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9-21 10:45:34 制度 我要投稿

[精華]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一、總則

  會計檔案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總結經驗教訓進行決策所需的重要資料,也是檢查各種責任事故的重要依據。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學校財務部門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經財務處領導研究決定,學校財務處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處辦室負責,財務處辦公室檔案管理員負責會計檔案和相關材料的保管。檔案室要具備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檔案管理員要做到會計檔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管,不得封包封存,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三、會計檔案歸檔的范圍

  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4、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具備保存條件的,應同時將光盤、磁盤、磁帶等作為會計檔案保存。

  四、會計檔案的整理

  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1、會計憑證。

  (1)按年立卷:每年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按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2)裝訂后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3)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4)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5)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五、會計檔案歸檔保管和移交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由財務處各科室會計檔案臨時保管一個月,再移交財務處檔案員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財務處長同意。財務處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1、財務處各科室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按歸檔要求裝訂成冊,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案卷目錄。

  2、一月之內的會計檔案暫由財務處科室保管(每月要向財務處檔案管理員交案卷目錄一份),期滿一月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處各科室移交清冊交財務處辦公室統一保管,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按期點收,財務處各科室可以自留一份檔案目錄和移交清冊。

  3、移交會計檔案要有主管領導參加,清點后由主管領導及交接三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

  4、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5、財務處檔案管理員對所保管的會計檔案應建立“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并負責登記。

  6、財務處檔案管理員接受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保持原冊卷的裝封,如需拆封重新整理的,應會同原財會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7、會計檔案一經歸檔,其保管、借閱、銷毀均有財務處按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8、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規定執行。

  六、會計檔案的調閱

  1、因工作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本單位人員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要有正式介紹信,同時要經本單位處長及單位領導批準。無論本單位人員還是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必須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薄,要詳細登記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數量、內容、歸期等。審批人必須在借閱登記薄上簽名。

  2、查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私自在會計檔案上勾、劃,不得私自拆散原卷冊,不得抽取更換,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3、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過本單位處長或校長批準方可復印,復印件必須加蓋我校公章方能生效。

  4、經批準借閱的會計檔案,應限定歸還的期限,并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按期收回。

  七、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八、會計檔案的銷毀

  1、財務處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擬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財務處負責組織會計檔案銷毀工作,并與有關單位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電子會計檔案的銷毀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電子檔案的規定,并由財務處和有關單位共同派員監銷。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附表:財政總預算、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稅收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1、學校總帳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2、會計憑證每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3、各種記賬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并加具封面,注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封簽處簽名或蓋章。對于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該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注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并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編號。

  4、會計檔案必須專人專室保管。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后,原則上編造清冊交檔案室保管。

  5、檔案室接收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要拆封的應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參加。

  6、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限期歸還。

  7、本校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財務科科長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并詳細登記調閱的名稱、日期、調閱人姓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

  8、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復制的,要經主管校長同意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包括傳票和匯總表)、總賬、明細賬、會計移交清冊應保存15年,現金、銀行日記賬、會計檔案的保管清冊和銷毀清冊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和決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單位的會計月、季度報表保存5年。

  10、銷毀會計檔案必須編制銷毀清冊,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鑒定,提出申請報告,經校長室批準后,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同時在銷毀清冊上簽字。未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永久保存的資料,在銷毀時應當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強會計檔案科學管理。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泄密。同時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霉、防爛。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國家戒布的《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依據教育局下發的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領導組織:

  財務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預算核查組:

  組長:

  成員:

  驗收組:

  組長:

  成員:

  二、預算制度(經費支出,不預算、不執行)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經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義保經費不得用于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批準,不予以報銷。

  三、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審核;

  (2)開支5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核,由校長負責審批。

  (3)開支500元以上,20000元以內,由中心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校長審批。

  (4)開支20000以上者,為額支出,由教育局審批。

  2、審批程序

  (1)500元以上2000元以內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批,再由分管財務的中心校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后由中心校長審批后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不得付款,并及時向學校領導映。不得無理糾纏會計人員。

  四、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否則一律不予以報銷。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標準報銷:出差地區車船費報銷標準、住宿費報銷標準、生活費報銷標準備。

  注:生活補助縣級30元,市內50元,市外100元。

  (2)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后,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3、額支出的管理

  額支出應在有預算的基礎上,先申報,再實施,嚴禁先斬后奏。申報應先向中心學校預算組申請,中心學校匯總上報,經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實施。實施時,先同施工方簽定施工合同;工程結束后,由施工方出椐發票,經中心學校驗收組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報校長簽字報銷。報銷時要四證齊全:審批報告、施工合同、發票、驗收報告(萬元以上要有審計報告)。

  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年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于人為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陪償。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變買,原價值在50元以內的由后勤主任把關處理,50元以上100元以內由管后勤的副校長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征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系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學校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后實施。

  六、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產生,并由學校派。

  2、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帳目。

  3、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七、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中心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總表,并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中心學校報送預算開支情況報表。

  八、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匯報情況,并將審計情況上墻公布,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映的問題,由管理小組對有關項目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系的連續性質。

  九、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布(在校務公開欄中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另:財經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等按上級規定執行。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如與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的地方,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制度是為了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濠江區教育系統單位財務內控制度》、《濠江區教育系統會計工作職責》和《濠江區教育系統出納工作職責》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與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辦學特點,制定本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根本準繩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規范財務和會計行為;堅持勤儉辦學的目標,厲行節約,杜絕奢侈浪費;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財務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本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稅務、物價等部門的領導、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

  第二節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

  第一條: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目標、政策、法律和法規,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項財會法規和財經紀律。

  第二條:對財會人員進行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第三條: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本校財務規章制度,規范黌舍財務行為,對黌舍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督辦法。

  第四條: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學校班子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閱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三節會計工作職責

  第一條:貫徹執行《會計法》、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部門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第二條:負責工會財務、帳目等會計檔案的監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條:做好工會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第四條: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審核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五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清帳、記帳、報帳工作,全面、準確、完整、真實地反映會計資料,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牢靠的會計信息。

  第四節出納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在主管校長和主管主任的領導下,從事學校資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條:認真研究,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應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育人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合作意識。堅持原則,顧全大局,愛崗敬業。

  第三條:認真研究、掌握并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學校的財務工作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第四條:根據有關制度規定,及時認真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金和轉賬的收付工作。對違犯政策、紀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權并應堅決予以抵制。

  第五條: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及時匯報查明原因,并根據會計制度予以糾正。

  第六條:根據每天發生的收付憑證,分別現金和轉賬,及時按科目記好現金收付賬,銀行存款賬,核對現金庫存和銀行存款金額。做好現金收付日結單,月終做好結賬工作。

  第七條: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劃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劃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第八條:認真管好各項單據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第三章基礎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處理程序

