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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學校章程范本(精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章程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章程起著保證組織的思想統一的作用。一般章程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初中學校章程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初中學校章程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提高辦學水平和管理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校校名:xx縣xx鎮初級中學
第三條 本校地址:xx縣xx鎮
第四條 本校性質:本校是一所公立的全日制初級中學。
第五條 本校學制:初中三年
第六條 本校的辦學宗旨和培養目標:
為學生的一生發展和幸福奠定基礎。
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發展。努力提高學生的思想品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藝術審美素質、身體心理素質、勞動技能素質、交往合作素質。把學生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為高一級學校輸送合格的新生。
第七條 本校文化主題:智搏。
第八條 本校校訓:自信、自愛、自律、自強
第九條 本校的精神:團結進取、敬業奉獻、追求卓越、高效創新
第十條 本校的校風:厚德、誠信、博學、創新
第十一條 本校的教風:敬業、嚴謹、愛生、善導
第十二條 本校的學風:勤奮、慎思、樂學、進取
第十三條 本校的管理機關:xx縣教育體育局。
第二章 管理體制、組織機構
第一條 本校校長由xx縣教育體育局任免。
第二條 本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副校長由校長提名,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后聘任。副校長協助校長開展工作。
第三條 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循法律法規確定的基本原則,組織開展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 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三) 按照教育規律辦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 接受黨組織的監督,重大問題主動聽取黨組織的意見,落實民主決策的程序。
(五)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六) 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八) 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
第四條 校長有下列權限:
(一)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決定權。
(二)有權提名副校長人選,有權按規定程序任免校中層干部,有權從學校的需要和實際出發,聘用干部、教職工,安排和調整干部、教職工的工作。
(三)在重大基建項目須報上級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基礎上,有權決定一般建設項目的列項與實施。經費管理實行一支筆審批。
(四)有權根據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實際對干部、教職工進行獎懲。
第五條 本校設立校長辦公室、教導處、保衛處、總務處。校長辦公室、教導處、保衛處、總務處主任由校長提名,經教體局考察后聘任。
校長辦公室、教導處、保衛處、總務處在校長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工作。
第六條 本校的`中國共產黨黨支部在學校工作當中起政治核心、監督和保證作用。
第七條 本校建立工會,實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其職權是: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二)評議監督學校領導干部。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三)審議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考核方案、獎罰條例及各項制度。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工會是教代會的工作機構。
第八條 本校建立共青團、婦聯,共青團、婦聯在學校黨支部領導下開展活動。
第九條 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提法進行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實行學校工作報告制度,每學年末向本校職工代表大會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如實報告工作。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第三章 教育教學活動
第一條 初一新生按xx縣教育體育局有關招生規定錄入我校就讀。
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按規定修業期滿,畢業成績、德育考核、體育均合格的學生,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第二條 學校加強德育教育,主要內容與方法是:
(一)對學生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道德品質教育;精神文明教育;勞動教育;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教育;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教育;紀律教育;健康心理教育;個性發展教育和環保教育等。
(二)貫徹《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三)實行“社會、學校、家庭”三結合的德育一體化教育。
(四)德育教育中堅持正面教育,尊重學生人格。
(五)建立科學的德育評價考核制度。
第三條 學校加強教學管理,主要內容與方法是:
(一)實行班級授課制。
(二)確立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以教育科研為先導,優化課堂教學為重點,開發學生潛能為突破口,建立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和有利于促進學生素質全面提高的教學新體系。
(三)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教學大綱和課程計劃設置課程。
使用國家頒布的、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學科教材、鄉土教材、活動課程教材和實驗教材。
嚴格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校歷安排工作,不隨意停課。
(四)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合理安排作息時間。節假日、課余時間不得組織集體補課或上課。
