財務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逐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四、工作步驟

  本次清產核資工作采取自查申報、核實和督促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計劃如下:

  (一)單位自查階段(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各主管部門、國有企業要認真開展資產清理,核實資產權屬和去向,切實做到內容完整、數據真實。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審核清理登記表,做到賬實相符,確認無誤后將自查情況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給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在3月15日前將收集好的資料統一報送至區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

  (二)審計核實階段(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為保證本次清查工作真實可靠,財政部門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對各單位上報的清查結果進行逐一審計,切實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三)整改總結階段(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各部門要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將清查核實后的資產數據形成工作臺賬,對資產清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內部監督管理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區國資中心要對本次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及時上報區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切實摸清“家底”,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結果真實可靠。

  (二)各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上報賬內及賬外資產,不得隱匿資產,不得虛報、瞞報,如實暴露存在問題。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應認真清理分類、查明原因,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依據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認真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做到賬實相符。

  (三)各主管部門和各企業通過資產清查,如實反映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企業改革改制的方案,加快推動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提高國有資本總體運營效益。

  (四)各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指定專人負責,及時開展工作,按時將清查報告和清查統計表冊(請各單位在企業管理工作群內自行下載)及電子版等相關資料上報到區國資中心。逾期不報的將在全區范圍內通報。

  各單位要及時向區國資中心報送負責人聯系方式,建立企業管理工作群,傳達和下載有關文件、表冊,解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7

  為進一步提高城市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水平,扎實推進城市社區“四化“工作機制,徹底澄清城市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底數,堵塞管理漏洞。經研究決定,在城區開展春季城市與流動人口清理清查集中服務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本次活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流動人口“一盤棋““三年三步走“實施方案》和全省城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及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座談會精神,通過對全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全面清理清查,徹底摸清流動人口底數,找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服務機制,推進全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提高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水平,力爭使流動人口合法生育率、納入管理率和流動人口協查通報率、饋率、發證率、驗證率均達到100%。

  二、時間任務

  活動時間:4月21日至23日

  主要任務:本次活動以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春季健康查體為主線,突出抓好流入人口的持證、驗證、流動人口合同簽訂及租賃房屋合同簽訂。具體如下:

  (一)流入已婚育齡婦女健康查體

  1、健康查體范圍:全部流入已婚育齡婦女。

  2、對不能按時參加查體的流入已婚育齡婦女,由居會包片工作人員配合計生包居人員兜清底子,摸清下落,對有問題的婦女一追到底,確保已婚育齡婦女生殖健康查體率、建檔率達到100%。

  (二)流動人口清理

  1、流入人口全面登記上表。凡是來各鎮街轄區內經商、務工的區外流入育齡婦女(18周歲以上未婚和已婚育齡婦女)都必須登記上表,按表格內容填全填齊,不要空項。

  2、對于區外流入的育齡婦女未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要下達到戶籍所在地辦理《證明》的催辦通知,限期辦理。

  3、對于區外流入的育齡婦女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今年未驗證的,具體負責人要及時收交《流動證》,證驗后及時送給育齡婦女。

  4、居會、房主、流動戶分別簽訂房屋出租管理合同,一式三份,居會一份、房主一份、流動人口一份。

  5、活動結束后,各鎮街計生辦把清理清查情況及時進行整理、匯總、分析、上報,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清查范圍

  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重點清查轄區內出租房屋、賓館飯店、各市場、商業網點、娛樂場所等,從事務工、經商、服務等活動的外縣市流入人口;對本轄區流出外縣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流出人口一并進行清理清查;對鎮街與社區之間的居住地、務工(或經商)地與戶籍地分離人員,已婚育齡婦女在本轄區而計生管理不在本轄區的`,清查時也進行登記上表,并與戶籍地或計生管理地搞好對接,防止漏統漏管。

  四、部門職責

  由區綜治辦牽頭,計生、工商、勞動、建設房管、行政執法等部門配合,集中清查城區駐地主要街面,其他鎮街由鎮街綜治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開展。

  人口計生部門:清理核查流入已婚育齡婦女、未婚女青年和全家流入人員;查驗流動人口證;對未辦理流動人口證的,下達催辦通知,并通知健康查體。

  部門:摸清暫住人口底數,核查暫住證,并督促流入人員提供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同時配合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流動人口清理清查登記表》。

  工商部門:摸清轄區沿街流動人口底數,查驗外來人口經伸理營業執照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情況,督促業主積極配合并提供所需相關證件,同時配合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流動人口清理清查登記表》。

