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

時間:2024-08-24 00:52:33 尚民 制度 我要投稿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精選9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精選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精選9篇)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節員工招聘

  一、招聘原則:用人唯賢、公開、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選拔人才。

  二、招聘條件: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性別、學歷、學位、專業、執業資格、職稱等條件,思維敏捷、實際工作能力強,具備較好專業知識,身體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序:

  1、公司行政辦每年定期進行人力資源盤點,全面了解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設置,人員及到崗情況,并擬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配置計劃草案。

  2、行政辦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人力資源配置計劃開展具體招聘活動。

  四、招聘流程:

  1、行政辦首先對應聘人員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確認真實有效的基礎上,對照應聘崗位《職務說明書》進行初步篩選,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和復試。

  2、應聘人員的面試和復試由行政辦與用人部門經理共同進行(高級員工由總經理進行)。

  五、聘用

  1、面試和復試合格者由行政辦呈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試用)并開始進入3個月的試用期。

  2、行政辦組織開展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并與用人部門一道對員工試用期進行跟蹤考核。

  3、被聘用的新員工試用期發給試用期包干工資,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公司將確定其正式工資級別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第二節勞動合同

  一、合同種類:

  1、試用期合同:新員工須經過3個月試用期,其間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合同。

  2、正試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男45歲(含45歲)、女40歲(含40歲)以下,原無工作單位或雖有工作單位(行政、事業單位除外)但己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用工協議: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條規定以外的所有員工簽訂用工協議。

  二、合同期限:

  1、試用期合同期限為3個月。

  2、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期限根據員工工作崗位等不同情況,分為以下兩種:

  (1)公司與中、高級員工及骨干員工簽訂期限為3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超過3年期限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與普通員工簽訂期限為1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三、合同簽訂程序:

  1、公司行政辦負責指導新聘員工和續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

  2、《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3、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書》(式用工協議)。

  第三節人事調整制度

  一、人事晉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晉升制度,通過員工晉升,彌補空缺崗位,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行。

  2、員工晉升由其所在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交《晉升推薦表》,并闡明晉升理由。

  3、行政辦對部門晉升請求進行審核,并負責考察該員工的工作表現。

  4、公司成立員工晉升考核小組,由行政辦安排晉升考核,具體晉升考核為:員工述職、部門評價、行政辦評價、考核小組隨機提問、考核小組總結。

  5、員工晉升考核通過后,由行政辦發放書面晉升通知及新崗位《職務說明書》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6、員工晉升職務后,按新任職務確定報酬。

  二、人事降職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將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①、由于組織機構調整而精減工作人員。

  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構成辭退條件的,可考慮降職處理。

  ③、員工因身體狀況欠佳不能承擔繁重工作的,可考慮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④、依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對違反紀律的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2、操作程序:

  ①、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該部門擬降職員工的降職請求和薪資降級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行政辦根據降職管理規定對部門提出的降職請求和降薪申請進行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③、經總經理批準后,行政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三、人事調動管理

  員工因工作需要進行公司內平行的人事異動依下列程序辦理。

  1、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員工調動請求。

  2、行政辦根據部門主管提供的資料和職務說明書中規定的任職資格對調動請求進行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3、經批準后,行政辦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4、員工須在7天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四、人事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

  報告并填寫《離職通知書》,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送行政辦審核。

  2、行政辦審核無誤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3、辭職員工須在規定時間(10個工作日)辦理好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在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4、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辭職。

  ①、涉及公司重要機密,特殊職位不滿解密期的。

  ②、重要業務尚未處理完畢,且必須由本人處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審查的。

  五、人事辭退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③、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辭退員工,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員工。

  ①、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份員工時。

  ②、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辭退程序:

  ①、員工出現以上情形之一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辭退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公司依據以上第2點中①②條款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行政辦應審核員工工作日,報總經理批準后發給該員工一次性離職補償金(補償金計算: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至12個月者發給一個月本人實得工資作為補償金,工作滿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標準計算補償金)

  ③、經總經理同意后,行政辦應提前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達《離職通知書》,員工填寫好后由部門主管、行政辦分別簽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④、員工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清還手續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或離職補償金。

  第四節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組成:

  本公司員工收入由基本工資,各種津補貼及獎金三部份組成。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付薪日期為每月29日,支付的是員工當月工資,若付薪日恰逢節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新員工試用期工資按所聘崗位職能工資的60—80支付。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執行所聘崗位級別正式工資標準。

  3、公司的工資實行多元化管理,駕駛員及短期聘用人員工資另行確定。

  三、薪酬調整:

  1、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①、公司范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范圍員工工資水平。

  ②、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年終績效考核優秀,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③、職務變更:員工職務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務級別內的基本工資。

  ④、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2、員工工資調整依規定程序報批,集團董事會終審。四、員工福利:

  1、員工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社會養老、失業保險等相關福利。

  2、享受公司組織的每年一次的常規性健康體檢。

  3、休假。

  (1)、享受國家規定的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2)、婚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3)、產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和準生證可申請有薪(基本工資)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慰唁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3天有薪慰唁假。

  (5)、病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一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末用之病假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事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五節績效考核制度

  一、轉正定級:

  1、新員工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考察期,在此期間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并通過培訓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考察期間無故曠工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的將予以辭退。

  3、行政辦在新員工試用期滿后一周內下發《試用員工轉正定級表》,部門主管根據該員工試用期在崗適應性,業務能力,工作主動性及團隊精神等方面的表現公正寫出評語并對該員轉正與否及工資定級情況提出部門建議。

  4、行政辦根據該員工的轉正考核結果作出同意定級,延長試用期或不能錄用的決定,簽署意見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5、考核表經總經理批準后,行政辦與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

  二、績效考核

  1、自評。自考核周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行政辦向各部門員工發放考核表,由員工本人填寫,作為部門考核的初步依據。

  2、部門主管考核。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填寫匯總的考核表中所反映的員工考核情況及日常工作表現,客觀公正地進行主管考核評價。

  3、復核:行政辦根據上述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地復核。

  4、一般員工考核結果由分管副總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批準。

  5、考核結果將成為員工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

  6、考核優秀者將獲得加薪、晉升的機會,考核成績低下者將視情況予以降薪、降級、調崗或淘汰。

  第六節培訓制度

  一、內訓管理

  1、結合公司的發展需求,行政辦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并公布于眾。

  2、公司指定的培訓對象須參加規定的培訓課程,行政辦將實行培訓考勤管理,培訓成績計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年終考核,獎勵及任職依據之一。

  二、外訓管理

  1、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應填寫《員工培訓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審批,經行政辦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公司承擔培訓費用。

  2、員工報銷培訓費,須持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有關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報銷。

  3、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余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對取得相關證書的,給予員工500—1000元一次性獎勵。

  4、對培訓費在2000元以上者,須簽訂培訓合同,行政辦對培訓合同統一管理。

  三、服務年限管理:

  公司支出培訓金額須為公司服務年限

  2000元—3000元1年

  3000元—5000元2年

  5000元—8000元3年

  8000元以上5年

  凡員工培訓后在公司工作時間(從培訓之日起)不滿上述年限者,離職時公司有權按違約時間對應的培訓金額扣回員工培訓費。

  第七節獎懲條例

  一、員工獎勵條件:

  公司員工符合下列條件者,應由上級主管酌情申報,予以獎勵。

  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成績或貢獻,有利計劃經采納實施有效。

  2、對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3、嚴格控制開支,節省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排除,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

  5、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確有成效者。

  二、員工懲處的條件。

  1、有瀆職、失職或對問題失察的。

  2、泄露公司機密或謊報事實的。

  3、偽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的。

  4、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和他人謀私利的。

  5、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或對抗上級命令、決議的。

  6、遇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的。

  7、揮霍公款、浪費公司資產的。

  8、違反任何安全條例或從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為。

  9、工作時間偷閉怠工或擅自離崗的。

  10、托人簽到、打卡或代人簽到、打卡的;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的。

  三、獲獎或懲罰方式的確定

  1、獎勵的種類:本公司對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和有薪假兩種。

  2、懲處的種類:懲處分書面警告、降職、辭退三種。

  (1)、書面警告:適用于違反各項規定者,并予以扣發相應工資或獎金。

  (2)、降職:多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并無悔改表現者,公司將予以降職。

  (3)、辭退: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過失者。

  四、獎懲的實施

  1、獎勵。部門經理提出獎勵建議并填寫《員工獎勵建議》,簽注意見后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行政辦備案。

