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習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制度是一種人們有目的建構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會帶有價值判斷在里面,從而規范、影響建制內人們的行為。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實習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頂崗實習是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重要環節,是實現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的重要途徑。為規范和推進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維護頂崗實習學生、學校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學生頂崗實習,主要是指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教學計劃安排,組織在校學生到企(事)業等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崗位進行的實習。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各類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組織學生頂崗實習,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遵循職業教育規律,培養學生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就業,提高教育質量。
第四條、頂崗實習應當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按照學以致用、專業對口、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實施。
第二章、組織與領導
第五條、建立健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制度。省(區、市)、市(地、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學生頂崗實習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有統籌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學校應當加強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選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安全生產有保障以及生產經營范圍與學生所學專業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實習單位組織學生頂崗實習。
第七條、學校與實習單位合作成立頂崗實習指導小組。負責學生頂崗實習的組織和管理,共同制訂頂崗實習計劃,開展專業教學和職業技能訓練,為學生參加相應的職業資格考試提供條件。
學校應當設立頂崗實習管理工作機構。校長是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學校應當建立實習輔導員制度。要安排有經驗的教師擔任實習輔導員,對頂崗實習學生進行管理。學校和實習單位要加強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技能教育。
第九條、學校應當與實習單位協商確定實習單位專門人員負責學生頂崗實習工作。實習單位要推薦安排有經驗的技術或管理人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第十條、學校原則上應當安排學生在校期間最后一學年進行頂崗實習。接受“半工半讀”或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在保證文化知識和專業理論總課時的前提下,可以靈活安排實習時間。
第三章、過程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和實習單位在學生頂崗實習期間,應當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二條、學校組織學生頂崗實習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同時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學生到實習單位頂崗實習前,學校與實習單位、學校與學生家長應當分別簽訂學生頂崗實習協議,明確各自責任、權利和義務。頂崗實習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實習單位接收學生實習工作負責人和實習指導教師的姓名,實習學生的姓名、住址和注冊學號;(2)實習期限;(3)實習內容和實習地點;(4)實習時間、休息休假;(5)實習勞動保護;(6)實習報酬;(7)意外傷害保險;(8)實習紀律;(9)實習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為學生提供必要的頂崗實習條件和安全健康的頂崗實習勞動環境。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安排非專業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頂崗實習勞動;不得安排非專業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頂崗實習;學生頂崗實習應當執行國家在勞動時間方面的相關規定。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頂崗實習工作。
第十五條、實習單位應當向頂崗實習學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時間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實習報酬應當不低于當地勞動力最低收入標準。對學生實習沒有報酬的特殊專業,學校要報請地方教育、財政部門,給予學生和學校必要的補助。學校要積極創辦企業、引進企業,為方便學生頂崗實習提供服務。實習報酬的形式、內容和標準應當通過簽訂頂崗實習協議約定。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
第十六條、建立學校、實習單位和學生家長定期信息通報制度。
第十七條、學生應當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應當積極參加學校和實習單位組織的文化教育及相關培訓活動;沒有正當理由并且未經學校批準,不準擅自離開實習單位;違反頂崗實習紀律的學生,應按學校及實習單位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對實習期間發生的問題及突發事件,學生應當及時向實習指導教師和學校實習輔導員報告;學生不能及時與實習指導教師取得聯系的`,應當及時向實習單位報告。
第十九條、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加強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住宿管理,保障學生的住宿安全。學生在學校、實習單位和家庭以外場所住宿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要協同管理。
第二十條、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加強學生頂崗實習的過程管理。實習單位的實習指導教師應當建立實習日志,學校的實習輔導員應當定期檢查頂崗實習情況,及時處理頂崗實習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確保學生頂崗實習的正常秩序。
第四章、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一條、實行校企雙方共同考核制度,雙方共同填寫學生頂崗實習考核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制定統一格式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考核表》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經歷證書》。
第二十二條、明確學生實習成績的考核內容和考核辦法。一是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對學生的考核,原則上占總成績的70%;二是學校指導教師對學生的頂崗實習報告進行評價,原則上占總成績的30%。
考核方式為等級制,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學生考核合格者獲得學分,學校為合格學生頒發由實習單位和學校共同認定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經歷證書》,并納入學籍管理內容。《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經歷證書》內容包括實習單位與學校雙方對學生實習的評價與鑒定,其依據為學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考核表》。學生頂崗實習考核的成績作為評價學生學業情況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組織做好學生頂崗實習材料的歸檔工作。頂崗實習教學文件和資料包括:(1)頂崗實習協議;(2)頂崗實習計劃;(3)學生頂崗實習周志;(4)學生頂崗實習報告;(5)學生頂崗實習成績;
(6)頂崗實習巡回檢查記錄等。學生頂崗實習周志和學生頂崗實習報告由學生撰寫。
第二十四條、縣(市、區)、市(地、州)、省(區、市)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積極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規范、成績顯著的學校、企業單位以及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五條、對不履行頂崗實習管理職責的學校,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頂崗實習工作加強監督檢查。要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實習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共同做好頂崗實習管理工作,保證頂崗實習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
