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請書[實用15篇]
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申請書與我們的關系越來越密切,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切忌長篇大論。那么申請書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仲裁申請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仲裁申請書1
申訴人:xx,女,出生xx年xx月,現住xxxx號,身份證號碼:xx聯系電話:xxxx 委托代理人(特別代理):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聯系電話:xxxx。
被申訴人:xxx 住所地:xxxx 聯系電話:xxxx 法定代表人:xx,系公司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1800x125%=2250元。
2.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0.5x3000=1500元。
3.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資2896{3000 21.75x(103天 7)x2}+1931(3000 21.75x7x2 )=4827元。
4.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00+3000+1200=7200元。
5.請求責令被申訴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7月1日-20xx年10月XX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事實與理由
我叫xx,我是20xx年7月1進入被申訴人xx公司(以下簡稱新興公司)工作的,20xx年10月XX日提出辭職,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1、新興公司沒有依法與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為我購買任何社會保險。2、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工資3000元/月,實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時的工作制度(法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時),而新興公司實行該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又沒有通過勞動行政部門的審批。3、20xx年8月1日-20xx年10月12日,被申訴人不僅沒有及時支付基本工資,還在約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沒有給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資。
20xx年10月XX日,鑒于被申訴人新興公司遲遲沒有依法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為我繳納任何社會保險,我感到自己的權利嚴重地受到侵害,于是向被申訴人新興公司提出了辭職,但在離開新興公司的那天,新興公司既沒有按照《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及時支付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也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及時支付經濟補償金,只是一個月后向我補發了2400元的基本工資,尚欠基本工資1800元、加班工資4827元,對經濟補償的事更是只字不提。
綜上所述,被申訴人相應的違法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今特依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能為我主持公道,謝謝!
此致
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2
法定代表人:高xx。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膠南市人民東路
被申請人:周xx,男,漢族,1976年8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漢縣東鄉鎮學壩街48號。
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
1、判決撤銷成都市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成華勞人仲委裁字(20xx)第615號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申請理由:
一、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錯誤,
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基于錯誤的事實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46條規定,裁決申請人支付被申請人半個月經濟補償金,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理由如下:
1、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仲裁本案時,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錯誤。
第一:被申請人勞動合同期間處于試用期,根據申請人向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的申請人公司的《績效考核制度》、周興海的《績效考核表》、公司對作出的《關于周興海同志的處罰決定書》、《通知書》、《關于周興海處罰規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等證據相互佐證,可以證實申請人處于合同試用期,被申請人工作期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申請人績效考核不合格,但成華區勞動人事1
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書中(見裁決書第7頁第14行——20行)認為申請人舉證的20xx年8月份對周興海的績效考核表中沒有周興海的`簽字,以此推斷申請人提供的此證據依據不充分,屬于事實認定錯誤,為什么8月份對周興海績效考核沒有周興海的簽字,那是因為周興海工作不服從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側面證明了周興海違反了公司績效考核的規定,按照公司績效考核規定,任何員工必須進行績效考核,周興海入職后4月、5月、6月、7月的績效考核都簽字,為什么8月份績效考核不簽字呢,只能證明其8月份不服從公司管理,由于自己的行為導致績效考核無勞動者簽字,故,應認定申請人提供的8月份績效考核是真實的,能證明周興海8月份績效考核不合格,不服從公司管理。
第二:由于被申請人不服從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開除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申請人就是依據被申請人處于試用期,又經考核不合格,不服從公司管理,所以申請人有權利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故,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以《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第1款裁決,裁決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屬于法律適用錯誤。第三:《勞動合同法》46條第1款規定:“勞動者按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真實意思為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勞動要想使用第38條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前提是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
情形,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申請人處于試用期間,其擅自離職,未向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所以應屬于擅自離職,不應適用《勞動合同法》第46條、38條規定情形,不應享受經濟補償。
二、仲裁程序違法。
在仲裁開庭前,申請人向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交了《關于周興海同志的處罰決定書》、《通知書》、《關于周興海處罰規定》的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相關規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仲裁庭應讓雙方進行質證,然而,申請人提交的上述證據,仲裁庭仲裁裁決中無此證據的舉證質證,裁決書中亦無此證據的質證意見,嚴重違反法律關于仲裁程序的規定。
綜上所述,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該案的仲裁過程中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決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深圳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xx,男,漢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市x區路號。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路號。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申請人:(簽名)
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張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湖南省__市__號,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姚__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經濟技術開發區__號,電話:__
聯系人:劉__聯系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羅__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x234元(自2__年__月至2__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__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__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__年__月至2__年__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__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__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__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__
二____年三月十九日
仲裁申請書6
申 請 人:
保 男
漢族
生于 年 月 日 系
現住
身份證號:
電話:
被申請人: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電話:1389982 申請事項:
1、 依法裁決被請人支付申請人后期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 元;
2、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共計344 元(前 期住院護理費29天*8 元/天=232 元+后期護理費14 天*8 元/天=112 元);
3、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 3 元/月*12個月=36 元;
4、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住院伙食補助費3 元/ 天*43天*2人=258 元,及營養補助費3 元天*43天 =129 元;
