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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章考勤范圍、標準和計算辦法
第一條考勤范圍
考勤范圍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學院安排的學習、班會、實習、勞動、開會、等集體活動。
第二條考勤標準
(一)要求請假、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院規定時間返院者)為曠課;
(二)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三)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四)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第三條考勤計算辦法
(一)考勤計算的基本單位為節(課時);
(二)遲到、早退3次為曠課1節;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半節作曠課1節論;
(四)學院統一安排的活動按規定折合課時計算;
(五)6節折合1天。
第二章考勤程序與請假審批
第四條考勤程序
(一)課堂考勤表每次課一張,由任課老師考勤,上完課后即自行將考勤表保管好。班長應協助任課老師搞好考勤工作,同學們對考勤有疑問,應通過班長與任課老師核實,由任課老師或班主任更正。
(二)上課由任課老師考勤,學院安排的其他活動由班主任或負責該活動的老師考勤。一般情況下,不得擅自交由學生考勤。班長應及時將考勤表交任課老師,每次課程完成后在考勤表上簽名,寫明周次、課程名稱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三)學生科負責復核和匯總全院考勤,星期一公布上周各班的考勤情況。
(四)班長、任課老師、班主任、學生科應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各環節的工作并承擔責任。班長應經常向班主任匯報學生出勤情況,協助任課老師搞好考勤工作;任課老師應本著對學生負責的.精神認真進行考勤,并主動向班主任映有關情況;班主任應全面掌握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經常檢查班長的工作情況,嚴格按請假審批權限辦事;學生科應做好全院學生考勤的復核、匯總工作,及時對違考勤制度的學生作出處理,并向教務科映任課老師執行考勤制度的情況;教務科定期向各教研室、組映任課老師執行考勤制度的情況,并將其作為考核教師教學工作的內容之一。各環節相互監督、檢查,共同把考勤工作做好。
第五條請假審批手續
(一)學生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包括病、事假),不得以電報、病假證明代替請假單。
(二)病假須附有院醫務室或醫院證明,3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3天以上1周以內報學生科審批,1周以上報主管院長審批。
(三)事假必須在請假單上寫明請假原因,1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報學生科審批,3天以上報主管院長審批。
(四)按規定由學生科或主管院長審批的請假,一律先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再逐級上報、審批。
(五)學生干部無權批假。
(六)學生請假須將辦妥手續的請假單交班長。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病假必須當天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需要補假的,不論時間長短,一律書面陳述理由,由班主任上報學生科審批。
(七)學生在課堂上課時不得隨便請假,有特殊情況者須征得任課老師同意,并于當天將辦妥手續的請假單交給班長。未征得任課老師同意或雖征得同意,但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八)學生請假需辦理請假手續,班主任確實不在學院時,可找學生科的同志代理。
(九)上課遲到者,下課后應找任課老師核實、更正考勤符號。
第三章違考勤制度處理辦法
第六條對違考勤制度的學生,應給予批評教育,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一律通報學生所在單位或家長。
第七條一學期累計曠課(包括遲到、早退等折算的曠課)達到一定學時者,按下列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凡一學期累計曠課達20至29課時者,給以警告處分;曠課30至39課時者給以嚴重警告處分;曠課40至49課時者給以箭處分;曠課50課時以上者給以留校察看處分;曠課60學時以上者,折合為兩周未參加學校的教學活動,作退學處理。
第八條病、事假全學期累計超過四周者,作不能堅持學習處理,令其休學或退學。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2
優良的學風是學精神的體現,是學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院學生晚自習管理制度,促進我愿學風建設,加強學風管理,認真落實學校辦學思路,努力創造優良的學習環境,理工學院特制定學生晚自習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對象及晚自習時間
考勤對象:全體XX級學生
自習時間: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辦法
1、學習部每周對各班晚自習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將上一周№工學院晚自習考勤登記表》上報并定期公布考勤結果;
2、學習部工作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負責人應如實填寫自習檢查表,并及時出示請假者假條或說明理由,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
3、如果本班同學因事不能上自習,應提前提前與班主任請假,在學習部檢查時由班級負責人出事假條;
4、自習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檢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異議,可以要求核對檢查表格。
三、晚自習紀律要求
1、學生必須按照分配自習室準時參加晚自習,保證學習質量,嚴肅學習紀律,未經許可不得缺席。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須報班主任批準并將有效請假條交給班級負責人以備檢查,其他一切口頭、電話、短信等形式的請假手續,學生會檢查人員不予認可;
2、晚自習期間手機一律為靜音、震動或關機模式,不準在教室接、打手機。嚴禁吸煙、吃零食、隨意走動或聲喧嘩,各班班負責好本班自習紀律;
3、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遲到、早退等不良現象,各班負責人要認真登記并約束本班自習人員。
四、獎懲辦法
1、凡自習無故缺勤者,曠自習扣除活動分1分,遲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無故違紀者都將處以通報處理;
3、晚自習紀律較差、缺勤人數較多的'班級予以通報批評處理。對于表現優秀班級在評選“理工學院優秀班級體”時優先考慮。