第二十七條、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對頂崗實習學生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頂崗實習學生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實習學生,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當為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要根據自身專業設置、教學安排等實際情況,選擇為最后一年學生投保全年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等險種,或者為全部學生投保與其實習期間相對應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等險種。保險責任范圍應當覆蓋學生實習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學生實習期間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認定為工傷情形下校方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以及相關法律費用和學生實習第三者責任。
投保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等險種的經費由學校和實習單位協商解決。學校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實習單位支付投保經費的,保險費據實從實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學校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學校支付投保經費的,保險費可以從職業學校學費中列支。
第二十九條、實習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接收學生實習的需要,制定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實習場所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學校應當與實習單位協商,為實習學生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學生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條、實習單位培訓實習學生所發生的費用,可以在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實習單位接收學生頂崗實習并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報酬,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支付學生頂崗實習報酬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07號)有關規定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第三十一條、頂崗實習期間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應當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以依照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財政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2
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職業教育的有關政策,學生在校學習兩年,完成專業理論學習和課題基本技能訓練后,到校外企業進行專業對口的頂崗實習1年,讓學生與企業零距離接軌,扎實掌握操作技能。為加強我校學生校外實習教學管理工作,規范學生校外實習行為,提高校外實習教學質量,制定本規定。
學生校外實習的目的和要求:
校外實習是職業學校實現技能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教育教學環節,是一體化教學向企業的延伸,對于學生進一步充實先進的專業理論、掌握專業核心技能和輔助技能、積累實際操作和管理經驗,提高創新能力、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動作用。
一、校外實習管理部門職責及管理程序
校外實習是一項全校性、綜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業辦、教學處兩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其工作分工如下:
(一)招生就業辦公室:
1、統一負責各專業的校外頂崗實習及單位落實。各專業教研室可充分利用與企業的良好關系配合就業辦安排學生校外頂崗實習。
2、積極對外聯絡具備實習條件的對口企業,確保各專業學生的校外頂崗實習專業基本對口。
3、負責實習生實習結束后的就業手續辦理和推薦就業工作。
(二)教學處:
1、根據各專業的實習需要,制定明確的校外實習教學計劃和目標。
2、負責選派和組織帶隊老師對校外實習學生進行統一管理。
3、負責確定校外實習帶隊老師的職責范圍、工作任務、崗位紀律。
4、負責定期對帶隊老師進行考評、考核。
5、對實習的學生提出具體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考核內容,并進行隨機考察。
6、向學生所在實習企業提出加強學生專業訓練的建議和意見。
7、實習結束,做好學生的實習成績考核、評定工作。
(四)管理程序:
教學處按教學計劃提前20天通知招生就業辦,班主任提供學生相關資料,在學生在校學習(實習)結束前,將名單提供給就業辦,招生就業辦接到教學處通知后根據專業落實崗位,學生校內學習(實習)結束后即能頂崗實習,按學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單安排學生實習崗位。
二、校外實習學生的管理
1、校外實習學生必須根據學校安排,按時到達校外實習單位進行實習,不得擅自調換單位和離開,否則按曠課處理,直到開除學籍。
2、學生必須服從帶隊老師和實習單位的安排,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者按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立即停止實習,實習成績以零分計,并給予嚴肅處理。
3、學生在實習期間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學校的學生,同時也是企業的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和企業的雙重管理。按學校管理制度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不準打架、酗酒、鬧事、賭博等。遵守企業的有關管理制度,從嚴要求自己,不遲到不早退,尊敬領導,虛心向師傅學習,努力工作,注意安全生產。
4、學生在帶隊老師和單位指導師傅指導下,認真學習,積極訓練,努力完成實習任務,適應實習單位的工作需要。
5、學生在實習期間應向學校繳納規定的費用,不交清費用者,學校不保留學籍,視為自動退學,不發畢業證及職業資格證書。
6、學校因教學、管理的需要,要求學生回校時,學生應服從學校安排,及時返校,違者按學校學生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7、每學期由學校帶隊老師與就業辦對學生的實習情況進行考核。
8、實習期間在社會上或給實習單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學生,除按規定開除學籍外,對實習單位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因嚴重違紀違法被企業開除的,視同被學校開除。
三、實習生的推薦就業
(一)實習生實習結束后,不能在實習單位就業的,學校還安排一次推薦就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薦就業資格。
1、在校期間表現差,受校紀留校察看或嚴重警告三次以上處分且屢教不改的實習生。
2、畢業時沒有獲得畢業證或職業資格證書的結業生。
3、欠交學校各種費用的實習生。
4、在頂崗實習期間,由于學生技能太差、品行不良、勞動紀律不好等自身原因被用人單位退回的實習生。
5、在下廠實習期間,未經學校和單位同意,擅自離崗和自找實習單位的實習生。
四、學生在校外實習過程中幾類問題的管理規定
(一)學生自行聯系實習單位的管理規定
1、學生自行聯系實習單位,須提前學校聯系,經核實批準后方可前往單位實習。
2、學生自行聯系單位實習的報批手續按下列程序辦理: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在指定日期內提交實習接收單位接收函;實習就業指導教師簽署批準意見;招生就業辦、教學處兩部門備案。
3、學生自行聯系的實習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合法的施工生產許可和符合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2)能夠給學生提供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實習崗位;
(3)單位能為學生配備合格的實習指導及日常管理人員;
(4)能為學生提供基本的生活條件。
4、學生自行聯系實習單位,在實習前必須簽訂實習安全承諾書等相關文件,參加學校組織的實習前培訓和其他相關教育,遵守學校管理規定。凡在實習期間因個人原因發生的人身安全或責任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后果。
5、學生在實習過程中應及時向實習指導教師報告實習情況,自覺接受學校的管理和實習回訪調查。
(二)學生離開實習單位的管理規定
1、學生在用人單位實習,不能私自離開單位。如需請假,必須按照單位相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時間超過一周需告之實習指導教師,獲得允許后方可離開單位。
2、如確實有特殊且正當原因需要離開現實習單位的,必須提前2周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家長同意,同時向實習指導教師匯報,得到實習單位批準后方可離職,并與實習單位做好相關工作交接。
3、未經學校和實習單位允許私自離開單位的,一切責任自負,學校不再負責安排實習單位;因學生擅自離職,給單位造成損失的,除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外,學校還要對學生本人進行紀律處分。
4、因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被單位辭退的,學生實習成績記為不及格,不能參加該專業技能鑒定,學校不安排實習和就業;情況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五、學生校外實習成績的考核評定
1、學生在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校外實習教學內容后,學校對學生校外實習進行考核評定。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評定成績。
2、學生實習成績考核評定的主要依據是企業對學生的校外實習表現認定、學校對校外實習的回訪和調查結果、班主任老師的評價。學生在實習結束后按規定上交《校外實習考核評價表》,完成校外實習期間應完成的教學內容,方可進行成績評定。不按規定完成《校外實習考核評價表》的一律按不合格計入成績。
3、校外實習考核成績不合格的學生,不能參加技能鑒定和畢業考試,延期畢業。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完成教學計劃安排的校外實習教學內容且成績合格,獲得學分,方可畢業。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3
一、安全制度
