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30 17:02:33 制度 我要投稿

[經典]學校手機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手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經典]學校手機管理制度15篇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1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xx年3月25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2

  為規范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的行為,避免學生因過度使用手機而影響學習和休息,或因手機衍生其它問題,特訂定本制度。

  一、學生上課期間,禁用手機,一經發現由任課老師收繳到班主任處,保到學期結束,違紀學生填寫違紀記錄一份。

  二、學生考試期間,禁帶手機,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學生將被取消考試成績,并受到“警告”處分。

  三、嚴禁學生在學校教室、宿舍和教師辦公室充電。

  四、學生在校使用手機的'時段定為下午5:10—6:10,晚自習結束到熄燈前。

  五、使用手機指:打電話、接聽電話、聽音樂、上網、聊天、玩游戲、充電、下載圖片、讀網絡小說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任何老師和學校管理人員都有權管理。

  六、嚴禁在休息時段使用手機,違規在宿舍使用,手機由生活老師上交學生處保管,并填寫違紀記錄。多次違規而不服從管理取消住宿資格。

  七、學生攜帶手機入校,應妥善保管。如出現手機丟失和其它因手機引起的后果,由手機使用者負全部責任。

  八、學生如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手機(考試除外),可以向老師提出申請,經老師許可后才可以使用。學生不當使用手機,都會被記錄在電子檔案中,該記錄會影響學生的評價、評優、表彰等。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又不聽勸阻的,報學生處訓誡,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

  九、該制度解釋權限歸學生處。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3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4

  一、禁令

  1、荊門一中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

  2、確有需要使用手機的,由學校統一通知安排。

  3、學校在校園各區域設有公用電話,方便學生使用。

  二、檢查通報辦法

  1、各班級要通過班干部、小組長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自查結果由班級自行處理。

  2、學校將通過值周教師校門口的隨機抽查、教務巡查、教師檢查、校園巡查等方式加強檢查,檢查結果報政教處匯總處理。

  3、全體教職工有責任在校園隨時發現并教育處理學生。

  4、學生違規被檢查發現,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從重處理。

  5、政教處每周升旗儀式上通報檢查情況,學校《情況通報》上通報相關情況。

  三、處罰辦法

  1、學生違規將手機帶入校園,均當場沒收;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班會課、課間、集會等)使用手機,均沒收手機,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2、將手機帶入考場,視為考試作弊,單科考試成績作零分處理;在考場使用手機的',同時給予記過以上紀律處分。

  3、學生違規帶手機進校園的,每次扣個人積分20分,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取消個人進步獎和學期評優資格;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取消其享受助學金資格。每月班級量化分數被扣10分及以上的,該班級當月將被取消“五星班級”評選資格。

  4、被沒收的手機統一由班主任管理。學期結束前,由個人申請,班主任簽署意見,經學校同意后,通知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本規定自20xx年9月5日起開始實施。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5

  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應用,在職業學校,學生幾乎人手一臺手機,個別還有兩至三臺。手機的功能越來越智能化,可以聊天聽音樂看電影玩游戲等,部分的學生機不離手,且均不同程度患上“手機依賴癥”:一天到晚,無法離開手機,哪怕只是半天兒不見,也會魂不守舍,坐臥不寧。如何引導學生合理規范使用手機成為職業學校課堂管理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1、出臺手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在職業學校,無論在中專還是專課堂,學生上課玩手機現象普遍且泛濫。據調查,有80%以上的學生上課總會不自覺拿出手機,刷微博、聊微信、玩游戲、購物等,“低頭族”、“拇指族”比比皆是,嚴重影響上課秩序和聽課效率。任課教師也很無奈,表示在課堂上雖然有制止,但學生很快又會故技重施。況且一節課40min,教師也沒有那么多的時間精力放在手機管理上面。學生無心聽課,必然不利于課堂互動和饋,嚴重打擊了教師上課的積極性。因此,從學校層面出臺手機管理制度刻不容緩。為了將學生的注意力拉回課堂,提高課堂學習效率,建設良好的校風,學校研究了不同的手機管理方案。

  在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不高,如像某些高中完全取締手機肯定行不通,完全放任不理也一樣行不通。針對職業學生的特點,廣州市紡織服裝職業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于20xx年6月試行“手機入袋,心回課堂”的管理方案,在課堂上實施人機分離制度,即要求家在上課前2分鐘將手機調成靜音或關機狀態,將手機放入專門的收納袋,每個格子寫上相應的學號或名字,下課后再取回。學生在上課期間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生若違規使用手機,任何教師和學校管理人員都有權管理。

  2、實施手機管理制度遇到的問題

  手機管理制度的推出得到了教師們和家長們的力支持。但學生未能很好配合,在實施過程中遇到一系列問題:

  2.1手機管理制度實施力度不一導致效果不甚理想

  手機管理制度在實施初期,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并未強制一定要手機入袋,只要上課不玩,手機可以不用上交。在實施一段時間后發現效果微乎其微,不甚理想。首先,學生上交手機情況不盡統一。若尊重學生意愿,靠學生自覺來上交手機,會發現學生們都不自覺。學生雖然口宛應不玩手機,但“身體卻很誠實”,終究還是會不自覺拿出來玩。其次,教師們的要求也不盡統一,執行力度不盡相同。有些嚴格,有些寬松。學生只在嚴格要求的教師課堂上交手機。最后是各個班級之間執行力度不盡統一。有些班級嚴格執行,有些班級流于形式。基于以上的幾個不統一,學生必然會相互對比,給手機管理制度的實施帶來困難。

  2.2學生應對伎倆層出不窮導致手機管理制度

  形同虛設學生自愿的原則行不通,則從政策層面強制要求學生在課堂上交手機。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部分學生為了應付手機上交,去買手機模型、手機殼、廢舊的手機,一臺上交,一臺留著在課堂上玩。還有部分學生謊稱自己沒有手機,或者沒帶手機,結果在課堂上偷玩。在課堂上,若有一人不交手機,其他學生見狀很快就會效仿,會利用各種方法手段來應付,很快會演變為全班不交,手機管理制度很快形同虛設。

  2.3學生抵抗引發師生矛盾

  還有個別頑固的學生,平時玩手機成癮,視手機如命。扣分、箭等懲罰方式對他都沒有震懾作用,誰敢沒收手機,他就跟誰急,甚至抵抗,容易引發,造成師生矛盾。

  3、實施手機管理制度的解決對策

  面對以上問題,學校領導層也高度重視,要求全校各部門一起想對策齊抓共管,下定決心共同營造文明有序的.課堂環境,消除學生慵懶散現象。

  3.1加強學生的引導和教育

  從思想上和行動上達成共識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利用班會、校會,引導學生正確健康地使用手機,教育學生學會自我控制,主動避免“手機依賴癥”。學校通過開展了一系列主題活動并做好宣傳報導,如發倡議書,設計海報,開展主題班會,評比文明班級等,在學校渲染合理使用手機的氛圍。通過一系列的宣傳報導,引導學生培養健康使用手機的良好習慣,合理使用手機,理性對待手機,讓學生在校以學習為主,娛樂為輔。和生硬地執行規章制度相比,理性教育更容易讓學生接受,極避免引發師生。

  3.2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共同做好學生思想工作除此之外,得到家長們的支持和配合也很重要。首先,告知家長手機管理的目的,學生在上課期間不能使用手機,若有急事可先聯系班主任。其次,對于個別頑固的學生,需要家長共同配合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若屢教不改,違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先將手機交給班主任,由學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再讓家長來學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學生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箭或以上處分。

  3.3在班級認真落實以營造良好的班風班貌

  首先,班級要挑選有責任心有影響力的學生作為手機管理員,在每堂課上課前落實好手機上交情況,若有學生上課前手機未入袋要及時報告給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其次,科任教師要做好引導和監督作用,班干部們做好帶頭表率作用,在課堂上家相互監督。再次,班主任還要勤下課室巡查,特別在試行的前期,及時和班干部和科任教師取得饋,一經發現問題,立刻制止,馬上處理。通過家的相互配合,在班級努力讓同學們養成自覺上交手機的良好習慣,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營造好良好的班風班貌。

  3.4各部門共同配合齊抓共管來建設良好的校風校貌

  除了班干部、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的落實執行,學生科、督導辦等部門共同配合,提升校風校貌。每天安排值班教師不間斷進行課堂巡查,除了檢查課堂紀律,還對全校所有的班級的手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每天下班前饋巡查結果,讓有問題的班級及時改正。此外,每隔一階段,對手機管理制度的實施進行總結并對制度進行完善,各部門齊抓共管,讓學生感受到學校的重視以及整治的決心。

  4、實施手機管理制度的成效及建議

  通過一年的實施應用,手機管理制度在學校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每個班級都配有手機收納袋,學生已經養成了合理使用手機的良好習慣,上課前自覺將手機調成靜音或關閉狀態,按學號放進相應的手機收納袋里。沒有了手機的干擾,學生將注意力回歸課堂,上課更有活力和朝氣,課堂上師生互動,氣氛活躍,教師們上課也更舒心更有成就感。手機管理制度的實施應用讓學校在校風、學風建設又上了一個新臺階。最后,對于手機管理制度的實施和應用,筆者還有幾點小建議:

  4.1手機管理制度要執行到位

  管理制度務必要落實到每一個學生身上。學生們的自制力較低,若發現有學生在課堂未上交手機,很容易會蔓延到整個課室。所以在實施初期,一定要嚴格落實。

  4.2一線教師要做好引導和監督作用

  學生上交手機以后,若發現沒有監管機制,很難堅持并養成習慣,因此科任教師一定要做好監管作用。

  4.3給學生適當的鼓勵和表揚

  特別是手機管理員,承擔著一定的壓力,要多表揚和鼓勵,給予繼續執行的自信和動力。對于其他表現好的學生,可以加德育分,并在班級進行表彰;效果明顯的班級,可以授予文明班級獎狀,在全校進行表彰。

