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23 10:35:39 小英 制度 我要投稿

關于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1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匯報,并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并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2

  1、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3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后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準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4

  手機對青少年的危害已被越來越多的家長,老師所認識,美國有專門的研究機構跟綜研究,法國議會通過立法禁止孩子帶手機進校園,這里有關手機對青少年的危害就不贅述了。

  家長老師有了統一認識,才能管理好孩子帶手機進校園,這是前提基礎。

  應分不同年齡段進行管理,高中以下學生的管理辦法和高中以上的管理辦法,不能一刀切,會傷害孩子的自尊。

  高中以下孩子,即12歲的孩子自控力差,自律性不強,不停帶手機,老師應約法三章,一經發現,先收由老師保管,畢業后交還家長。

  高中學生可適當放寬,因自律,自控能力已增強,但還是要有管理,有引導,上課玩可先收起保管一個星期或一個月,以示懲戒,下次再犯,加倍收起時間。

  當然也可以老師學生家長共同約定管理辦法,一切為了孩子。

  教師管理學生的策略有哪些?

  特別是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關于要不要懲戒教育,如何進行懲戒教育,永遠都是一個沒有結論的話題。

  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造成的不良問題一波接著一波,一浪高過一浪。這些問題給教師本身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同時,也給教師這個群體造成了很嚴重的心理陰影。

  那么,現在的老師該怎么管理學生?

  這的的確確是一個不太好回答的問題。但我想不管教育生態如何,不管教育中有多少負面的東西,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都應該遵循最基本的原則。

  一、為人師表,以身作則,遵循教育規律遵循孩子身心發展規律,因材施教,因勢利導,循循善誘,諄諄教導。

  二,堅持以正面激勵教育為主,輔助于嚴格的管理和嚴格的要求。

  三,堅持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堅持不謾罵,不侮辱,不歧視,不排擠,不孤立。

  四,嚴格要求每一位學生,公平、公正對待每一位同學。

  五,尊重學生,關愛學生,全心全意對待每一位學生。

  六,加強與家長之間的溝通與協商,打通家校之間的教育渠道。

  依法執教,依法從教,公平任教,公正處事。

  想教師該想的.事,做教師該做的事,用真情關護孩子,用知識培育孩子,用品德影響孩子。

  做到盡心,盡職,盡責,盡力,做到一個老師應有的擔當,盡到一個老師該盡的義務,至于學生難以管教,家長無理取鬧,社會逆流導向,別人不能理解,這也不是你個人意志所能夠更改的。教育沒有拯救功能,教師也沒有無邊法力。所以心態很關鍵,用平和的心態對待平常的教育,問心無愧就是最高的境界。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5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xx年3月25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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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危害性

  1、中學生正處在生長發育期,很多身體機能還不健全,手機輻射危害學生發育,影響身體健康,造成理解力、反應力、記憶力的明顯下降,聽覺受損,免疫功能失調。

  2、學生利用手機撒謊欺騙老師和家長,有的學生還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師和同學,影響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

  3、手機上網、QQ聊天、網絡游戲、電子書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機的.黃、賭、毒,毒害青少年。

  4、學生晚上躲在被窩里使用手機收發短信,看小說,玩游戲,深夜不睡,干擾他人休息,降低學習效率。

  5、課堂上手機鈴響,課上聽音樂,收發短信,擾亂了教學秩序,影響了聽課效率,蔑視老師勞動。

  6、學生防范意識差,社會閑散人員覬覦學生手機,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機聯系外來人員,容易滋生事端,出現安全隱患。

  7、在考試時,學生利用手機作弊,嚴重敗壞考風,破壞學風,影響了應有的考試評價。

  8、手機消費,增加父母經濟負擔,學生之間課余時間比手機好壞,助長學生的攀比之風,出現享樂思想,自然會影響學生的學習和心態。

  9、手機的使用加速中學生社會化,手機成為中學生男女生交往過密的幫兇,嚴重影響學業,不利于中學生成長。

  二、管理規定

  針對以上攜帶手機對學生的危害,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1、凡實驗中學在校學生,一律禁止將手機帶入校園,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時候都不得攜帶和使用手機。

