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溫通知

時間:2024-08-03 06:40:02 通知 我要投稿

【薦】防暑降溫通知

  在當下社會,能夠利用到通知的場合越來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種類多,寫法彼此有較大的區別。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防暑降溫通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薦】防暑降溫通知

防暑降溫通知1

  各會員單位、建筑施工企業:

  近日我市最高氣溫達36℃,根據天氣預報此后一段時間內進入高溫酷熱階段。連日的高溫天氣將給我市建筑行業生產帶來了較大影響,請各會員單位及建筑施工企業認真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建議做好如下防暑應對工作:

  一是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嚴格落實高溫期間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高溫防暑和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實,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工人中暑和各類安全事故。

  二是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結合氣象部門發布的高溫預警,科學安排生產班次和勞動時間,妥善安排好值班和輪休,尤其是對露天、高溫作業工種要按照“做兩頭、歇中間”的方式進行,盡量避開中午高溫時間,適當延長早、晚作業時間,做到安全生產、工程進度兩不誤。

  三是認真落實施工現場防暑降溫措施。對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的供水、供電設施,加強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施工人員的用水、用電需求。同時,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供應綠豆湯、涼開水等降溫食品,備足防暑降溫藥品。

  四是切實加強防暑降溫知識宣傳教育。通過設立宣傳欄、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等形式,重點加強對民工和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普及降溫知識,提高中暑等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高溫天氣對工程建設和職工健康帶來的影響。

防暑降溫通知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勞動保障廳局、總工會,xx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勞動保障局、工會:

  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工會法》等法律法規,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可能導致的中暑,進一步做好高溫季節勞動者防暑降溫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xx)、《高溫作業分級標準》(GBT4200-1997)、《職業性中暑診斷標準》(GBZ41-20xx)等規定的各項防暑降溫措施,為勞動者供給貼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合理調整工作時間、避免高溫時段現場作業,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加班加點。

  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預防控制勞動者中暑的發生。

  (一)各級衛生部門要加強防暑降溫相關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大對用人單位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開展情景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及時組織查處。

  (二)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大高溫作業場所的監督檢查工作、督促用人單位認真落實作業場所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及時組織查處。

  (三)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有高溫作業場所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景的監督檢查,如發現違法行為,要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依法嚴肅處理。

  (四)各級工會組織要發揮群眾性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的作用,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予以制止,問題嚴重的,要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各項合法權益。

  三、各級各類醫療單位要進取做好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工作,對診治的中暑病例要及時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四、各地要結合當地高溫季節勞動用工實際,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專項監督檢查,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第一職責人的意識,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做好各項防暑降溫工作。

防暑降溫通知3

  為應對夏季高溫天氣,保障勞動者相關權益,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就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溫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市、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職責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將夏季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人單位嚴格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確保高溫天氣期間勞動者的生產生活安全。

  二、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省直有關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增強防暑降溫主體職責意識。

  一是要合理調整高溫天氣工作休息制度。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工作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二是要嚴格執行高溫天氣室外露天作業時間規定。日最高氣溫到達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到達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到達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三是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用人單位簽訂團體合同時,異常是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條款中,應當明確高溫作業勞動保護相關資料,切實把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三、認真執行高溫津貼發放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一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四、統籌安排好職工帶薪年休假

  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心職工健康、落實社會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用人單位要關心職工工作生活,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進取性,科學謀劃,統籌安排,認真落實好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

  五、加強對各類企業的監督檢查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夏季高溫天氣期間對各類企業的監督檢查,將涉及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企業作為重點檢查對象,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景,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依法責令改正,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防暑降溫通知4

  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施工、監理企業:

  目前,我市已進入高溫酷暑天氣,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為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做好我市建筑工地的防暑降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早準備、早安排,切實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高溫期間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和落實防暑降溫計劃和實施措施,加強監督檢查。要充分利用各種有效的宣傳形式,加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開展群眾性防暑降溫工作。