  第一條:所有財務處理必須按照規定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中小學財務制度》及財政局規定設置和使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業務管理的實際需要設置明細科目和輔助賬。

  第二條:辦理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按規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經辦人應及時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內容是否齊全,印章是否完整、齊全和清晰,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物品申購單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及財務負責人是否同意報銷等。出納會計要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條:財務處理程序是:

  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類明細分類賬;

  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4)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類明細分類賬的余額與總分類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和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正確反映和監督各項經濟活動,管好、用好各項資金,保護國家財產,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法規、政策、制度,維護財經紀律,認真貫徹財務管理制度,辦理會計、出納業務,進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

  2、熱愛本質工作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向一切貪污、盜竊、鋪張浪費、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違法行為作斗爭。

  3、會計要認真做好計帳、算帳、報帳工作,認真審查各項收支業務。做到手續完備,符合制度;出納人員要嚴格審查各種收、付款憑證,對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規定以及不按規定程序辦理的原始憑證不予報銷。

  4、堅持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出納付款的報帳程序。

  5、各種原始憑證的報銷,經辦人必須簽字,說明報銷用途,經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二條差旅費報銷

  1、一般工作人員出差、教職工培訓,必須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2、差旅費報銷,必須按現行差旅費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標準,超標準和繞道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第三條醫療費報銷

  1、凡在醫院門診看病、購藥者,醫療費自理。

  2、確需住院治療者,需本人提出申請(需持縣級以上醫院的檢查、診斷書),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療。報銷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住院證明、發票,方可按規定報銷(納入“兩基”辦報)。

  第四條招待費報銷

  1、接待上級有關部門領導、一般工作人員或來賓時,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根據情況安排招待(接待標準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則上不安排酒水和飲料,確需用煙酒的,不使用名煙名酒,堅持節儉原則。

  2、不經主要領導批準,擅自請客或到外地請客的,一律不予報銷,費用自理。

  第五條借款制度

  1、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財務借款的`,先由借款人注明用途,由主要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須在出差回來3天內將借款還清,原則上,300元的借款必須經主要領導批,1000元以上的必須經會議討論通過。

  2、一般情況下,教職工一律不準借公款,因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須寫出還款計劃,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

  3、一律不允許將公款借給非本單位人員。

  4、凡欠款未還清者,不允許再借款。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社區學校建設,規范財務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中永社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由一名社區分校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社區學校專職工作者兼任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區學校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社區學校各分校要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學校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原始單據和收據須由經辦人、各分校負責人、校長三人以上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街道辦事處或區有關部門反映。

  四、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1000元以內的經費開支需由各社區分校負責人審批;2000元的開支須報社區學校校長同意(須事先提交書面申請、同時備案);2000元以上的開支須經社區學校教育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同時備案。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學校應成立社區學校財務監督小組(社區學校教育委員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監督小組成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物資管理、財務公開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社區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社區學校財務監督小組每半年要對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布清查結果,并上報龍灣區社區教育委員會備案。

  六、掌管社區經費的社區學校正、副校長和各社區分校工作負責人離崗時要接受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七、社區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做到帳,款,物相符,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第二號令《關于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如實、全面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和財務成果,自覺接受上級主管機關和財政機關的知道和監督。

  第三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財政、財務制度,堅持勤儉半學校的方針,正確處理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加強財務管理,保障學校健康發展。

  第四條妥善安排、使用各項資金,加強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發揮學校的各項資產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第五條學校以校長負責制為主,民主管理為輔,提倡科學管理。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一條學校應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按照上級主管機關下達的計劃任務,正確處理好事業需要與財力可能的關系,實事求是,量入為出,區別輕重緩急,科學合理安排各項資金。本著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財務收支計劃),并報上級主管機關和財政機關批準后執行。

  第二條學校在月末、季末、年末應認真總結、分析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及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及時、準確地編制本單位月報表和年度報表,并報上級主管機關和財政機關掌握。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一條學校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允許范圍內接受上級財政部門下撥的經費,并積極合理地組織收入,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第二條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應返還收入和零星的其他收入。

  第三條學校的一切收入都必須全都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并按規定入賬,不得坐支。各項收費標準,應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規定范圍執行,取得各項收入必須如實開具正式收款收據。學校的收入應與業務已經完成,款項已經收到,或者取得了收取款項的憑據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四條學校的收費應使用省財政廳監制的專用發票。票據的.領用、保管應按《江蘇省非經營性商事票據管理辦法》執行,學校經批準成立后,在正式開業前應申領《收費許可證》,憑《收費許可證》向財政機關申領專用票據。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一條學校的支出,是指因開展業務活動及與之相關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安排支出必須貫徹厲行節約和量力而行的原則,自覺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各項財政、財務制度和財政紀律,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各項資金安排都應有利于學校發展。

  第二條學校發給教師和職工的工資、津貼、補貼及各種福利待遇,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得自行規定。

  第三條各項費用開支應按照上級管理機關和財政機關核準的范圍和開支標準辦理。嚴格執行國家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的規定,辦理購買專項商品。

  第四條學校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資產購置支出等。

  第五條財政部門審批撥入的專項經費,要嚴格按照批準用途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并及時向上級主管機關和財政機關報送專項資金支出報表和資金使用情況報告。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一條專用基金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事業發展基金和福利、獎勵基金。

  第二條專用基金應本著量入為出,先指后用,計劃安排,精打細算,不得超支的原則,合理節約使用、事業發展基金必須用于事業發展,不得用于福利和職工獎勵等方面支出。

  第六章資產管理

  第一條資產是指學校依法占有并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具體分為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他資產。

  (一)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耐用時間一年以上,或單位價值雖不滿標準的大批同類財產設備,如課桌椅等

  (二)流動資產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款項、辦公材料用品等。

  第二條學校的資產屬國家所有。對購置辦公用房、個人住房、汽車等固定資產支出,以及對外投資等大項支出,必須事先向上級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各項管理制度,嚴格責任制。并設立固定資產明細臺帳,必須做到帳物相符、帳賬相符。對于構建或調入的固定資產,堅持驗收制度,經驗收合格后的固定資產及時入賬并交付使用。固定資產拆遷、調撥、報廢、投資、轉讓、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必要的手續,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后,及時作帳務處理。

  第四條建立健全流動資產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對現金、有價證券、應收款項等流動資產的管理。現金收付、銀行往來要定期核對,做到日清月結,有專人保管印鑒及有價證券。對往來款項要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帳。

  第七章監督審計

  第一條學校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憑證可以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還,并要求更正、補充。會計人員對違反國家財政制度的行為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時,應當向本校領導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或向上級主管機關反映,制止違規違紀行為。

  第二條學校必須依法接受財政。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如實提供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借故拒絕接受檢查或隱匿、謊報。

  第八章機構人員

  第一條學校設立財務機構或設置專職會計人員。會計人員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憑證上崗,會計機構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資格的人員擔任。