(五)按規范上好體育課、體鍛課,每天做課間操、眼保健操,保證每天有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積極開展群眾性的體育活動。
(六)加強藝術教育,初中上好美術課、音樂課,其他各學科也要發揮美育功能,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
(七) 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制度。
嚴格控制測驗次數,每學期末在教體局組織下進行統一檢測。
改革考試的內容、方法,著重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的考察,提倡獨立思考、學有創見。
第四章 教師、學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教師的權利與義務
(一)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教師資格、職務、聘任制度。
(二)保護和保障教師依照《教師法》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三)教師依照《教師法》規定履行義務。
(四)實施教師考核評價、班主任考核評價、科組工作考核評價、教學輔助人員考核評價、課外活動小組考核評價、畢業班工作考核評價等制度及其相關的獎勵制度。
第二條 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一)學生享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二)困難學生有接受助學金和減免學雜費的權利。學校實行特殊學生助學金和學雜費減免費制度。
(三)學生有執行學校規章制度的義務。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獎勵。對犯錯誤的學生進行耐心說服教育,對極少數錯誤嚴重、違紀違法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視其所犯錯誤情節輕重,態度好壞,經學校行政討論審批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等處分。初中義務教育階段不開除學生。受處分的學生經教育確有進步,經討論審批可撤消處分。
第三條 教職員工和學生對學校工作有意見、建議可以向校長提出,必要時也可向上級教育部門反映。
教職工和學生受到不法傷害,可以向校長申訴,也可以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控告。
第五章 學校衛生和安全
第一條 學校加強衛生工作
(一)建立和健全衛生工作制度。
(二)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和食物中毒。
(四)建立師生健康檔案,監測師生體質健康。
第二條 學校加強安全保衛工作
(一)建立學校內部和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制度。
(二)建立治安、消防、防震抗災制度。
(三)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師生自救自護能力。
(四)組織學生參加的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勞動、郊游等均應有足夠的安全保護措施,保障師生安全。
第三條 建立警校聯系制度,保護師生安全。
第六章 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一條 學校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辦好家長學校,成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了解并幫助學校做好教育工作。
第二條 學校積極參與社區教育和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為學校營造一個文明詳和的周邊環境。
第三條 建立勞動、技術教育、社會公益勞動基地等,促進學校與社會多種形式的結合。
第七章 總務后勤管理
第一條 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做到綠化、美化、凈化,具有良好的文化和育人環境。
第二條 努力按商洛市規范標準配齊教學設備、設施、場、館、室,創造條件逐步更新裝備,實現教學手段現代化。建立和健全設備、設施、場、館、室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效益。
第三條 學校經費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自籌資金為輔。
第四條 制訂并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合理使用資金,用好管好經費。每年年初制定經費預算計劃。重大開支要經集體討論決定。
第五條 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收費。
第六條 建立和健全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條 本章程獲得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始得通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形成決議后,由學校提出書面請示,報xx縣教育體育局核準。
第二條 本章程如需要修訂,需要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報xx縣教育體育局核準。
第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本校教職工代表大會。
第四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五條 本章程于2xxx年1月17日經本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經xx縣教育體育局核準之日起生效。
初中學校章程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隸屬太倉市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初級中學,學制三年。
第三條:學校以“厚德載物,博學遠志”為校訓,以“勤奮、向上、求實、創新”為校風,以“嚴謹、博學、愛生、善導”為教風,以“勤奮、刻苦、善學、好思”為學風。
第四條:學校按照國家教育部設置的課程計劃,全面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針對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現代化”的戰略任務,強化基礎教學,培養創新能力,注重全面發展,突出個性培養,努力形成辦學特色。
第五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支部監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六條:學校校長由主管局任命。
第七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全員聘任制、崗位責任制、結構工資制、考核獎懲制。校長須履行下列職責和權力。
一、職責: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認真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緊緊依靠廣大教職工把握辦學方向,把學生培養成“四有”人才,向高一級學校輸送質量高、素質強的合格人才。