為了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實習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實習順利進行,特作以下規定:
1、在每位學生實習前,班主任﹑帶隊老師對所有參加實習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樹立"安全第一"的觀點,健全安全組織,確保學生實習安全。建立實習安全領導小組。
3、下實習單位前均應分成若干實習小組,組長為該組安全員。組長負責本組人員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現有不安全苗頭,及時向帶隊老師報告。
4、在上崗前,均應在學好《勞動法》的同時,自覺接受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遵守實習單位各項結合崗位實際所制定出來的切實可行的安全上崗制度。
5、在宿舍,應注意寢室安全,嚴禁私拉、私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煤氣灶、電茶壺、熱得快等用具;不準熄燈后點蠟燭;離開寢室要及時關門上鎖。
6、不在寢室接待同學、朋友。休息日外出要事先向學校帶隊老師做好請假手續,經同意后,方可離廠。
7、建立匯報制度。如出現事故、同學患急病不能堅持工作、有同學擅自外出不歸等現象,應立即告知單位、學校和帶隊老師。
8、按學校規定時間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不在上班時間,因自己擅自外出等原因而發生事故由實習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實習期間因公致傷、致殘、致死的,由實習單位按國家勞動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善后處理、賠償。
10、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由于自己對安全事故的嚴重性缺乏認識或因違規操作而對自己、他人、設備造成傷害的,由實習學生自己承擔后果責任。
二、上班制度
1、實習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上班不遲到、不早退,按時進入指定的工作崗位。
2、實習學生進入工作場地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3、實習學生不準擅自離開實習崗位,有事離崗須經廠方班組長和帶隊老師批準,返回崗位應向班組和帶隊老師報告,同意后方可上崗。
4、實習學生必須聽從指導,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設備,不亂動設備,不無故損壞設備。如發現故障或異常現象,立即報告班組長,未經允許,不得任意拆卸或啟動設備,確保人身、設備的安全。
5、愛護工具、量具,節約原材料、認真做好所在崗位的設備保養,做好實習場地和工位的清潔衛生工作。
6、在工作場所內,不準嘻鬧、奔跑和大聲叫喊,上班不準串崗,不準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說或參加非企業組織的其它活動。
7、尊重實習單位領導,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安心本職工作,虛心求教,刻苦鉆研業務,提高操作技能,爭取盡快達到頂崗作業的要求。
8、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將技術或商業情報泄露,維護實習單位利益。
三、考勤制度
1、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實行三重考勤:即所在實習單位的車間線長段長代為考勤;實習學生車間負責人考勤;學校帶隊老師將不定時抽查。
2、帶隊老師將考勤情況表上報學校。
3、實習學生必須按時參加在實習單位規定的上班、培訓或參加其它活動,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課)論處。
4、實習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其順序為:先由該生填寫請假條,而后交所在帶隊老師、實習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后方可生效。
5、實習學生請病、事假,應經實習單位領導同意。
四、寢室制度
1、嚴守就寢紀律,注意作息時間,不得有吵鬧、大聲說話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2、不得無故晚歸或夜不歸宿,晚上不得接待同學朋友,不得隨意留宿外來人員。
3、要愛護宿舍內的一切設施,不準亂拆、亂搬、亂拿,損壞公物要賠償。
4、保持室內外整潔。宿舍內所有用品擺放整齊,被子按要求折疊,不準亂扔垃圾,亂潑污水。
5、節約用電、用水,每個寢室必須做到人走燈滅,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嚴禁私自接線和使用電熱電器,嚴禁使用明火。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寢室門要及時上鎖,貴重物品妥善保管,現金必須存銀行。
7、注意自身的學生形象,穿著樸素大方,遵守社會公德,團結同學,互幫互助,自尊自愛。
8、嚴禁吸毒、抽煙、喝酒、賭博、打架斗毆;不看不健康的書刊、音像。
9、休息日回家要辦好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不得單獨外出。
五、成績考核制度
實習學生成績考核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每月考核,由實習學生班主任在返校日之后填寫《月考核評分量化表》進行考核。月考核以評分為主,100分為滿分。85-100為A檔;75-84為B檔;60-74為C檔;60分以下為D檔。D檔為當月考核不及格。第二部分是實習學生結束前,實習學生班主任會同實習單位有關人員,對學生實習進行成績總考核和評語鑒定,成績總考核根據學生的實習態度、實習質量、每月考核結果、違規情況、單位提供的實習鑒定進行綜合評定,成績評定分優、良、及格、不及格四級,并以此作為畢業就業推薦的一個依據,并上報教務處與就業辦。
優秀:實習積極主動、好學,實習任務完成好,實習日記和實習報告質量高,達到實習計劃的要求,實習態度認真,實習單位反映良好,有較強的技能和生產能力。
良好:實習期間表現良好,能較好地完成實習任務、實習日記和報告,達到實習計劃要求,掌握了一定的生產技能,實習單位反映較好。
及格:實習期間表現一般,基本達到實習計劃的'要求,但不夠圓滿,能夠完成實習日記和報告,但質量一般,技能水平一般,實習單位反映一般。
不及格:實習期間表現差,有較嚴重的違紀行為,未能達到實習計劃的要求,不能完成實習日記和實習報告,技能水平較差。
六、獎懲條例
1、實習學生生必須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實習單位聲譽;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實習期間不忘學生身份。
2、實習學生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聯系其它實習單位,如確需離開學校指定的實習單位,必須書面向學校申請,待就業辦同意后方可離開實習單位,擅自脫離學校指定的實習單位,并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的,實習鑒定作不合格處理。
3、實習學生因嚴重違紀或工作懶散等原因,被實習學生單位拒絕實習的學生,學校將不再安排新的實習單位,由此產生的實習考核、就業推薦等問題均由該生個人自負。
4、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對實習單位有意見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系,并以書面形式報告帶隊老師,由學校與實習單位負責協商,實習學生不得直接與實習單位發生沖突,若無理取鬧,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者,扣發畢業證或延長畢業時間。
5、若實習學生累計三次當月考核不合格,則實習鑒定為不合格,按學校規定不予畢業。
6、實習學生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累計七天以上,實習總考核不及格,重新實習半年。
7、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及技能等級考試,若無故不參加考試,則按規定不予辦理畢業證書。
8、實習學生考勤過程中,一個月無故遲到三次以上的;無故緩交材料的;擅自辭職的;由于操作不規范而發生安全事故的情況,當月考核不及格。
9、對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表現較差,違反實習規定較嚴重的,將在畢業生鑒定中體現,重新實習,緩發畢業證書半年。
11、如果實習學生在自己工作崗位上表現優秀,成績突出,被車間公開表揚的,該生實習成績記錄在當月考核中。實習結束后,學校將公開評出“優秀的實習學生”,并且給予適當獎勵。
12、在實習期間,部分優秀學生將參與車間管理工作,協助老師搞好實習管理工作,表現優秀的學生管理人員“評優評先”將優先考慮,并且給予適當獎勵。
安遠應用職業技術學校
二0xx年十一月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4
一、學生實習、實驗的管理組織指導教師,在實習或實驗前要向學生講清安全實習或實驗的規則或意義,使學生認清不安全實習或實驗所造成不良后果的嚴重性,真正樹立起安全實習或實驗的觀念。
二、學生實習或實驗必須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進行。指導教師一定要在實習或實驗前向學生講明正確的操作步驟和操作時應注意的安全問題,以及不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參加實習或實驗的學生,必須聽從指導教師的指揮和管理,自覺做好實習或實驗前的安全保護工作。
四、實習或實驗的學生,在進入實習車間或實驗室前,必須穿上工作服,男同學不得穿背心,女同學要戴好工作帽,但不得戴圍巾、穿裙子。
五、學生操作前,應首先檢查所用設備、用具、儀器等是否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立即報告指導教師。如果所用設備、用具、儀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終止操作,并立即報告老師,未經允許不得亂動,更不得違章操作。
六、學生操作時,要嚴格遵守操作紀律和操作規程。嚴禁煙火,嚴禁酒后操作,嚴禁說笑打鬧,嚴禁亂竄崗位。未經指導教師許可,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七、學生實習車間和實驗室的用電線路及使用的電器等,要經常檢查,如發現漏電或損壞現象,要馬上報告學校,并及時作好維修。
八、安全用電,謹防觸電,不用濕手或濕物接觸電插銷或帶電的物體,以免造成觸電事故。操作完畢,一定要切斷電源,以免發生火災。
九、學生操作完畢離開崗位后,指導教師要重新檢查一下水閥是否關嚴,電源是否切斷,窗戶是否關好,在一切完好的情況下,鎖好門后,方可離開。
十、對于有毒、易燃和對人體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一定要按照科學的方法去管理和使用。嚴禁任意混合,亂倒亂放,對于一些易燃易爆炸的物品和氣體,更應引起注意,必須嚴格地按正確的操作規程去操作。
十一、不得將飲食用具帶入實驗室,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