  第二條會計人員應忠于職守,嚴格按財務制度辦事。會計人員玩忽職守,喪失原則的,不宜擔任會計工作,學校可以免職或辭退。

  第三條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著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由學校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學校負責人監交,必要時可以由上級主管機構派員會同監交。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8

  食堂工作為學校后勤中較為重要的工作,管理好食堂的各項工作則為重中之重。以下為某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可供參考。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學校開辦的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按照收支平衡,零利潤的原則,由學校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二、人員、賬目設置

  學校食堂應設會計、出納、管理員、采購員、保管員、充值員,原則上在本單位正式職工中根據需要擇優安排。會計、出納可由學校財務人員兼任,管理員可由學校總務主任兼任。人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形成相互約束,相互監督的機制。

  學校可在銀行基本存款賬戶基礎上,開設學校食堂銀行專用結算賬戶。設立總賬、實物明細賬、收支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采用借貸法復式記賬。

  三、學校食堂物品采購與管理

  一食堂物品采購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原則。所購物品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安全衛生。

  二建立物品采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品必須實行雙人采購,采購人員要定期輪換,規模較大的學校可實行團體采購加集中配送。接受集中配送,須及時結算,不得惡意拖欠,以免造成不必要債務糾紛。

  三建立物品采購驗收制度。食堂物品采購回來后,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數量、價格、質量須經采購人員、保管員和審批人員共同在統一印制的“學校食堂物品入庫單”上分別簽字后方可登記入賬。

  四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保管員要對進庫存貨清查盤點,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表、賬賬、賬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調整。

  四、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出售飯菜的價格,必須以伙食支出的成本為依據來確定。

  二用ic卡系統售飯的食堂,預收賬款和售飯窗口回款要憑計算機打印出的數據為入賬依據。

  三食堂向學生收取伙食費,實行定額預收制度的,要按月結算

  四對規模較大的.學校,食堂服務部原則上要和食堂統一管理,統一經營,學生刷卡消費。所得收入要單獨核算,記入副營收入。

  五學校食堂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等所產生的收入,一律記入食堂其他收入,不得轉移存儲。

  六學校食堂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對于在學校統一監管下實行責任經營收取的費用,必須納入學校預算外收入管理。

  七學校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一般不予補助。食堂要保證本身日常開支及小型維修購置,大型設備購置或大額支出可從學校經費賬中列支。

  五、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

  ⑴原、輔材料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支出;

  ⑵人員支出。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等人員工資支出;

  ⑶日常公用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的水、電、氣、煤、燃料及小型維修購置等支出,水電費用原則上不得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

  2、副營支出。指食堂開展其他經營活動而發生的支出(如食堂服務部)。副營支出要與副營收入相匹配,并單獨計算盈虧。

  3、其他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和審批程序。

  1、學校食堂所有開支票據要有三人以上簽字,大額開支要有學校校長簽字。

  2、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品材料,必須填寫“學校食堂物品出庫單”,經食堂管理員、保管員和領用人員簽字后作為伙食支出,并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運行過程中的日常開支,如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招待費等支出,經辦人、管理員簽字審核后列入伙食支出。

  4、學校食堂內部人員工資要公平合理,領款手續齊全。學校食堂不得列支教職工獎金、補貼等與食堂業務不相關的各種費用。

  5、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校長審批,購入后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賬手續。

  六、工作要求

  1、食堂財會人員在登記入賬時,要在原始憑單前編制記賬憑單,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2、學校食堂要真實反映財務收支和盈虧狀況,按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盈虧表”,于次月5日前報學校領導。同時要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對盈余部分實行向特困學生補助或向學生消費卡平均返還餐費等方法,保證收支平衡。

  3、食堂財務的憑單、憑證、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要統一規范,裝訂成冊,整理歸檔。

  4、區教育局勤辦負責全區學校食堂財務情況監督檢查工作,不定期進行抽查。學校對食堂經營業務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盈虧情況要實時檢查監督。

  5、本辦法適用于全區所有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

  6、本辦法的解釋權在樊城區教育局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狀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狀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狀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務必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持續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務必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思考。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務必貼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務必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務必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務必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務必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透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務必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構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2

  學校財務內控制度,是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學校內部財務工作的行為規范、行為準則,是學校財務工作統一要求、協調行動、健全網絡的依據。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根據量力而行、勤儉辦校的精神,為確保我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我校財務內控制度。

  一、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收入情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后逐級上報。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均不得私設“小金庫”。

  4、學校在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草案,并在規定期限內上報。并在校務公開欄內公開。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預算外收入、事業及經營服務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項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規定,依法組織各項收入,籌措教育經費。任何部門不得緩交、截留或擅自支出應交款項,更不得隱匿不報。

  3、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4、學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賬,并及時存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伙食費入單食堂賬。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2、學校須根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的原則。嚴禁濫發獎金、補貼、津貼和實物。

  3、根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4、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入賬。

  5、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四、資產管理:

  (一)現金管理:

  1、學校所有一切現金收入,均須及時存入銀行。

  2、財務人員存放的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根據實際按銀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開支額度,庫存現金超過額度應及時存入銀行。

  3、財務人員每日按時記好現金日記賬。

  4、財務人員應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現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規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的監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支票、銀行印鑒必須由出納、會計、分管領導分開保管。

  4、及時與銀行對賬,發現問題立即查詢。

  5、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6、每周將資金運轉情況報校長室。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每月由總務主任檢查一次。建立專項管理制度,并與校內各級處室、班主任及教師簽訂校產管理責任書。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行,執行情況每學期由財產保管員向總務主任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有關規定辦好報損和報廢手續。報損報廢要逐級申報、審批。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

  (四)票據領用制度:

  1、各種票據由會計人員向有關部門領取。領取后,按票據種類分門登記造冊。

  2、班主任等人員需使用相關收費收據時,應向財務部門領用,并依次編號逐一登記。各種票據不能混用。

  3、各班學雜費收據應在期初收費結束后一周內及時上交,收回記賬聯裝訂成冊,并同收費清單核定有無差錯。各種存根在年末也應收回,登記造冊存入檔案室。

  4、開具收據時,摘要欄內寫明收費項目,金額不得涂改,字跡端正清楚,并加蓋收款人、單位財務章。

  五、經費報銷制度:

  (一)辦公費使用范圍及規定:

  1、范圍:辦公費主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申購流程和報銷制度,履行相關手續后再予以辦理。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總務處、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總務主任審核、分管副校長及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待入庫后,再憑領用單領取使用,購物發票由經辦人、保管員簽字、承辦部門領導、總務主任、分管副校長、校長審批后報銷。

  5、凡上級調撥物資、各單位捐贈物資均要進倉入賬,校產管理員記好賬。

  (二)差旅費報銷規定:

  1、兩個相符:差旅費票價必須與報銷相符,實際車程價與報銷價相符。

  2、差旅費報銷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則上為一個月。

  3、簽字順序:經辦人填寫好差旅費報銷單,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校長審批。

  4、出市學習、考察、療養、休養等按標準報銷。

  (三)學生代管費等費用預收及退款結算規定:

  1、向學生收費,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的所有費用一律通過銀行代收,確需收取現金的,學校財務按規定開具收據,并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每學年末將學生代管費的預收款結算一次。清單發至學生家長,多退少不補。任何退款必須辦理以下手續:

  (1)造好清退表冊;

  (2)學生逐個簽字;

  (3)總務主任復核,校長審批,交財務處入賬;

  (4)領取現金退給學生。

  六、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采購應按教育局的相關規定,由學校按集中采購。總務處負責成立招標小組,通過比選方式確定供應商,報校長會集體決議后,再與供應單位簽訂采購合同;各部門需要日常辦公耗品申購時,申請人員應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集中報總務處主任審核,并安排人員負責采購購;如涉及部門辦公設備更換與購買,須單提出申請,并填制《物品采購申請單》按規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各處室及專業部的零星物品采購須按物品申購流程,由申購人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分別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簽字后,再交校長審批。凡是在1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再按規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務處、學生處、校辦或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報請校長審核通過。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驗收后,由相關人員進行入庫登記,按《校產管理制度》。

  4、領用物品須按《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辦理有關領用手續。

  七、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逐級報批。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賬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維修使用,或交總務部門處理,不得繼續存放在儀器室內。

  八、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賬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3

  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2、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4、因總校取消了小學招待費,需要煙、飲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時,及時到總校聯系購買,總校不予購買或不批準購買,則任何人來校不特殊招待。否則誰擅自購買誰付賬。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伙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并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4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后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后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狀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帶給反映學校經營狀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用心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狀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狀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狀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推薦;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務必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務必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務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狀況,務必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狀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狀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務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務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務必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務必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取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帶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狀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狀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狀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務必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帶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理解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帶給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資料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能夠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狀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構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資料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務必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務必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職責;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持續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透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職責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職責,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職責;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附則

  第41條: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6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xxx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為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訂xx鎮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政局綜合股帳戶(帳號:xx),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生的手續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為依據);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為依據); 1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余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xx縣中小學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著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報帳,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小學每月在教師例會公布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政會上公布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管理

  1、票據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涂改、挖補,確保票據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必須有相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并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并有總務處審核。

  4、代開須有代開證明復印件,發票上必須有納稅人私章。

  5、招待費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

  鄉中心學校匯報,征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接待。

  6、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文件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準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現,若弄虛作假、偽造票據依據《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 xxx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并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注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系進行鑒定工作。各學校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政府采購表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審核,無政府采購審批手續的發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專款管理

  專款是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擠占、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專款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校→學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校→報帳→各學校按上報名冊發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校總務主任到中心學校進行核銷。困難學生補助發放后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為:封面→相關文件→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計表(表

  一、表二),并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后10日內上交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為節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復征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圖書管理范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循環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后,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并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于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布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為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7

  為了保證我院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本院財產管理,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盡其用、家底清楚、手續嚴密、帳實相符,促進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長其使用時間,為學院節約資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部門負責、分工管理、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論證、有審批,驗收有標準、使用有責任,購進、領用、報廢、報損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同時加強固定資產的定期維修和經常維修,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總務處,主任由總務處長兼任。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1、審批固定資產建設、購置計劃;2、審批固定資產報廢、報損;3、處理固定資產盤虧(盤盈);4、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或劃撥。

  (二)、學院設總保管(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分保管(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等工作。財產使用處室負責財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分保管是各處室的財產管理直接負責人。

  (三)、總務處是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單位,其職責是:

  1、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分類帳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學院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的報批及帳務處理工作。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固定資產的范圍

  1、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設備。

  2、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專用設備。

  3、單位價值雖然不滿以上2條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圖書館的圖書及電教器材不論金額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四、固定資產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七類:

  1、房屋和建筑類: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業務用房、住宅、師生食堂、鍋爐房等。建筑類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圍墻等。

  2、交通運輸工具類:包括汽車、電車及各類非機動車輛。

  3、專用設備:包括教學儀器設備、微機設備、語音設備、電教設備等。

  4、一般設備:包括辦公設備、家具類設備、通訊工具等。

  5、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6、圖書:包括圖書室收藏和使用的圖書和報刊合訂本。

  7、其他:前6類未涉及的固定資產。

  五、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設立帳戶,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分別建帳進行帳務處理。財務處會計建立財產價值總帳和分類明細帳,總務處總保管建立財產價值數量總帳和分類明細帳,各處室分保管設價值數量分類明細帳。清查核對的程序是分保管將自管實物與帳核對,做到帳實相符。然后,分保管與總保管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最后,總保管與會計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2、對于職工辦公室、宿舍和學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財產,均采用財產使用卡予以登記、控制,定期將實物與卡核對,保證財產的完整、完好。

  3、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核算。并及時填寫登記冊。

  (二)、新增固定資產:

  1、新增固定資產必須有計劃和可行性報告,并且報請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然后按照政府采購規定辦理采購事宜。

  2、新增固定資產的計價標準必須正確、合規。

  ①、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帳;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筑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帳;

  ③、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帳;

  ④、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⑤、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帳;

  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⑧、用外幣進口的設備,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帳;

  ⑨、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⑩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帳。

  3、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帳面原值:

  ①、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②、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③、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⑤、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4、新增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帳務處理必須正確。

  5、總保管負責固定資產的入庫驗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對于大型專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總保管和分保管要會同有關專業人員,在財產主管的領導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固定資產入庫單上必須有主管領導、會計、總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后,才能記入固定資產帳,沒有固定資產入庫單會計部門不予報銷固定資產支出費用。

  (三)固定資產的減少

  1、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必須論證,審批手續必須完備,作價要合理,殘值變價收入要如實入帳。嚴禁固定資產先報廢,后辦理報廢審批手續的做法。

  2、投資轉出或出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審批,經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結合折舊辦法正確作價,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轉出或出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盤虧固定資產,根據實際情況,查明原因,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處理,然后作減少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報廢(損)處理:財產管理人員及時向資產管理委員會上報報廢、報損單,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后,總保管、分保管及會計根據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固定資產減少帳務處理。

  5、對于已報廢的物品要單獨存放,定期集中統一處理。

  (四)固定資產的調撥、借用

  1、確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固定資產及公物需要增減,一律通過學院總保管填寫調撥單,并及時調整公物使用卡,使帳物相符,會計部門、總保管和分保管憑審批后的調撥單調整帳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本處室的固定資產及公物(包括鑰匙)隨意調撥或轉借,也不可將別處公物隨意取用。