2、制訂學校的遠期發展規劃和近期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定期檢查,總結經驗,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情況。
3、全面領導和組織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實抓好師資隊伍建設。
4、領導和組織實施學校的教育、教學計劃,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
5、健全學校管理的組織機構,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6、努力創造條件,加快學校教育現代化、信息化的建設步伐,搞好校舍建設、教學設施、設備和校園環境建設。
7、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帶頭實干。
8、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一班人”的作用,自覺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9、強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實防范措施,防止各項事故的發生。
10、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努力提高教職工的福利待遇。
二、權力:
1、事務決策權。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前提下,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決定權。
2、人事任免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校長有權提名聘、免副校長,有權按有關程序聘、免中層干部和決定教職工的聘用。
3、財務審批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有權決定校內布局、規劃、基建等校園建設的方案。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有權籌集、管理和使用學校的經費。
4、招生管理權。在市教育局的有關招生規定下實施招生工作。
5、教育教學指揮權。努力落實“教育三面向”的辦學方針,決策學校辦學方向和大計,落實教育、教學工作的各項措施。
第八條:副校長由校長提名或由市教育局征求校長意見并考察,市教育局任命。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某一方面的具體工作。
第九條:學校設教務處、德育辦、總務處、人事等職能部門。職能部門設主任、副主任。其人選按公開選聘程序,經筆試、面試、學校黨組織考察,報教育局審核后由校長聘任。
第十條:學校黨支部是學校的政治核心,對學校工作實行政治領導和民主監督,發揮戰斗堡壘作用。
1、認真抓好黨組織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組織建設,保證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2、積極參與學校的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工作計劃等的研究和決策。
3、切實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的領導,充分調動群團組織的辦學育人的積極性。
4、加強對學校干部的教育、培養、管理和監督。
5、積極支持校長對學校行政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第十一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依靠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
1、審核校長的工作報告和學校的工作計劃,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重要規章制度、教職工隊伍和財務預決算等教育教學管理中的重大決策,并根據需要形成相應的決議。
2、民主評議中層以上的行政干部。每年進行一次無記名測評和咨詢工作。
3、討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對具體條款的執行情況實行監督,對修改條款作出相應的決議。
4、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召開兩次全體代表大會;在特殊情況下,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5、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學校建立以支部書記為領導的,由行政、工會等代表參加的調解小組,負責接受師生的申訴,維護師生員工的正當權益。
第十三條:學校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檢查、審計和評估。接受社會、家長的`輿論監督。聽取意見,自覺規范管理行為。
第十四條:學校校務聯席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主要工作內容為貫徹執行學校的工作意見。校務聯席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級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和團隊負責人。聯席會議每月召開二次。
第三章 教師、職員和工人
第十五條: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制。每學年進行一次選聘。被聘任教師、職員、工人必須履行聘約,執行學校教育教學的各項工作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六條:學校對教職員工實行績效工資制。
第十七條:學校每學期對教職員工的政治師德、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考核。
第十八條: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活動和教科研工作,并支持青年教師的學歷進修。
第十九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第二十條:學校保障被聘教職員工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福利待遇,并逐步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二十一條: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必須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利益,遵守學校的章程和一切規章制度。學校必須依法維護、保障教師、職員和工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必須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學校教師要以“熱愛教育、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嚴謹務實、勇于開拓、不斷創新”為努力方向,全面關心每一位學生的學習。
第二十四條:學校教師必須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對違反規范的教師,學校依照有關規定予以教育、批評,直至解聘。
第二十五條:學校依法維護退休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由學校退協小組、工會具體負責退休教職工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學生和家長