十二、學生實習或實驗完畢,要清點用具、儀器和藥品等。要擦好設備、刷凈儀器,并擺放整齊,要按有關要求正確地處理掉所廢棄的物品,并自覺做好衛生工作。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畢業實習是學生完成教學計劃培養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實習使所學的理論融于臨床實踐以鞏固所學的專業知識,從而進一步培養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獨立思考和獨立工作的能力。
二、組織與管理
1、醫院成立護理教研組,按各院校教學大綱要求制訂相應的教學計劃、實習輪轉表,組織并實施實習護士的崗前培訓,定期下臨床了解護生的實習情況,及時反饋信息,并與各院校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
2、護理部每季度召開臨床帶教老師座談會,聽取臨床老師對帶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探討帶教方法,分享帶教經驗。
3、審批學生請假事宜等。
4、各科實習結束前夕,由科室兼職帶教老師對每個學生進行政治、 業務考核和全面鑒定,記載在鑒定表上。實習完畢,由護理部給予總鑒定,記載在實習鑒定表上,并蓋上實習醫院公章寄回學校。
三、學生職責
1、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組織紀律,服從科室管理,每天提前半小時參加病房晨間護理,不遲到、不早退,不得隨意離崗、脫崗或自行調換科室。
2、上班時,工作衣帽穿戴整齊,服裝整潔,穿軟底鞋,頭發不過肩或戴發套。
3、在工作過程中注意對各種醫療文件的保密,不隨意向外透露病人的病史、病情、檢查化驗結果及其他情況。
4、積極參加護理部及各科室組織的小講課及有關教學活動。
5、愛護醫院財產,如有損壞,按醫院的規定賠償。
6、實習護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須由實習護士本人辦理請假手續。
7、認真填寫各科實習小結。出科時請帶教老師評定,兼職帶教或護士長簽字,未寫個人小結者,科室不予評定。
四、帶教老師職責
1、學生進入科室后兼職帶教老師介紹病區基本情況,如病區人員結構、環境、收治病種及相關制度等。
2、熟悉教學大綱,制訂教學目標。將實施的教學目標告訴學生,征求意見,請學生參與。
3、指導學生應用護理程序應用能力,內、外科出科考核完成護理程序應用能力考核,具體按實習安排表在相應科室進行考核。要求學生能針對病人的具體情況提出護理診斷,找出護理問題,進行身心整體護理。
4、學生出科考核,理論試卷由帶教組長負責并記錄好成績。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6
一、考勤制度。
1.7:20前到辦公室文婷、思瑩處簽到,遲到、請假者需要說明原因,請假者須上交請假條;
2.7:25準時到各班監督早讀;
3.19:20準時到各班教室監督夜修,并為學生解答問題;
4.若周末回家,周日晚19:00前必須回到學校。
二、會議制度。
1.每周三早上第三節(高一年級聽力課))按計劃在中201辦公室召開實習隊例會,集體討論,解決工作困難,交流工作心得,以及制訂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并就有關事項進行隊內表決。
2.開會時,所有隊員需停下手頭工作,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會議,積極參與發言,共同解決問題。
3.所有隊員不得無故缺席,請假需上交請假條,經實習隊長批準后方可請假。
三、辦公室制度。
1.每周安排4位實習隊員輪值打掃辦公室衛生(包括整理講臺、擦黑板、掃地、倒垃圾,每兩天拖地一次);
2.在辦公室辦公時,各隊員須保持暗靜,不得打擾他人,大聲喧嘩,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最后離開辦公室的隊員須隨手關燈、風扇及門窗,保護公共財產安全;
4.每天在辦公室黑板上列出當天隊員上課時間表,供其他隊員選擇聽課,互相學習。
四、宿舍制度。
1.每天按床位輪流打掃衛生(包括掃地、拖地、倒垃圾等);
2.不得私自在外留宿,如有特殊原因須向舍長、隊長請假并說明原因;俗話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這充分說明了作為“先行官”的`后勤工作的重要。
3.在宿舍午休和晚休不得吵鬧,不得大聲喧嘩,不得打擾其他實習隊員的備課和休息,必須嚴格按照宿舍作息時間表執行。
4.離開宿舍要隨手關電關門,保管好宿舍共同財產,保管好宿舍鑰匙,不得隨意將鑰匙外借。
五、紀律制度。
1.注重著裝整潔得體,正式場合統一穿著正裝,每天出入都必須佩戴實習工作證。
2.在見實習期間,嚴格遵守實習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無條件的接受所在學校領導的指揮,做到“十不準”:不準遲到;不準早退;不準曠課;不準吸煙;不準喝酒;不準吵吵鬧鬧;不準打架斗毆;不準隨便外出;不準隨便招待客人;不準談情說愛。一般私事不準請假,若須離開所在學校須經指導教師批準,并報告實習學校領導。
3.尊敬實習學校的領導、教師及員工,熱愛關心學生,聽從指導,服從安排。
4.勤學好問,虛心向實習學校領導老師學習請教,力求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5.實習期間,認真學習鉆研業務,認真聽課、備課,認真上好每一堂課,積極幫助老師批改作業,積極參加實習學校的一切活動,按時圓滿完成實習任務。
6.積極參與實習學校的新課程改革,并能聯系所學理論領會、實踐新課程改革。
7.每天要有秩序的進出實習學校,注意安全、保證安全。
8.實習結束時,每人要認真寫出實習報告,返校后交給班主任。
9.實習手冊、實習鑒定要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填寫,若發現有虛假現象,即視為實習不合格。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規范頂崗實習工作,使頂崗實習達到預期效果,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頂崗實習的主要目的是使學生把所學專業知識、專業技能,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鍛煉提高工作能力。通過頂崗實習,全方位了解專業和職業,達到從業基本要求,實現就業零適應期。
第二條:頂崗實習原則上安排在最后一學年進行,實習時間一般不得少于半年。根據畢業頂崗單位(或用人單位)的實際,對頂崗實習時間進行適當調整,但一般應在最后一學年進行。
第二章組織與領導
第三條:頂崗實習工作由系分級管理,分別成立相應的頂崗實習工作管理機構,負責頂崗實習工作的指導、管理和實施,保障頂崗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由系教學辦.學工辦等負責全系頂崗實習工作的管理。主要職責是審核各班的頂崗實習工作計劃;檢查考核各班頂崗實習計劃的落實情況、管理質量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組織全系頂崗實習工作經驗交流;保證實習經費;研究解決頂崗實習管理中的問題;積極推動校企合作,協助我系聯系和落實頂崗實習單位;督促、協助統一辦理頂崗實習期間的學生安全保險;研究解決我系校外實習基地管理機構人員和聘請的實習單位技術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職指導教師的管理和報酬問題;著力推進以就業為目標的'頂崗實習工作。
第五條:各系成立由各班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頂崗實習工作小組,負責本系頂崗實習工作的組織和實施。主要職責是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組織制(修)訂包括專業頂崗實踐教學大綱、指導書、任務書、實踐報告格式和分專業的畢業實踐考核標準、實施計劃等;選派頂崗實習指導教師;落實頂崗實習單位;在實習經費保證的條件下積極對頂崗實習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頂崗實習成績考核和工作總結。頂崗實習管理質量標準見附件一。
第六條:頂崗實習指導教師具體組織和實施頂崗實習工作,系可選派專業課教師為指導教師或聘請實習單位技術骨干、能工巧匠為兼職指導教師。指導教師的主要職責是指導學生完成頂崗實習計劃并達到預定質量要求;負責與頂崗實習單位聯系,了解學生的實習情況;到頂崗實習單位或通過巡回檢查、網絡及電話聯系等,指導解決學生實習過程中的各種問題;檢查學生頂崗實習記錄;指導學生完成頂崗實習技術總結;根據系制定的分專業頂崗實習成績考核標準,評定學生頂崗實習成績;負責頂崗實習學生的日常管理和總結。
第三章過程管理
第七條:學生頂崗實習單位主要由本系或學生聯系。個人聯系實習頂崗單位需填寫《學生頂崗實習申請表》,經所在系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落實頂崗實習單位時,應根據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選擇與專業核心能力相關的實習單位,做到專業與崗位對口。
第九條:學生應與實習單位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保障實習單位的利益和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學生應完成本專業主要生產技術崗位的頂崗實習。應盡可能按照專業崗位群的技術能力要求,進行交叉換崗、輪流頂崗,以熟悉本專業不同的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一般應于每年頂崗實習前完成本系的頂崗實習工作計劃和方案,經教學辦、學工辦審核后實施。還應根據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完善包含頂崗實習實施計劃及任務書的實踐手冊,經所在系頂崗實習工作小組審定后于頂崗實習前發放到學生手中,使學生明確頂崗實習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條:各系應協助頂崗企業加強頂崗實習學生指導。實習期間由企業安排技術骨干、能工巧匠與學院專業教師一起共同指導、管理頂崗實習學生。同一專業(或相近專業)在同一單位實習人數較多時可安排專門教師進行指導;分散頂崗實習原則上由實習單位安排專人進行指導,實習指導教師通過巡回檢查、網絡、電話等方式進行指導,巡回檢查應不少于兩次并應做好指導活動內容記錄。
第十三條: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應認真作好工作記錄,頂崗實習結束時應以企業為主對學生工作技能和實績進行考核,并按《學生畢業頂崗實踐成績考核表》進行評定。
第十四條:學生頂崗實習期未滿,原則上不得擅自離開或調換實習單位,個別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中途調換實習單位,需征得所在系及原實習單位同意。學生未經許可擅自離開或調換實習單位,實習成績以零分記。
第四章學生成績考核
第十五條:學生頂崗實習成績采用百分制。學生頂崗實習技術工作總結內容、格式等要求由我系根據專業特點規定。頂崗實習結束后學生應及時將頂崗實習技術總結與頂崗實習記錄、考核表和有關佐證材料交指導教師。
第十六條:頂崗實習結束學生應交納的有關材料:實習單位對畢業生的綜合評定材料或聘用意見等;實習過程中獨立或與人合作完成的技術改革和創新成果及其實習單位的鑒定證明;實習過程中參與組織實施并完成本崗位任務以外的工作(或項目)內容及其實習單位提供的證明;實習過程中獲取的實習(或就業)單位獎勵證明材料。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8
一、鎖匙管理
1、實習室的`鎖匙由實訓處、實習室管理教師各持有一條,其他人(特別是學生)不允許私自配制和擁有實習室鎖匙。
