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20 09:54:25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guī)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4號)和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修改制訂我校考試管理制度如下:

  一、準確把握考試功能。

  考試主要發(fā)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學生評價要處理好考試、作業(yè)、日常評價、質量監(jiān)測等方面關系,科學合理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要通過多種措施、方法,引導教師、學生、家長正確認識考試。

  二、嚴格壓減考試次數。

  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學校和班級不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三、科學運用考試結果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

  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對考試結果進行整體分析,根據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對教師教學進行指導和培訓。

  四、規(guī)范考試命題管理考試命題要嚴格規(guī)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

  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chuàng)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xiàn)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五、完善學習過程評價。

  樹立全面發(fā)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xiàn),科學全面評價學生。杜絕“一考定成績”的評價機制,要完善學習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yè)考評制度,加強學生學習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可以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習、實驗操作、課后作業(yè)等方式開展學生學習情況的即時性評價,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學習習慣與學習表現(xiàn)、學習能力與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

  六、完善管理監(jiān)督機制。

  建立考試日常監(jiān)管制度,不給老師下達考試任務,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教師業(yè)績評價的依據。嚴禁學校聯(lián)合開展考試。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2

  考試工作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檢查鞏固階段性教學成果,激勵學生不斷改進學習,提升知識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規(guī)范考試過程,形成科學、嚴謹、高效的工作作風,根據新課程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制定以下考試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單元質量檢測工作

  一、命題和印制

  1、單元測試題一律使用全縣統(tǒng)一印制的試卷,使用前要對試卷進行認真檢查,對于出現(xiàn)的錯誤要做好勘誤。

  2、每個單元測試結束后都要根據測試情況進行分析,由任課教師制作補償性練習,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請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試題和補償練習的電子稿,存入學校電子檔案。

  二、考試和判卷

  1、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單元考試應盡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時間內進行,由任課教師監(jiān)考。教師要在考前對學生的用筆、書寫、答題的注意事項提出明確的要求,指導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答題習慣。

  2、在組長的主持下,組內教師要對試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在形成統(tǒng)一的.意見和評判標準后再進行判卷。

  3、單元測試成績卷面不準出現(xiàn)分數,一律采用等級評價,一般情況按a、b、c、d四個等級評價,不得單獨以成績給學生排名。

  三、分析和補償

  1、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試卷的講評工作,不僅幫助學生改正錯題,更要指導學生觸類旁通,提升對本單元知識的總結和應用。教師還要根據學生考試情況,反思教學、總結經驗。

  2、任課教師要及時將本班學生考試成績進行認真分析統(tǒng)計,及時填寫《單元檢測分析表》,根據分析情況制作補償練習,由任課教師批改補償練習。

  第二部分:期末質量檢測工作

  一、命題和印制

  1、一般情況下,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期末考試均采用縣教研室小學部統(tǒng)一命題的試卷,特殊情況需學校自行命題時,另行通知。其他學科一般采用鎮(zhèn)教研室統(tǒng)一命題的測試題。

  2、考試過程中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做好試題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和教學要求,了解學生實際情況,對試卷題量、難易程度、題型選擇、試卷結構等負有全部責任,確保命題質量。命題人要寫出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以便統(tǒng)一閱卷。

  二、組織和監(jiān)考

  1、期末考試由鎮(zhèn)教研室統(tǒng)一組織安排,要在考試一周前將考務工作安排通知相關人員。考場安排等組織工作由各單位教導處負責組織落實。各教室座位按照橫8豎n排列形式調整為單人單座單列,凡與學生學習有關的文字資料、數據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內。每次考試,要求考生全部參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者,須經學校教導處批準后報鎮(zhèn)教研室。

  2、每個考場安排兩名監(jiān)考教師。監(jiān)考人員必須于開考前10分鐘到崗,其中一名教師到考場檢查環(huán)境、維持秩序;另一名教師到教導處領取試卷,然后直接到達監(jiān)考教室。開考前5分鐘宣布考試時間并當場拆發(fā)試卷,提醒學生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指定的`位置。

  3、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喧嘩。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

  4、監(jiān)考教師要認真執(zhí)行考場規(guī)則,兩位監(jiān)考教師分別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場內不準閱讀書報和談笑,不撥打或接聽電話,不準擅離職守,不做與監(jiān)考無關的事情。若試題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應用粉筆抄在黑板上,不準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報時除外)。一年級試卷需要讀題的,只讀兩遍原題,不予任何說明。

  5、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jiān)考人員要提醒學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時間。考試時間終止時,應立刻收卷,認真查點試卷份數,準確無誤后及時送交教導處。

  6、期末考試時分別安排專人負責全校和年級組的巡考,巡考人員全程關心試卷領用及監(jiān)考職責發(fā)揮的規(guī)范性情況,及時解決考試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巡考人員應事先了解當次考試的總體安排與具體要求,熟悉考試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認真地執(zhí)行巡考任務。

  三、裝訂和批閱

  1、考試結束后,由鎮(zhèn)教研室統(tǒng)一裝訂試卷,裝訂要嚴格按規(guī)定操作,將姓名、班級、學號訂嚴,不能漏頁、倒頁。

  2、由教研室組織安排閱卷工作,分年級分學科在閱卷組長的主持下閱卷,閱卷原則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業(yè)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組長負責,先學習研究試題答案,對照標準答案定出統(tǒng)一評分標準,然后進行閱卷。閱卷過程中要嚴格參照統(tǒng)一的評分標準批閱學生考卷,避免錯批與漏批,如有爭議與矛盾之處,由同學科組討論,并由學科分管行政人員確定。判卷過程中要做到標準統(tǒng)一,給分有理,扣分有據。任何個人無權自行修改評分標準。

