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模板7篇
在當今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申請書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廣泛,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愿望得到合理表達。那么一般申請書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男/女,漢族(或具體的少數民族名稱),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系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xxxx元(月平均工資xxxx元*x個月)。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加班費共xxxx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x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xxxx元;2、休息日加班費xxx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xxxx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xx年xx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xx一職至今。xxxx年xx月xx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xxxxx,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xxx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外,星期六、日還要求我加班,平均每月星期六、日x天以上(公司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加班,我早上x時x分上班,直到x時x分下班,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x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x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xx元(xxx年x月x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xx元)為基數計算,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xxx元(xxxx元/21.75*1.5倍*x個小時*x周*xx個月*x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xxxxx元(xxx元/21.75*2倍*x個小時*x天*xx個月*x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事由)產生爭議,申請調解,
調解請求:
事實與理由:
為此,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請依法調解。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日
說明
上述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是當事人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調解填寫的文書格式。企業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應經過如下程序:
(1)申請。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愿意調解的,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2)受理。調解委員會接到調解申請后,應征詢對方當事人的意見,對方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應作好記錄,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對方當事人表示愿意調解的,調解委員會應在4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作出受理決定的,應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雙方當事人,辦-理受案手續;作出不受理決定的,應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并告知應向何部門申訴,
對調解委員會無法決定是否受理的案件,可由調解委員會主任決定是否受理。
(3)調解。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后,應當按下列程序進行調解:
①及時指派調解委員對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調查應作筆錄,并由調查人簽名或蓋章;
②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有爭議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調解會議,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參加調解會議協助調解;簡單的爭議,可由調解委員會指定l-2名調解委員進行調解;
③調解委員會應聽取雙方當事人對爭議事實和理由的陳述,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依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依照法律、法規制定的企業規章和勞動合同,公正調解;
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協議書應寫明爭議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職務、爭議事項、調解結果及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簡單爭議由調解委員)以及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調解協議書一式三份(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1份);
⑤調解不成的,應作記錄,并在調解意見書上說明情況,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蓋章,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調解意見書一式三份(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1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我與 勞動爭議一案,經北京市 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雙方就勞動爭議已達成調解協議(或已達成和解協議)。現本人向貴委員會提出撤訴申請,請貴委員會依法予以準許。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郵編:100001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 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計六個月的提成款13213.38元;
2、 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產假期間的工資補償18208 .12元
3、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經濟賠償金13667.52元
4、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生育補償金XXXX元
5、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承擔申訴人申請仲裁的一切費用包括誤工費、交通費;
6、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XX年11月到被申訴人公司入職,XX年11月懷孕,XX年7月初開始休產假,XX年8月24日生產,XX年11月份申訴人告知被申訴人自己可以正常上班,并通知被申訴人自己將回公司上班,被申訴人以合同到期、崗位已經有人頂替、公司業務萎縮等原因為由,拒絕申訴人繼續在被申訴人公司就職,申訴人多次與被申訴人多次溝通未果(其中一次有電話錄音為證)。