  2、學校的管理人員,包括領導、老師、職工、保安、公寓輔導員,一旦發現學生攜帶手機,一律收繳,收繳的手機交由學校統一封存,中考結束后統一歸還。

  3、攜帶手機的學生,屢教不改或不服從學校管教的,責令家長到校配合學校進行教育,并和學校簽訂相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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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組辦公室電話聯系。

  2、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父母雙方簽名同意后,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

  所帶手機只能在學校自動鐵門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校園后必須關機;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系的仍然通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并給予年級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給予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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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規范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后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后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還,并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游戲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玩游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于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簽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并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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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將進行記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箭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電器,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系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6、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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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原則

  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ˇ理。

  3、違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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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更好的教育學生、學習,并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廣泛征求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自身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同意意見,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系部。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并通知家長到校認領。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四)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五)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暫時收繳,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師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暫時收繳其手機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長到校及時處理并領取手機。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不及時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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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消除手機對課堂的不良影響,營造健康、進取、文明的學校文化氛圍,特制定朱臺鎮中學手機管理制度。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無論是智能機還是普通功能機或者其它通訊工具均包含在內。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同于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并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德育處手機管理處,并作詳細登記、保管,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允許學生攜帶并使用電子書包、電子詞典等學習用電子產品,但不允許使用這些產品玩游戲、看小說、聽歌看視頻、拍攝錄影、上網聊天等的娛樂功能,一經發現,等同于手機對待,予以收繳暫扣,交由德育處手機管理處保管。

  第四條為方便學生主動與家長溝通,學生可以通過班主任和家長取得聯系。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五條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時返還。由于學校提供了必要的學生家長溝通渠道,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將手機等設備帶入校園,如果違規攜帶使用手機被收繳或者極特殊情況下攜帶手機并上交班主任保管,那么班主任或者學校在保管上交和收繳的手機期間,如果出現手機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分,手機將被暫扣到學期末,學生必須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德育處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到德育處領取。

  第七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通報批評并扣分,手機將被暫扣至學生畢業時,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當學生畢業離校時,由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到德育處領取。

  第八條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不再歸還。(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設備)

  第九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查看、勸轉等處分,并通知家長來校陪讀一周,并共同做好學生轉化工作,如家長無法陪讀,則要求家長將該生帶回反省一周。

  第十條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退學、休學等長期離校、退校情況,則辦完相關手續后,方可到德育處領取手機。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13

  1、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組辦公室電話聯系。

  2、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父母雙方簽名同意后,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

  所帶手機只能在學校自動鐵門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校園后必須關機;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系的仍然通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并給予年級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給予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14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并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并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晚間就寢后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游戲、上網。如有違,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15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以下學生手機管理工作方案。

  一、有限帶入校園。

  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細化管理措施。

  1、學生手機帶入校園后,須立即交給班主任代為管理,放學后再領回。

  2、家長需要與學生聯絡時,可由班主任轉達或由學校辦公室轉達;學生需要與家長聯絡時,可借用班主任或老師的手機或使用學校辦公室辦公電話,學校將提供一切方便。

  3、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家長與學生共同完成的任務除外)。

  4、教導處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5、各班主任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16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多數家長的建議,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山頭中心學校初中部學生手機管理辦法》,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并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級部詳細登記、保管,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四條,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手機入校園申請表》,學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班主任對學生批評教育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級部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級部領取。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通報處分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期,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級部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級部領取。

  第七條,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設備)。

  第八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家長將該生帶回家教育,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

  第九條,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后,方可到級部領取手機。

  第十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進步的助推器。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17

  為保護學生視力,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將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落實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違者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二.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違者一律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三.個別學生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請。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學生和家長簽字,家長還需通過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說明申請原因。學生到校后,手機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門衛室放專用手機保管箱保管,保管責任人為班主任或當值保安。

  四.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聯系,家長和學生也可通過學校公用電話0813-3950040聯系.

