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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示的寫法及分類
請示是“適用于向上級請求指示、批準”的公文。請示屬于上行文。凡是本機關無權、無力決定和解決的事項可以向上級請示,而上級則應及時回復。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請示的寫法及分類,歡迎大家閱讀。
請示的概念
請示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請示指示和批準的公文文種。請示主要用于:
1.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確政策規(guī)定的情況需要處理;
2.工作中遇到需要上級批準才能辦理的事情;
3.超出本部門職權之外,涉及多個部門和地區(qū)的事情,請示上級予以指示。
請示和報告既有相同之處,又有區(qū)別。相同之處是兩個都是寫給上級的上行文,公文里都有陳述意見,反映情況的內(nèi)容。區(qū)別是:
第一,時間有別。請示跟報告相比,時間要求更緊迫。請示寫的情況是未解決的,屬于將來時,報告寫的情況是已做過的,屬于過去時;
第二,內(nèi)容的側(cè)重點有別。請示著重于請示批準,報告著重于匯報工作;
第三,要求有別,請示要求上級必須回復,報告則不必,只供上級參考。
請示的寫法
請示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和落款署,結構完整規(guī)范。
(一)標題。請示標題一般要寫明“發(fā)文機關+事由+文種”,發(fā)文機關有時可以省略,如前面提到的《關于丹霞山風景名勝區(qū)列為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qū)的請示》。寫標題要注意,不能將“請示”寫成“報告”或“請示報告”,原由中也不要重復出現(xiàn)“申請”、“請求”之類詞語。
(二)正文。請示的正文都要包括原由、事項和結語3部分。
1.原由。請示的原由是請示事項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據(jù)。要先把原由講清楚,然后再寫請示的事項和要求,這才能順理成章。原由很重要,關系到事項是否成立,是否可行,當然關系到上級機關審批請示的態(tài)度。因此,原由常常十分完備,依據(jù)、情況、意義、作用等都要寫上。
2.事項。包括辦法、措施、主張、看法等。請示的事項,要符合法規(guī),符合實際,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事項要寫得具體、明白。如果請示的事項內(nèi)容比較復雜,要分清主次,一條一條地寫出來,條理要清楚,重點要突出。注意:事項簡單的,往往和結語合為一句話。如《關于丹霞山風景名勝區(qū)列為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qū)的請示》的最后一句話:“現(xiàn)申請把丹霞山風景名勝區(qū)列為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qū),請審批。”請示事項應該避免不明確、不具體的情況和把原由、事項混在一起的情況。否則,不得要領,不知要求解決什么問題。
3.結語。請示的結語有“以上請示,請批復”、“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復”等。結語是請示必不可少的一項內(nèi)容,不能遺漏,更不能含糊其辭。
請示的分類
請示按請示目的分,可分為批準性請示和呈轉(zhuǎn)性請示兩類。
批準性請示內(nèi)容比較簡單、具體,往往是一些較為細小的實際事項的請求。請示被批準后,執(zhí)行機關范圍也比較小,常常就是請示單位自己。
批準性請示一般由三部分組成:請示理由、請示內(nèi)容、請示結語。
請示理由是文章的開頭部分,常是導語式的,要扼要地講明請示的背景和根據(jù),及概括地寫出請示事項。復雜的一般寫成一段話,簡單的則就以一句話為之。請示理由之后,許多請示中都要緊接著寫上一句承上啟下的過渡語。它們的基本的格式是“現(xiàn)將……報告如下”,隨之點上冒號。但有些極短小的請求也可不寫。
請示內(nèi)容是請示的中心部分,要寫得具體,條理清楚,說服力強。請示內(nèi)容包括提出請示事項和闡述說明道理或事實兩項內(nèi)容。提出請示事項要詳細,闡述說明道理要充分,只有這樣才能使有關領導心中有數(shù),易下決心。
有些情況簡單,有條文和規(guī)定可依據(jù),只是出于組織原則報給上級知道,請示批準的請示。請示內(nèi)容部分只需提出請示事項即可,不必闡釋道理。
請示結語是請示的結尾部分,一般是另起一行空兩格書寫,請示結語語氣要謙恭。請示結語的通常寫法是:“特此請示,請審批”、“以上意見當否,請指示”、“特些請示,請批復”等。
呈轉(zhuǎn)性請示,請示事項較為重大復雜,具有一定的普遍意義,不但需要上級批準,還需要上級轉(zhuǎn)發(fā)。
呈轉(zhuǎn)性請示和呈轉(zhuǎn)性報告的區(qū)別主要有兩點:呈轉(zhuǎn)性請示不但要求上級批轉(zhuǎn),而且一定要有復文。呈轉(zhuǎn)性報告雖也要求上級批轉(zhuǎn),但不要求上級復文;呈轉(zhuǎn)性請示里要求批轉(zhuǎn)的意見往往是較具體的作法、措施;呈轉(zhuǎn)性報告里要求批轉(zhuǎn)的意見往往是較原則、較概括的政策性意見。
批準性請示和呈轉(zhuǎn)性請示也有較大區(qū)別,不僅是要求目的上的區(qū)別,而且在執(zhí)行范圍上也有區(qū)別。批準性請示執(zhí)行范圍較窄,一般就是請示單位自己;呈轉(zhuǎn)性請示執(zhí)行范圍較寬泛,往往不僅是請示者的本單位,而且還要包括其他很多有關單位共同執(zhí)行。
呈轉(zhuǎn)性請示一般由三部分組成:請示理由、請示內(nèi)容、請示結語。