2、各實習室不允許私自換鎖,如有需要換鎖,應向實訓處申請,由實訓處統一實施;如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申請的,事后應及時通知實訓處。
二、衛生管理
1、實習學生每天放學時必須清潔自己工位。
2、各實習班級必須在每天下午放學時進行清潔衛生,每星期必須徹底清潔一次:包括清潔門窗、拖地等。
3、不準在實習室吃喝東西、亂扔垃圾,不準在實習室亂寫亂畫。
三、安全管理
1、實習教師要經常對實習室及實習過程進行安全檢查,以便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實習教師要經常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實習學生必須嚴格按照各專業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在每次放學鎖門前,實習教師必須對實習室進行安全檢查,并斷開本室總開關。
4、實習教師每月必須對本室漏電開關作漏電試驗,發現漏電開關失效應及時更換。
四、物資管理
1、學生使用實習器材,必須做好登記,使用完畢,實習教師必須對器材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2、實習學生不準將實習室公有物資拿走占為己有、不準故意損壞實習室物資,否則,一經發現, 將處以賠償并加以罰款,同時根據情節輕重、態度表現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五、課余管理
1、非正常上課時間使用實習室,必須事先向實訓處提出書面申請:寫明使用班級、使用時間、實習內容、使用原因,待實訓處批準后方可使用,并負責做好清潔衛生和安全檢查工作。
2、課余使用實習室實習的班級必須有實習教師在場。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9
采礦工程工程專業實習的目的是使學生參加實際生產參觀和學習,比較深入地了解煤礦的生產過程,將所學專業理論知識更好地與煤礦生產實際聯系,獲得煤礦實際生產的知識,搜集有關資料,并鞏固所學的專業知識。為了保障實習順利進行,保障學生實習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制度
1、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請假去外地(實習所在地以外),需要向指導教師請假,經指導教師批準后再向二級學院主管領導請假,請假期間必須注意安全,對于在請假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請假期結束后必須按時返回實習礦井,并及時向指導教師銷假。
2、實習期間回學校參加英語四、六考試的學生必須寫請假條,考試結束后將假條交給學院主管領導審批并簽字,考試結束后應及時返回實習礦井銷假,并將主管領導審批后的假條上交。對不能及時返回實習礦井或銷假的學生按曠課處理。
3、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實習礦井。周末需要外出(離開實習礦井)的學生必須寫請假條并交給指導教師,但必須在本周的周日晚上八點前返回實習礦井。返回礦里后應及時向指導教師銷假。對于請假后未離開實習礦井而到網吧上網或者從事其他娛樂活動且夜不歸寢的學生,經發現后給予不及格成績。
4、在周一到周五期間需要請假的學生必須先向指導教師請假,經同意后才能夠離開,對私自離開實習礦井的學生按曠課處理。
二、作息制度
1、實習期間必須嚴格執行作息制度。實習學生必須在每天早上7:00之前起床并收拾好床鋪。按時就寢,每晚8:30前必須返回宿舍,由指導教師每天檢查就寢情況,對無故夜不歸寢(包括周末時間)的學生,一經發現(一次)實習給予不及格成績。
2、下井前一天通知學生后,必須及時休息。下井當天必須在6:30收拾完畢,在6:50前必須吃完早飯。
3、實習期間不允許在宿舍內、樓道內大聲喧嘩,看電視時應調低音量,以免影響其他工人休息。
4、每位同學都應積極參與實習期間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
三、學習制度
1、實習學生必須按時出勤,包括實習期間上課、下井、組織討論、開會等,無故不出勤的學生按曠課處理。
2、上課期間所有學生必須認真做好聽課筆記,小組討論時應做好討論記錄。
3、在學習地點學習時(培訓中心等)應該遵守紀律,學習結束后打掃完衛生再行離開。
4、學習結束后返回住宿地點時必須注意安全,晚上不要單獨外出。
5、在井下講課時應認真聽講,邊聽邊看,返回地面后及時總結下井的學習心得。
6、指導教師批改實習日記后,學生應盡快將日記中不合格或者有問題的地方改正。
四、安全制度
1、實習期間所有學生手機不許關機,保持通訊暢通。指導教師24小時開機,隨時保持聯系。
2、學生遇到突發事件后必須及時向指導教師匯報。實習期間不得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不得出入歌舞廳、ktv等娛樂場所。
3、在井下參觀學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紀律,聽從帶隊人員和指導教師的指揮。對不遵守紀律的學生將嚴肅處理,勸回學校或者停止其以后下井學習。
4、當實習過程中有發現所在地有大面積傳染性疾病時,由指導教師將情況給匯報給二級學院,待學校和二級學院決定是否予以解除實習。
5、實習期間將個人物品妥善保管,以免丟失。避免食用不衛生的食品和飲料。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0
1、自覺遵守實習廠方和學校的紀律與規章制度,安全實習,健康實習。
2、實習期間,無論在生活還是在實習生產上遇到任何問題,必須先向駐廠老師匯報,無法自行解決的事情,必須向老師匯報后由老師協助處理。
3、實習生產(上班)期間,必須按規定統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廠牌。自覺按照廠的上班時間準時上班,遲到按照廠規章制度執行扣罰。
4、有事請假(病假/事假),必須自行在其生產線的線長(或管工)處提出申請,填寫好請假條并批準后方可請假;如填寫好請假條但線長(或管工)沒有簽名批準的任何請假行為視為無效,強行請假離開,一律按曠工處理,由廠方按規章制度處理,情節嚴重者廠方將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并辭退處理。
5、實習期間,同樣嚴格按照學校的儀表制度隨時抽檢。儀表不合格(染發、燙發、長甲、男長發等),提醒自覺處理,提醒后兩天內不處理的.,按學校規章制度記過處分。
6、晚上必須按照日常作息時間作息,晚上不能超過11:20回宿舍,對夜不歸宿的同學,按學校規章制度一律給予記過處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經發現,記大過一次處分。
8、不得喝酒、賭博,情況嚴重,按學校制度給予記過處理。
9、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外,由廠方和學校量情嚴肅處理。
10、辭職、自離必須聯系家長,由家長提前15天通知學校,由學校通知駐廠老師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后才能離廠。沒有辦理離職手續自行離廠,按廠規定扣除當月30%-80%實習工資處理,學校并給予記大過兩次處理。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1
畢業實習(含教育實習)是高等學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綜合運用知識能力的必要環節,也是實現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目標的有效途徑和重要保證。為加強對畢業實習工作的管理,提高實習質量,促進教育教學改革,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實習目的。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綜合運用專業知識、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幫助學生樹立學以致用的創業、敬業和服務社會的職業意識;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二條 實習類型。教學實習的類型有認識實習(社會調查)、生產(生產、勞動)實習、畢業實習等。
認識實習:學生認識并了解黨政機關、企事業組織等有關單位的一般情況,驗證已學的理論知識、鞏固和提高已學的部分專業知識,并為進一步學好專業知識做準備。
生產實習:學生通過接觸生產或經營、管理實際,比較深入地了解生產工藝過程和生產、經營、管理實踐經驗,培養實際工作能力,為進一步學習專業課打好基礎。
畢業實習(含教育實習):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在黨政機關、企事業組織等有關單位相對獨立地開展工作,掌握生產或經營、管理實踐經驗,進一步培養獨立工作能力。
第三條 實習組織形式。根據專業性質、專業特點、實習要求,采用集中定點為主、分散自主或其它相應方式為輔的形式,有組織地開展畢業實習工作。
第四條 實習時間安排。嚴格根據各專業培養方案組織安排實習教學。
認識實習(社會調查)、生產(生產、勞動)實習根據培養方案規定的時間,安排在寒暑假進行或結合理論教學同時進行。
畢業實習(含教育實習)集中統一安排在本科第八學期(專科第六學期)進行。
第五條 實習場所。集中定點組織實習的,實習單位以實習基地為主;學生分散自主實習的,實習單位必須與所學專業相關。
實習場所應具備的條件:與專業基本對口,實習單位的條件滿足實習教學的要求;生產、經營、管理正常,就地就近,師生食宿方便;相對穩定,比較重視學生實習等。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教務處職責。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專業實習的宏觀管理與協調工作,具體職責為:
1.制定學校實習總體規劃、管理制度;
2.審批各專業的實習方案和實施細則;
3.檢查、監督、評估實習工作實施情況;
4.開展實習工作校級總結交流及評獎評優工作;
5對全校實習基地的建設進行總體規劃和宏觀管理;
6.參與處理與實習有關的各種重大事件。
第七條 系職責。根據學校制度和系各專業實際情況,負責實習的`具體實施工作。具體職責為:
1.制定和實施《實習教學大綱》、《實習計劃》及實習管理細則。
《實習教學大綱》主要內容包括:實習的性質、目的、任務和要求;實習的組織領導;實習的內容、形式與時間安排;實習的考核與成績評定;實習的紀律與注意事項等。
《實習計劃》主要內容包括:目的與要求、形式和內容、時間與場所、組織領導、指導教師、經費預算等。
2.聯系安排實習場所。可在校內外教學實踐基地或與本專業相關的單位中選擇安排。
3.確定實習指導教師。實習指導教師一般由具有中高級職稱的教師或具有一定指導經驗的管理人員擔任。
集中組織的實習,一般按1:20的師生比例配備實習指導教師。
分散自主的實習,應配備教師負責有關實習聯系、檢查、考核及處理有關問題等工作。
4.受理審批學生分散自主實習的申請。學生自愿分散自主實習的,系審查批準學生本人提交的申請及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實習單位接收函》,并與學生簽訂《畢業實習安全協議書》。獲準分散自主實習的學生名單須報送教務處備案。
5.對學生進行實習動員、專項培訓和安全教育,開展實習檢查、調研,處理實習中發生的問題。
6.組織實習成績的考核評定、總結交流,進行系級表彰;做好實習材料歸檔工作。
第八條 指導教師職責。實習指導教師對實習工作進行全面負責,并按照實習大綱的要求完成指導實習任務。具體職責為:
1.做好實習前的調查研究和業務準備,熟悉實習學生的專業和思想、表現,了解實習單位的情況與業務,擬定實習進度計劃及其他必須的準備工作。
2.實習期間,會同實習單位指派的指導人員對學生加強全程指導、管理工作,組織好各種實習教學活動,注重培養學生獨立工作的能力。