第二十六條:凡按照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均可取得本校的學籍。
第二十七條:學生要以“勤奮、刻苦、善學、好思”為努力方向。學校每學期對學生中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的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教育、批評。
第二十八條: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給予必要的資助,保證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業。
第二十九條:學生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接受平等教育。教育中出現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現象,被教育者有權利向校方提出意見和申訴。
參與學校管理。在校方的組織下,學生有權評議學校和教師的工作。
參與學校安排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和愛護實驗教學儀器、設備及電化教學設施和圖書資料。
在學習成績和評語等第獲公正評價完成規定學業后,獲得相應的證書。
義務:
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認真執行《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雙鳳中學學生一日常規》,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形成良好的思想品格和道德情操。
政治上積極上進,學習上勤奮創新,培養能力,立志成才。
關心班集體建設,積極參加學校舉辦的各種活動,認真參加各種競賽,努力為學校爭榮譽、添光彩。
努力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所規定的課程和學業,成為合格的畢業生。
第三十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配合,建設家長學校、德育教育基地、勞動實踐基地等教育陣地,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邀請社會各界人士來校作專題講座,定期舉辦家長學校、召開家長會,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網絡。
第三十一條:家長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凡在我校就讀的學生家長均是家長學校學員。
家長有權了解學校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執行教育法規的情況,了解學校的教育教學計劃和工作目標。
學校、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有不公平的現象出現,家長可通過正當途徑直接向校方提出意見,共同商量,解決問題。
家長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管理工作可提合理化建議,并了解建議的落實和實施情況。
對學校的政風、校風、教風及收費等方面的工作家長可依法進行監督。
義務:
家長應主動配合校方監督子女在校認真學習,確保子女完成《義務教育法》中規定的學業任務,成為合格的初中畢業生。
學校定期舉辦家長學校和召開家長會,家長不能無故缺席,要主動參與家長學校委員會開展的各項活動,不定期進行校訪,加強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的聯系,不斷了解子女在校的表現和就讀情況。
學生離校期間,家長要在政治思想、學習、交友方面關心子女。家長要和睦相處,保證學生有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氛圍。
家長應主動為學校的公益建設和事業發展出謀獻策,并盡可能地在精神上和物力上給予幫助和支持。
第五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三十二條:根據國家、省、市等教育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從事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
第三十三條: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通過學科教學、班團活動、勞動與社會實踐形式向學生進行民族精神教育、愛國主義教育、集體主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勞動教育和學校優良傳統教育。
第三十四條:學校堅持以素質教育為核心,認真貫徹有關法規文件,建立和健全德育工作網絡,不斷完善德育工作機構和德育工作隊伍,切實抓好班主任隊伍建設和各學科課程的德育滲透教育,增強全員的育人意識,培養良好的班風、校風。
第三十五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舉行升旗儀式,唱國歌和國旗下講話,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三十六條: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并負有協調本班級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聯系的責任。班主任由德育辦聘任,報校長室審批備案。
第三十七條: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實施素質教育,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努力開展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切實改進教學方法,充分應用現代化教育手段,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第三十八條:學校根據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要求實施教學。
第三十九條:維護校歷作息時間、課程表、周工作安排表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
第四十條:規范學生在校活動的總量,既要克服學生負擔過重現象的出現,又要防止學生負擔過輕、放任自流的情況發生。
第四十一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等嚴格規范手續程序:不招復讀生,嚴肅招生制度;嚴格執行畢業證書的頒發、學生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十二條:積極貫徹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加強學生健康心理的疏導,培養學生的健康心理、健壯體魄和健全人格。
第四十三條:加強檔案資料建設,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搜集和歸檔。
第四十四條:按學科設立教研組。教研組長由教務處聘任,報校長室審批備案。教研組長在教務處的領導下,組織好本教研組的教師開展教學研究活動,貫徹落實學校的教學計劃。各年級設學科備課組。組長由教務處聘任,報校長室備案。備課組長組織集體備課、學科研討等活動。
第四十五條:學校教務處要抓實教師備課、課堂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教學研究和教學質量監測檢查等工作的管理。