7、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3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后才進課室(或現場)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自離開課室(或現場)者,作早退處理。
2、每班應設立名冊。每節課(含自習課)均應由任課老師(或班干部)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登記表每天由班干部送德育處統計、每月由學校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學籍冊,向家長通報。對全勤學生發給全勤榮譽證書,給予表揚獎勵。
3、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假條,病事假學生要事先請求批準。請假一天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兩天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內由德育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由校長審批。(請假一天以上要憑家長書面請假條或醫院證明)
4、無故曠課的學生,經多次教育不改,一學期曠課累計六十節者。給予警告處分、曠課累計一百節者,給予箭處分。高中單科修習的學時依新課改要求處理,即學時與學分掛鉤,學時不夠的將不認定學分。
5、對無故曠課者實行通報。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值日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級長,并調查了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的立即報告德育處。
6、每班應選定最負責的班干部負責本班考勤工作,特別加強自習課和晚自修課(兩節)的考勤,如發現學生無故缺席要立即報告值班老師和班主任,并想辦法迅速通知家長,摸清情況。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嚴肅校規校紀,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氛圍,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希望全體同學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1、每班設考勤專管人員,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如實填寫好班級考勤記錄表,協助班主任管理班級考勤情況,班主任每月向學校教導處填報一次考勤表。
2、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向班主任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3、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須持請假條和班主任面請,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辦理補假手續。
5、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愈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休學最多不能超過兩年。
6、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兩周以上不能上體育課者需報教導處備案。
7、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到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務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8、凡需請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寫請假條。
9、每班設考勤冊,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考勤情況填入學生報告冊,告知家長,并載入學生檔案。
10、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學生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1、學生考勤情況應作為評選優秀條件之一,曠課累計超過三節者,病假累計超過兩周者,不能參與評優。各班考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集體的條件之一。
12、本制度由教導處負責解釋,并于20xx年xx月x日起實施。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5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8、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初中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6
為了全面加強學校管理,不斷提高管理質量,規范學生進行為,提高辦學質量,經校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并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二、中途外出,提前離校請假的必須填寫假條,由班主任簽字,德育處準假后方可離校,假條一式2份,一份學校存檔,另外一份回家后由家長簽字,返校銷假時交班主任保存。
三、病假事假必須本人或其監護人親自到校請假,填寫假條由班主任保存以備核查。
四、班內必須設有考勤本,要求記錄準時,真實,每月總結并向全班通報。
五、學生無故不到校或未按要求辦理請假條手續的一律按曠課處理,累計曠課半天的,批評教育并保證不再違,累計曠課1天以上(含1天)的通知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通知其家長,曠課3天以上按自動退學處理。
六、學生請假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按曠課處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說明:
1、學生無故不到校,按曠課處理。
2、學生遲到15分鐘或早退15分鐘而未請假的記曠課1節。
5、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范圍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并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后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并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周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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