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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考勤制度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教師考勤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教師考勤制度1
桃花店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
2、每天實行上、下午點名制,當預備鈴聲結束時開始點名,所有教師必須到辦公室集體點名,不按時到者視為遲到,遲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間,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借公辦私,若有急待解決的事務,可與值班領導班子口頭請假,但時間不得超過一節課。違者視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間,不準做任何與教學無關的私事,違者一次扣0?5分。
5、學校工作人員,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要有請假條),待學校審批后方可離校,否則視為曠課。若曠課半天扣1分,有課者每節另扣2分。
6、不經教導處批準而私自調課,雙方都以曠課論處,發現一例各扣1分。
7、教師因事請假規定:
(1)事情確需本人具辦,可為事假,否則視為曠課。
(2)半天由教導主任批準;
(3)一至兩天的由校長批準;
(4)一周以內必須請示中心學校批準;
(5)超過一周的由縣教育局批準。
無課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有課者必須自行安排好課程,課程不扣分,否則每節課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療視為事假,因確實連續住院治療兩天以上者經核實視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醫院證明。
9、校領導因公辦事、開會,課程由教導處安排,每節課給代課教師人民幣3元。
10、特殊病假照顧
(1)教職工子女結婚,照顧四天假。
(2)教師雙方父母病故給予四天假,其他直系親屬傷喜事給予兩天假。
(3)女性嚴格按上級文件規定照顧產假一學期(出示準生證)。
(4)參加自學函授考試,根據考試所需的時間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課程由教導處統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課者每節課所補助的.課時津貼由參學者自負。
11、全學期出滿勤者,在教師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另加2分,并做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優先條件之一。
此制度從本學期點名之日始執行。
學校教師考勤制度2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內容包括對處室工作人員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任課教師上課、輔導時間到位情況,集體備課、集體活動參加與否的考核和記載。
(二)處室工作人員的考勤,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實施。既堅持工作人員本人簽到、簽退(禁止代簽)
又堅持上班時間巡視、檢查制度;任課教師的考勤由值班領導負責實施。
(三)盡快建立電子監控系統,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請假
(一)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三天以內,段長同意后報主管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段長及主管領導同意后,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因病請假,應持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審批辦法與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領到準生證的晚育教職工(23周歲以上),產假為半年。
(四)教職工直系親屬或依靠其贍養的非直系親屬逝世,準于5天假期處理喪事。外地教職工,酌情另給往返時間。
(五)假期屆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應辦理續假手續。
三、曠工及其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認定為曠工;
1.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沒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
2.假期屆滿后未到崗位工作,又沒有辦理續假手續者;
3.請假事由與實際情況不符者;
4.雖然辦理了請假、續假手續,但未得到領導批準擅離職守者;
5.占用工作時間外出代課或搞其他營利活動者;
6.雖在業余時間外出謀利而影響正常工作,師生反映強烈,不聽勸阻者;
7.學校集會、集體活動、勞動拒不參加者。
(二)曠工處理
1.任課教師缺課一節,按曠工一天計算,除扣發當天課時津貼外,另罰一節課的課時津貼,并給于批評教育。
2.處室工作人員,簽到、簽退每缺一次,或讓別人代簽,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外,另罰一次同數額津貼,并給于批評教育。
3.集會一次不參加,扣發獎金5元。
4.月曠工累計一周者,停發本學期全部獎金及津貼,取消評先資格,并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教師考勤制度3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情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況除外),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考慮。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學校教師考勤制度4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讓教師能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學校工作暢通無阻地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類:
1、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
2、嚴肅督查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開會、升旗)的到崗情況。
3、嚴格履行簽到和書面請假手續。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師必須按學校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教職工坐班時間以學校作息時間為準。
二、上午、下午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到指定地點履行簽到手續,漏簽一次扣款2元;無課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0元(超過10分鐘,在一節課的時間以內扣款20元),遲到、早退達兩節以上(含兩節)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課的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5元,20分鐘以內的扣款20元,超過20分鐘的作誤課處理,誤課一節扣款30元。
三、教師有事必須書面請假(電話或帶假不作為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學部負責人簽批,請假按一節課扣款5元計算。半天以上由學部負責人注明工作安排情況后由校長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計算,沒有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作為曠工處理,曠工按一天扣款50元計算;病假憑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自己的請假條到學部負責人處辦理工作安排說明后到校長處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五、學校例會(周三、日)請假一次扣款15元,遲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體公益活動請假一次扣款10元。值崗時遲到早退除扣發值崗工資外,還處以值班工資一倍的罰款。