  2、正常開展業務由保管人員合理借出,并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3、院內借用公物,部門主管負責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別由主管業務的處長初批,報主管財產院長批準后方可借給。

  4、離退休及因工作關系調動的教職工必須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公物后,財務部門方能辦理工資手續。

  5、鋼琴、電子琴、放相機、電視機、數碼相機、錄象機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時,保管人員要檢驗其有無損壞。

  7、凡是保管人員在業務范圍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責任,如有損壞丟失的應加倍賠償,并給予批評教育。

  (五)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的維修,實行定期保養和日常維修相結合的辦法。日常維修由總保管報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審批,視其情況進行維修,大型維修要報有關部門批準,必須有計劃、審批單、填制維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實行派工單制度,派工單必須經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批準,才能核報維修費。

  (六)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固定資產每學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學院有關領導、財務人員、總保管和分保管負責進行。

  2、在清查過程中,如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填寫盈虧表,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根據增減分別登記固定資產帳。

  3、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丟失固定資產根據《銅川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進行賠償。

  4、固定資產保管員的手續移交由會計部門和總保管負責,總保管移交由會計部門、主管財產院長負責監交。移交清冊經移交、接交、監交人簽字后生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定制度同時作廢。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0

  一、財務機房管理

  為了確保機房安全高效持久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財會室內部工作人員才有資格擔任機房的系統管理員、數據錄入員。

  2、所有機房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及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動用機房設備和上機操作;專職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在計算機上干私活或未經領導批準的業務。

  3、運行會計軟件的計算機必須放置在財會室。

  4、機房工作人員負責機房各種計算機設備的保管和定期維護,機房應設置禁火、禁煙、禁水等標志,以保證機器有良好的工作環境,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為保證會計數據的安全保密,無關人員不得進人機房。

  6、嚴格執行會計數據的管理規定,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預防計算機病毒,及時將有關存檔的數據進行打印或者備份,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并交檔案室歸檔。

  二、計算機管理

  (一)、操作權限控制

  操作權限是指系統的種類操作人員所能進行操作的權限。操作權限控制包括以下內容:

  1、系統管理員一般具有最高的權限。

  2、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憑證輸入數據,不得擅自修改憑證數據,如發現差錯,應在輸入計算機前及時映給憑證編制人員或系統管理員;已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在記賬前發現差錯,可按憑證數據進行修正;如在記賬之后發現差錯,必須另做憑證,采用補充登記法或紅字沖銷法,錄入計算機。

  3、審核員只具有審核權。

  4、系統維護人員必須按有關的維護規定進行操作,除了系統維護員外,其他人員不得直接打開數據庫文件進行操作,不允許隨意增刪、修改數據、源程序和數據庫文件的結構。

  5、出納人員、會計軟件開發人員不允許進行系統性的操作。

  (二)、操作規程控制。

  操作規程控制主要指操作中應注意的事項,是保證計算機會計系統正確、安全運行,防止各種差錯的有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操作人員在上機操作前后,應進行上機操作登記,填寫姓名、上機時間、操作內容,供系統管理員核實;

  2、操作人員的操作口令應注意保密,不能隨意泄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權限操作,不得越權和擅自上機操作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3、每次上機完畢,應及時做好所需的各項備份工作,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4、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盤和進行各種非法拷貝工作,以防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5、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三、軟、硬件管理

  計算機系統都是建立在相應的軟、硬件基礎之上,加強軟、硬件的管理是保障整個計算機系統安全、有效、正常運行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

  (一)、軟件管理

  計算機會計系統的軟件主要是指會計軟件,會計軟件是由發人員根據具體會計工作,利用一種或多種計算機語言編制的軟件。它用于配合計算機完成記賬、算賬、報賬以及部分會計管理和會計輔助決策等工作。廣義上的軟件還包括計算機所使用的操作系統及數據庫管理系統等應用程序。

  1、必須購買和使用取得許可或授權的正版軟件;其中所使用的會計軟件必須符合《商品化會計核算軟件評審規則》的規定,必須達到《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規范》的要求。

  2、計算機軟件應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檔案管理員應建立相應的軟件使用記錄,并保證軟件安全性和完整性,對于磁性介質存儲的軟件要定期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以備在必要時能及時提供。

  3、正確使用各種軟件,軟件的使用必須報財務主管,經同意后登記使用,使用者必須是財會室系統管理員或者具有一定計算機水平的操作人員,一般不得外借使用。

  4、指定專業人員對軟件進行正確性、適應性和完善性維護。在條件不能滿足的情況下,與所有軟件商建立聯系,及時獲取軟件商對軟件修改、升級的情況,對擁有軟件進行相應的修改和升級,出現問題及時向供應商映,征求解決辦法。

  (二)、硬件管理

  硬件包括計算機系統使用的所有機器設備,對硬件的管理和維護是系統整個生命周期中最重要、最費時的工作,貫穿于系統的整個生命周期,不斷重復出現,直到系統過時和報廢為止。主要由具有一定計算機水平的系統管理員執行。

  1、妥善保管所有機器設備,實行責任制管理,使用者負責所操作設備的保管和清潔等基本工作。

  2、系統管理員定期進行硬件的檢查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

  3、在系統運行過程中出現問題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報告,進行故障分析和排除,建立設備問題處理記錄。

  4、在設備更新、擴充、修復時,由系統管理與維護人員共同決定,并報告財務主管同意后,再由系統維護人員實施安裝和調試。

  5、按照正常使用需要,要購買必需的工具書、工具,儲備一定的零件、耗材,以備用。

  4、學校會計管理制度

  一、金計電算化崗位責任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范》的規定,結含廣西中小學會計電算化工作實際,會計電化位和工作職責一般可劃分如下:

  (一)電算主管位: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數件系統的運行工作;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相關的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經驗。電算化主管可由會計主管兼任。采用中小型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會計款件的單位應設立此崗位。

  (二)軟件操作崗位: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此崗要求具備會計軟件操作如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段知識培訓的水平。各單位軟件作崗位的工作可由(并且應鼓勵)基本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兼任。

  (三)審核記賬崗位: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操作會計軟件登記機內賬簿.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各單位審核記賬崗位的工作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實施會計電算化過程中,各單位可根據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參照上述對電算化會計崗位的劃分進行調整和設立必要的.工作崗位。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可在保證會計數據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設置,各位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規模小的中小學設立電算化會計崗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對上述給出的崗位進行適當合并。

  二、會計電算化作管理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操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應明確規定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工作內容和權限,嚴格管理操作密碼,指定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

  (二)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數據未經審核而登記機內賬簿的措施(建議在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中設置此項功能);

  (三)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四)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制度。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三、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保證機房設備安全和計算機正常運行的措施(如經常對有關設備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設備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等);

  (二)會計數據和會計核算軟件安全保密的措施(如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等);