  建設房管部門:摸清轄區沿街門面房租賃情況及建筑工地外來人口《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情況,督促其提供門面房房主基本信息,同時配合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流動人口清理清查登記表》。

  人社部門:摸清流入人口勞動保障待遇情況,宣傳勞動部門法律法規,同時配合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流動人口清理清查登記表》。

  行政執法部門:維護轄區沿街門面房業主正常經營秩序,宣傳行政執法部門相關規定,同時配合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流動人口清理清查登記表》。

  五、方法步驟

  本次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21日-23日):集中清查階段,按照集中清查與宣傳發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鎮街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社區為單位組織專人對本轄區的流入流出人口,進行地毯式的排查,拉網式的搜索,并登記建檔,落實措施,做到不漏登一人,不漏填一項,努力達到對本轄區流動人口的姓名、戶籍地、現居住地、生育節育、從業狀況、流入、流出時間、數量“八個清楚“和人、冊、表、證“四個相符“。同時,各社區要積極與工商部門、轄區民警聯系,取得協作和配合,共同開展清理清查活動。

  第二階段(4月24日-30日):匯總分析、整改提高階段。清查清理結束后,各鎮街要認真進行匯總分析,寫出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及清查結果于28日前上報區綜治辦。對清查出的流入未持《婚育證明》及流動婦女婚、孕、育、節育等情況發生變動的,及時變更各種信息資料,并通過各種信息渠道向其戶籍所在地進行協查通報。對清查出的流出人口,特別是流出育齡婦女,要通過平臺、信函、電話等方式與流入地進行互通信息,及時掌握流出育婦的婚育、節育動態,督促其按時寄回《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本次活動由區綜治辦牽頭組織實施,工商、行政執法、建設、房管、人口計生等部門配合開展,各鎮街綜治辦要聯合相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抓好任務落實。

  (二)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區各相關單位、鎮街要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將各項任務層層分解,責任落實到人。同時,各單位要結合本部門實際,設計相關調查表格,做到一次入戶調查,信息多方共享。

  (三)強化措施、保證質量。要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搞好服務,確保持證率、建檔率、驗證率、合同率達100%,對未按規定時間落實驗證、辦證的流動人口,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合同予以征收違約金。

  (四)各鎮街、社區在開展好本轄區范圍內清查工作的同時,要互相協作、互通信息,不得相互推諉、扯皮,對因責任不明確、工作不到位,造成流動人口漏登漏管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8

  根據中共邯鄲市委辦公廳、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邯鄲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邯鄲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市直教育系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學校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學校的資產和財務狀況,規范學校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促進學校資源有效整合與合理配置,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基礎數據,并建立學校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學校科學編制預算、推進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的問題,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將國有資產管理落實到人。

  二、清查基準日和內容

  (一)清查基準日

  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為20xx年6月30日。

  (二)清查內容

  資產清查的內容為全校各單位占有、使用的各種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出租出借資產、對外投資和其他資產。

  1、流動資產: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收票據、借出款、存貨等。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亦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和管理)。包括:

  (1)房屋和建筑物:指學校教學、科研、行政辦公、后勤服務等占用的房屋、建筑物,以及未出售的教職工住宅;

  (2)專用設備:指用于教學、科研和生產、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

  (3)一般設備:指用于行政辦公和后勤服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

  (4)圖書資料:指用財政撥款和學校事業經費購置的圖書、期刊、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光盤,以及其它載體形式的文獻資料;

  (5)文物及陳列品;指用于展覽館的展品,陳列館中的陳列品如字畫、古物、紀念品等。

  (6)其他固定資產:指未列入上述類別的其他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等。

  3、無形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但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專利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4、出租出借資產:指以出租、出借的方式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轉移給校內外單位和個人,獲取經濟利益的資產。

  5、對外投資:指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企業和其他單位的投資。

  6、其他資產。

  三、清查要求和方法

  (一)基本要求

  1、要全面。本次資產清查要徹底摸清學校資產家底,因此,要求全校各單位對職能范圍管理的資產和占用的各種資產進行全面的清查。

  2、要真實。要實事求是,通過清查,各單位要客觀真實的反映職能范圍管理的資產和占用的各種資產,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3、要完整。各單位要以對學校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本次清查工作,認真細致的做好每一項具體工作,努力減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學校資產的完整。

  (二)基本方法

  1、采取實物清查與價值量清查相結合的方式。以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為主要依據,各占用單位在此基礎上進行自查;對所有權清晰、而沒有進入資產賬管理的各類資產,采取先登記,后調整入賬的方式。