第四十六條: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組織階段性教學質量的檢查,并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好各學科的畢業會考和升學考試工作。
第四十七條:采用自我評價、同行評價、學生評價等方式組織教學質量的評估活動。
第四十八條:學校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漢字。
第四十九條:教務處要加強管理,充分、合理使用教學設備、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音像資料,尤其要充分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設施設備的“閑置”。
第六章 總務管理
第五十條:堅持總務工作為教學服務、為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切實做到:主動、熱情、優質、高效、超前服務。
第五十一條:學校經費來源:以政府財政撥款為主,自籌為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免費教育。
學校依法向社會籌集辦學資金并接受社會團體和個人對學校的捐贈。
第五十二條:加強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實行民主理財,并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和上級教育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五十三條:切實做好經費預算、執行和決算,堅持統籌計劃、保證重點、照顧一般、嚴格把關的原則,努力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
第五十四條:建立校產管理制度,加強校舍、校產、物業管理,嚴防公物流失。
第五十五條:學校按校園建設整體發展的既定計劃,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基本建設和實施維護管理,向園林式的校園方向不斷努力。
第五十六條:推進教育現代化和信息現代化工程的建設步伐,利用校園網,實施遠程教育。
第五十七條: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隱患,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學校依據本章,制訂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時,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六十條:本章程的修訂需經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討論同意,并報上級主管局批準。
第六十一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上級主管局批準后實施。
第六十二條:本章程執行中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初中學校章程 3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8、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初中學校章程 4
一、樹立良好的道德風范,講文明、有禮貌,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遵守寢室規定制度,遵守寢室規定。尊重管理老師,服從管理。
二、不私自拆卸寢室設施。不私自拆、接導線,不私自安裝多插頭、多燈頭,不私自改用大功率燈泡,不私自使用電器,不在寢室有任何形式自炊的`行為。
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多數現金及時存入銀行,身份證和存折分開擱放。若發現錢物被盜,保護好現場,立即向管理老師和學校報案。
四、加強安全意識,人離開寢室前,先要認真檢查,關閉好水電閘閥、門窗。寢室鑰匙不借人,不亂放,不得撬鎖、門和翻門、窗、墻入室。
五、禁止在寢室吸煙、飲酒、打牌、賭博或變相賭博。禁止在寢室燃明火,點照蠟燭。不得將點燃的蚊香放在床邊。
六、嚴禁攜帶兇器、易燃易爆物品、違禁藥品等危險品進入寢室;嚴禁將贓物、黃色物品帶進寢室;嚴禁在寢室擺談黃色及其它不良龍門陣。
七、不私自帶校外人員進寢室和留宿。父母、兄弟姐妹、親戚、好友等需進宿舍和留宿,必須經管理老師同意,完清有關登記手續。
八、禁止向窗外、室外拋倒東西。寢室同學要互相尊重,有良好的生活習慣,未經允許,不私自動用同學物品;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入和逗留別人寢室。學生不得將自行車、機動車放停寢室。
九、禁止在寢室高聲喧嘩、起哄、追打、瘋鬧和敲擊器物影響秩序;禁止在寢室聚眾、吵鬧、打架斗毆。
十、學生攜帶物品寢室和宿舍,必須接受管理老師的詢問、檢查。不得將他人東西帶出寢室和宿舍。
十一、發現可疑人員和寢室不安全隱患,及時向管理老師和保衛人員報告。
十二、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初中學校章程 5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開學初,高春芝校長在開學式上向全校師生發出“噪手機污染,回歸陽光校園”的倡議,并且通過班會課,面向學生征集符合我學部實際的'手機管理規定建議,經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協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1、 堅決禁止學生在校期間攜帶和使用手機(包含老人機)、平板、MP3、MP4等電子產品。師生之間、生生之間相互監督。如發現違紀情況及時報告政教處。一經證實扣除班級相應分數,取消該學生本年度的評優資格,記錄違紀檔案。按照第2條規定處置手機。
2、學校將不定期開展檢查,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予以紀律處分,記錄違紀檔案。通知家長到校填寫手機扣留單,并保留手機至學期末,再由家長領回。
3、教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政教處,按照第1條規定對學生進行處分,按照第2條規定處置手機。
4、住校班學生如有極特殊情況需要攜帶手機入校園,需提前與班主任及夜班老師報備,到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老師處保管,回家時再領取。
5、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與家長進行溝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電話,不得以此理由私帶手機。
6、教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記錄在學生檔案中,態度惡劣的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學生回家要借助手機網絡進行學習,需向家長說明情況,在家長監督下嚴格控制使用時間,禁止瀏覽與學習無關的信息。