  五.教師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通過手機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機上完成作業。國家、省、市、區的相關平臺學習活動須按要求正常參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做好對學生合理使用手機的教育引導。

  七.動員家長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科學合理使用手機,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必要的電話短信聯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機和網絡,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八.加強管理和溝通引導。動員家長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關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網絡和手機游戲。在對孩子的手機管理問題上,“疏堵”結合,講究方法,防止“打、罵、摔”等粗暴行為,避免發生不良極端事件。

  九.豐富課外生活。學校為學生開設各種社團活動,教師積極調動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和課外活動。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積極動員家長參加各種有益的課外活動,幫助孩子獲得成就感,促進身心健康發展。如:學畫畫、學寫字、學唱歌、學器樂、體育運動、親子郊游等。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18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柜,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信息,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并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省;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并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并用于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系,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通過周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通過信息平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會、家長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xx年2月28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19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課堂秩序,嚴肅課堂紀律,保證學生全身心投入課堂學習,切實加強學風建設,根據《信陽師范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堂是學生在校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教學活動的核心環節,應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禮益范。規范學生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是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優化課堂育人環境、提升課堂學習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條學生在上課期間,應自覺維護課堂秩序,認真聽講,原則上不攜帶手機進入課堂。攜帶手機者須在課前將手機放入指定手機存放袋。

  第四條任課教師承擔課堂管理主體責任。對于未經允許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的學生,應及時制止,予以批評教育;對于屢教不改者,應扣減本課程平時成績,并將情況向班主任或輔導員饋。對于確需學生使用手機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在開學第一周在教務辦進行備案,沒有備案即視為不允許學生上課期間使用手機。在學院檢查中發現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將在教學簡報中同時公布學生姓名和任課教師姓名;對于一學期內在教學簡報中被公布超過3次的.任課教師,其當年教學質量考評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五條班主任、輔導員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明確課堂紀律,加強與任課教師的溝通。學院對上課期間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三次及以上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對于一學期內因違本規定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超過3人次的班級,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班主任、輔導員年度工作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六條學院定期開展課堂巡視檢查,并以教學簡報形式將檢查情況及時在全院通報。

  第七條本辦法由外國語學院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20

  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箭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21

  為規范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的行為,避免學生因過度使用手機而影響學習和休息,或因手機衍生其它問題,特訂定本制度。

  一、學生上課期間,禁用手機,一經發現由任課老師收繳到班主任處,保到學期結束,違紀學生填寫違紀記錄一份。

  二、學生考試期間,禁帶手機,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學生將被取消考試成績,并受到“警告”處分。

  三、嚴禁學生在學校教室、宿舍和教師辦公室充電。

  四、學生在校使用手機的時段定為下午5:10—6:10,晚自習結束到熄燈前。

  五、使用手機指:打電話、接聽電話、聽音樂、上網、聊天、玩游戲、充電、下載圖片、讀網絡小說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任何老師和學校管理人員都有權管理。

  六、嚴禁在休息時段使用手機,違規在宿舍使用,手機由生活老師上交學生處保管,并填寫違紀記錄。多次違規而不服從管理取消住宿資格。

  七、學生攜帶手機入校,應妥善保管。如出現手機丟失和其它因手機引起的后果,由手機使用者負全部責任。

  八、學生如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手機(考試除外),可以向老師提出申請,經老師許可后才可以使用。學生不當使用手機,都會被記錄在電子檔案中,該記錄會影響學生的.評價、評優、表彰等。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又不聽勸阻的,報學生處訓誡,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

  九、該制度解釋權限歸學生處。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22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參考兄弟班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學生科。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學校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保衛科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保衛科科,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23

  針對我校學生中攜帶手機者日益增加,并且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宿舍秩序的現象,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中學生守則》規定,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一)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建議家長給學生配置功能機(只能接打電話和收發短信)。

  (二)如將智能機帶入學校者應于周日晚修上交班主任。

  (三)班主任統一將手機存放在高一年段長辦公室的保險箱中,周五下午放學后統一發放。

  (四)在校一律不能使用智能機,發現上交德育處。

  二、功能機使用規定:

  (一)上課(包括體育課、自習課)、晚自修、考試期間學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上交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二)用手機編輯虛假信息、散播不道德的言論、損害他人名譽,視違法行為,立即上交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上交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上交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禁止寄宿生在22:15——6:30期間在宿舍使用手機。生管或生指老師發現后可將手機存放在宿舍手機保管室內。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上交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上交,然后交到德育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說明:

  凡被上交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24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開學初,高春芝校長在開學式上向全校師生發出“噪手機污染,回歸陽光校園”的倡議,并且通過班會課,面向學生征集符合我學部實際的手機管理規定建議,經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協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1、 堅決禁止學生在校期間攜帶和使用手機(包含老人機)、平板、MP3、MP4等電子產品。師生之間、生生之間相互監督。如發現違紀情況及時報告政教處。一經證實扣除班級相應分數,取消該學生本年度的評優資格,記錄違紀檔案。按照第2條規定處置手機。

  2、學校將不定期開展檢查,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予以紀律處分,記錄違紀檔案。通知家長到校填寫手機扣留單,并保留手機至學期末,再由家長領回。

  3、教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政教處,按照第1條規定對學生進行處分,按照第2條規定處置手機。

  4、住校班學生如有極特殊情況需要攜帶手機入校園,需提前與班主任及夜班老師報備,到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老師處保管,回家時再領取。

  5、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與家長進行溝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電話,不得以此理由私帶手機。

  6、教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記錄在學生檔案中,態度惡劣的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學生回家要借助手機網絡進行學習,需向家長說明情況,在家長監督下嚴格控制使用時間,禁止瀏覽與學習無關的信息。

  8、每位學生要制定適合自己的學習計劃和休息活動安排,嚴格按照計劃表執行,噪手機及網絡誘惑,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全校師生必須嚴格執行此規定,也請各位家長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學生自我約束能力,減少“手機依賴癥”,讓學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門,走出虛擬世界,更多的親近自然,充盈內心世界,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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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職學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的時期,學校一直不提倡中學生追求生活的奢侈。為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借鑒兄弟學校的做法,學校現決定:

  1、學生可攜帶手機至本校區,可在指定時間內自由使用。

  2、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自修課、升旗儀式、)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3、手機充電須在本人教室內且教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嚴禁在教室無人時給手機充電。

  4、晚上熄燈后,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后,使用手機在宿舍區聊天,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5、若學生違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宿舍管理人員可當場收繳手機及/或充電器,并在一天內及時將手機交給學生處工作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視情節、態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學期不等,并開具暫時保管條,對違規者給予批評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對第三次違規者,通知家長到校領手機,并經予警告處分。

  6、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7、此規定從xx年4月30日執行。

  學校手機的管理制度 26

  高中學生由于年輕,自控能力不強,使用手機容易分散精力,影響學業,也會影響到學校正常的管理秩序,所以學校不鼓勵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但手機作為現代化通訊工具,能方便家長與學生取得聯系。所以,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對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一、周日晚自習至周五下午下課期間,嚴禁學生在除公寓外的其他所有公共區域(包括教學樓、校園、食堂、超市、體育館等)使用手機。一旦發現學生違此規定,學校任何一名員工均可以收繳該生手機,并交由該生領事保管一個月,并通報家長,一個月后根據該生表現決定是否同意該生繼續使用手機。如果學生兩次違規使用手機,領事負責通報家長,并在學期末將手機歸還家長。

  二、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須在晚10:00前使用,不得聲通話影響到其他同學休息。如有違,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三、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寓關于使用電器的規定,不違規使用接線板,不長時間充電。如有違,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四、手機屬于貴重物品,學生如帶手機進入校園,需自己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五、學生若違規在教學樓或其他公共區域使用手機,并拒絕交出手機,其領事為處理該事件的第一責任人,情節稍輕者,給予收繳手機、口頭警告;情節惡劣且頂撞老師者,給予收繳手機、停課省直至勸退處分。

  望全體同學立志高遠,明確學習為現階段的首要任務,并學會正確使用手機,讓手機成為方便與父母溝通、交流的'工具,而不是成為荒廢學業、影響學校正常管理秩序的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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