  二、各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施工現場的防暑降溫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臺風、強雷雨等災害性天氣發生時,一律停止現場作業。

  三、各在建工地要加強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為在高溫條件下堅持施工的一線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和防暑藥品,要保證現場茶水充足供應,發生中暑,要及時組織救治。由于夏季高溫天氣易發生火災事故,各在建工地務必做好防火工作,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加強現場監護,嚴防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對“雙搶”后返回的民工要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并做好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四、各在建工地要做好文明施工,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認真執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切實改善施工現場的作業、生活環境,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避免發生集體中毒事故。門衛要加強值班登記,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衛生保潔員佩帶袖章,現場管理人員掛牌上崗。

  五、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緊急情況下的預警工作,及時發布有關預警信息,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要認真落實值班工作的各項制度,嚴格崗位責任制,確保信息渠道暢通,發生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應按規定及時上報,不得延誤。

  焦作市建設委員會

  20xx年6月26日

防暑降溫通知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目前,全國各地陸續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切實做好高溫季節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發生,切實維護好廣大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因夏季高溫天氣引發的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高溫中暑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提早謀劃、提前部署,在高溫天氣來臨前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加大對高溫危害及其防護措施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防暑降溫常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增強社會公眾和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

  二、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職責,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用人單位是防暑降溫工作的職責主體,對本單位防暑降溫工作全面負責。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

  一是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組織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二是進取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供給足夠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供給防暑降溫飲料。

  三是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按照規定合理安排調整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時間。日最高氣溫到達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到達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到達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在溫度超過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加強培訓教育。要專門組織對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健康知識的培訓,增強勞動者的自救互救本事。

  五是制訂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景,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應當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突出重點人群,加強監管執法

  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易發生高溫中暑行業和單位的執法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要督促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建筑工、環衛工、巡線工、快遞員等露天作業崗位和煉鐵(鋼)工、鍋爐工、燒窯工等高溫作業崗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景的監督檢查,督促用人單位認真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避免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防暑降溫通知6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切實保障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現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保障職工高溫勞動保護權益。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積極開展“送清涼送關愛”等慰問活動。企業要進一步增進對職工的關愛,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切實減輕高溫工作環境下職工的勞動強度并適當增加休息時間,為職工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切實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要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有關規定,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具體標準按浙人社發〔20xx〕94號文件執行。

  二、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三、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會同安監、衛計、工會等部門加強對企業的指導服務,幫助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高溫津貼以及高溫勞動保護等規定。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用工場所的檢查,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等規定,對于存在的問題要督促企業及時整改,依法處置,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xx年6月30日

防暑降溫通知7

園區各企業:

  進入盛夏酷暑季節,高溫天氣持續,為改善企業職工作業環境、保障職工身體健康,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職工中暑及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確保企業正常、安全生產,維持園區穩定,現就做好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各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對一線職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和認真落實相關責任,制定應急預案,抓好各類防范措施落實。

  二、科學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各企業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氣象預報,嚴格實行避高溫措施,適當調整高溫天氣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特別要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對于孕期、哺乳期的職工及時調整工作崗位,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產品生產工藝過程,盡可能調整勞動班次,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確保職工工作中的'輪換休息。

  三、積極改善勞動作業環境。各企業要認真落實車間現場管理規定,特別是高溫作業車間,要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確保車間風扇等設施滿足防暑降溫需要,并為職工提供合乎衛生要求的清涼飲料,配備應急藥箱,補足常用藥品,配備各類防暑降溫藥品,避免因通風不暢和高溫悶熱引發中暑事件發生。要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組織開展相關救援演練,提高職工安全防范意識。

  四、做好內部衛生防疫工作。各企業要做好車間現場和職工生活區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科學搭配,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和腸胃道傳染病的發生,切實保障一線職工的安全健康,確保職工平安度夏。要加強對高溫天氣易發疾病的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園區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持續抓好消防隱患排查。針對高溫天氣持續高溫、天氣干燥,火災事故易于發生的實際情況,各入園企業要進一步強調消防安全,確保消防設施齊備,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對配電房、倉庫、油漆房等易燃場所以及生產車間、職工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防暑降溫通知8

