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獎勵通知匯編五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使用上通知的情況與日俱增,通知是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傳達指示、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布置工作與周知事項時所用的一種下行公文。你所見過的通知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獎勵通知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獎勵通知 篇1
公司全體員工:
為激勵公司員工推薦新員工加入我公司,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制訂本臨時獎勵辦法,公司內部員工如有親戚、朋友、鄰居等愿意從事的,可向公司推薦,具體規定如下:
一、推薦員工原則:
1.被推薦人員的基本條件要符合公司對人員招聘的基本要求;
2.被推薦人員所提供的基本信息要客觀真實,不能有任何隱瞞和偽造;
3.被推薦員工在公司有離職記錄者沒有資格申請此獎項。
二、推薦獎勵:
被推薦人在公司工作滿1個月,且工作表現良好,公司將獎勵推薦人100元;獎金在次月工資中發放,介紹人在此期間離職的,所得獎金將不予發放。
人力資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獎勵通知 篇2
為加強公司人員的招聘效果,滿足生產需要,經公司決定凡老員工推薦新員工入廠,并將新員工穩定下來的,有以下職位公司將給予發放推薦獎金:
1、女普工,推薦獎金100元;(生產男普工不發推薦獎金);
2、 一級技術人員,推薦獎金50元;
3、 二級以上技術人員,推薦獎金100元;
推薦人應先到人事部領取《內部員工推薦表》,填寫被推薦人等資料。經人事審核后,按正規手續面試及入職,未經人事部登記的則不發推薦獎;
公司實行推薦員工獎金費與穩定員工相結合的`機制。被推薦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個月后發放獎金的50%。被推薦員工在公司工作滿3個月后發獎金的50%;
本通知從即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0月31日。
獎勵通知 篇3
各村(社區)黨支部、村(居)委會,鄉直各單位:
在各級部門領導的關心、支持和幫助下,通過全鄉干部職工和廣大黨員群眾的共同努力,20xx年,珠坑鄉各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涌現了一批先進單位和優秀個人。
根據中共珠坑鄉委員會、珠坑鄉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考評的相關文件精神,經考評組考評,并報鄉黨政聯席會議通過,現表彰如下:
一、先進單位
綜合目標管理考評第一名坳背村,獎勵獎金人民幣5000元和獎狀。
綜合目標管理考評第二名珠坑村,獎勵獎金人民幣3000元和獎狀。
綜合目標管理考評第三名高璣村,獎勵獎金人民幣20xx元和獎狀。
二、優秀鄉干部
表彰20xx年優秀鄉干部李勝、黃凱、溫輪山、賴翔、賴才松五名同志,分別獎勵獎金600元和榮譽證書。
三、優秀村干部
表彰20xx年優秀村干部張永紅、伍小紅、張金亮、魏連榮、賴國華、陳上泉、孔祥林、陳元玖、張明華、羅東流十名同志,分別獎勵獎金600元和榮譽證書。
希望受到表彰的單位和個人,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再創輝煌;其他未收到表彰的單位和個人,強化措施,迎頭趕上,勇爭先進。全鄉上下團結一心,爭取20xx年再創輝煌。
中共珠坑鄉委員會 珠坑鄉人民政府
20xx年2月13日
獎勵通知 篇4
于本月19日凌晨2點左右,保安部xxx在xxx閣巡察時發現有兩件衣服、一把鑰匙、一批重要證件以及一個錢包,其中錢包內有現金5000多元。xxx發現后并沒有據為己有,最后做到物歸原主,此事件充份體現該名員工拾金不昧,毫無私心的精神,這種行為值得我司全體員工學習。現公司決定給予書面通報表揚并獎勵其績效10%作為鼓勵。
特此通告。
行政人事部
年 月 日
獎勵通知 篇5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省市駐宜各單位:
今年以來,受歐美經濟危機和國內房產政策調控的影響,全縣煤炭銷售受阻,造成煤炭積壓達30萬噸以上,1~3季度煤炭產銷同比下降超過三成,嚴重影響了我縣經濟的發展。為促進煤炭銷售,確保稅費正常入庫,結合當前煤礦企業及煤炭銷售市場實際情況,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煤炭稅費代征項目中已普降20元/噸的基礎上,實行促進煤炭銷售獎勵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在宜章縣內注冊的合法煤炭生產和經營企業。
二、扶助辦法
(一)煤炭生產企業
在煤炭稅費代征項目已普降20元/噸的基礎上,再采取“三個一定”的辦法對煤炭生產企業進行獎勵扶助。
1.“一定時期”。即臨時扶助政策實行期限,從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25日止。由符合條件的煤礦企業向縣財政局、縣礦產品規費征收辦提出臨時扶助申請,從申報計算日起,以30天為一個周期,到期結算。
2.“一定幅度”。即符合臨時扶助政策的煤礦企業在現行煤炭稅費征收標準的基礎上再獎勵10~20元/噸。
3.“一定限量”。即申報煤礦在規定的期限內每月促銷1萬噸以上2萬噸以下,優惠獎勵每噸10元;促銷2萬噸以上,優惠獎勵每噸20元。
(二)煤炭經營企業
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25日止,適度放寬煤炭經營企業補票政策。
三、獎勵方式
(一)獎勵依據。以煤礦煤炭銷售終端機數據為準,從企業申報計算日起,30日內的煤炭銷售記錄總量為兌現臨時扶助政策的依據。
(二)獎勵程序。由煤礦企業填寫獎勵兌現審批表,縣礦產品規費征收辦信息中心提供準確數據,縣礦產品規費征收辦票證股核實數量后,經縣非稅收入管理局、縣煤炭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礦產品規費征收辦及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等六方審核,再由縣財政局和縣礦產品規費征收辦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后,報縣主管領導審批。
(三)獎勵資金的來源。從煤炭稅費政府統籌經費中專項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鼓勵煤礦企業申報參加煤炭促銷獎勵政策活動,對參與活動的煤礦企業要進行公開公示。
(二)煤礦企業書面申報材料必須經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縣財政局、縣礦產品規費征收辦簽字確認。
(三)定期公布參加臨時獎勵政策煤礦企業的評定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四)縣礦產品規費征收辦負責將煤礦企業終端銷售數據打印成單,連同申請書、審核表裝訂成冊,備案待查。
(五)臨時獎勵扶助政策執行期內,原執行的煤炭稅費征收標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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