8、每位學生要制定適合自己的學習計劃和休息活動安排,嚴格按照計劃表執行,噪手機及網絡誘惑,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全校師生必須嚴格執行此規定,也請各位家長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學生自我約束能力,減少“手機依賴癥”,讓學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門,走出虛擬世界,更多的親近自然,充盈內心世界,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初中學校章程 6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凈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干凈,如有扣分、掃地一周并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并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后,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后,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者扣五分并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并掃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并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后應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并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者扣兩分/次,并掃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并抄書。吸煙、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并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并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聲喧嘩,如有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初中學校章程 7
為了確保所有住宿生有一個清潔、安靜、安全、文明、有序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自信、自理、自律能力,特制定本條例。
(一)、寢室常規
1、嚴格按政教處安排的寢室、床位住宿,未經值班老師許可,不得擅自搬遷轉讓或相互調位。
2、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按時參加學習,按時到校,按時回室。
3、安靜就寢。午休、晚就寢時間內不得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如洗澡、洗衣、講話、玩樂器、下棋、玩牌、打電話等。
4、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好內務,日用品須按《內務要求》的要求擺放有序。
5、住宿生應認真履行值日義務,認真打掃所在寢室的衛生,做到地面、墻壁無污漬、門窗干凈,窗臺無灰塵,天花板、墻壁無蜘蛛網,寢室內無臭氣,物品放置有序。
6、要愛護公物,損壞公物要賠償。要節約用水、用電。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嘩,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有請假的舍長出示請假條。熄燈鈴響后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9、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0、愛護校舍校具,不亂涂亂踢門窗、墻壁。損壞公物視情節輕重給予賠償和紀律處分。
11、節約用水用電。不放“長流”水,不開“長明”燈。
12、自覺服從老師、學生干部、門衛、長者的管理和指教。
13、嚴禁抽煙、喝酒、打架罵人、打牌賭博、玩電游。
14、不得留宿外人,不得把非住宿生帶入寢室,男生不得隨便進入女寢室,女生也不得隨便進入男寢室。
(二)寢室衛生(內務要求)
1、寢室內務衛生總要求必須做到:整潔、統一、有序。蚊帳必須用帳鉤掛起;被子折成四折方塊,有棱有角,四層面向外,背靠床頭欄,上下整齊擺放規范,折疊整齊美觀。枕頭與被子相對,置于床鋪另一側。床單應整潔平整,床單外邊與床沿平,墊被、草席以不露床單外為標準。床上無雜物。
2、衣服須掛放在衣柜內,不準亂掛放。臟衣服襪子要及時洗凈掛曬到陽臺鋼管上。
3、鞋子統一放在床下,分類放置,鞋跟向外,放齊成一條線。床下不準堆放箱子及零星物品。寢室內不準放置球類器具,更不得在走廊和室內玩球(一經發現,予以沒收)。
4、熱水瓶須統一放置在靠墻或靠窗一邊。臉盆放置床尾下,嗽口用具要置于臉盆內。
5、不準亂掛衣服,亂拉接繩子,寢室內不準亂涂寫、亂張貼,保持墻壁潔白無污跡,但可以適當美化,營造一定文化氛圍,可以掛些名人字畫、小掛件或擺放盆景等。
6、室內衛生保持一天二掃,周四大掃;保持地面干燥、清潔、無污物、痰跡;門窗干凈、無灰塵;寢室內天花板和墻壁無蛛絲;寢室內無臟衣服、臟鞋、襪。
7、洗發露、洗衣粉、肥皂、板刷等小件物品要求整齊擺放。毛巾疊好掛在晾衣架上,應整齊劃一。
8、各種學習資料放入書柜或衣櫥的'下層,要求擺放整齊。寢室床位號、衣柜號、桌位號應一致,不得調動。
9、禁止向門、窗外倒水或扔紙屑、果殼等雜物。寢室門口、陽臺上不允許堆放物品,保持陽臺、走廊和樓梯的整潔。寢室內不準用餐、吃瓜子,不準拍球,不準玩撲克牌。
(三)、作息制度:
l、按時起床,按時就寢。熄燈后或午睡時不說話、不打鬧、不看書,保證睡眠。
2、按時回舍,按時離舍,按時參加自習,課間不準進入寢室,特殊情況須憑班主任證明。
3、進入宿舍后,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喧嘩、打鬧,按時就寢不得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要靠右慢行走。
4、出操預備鈴聲響后,要及時離開寢室;早鍛煉鈴聲響過后,宿舍鐵拉門將關閉。
(四)、安全制度
1、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的“四防”工作。箱子、門窗必須上鎖,嚴禁攜帶危險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寢室,嚴禁打開消防器材,嚴禁在床上打鬧、蹦跳、追逐等。
2、要保管好自己的財務,不帶現金等貴重物品進入寢室。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動用他人物品。不準睡在他人的床鋪上。
3、做到隨手關門,不私留客人宿夜,夜間不準擅自離校或缺宿,若有事外出,必須辦好請假手續。嚴禁偷竊和變相賭博。
4、遇到照明線路故障,或其它不安全情況,不得私自檢修,必須報生活老師,由學校組織人員進行檢修。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私接插座,嚴禁在宿舍風扇上吊掛衣服或繩子。
5、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和錢財,貴重物品不帶入校,100元以上現金要存入卡中或由相關老師代為保管。寢室要及時上鎖。除早、中、晚規定時間外,其余時間無故不準進入寢室。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寢室的必須由班主任假條批準方可進入。
6、為保證宿舍安全,宿舍大門實行鎖門制度不到開門時間一律不準進出,也不接待親友。各室離室時要及時鎖門。由各寢室長負責督促落實。
初中學校章程 8
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確保住校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每憑學期開學,要先繳費號鋪,后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二、建立房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房選出房長一人,負責制訂“安全公約”、“衛生公約”和輪流值日制度,檢查、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主管部門匯報本房情況。