3.注意做好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況,經常對學生進行紀律、安全、保密教育,處理突發事件并及時報告系領導及學校。對違反實習紀律的學生,及時給予批評教育,經多方教育無效或情節特別嚴重者,有權暫停其實習,并將情況和意見及時報告系領導,按照校紀校規做出相應處理。
4.負責與實習單位的聯系,爭取實習單位的支持和幫助,為學生排憂解難。
5.實習結束后,及時撰寫上交實習工作總結,做好實習考核和總結工作。
6.指導實習期間做到以身作則,為人師表。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從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頂替指導。指導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應經系和學校批準,并指派其他教師頂崗。擅自離崗者,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三章 實習要求
第九條 分散自主實習的申請。自愿分散自主實習的,學生本人應向系提交《申請書》及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實習單位接收函》,經系審批同意并與系簽訂《畢業實習安全協議書》,方可實習。
第十條 實習基本任務。實習學生應完成《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規定的任務。
師范類學生教育實習時間為12周,基本任務為:(1)教學工作實習:聽課30節,編寫詳細教案12篇,試講12次,授課12節,批改作業24次(全批全改);
(2)班主任工作實習:獨立組織主題班會2次,組織出黑板報(墻報)4期(次),組織課外活動1次,家訪4人次;(3)社會實踐:針對實習學校或當地教育現狀,撰寫3000字以上教育調查報告1篇;(4)撰寫1000字以上教育實習小結1篇。
非師范類學生畢業實習的基本任務為:(1)根據實習工作進程每周填寫一次《實習周記》,主要內容為實習內容、收獲體會、不足之處、改進設想等;(2)撰寫字數不少于3000字的《實習總結》一篇。
第十一條 紀律要求。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實習紀律和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別是實習現場的規章、保密及安全制度。
因病或其他原因確不能參加實習者,要有醫院證明或書面申請報告,向學校辦理請假手續;實習期間請假,應經指導教師同意,未經批準,不得擅離實習單位,否則按曠課處理。未參加實習或實習成績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則不予畢業;重修可在暑假期間或畢業后一年內進行,經考核合格后按學籍管理辦法處理。
實習期間,學生因違反實習紀律和安全規程造成自身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造成他人傷害或國家的經濟損失,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除完成《實習大綱》、《實習計劃》規定的各項任務外,鼓勵學生在實習期間積極參加社區服務、科技咨詢、公益勞動和文體活動等社會公益活動。
第四章 成績考核
第十三條 實習成績評定標準。采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記分制。
實習成績的評定應呈正態分布,各專業實習成績優秀的比例控制在20%以內。 學生完成《實習大綱》、《實習計劃》規定的各項任務,經考查合格者,給予相應學分。
第十四條 實習成績評定程序。(1)指導老師及實習單位根據實習生的表現和完成實習任務的質量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2)系實習領導小組根據雙方評分建議進行綜合評議,評定出學生的最終實習成績。
第五章 總結表彰
第十五條 實習結束后,系應組織開展總結交流活動,表彰實習過程中表現突出的指導老師和實習生。
第十六條 學校評選優秀指導教師控制在15%之內,評選優秀實習生控制在10%之內。學校對優秀者給予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實習經費由財務處按照學校制定的經費標準劃撥,各系負責管理,專款專用,使用辦法按照財務處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帶隊指導教師的工作量按照學校制定的標準學時折算系數予以核算,住宿、路費等按財務規定執行。帶隊指導教師未能全面完成實習指導任務者,應扣減教學工作量,并按學校教學事故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三明學院師范類學生教育實習暫行規定(修訂)》(明學院教[2005]141號)、《三明學院學生(職業類)專業實習工作暫行規定(修定)》(明學院教[2006]109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條 專科學生的實習參照本規定執行。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2
頂崗實習是學院充分利用企業的技術、設備及環境等資源,通過校企合作,培養學生綜合素質、動手能力,縮短學生走上工作崗位的適應期,提高就業競爭能力的有效途徑。頂崗實習是實現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的重要手段,最能體現“工學結合”、“教學過程的實踐性、開放性和職業性”。為進一步規范學生頂崗實習的各項管理工作,結合我系各專業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根據《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文件精神,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實訓時間不少于半年。頂崗實習安排在學生畢業前的最后一學期進行,原則上保證學生頂崗實習時間在半年以上。
2、頂崗實習是專業教學計劃中一個重要的教學環節。系部負責頂崗實習工作宏觀指導、檢查、評估及重大問題的處理。專業教研室具體負責各專業學生頂崗實習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
二、頂崗實習的安排
1、學生頂崗實習前,應完成專業課程學習,通過各類考試(含補考)、考核,完成規定所修學分。
2、頂崗實習單位采取系部統一安排和學生自主聯系相結合的方式。
3、學生參加頂崗實習前必須簽訂頂崗實習安全協議書,在頂崗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所在企業的規章制度,做到愛國、愛校、愛廠,不得無故離開頂崗實習單位。
4、學生必須參加由系部和頂崗實習單位組織的崗前教育、安全教育和就業指導后,才能進行頂崗實習。
5、專業教研室對所負責專業的每位同學指定校內指導老師,并填好頂崗實習指導老師安排表。
6、指導老師每星期至少聯系1次所負責學生,了解學習動態、解決學生頂崗實習過程中的工作、思想和生活問題,督促學生填好頂崗實習手冊,填好頂崗實習過程管理檔案。
7、頂崗實習結束后,收集學生頂崗實習手冊,填寫頂崗實習考核鑒定表。
三、頂崗實習的崗位要求
1、學生要學習并遵守企業的各種規章制度,要尊敬企業領導和師傅,服從企業領導和師傅的管理教育,刻苦鉆研,努力提高專業技能,積極完成企業交給的各種任務。擅自離開頂崗實習單位、不參加頂崗實習或不能完成頂崗實習任務者,頂崗實習成績鑒定為不及格。
2、學生應認真將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勤于動手,虛心好學,認真完成頂崗實習日志。在頂崗實習期間不得從事與崗位無關的工作。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學院聲譽的事情,維護實習秩序和社會安定。
3、學生在實習期間要按時作息,不遲到,不誤工。嚴格遵守請假制度,學生在實習期間,病假需要醫院證明,一般不準請事假,特殊情況須經實習單位領導審批,方能請假。
4、學生要遵守社會公德,言行有禮,發揚艱苦樸素的作風,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因嚴重違紀或工作懶散被企業退回的學生,系部將按有關制度處理。
5、學生要保持通訊工具的暢通,隨時與校內指導老師和輔導員保持聯系,匯報在實習過程中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現。
6、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確有正當理由不得不終止在企業頂崗實習的,應先向系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再向實習單位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經實習單位批準并辦好離職手續后,方可離開頂崗實習單位。未經允許,擅自離開頂崗實習單位者,系部將按有關制度處理。
四、頂崗實習的.安全管理
1、學生上崗前需和企業簽訂頂崗實習安全協議書。
2、學生在實習期間要積極參加企業安排的各種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無故缺席者,頂崗實習成績鑒定為不及格。
3、學生在實習期間應嚴格遵守頂崗實習單位的安全制度,重視安全工作,謹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不得違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未經同意,不得動用機器設備、材料、產品,確有需要,經請示得到許可后方可使用。
4、學生在實習期間要注意防火、防盜、防有害氣體,要注意安全用電,下班時要關閉各種電器開關。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實習生本人承擔。
5、學生在實習期間不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參與賭博。不得到江河、湖泊游泳,不得登高弄險等。學生上下班要切實注意交通安全,不能晚歸或夜不歸宿。
6、學生在實習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因本人違法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頂崗實習的考核
1、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接受系部和企業的雙重指導,校企雙方要加強對學生的工作過程控制和考核,實行以企業為主、系部為輔的校企雙方考核制度。
2、頂崗實習結束后要提交紙質頂崗實習考核鑒定表、頂崗實習手冊、企業工作經歷證書,頂崗實習期間工作電子照片3張(電子檔,一張企業背景照片、兩張工作現場照片)。
3、頂崗實習資料20XX年5月31提交給相應校內指導老師。
六、其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信息工程系。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3
一、凡接受實習生的科室,應指定一名主治醫師或高年資住院醫師擔任,帶教老師,負責管理,制定實習計劃,組織實施完成教學大綱。
二、臨床實習生必須參加各級醫師、護理查房,結合病員病例進行實踐教學,并隨時向實習生提問和作必要的'解答。
三、根據實習大綱要求,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專題、專業講座和教學查房,每周至少一至二次。
四、實習生必須按時完成住院病員的住院病歷和各種觀察記錄,帶教老師應認真檢查修改病歷并指導學生進行各項技術操作。
五、實習生應嚴格考勤制度,病、事假三天以內由科批準,三天以上須有所在院校正式函電證明,實習學生本人的請假函電一律不準假。