  2、懲處。部門經理提出紀律處分建議,填寫《員工過失通知書》,簽注意見后,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行政辦備案。

  3、部門經理以上獎勵或懲處由總經理批準并送行政辦備案。

  4、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行政辦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匯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控制編制、先內后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后報董事長審批后自行實施。

  第十條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后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后呈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咳嗽幣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后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復印件1份。(如上)

  第十二條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后,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試3份交于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后,需填寫《回執單》,交于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準后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鑒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后薪資的80%。

  第十六條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后,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于《調令》一試3份交于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并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離職

  第二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于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第二十四條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準后,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并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條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復后,由人力資源部匯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整理、存檔,并交于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第三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第三十八條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閱、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員工借閱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經填寫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借閱。人力資源部需記錄<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范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能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并盡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序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審核匯總,擬制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招聘計劃內容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范圍,招聘信息發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復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受聘者與公司簽訂《試用合同》,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后公司復印存檔。

  ⑴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復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⑷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情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四、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試用時間可以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后一次進入時計算。

  五、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周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六、競聘制度

  1、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能力就上”)和“先內后外”原則。

  ⑴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積極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內部競聘報名后,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后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通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可以連任。未能達到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積極參與競聘。

  3、競聘程序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說→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月績效考核→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回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競聘小組采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滿后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員工薪資制度員工的薪金,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能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等構成(詳見《績效工資表》)。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情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情況,年度結束后發放。

  4、項目效益獎金:集團公司項目完成產生效益后,以稅后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情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項目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項目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的單位,按《責任書》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并決定發放對象與方式。

  6、崗位津貼:項目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達到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項目情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⑴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系。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項目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⑵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必須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擇適合的薪資檔、級,并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后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情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情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后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稅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對象⑴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⑵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類型分別確定(詳見附表)。

  四、月考評程序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占總評的70%,同級占總評的2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占總評的60%,下級考評占總評的20%,同級考評占總評的1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序⑴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⑵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⑶被考評人回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⑷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后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后的個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⑴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⑵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后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并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項目。保險基數根據企業情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員工檔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條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第十九條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條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第二十三條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 篇5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干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并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 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后備干部隊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計劃的'制訂,并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后備干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 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并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 招錄

  第三條 員工招聘渠道

  (1)福興集團招聘

  (2)嶧興公司招聘

  (3)報刊發布招聘

  (4)組織現場招聘會

  (5)同類企業推薦

  (6)公司內部員工推薦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新員工招聘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呈報和考選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錄用;如考核成績優秀或確因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班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門送交下列表件:

  1、身份證、畢業證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

  2、縣級或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

  3、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4、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5、人事檔案及社保手續;

  6、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或體檢結果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7、其他原因不適合錄用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錄用,公司可視情并根據員工意愿,經協商一致后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培訓

  第九條 為提高員工素質和工作效率,根據工作需要,員工應參加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的員工,無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十條 員工培訓分為:

  崗前培訓:新進人員實施崗前培訓,由人事部門統籌辦理,內容為:

  (1)公司介紹及人事管理規則的講解;

  (2)業務特性、機器性能、作業規定及工作要求的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作業;

  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鉆研學習本職技能,相互鼓勵;各級主管應尋機施教,以期精益求精。

  專業培訓:根據生產或業務需要,挑選各級優秀干部到各職業培訓相關機構,接受專業訓練;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作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職業技能,提高專業水平,以保證勝任本職工作和份內工作的順利完成。

  第四章 調動

  第十一條 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或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不服從安排,否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副科長級以上職位的管理人員調動,按集團有關干部管理權限辦理。

  第十三條 集團其他企業或集團部、室副科長級以下人員,如本人申請,經本公司或所轄煤礦的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報集團分管人事工作負責人批準,組織人事部開具《人員調配通知》后,方可接收。原則上本公司不予辦理員工申請調回集團駐地企業事宜,特殊情況下,須經集團批準。

  第十四條 本公司與所轄煤礦、煤礦與煤礦以及煤礦各部門之間一般人員的內部調動,由公司自行負責。所在單位填寫《福興集團企業內部職工崗位調整申報表》于5日內送集團組織人事部備案。申報表上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第五章 檔案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所有職工均建立檔案,一人一檔。基于工作需要,公司對集團管理的員工可另建立一份副檔。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層次分明,符合其實際。副檔材料由公司和煤礦根據需要填充。