合同有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另外,根據最高法院1995年對勞動法的司法解釋,女職工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所以申訴人的合同雖然到XX年6月30日終止,由于被申訴人的原因不愿意續簽合同,但是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有效期持續到哺乳期為止。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和《勞動部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第十四條規定,哺乳期應為十二個月,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一周歲。所以申訴人合同有效期應該延續到20xx年8月24日為止。
提成計算方法(XX-1-1——XX-6-30之間的提成)
根據被申訴人提供的材料很容易計算出申訴人在XX-1-1到XX-6-30之間的提成為13213.38元。
工資的計算方法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3條、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明確規定,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3條第2項明確規定,補貼包括生活補貼和住房補貼。
提成屬于計件工資的一種,在合同附件工資計算方法上也有說明。
因此申訴人的工資有兩部分組成:底薪和提成,底薪每個月月底發放,為1500元(電話錄音為證),提成年終發放,所以工資應為=1500 + 每年提成/12
根據計算
申訴人的基本工資為
底薪(元) 總提成(元) 時間(月) 每月提成(元) 每月總工資(元)
XX年 1500 32844 12 2737.00 4237.00
XX年 1500 40156 12 3346.33 4846.33
XX年 1500 14690 12 1224.17 2724.17
XX年(只有6個月) 1500 13213.38 6 2202.23 3702.23
最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2724.17×6+3702.23×6)÷12=3213元
產假工資
除了國家統一規定的產假外,各地一般都規定了獎勵產假,各地獎勵產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35天,產假期間給予方看護假10天”。所以產假除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外,還應該遵守地方法律法規,申訴人屬于晚育(女27,男31),難產(剖腹產,有病例證明),獨生子女,所以實際產假應該為90+30+15+35=170天,被申訴人應該給予申訴人產假期間5個月20天的工資。
工資計算基準為產假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213×170/30=18208 .12元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
由于被申訴人的原因,在哺乳期內不同意申訴人繼續上班,屬于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面解除合同,按照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為,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由于申訴人XX年11月在被申訴人公司工作,目前已經3年11個月,所以應該給予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 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最近12月的加權平均工資為
(1×2724.17+6×3702.23+5×3213)/ 12 = 3416 元
被申訴人應該支付給申訴人的經濟補償金為
4×3416=13667.52元
生育補償金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該依法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金。被申訴人沒有給申訴人繳納生育保險金,導致申訴人在生育期間的檢查費和醫療費全部自理,給申訴人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所以要求被申訴補償申訴人在生育期間所支付的檢查費和醫療費XXXX元(以醫院收費單據為準)
由于被申訴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在生育期間勞動法賦予申訴人的各項權利,給申訴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訴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訴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簽名):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性別:女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身份證地址:廣西
現常住有效通訊地址:廣州
被申請人全稱:廣州XX廣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XX單位性質:私營
郵政編碼:510000聯系電話:136
注冊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暉路二樓
現辦公地址:廣州海珠區工業大道中313號東方紅創意園
仲裁申請:
1、要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X月1X日止存在勞動關系;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依法簽署勞動合同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2XXX0元;
3、裁決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補足因曠工扣款造成的20xx年10月工資不足額部分的24XX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申請人離職的待通知金4XX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賠償金1XXX0元;
6、裁決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重新出具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雙倍工資、20xx年1X月未足額工資、待通知金、經濟補償金,合計:45XXX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1月1日入職被申請人單位工作,任文案策劃一職,主要負責公司客戶的文案的編輯、撰寫和項目的策劃、統籌工作。申請人20xx年1月至3月的試用工資為20xx元、20xx年4月至20xx年2月的工資標準為2800元、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的工資標準為3500元、20xx年1月至8月的工資標準為4200元、20xx年9月至11月工資標準為4700元。
申請人入職被申請人單位后,盡心盡職工作,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試用期間簽署一份的試用期合同,期滿后,被申請人沒有依法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申請人自入職以來,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被申請人單位未為申請人購買社保。20xx月8月至20xx年10月被申請人也均未依法為申請人足額繳納社保。
20xx年10月17日下午至10月22日,申請人需請假3.5天北上參加婚禮。申請人已于10月13日提前遞交請假條,被申請人表示假期長,需考慮。10月16日,申請人再次遞交假條,被申請人只口頭批復1.5天假期,同時臨時表示申請人10月17號需出差深圳,建議申請人機票改簽。申請人表示與朋友同行,特價機票無法退改,且申請人已將假期期間的項目工作妥善安排給相應人員,相關人員均已知曉。現,被申請人駁回請假需求,申請人無奈曠工3.5天。
被申請人以申請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未經事先請假擅自脫崗者,以30分鐘為計算單位(未滿30分鐘視同一次計算),每次扣100元;達31分鐘者視為曠工”進行曠工罰款,申請人連續曠工3.5天,累計罰款5300元,最終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發放;被申請人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中“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次將按照勞動合同管理中的第6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及在沒有出示有效證據的情況下以“在公共平臺發布事件的片面信息,以及辱罵和誹謗公司,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當即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