  3、為方便輸分工作,閱卷老師要正確記載小分與總分。任何教師無權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數。確需更正的,須報請組長批準后,本項判卷人和組長分別簽字才能生效。

  4、期末閱卷過程中要進行復判。復判教師要嚴格復查首閱人的所有判卷內容。復查中發(fā)現(xiàn)錯漏,集體研究,及時糾正。需要糾正的事項,由復查人與首閱人溝通,由首閱人修改并與組長、復查人三方簽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組長裁定。如發(fā)現(xiàn)判卷過程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判卷人和復判人要在卷封的相關欄目中簽字。

  5、試卷復查完畢不存在異議后進行拆封,由教研室統(tǒng)一安排教師進行成績錄入,拆封后,試卷中存在的問題原則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試題分析

  1、考試結束后各位教師要認真分析試卷和答題情況,做好分數登統(tǒng)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總結,完成所任班級質量分析報告。

  2、質量分析報告分為書面報告和分數的成績統(tǒng)計兩部分,書面報告一般從“取得成績”、“存在問題”、“改進措施”等方面分析總結。教師在認真分析試卷過程中應體現(xiàn)其實用性,要反映出教學的得失,形成改進措施并積極改進。

  3、學校以年級學科為單位將試題分析報告至鎮(zhèn)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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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試安排

  1.期中考試一般定在學期第十周,期末考試一般定在學期第十九周或第二十周進行。

  2.修課、活動課提前兩周隨堂考試外,其它學科都按教導處考試課表進行,科目考試時間一般為90分鐘,如語文考作文,可增到120分鐘。

  3.搞突然襲擊,期中考試由教研組規(guī)定隨堂復習時間;期末考試,由教導處提前一周安排復習課表。各班都要進行考前思想教育。

  4.評卷、總結,一般在三周內完成。即第一周考試,第二周評卷、質量分析,第三周教研組和學校總結。

  二.命題

  1.由各備課組商量命題,經教導處主任審閱后,可用。

  2.難易程度按教學大綱要求,并結合教學實際面向全體學生的中等水平偏下,其中反映教材雙基內容的占60%,運用能力的占20%,綜合的占20%。不出偏、怪題。期末考試題命題內容,期中后的占70%,期中前的占30%。

  3.文字力求準確簡練,防止出現(xiàn)錯別字或語句不通順的現(xiàn)象。命題之后,要擬出考題的標準答案和評定方法,評定時一定要客觀公正。

  4.保密,有意漏題的要嚴肅處理。

  三.監(jiān)考

  1.考場設監(jiān)考兩人,分別在考場前后認真監(jiān)考。在監(jiān)考中不準吸煙、會客,擅離考場。

  2.人員在考前,應向學生宣布有關注意事項,督促學生把書籍、筆記等物放在講臺前。

  3.職盡責地維護考場紀律,監(jiān)考教師不許看書、評卷或做其它工作,發(fā)現(xiàn)學生違紀時,一定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報告給教務處。

  4.人員不得向學生解答試題,考卷不清楚時,可念題目或由主考、科任教師統(tǒng)一解答。

  5.時間一到,要按時收發(fā)試卷,并清點試卷數目,核準后將試卷交給教務處統(tǒng)一裝訂。

  四.評卷

  1.工作是考核教學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認真地、一絲不茍地、實事求是地做好。

  2.人以上的備課小組,實行一人一題,專人專題的評卷辦法,評卷開始,要統(tǒng)一評分標準和標準答案,不得擅自改變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3.一律用紅鋼筆水。記分應分記在題分、總分指定的位置。對評卷中出現(xiàn)的疑難問題,教研組要統(tǒng)一研究解決。

  4.要準確,登分要細致,保證做到不錯不漏,要制止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

  5.教育學生,培養(yǎng)良好習慣,對考試違紀、卷面很亂的學生,應按各科評分標準嚴格扣分。

  6.要統(tǒng)一發(fā)表,試卷要認真保管,防止丟失、污損或隨意涂改。

  五.考試后的試卷分析

  1.分析標準首先指出命題范圍內容,并分析內容是否符合教學大綱要求,是否緊扣教材和結合實際。

  2.的鑒別能力指數:依據優(yōu)等學生和差等學生正確率之差計算出每題的鑒別能力指數,通常以+60左右為宜來提出對試題難易的看法。

  3.的難度值:依據學生每題的平均分數和各題滿分數計算各題的難度值、其看法應與2一致。

  4.頻數分布曲線:試卷分析中依據學生成績分組繪出頻數分布曲線,按正態(tài)、正偏態(tài)、負偏態(tài)、平峰、高峰、雙峰的意義提高對試題梯度、層次、區(qū)分度的看法。

  5.的效度和信度:試題的效度是考試正確性的重要指標,它能標明是否正確測出學生實際能力的程度。試題的信度是指測驗考試的可靠性:均以接近于為好。

  綜合以上幾方面的數據,提出教者的分析意見。對試題總的看法,構成試卷分析的'第一部分。

  六.答卷存在的問題分析

  這部分內容對于教師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要通過學生試卷的實際找出以下問題:

  1.學生對所考察內容“知識點”掌握的情況。

  2.學生對所考察內容答題規(guī)范化程度。

  3.學生對所考察內容“綜合運用分析問題”的能力。

  4.分析學生試卷中典型錯誤范例,找出出現(xiàn)錯誤的原因,找出教學中尚待解決的問題(包括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的兩個方面),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

  5.班主任、年級長在期中、期末考試后都要寫出質量分析報告。

  6.質量分析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負責組織,以任課教師所在班為單位進行質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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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班級考風正,沒有學生抄襲現(xiàn)象和作弊現(xiàn)象。

  二、考前徹底搞衛(wèi)生,做到地面凈,桌堂凈,黑板凈。桌椅擺放整齊、四周沒有與考試有關的內容。

  三、教師監(jiān)考必須認真負責,監(jiān)考時不接打手機、看報刊雜志、要關注學生、監(jiān)考中途不離開教室。除一年級以外其他年級教師不讀題。對于卷面不清晰的內容可以讀一讀或寫在黑板上。

  四、學校組織的考試一律實行不同年級交叉評卷形式。教學管理人員深入檢查指導。批卷時,班主任不允許到自己的.班級學生卷面上查看,甚至任意改學生考試成績。評卷教師必須嚴格按照評分標準進行評分,統(tǒng)計成績要準確無誤。教導處要組織復查試卷。

  五、階段考試、期中、期末考試教師要將成績在教案前填寫完整。成績單匯總填寫齊全,考試后2天內寫好質量分析。及時上交教導處。

  六、注意考核的全面性,除了學校定期考試外,必須注意平時了解,包括課堂提問,發(fā)言情況,完成作業(yè)情況。

  七、命題應突出教學重點,難易適度(基礎50%,中檔題30%,綜合拔高題20%)重視能力發(fā)展,要體現(xiàn)出按不同程度學生分層次命題,要注重考察學生的綜合能力。

  八、監(jiān)考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學生,考試前檢查桌面、桌堂,避免學生放進與考試有關的資料,考試中發(fā)現(xiàn)舞弊現(xiàn)象應及時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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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嚴肅考風考紀,杜絕考試各環(huán)節(jié)中的漏洞,保證考試成績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務與監(jiān)場

  1、布置考場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監(jiān)考老師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監(jiān)場期間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干與考試無關的事情(如看書、聊天等),不認真履行職責者扣職業(yè)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按要求寫上自己的姓名、考號,無考號無名的試卷判0分,班級扣5分。

  4、嚴格考試紀律,發(fā)現(xiàn)作弊,學生試卷判0分,班級扣5分。

  5、英語聽力統(tǒng)一使用廣播,廣播不好的班級班主任準備錄音機并上報教導處。

  6、每場考試請副考按時領卷,每次考試第一場提前15分鐘領取試卷,如遲到每人次扣2分,考試結束時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后送回,如試卷不整理亂七八糟或遺漏試卷,扣個人考試2分。

  7、監(jiān)考老師要樹立為學生服務的意識,考試期間要指導學生在規(guī)定位置寫清姓名和考號,幫助學生借用必須的學習用品,指導幫助其他與考試內容無關的事項。

  二、批卷與核分

  1、批卷嚴格按照區(qū)教研中心下發(fā)的評分標準,堅持給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據的'要求,如有疑問必須向教導處報告。

  2、批卷工作實行批卷組長負責制,負責有疑問試題評分標準的確定、人員分工、上交成績等具體工作。

  3、實行分級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經允許私自更換批卷地點,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員確定后,如遇特殊情況個別教師不能參加批卷,一般情況下不會另調人員,由剩下的老師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試卷批完登分后,批卷組長立即將成績單上交教導處,否則扣組長5分。

  其他違反學校制度或教師職業(yè)道德的行為,經教導處或辦公會研究給予相關處分或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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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級各類考試都要樹立良好的考風,嚴肅考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認真對待。

  2、每次大型考試都要有嚴密的考試操作程序和考試領導小組,明確考務人員各自的'職責。

  3、考點負責人對所在考點負全責,盡職盡責,杜絕作弊現(xiàn)象的發(fā)生。

  4、考生進入考場后,不得做與考試無關的事,嚴禁作弊,如發(fā)現(xiàn)有作弊考生,全鎮(zhèn)通報批評。

  5、監(jiān)考人員要大膽負責,如發(fā)現(xiàn)監(jiān)考人員不負責任,取消其三年內的監(jiān)考資格并進行全鎮(zhèn)通報批評。

  6、考點非監(jiān)考教師不得進入考場,如發(fā)現(xiàn)此問題者,全鎮(zhèn)通報批評,按作弊處理。

  7、嚴格考試次數,每學期進行期中、期末兩次考試,小科只進行抽查,不進行考試。

  8、各學校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不得給學生排名。

  9、不準單獨以學生考試成績獎懲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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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質教育并不是不要考試,考試是衡量一所學校教育質量高低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作為檢查教學質量、教學效果的一種手段是必要的。通過考試有利于教學信息反饋,使領導、教師及時了解情況,從而避免教學的盲目性,提高工作的針對性,以利提高全面教育質量,同時成功的考試還可以改觀學風、校風,為此學校特制訂以下考試制度。

  1、學校每學中期組織一次考試,作為學校了解教師教的.情況及教師了解學生學的情況之依據。

  2、每學期對語文、數學科由學區(qū)進行期末統(tǒng)一測試,教師教考分離,進行交叉監(jiān)考,其余學科由教師自行組織考試。

  3、教導處、教研組、各任課教師都應嚴肅認真地組織各次考試。

  4、考試或閱卷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教師參與舞弊的,教師期末考核定不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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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業(yè)水平檢測工作是整個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檢測和評估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勵學生不斷改進學習有效手段。為進一步規(guī)范考試管理,促進嚴謹、認真的學風的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試命題:

  1.一般情況下,學校均采用自主命題試卷或跨校聯(lián)合命題試卷。

  2.學校自行命題時,要挑選工作認真負責并具有一定教學經驗和較高專業(yè)水平的教師承擔。

  3.命題人員要熟悉課程標準、教材和教學要求,了解學生實際情況,對試卷題量、難易程度、題型選擇、試卷結構等負有全部責任,確保命題質量。

  4.命題人員須嚴守保密規(guī)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泄露。

  二、試卷管理:

  1.外來試卷均由指定專人管理,簽單接收、入柜上鎖。

  2.由學校自行命題的試卷,在命題、打印定稿后,由專人進行封閉式印制、分卷,并入柜上鎖。

  3.在考試前一天完成分卷工作及錄音復制工作等。

  4.在開考半小時之前將相關考卷及相關材料(試卷、樣卷、錄音帶、部分參考答案等)送至教導處。

  5.試卷管理人員嚴格執(zhí)行保密要求。

  三、考場監(jiān)考安排:

  1.各班主任在考試前將各教室座位排列形式調整為單人單座單列。

  2.畢業(yè)檢測時還需在座位右上角張貼座位號。

  3.學校教導處于考試一周之前做好監(jiān)考、巡考安排,并告知相關人員。

  四、工作職責要求:

  (一)監(jiān)考:

  1.監(jiān)考人員必須于開考前10分鐘到教導處領取試卷,然后直接到達監(jiān)考教室,在開考前5分鐘宣布考試時間并當場拆發(fā)試卷,提醒學生將姓名、班級寫在試卷指定的位置。

  2.根據不同年級的.學生特點,幫助學生理解試卷要求。

  3.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jiān)考人員要提醒學生注意。考試時間終止時,應立刻收卷,認真查點試卷份數。

  4.監(jiān)考期間不做與監(jiān)考無關的事,不得干擾和影響學生,不得擅自離開考場。

  5.教師主動回避子女所在班級的監(jiān)考任務。

  (二)巡考:

  1.巡考人員應事先了解當次考試的總體安排與具體要求,熟悉考試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認真地執(zhí)行巡考任務。

  2.全程關心試卷領用及監(jiān)考職責發(fā)揮的規(guī)范性情況。

  3.巡查考試情況至少4次,并隨時調整、處理一些突發(fā)情況。

  五、試卷評閱:

  1.除參加縣級統(tǒng)一閱卷的考試外,其他考試卷均采用交換、流水閱卷方式:

  2.語文試卷在閱卷之前完成打亂后的封名卷釘工作。

  3.閱卷中采用相對一致的評分標準。嚴格參照下發(fā)的評分標準,如有爭議與矛盾之處,由同學科組討論,并由學科分管領導確定。做到標準統(tǒng)一,任何人無權自行修改評分標準。

  4.閱卷教師要認真仔細地批閱學生考卷,避免錯批與漏批。

  5.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閱卷工作,并直接送至成績登錄處。

  六、質量分析:

  1.教師要按要求認真做好試卷分析工作、及時向學生評講反饋有關情況。若發(fā)現(xiàn)閱卷錯誤,需由原閱卷教師統(tǒng)一后,由原閱卷老師給予更正。

  2.教師認真分析試卷中反映出的教學得失,形成改進措施并積極改進。

  3.相關教師需按時完成各級質量分析報告。

  4.試卷在檢測后一周內統(tǒng)一交至于教導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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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設和維護勤奮、嚴謹、求實、創(chuàng)新的優(yōu)良學風,規(guī)范考試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guī)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考試是檢驗教學效果、考核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掌握、理解程度和靈活運用能力的主要方式。我校在籍學生開設的各類課程及各種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均須進行考試或考查。

  第二章 組織與安排

  第三條 考試工作,包括校內考試和校外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考試,考試必須由教導處在主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領導下統(tǒng)一組織,考試次數必須符合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任何考試都不得對師生排隊公布成績。

  第四條 每學期考試前,各年級要召開考試工作專題會議,根據學校對考試工作的要求和各年級具體情況,研究和布置考試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五條 考試或考查以教學計劃為依據。

  第六條 考場一律采用單人隔位編座,學生對號入座。

  第七條 考試過程中,教導處協(xié)同有關部門成立學校考試工作巡視組,檢查、考核并通報考試情況。

  第三章 命題

  第八條 課程考試的范圍應是教學大綱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不劃復習范圍,不出復習提綱,不得泄漏或變相泄漏考試內容。

  第九條 命題必須以教學大綱為依據,題型本著高考形式,主要考核學生對本課程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要有一定的區(qū)分度,難易程度適當。基本題占40%~60%,綜合題占30%~50%,有一定難度的題占10%。

  第十條 各門考試課程均應按規(guī)定擬定并打印好內容不同難易程度相當的A、B兩套試卷,按規(guī)格用A4紙打印并附相應的雙向細目表、參考答案與評分標準。

  第十一條 教學要求相同的同一門課程由年級統(tǒng)一命題,然后上報教導處。

  第十二條 每門課程考試時間一般為高考時的時間,延長或縮短時間需經教導處批準。

  第十三條 積極探索有利于考核學生綜合素質和綜合運用知識能力以及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多種考試方式;但考試方法的改革須報教導處批準后方能執(zhí)行。