  第十六條 職工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電子檔案須與紙質檔案保持一致。

  第十七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準確的收集員工的招錄、調配、獎勵、培訓學習、職稱晉升、違紀、處罰、辭職、解除、終止等反映員工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的資料,歸入個人檔案。

  第十八條 嚴格勞動人事檔案的查閱制度。原則上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到檔案室查閱職工檔案,確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閱紙質檔案的,必須經公司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在檔案管理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查閱。

  第十九條 職工提檔。

  一、提檔包括檔案資料和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

  二、公司正式員工離職者,需經集團組織人事部辦理提檔相關手續。其他員工離職時一律不準提檔。

  第六章 工作證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所有員工均應佩戴工作證。

  第二十一條 工作證分為臨時工作證和正式工作證。

  一、臨時工作證是在取得正式工作證前或工作證丟失、損壞時使用。

  二、所有工作證均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

  第二十二條 工作證的領取、回收。

  一、新入職職工的臨時工作證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崗前培訓情況統一發放。待正式工作證辦好后,通知本人換領。

  二、正式工作證每人3個,均由職工本人保管。

  三、正式工作證發放后,證件管理員要及時回收臨時工作證。臨時工作證丟失或不及時歸還者,將在工資中扣除20元工本費。

  四、正式工作證丟失或損壞需補辦者,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辦手續,將在工資中扣除50元工本費。

  五、所有證件的發放、回收,證件管理員均應在《臨時工作證發放和回收登記表》或《工作證發放和補辦登記表》中認真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 工作證的使用

  一、工作證只限于員工本人使用,要珍惜、愛護、妥善保管,不得轉借、送人等。

  二、工作期間須佩戴工作證,佩戴于衣服左上方。

  三、嚴禁出現亂戴現象。

  四、使用中發現問題,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反饋。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遵循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原則,同時要遵循相關法律和法規。

  第二十五條 公司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100%,杜絕未簽訂勞動合同就從事工作的行為存在。

  第二十六條 雙方建立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合同,以規避勞動糾紛的發生,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非全日制及季節性等臨時勞務用工,應簽訂臨時用工協議書。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根據員工入職時間、簽訂勞動合同條件及約定,分類分批簽訂勞動合同。對涉及保密工作的勞動者還應訂立保密協議。勞動合同的.變更應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員工與集團簽訂勞動合同期滿,由集團組織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期滿的,公司可視情續簽或改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的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并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違背一方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且用人單位或當事人無續簽意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第三十條 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到集團組織人事部或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寫《辭職申請表》。在未得到集團或公司批準之前,仍要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未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擅自離崗者,扣除當月工資并對由此造成的損失追求其責任。

  第八章 社會保險

  第三十一條 集團依法承擔給所有正式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每個正式員工依法享受基本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二條 集團根據當年棗莊市人社部門通知要求,按照各項社保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如數繳納社保費。本公司還將執行貴州當地現行以噸煤上繳工傷保險費的政策,不受集團簽訂勞動合同的影響。

  第三十三條 個人承擔的社保費按集團通知,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三十四條 在其他單位有工作經歷的員工,一經公司正式招聘錄用,應在試用期滿之后及時將原單位辦理的社保手續轉移至集團并送交至組織人事部管理,以便接續,影響接續的,責任由員工自負。

  第三十五條 公司申請調離或者辭職(退)的員工,如需辦理社保轉移,應持批準后的辭職申請表,經確認個人部分的社保費繳畢,待集團完成繳費后經分管領導批準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條 員工每月上滿26天為滿勤,2月份上滿24天為滿勤。公司除貴州當地以外的員工,均安排集中休假時間,故上班期間上滿每月天數方為滿勤。

  第三十七條 員工考勤采用電子和紙質兩種方式,考勤記錄以電子考勤為主,紙質考勤為輔。

  第三十八條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參與考勤,員工考勤要嚴格遵循所在單位的考勤制度,對于沒有考勤記錄的人員一律不予以發放工資,否則將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第三十九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職工考勤結果的審核工作。對于每頁考勤記錄要認真審核,并將相應意見寫到當頁考勤空白處。意見的填寫要求字跡工整,簡明扼要,并屬上負責考勤審核人員的名字。