各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兵團有關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函〔20xx〕98號)要求,現就切實做好20xx年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一些地區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防暑降溫工作季節性強,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扎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普及防暑降溫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勞動者和社會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二、督促落實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各師要有針對性地指導各類用人單位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夏季高溫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兵團安全監管局將對各師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xx年6月5日

防暑降溫通知9

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人力社保局、總工會,各有關單位:

  近期,我市天氣異常,提前出現高溫酷暑天氣,其中5月29日最高氣溫突破歷史同期極值,達到41.1℃,部分地區達到42℃。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區縣、各用人單位要深刻認識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做好迎接持續高溫的思想準備,切實加強領導,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結合本轄區和單位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改善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

  二、強化管理,落實責任

  各用人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要求,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做好防暑降溫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工作。

  (一)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用人單位應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的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高溫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暫停**時至15時高溫時段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或不能暫停高溫時段露天工作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

  1、用人單位要制定防暑降溫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工作;

  2、對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3、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盡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

  4、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應當立即采取救助措施,迅速脫離高溫環境,采取必要的對癥處理措施。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做好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用品發放工作

  1、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2、自20xx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0元。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3、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三、明確責任,強化監管

  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人力社保局和總工會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加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組成聯合檢查組,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問題嚴重的,要嚴肅查處,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各區縣安監、衛生、人力社保及工會等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與配合,聯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制定聯合執法計劃,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的齊抓共管局面。

  (二)加強宣傳,強化氛圍

  各區縣有關部門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各用人單位要對所有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知識。

  (三)認真總結,報送信息

  各區縣安監、衛生、人力社保及工會等部門要認真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有關材料的收集和總結報告的撰寫工作。于9月30日前,將書面總結分別報送市安全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及市總工會。

  20xx年5月30日

防暑降溫通知10

各街道辦事處,區有關部門:

  根據杭安委辦〔20*〕14號文件《杭州安委辦關于做好20*年夏季防署降溫工作的通知》,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及高溫作業引發的各類事故,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健康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溫工作季節性強,直接關系到勞動者身體健康和企業生產安全。深刻認識做好防署降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在高溫天氣來臨前對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防暑降溫工作進行周密安排,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抓好組織實施。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微博、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普及防暑降溫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勞動者和社會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二、明確責任主體,強化措施落實

  用人單位是防暑降溫工作責任主體,要認真貫徹《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落實好防暑降溫各項措施。

 。ㄒ唬┖侠戆才抛鳂I時間。

  要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調整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時間。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ǘ┞鋵嵑酶黜椃婪洞胧。

  1、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2、加強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3、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應當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嚴重者,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要為勞動者申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為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5、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三、加強監督執法,查處違規行為

  防暑降溫工作綜合性強,涉及面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區安全生產監管局:加強對有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遵守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等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認真履行綜合監管職責,督促指導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本行業(領域)內的防暑降溫工作。

  區衛計局:加強防暑降溫相關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各級各類醫療單位積極做好職業健康檢查和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工作。

  區人力社保局:加強對設有高溫天氣作業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勞動者工作時間、工資支付、高溫津貼支付情況,按照規定負責職業性中暑勞動者的工傷認定等工作。

  區總工會: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依法對夏季防暑降溫勞動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組織防暑降溫知識宣傳及開展高溫慰問活動,維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合法權益。

  區住建局:加強在建工地的監管,加大宣傳力度,全面掌握建設單位的'工作動態,合理調整作業時間,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嚴防高溫酷暑引發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街道要對所屬企業高溫作業情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落實到轄區企業并開展全面檢查。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溝通與配合,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并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督查,形成部門聯動、上下聯動的齊抓共管局面。