  第四章 試卷印制

  第十四條 命題人員要認真核對試題,防止差錯。圖表、公式等要規(guī)范、工整、清楚。

  第十五條 各年級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試卷按要求打印好交教導處。

  第十六條 試卷印制人員必須嚴格保密,嚴禁泄漏試題。在制卷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制卷室。在印制過程中出現(xiàn)的廢卷,要立即銷毀。

  第十七條 試卷印制部門負責填寫試卷袋上的有關內容并裝訂、裝袋并將裝好的試卷袋及時運送到考務室由組考人員簽收。

  第五章 閱卷與成績管理

  第十八條 試卷由各年級組織教師集中閱卷。由兩名以上教師任課的課程,應采用分人分題流水作業(yè)的方式閱卷。

  第十九條 各年級應抽樣逐題檢查教師的閱卷情況,抽查量不低于試卷總量的20%。

  第二十條 學生單科成績單一律由閱卷教師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及格成績用紅筆填寫,作弊和缺考等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

  第二十一條 閱卷教師必須在考試后一天內將試卷閱畢,存入電腦,并進行成績分析。

  第二十二條 對模塊考核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必須參加由教導處組織的'補考。

  第二十三條 原始成績檔案由教導處和各年級管理,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隨意查閱,不得對外排名公布。學生對自己的成績有疑問需要查詢時,報經年級主任同意,由教導處組織任課教師復查與處理試卷。

  第二十四條 閱卷結束后發(fā)現(xiàn)閱卷有誤需更正成績者,經年級主任同意并指定專人復查試卷,由復查試卷的教師在試卷上更正,經年級主任簽字后報教導處,經教導處審核同意后,由復查試卷的教師在原始成績單上更正并簽字。

  第二十五條 考試試卷和學生的答卷由任課教師所在的年級編號歸檔保存。

  第六章 監(jiān)考守則

  第二十六條 監(jiān)考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考試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考務室領取試卷。提前20分鐘達到考場,遲到10分鐘(含10分鐘)以內按一般教學事故對待,遲到10分鐘以上按嚴重教學事故對待。監(jiān)考人員原則上不能變更監(jiān)考安排,因特殊情況需請人代替監(jiān)考或調換監(jiān)考的,須報教導處批準。

  第二十七條 考試開始前15分鐘,監(jiān)考人員應指揮考生清理考場,尤其要將抽屜內的所有資料廢紙清理干凈,并按要求就座。

  第二十八條 考試開始后,監(jiān)考人員方可分發(fā)試卷,在此之前可分發(fā)答題紙。分發(fā)試卷后,宣布試卷紙張數并提醒學生清點試卷紙張數,提醒考生寫好年級、學號和姓名,并在考試過程中進行檢查督促。

  第二十九條 考試過程中,監(jiān)考人員應密切注意考場動態(tài),不得中途離開考場,不得閱讀書報雜志,不得在考場內吸煙,不得允許與考務無關的人員進入考場,不得就坐,不得大聲交談和做其他與監(jiān)考無關的事情。

  第三十條 監(jiān)考人員不得對試題內容作任何解釋,不得啟發(fā)和誘導考生答題。但考生就試卷印刷不清或錯漏之處提出詢問時,應當眾公開答復。

  第三十一條 監(jiān)考人員必須嚴肅認真地維護考場紀律,既要嚴格管理考生,又要熱情和藹的關懷考生。發(fā)現(xiàn)有左顧右盼、互借文具、有作弊企圖、或其它一般性違反考場紀律者,應及時明確的提出嚴厲警告和批評教育,必要時,可以調整座位,盡量把考生的違紀作弊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發(fā)現(xiàn)有違反考試紀律、作弊、協(xié)同作弊或不聽警告繼續(xù)違紀者,應立即沒收其試卷,停止其考試,并取好違紀作弊證據,將違紀或作弊情節(jié)詳細地記載于考場情況登記表上。

  第三十二條 在考試過程中,考生因急病不能繼續(xù)考試,提出請求后,經年級主任認定,可批準考生緩考。但應將情況詳細記載在“考場情況登記表”上,并在考試結束后,報教導處。

  第三十三條 考試結束前10分鐘,監(jiān)考人員應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時間。考試結束鈴一響,應立即宣布停止答卷,并催促和命令考生離開考場。

  第三十四條 考試時間不得隨意延長。特殊情況需延長者,事先需經教導處批準同意。

  第三十五條 考試結束后,監(jiān)考人員應認真按學號的先后順序驗收清點試卷,認真按照要求裝訂。

  第七章 考試違紀作弊及其處理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考試違紀處理:

  1、無故不參加考試的;

  2、拒不聽從監(jiān)考人員安排,擅自變更考試座位,被監(jiān)考人員指出并口頭警告后仍不聽從的;

  3、不在試卷規(guī)定位置填寫自己的姓名及學號,經監(jiān)考人員口頭警告后仍不按規(guī)定填寫的;

  4、交卷時未經監(jiān)考人員驗卷而造成試卷丟失的;或擅自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5、考試中途退場后又強行重返考場的;

  6、嚴重影響考場秩序,干擾監(jiān)考人員正常工作的;

  7、帶入書包、書籍、筆記本、草紙、墊物等,不按規(guī)定清理、放置者;

  8、考生桌椅上有與考試有關的內容而沒有向監(jiān)考人員報告者;

  9、帶入掌上電腦、快譯通、能存儲數理化公式的計算器及者(不論使用與否);

