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煙花爆竹通知
現如今,接觸并使用通知的人越來越多,通知是機關對內部單位或平行機構,所發出之洽辦或告知事情的文書。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禁放煙花爆竹通知,歡迎閱讀與收藏。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
全體市民朋友們:
大家好!
佳節臨近,首先致以節日的問候!點煙花、放爆竹是我們喜迎佳節的傳統習俗,但是,在增添喜慶氣氛的同時也會釋放大量煙霧并產生噪音污染,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和空氣質量,還有可能引發火災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了《xx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為引導依法、安全、環保、文明燃放煙花爆竹,保持春節期間我區安全、環保的節日環境,按照規定,現倡議全體市民:
遵規守法,從自身做起
自覺遵守規定,摒棄陳規陋習,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未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倡導新風,從現在做起
善意規勸他人,引領新風正氣,敢于向周圍違反禁燃規定的行為說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殯葬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殯葬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宣傳勸導,從身邊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宣傳動員,倡導文明新風,協助政府落實煙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購買規定品種內的煙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煙花爆竹;不在公共場所、易燃易爆區域燃放煙花爆竹;號召動員周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倡導綠色生活、爭當文明市民、維護“xx藍”,帶動共創安全、環保、祥和的節日環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藍天是我們的共同心愿,歡迎您共同參與煙花爆竹禁燃工作,積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運輸、貯存、燃放煙花爆竹,發現違規行為請撥打110或所在地鄉鎮(街道)舉報電話。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xxxx單位
20xx年xx月xx日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2
市民朋友:
您好!
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于20xx年x月xx日起正式實施,決定在xx區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等負面效應不斷顯現,全國已有700多個城市實施了煙花爆竹禁放。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請您自覺遵守禁放規定,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積極協助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舉報。
全區舉報電話:110、12345、12319。
嚴守禁放新規,維護城市環境!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闔家幸福!
xxxx單位
20xx年xx月xx日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3
20xx年新春佳節將至,為確保轄區群眾過一個安全祥和的春節,現就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轄區單位及廣大群眾要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不非法運輸、存儲、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綠色、低碳、環保、安全的喜慶方式歡度春節,努力為“涇河藍”增色添彩。
二、文明祭祀,自覺破除焚燒紙錢香燭、燃放鞭炮等陳規陋習,通過獻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樹,以及清掃墓碑、誦讀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提升傳統節日的現代意義。在祭祀過程中不亂扔雜物,不焚燒垃圾、秸稈和雜草,不污染空氣河流,嚴防火災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公安機關將根據《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處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將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環境保護需要廣大人民群眾的`配合和支持。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與文明握手,告別煙花爆竹,養成低碳、文明、健康、綠色的生活方式,為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建設美麗涇河,貢獻自己的力量!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4
為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切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全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xx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xx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我縣全域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于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二、自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嘉祥縣行政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處罰。
四、從事慶典、婚慶、殯儀等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不得為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提供相關服務。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
五、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違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拒絕、阻礙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拒不停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嫌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提供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根據相關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八、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群眾要積極配合政府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工作,為創建文明城市、構建和諧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5
為加強校內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員傷亡和火災事故的發生,構建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學校的安全穩定,根據《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相關規定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現通知如下:
1、全校各學院、各部門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各單位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
3、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精神,加強對全體師生員工的危害性、危險性的教育,做到人人皆知,增強在校內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自覺性,提高全員的。遵紀守法意識。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6
根據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整體工作部署,為減少環境污染,優化人居環境,全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濟寧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于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二、在城區全年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基礎上,自即日起至3月15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金鄉縣行政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處罰。
四、從事慶典、婚慶、殯儀等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不得為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提供相關服務。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
五、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違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拒絕、阻礙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拒不停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嫌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提供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根據《山東省群眾舉報槍爆危險物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對舉報人給予獎勵。舉報電話:110。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日期: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7