六、各科室對實習生要嚴格要求,實習結束時,認真做好實習鑒定,并征求實習生對教學工作的改進意見。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4
一、凡來我院實習醫生必須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醫德規范。刻苦學習,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遵守《實習生守則》。積極參加院內組織的政治學習和業務活動。
二、實習生必須經過院前培訓。加強紀律性,服從醫院領導,遵守作息時間,不無故缺勤、遲到、早退,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實習崗位,因病、因事需要請假一天者,經實習隊長同意、科室批準;三天之內經科室同意后報科教科;超過三天者由科教科批準;超過一周以上者須經學校批準。無故不到崗者,按曠工處理,礦工兩天以上者按學校規定處理。
三、實習生在上級醫師和護士長的指導下進行工作,對病員必須抱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態度,經常了解病人的病情變化、飲食和思想情況,遇到困難和疑問,應及時請示上級醫師解決,不得自行處理。實習生無處方權和下達醫囑權,按上級醫囑開寫的處方和各種檢查申請單,實習生應先簽名,經上級醫師復核無誤并簽名后方生效。
醫技科室,如放射科、檢驗科、特檢科的實習生不能擅自簽發檢查報告,必須經上級醫師復核、簽名。
四、實習生應嚴格遵守保護性醫療制度,舉止言談要謹慎,未經帶教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向病人及其家屬解釋病情,不得讓病人及家屬翻閱病歷。
五、參加科內組織的.業務活動,如死亡病例討論、有關病例討論、病情分析學術報告、尸體解剖及必要的會議等,對必要保密的資料,不得隨意泄露。
六、實習期間如發生嚴重差錯和醫療事故或違法亂紀,應及時向上級醫師和學校領導報告。損壞公物或醫療器械按規定賠償。
七、實習結束后前一周要搞好個人總結,由帶教老師和科主任寫出實習鑒定,辦理離院手續。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來電廠實習的單位必須確保該單位實習人員身體健康,無妨礙實習工作的病癥,否則,發生問題,由實習單位負全責。
第二條實習人員在實習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電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自覺接受電廠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實習所在部門、班組工作人員的指導與監督。
第三條電廠負責培訓的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經常到實習人員所在部門、班組檢查、了解情況,防止實習人員的各類違章情況的'發生,表揚模范遵守電廠各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人員。
第四條嚴禁實習人員隨意進入實習范圍以外的生產區域。
第五條嚴禁實習人員單獨從事現場檢修或運行操作等,參與現場工作時,必須有相應部門、班組的人員的監護。
第六條未經許可,嚴禁隨意動用現場設備、設施。
第七條實習人員有權要求其所在實習部門、班組對實習工作場所的作業環境及專業安全技術要求進行交代,并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實習人員安全教育
(一)實習人員的安全教育應按照培訓計劃,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進入生產現場;
(二)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和要求與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相同;
(三)實習人員在實習期間應參加所在實習班組的安全活動。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通過規范實習生管理,使新進實習生了解公司企業文化,掌握相關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養其對公司的認同及歸屬感,為公司發展培養儲備人才。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大專及以上的應屆畢業生。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三條 人事行政部工作職責:
(一)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組織實習生的面試、篩選,確定實習人員;
(二)結合實習生專業方向,制定培訓指導計劃,明確實習崗位、崗位實習業務考核目標、時間進度等,并跟蹤檢查計劃實施情況及效果,及時有效調整,提高實習的實效性;
(三)組織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商務禮儀、現場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及考核;
(四)在實習過程中組織針對性、關聯性的培訓,定期與實習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溝通引導,組織座談會或其他形式的培訓活動;
(五)配合實習部門加強對實習生的督導、檢查、考核工作,實習期滿組織實習期綜合考核,對考核結果優異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選。
第四條 各實習部門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工作業流程、基礎專業知識等的培訓指導,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培訓指導計劃,保證實習效果;
(二)負責安排實習導師,明確指導要求;
(三)負責實習生實習期間的考勤管理,勞動紀律、工作規范和實習工作質量管理;
(四)負責實習生的考評,公正、客觀地評價實習生的綜合素質和工作學習情況,及時反饋人事行政部;
(五)加強與實習生的溝通交流,關心實習生的生活及工作情況,及時掌握了解實習生的'思想狀況、企業認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標等;
(六)實習期滿負責工作鑒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條 入職。所有進入公司實習的人員必須辦理實習入職手續,并簽訂實習協議。辦理實習入職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實習生信息表》,公司提供表格,實習生如實填寫。
(二)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三)學生證復印件及原件;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四)彩色1寸近照一張。
(五)實習推薦信。
第六條 崗前培訓。人事行政部組織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商務禮儀、安全等方面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實習。
第七條 實習。人事行政部結合實習生所學專業安排到對口部門進行實習。對口部門對實習生進行崗位規范、工作技能的幫帶與指導,人事行政部跟蹤考察實習生的工作表現。
第八條 實習考核鑒定。人事行政部組織對口部門進行實習考核鑒定。
第四章 實習待遇
第九條 實習生為公司非正式員工,公司不予發放工資,但參照公司正式員工的基本工資給與實
第十條 實習生食宿300元/月,公司人事行政部協助實習生解決食宿問題。
第十一條 公司為實習生購買商業意外保險。
第十二條 公司為實習人員配備基本的工作用品,實習期結束后需退回。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三條 實習生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無故缺勤。
第十四條 參加學校的學習考試等各類活動,必須持學校說明并加蓋公章,提前向人事行政部請假,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實習部門予以相應安排。
第十五條 如遇其他情況,則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請假手續,簽批后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第十六條 實習生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執行崗位工作流程。
第十七條 實習生應服從實習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實習工作任務。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八條 實習期間,由人事行政部與實習部門進行“雙線考核”,對嚴重違紀違規或經教育仍不改正錯誤的實習生,由實習部門提交報告,人事行政部審核后,直接取消實習。違反國家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產生不良后果及經濟損失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實習結束后,考核合格者,公司可試用;考核優秀者,公司直接錄用并免試用期。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通過規范實習生管理,使新進實習生了解公司企業文化,掌握相關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養其對公司的認同及歸屬感,為公司發展培養儲備人才。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生。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三條 人力資源企化部工作職責:
(一)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組織實習生的面試、篩選,確定實習人員;
(二)結合實習生專業方向,制定培訓指導計劃,明確實習崗位、崗位實習業務考核目標、時間進度等,并跟蹤檢查計劃實施情況及效果,及時有效調整,提高實習的實效性;
(三)組織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商務禮儀、現場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及考核;
(四)在實習過程中組織針對性、關聯性的培訓,定期與實習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溝通引導,組織座談會或其他形式的培訓活動;
(五)配合實習部門加強對實習生的督導、檢查、考核工作,實習期滿組織實習期綜合考核,對考核結果優異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選。
第四條 各實習部門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工作業流程、基礎專業知識等的培訓指導,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培訓指導計劃,保證實習效果;
(二)負責安排實習導師,明確指導要求;
(三)負責實習生實習期間的考勤管理,勞動紀律、工作規范和實習工作質量管理;
