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中秋節放假通知
關于2016中秋節放假通知(一)
各二級學院(部),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中秋節放假通知的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現將我校2016年中秋節放假時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
9月9日本科新生報到,全校停課一天。
2016年9月15日—2016年9月17日,本專科老生放假3天(2016級新生按照軍事訓練及軍事理論教學工作安排,正常軍訓)。
新生9月11日-19日進行入學教育及軍訓,9月20日正式上課。
二、調課安排
9月18日(周日)補上9月15日(周四)課程,請相關老師做好補課安排。
三、考勤要求
9月14日,學生必須上完當天課程方可離校,提前離校均作曠課處理,屆時學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當日的上課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全體學生9月17日晚自習前必須返校,各二級學院在晚上21:00前,將學生返校情況報學生工作管理辦公室吳勇老師處備案。
人事師資處在放假前后要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對教職工進行考勤。
四、保障工作
后勤管理辦公室根據此通知安排好食堂、水電、班車等服務保障工作。
五、安全工作
1.在放假前,各二級學院輔導員要做好學生的假期安全教育。
2.放假期間,各二級學院(部)、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向值班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全校教職工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節日假期。
六、值班安排
1.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確保學校安全。值班安排見學校值班表。
2.中層干部假日期間離開南京,須于9月14日前向學校主要校領導報告,并報綜合管理辦公室備案。(聯系人:鄔XXX XXXXXXXXXXX)
綜合管理辦公室
2016年9月7日
關于2016中秋節放假通知(二)
各處(室)、各專業系(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結合本校實際,經學校研究決定,現將2016年中秋節放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
1、2016年中秋節放假時間為9月14日中午12:00至9月17日,共3.5天。學生于9月14日中午下課后可正式放假離校,9月17日晚上回校晚自習。9月18日上課,補周五的課。
2、9月14日下午沒有工作安排的教職工可提前離校,當天安排檢查的人員檢查完畢且相關部門和責任人根據檢查反饋的問題整改完畢后方能放假離校。
3、9月14日下午花都校車的發車時間為14:40。
二、具體事項安排
(一)做好學生的留校情況登記。9月12日12:00前,各班主任將本班級留校生的登記表交到學生處,學生處在9月12日下午16:30前將各班留校人數報給總務處,并與總務處協調好放假期間在校教師和學生的用餐、用水、用電安排,確保放假期間的生活及日常安全。
(二)學生處和各班主任要確實做好放假時間的通知和放假期間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學生在離校前做好本班課室的衛生清潔和宿舍內務整理等,關好門窗,關閉電源,注意做好課室(特別是自帶機房)、宿舍物品的安全、防盜工作。
(三)為了確保放假期間校園的安全,現成立專項檢查小組,負責檢查放假前學校各場所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實情況。9月14日下午13:00檢查小組成員在第二教學樓一樓學生會課室領取《學校假前校園安全檢查登記表》并在表上簽到,按照指定區域巡檢,檢查小組需做好檢查記錄;所有檢查人員于13:30在第二教學樓一樓學生會課室集中反饋和聽取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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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第51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期間,用人單位也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在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則應另行支付3倍加班工資。
因此,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勞動者應獲得不低于4倍的工資。
按照標準,9月15日當天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9月16日、17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在這兩天上班的勞動者視為加班,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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