  (三)修改會計核算軟件的審批和監督制度(如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件進行升版和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等工作,應具備審批手續;在軟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如何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和安全,并應由有關人員進行監督等);

  (四)健全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

  (五)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

  四、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電算化會計檔察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以及會計軟件系統開發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程序和其他會計資料;

  (二)已經采用電子計算機替代手工記賬的,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三)存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是在會計電算化情況下新的會計檔案形式,在未打印成書面形式輸出之前,應妥善保管并留有副本,并都應視同會計資料或檔案進行保存;

  (四)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五)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六)會計電算化系統開發和使用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更改之后的五年

  (七)電算化會計檔案使用規定

  1.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及存儲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盒、計算機設備、光盤、微縮膠片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2.借閱會計資料,應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

  5、學校會計管理制度

  1、會計室是學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財會人員應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會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完備,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2、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會室存放現金必須執行銀行方面的統一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要報經校領導批準,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3、會計室門窗、墻壁要堅固、防盜,設施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經、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柜(箱),保險柜過夜現金不得超出機關或銀行核定庫存現金限額,保險柜(箱)應及時關鎖,鑰匙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財會人員應按現金管理制度使用現金,一般超出現金支付數額的,要使用銀行支票支付方式進行結算,特殊情況去銀行取現金數額較時,必須通知總務處派員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會計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柜。

  6、會計室內不準吸煙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6、學校會計管理制度

  現金管理制度受理貨幣流通的重要措施,加強對現金管理,也受好用好教育經費的一個重要環節。為切實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支付教職工個人工資、津貼、福利費、退休金等;支付各種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等;個人的勞務報酬;出差人員差旅費;本市單位之間在轉帳限額以下的小額支付等。

  二、庫存現金在銀行核定的數字以內,一般不超過三天零星開支所需的現金。不得以條抵庫。

  三、將收入的現金及時送存銀行,支用現金時從銀行支取,不得坐支現金。

  四、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五、堅持杜絕用轉帳憑證套換現金,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將單位的現金,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等各種違法行為。

  六、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安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10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景,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景,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供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教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所以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景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景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景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教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供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2

  一:每學期制訂學校財務工作計劃,堅持“收支兩條線”,搞好資金收支預算方案。

  二:堅持收入隨收隨繳,先繳后支,審批使用。

  三:堅持不預算不開支,學校校長和主管領導認真把好審批關,不能隨意負債,堅持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專項資金。

  四:堅持購物驗收制度,賬物相符,大宗物品集體采購,不許拿回扣,購物前要與校長或主管領導請示,征得同意后方可同意購買,500元以上要集體研究。“堅持旅差費、招待費嚴格按有關規定標準報銷,不得超標。

  五:堅持開支勤儉節約,壓縮一切不必要的開支,做到少花錢,多辦事。嚴格控制出關次數,做到一人次辦多件事。中層干部、財務人員出差由校長簽字。招待客人實行派遣單制,特殊情況可先給校長打好招呼,或事后補派遣單。旅差費按相關規定報銷,招待費每人次不能超過20元。

  六:堅持支出條據規范,堅持校長、主管領導審批,開支獲取有效合法的條據,購物發票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簽字,消費發票“經手人”,“證明人”的.簽字,同時經手人必須說明“招待某事某單位一行幾人”

  七:堅持責任追究,凡違反財務管理行為,支出不合規定、亂收費。坐收坐支、擠占專項資金,財務人員不作為,隨意舉債、簽單,不按期結賬,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工作管理制度

  一、以理念為先導,以知識創新為基礎,以能力實踐為核心,以活動體驗為特色,面向學校、面向社會、面向孩子創辦充滿生機活力的鄉村少年宮。

  二、堅持正確的辦宮方向,努力把鄉村少年宮辦成具有鮮明特色的未成年人教育陣地。

  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少年兒童,堅持依法執教,廉潔從教,愛崗敬業,嚴謹治學,團結協作。

  四、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培養和提高校內教師及校外輔導員的綜合素質;堅持社會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強鄉村少年宮對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活躍未成年人的活動陣地。

  五、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健康的成長環境,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使鄉村少年宮成為少年兒童校外教育的活動中心,藝術教育與德育教育的活動基地。

  六、豐富全校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臺;認真組織和舉辦各種有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各種活動。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主任工作職責

  鄉村少年宮主任是本單位法人代表,是鄉村少年宮的領導者和組織者,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和黨組織的監督下,全面負責少年宮的工作。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對各部門的領導與協調,積極改革,勇于創新,科學管理,發揮機構職能,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鄉村少年宮建設成為孩子喜歡的活動場所,家長放心的教育陣地,各方滿意的文化中心。

  二、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制定鄉村少年宮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經常檢查了解。

  三、負責鄉村少年宮的教師及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加強輔導員隊伍的思想政治和業務能力培訓指導工作,努力作到“知人善用”,依靠全體教職工辦好鄉村少年宮,注意培養骨干力量。

  四、重視交流和學習,主動與其他鄉村少年宮聯系,學習兄弟單位辦少年宮經驗,用于指導本少年宮工作。加強教育研究,做好推動全鄉中、小學素質教育工作。

  五、團結群眾,關心群眾,發揚民主精神,傾聽群眾意見,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不謀私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努力解決教師的后顧之憂,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

  六、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原則,計劃好財務開支,管理好鄉村少年宮設備,提高現有設備的利用率。

  七、自覺接受黨支部、教代會的監督,評議,依靠工會搞好民主管理。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副主任工作職責

  鄉村少年宮副主任協助少年宮主任工作,全面完成少年宮教育教學任務,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其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鄉村少年宮主任制定、貫徹和落實少年宮工作計劃,制定并實施培訓和陣地活動計劃,做好學期和年終業務工作總結。

  二、組織和管理教學工作,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進行教研活動,認真學習兄弟鄉村少年宮的教育經驗,合理安排教師文化學習和業務進修,審查教師的學科計劃和備課筆記,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三、建立特色班學員管理制度。負責報名、編班、考核、獎懲等工作,安排好特色班課程表和本鄉村少年宮工作活動總表,并及時修正調整。

  四、搞好教師隊伍建設,做好專業教師的考核管理工作和鄉村少年宮校外輔導員的聘任工作,建立健全教師業務檔案。

  五、加強同其他鄉村少年宮各學校的業務聯系,利用節假日和中心活動,組織協調好少年宮內外的文藝、科技、美術等各種表演、競賽及全區性的大型活動。

  六、不斷加強和改善教學管理,健全各種教學制度。逐步達到教學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條例化、制度化。

  七、副主任協助鄉村少年宮主任開展工作,主任不在時,由副主任主持宮內活動。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

  輔導員工作職責

  一、認真備課、講課,合理制定教學進度。在教學實踐中,注重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傳授,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認真開展教研活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藝術類教師可以有組織、有計劃地選擇開展聲樂、舞蹈、器樂、語言和形象表演等活動,組織各類特色班。