  10、未經監(jiān)考老師許可或檢查,傳遞計算工具、空白紙張(無答案或印痕)者;

  11、提前交卷后,在教室外大聲交流答案者;

  12、其他違反考試紀律的情況。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作弊處理:

  1、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小抄者,不論使用與否;

  2、傳遞試卷、小抄、草紙(有字跡或印痕)者;

  3、有意將自己的試卷給他人看者;

  4、相互交換答案、交頭接耳、低頭私語、偷看他人試卷者;

  5、宣布考試結束而尚未交卷前,相互通報答題情況或看他人答案者;

  6、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者;

  7、其它作弊行為。

  第三十八條 考試違紀和考試作弊者分別給予以下處分:

  1、違反考場紀律者,該門課程考試成績無效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2、考試作弊或協(xié)同作弊者給予留校察看一年處分;

  3、替他人參加考試者,報教育局后均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作弊行為特別嚴重或態(tài)度特別惡劣者,報教育局后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5、第二次作弊者報教育局后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各年級可依據本規(guī)定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導處負責解釋。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0

  為適應素質教育的需要,完善小學考試制度和評價制度的改革,特制定《小學生學業(yè)成績等級制評定辦法》。

  一、實行等級制的目的

  1、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yè)負擔和心理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與個性發(fā)展,使小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成長。

  2、積極引導教師面向全體學生,面向學生全面素質培養(yǎng)。

  3、充分發(fā)揮教育評價在辦學方向上的.導向作用,促進學校從應試教育轉向素質教育。

  4、大力改變社會、家長對學生片面的期望,創(chuàng)設素質教育的社會環(huán)境。

  二、等級制評定的內容

  1、評定的范圍包括學生按規(guī)定所學的全部課程。

  2、評定的內容包括學科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能力,活動課側重參與程度及效果。

  三、等級制評定的形式

  1、學生學業(yè)成績評定取消百分制,實行等級制。學業(yè)成績評定采用優(yōu)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

  2、加強平時學生學習過程的作業(yè)檢查和單元檢測,針對作業(yè)和檢測結果評定等級并寫出指導性評語。

  3、對學生學業(yè)成績的評定,根據學科特點,采取口(耳)試與筆試結合、筆試與操作結合、開卷考試與閉卷考試結合、知能考試與行為考核結合,期末考試與平時考查結合等形式。

  四、等級制評定的操作

  操作原則及程度:判斷正誤,綜合權重,評定等級,附加評語。

  1、命題考試。依據考試標準,學校自行命題并組織考試。考試內容包括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綜合能力三個部分.

  2、評卷定等。由學校按市統(tǒng)一制定的評卷定等標準評定等級。

  首先,對卷面考查判斷正誤。一二年級按正確率90%以上為優(yōu)秀、80%以上為良好、60%以上為及格,其余為不及格的標準,三至六年級按正確率85%以上為優(yōu)秀,75%以上為良好,60%以上為及格,其余為不及格的標準評定出每部分的等級。

  其次,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部分的等級為基準,兼顧綜合能力部分的等級,評定出卷面等級。

  最后,以期末終結性考試的等級為基準,兼顧平時單元檢測,評定出學科學業(yè)等級。

  一、二年級以平時考查為主,結合期末的無紙筆測試,測試內容主要是看圖說話和數學解決問題說算理。考查的主要形式是課堂提問和課外作業(yè)。教師在學生的考卷和作業(yè)上不僅要評定等級,還要作出診斷性評語、指導性評語和鼓勵性評語。

  3、統(tǒng)計分析。學業(yè)成績以班級、學科為單位,統(tǒng)計平均分、及格率、優(yōu)秀率。

  質量分析要根據課程特點,分項各類統(tǒng)計正誤率,作為改進教學的依據。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1

  為嚴格規(guī)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特制定《臨沂銀雀山小學考試管理制度》。

  一、控制考試次數

  1.合理安排考試次數。三至六年級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

  2.嚴禁違規(guī)組織考試。學校、年級或班級不得組織入學考、摸底考、周考、月考等其他各類考試,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二.規(guī)范考試內容

  3.嚴格規(guī)范考試內容。考試內容的確定必須以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加強對學生理想信念、愛國主義、品德修養(yǎng)、知識見識、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

  4.禁止“超標超前”考試。考試內容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

  三.優(yōu)化考試方式

  5.靈活選用考試方式。綜合考慮學生年級、學科特點等因素,分類采取不同的考試方式。

  6.科學安排考試閱卷。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小學三、四年級每場筆試時間不得超過60分鐘,五、六年級不得超過90分鐘。

  四.優(yōu)化結果應用

  7.合理運用考試結果。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可分為A、B、C、D四個等級。任課教師及時將考試結果及存在問題告知學生本人,同時進行有針對性的輔導。

  8.控制成績使用范圍。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提供他人的成績數據,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

  五.重視過程評價

  9.強化學生發(fā)展全程評價。健全學生學習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yè)考評制度,加強學習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

  10.糾正單一成績評價傾向。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xiàn),科學全面評價學生,嚴禁單一以考試成績評價學生,或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評價或獎懲教師和學生的依據。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2