七、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屬于嚴重違紀違約行為,曠工超過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學校教師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每周星期一學校舉行升旗儀式,全體教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站在規定的地點排成隊列進行升旗。課間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師幫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升旗和做操時有家長到校或領導到校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師請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內,每超假一天罰款30元,超假兩天以上(不含兩天)的學校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調換課程以及代課沒到,均作曠工處理,曠工每一節課的時間扣款10元。
十、因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在報到后至開學后10天內及學期結束前半個月內不得請假,請教師自己克服困難。
十一、教職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記載結果每月底上報校長辦公室存檔,學期結束時作為學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學校教師考勤制度5
為了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規范學校內部管理,使學生一到校就有教師履行組織教育和管理職責,鑒于學生年齡特點和自律、自護、自理、自學能力差,如教師不按時到崗入位,學生管理出現空檔,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聲譽、教師形象和正常教學秩序將會受到影響,為此,依據國家《教師法》及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蘇家鎮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
按照作息時間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師提前30分鐘到校、值周教師提前20分鐘到校、班主任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科任教師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組織學生,進行環境衛生打掃和早讀。下午集中放學,班級學生全部離校后教師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師清理完校園學生,師生全部離校后才可下班。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
上班時間,每位教師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和學生管理工作,不得做與教育教學無關事情(如上街買菜吃飯、打牌下棋、校外閑逛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須向校長請假(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經批準方可出校門。未經批準出校門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考勤:
1、作好登記,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據。
2、教師一到校簽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簽到冊,做好當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親疏,一視同仁。
3、學校集會做到:不遲到、不開小會、不打瞌睡、不看書報、不帶孩子、不在會場接聽電話,手機設置震動狀態。
4、教師的紅白喜事,安排在學生離校后,不影響教學,并在事前報學校批準假期。
5、學校辦公室將對各年級教師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無假外出或弄虛作假者,將作為曠工處理,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6、每位教師要有工作超前意識,寧可早到10分鐘,不可遲到1分鐘。
7、出現缺勤的同志應自覺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為重。
8、教師離校外出,自覺作好登記,如出現疏漏,查實后記入相關人員的考勤考核。
四、請假制度:
1、教師要盡量在雙休日、寒暑假和節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時間最好不要請假。
2、非請假不可的病事假,須完善請假手續,寫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一周以上病假交縣教育局審批)待批準以后,與班級教師作好銜接,移交有關手續,將請假條交到校長辦公室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出現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處理事情等)不能親自到校請假的,可先向年級領導口頭請假,后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事后向相關領導說明原委,以便學校領導看望慰問和查實。
3、請長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應績效工資(癌癥、精神病人除外,按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執行)。
五、實行獎懲:
1、每學期(學年)出滿勤的教師在評優、晉級、聘任等方面優先考慮。
2、出勤考核分作為教師30%績效考核重要依據之一。(1)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與曠工列入績效考核;
(2)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在期末按實計算;
(3)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累計3天者,當年不能參加評優;
(4)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報縣教育局除名,按自動離職處理。
3、缺勤教師,在年度考核、晉升職稱、評優時,按相關規定扣分。
4、上班期間有急事需處理臨時耽擱兩小時者可不計缺勤,但須向學校領導請示批準,同時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
六、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計缺勤,享受出滿勤獎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寒暑假可順延。
3、喪假3至5天,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喪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喪假,不計缺勤。
4、結合實際,教師子女結婚,準許請假一天在家為子女操辦婚姻,不計缺勤。
5、以上四項假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領導批準,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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