  三、按時并有質量地完成鄉村少年宮的活動任務,在教學中把教學任務和特色活動合理結合,使更多農村未成年人在各項活動中得到鍛煉和提高。

  四、有組織、有制度搞好學員民主管理,注意思想品德和行為規范教育,做到傳藝育人,使學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長。

  五、遵守勞動紀律,講究職業道德和師容教態,負責管理好教室衛生及學員的課間安全,營造良好清潔的教學環境,管理好所分管的教學設備、器材。

  六、按時完成少年宮領導小組交給的其他工作。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教學常規管理制度

  一、教學準備

  1、輔導員根據鄉村少年宮的功能和建設基本原則結合學科教學特點制定活動教學并認真制訂授課計劃。

  2、遵循有利于教學實踐的原則,認真制訂教案,并接受檢查和指導。

  3、教學內容包括:教學目標、教學內容、重難點指導、教學方法與手段等。

  4、教學內容的選擇適合少年兒童的特點和接受能力,教學內容有知識、有趣味、有技能技巧,而且是非智力因素的教育內容。

  二、教學活動

  1、教與學活動,以活動為主,在活動中教,在活動中學,寓教育于活動之中。

  2、堅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結合教學進行思想教育,培養少年兒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心理品質。

  3、教學內容具有科學性,傳授正確的知識、先進的技術、科學的訓練和技能技巧。

  4、教學方法靈活多樣,著重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興趣,注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5、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采取啟發誘導的方法,培養少年兒童的創造力,提供他們實踐和表現的機會。

  三、教學要求

  1、教師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全面關心學生。

  2、掌握教學基本功,努力提高講解、示范、操作水平。

  3、語言準確、生動、規范、精煉,富有啟發性和吸引力,提倡用普通話講課。

  4、遵守教學作息制度,不無故缺勤、不在教學時間接待客人、不使用通訊工具、不無故離開教室,上課時間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

  5、及時點名,并根據情況給予輔導。

  6、儀表大方,教態親切自然,舉止文明禮貌。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考勤制度

  一、鄉村少年宮實行考勤制,所有教職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

  二、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紀律,忠于職守,做到上班不離崗,上課不離班,因工外出要如實登記,能趕回的要及時趕回。

  三、嚴格請假手續,請假均要有書面假條,請病假必須附醫院休息證明,經領導批準,并安排好工作方可離崗休息,無請假手續又不到宮工作者,按曠工論處。

  四、教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但均需事先辦理請假手續。

  五、教職工寒暑假,節假日確因工作需要并經領導同意加班者發給加班證明,可以補休或領取加班費。

  六、教職工因工出差和因事補休必須經主任批準,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

  七、每月統計一次教職工出勤情況,及時核對,定期公布,存檔備查。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師負責教學時間(包括課前、課后和課間)教學場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二、教師應加強與學員監護人的`密切聯系,掌握家長的通訊聯系方式。

  三、教師必須在所有學員安全離開教學活動區后,關閉所有用電設備,并關好門窗后方能離開。

  四、教師未經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學員外出活動,組織集體活動實行報批制度,并實行安全責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五、門衛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門前停車和師生進出,保證少年宮門前安全無事故。

  六、所有教職工,如發現安全隱患或事故,必須零時間報告,并進行恰當處理,不得離開事發現場。

  七、所有參加活動的學員必須由家長負責接送,并與少年宮簽訂《管理協議書》。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財物管理制度

  一、鄉村少年宮是依托學校建設,由國家財政保障為主的農村少年兒童公益性活動陣地。全體工作人員要本著增產節約、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艱苦樸素的原則,做到精打細算,勤儉辦宮

  二、嚴格掌握經費開支,財物要有計劃,經領導批準方可購買,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專款必須專用。

  三、嚴格財經紀律,合理使用經費,鼓勵節約辦宮,多方式、多渠道籌資開展活動。

  四、嚴格報銷手續,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必須憑購物發票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名,負責人批準方可報銷。白紙發票和不合理支出一律不得報銷。

  五、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對發票、暫付款的使用和對現金、記賬、報表、核算等必須嚴格執行財務規定,杜絕一切不合理的開支和漏洞。

  六、實行民主理財。加強財務領導,少年宮主任親自抓財務工作,會計每月結賬一次,定期公布賬目,年終清賬一次。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財產管理制度

  一、鄉村少年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愛護宮財物,管理好少年宮內財務,反對一切損壞少年宮利益的行為。

  二、鄉村少年宮所有物品均有專人保管,并建立進、銷登記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三、凡購進物品,必須先由總務驗收、登記,統一進賬后方可領用。領用人需本著節約的原則填寫使用登記,反對大手大腳,反對化公為私。

  四、總務人員要增強責任感,及時清點少年宮內財務,對宮內財物做到心中有數。對自然損壞和急需維修、添置的物件及時提出購置意見。

  五、嚴格財產管理制度,宮內所有物品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得外借。活動室、教室的鑰匙一律不得轉交他人,特殊情況,由商借單位出具介紹信,經領導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或租用,并按時交回,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手工制作室管理制度

  一、未經任課老師同意,學生不能進入手工制作室。

  二、要愛護公物,妥善保管,購置或報廢物品要立冊登記,如有遺失或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賠償。

  三、所有操作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如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報告教師。

  四、設備、工具使用完后應將用具擦拭干凈,放回原位,盡量延長用具的使用壽命。

  五、室內操作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交談,不得隨意走動或外出。

  六、室內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準帶出室外,與課程無關的物品不能進室內。

  七、課程結束,要求將室內物品擺放得整齊有序。

  八、課后須清潔教室,關閉風扇及電燈,離開教室須關好門窗,以免物品丟失。

  九、要注意室內衛生,每天應由當天上課班級的學生輪流清掃,或專任教師指定班級清潔。

  十、教師要做好每次學生開展活動的記錄,充分發揮其職能。以達到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目的。

  廟岔鎮中心學校鄉村學校少年宮書法輔導員工作職責

  一、認真鉆研業務,提高書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工作責任心。

  二、負責制定學生書法訓練、指導計劃,每學期有工作總結。

  三、認真組織好學生,教育學生愛護公物,正確使用書法室的設備。

  四、使用完書法教室后,要及時清理活動現場,將物品擺放整齊,關好門窗。

  五、堅持定時清理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六、積極組織各類比賽活動,每學期舉行一次全校性的書法展評活動。

  七、認真填寫好書法教室使用記錄,教師借用器材要及時登記,做到帳物相符。對于人為的損壞要追究責任,并照價賠償。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音樂輔導員工作職責

  一、認真選拔和培養聲樂特長學生,組建合唱隊,做到措施落實,目標落實。

  二、認真做好教學組織活動工作,保證課堂秩序和效率。

  三、選擇內容健康、生動活潑、適合學生年齡特點的作品為教材,訓練要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記錄。