被申請人不實的解雇通知不能算有效的離職證明,且該份解雇通知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再求職。現要求被申請人重新出具離職證明,注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信息。在被申請人沒有依法支付申請人代通知金、經濟賠償金、合法結算工資及未依法繳納社保等情況下,申請人一直工作到20xx年11月17日。
申請人已事先請假并妥當安排假期工作,被申請人均不批復假期,迫使申請人曠工赴約。事后被申請人以公司制度為由對申請人做出曠工罰款,并以“一年內累計曠工3次”為由在11月17日當即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而申請人連續曠工3.5天也并未符合被申請人單位制度中的“一年累計曠工3次”條件。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38條、第40條、第46條、第47條、第72條、第82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第20條、第24條)《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第61條)《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51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3條、第14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第三條等相關法律法規。如今,被申請人不愿支付經濟賠償金、雙倍工資、足額工資等及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無奈之下,申請人唯有訴至仲裁委,請仲裁委查清事實,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計算公式:
仲裁請求2的計算公式:
未簽署書面勞動合同最多11個月的雙倍月工資差額:
20xx年2月、3月的月工資為20xx元;
20xx年4月至12月期間的月工資為2800元;
合計20xx×2個月+2800×9個月=256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
仲裁請求3的計算公式:
20xx年10月工資差額:4700(10月份工資標準)-71.79(請假期間無工資)-723(曠工期間無工資)-1478.21(已發)=2427元;
【10月份工資標準為4700元,計工資天數為22.75天,現10月實發1478.21元(扣除社保前),10月扣除請假相應工資為71.79元,曠工3.5天應扣除相應工資為4700-22.75×3.5等于723元。】
(依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51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4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第三條)
仲裁請求4的計算公式:
待通知金:按申請人10月份的工資標準47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第40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0條)
仲裁請求5的計算公式:
經濟賠償金:
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1月止,申請人工作年限為3年;
20xx年12月的工資標準為3500元,
20xx年1月至8月的月工資標準為4200元,
20xx年9月、10月、11月的月工資標準為47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故經濟賠償金為(3500+4200×8個月+4700×3個月)÷12個月×3個工作年限=12800元。
此致
廣州市海珠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 請 人:×××,女, 1962年3月14日出生,漢族,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下洋村×××號
被 申 請 人: 海口×××市場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 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鎮中山南路水果市場二樓
法定代表 人: ×××
申 請 事 項:
1. 請求確認自 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間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2. 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間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五項保險,具體數額由社會保險征稽部門確定;
3. 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間加班工資人民幣111384元〔12×【(『850÷21.75』×10×3)+(『850÷21.75』×104×2)】〕;
4. 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23045元〔【1471+(8×2×『1471÷21.75』)】×11〕;
5. 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人民幣54470元〔【1471+(8×2×『1471÷21.75』)】×13×2〕。
事實與理由 :
申請人于20xx年9月15日經人介紹,入職被申請人處工作,工種為環衛工。在職期間,申請人每天均嚴格遵守被申請人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盡心盡責,按時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場交易旺季,為了完成當日工作任務,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從來沒有節假日,也沒有休息日,這樣的工作狀態一直持續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請人突然口頭通知申請人“水果市場內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暫時不要來上班了,兩個月后等路面整修完畢后再回來上班”。一個月后的20xx年4月27日,申請人詢問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時能回來上班,他講“路面還未修好,暫時還不能上班”。之后,見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時,申請人就主動與他(她)們一起參加勞動。至20xx年5月18日,因為路面已經修好,申請人再次詢問被申請人何時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卻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請人被被申請人強行辭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申請人在為被申請人兢兢業業工作的這些年里,被申請人即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從未給申請人購買過任何種類的社會保險,更沒有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申請人為此曾多次向被申請人主張合法權益,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及加班工資,但是均未果。
綜上,鑒于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迫于無奈,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決定依法向貴委提起勞動仲裁,懇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x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單位寫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職務;公民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申請人:(單位寫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職務;公民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請求事項:
1、……(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2、……
事實和理由:
……(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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