三、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臟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
四、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五、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并及時報告值班保衛人員,病情較重者,由保衛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六、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晚自習時間一律要到課室學習(生病學生憑有關證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講話,不準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并通報批評。
七、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每天早晨、課外活動各掃一次,地板每星期三、日下午4∶45各拖一次。各房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樓下的衛生并倒垃圾;嚴禁在房內吃飯,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墻壁及亂涂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每房的衛生用具由各房自行購置,要備齊;一個拖把、一個拖桶、一個地斗、一個垃圾簍、二把掃帚。
八、房內整潔做到:蚊帳靠壁掛,疊被統一格式,口盅、鞋屐擺整齊,天面地面保持干凈,并注意保潔。
九、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照明燈泡不得超過40瓦,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宿舍實行三鎖三開;上午早讀上鎖,放學開鎖;下午上課預備上鎖,放學開鎖;晚自習預備上鎖,下夜課后開鎖。
2、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準,宿舍管理人同意方可開門進內。
3、貴重物品不要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4、各房間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5、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7、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8、嚴禁爬門窗,爬防護網。
9、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房間內。
10、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11、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
初中學校章程 9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多數家長的建議,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山頭中心學校初中部學生手機管理辦法》,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并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級部詳細登記、保管,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四條,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手機入校園申請表》,學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班主任對學生批評教育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級部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級部領取。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通報處分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期,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級部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級部領取。
第七條,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設備)。
第八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家長將該生帶回家教育,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
第九條,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后,方可到級部領取手機。
第十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進步的助推器。
初中學校章程 10
一、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三、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下午上課時、晚自修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下午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后,必須鎖好大門。
四、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五、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中午和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教導處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通校、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六、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七、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教導處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總務處修理。
八、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九、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十、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十一、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教導處。
十二、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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