  一、考試管理基本目標

  1.建立嚴格的考試管理機制和科學的考試管理辦法,規(guī)范考試的組織主體,明確考試的范圍考試結果,探索“輕負擔、高質量”之路。

  2.發(fā)揮考試的診斷發(fā)現(xiàn)、改進矯正、激勵導向功能,使學生獲得積極的生命體驗,幫助學生不斷認識自我,建立自信,主動發(fā)展。

  3.引領學校、教師、家庭、社會樹立正確的考試觀,關注學生興趣、態(tài)度、習慣,促進學生“勤奮學習,快樂成長、全面發(fā)展”。

  二、考試管理基本原則

  1.基礎性原則根據教育內容和目標,遵循學科特點與學生心理發(fā)展規(guī)律,對應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學習素養(yǎng),選擇基礎性代表強的內容和問題進行測量與評價,準確反映教與學的過程和現(xiàn)狀,為改進教學服務,為教育決策提供依據。

  2.發(fā)展性原則考試要樹立為促進學生發(fā)展而評價的觀念,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yè)成績,而且要發(fā)現(xiàn)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fā)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從而促進學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積極主動地發(fā)展。

  3.開放性原則考試全面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考試形式要多樣化,考試內容要多元化,提倡實施開放性考試。要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科學反映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差異,充分體現(xiàn)學生的實踐活動和研究性學習的效果。

  三、考試類別并嚴格控制考試次數

  1.日常考試

  小學日常考試屬于教學過程中的診斷性考試。主要指學科單元測驗,由任課教師或教研組進行命題(也可采用學生自主命題),并組織實施。每科每個單元最多進行一次測驗。任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進行的隨堂檢測等不列入日常考試范圍。學校不集中組織單元測試。

  2.階段期終考試

  階段考試是一種階段性考試,由學校組織。一般安排在學期放假前一周,每學期只進行一次,試題由學校命制或由區(qū)、市教研究室提供樣題。

  四、考試、考查科目

  考試科目一二年級為語文、數學,期末采取無紙筆測試;三至六年級為語文、數學、外語。

  考查科目為科學、道德與法制、品德與社會、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課程、學校校本課程。

  五、實施規(guī)范

  1.考試形式

  考試、考查方式鼓勵采用紙筆閉卷考試、開卷考試、實驗操作、聽力測試、成果展示、小論文以及面試答辯等多種形式。日常考試可分項目、分層級、分批次進行。要重視過程診斷反饋與期末考試相結合;規(guī)定內容與自選內容相結合;書面測試與口頭測試、動手測試相結合;學科測試與特長測試相結合。

  2.考試命題要求

  命題要嚴格依據學科課程標準。在考查學生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意考查學生靈活運用“雙基”的能力。堅持以學生為本,體現(xiàn)能力、素養(yǎng)立意,準確反映學生的學習。

  試題結構合理、題型靈活、難易適中、分量適宜,杜絕繁、難、偏、舊、怪題。基礎性、應用性、拓展性試題的比例一般可以控制在7:2:1.小學低年級基礎性、應用性試題的比例控制在8:2。

  學校要建立命題、審題制度。可采取教研組或備課組集體命題等方式,也可適當采取學生自主命題、相互評價的`方式,充分發(fā)揮學生在考試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3.考試的組織實施

  考試的組織者要根據本規(guī)定相應的考試管理辦法、細則等,學校要嚴格按照考試規(guī)定精心組織實施考試,確保考場設置合理、環(huán)境安靜、秩序井然。要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心理疏導,讓學生以積極自信的心態(tài)投入考試,規(guī)范做題。要按照考試管理辦法、細則嚴肅考場紀律,服務關懷學生。有條件的學校可選擇部分班組和學生開展無人監(jiān)考的實踐,培養(yǎng)學生誠實守信的優(yōu)良品質。

  4.評閱試卷要求

  學校要周密安排閱卷工作,閱卷前要審查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并進行試批,統(tǒng)一標準后再行正式批閱。要加強對主觀試題、開放性試題的閱卷質量管理,建立相應的監(jiān)測制度。

  評卷要認真負責、客觀公正,寬嚴適度,始終如一。遇到不同意見要認真討論,不能達成共識的提交閱卷組長裁定。對有創(chuàng)新的答案可適當鼓勵。等級評定要準確,成績登錄與存檔要避免疏漏和差錯。

  5.考試結果的呈現(xiàn)

  日常考試實一般以等級形式呈現(xiàn),學業(yè)綜合成績評定實行等級制度(一般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四個等級)。

  6.學校要根據考試考查等情況,每學期對每一位學生進行綜合性評價,建立綜合的、開放的、動態(tài)的學生成長檔案,收集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成績記錄及各種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活動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和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的信息等,積累學生成長過程中的標志性成果,定期向學生家長客觀、真實的反饋。學校要長期保存學生的成長。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3

  一、準確把握考試功能。要準確把握義務教育學校考試功能特點,考試主要發(fā)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統(tǒng)籌處理好考試、作業(yè)、日常評價、質量監(jiān)測等方面關系,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規(guī)范設置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除語文、數學、英語外,其他課程隨堂考查、反饋,不組織考試。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區(qū)域性或跨校際的考試,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三、規(guī)范考試命題管理。學校期末考試命題要嚴格規(guī)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體現(xiàn)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四、合理運用考試結果。學校期末考試實行A、B、C、D等級評價。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要加強對考試結果的整體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加強教師教學指導和培訓。

  五、完善學習過程評價。要樹立全面發(fā)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完善學習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yè)考評制度,可以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習、實驗操作、課后作業(yè)等方式開展學生學習情況的即時性評價,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學習習慣與學習表現(xiàn)、學習能力與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創(chuàng)新評價工具手段,積極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xiàn)代信息技術,探索開展學生各年級學習情況全過程評價、德智體美勞全要素評價。