 。ǘ┘訌娦麄,強化氛圍。各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開展形式多樣宣傳活動,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各用人單位要對所有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知識,增強廣大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ㄈ┱J真總結,報送信息。各街道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此項工作開展情況的收集和總結,于9月20日前,將書面總結報送區安全生產監管局。聯系人:于建軍,電話:***。

  杭州市江干區安全生產

  監督管理局

防暑降溫通知11

各地、州、市勞動(勞動人事)處(局),省級各有關廳、局(公司),中央在甘各企業(單位):

  今年高溫季節已來臨,為了認真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切實做好今年夏季的防暑降溫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合理安排高溫期間的勞動力投放,適當調整高溫、露天高空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和勞動強度,嚴格限制加班加點,保證工作和休息時間。

  二、加強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別要防止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和火災事故發生。

  三、各級領導要關心職工生活,尤其要加強對集體宿舍、托兒所、食堂的管理,切實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四、適當提高職工夏令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準。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四十五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四十元;一般工作人員(含行政事業單位)每人每月三十五元,發放時間為七、八、九三個月。(其他保健品的發放標準仍按甘勞護〔1992〕436號執行)。

  費用列支渠道:企業單位計入成本費用,行政事業單位在預算包干結余或預算外收支結余中列支。

  20xx年7月17日

  **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防暑降溫通知12

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局、人力社保局、總工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做好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及高溫作業引發的各類事故,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防暑降溫工作

  各區縣要高度重視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和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提前籌劃,及時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進行周密細致的安排部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轄區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責任落實,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嚴防高溫中暑和高溫作業引發各類事故。要大力宣傳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意義及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增強廣大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

  二、切實落實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用人單位要強化防暑降溫責任意識,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合理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的工作時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

  (一)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作業單位應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的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高溫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暫停12時至15時高溫時段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或不能暫停高溫時段露天工作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做好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用品發放工作

  對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市安全監管局、市總工會四部門下發的《關于做好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勞發[20xx]166號)的文件要求,向勞動者做好高溫補貼發放工作。每年6月-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同時,用人單位要做好對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的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發放工作,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三、加大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

  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局、人力社保局以及總工會等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并加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6月-8月,市安全監管局、市衛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區縣和存在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貫徹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開展聯合檢查。

  四、加大宣傳培訓力度

  各區縣有關部門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開展形式多樣宣傳活動,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增強自救互救能力。各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高溫作業的實際,對勞動者進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自我勞動保護能力。

  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局、人力社保局以及總工會部門于9月15日前,分別將防暑降溫總結報送市安全監管局、市衛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部門。

防暑降溫通知13

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及有關單位:

  目前,我縣已進入高溫酷暑季節,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極易疲勞、易中暑,高溫氣候容易誘發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為切實保障建筑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業人員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有效預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現就做好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落實高溫季節安全生產及防暑降溫工作措施。各施工企業要全面部署本企業高溫季節安全生產工作,成立專門管理機構,配備專門管理人員,強化對各個工地高溫期間建筑施工的專項檢查。要根據天氣變化合理安排工程進度和工序,及時掌握災害天氣預報,早部署、早安排,及時交流信息、通報情況,保證夏季施工的生產安全。

  二、突出重點,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各施工企業要加強防暑降溫知識宣傳,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為在高溫條件下一線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用品,確保工地茶水供應到位。

  2、各施工企業要根據生產的實際情況,調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時間,避開中午高溫時間室外作業,適當提早上午的生產時間和推遲下午生產時間。如遇氣溫超過35℃時,上午11:00至下午15:00期間不得安排職工在陽光直射下的露天作業;氣溫超過37℃時,必須停止室外作業。各施工現場項目部應該在上午上班、中午、下午上班三個時段進行氣溫測量,氣溫測量以作業現場地面以上1.5米處的實測溫度為準。