  2、對儀器設備類資產,采取實物登記、以賬查物、以物對賬、以卡查物、以物對卡的方法,實行賬物、卡物雙向清查,做到賬、卡、物相符,資產賬目全面、準確。

  3、對賬面價值較清楚的資產(如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采取在原有賬目基礎上對實物存量進行核對、清查的辦法。

  4、對來源不清的資產采取先易后難、先內后外、先實物量清查、后價值量計算的辦法,對一時界定不清的資產,采取先登記實物、后界定權屬關系的辦法。

  5、對沒有原始資料的土地和房屋資產,采取對實物進行丈量的辦法。

  6、對圖書的清查原則上采取以物登賬、卡賬相互核對的辦法。

  四、清查步驟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采取由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指導下資產占用單位自查與歸口管理部門復查相結合的方式,整個清查工作分四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8月4日—8月8日)

  1、基礎工作。設計、印制資產清查表,擬定學校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2、宣傳動員。召開全校動員會議,布置資產清查的具體工作,要求各歸口管理部門第一行政負責人和各資產占用二級單位第一行政負責人到會。

  3、學習培訓。培訓清查人員,學習研究資產清查文件、報表,為資產清查工作開展作準備。

  第二階段:自查階段(8月9日—8月15日)

  1、單位自查。各資產占用單位依據學校各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資產清查明細賬,對本單位占有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自查和逐項核實,對賬實不符部分要記載清楚,作出說明,并對清查情況進行總結(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清查結果、存在問題、整改措施等)。

  2、部門匯總。各單位的自查登記表和總結報告,經本單位蓋章和行政第一負責人簽字后,要求在8月13日前報送到相關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匯總后,經部門蓋章和行政第一負責人簽字后,8月15日報資產清查辦公室。

  第三階段:抽查和復核階段(8月16日—9月25日)

  1、清查復查。學校資產清查辦公室組織若干復查小組,對各單位和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自查結果分別進行復查,并編制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匯總表。

  2、迎接檢查。迎接上級部門對我校上報的資產清查報表進行復核、審查和實地檢查。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9月26日—9月10日)

  1、全面總結。學校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組織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對本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學校,清查結果分為歸口管理部門賬面資產、財務處賬面資產、實際盤點的實物資產三大部分。

  2、動態管理。建立全校國有資產管理數據庫系統,實行動態監管,定期對國有資產增減變化情況進行調整,防止前清后亂。

  3、賬務處理。對賬實不符及待報廢資產部分,由各清查小組提出處理方案,經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后,報學校核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4、完善制度。對資產清查中暴露出的問題,研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報學校批準后執行,并形成相應的制度。

  5、獎勵表彰。學校對本次資產清查中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進一步推動學校國有資產監管,以此為契機,形成一支相對穩定的國有資產監管隊伍。

  五、組織領導

  為做好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學校成立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資產清查工作。在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歸口部門清查組和二級單位清查組。

  (一)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資產清查領導小組下設資產清查辦公室。資產清查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設在國資處,負責資產清查工作的協調、督辦、復核、匯總等項工作,成員如下:

  主 任:

  副主任:

  成 員:

  辦公地點:國有資產管理處辦公室

  聯系電話:

  (二)歸口部門清查工作組

  在學校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根據職能分工,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要具體牽頭組織所分管類別的資產清查,圍繞資產清查報表及職能范圍開展相應資產清查工作,相應的單位與部門要積極配合和支持,具體分工如下:

  1、國有資產管理處牽頭組織儀器設備的清查;

  2、財務處牽頭組織流動資產、固定資產財務賬、經營性資產經營收入、對外投資、債權債務的`清查;

  3、后勤管理處牽頭組織房屋、建筑物、土地、內部經營、出租出借資產、校辦產業資產的清查;

  4、圖書館牽頭組織圖書資料的清查;

  5、黨政辦公室牽頭組織文物、陳列品、車輛的清查;

  6、科研處牽頭組織所分管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版權等無形資產的清查;

  7、其他資產的清查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組織,國有資產管理處同時負責全校資產清查工作的總體協調;

  8、審計監察室牽頭負責學校資產清查過程中需要進行審計、以及其他違法資產管理事件的監察處理等。

  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清查小組名單要求在8月9日前報國有資產管理處。

  (三)二級單位清查工作組

  各二級單位根據學校統一安排,要成立由行政第一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資產工作行政負責人、辦公室主任、資產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組成的資產清查工作組,在歸口管理部門清查組的具體指導下,按照要求,負責對本單位占用的設備、家具等各種國有資產進行全面的清查,對資產的使用狀態、存在問題等作出書面報告并報歸口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審核。各二級單位行政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負領導責任,對上報的各類資產數據資料負責。各二級單位清查工作組人員名單于8月9日前報資產清查辦公室備案。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領導,成立資產清查工作機構,明確任務,落實到人。有關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國有資產清查結果不重不漏,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國有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于清查工作中的不作為、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等行為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強化督導。學校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單位清查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及時掌握各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進展。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9