  第四十條 各單位工資計造員要嚴格按照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的考勤意見核算工資,否則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工資計造員負責。

  第四十一條 職工考勤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印制,單位領用。對于非公司統一印制的考勤表,人力資源部一律不予以受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各單位承擔。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紙質考勤要求字跡工整、標記清晰、裝訂成冊。由各單位考勤員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送,否則不予以受理。如有公休、事假、病假等不能正常出勤的請假情況,必須在考勤后附上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的請假條,病假還必須附上由縣級以上醫院開據的診斷證明,否則一律以曠班論處。崗位調整而無手續人員,一律以曠班論處。新調入或調出人員要在考勤中注明具體時間。

  第四十三條 職工的出勤記錄要嚴格按照考勤表上的標志進行標記,不準留有空格。對于考勤表上沒有的標志要用簡明的漢字標出,如學習培訓、停班,分別標記為“學”、“停”。

  第四十四條 補簽、請假制度

  一、員工因各種原因無法正常出勤的,須按照集團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將假條送至考勤員處,隨考勤表一并報人事聯絡員處。否則,一律以曠班論處。

  二、員工休班時,需提前填寫《員工休/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遞交各單位考勤人員;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需先電話請假,到單位上班2內補簽請假條,無《員工休/請假條》者視為曠班。

  二、員工休班原則上不允許休半天或連續休班5天(含5天)以上,如有特殊情況經單位負責人同意方可連休。

  三、員工因公務外出無法考勤的, 必須在到單位1日內由本人填寫 《考勤補簽條》,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后,遞交各單位考勤員,無《考勤補簽條》者視為曠班。

  四、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必須由單位填寫《考勤補簽條》,標明人員名單及不考勤的時間及原因,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遞交考勤人員。

  五、員工若出現忘考情況,必須遞交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的請假補簽條,遞交考勤員處,考勤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曠班。

  六、員工因違規違紀而停班者,單位須于停班2日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處,一次性停班時間最長不超過90天(含90天),否則以曠班論處,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各單位負責。

  七、因不可預測的原因,如班車誤點、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等而導致不能正常考勤,由單位出具書面證明說明情況,經負責人簽字后,遞交至考勤員處。

  八、因工作性質無法正常參加電子考勤的人員,原則上可以不參加電子考勤。但為嚴肅工作紀律,防止無故脫崗,此類人員必須按照各單位的工作制度每月不定時到單位述職簽到。各單位考勤員要對此類人員考勤結果負責。

  第十章 給假

  第四十五條 員工請假分為八種: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特別休假、公休假、工傷假。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事假應于前一天填寫請假條依照下列規定辦妥后方可離礦,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單位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單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照下列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也視同曠工論處。

  1、公司主要及分管負責人、礦長,報經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2、公司處級和礦井副總以上管理人員,經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3、公司副處級、礦井科長(主任)、工區區長等管理人員,分別報經公司分管負責人、礦長同意后,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

  4、公司職工,礦井副科長(主任)、工區副區長等管理人員及職工,分別報經公司處長、副礦長同意后,經公司分管領導、礦長批準。

  第四十七條 山東籍員工每年安排集中休假四次(包括春節假一次),每次休假不少于15天。當年實際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天數的,剩余的天數下年不在重復計算;職工及其家屬均已安排在本公司工作的,且年內雙方累計休假天數均符合要求的,可以安排統一集中休假。但年內統一集中休假次數不得超過3次(不包括春節假期),且休假間隔必須1-2個月;不足3個月或休假天數不符合要求的,不安排統一集中休假。

  第四十八條 公司員工各類休假期限參照集團人事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福利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集團正式員工享受集團各類福利政策。 第五十條 本公司依據有關勞動法法規規定,可發放過節津貼、防暑物品及勞保用品等,根據年度完成任務指標情況,可視情發給員工年終獎金。

  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有當年的任何福利:

  1、長期借調人員;

  2、截至福利發放日,當年有重大違規違紀并給集團造成重大損失者;

  3、截至福利發放日,近三個月累計曠班20天以上者;

  4、截至福利發放日,近一個月連續曠班10天以上者。

  5、截至福利發放日,當年事假累計超過100天者。

  第十二章 離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辭退、自動離職”四種:

  1、辭職:試用期過后,員工自愿申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前30天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取并填寫《辭職申請書》,經單位、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字,交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辭職手續。不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而擅自離崗者,扣發當月工資及福利待遇。

  2、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定及入職提供虛假信息等,公司有權解雇(解除勞動關系),屆時結算到職日期薪酬。

  3、辭退: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給予辭退,計薪至革職日止。

  4、自動離職:凡未經批準無故連續曠工10天(含10天)以上者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處,自動解除勞動關系,不予結算任何待遇。

  第五十三條 在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三天遞交《辭職申請書》,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

  第五十四條 離職人員離崗前,須交接清其使用、保管的有關物品、工具、技術資料,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當予以賠償。損失金額從薪酬中扣繳,如薪酬不足以抵扣時,應繳納現金賠償。

  第五十五條 離職人員須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未辦完手續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扣發當月工資并依法追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十六條 對于解雇、辭退、自動辭職人員,人力資源部必須于事發15日內在所在單位進行張榜通告并存檔。對于自動離職人員,人力資源部還必須要求所在單位出具《自動離職證明書》以備存檔和上報集團。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根據教學和服務需要,擬訂用人計劃,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校辦具體負責。其中,招聘老師由教務處組織考試和考核并提出聘任意見。其他人員由分管副校長提出聘用計劃,辦公室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意見。所有待聘人員,必須由董事長確認簽字。人員一經錄用,在一周內由辦公室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一個月后進行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合同制職工管理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職工個人表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表現突出的,勞動合同時間可定為長期或無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師時,應將其能否勝任班主任工作作為第一條件。既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講臺授課的,可以錄用。不能勝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錄用。對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干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崗位而不愿意干的教職工,學校將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學校根據每學期的課時量,可以酌情聘請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課時工資根據其試講情況及面談情況而定。

  四、對與學校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教職工,學校都將為其購買社會保險。

  五、每月25日由校辦牽頭,各業務科室配合,按制度規定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工資掛鉤,學校將在次月1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到位。

  六、學校將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申報、辦理社會保險。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業務。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七、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由于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學校進行統籌安排。聘用人員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賠償學校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學校出資送出去培訓的教職工,應與學校簽訂培訓合同,約定服務期限。被培訓人員若違約,應負賠償責任。學校鼓勵教師自學成才,并根據其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所有聘用人員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批準后的三天內將工作進行徹底移交,歸還所有領用、借用物品,結清在財務的借款手續,填寫《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清單》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離校。其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在三個月后方可領取,以防止由于人員流動給學校帶來損失。

  九、學校要客觀公正地對待干部職工在工作中的成敗得失,實事求是地將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人員推薦到領導崗位和教學管理崗位上來。

  十、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或職工帶來損失的賠償其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 篇8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審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并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1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1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1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

  人力資源的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培訓的目標與宗旨

  1、為提高員工素質,滿足公司發展和員工發展需求,創建優秀的員工隊伍,建立學習型組織。

  2、培訓的目標是通過不斷提高員工的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動性,把因員工知識、能力不足和態度不積極而產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費控制在最小幅度,使員工達到實現自我的目標。

  3、公司的培訓制度與員工的職業生涯設計相結合,促進公司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4、培訓方針是自我培訓與傳授培訓相結合,崗位培訓與專業培訓相結合。

  第二條培訓的組織策劃和實施

  1、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統籌、規劃。

  2、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負責培訓的具體實施。

  3、公司其它各部門負責人應協助人事行政部門進行培訓的實施、督促,同時在公司整體培訓計劃下組織好本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三條培訓的形式與方法

  1、公司的培訓形式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內部培訓又分為員工職前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

  2、職前教育:公司新入職人員均應進行職前教育,使新入職員工了解公司的.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程、管理規范、經營業務等方面內容。職前教育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實施和評估。

  3、崗位技能培訓: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及各部門工作的需求,按專業分工不同對員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崗位技能培訓由各部門進行規劃與執行。由各部門提出年度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報人事行政部門,再將其匯總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統籌制定培訓方案,呈報董事長核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共同安排實施。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同時各部門經理應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應具備的知識。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門通報培訓情況。