  六、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4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落實教基廳函【2021】34號通知精神,嚴格規(guī)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現(xiàn)制定廣德市實驗小學東校區(qū)考試管理制度。

  一、準確把握考試功能

  小學三至六年級考試面對的是未成年學生,主要發(fā)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三至六年級統(tǒng)籌作業(yè)、日常評價、期末質量監(jiān)測等方面關系,完善義務教育評價體系,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大幅壓減考試次數

  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三至六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任何班級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三、規(guī)范考試命題管理

  三至六年級期末考試命題要嚴格規(guī)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體現(xiàn)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四、合理運用考試結果

  三至六年級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個等級。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

  學校要加強對考試結果的整體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加強教師教學指導和培訓。

  五、完善學習過程評價

  學校將樹立全面發(fā)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xiàn),科學全面評價學生。要完善學習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yè)考評制度,加強學生學習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學習習慣與學習表現(xiàn)、學習能力與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要創(chuàng)新評價工具手段,積極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xiàn)代信息技術,探索開展學生各年級學習情況全過程評價、德智體美勞全要素評價。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5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guī)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制訂學校考試管理辦法。

  一、基本目標

  1.建立嚴格的考試管理機制和科學的考試管理辦法,規(guī)范考試的組織主體,明確考試的范圍考試結果,探索“輕負擔、高質量”之路。

  2.發(fā)揮考試的診斷發(fā)現(xiàn)、改進矯正、激勵導向功能,使學生獲得積極的生命體驗,幫助學生不斷認識自我,建立自信,主動發(fā)展。

  3.引領學校、教師、家庭、社會樹立正確的考試觀,關注學生興趣、態(tài)度、習慣,促進學生“自主學習、快樂成長、全面發(fā)展”。

  二、基本原則

  1.基礎性原則。根據教育內容和目標,遵循學科特點與學生心理發(fā)展規(guī)律,對應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學習素養(yǎng),選擇基礎性代表強的內容和問題進行測量與評價,準確反映教與學的過程和現(xiàn)狀,為改進教學服務,為教育決策提供依據。

  2.發(fā)展性原則。考試要樹立為促進學生發(fā)展而評價的觀念,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yè)成績,而且要發(fā)現(xiàn)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fā)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從而促進學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積極主動地發(fā)展。

  3.開放性原則。考試全面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考試形式要多樣化,考試內容要靈活多元化。要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科學反映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差異,充分體現(xiàn)學生的實踐活動和研究性學習的效果。

  三、實施規(guī)范

  義務教育階段期末檢測是一種階段性檢測,一般安排在學期放假前一周,每學期只進行一次。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

  1.考試形式。考試、考查方式鼓勵采用紙筆閉卷考試、開卷考試、實驗操作、聽力測試、成果展示等多種形式。要重視過程診斷反饋與期末考試相結合;規(guī)定內容與自選內容相結合;書面測試與口頭測試、動手測試相結合。

  2.考試的組織實施。要按照考試管理辦法、細則嚴肅考場紀律,服務關懷學生。培養(yǎng)學生誠實守信的優(yōu)良品質。

  3.評閱試卷要求。學校要周密安排閱卷工作,閱卷前要審查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并進行試批,統(tǒng)一標準后再行正式批閱。要加強對主觀試題、開放性試題的閱卷質量管理。評卷要認真負責、客觀公正,寬嚴適度,始終如一。

  4.考試結果的呈現(xiàn)。日常考試實一般以等級形式呈現(xiàn),學業(yè)綜合成績評定實行等級制度(一般為優(yōu)秀、良好、達標、待達標四個等級)。

  5.學校要根據考試考查等情況,每學期對每一位學生進行綜合性評價,建立綜合的、開放的、動態(tài)的學生成長檔案,收集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活動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和評價,積累學生成長過程中的標志性成果,定期向學生家長客觀、真實的反饋。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6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特制定如下考試管理制度。

  一、加強宣傳學習

  學校要通過例會、教研和家長會等途徑組織師生、家長認真學習,正面宣傳,理解和掌握考試管理的目的意義,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二、嚴控考試次數

  小學一二年級不得任何形式的`進行書面的紙筆考試,三至六年級可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各年級不得隨意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

  三、規(guī)范考試內容

  各年級組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制定考試內容,試題既要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還要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chuàng)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xiàn)素質教育導向,不得隨意拔高試題難度,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確保考試內容不超綱超標。

  四、重視過程體驗

  各年級要樹立全面發(fā)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xiàn),科學全面評價學生。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習、實驗操作、課后作業(yè)等方式開展學生學習情況的即時性評價,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學習習慣與學習表現(xiàn)、學習能力與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

  五、推行等級評價

  考試結果要發(fā)揮考試的診斷發(fā)現(xiàn)、改進矯正、激勵導向功能,使學生獲得積極的生命體驗,幫助學生不斷認識自我,建立自信,主動發(fā)展。

  1.各年級教師不得對考試結果進行排名與公布;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學生群傳播。

  2.各年組不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貼標簽”“定級別”。

  3.考試成績要落實等級制,中小學低中高段根據各年段特點制定等級,不得出現(xiàn)唯分數論的傾向。

  六、強化監(jiān)督管理

  學校設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教務處,成立考試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親自擔任組長,主管校長擔任副組長,具體負責考試、命題等具體工作的指導與監(jiān)督落實。同時,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我校考試相關工作落到實處,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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