  為規范和加強我市國有資產管理,準確掌握國有資產的真實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全市各鎮(街道),市直單位,各企業基本情況、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狀況,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整合國有資源。進一步盤活資產,做好向市政府投資融資平臺注資的基礎工作,積極推進市政府投資融資平臺建設,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運營效益,為服務南雄經濟建設提供資產支撐。

  (三)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國有資產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市國有資產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實現國有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加強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據。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和各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工作原則和方法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的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原則,由市國資委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市國資辦對全市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一匯總。

  (一)固定資產清查,由各單位根據文件要求進行自查,然后依照類別填報《南雄市國有資產清查表》。如果資產清查結果與財務賬面情況不符的,應當提交書面專項說明。

  (二)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建立健全賬卡,為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奠定基礎。

  (三)資產清查、自查工作結束后,市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對資產清查結果予以核實認定。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市政府成立“南雄市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健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資產清查過程中的各項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國資辦

  四、清查范圍和內容

  (一)清查范圍

  1、全市各鎮(街道),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與財政部門發生繳撥款關系的社會團體,(公益性事業單位醫院、學校、福利院等),均列入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范圍。

  2、市政府出資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行政事業單位投資興辦的企業,也一并列入本次資產清查范圍。

  (二)清查內容

  1、此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20xx年4月20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2、國有資產清查內容為:一是土地、房屋建筑物(包括辦公用房、公產房、經營用房、公共服務用房、閑置房、公有住房等);二是未轉固定資產的房屋建筑物(包括已完工交付使用尚未轉入固定資產的房屋建筑物);三是通用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音響設備等);四是交通工具(包括各種汽車、摩托車等);五是專用設備(包括機械設備、醫療器械、儀器、儀表等);六是其他(包括辦公家具及以上各類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資產、捐贈資產);七是股權投資(包括貨幣、實物、無形資產等)。

  3、資源性國有資產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

  4、所屬的經營性經濟實體:如酒店、招待所、賓館、培訓中心等。

  5、其他經營性國有資產。

  五、實施步驟

  (一)20xx年5月30日前,市行政事業單位按照方案要求組織所屬各單位對國有資產進行全面自查,依照類別填報《南雄市國有資產清查表》,清查結果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以紙質報表和電子報表的形式一并上報市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20xx年6月1日至8月30日,市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對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剖析和研究,提出整改意見,并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提高資產運營效益,開辟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新途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開展清查工作

  各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自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內部應當分工明確、落實到人,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

  (二)明確歸屬,嚴格遵守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不論以何種形式形成的國有資產及其權益,都歸屬國家所有,列入同級政府統一監管,決不能視為謀取本部門、本單位利益的“搖錢樹”或“小金庫”,更不能擅自任意處理。其管理和處置,必須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服從大局,切實維護國有資產的整體利益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是一項重要改革。各部門、各單位要服從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服從國有資產管理的總體整合、統一調配和統一管理運作。各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能化解、分解、侵占、獨占、霸占國有資產,以確保國有資產的完整性。

  (四)明確紀律,嚴禁擅自處置國有資產

  利用國有資產進行出租、出借、轉讓、投資、抵押、質押、分配、調劑等行為,均屬于對國有資產的處置行為,必須報市國資辦核準審批,決不允許擅自、突擊處置,改變資產的現狀和使用性質,調整經營性資產的負債。凡擅自處置國有資產、人為調整經營性資產負債的行為,市委、市政府不予認可,有關單位必須自行恢復其產權性質、使用性質及原有的財務狀況。擅自處置國有資產而取得的不正當及不法收入,全部上繳財政,已經挪用、占用的應從其單位的事業費和公用經費中扣還。

  (五)落實責任,加強對擅自處置國有資產行為的責任追究

  各部門、各單位、各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方案》精神,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一經發現,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要嚴肅查處。造成國有資產減少、損失、流失的,沒收不正當及不法所得,并按違反財經紀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1、有禁不止,繼續擅自或私自將國有資產出售、調撥、質押、抵押、提供擔保、對外投資、改變用途的;

  2、突擊進行租賃、出租、發包,或更改租賃合同、協議的;

  3、為擅自處置國有資產提供方便、辦理權證及手續的;

  4、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占國有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5、因管理疏漏,嚴重失職,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流失的;