  3、生活臨時設施要保證安全、通風、降溫、衛生,要保證一線作業人員有良好的休息環境,每個工地宿舍和食堂必須安裝風扇,有條件的工地在宿舍安裝空調。

  4、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工地食堂要加強食品衛生管理,滅蠅防蟲,對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時清運和排除,做好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工作,如發生中暑或中毒的,要迅速組織救治。

  5、加強夏季用電安全管理。高溫季節施工,作業人員身體裸露部位較多,身體易出汗,極易造成觸電事故,要對生活區和施工區的用電安全進行有效管理,宿舍內嚴禁亂拖亂拉電線,施工現場要加強日常檢查巡查,發現有用電隱患的,及時整改落實。

  6、強化對消防設施、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倉庫的檢查和管理,嚴格動火審批制度,焊割作業前要事先清理現場周圍可燃物,消除火災隱患。

  三、加強宣傳,組織開展夏季送清涼活動

  為切實維護在建工地一線職工的身體健康,改善一線職工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廣大一線職工在施工過程中的防暑降溫工作,縣住建局將于7月中旬開展夏日送清涼活動,前往建筑工地慰問夏日高溫工作中的一線職工。

  四、加大檢查,做好高溫期間的值班工作

  縣住建局將加強對施工現場落實夏季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各單位要密切注意天氣變化情況,做好值班工作和信息報告,有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及時通報情況。

  XXX規劃建設局

  20xx年7月7日

防暑降溫通知14

  各市勞動保障局、國稅局、地稅局,省各有關廳、局,省各直屬企業:

  為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證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健康有序進行,經研究,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全年按四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二、防暑降溫工作季節性強,企業應合理安排夏季職工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時段,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三、各級勞動保障部門一定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把改善企業職工的勞動環境條件作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內容之一。要引導和督促企業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建立健

  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確保夏季企業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防暑降溫通知15

  現已進入盛夏高溫時節,為預防中暑、中毒等各類夏季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現場作業人員安全健康,現就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部署高溫建筑施工安全生產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提高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嚴峻性的認識,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各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制定防暑降溫計劃,認真落實夏季高溫酷暑各項防范措施,把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到每一個項目、每一個班組、每一個作業面,嚴防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嚴格貫徹高溫施工作業時間要求

  各施工單位要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到達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到達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到達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和工作休息環境

  各施工單位和項目部在高溫期間,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適當調整作息時間,采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做好“抓兩頭、歇中間”的同時,要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進行重點管理,尤其是施工升降機司機,要與作業工人作息時間一致,防止無證人員隨意開機。作業區和宿舍區須保證良好的防暑降溫條件,異常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樁、管道等密閉的作業環境,要保證通風措施;工地辦公室、休息室和職工宿舍要做到寬敞、明亮、通風,配備淋浴間,有條件的可配置飲水機、電冰箱、空調等防暑降溫設備。各工程項目部不得以民工宿舍悶熱為由,隨意將民工安排進入在建工程內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現場供給足夠茶水、清涼飲料;并在施工現場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要嚴格控制加班加點,避免疲勞作業。

  四、加大高溫季節安全檢查工作力度由于夏季高溫、干燥天氣,且高負荷用電,極易發生火災事故,各單位務必做好夏季防火各項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配電房、木工加工區、工具庫房等易燃、易爆重點防火要害部位檢查,電焊、切割等動火作業前應嚴格履行有關動火審批手續,并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配足滅火器材,確保各項防火措施落實到位。宿舍區用電必須配備相應功率的限流保護裝置(負載識別器)和漏電保護裝置。同時,各單位應加強門衛值班登記制度,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施工工地,嚴禁穿拖鞋、涼鞋進入作業現場,不戴安全帽不得進入現場。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密切關注天氣預報,及時向企業發布高溫預警信息和通知,督促各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及工程項目做好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高溫季節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應急響應。此外,還要加強對工地的防暑降溫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施工現場隱患嚴重,或整改不及時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個人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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