  四、不斷積累經驗,改進方法,通過此次活動改善學生的發聲問題,做到發音正確,練聲規范。

  五、布置活動教室,有活動教室特色,隨時保持活動教室的整潔。

  六、負責活動教室的環境衛生、財產保管工作。有關活動教具、器材要精心愛護,嚴加保管,充分利用,做到勤儉節約。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音樂室管理制度

  一、音樂室由音樂教師具體負責,音樂室內器材、設備要記賬、編號、分類存放,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和帶出。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申購器材、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室內一切用品擺放有序,保持干凈,保持室內整潔,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

  四、愛護器材設備,有嚴重損壞及丟失予以賠償。

  五、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服從音樂教師指揮,不準隨意喧嘩、走動、打鬧。

  六、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器材、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管理員要認真做好設備登記、造冊、建賬工作,做到賬物相符。

  八、管理員必須做好各類器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好吹奏樂器的消毒衛生工作。保持器材、設備清潔和室內整潔。

  九、音樂教師要負責音樂室的檔案收集、整理。

  xxxx鄉村學校少年宮古箏室管理制度

  一、進入古箏活動室,請按輔導教師指定地點就坐。

  二、不得在室內追逐喧鬧,不得帶零食進入,不能隨意移動古箏室內設備。

  三、非古箏輔導教師,其他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或使用室內古箏和有關設備設施。

  四、每個學生或學員要保護好古箏,如有損壞或自然更換配件,要及時向鄉村少年宮辦公室報告,進行更換或請專業人員修復。

  五、對人為損壞古箏,要照價賠償。

  六、保持室內整潔,不隨地丟垃圾。

  七、不準自行修理、拆卸古箏,不準私自調換門鎖、加鎖、配門鎖鑰匙。

  八、嚴禁將物品在古箏上。

  九、嚴禁在古箏室內使用任何電器及其它燃器具;嚴禁在琴房內用餐、吃零食、吸煙。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二十八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學校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學校經濟效益,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財務組織

  第二十九條學校財務人員設專職會計員、出納員、收銀員、倉管員。

  第三十條會計員

  在經理的領導下,有權和必須監控出納、收銀、倉管的工作,確保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既有明確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約。經理不能兼出納;會計員不能兼任出納、收銀、倉管,會計只管帳不管錢和物;出納員管錢不管帳和物;倉管員管物不管錢;

  第三十二條財務人員必要時應簽訂崗位責任書和勞動合同,保持相對的穩定。財務人員的任命、招聘、調動和離職,必須經部門經理審查批準,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扣發工資并追究法律的后果責任。

  第三十三條不稱職的財務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提出辭退請求,直接決定辦理交接手續后予以辭退和調聯動。

  第三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恪守本單位的財務秘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為學校教育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節財務流程

  報銷流程

  注:1、發生的經濟業務付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即可報銷;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2、對于手續不齊備的報銷單據,財務部不予付款;使用違規報銷單據的,學校有權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額在500元以上時,借款人須提前2天通知出納,以便備款。

  2、借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準;100元以上都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及總經理簽字。

  3、未結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記帳流程

  資產管理流程

  第四節資金管理

  第三十五條為適合資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收入,活動經費、員工工資、借款、報銷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條學員的`繳費收入,由收銀員(程柳金、梁杏蘭)負責代收保管。

  出納員必須每天把招生組的學費收入點算準確,與收銀員交接時互相簽字登記。

  第三十七條收銀員和出納員必須認真點鈔、驗鈔,事后發現短款或收取偽鈔的,由當事人照額賠償。保險箱內也不允許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標并被盜,由直接責任人照額賠償,部門經理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出納工作必須憑有效憑證,辦理審批手續,并要有領導和經手人簽名方可支款登記。無經理、會計、經手人簽字認可的支款,一律無效。每周應把所有的單證交給會計員審查登帳。

  第三十九條出納員必須設置《現金日記帳》及《銀行存款日記帳》,逐日、逐項分別登記入帳,發現帳帳不符或帳款不合時,必須查明原因及時更正。

  第四十條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傳活動、招聘等確實需要借款的,應手寫借據,征得部門經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斬后奏無獲準借款的,由出納員承擔后果。所有借款必須從本月發放工資時一次性扣還,前欠不清,后不再借。

  第四十一條借款、報銷等支出低于100元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核準,出納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條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費用時,必須提前通知出納員。

  第四十三條發放辭職員工工資時,必須由總經理、部門經理、后勤部簽名方可發放。

  第五節庫存控制

  第四十四條購入學員教材、飲料等,倉管員憑購貨單,清點購入的教材及飲料,確認無誤后,填寫入庫單給財務部,方可登記入帳。會計分品種、規格記數量和單價及總金額。倉管員分品種、規格記數量。月末時,將各自的進銷存數據進行核對。

  第四十五條如發現購貨單與實際來貨不一致時,應及時與采購人員核對,更正處理。

  第四十六條倉管員必須憑學員收款收據方可發放教材書。

  第四十七條倉管員應建立庫存商品的明細帳,做好庫存商品進銷存記錄。

  第四十八條每月末倉管應對教材書、飲料分別進行盤點,詳細填寫盤點表,包括品種、規格。盤點結果必須與帳面數進行核對,如有盈虧現象,應查找原因,作出結論,再由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十九條加強庫存商品的管理和監控,如發生丟失,由倉管員負責;

  第五十條每季度由后勤部、財務部組織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節費用報銷

  第五十一條辦公教材/文具的采購本著價格合理、經濟適用的原則按實際需要統一采購,并指定專人兼職保管發放。領用時按人登記。員工離職時如數交還(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從工資中扣回其物品價值。

  第五十二條水電費的開支須憑有關部門的收據報銷,并一定要附上當月起止的用量記錄、單價,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條加強電話通訊管理。私人電話、聲訊電話杜絕打,無關重要不該打。

  第五十四條業務招待費是指開展經

  營需要與有關政部門發生的公關費,應本著“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開支,不得鋪張浪費、更不得虛報弄假。餐飲招待報銷時,應注明事由、單位、個人姓名、人數,以便監察審查。

  第五十五條費用報銷需憑有效證據,由經手人簽字,經負責人審批,由會計員審核無誤,再由出納員支付。如發現虛報多報重報的情況,按報銷金額10倍予以處罰當事人。

  第七節資料上報

  第五十六條會計員必在每月六日前上報會計資料

  第五十七條會計資料上報內容

  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

  庫存商品進銷存明細表

  營業收入匯總表

  管理費用明細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范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發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印發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戶,轉回后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后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并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并做好登記,然后發放,并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準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四、學校代收代管的項目按照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五、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七、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八、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九、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十、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十一、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十二、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十三、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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