(四)負責實習生的考評,公正、客觀地評價實習生的綜合素質和工作學習情況,及時反饋人力資源企化部;
(五)加強與實習生的溝通交流,關心實習生的生活及工作情況,及時掌握了解實習生的思想狀況、企業認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標等;
(六)實習期滿負責工作鑒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條 入職。申請實習的學生需提前一周提交書面申請,經所在院校證明,由人力資源企化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辦理實習入職手續。人力資源企化部負責組織實習生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實習生個人檔案,并安排食宿及參保人身意外傷害險。
第六條 崗前培訓。人力資源企化部組織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商務禮儀、安全生產等方面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實習。
第七條 實習。人力資源企化部結合實習生所學專業安排到對口部門進行實習。對口部門對實習生進行崗位規范、工作技能的幫帶與指導,人力資源企化部跟蹤考察實習生的'工作表現。
第八條 實習考核鑒定。人力資源企化部組織對口部門進行實習考核鑒定,并辦理實習生離廠手續。
第四章 實習待遇
第九條 已與公司簽訂就業協議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到公司實習,實習期待遇與試用期待遇一致。其余大學生到公司實習,公司按20元/人.天給予補貼。
第十條 實習期間公司免費提交供住宿,水電費由實習生自理。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條 實習生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無故缺勤。
第十二條 參加學校的學習考試等各類活動,必須持學校說明并加蓋公章,提前向人力資源企化部請假,由人力資源企化部通知實習部門予以相應安排。
第十三條 如遇其他情況,則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請假手續,簽批后報人力資源企化部備案。
第十四條 實習生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執行崗位工作流程。
第十五條 實習生應服從實習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實習工作任務。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六條 實習期間,由人力資源企化部與實習部門進行“雙線考核”,對嚴重違紀違規或經教育仍不改正錯誤的實習生,由實習部門提交報告,人力資源企化部審核后,直接予以辭退。違反國家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產生不良后果及經濟損失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8
凡來院實習的實習生,統一崗前培訓后進入實習崗位,為加強實習生隊伍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實習生管理要求:
1、實習生應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實習生進科要持科教科(護理部)實習通知單,按規定時間和人數進入臨床科室實習,實習期滿要進行鑒定,按時辦理離科手續,實習生不能私自延長實習時間。
2、服從醫院和科室的領導,積極參加醫院組織的各項活動、公益勞動以及其他服務性工作。
3、端正實習態度樹立以病人為中心,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理念,語言文明,舉止得體,不允許與患者發生爭吵,有問題向帶教老師反映,培養良好的醫德醫風。
4、實習生在實習期間,要求著裝整潔,佩戴胸卡,保持工作環境的安靜。
5、實習生必須嚴格按實習輪轉計劃實習。如有特殊情況需換科實習,應與科教科(護理部)聯系,不得自行換科實習。
6、實習生在科室實習期間,直接服從科室管理,必須遵守醫院和科室的各項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每天應提前到達工作崗位,主動做好準備工作。上班時間應堅守崗位,不做與實習無關的事,不看與實習無關的書。上班時間不穿硬底高跟鞋、拖鞋,不穿奇裝異服,不得濃妝艷抹,不戴耳環、戒指。不準穿工作服到餐廳、到醫院外,工作時間請把手機調成震動,不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離開病房時應先請示帶教老師。
7、嚴格執行各項醫療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核心制度中“查對制度”,防止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對學生超越老師的指導進行診斷、治療性操作而發生差錯時,要作書面檢查,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發生事故,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外,將停止實習,退回學校處理。
8、愛護實習單位各種醫療、教學儀器,未經帶教老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種設備,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避免發生誤會和糾紛。
9、不論白班、夜班或休息,醫院和科室組織的大講課、實習生小講課、査房等各項教學活動都要積極參加。實習期間要做到四勤(腦勤、口勤、手勤、腿勤),在病房保持三輕、一靜(說話輕、走路輕、動作輕、保持病房安靜)。
10、尊重老師,同學之間要互諒互讓團結協作。嚴格遵守請消假制度。
11、遵守作息時間,晚間外出不得超過22:00,不準在外留宿,不準帶男同志到宿舍閑談。為了安全起見在宿舍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等,如發現將沒收并罰款100元。
12、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潔、整齊,不亂扔垃圾,每日安排輪流衛生值日,由宿舍長檢查,每周組織衛生大掃除一次。
13、實習生一般實行8小時上班制,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按醫院及科室規定執行。
14、按時參加出科考試,及時填寫實習鑒定、評教評學表。
二、實習生休假、請假相關規定及缺勤相應處理
(一)節假日
凡屬法定假日,均按醫院各科室規定,節假期間,原則上在醫院休息,若確需離開醫院,需向醫院科教科(護理部)說明原因,并寫出書面請假申請,若無執行此手續,所出現一切后果由實習生本人承擔。
(二)請假規定
1、因病或有事請假,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由本人書寫請假申請,實習組長證明,向醫院科教科(護理部)請示批準手續。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請人或利用通訊工具間接請假,更不允許未經準假而擅自離開醫院。
2、請假手續
(1)因急病缺勤,可由組長代呈報告。
(2)慢性疾病或因事請假,必須先經批準假后始得離開工作崗位。
(3)請假應有書面申請,病假應有疾病證明書(需縣級醫院及以上)。
3、病事假審批權限2天以內給所在科室帶教老師和科主任請假,寫請假申請條簽字,科室保管,月底交科教科(護理部);超過2天,有組長、帶教老師、科主任簽字的'請假申請條交科教科(護理部);請假超過1周,應有學校開具的相應證明。如果私自不到曠工超過3天,醫院將停止實習,退回學校。帶教老師個人無權批假。
4、一周以上病事假(包括專接本學習)的處理:學校開具的相應證明,學校批準假,請假期間,一切責任與醫院無關。
5、缺勤處理
缺勤的認定:在實習期間內,凡未經本人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均視為缺勤,一天以6課時計算,缺勤情況在實習期間統一上報學校實習處。超過3天,醫院將停止實習,退回學校。
6、請銷假辦法
(1)請假獲準后,應將準假單交科教科(護理部),方可離院。
(2)假若返院后,應及時到科教科(護理部)銷假,不得過期而歸,過期按缺勤處理。
(3)節日(包括春節)離開醫院,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
三、實習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實習報到與結束時,按時做好宿舍交接用具清點,清潔衛生等工作,若發現門、窗、桌、椅、櫥柜等設施損壞,必須立即向科教科(護理部)報告,否則,修理費用有實習生自行負責。
(二)平時愛護宿舍內各種用品設施,不得損壞,若有損壞,由損壞者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實行宿舍輪流值日制度,保持宿舍整潔。
(四)不準在宿舍內亂裝開關,亂接電線,不準燒電爐。
(五)不準私留親友及外人在宿舍住宿。
(六)不準在宿舍內打鬧,喧嘩,酗酒,打麻將。
(七)嚴格遵守實習單位有關宿舍管理與規定。
(八)實習生必須入住所在實習單位安排的宿舍,不得擅自在外租房。否則,實習期間因宿舍安全問題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實習生本人承擔。臨城縣實習生需在家住宿者,需向醫院科教科(護理部)提出申請,并簽寫醫院外住宿安全協議書,向學校實習處備案。
(八)嚴格遵守其他有關宿舍管理與規定。
四、安全問題
1、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錢和物。
2、最好在醫院餐廳用餐。
3、上街購物,最好結伴去。
4、晚上盡量不要外出。有事需外出者,與宿舍長說明去向,盡早返院。
學校實習管理制度 篇19
1、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必須服從醫院的統一安排和管理不行和更改實習科室。
2、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不抽煙,不酗酒,不進營業性歌舞廳,不穿奇裝異服,不準談戀愛。
3、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嚴守各項操作規程,工作時間不會客,不損壞公物,如有損壞,主動陪償。不以醫謀私,不得私拿醫院醫療器械、藥品等公物,如有違犯,經查實,即終止實習,退回學校處理。
4、遵守請假制度:原則上無特殊情況下不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者,非上班時間離開醫院需經實習小組長批準;在工作時間請假一天由帶教老師批準,二至三天由醫務科及護理部負責人批準;四至七天由醫院領導批準;八天以上需經學校批準。請假一律憑請假條,自下而上逐級審批。實習組長負責統一登記請假種類并保管好假條。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實習期學生不享受寒、暑假,春節期間應聽從醫院的安排。擅自離開實習崗位及無故超假者,退交學校處理。
5、實習期間確需轉他院實習的`學生,必須有醫院的接受實習證明并提出書面申請經醫院醫務科、學校批準然后在醫院辦理離院手續。
6、各科實習結束后,填好實習手冊,上交給醫務科簽署意見后由組長帶回交與學校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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