5、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 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8個月*3 元/月=54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個月*3 元/月; 以上五項合計:12631 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8月4日早上8點3 分左右,申請人在中央糧食儲備庫 直屬庫推移履帶運輸機旁工作時,不慎被腳下的`糧食滑到,被行進過程中的履帶運輸機輪輾傷左腿。后由裝卸隊隊長孫 送至 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左股骨遠端閉合性骨折。后申請人因須后期治療,于2 12年9月3日,住進 縣人民法院進行后期治療,其醫療費用9 元。2 13年5月7日,經 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鑒定為九級傷殘。
綜上所述,為了早日解決雙方當事人的糾紛,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申請人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特向貴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望貴仲裁委員會依法公正裁決。
此致
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6月13日
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xxx,聯系電話:xx
案號:xxx
案由:xx
申請事項:
貴會受理申訴人xx訴被訴人xx仲裁案件。為查清本案事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證人xxx、xxx出庭作證,證明如下事實:1、xx;2、xx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8
申訴人:陜西省安康縣紫陽縣25位民工,申訴人代表:何,男,現年28歲,身份證號碼:x3。聯系電話:。
被訴人:蓮花街道辦興隆磚廠,法人代表:馮,男,40多歲,住離石區蓮花街道辦徐家溝村,聯系電話:。
申訴請求:
1、請求被訴人支付拖欠我們農民工14300元工資款。
2、請求被訴訟人依法承擔因索要拖欠工資給申訴人造成的誤工損失。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我們來到呂梁市離石區蓮花街道辦徐家溝的興隆磚廠打工勞動。20xx年6月13日,磚廠接到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被迫強令停產。經申訴人和磚廠核算,裁到停工的當日,該磚廠共需支付我們工資29430元人民幣。20xx年7月5日前,在我們多次討要下,被申訴人只支付了我們15000元人民幣,至今仍拖欠我們14300元工資沒有支付。
為追討拖欠的部分,我們民工代表多次找被訴訟人討要,但被訴訟人一推再推,就是不予支付,已給我們已經造成了3000元的誤工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為此,我們找貴部門提出請求,懇請貴部門領導體諒我們外地民工的'困難和無助,依法制裁被申訴人的不法行為,及早為我們討回被拖欠的工資和給我們造成的損失為盼!
離石區勞動局
申訴人代表:何
20xx年8月25日
仲裁申請書9
1、申請人: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生,原系xxxx有限公司,住址:xx,電話:1380被申請人xxx,地址:xxx市·x號,電話: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服務有限公司
2、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元,2、支付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3、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于公司經營不規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后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余輛車。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于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凈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于這樣的利潤對于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x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仲裁申請書10
申請人:楊xx,男,漢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
被申請人:xx建材有限公司,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徐xx。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xx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xx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xx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xx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xxxx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xx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xx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6月26日
仲裁申請書11
申請人:_________,女,漢族,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住址
被申請人: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_____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_____費滯納金合計__________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_________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_____,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_____,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_____,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_____,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_____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_____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_____,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_____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仲裁申請書12
姓名:
編號:
南京仲裁委員會
Nanji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
申請人基本信息
擔任仲裁員資格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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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XX Email:
仲裁申請書13
申訴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被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_____請求:
由被訴人承擔經濟補償金70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20_________年到被訴單位上班,從事專業的拉絲工作,合同每年一簽,合同約定每月保底工資是1000元,到了20_________年6月30日,被訴人關閉了拉絲車間,要求申訴人到另一個車間參加勞動,可是申訴人根本不會操作,無法適應新的工種。因此,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發生了的變更,改變了原有工種,造成了勞動合同中止。
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新的工作,經過培訓也不能勝任工作的,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予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為按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現在申訴人在公司已經工作了6年,應得到7個月的平均工資。即7_________1000元=7000元的補償金。在簽訂勞動合同后,被訴方一直沒有給申訴人辦理社會_____,損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勞動法規定:建立用工關系,必須要簽訂合同和辦理社會_____。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動部1994年12月3日發布)》第十條規定: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_____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_____費或者繳納標準低于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_____費,申請人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中止勞動關系。至此,被申訴人與申訴人解除勞動關系,必須給予經濟補償金。
此致
_________市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仲裁申請書14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民族:
電話:
住址:
被申請人姓名:
法人代表:
職務:
仲裁請求:
1、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工資
2、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工資
3、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4、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應為申請人辦理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保險金
事實與理由
20__年__月__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根據被申請人的工作要求從事工作,擔任一職,雙方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并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的加班加點,節假日的加班,被申請人從未支付過加班工資以及節假日法定加班報酬,也未曾為申請人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被申請人并未給勞動者繳納各種法律規定的'保險,被申請人以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請求仲裁委查明事實,支持申請人的申請事項。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__年__月__日
仲裁申請書15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銀(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長沙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0731-8408
聯系人:劉xx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元(自年9月至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年9月至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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