請示理由和批準性請示的寫法基本相同,只不過有時語氣較批準性請示更為莊重一些,由于這種請示批準轉(zhuǎn)發(fā)后帶有指導性,所以有時理由交待得要較詳細,以期更加引起領導重視。
請示理由之后的過渡語和批準性請示相同。
請示內(nèi)容,一般都是請示單位的設想和建議。因為比較復雜,提出請示事項和闡述說明道理兩條,缺一不可。闡釋道理時,可采取引用理論根據(jù)或擺明事實根據(jù)兩種寫法。呈轉(zhuǎn)性請示內(nèi)容部分在書寫時要更注意條理分明,較長者要分條分項來寫。
請示結語,呈轉(zhuǎn)性請示結語也要另起一行空兩格書寫。寫法與批準性請示結尾略有不同,通常寫法是:“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zhuǎn)各地貫徹執(zhí)行”、“以上意見,如屬可行,請批轉(zhuǎn)有關單位執(zhí)行”,或其他一些類似的說法。
在寫請示時,應當注意以下一些事項:要堅持一文一事;請示事項必須明確、具體、可行;不要搞多頭請示(請示應主送直接主管機關或主管領導,其他確需了解請示事項的領導機關或領導人,采取抄報形式處理。如是受雙重領導的機關,也應根據(jù)請示內(nèi)容,擇要送一處領導機關,由主送機關答復請示的問題,對另一領導機關采取抄報形式);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個別需要越級請示的,常采用兩種方式:一種是轉(zhuǎn)呈式,可以既避免越級,又明確主送機關;另一種是在越級請求的同時,把請示抄報被越過的主管部門;不要把請示寫成報告或請示報告;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要直接送領導者個人,或既寫主送機關,又同時主送、抄送給主送機關領導人。一般情況下,也不得在上報請示的同時抄送平級和下級機關。
請示的概念與適用范圍
請示是“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的上行文,具有強制回復的性質(zhì)。其適用范圍主要包括:
(1)需要請求上級解決本單位、本部門的某個具體問題。
(2)上級對某個事項已有明文規(guī)定,但必須經(jīng)請示有關部門批準才能辦理。
(3)在本單位職權范圍內(nèi)不能決定或解決的問題,需請求上級授權或批準處理。
(4)對事關重大、需上級審核或?qū)彾ǖ膯栴},如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干部任免、大額資金劃撥等,也需要請示。
(5)從本地區(qū)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fā),需要對上級的某項政策、規(guī)定做出變通處理,有待上級重新審定,明確作答。
(6)對上級有關方針、政策、規(guī)定等有不明之處或有不同理解,需要上級機關做出明確解釋和答復。
(7)在工作中出現(xiàn)新情況、新問題需要處理而無章可循、無法可依,需要上級機關做出明確指示。
(8)工作中出現(xiàn)了一些涉及面廣而本部門無法獨立解決的困難和問題,必須請示上級機關或綜合部門,由上級機關或綜合部門協(xié)調(diào)處理。
(9)對帶有普遍性、全局性的問題,本部門提出了解決的辦法,請求上級予以批轉(zhuǎn)各相關單位遵照執(zhí)行。
請示的特點
1.請求性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和批準的公文,具有請求的性質(zhì)。
2.求夏性請示的目的是請求上級指示、批準,解決具休問題,要求上級做出明確批復。
3.預先性請示必須在事前行文,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先斬后奏”,如果因時間緊迫無法事前行文,事后也必須補上。
4.單一性請示應當一文一事,如果請示的是幾件事,則必須是與同一個問題緊密相關的幾個方面,上級能一次性批復或解決。同一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送其他機關的,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級機關。
請示的種類
1.請求批準的請示如“適用范圍中”所列舉的第1至第4種。
2.請求指示的請示如“適用范圍中”所列舉的第5至第8種。
3.請求批轉(zhuǎn)的請示如“適用范圍中”所列舉的第9種。
請示的寫法
1.標題由“發(fā)文機關(可省略)十事由+請示”組成。如“關于xxx的請示”。
2.正文正文的開頭先簡要寫明請示的依據(jù)、原因等,然后寫明請求的事項,要求有理有據(jù),既有問題的闡述,又有解決的思路,提出的看法或處理意見要具休明確、切實可行,不能把矛盾和問題推給上級。結尾提出明確請求,多用請求語,如“以上要求,請予批準”,“以上意見,請予批示”,“妥否,請批示”,“如無不妥,請批轉(zhuǎn)有關單位執(zhí)行”等。
請示的寫作要求
1.遵守行文規(guī)則使用請示時不要多頭請示,不要越級請示,不要向上級領導個人請示,不要事后請示,不要同時抄送下級機關。
2.理由充分有力請求的事項要得到上級的批準,必須有充分的、具有說服力的理由,因此,應充分說明請求的必要性,引起上級的重視,促使問題得到及時解決。提出請求事項時,應對所請示的問題提出初步意見與方案,供領導批復時參考。在自己職權范圍內(nèi)可以解決的事情,要勇于負責,不要事事請示。
3.注意文辭語氣行文態(tài)度要懇切,文辭要謙恭得體,語氣要謙和,分寸要得當,不能用命令、催促式口吻。
4.不與報告混用報告和請示都是上行文,都是向上級說明情況,使用時容易混用,必須區(qū)分二者的用法和寫法,不能將請示寫成報告,如“關于某某事項的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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