  6、其它違規違紀行為。

  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10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財政部35號令《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36號令《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目的

  通過對各類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摸清全縣各單位、企業的國有資產現狀,分析國有資產在各單位管理運行中的問題,進一步提升國資監管工作水平,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研究制定科學、系統的國資監管體制,達到國有資產規范管理、保值增值。

  二、清查范圍

  本次國有資產清查的范圍包括全縣黨政機關、政法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以下簡稱單位、企業,含局二級單位以及在鄉鎮的派出機構)。

  三、清查內容

  (一)土地。指單位占有使用的各類用地。包括教學、科研、辦公、生活、后勤保障、經營、服務等用地。

  (二)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指單位、企業屬國家投資興建的辦公樓、會議樓、接待場所和其他用途的房屋、門面、倉庫等建筑物。包括教學、科研、辦公、生活等用房。

  (三)專用設備。單位價值較高、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用途的設備。包括攝相、照相設備,醫療設備,消防設備等。

  (四)通用設備。相對專用設備而言,單位價值較低、用途不專一的設備,包括鍋爐、電梯、電錘等。

  (五)交通運輸設備。指用于公務、接待、接送職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等。包括小轎車、商務面包車、垃圾車、摩托車、清掃車等。

  (六)電氣設備。包括變壓器、發電機、空調等。

  (七)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包括計算機、一體機、多媒體教室設備、各種教學及軟件等。

  (八)儀器儀表、計量標準器具及衡量器。

  (九)文藝體育設備。

  (十)圖書文物及陳列品。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類。各種教學、行政辦公家具、教室課桌椅等以及不能列入以上十項的其他類固定資產。

  四、工作步驟

  本次國有資產清查的時點為20xx年6月30日。清查工作從20xx年8月底開始,20xx年10月底結束。具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為: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26日至9月5日)。縣政府召開清產核資工作動員會;各單位、企業貫徹會議精神,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本單位、企業國有資產清理工作專班,下發有關文件、下載制作有關報表及軟件,將本單位、企業的工作方案、領導小組文件上報縣清產核資辦公室(縣國資局)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9月6日到9月30日)。各單位、企業要按照清查的內容開展資產清理,核實權屬和去向,按照規定的表格模式(表格可從竹溪政務網上下載),認真填報相關表格,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真實。同時要將清理的結果在單位內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并設立舉報箱,收集信息,核實補漏。各單位、企業主要領導要認真審核清理登記表,做到賬實相符、賬物相符,在確認無誤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電子文檔一并報送縣清產核資辦公室(縣國資局)。

  (三)督導檢查階段(10月1至7日)。縣監察局、縣政府政務督查室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對全縣國有資產清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掌握工作動態。對主要領導不重視、行動遲緩、工作不力,致使本次清查內容不全、數據不真實和不能按時完成登記上報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責成限期整改,并按要求完成清查任務;對清查工作積極主動、措施得力、清查結果真實高效的單位、企業給予通報表揚。

  (四)檢查核對階段(10月8至20日)。縣清產核資辦公室組成專班,對各單位填報的資產登記情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單位自查上報情況與實際擁有固定資產不相符的,由該單位重新進行清理登記并寫出書面報告。

  (五)自查總結階段(10月20至31日)。各單位要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肯定成績,查找問題和原因;針對問題及時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各單位、企業將總結書面材料于10月31日前報送縣清產核資辦公室(縣國資局),縣清產核資辦公室將全縣國有資產清查情況匯總后于11月上旬報縣清產核資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縣長余世明同志任組長,常務副縣長李文新同志任副組長,蔣波、洪榮昌、周松、曾憲華、馬禮運、郭國虎、張達余、朱傳明、周力波同志為成員的清產核資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國資局,周松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郭國虎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從縣監察局、財政局、國資局、審計局等單位抽調,具體負責清產核資日常工作。

  (二)明確部門職責。本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鄉鎮、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安排,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保障,特別是財政、教育、交通、民政、林業、公安、衛生、建設、發改等單位要抽調業務能力強、作風過硬的干部組成工作專班,切實抓好本單位、本系統的'資產清查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清查工作任務。

  (三)落實工作責任。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加強對清查工作的領導,對資產清查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領導責任。對漏報、瞞報或在清查中不按規定程序擅自處置國有資產的行為,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主要領導和財務管理人員的相應責任。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積極參與、主動配合清產核資工作,參與清查工作的干部要客觀真實地做好清查登記工作。對單位、企業領導抵觸、干擾清查工作或清查人員不講原則、不按規定要求填報登記,致使清理結果不實、國有資產流失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工作責任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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