  5、臨時培訓:各級管理人員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隨時設訓,人事行政部門予以組織和配合。第四條培訓結束后,要開展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的效果。評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評估、實際工作驗證評估等。

  第五條培訓過程前、中、后所有記錄和數據由人力資源部統一收集、整理、存檔。

  第六條各單位(部門)經理(主管)實施員工培訓的成果列為考績的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資料之一。

  第七條凡受訓人員在接獲培訓通知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組織單位報到,特殊情況不能參訓,應經分管領導批準。

  第八條本制度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訂時亦同。

  第二章考勤制度

  為了加強管理,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性,體現良好的工作風貌,使公司的工作逐步走向科學化、制度化和現代化。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勤簽到制度

  1、考勤是建立公司管理的基礎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2、凡本公司在冊員工均應建立考勤登記卡,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每天按人登記考核記錄。

  3、公司實行上、下班簽到(退)制度。員工須本人親自簽到(退),不得代簽,如有違反,代簽者與被代簽者當次簽到(退)作廢,按曠工處理。并記入每人考核檔案。

  4、正常上班簽到(退)時間應為7:30—8:00(12:00以后簽退),下午13:00—13:30(17:30以后簽退),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5、因公外出(含出差)不能按時簽到(退)者,要由本人在外出前或返回后當日到辦公室領取、填寫外事單(附表),報直接上級簽字后交公司辦公室,考勤員在卡中注明事由,以備核實。沒按規定時間填寫外事單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的,自行承擔考勤責任。

  6、簽到(退)由辦公室負責監督實施,辦公室派考勤員負責簽到(退)登記和出差、病事假登記,并根據當月記錄,作出公司員工(當月)出勤詳細統計,出勤與個人當月工資掛鉤。

  7、正常工作情況不提倡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到辦公室領取填寫加班單,經審核后方可進行。

  第二條假期及假期待遇

  1、按國家規定休公假。工作日休息,要辦理各種手續,遇到公休日連續計算。

  2、請假類別: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探親假、慰唁假、生育假。

  3、請假批準權限:公司非特殊崗位、非骨干人員病假、事假一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各公司、部門中層以上或者公司特殊崗位、骨干人員離開公司辦公場所、請假,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不在時由副總經理批準,以上手續均交辦公室留存。尤其是后者外出必須在總經理辦報備。否則視同曠工,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由總經理視情況給以處理。

  4、員工請假,以請假單為準。事假應于離開前一日覓妥職務代理人,并在辦公室領取請假單,依照前款規定辦妥后方可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重病未來及先行請假者,應電話迅速向直接上級報告,并于當日由主管或代理人依照請假程序辦妥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

  5、本公司實行病事假無薪制。

  6、員工因公負傷,需由縣、市以上醫院證明和工傷鑒定,假期待遇按勞保條例執行。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工及其管理規定

  1、遲到、早退:

  以上、下班鈴響為準,30分鐘以內到崗或者離崗的情況為遲到或者早退。

  2、曠工: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視為曠工:

  1)沒請假上班時間開始30分鐘后到崗者,沒請假提前30分鐘以上的下班者均按曠半日論。

  2)沒請假不到崗上班者。

  3)請假未批準不到崗者。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5)月遲到累計3次以上(含三次)者。

  6)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證明(病假條等)者。

  3、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均與工資掛鉤。

  2)遲到、早退一次扣罰50元工資;曠工半日扣罰100元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00元工資。

  3)月遲到、早退一次者,除按照本規定扣罰工資外并由部門經理點名批評。

  4)月遲到、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除按照本規定扣罰工資外并由公司辦公室通報批評。

  5)月遲到、早退三次,按曠工一天論處,除按照本規定扣罰工資外并由公司辦公室給予警告處分。

  6)月曠工1天,視情節及認識檢查態度,除按照本規定扣罰工資外并由公司辦公室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月曠工2天以上,除按照本規定扣罰工資外并由公司予以除名。

  8)考勤員應認真負責,不得徇私情,如有違反給以100元/次經濟處罰。

  第三章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為適應市場經濟形勢的發展,為企業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不斷完善公司內部管理,保持和發揚神陽公司的創業精神、使各項工作和經營有創新性的突破,擬實行目標績效管理。考核對各事業部管理層人員、行政管理人員等按各自職責的不同進行不同性質及內容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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