為有效遏制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菏澤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在執行原有禁燃禁放規定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煙花爆竹,是指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二、禁燃禁放時間為:20xx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農歷臘月二十八日零時至農歷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時)。
三、東明縣全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縣應急管理、公安、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住建、文旅、廣電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關管理措施。
五、各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單位、派出機構、居委會、村委會應當積極組織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并在重大節日期間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同時,要加強街面巡查力度,及時勸阻、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和舉報。
七、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菏澤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和《菏澤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8
尊敬的全體市民: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污染,根據《臨沂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序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燃放區域及時間要求
沂水縣長江路(東二環路)以西,玉山路(南二環路)以北,泰山路(北一環路)以南,黃河路(西二環路)以東形成的閉合區域(包含分界道路),為限制燃放區域。
限放區域內,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它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區域及要求
1.機關辦公區域、醫療機構、教育機構、養老機構、公共文化場所、宗教活動場所及門口周邊;
2.廬山工業園區及周邊200米范圍內;
3.車站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文物保護單位;
5.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
6.公園、山林、景區、濕地、烈士陵園等重點防火區;
7.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8.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地下空間。
以上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有序燃放區域及要求
除限制燃放區域禁止燃放時間及禁放區域外,其他鄉鎮(街道)及農村地區,可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燃放煙花爆竹。
四、違反規定的`處罰
1.在限制燃放區域禁止燃放時間或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等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根據《條例》有關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在限制燃放區域禁止燃放時間或禁放區域,從事慶典、婚慶、殯儀、宴席等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服務對象提供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服務的,根據《條例》有關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五、獎勵舉報
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機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根據《臨沂市舉報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獎勵辦法》相關規定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舉報電話:110。
特此通告。
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9
為營造安全、舒適、祥和的過節氛圍,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持續保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20xx年春節期間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禁放區域及禁放時間
(一)禁放區域
1、主城區范圍:東至南沙大橋,西至菱角塘村,南至學府路,北至排沙河。
2、有關區域:國家機關、養老機構、教育、醫療、金融、郵政、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汽車站等交通樞紐;旅游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加油(氣)站、輸變電設施及架空的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禁放時間
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間禁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限放區域及限放時間
(一)限放區域
禁放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限放時間
限放區域內,在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間,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段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嚴格依法監管
(一)公安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違反本公告,影響治安管理秩序的,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應急管理部門依法按照“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布設煙花爆竹經銷點;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等行為。
(四)生態環境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規定,依法查處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強化空氣質量監測。
(五)宣傳(融媒體中心)、文化旅游、氣象、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如與上級相關規定不符,以上級規定為準。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日期: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0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降低噪音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新春佳節氛圍,提升我縣生態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美麗的人居環境,讓廣大市民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現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
20xx年2月11日(除夕)、2月12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6日(正月十五)7時至22時,其他時間應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限內,以下區域、場所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
(二)車站、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體、草坡等重點防火區域;
(七)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
(八)商場、超市、影(劇)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九)房屋、陽臺、窗口、樓梯、走廊;
(十)棚戶區、柴草垛堆放地。
三、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向行人、車輛、建筑物投擲煙花爆竹;
(二)在高層建筑、構筑物、樹枝、路燈桿上懸掛、垂吊燃放煙花爆竹;
(三)妨礙交通秩序。
四、禁止燃放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禁止燃放雙響、摔炮、擦炮等產品和專業燃放類產品;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五、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垃圾按照門前衛生責任的規定,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清掃干凈。
六、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人:
日期: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1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和禮花彈等。
二、禁放區域
在禁燃規劃范圍內禁止煙花爆竹燃放。即:東起聚龍灘至亮江興振林場廉租房岔路口、平金坳加油站、排洞望江新城坡頂、電力公司宿舍坡頂、林業局宿舍坡頂,南起排洞開憲坡頂至清江南路后坡頂、敬老院、新拱橋、清江三橋、民族風情園坡頂、高速公路收費站、豪賴安置區,西起自來水廠至街腳坡廉租房坡頂、龍塘公安宿舍區、縣人行后坡頂、縣醫院后坡頂,北起縣文化活動中心后坡頂至縣農業銀行后坡頂、新六街坡頂、烈士陵園、屠宰場。
三、禁放時間
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放時間。如遇省、州、縣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時,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四、禁止在本通告規定禁放區域外的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公交站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風景區等重點防火區;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本通告有關規定,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2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春節臨近,為保障全區人民身體健康,營造良好工作、生活環境,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即日起,贛縣中心城區東到茅店鎮黃龍村、南到茅店鎮義源村、楊仙大道,西至貢江大道、贛新大道與水東鎮交界處,北至儲潭鎮紅河村合圍的區域(含高新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盡量減少燃放。