  4.4提升課堂的趣味性

  不可否認,學生上課玩手機有很原因是因為課堂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此如何進行課堂,提升教學水平,讓學生心回課堂是教師們要進一步思考的課題。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6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柜,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信息,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并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省;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并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并用于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系,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通過周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通過信息平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會、家長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xx年2月28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7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于手機對待。

  2、在校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請值班人員、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部的辦公室電話、班主任(科任老師)的電話、校內電話亭電話、校門衛室電話、值班人員電話等方式聯系。

  3、學生確有特殊情況的.,只能攜帶非智能機(老人機)或電話手表,且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與保證,由學校審批。申請程序: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簽字申請——班主任審批——年級部審批——政教處審批。申請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和政教處各執一份。手機或電話手表使用申請表向政教處領取。

  4、獲批準攜帶非智能機的,入校后第一時間須將手機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嚴禁帶入課堂。

  5、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帶手機入校,學校將立即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至學期結束,并及時與家長聯系溝通。

  6、對違規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學校將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一旦給予處分,取消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等。

  7、在教師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給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8、學校藝術節、社團、運動會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人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9、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等電子產品,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等問題,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其它未列出的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的情況,參照本規定由學校酌情處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及該班班主任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8

  為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規范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后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后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還,并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游戲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玩游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于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簽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并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9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并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并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晚間就寢后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游戲、上網。如有違,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10

  針對我校學生中攜帶手機者日益增加,并且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宿舍秩序的現象,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中學生守則》規定,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一)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建議家長給學生配置功能機(只能接打電話和收發短信)。

  (二)如將智能機帶入學校者應于周日晚修上交班主任。

  (三)班主任統一將手機存放在高一年段長辦公室的保險箱中,周五下午放學后統一發放。

  (四)在校一律不能使用智能機,發現上交德育處。

  二、功能機使用規定:

  (一)上課(包括體育課、自習課)、晚自修、考試期間學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上交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二)用手機編輯虛假信息、散播不道德的言論、損害他人名譽,視違法行為,立即上交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上交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上交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禁止寄宿生在22:15——6:30期間在宿舍使用手機。生管或生指老師發現后可將手機存放在宿舍手機保管室內。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上交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上交,然后交到德育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說明:

  凡被上交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11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總則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課間)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課間不得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南樓政教處或北樓副校長室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大隊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課間及中午時間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扣除班級量化積分2分,給予學生班級內部批評教育,并通知家長進行配合教育。第二次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給予學生全校點名批評教育,并取消當周文明班級評選資格。第三次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的,給予學生全校點名批評,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評先選優資格,取消班主任年終評優選先資格。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德育處、少先大隊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2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5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12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以下學生手機管理工作方案。

  一、有限帶入校園。

  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細化管理措施。

  1、學生手機帶入校園后,須立即交給班主任代為管理,放學后再領回。

  2、家長需要與學生聯絡時,可由班主任轉達或由學校辦公室轉達;學生需要與家長聯絡時,可借用班主任或老師的手機或使用學校辦公室辦公電話,學校將提供一切方便。

  3、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家長與學生共同完成的任務除外)。

  4、教導處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5、各班主任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13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我校再次修訂了《鎮巴縣職業中學學生手機管理規定》:

  一、原則上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住宿學生周日返校后需將手機交至班主任處由班主任統一保管,在校期間如需使用需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監督下使用,使用后繼續交至班主任保管,班主任要對學生的手機妥善保管,不得遺失。走讀學生嚴禁將手機帶入校園。

  二、在周末放假或遇重節日等情況的休息休假,班主任要將手機發放給學生;如果是住宿學生因病請假,班主任可向請假的住宿學生發放手機,學生請假返校銷假后要立即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

  三、家長有事需要聯系學生,可以直接撥打班主任的電話,請班主任轉達或者請學生接聽;也可以通過班級qq群、微信群等即時通訊手段聯系班主任。

  四、家長要切實履行教育子女的職責,關注學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教育學生不得在校違規攜帶使用手機。

  五、學生違規攜帶和使用手機的處理:

  第一次發現違規攜帶和使用手機的學生,沒收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二次發現違規攜帶和使用手機的學生,沒收手機,給予箭處分;第三次發現違規攜帶和使用手機的學生,沒收手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藏匿手機、或者走讀生為住宿生的手機充電而帶入校園,經學校調查屬實的一律沒收手機,并給予違紀學生箭或以上處分。

  六、學生違本規定受到紀律處分者,其處分結果按《鎮巴縣職業中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七、對違紀學生處分的.申訴

  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依據本規定給予的處分不服的,可以在處分作出后的15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提起申訴。

  學生或者家長對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申請復核;對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八、在校期間,學校任何教職員工從學生手中收繳到手機,均屬于學生違規攜帶手機。

  九、本規定自20xx年4月10日起正式實施。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14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參考兄弟班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學生科。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學校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保衛科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保衛科科,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15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

  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并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并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使用時間。

  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后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游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

  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

  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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