除以上區域外,以下地點和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保存單位和自然保護區;
(二)車站、碼頭、交通十字路口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三)加油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天然氣站、存有機動車的停車場、重要物資倉庫等禁火區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
(四)發電、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和通訊、軍事設施設施附近;
(五)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養老院、幼兒園、托兒所及中小學校內;
(六)風景名勝點、公園、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七)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居民小區、影(劇)院、賓館、酒店、餐館、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八)橋梁、隧道;
(九)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地點。
違反本規定,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共同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良好氛圍。
鼓勵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遇到燃放行為要主動勸阻,遇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時,立即舉報并拍照、錄像。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3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降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有效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關于做好我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饒環大氣字[20xx]01號)的要求,就我市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春節期間禁放時間:
20xx年2月6日—2月24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其中,20xx年2月7日(年三十)晚上00:30—凌晨5:00。
二、春節期間禁放場所
1.市行政中心(含市民公園)、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辦公區、軍事管理區;
2.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歌舞廳、網吧、KTV等人員密集場所;
3.火車站、客(貨)運站、橋梁(含過街天橋)、隧道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生產、充裝、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及周邊安全距離100米范圍內;
5.棚戶區、低洼危舊房、板壁房、磚木平房密集區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
6.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三、春節期間限放場所
1.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限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燃放;
2.賓館、酒店限在設置的安全區域燃放。
四、違規處罰措施
1.在煙花爆竹禁限放區、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黨員干部職工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4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xx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一條 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具體辦法由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管委會制定。”等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落實屬地責任
建立“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網格管理”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將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等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之中,在春節前組織各部門對煙花爆竹的生產、運輸、銷售、儲存等各環節進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落實好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確保轄區內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為發生。
二、加大宣傳引導
各縣區、各部門要持續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采取張貼標語、散發宣傳單、發布公眾號、新聞廣播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讓全市人民群眾了解我市禁售禁燃禁放規定,深刻認識禁售禁放的必要性、緊迫性,遵守禁燃禁放規定,提高社會各界知曉度、配合度、支持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提高人民群眾遵守禁售禁放規定的自覺性,繼續在全市上下營造“不燃不放”煙花爆竹的.社會氛圍。
三、注重源頭防控
市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面排查,突出重點地域、重點場所、重點人員,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重點做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鞏固20xx年我市煙花爆竹全面禁燃禁放工作成效,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全域禁燃禁售要求。市場監管、城市管理部門要督促禮儀慶典公司、飯店、賓館、酒店等業主落實本場所禁放管理職責,告知各類餐飲預訂者遵守禁放規定。公安機關要按照鞭炮聲就是警情的工作要求,對工作中發現、有關部門移交、群眾舉報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線索,靈敏反應、迅速出警,第一時間做好取證工作,依法予以處罰,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四、嚴控重點時段
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x月x日為禁燃禁放管控的重要時段,各縣區、各部門要研究制定詳細的重點時段禁燃禁放執勤值守和應急工作方案,縣級政府要成立專班,落實網格化管理;市直各單位加強力量調配,組建督查隊伍,嚴格落實定人、定崗、定責“三定”要求,充分依托技防、人防、物防、群防、聯防的“五防”看防體系,不間斷對人員密集場所、大街小巷、居民小區、城中村、鄉鎮農村等重點區域進行現場巡查,及時發現、制止、處罰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確保轄區內不發生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五、強化督導檢查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落實管控責任,充分動員基層力量,深入到街道、村居宣傳發動,嚴防嚴控,做到工作無死角,無遺漏。各級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管理、城市管理部門要成立專項工作組,推進落實我市全域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春節期間,市環委辦將組織人員利用藍天衛士、高空瞭望等方式不間斷地進行網上巡查,不定期組織人員對縣區進行暗訪。對發現工作不力、落實不到位的有關縣區和部門將進行通報,對造成安全事故,引發不利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禁放煙花爆竹通知15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公眾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菏澤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規定,現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時間
20xx年1月13日零時起至2月22日24時(農歷臘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燃區域
菏澤市牡丹區全區域。
三、禁燃措施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依法向社會發布信息。
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審批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公安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對違反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煙花爆竹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依法查處在禁燃時間、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配合其他行政部門開展煙花爆竹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
教育部門負責督導學校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
市場監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門負責督促禮儀典慶公司、飯店、賓館、酒店落實本場所禁放管理職責,嚴格遵守禁燃規定。
城管、住房和城鄉建設、宣傳、民政等部門負責加強主管領域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和監督檢查。各鎮街及有關部門、單位、派出機構、居委會、村委會應積極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宣傳,確保家喻戶曉,營造良好的禁燃氛圍。
請廣大居民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共同維護禁燃秩序,創造安全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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