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績效方案集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資績效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資績效方案1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特制定我鎮績效工資獎勵部分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激勵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二、分配原則
1.堅持以工作表現和工作實際效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三、實施對象
雙望鎮事業單位全體在職人員。
四、分配方案及考核內容
分配方案:績效工資分數實施基礎分數和浮動分數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考核內容:
1、基礎分數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礎分數按職級確定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級102
正股級105
2、浮動分數
2、1考勤浮動分數
2、1、1病假連續7天或全年累計15天,扣0、5分;連續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扣1分;連續30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50%計發;病假180天以上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2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滿7天扣1分;累計超過7天不滿20天扣2分,累計超過20天不滿30天扣4分。累計超過3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60%計發;累計超過180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3曠工1天扣1分,有幾天扣幾天,直至基本分數扣完為止。
2、1、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2考核浮動分數
2、2、1根據上年考核情況,不合格者扣4分,優秀加3分。
2、2、2本年內,部門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1分。
2、2、3部門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0、5分。
2、2、4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個人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動分數
2、3、1凡包村干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內能夠全部完成縣及鎮下達的各項任務的,所包該村干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內受到縣以上表彰的,所包該村的包村干部加1分。
2、4二線人員和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基礎分值發放,無浮動分值。
參照基本分數,根據實際浮動情況,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以全鎮績效工資總量除以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個人實際得分數即為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本分配方案從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執行。
工資績效方案2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
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
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①當月遲到或早退達到6—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7—10個工作日的;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4、經批準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系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群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12月日經職工大會表決通過,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工資績效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經過建立、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和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努力構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調動和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獻身教育事業的進取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職工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尊重規律.遵循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完善考核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面向全體學生、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中,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本事,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四)客觀公正,統籌兼顧.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兼顧職員、教師、工勤人員的利益.
(五)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向班主任、骨干教師傾斜,體現能者多勞,多勞多得.
(五)政策延續,逐步完善.年度績效工資考核涉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在堅持原有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基本不變的前提下,對大家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進行修訂完善.修訂項目須經教代會表決經過,方可有效.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績效工資分為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由人社部門根據規定進行發放,每月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報人社、財政部門備案后,在人社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崗位津貼和業務考評結果劃定等次進行分配.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資料和方法
(一)教職工的業務考核
主要考核全體教職工履行教育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根據魯教人字〔20xx〕4號等文件規定,除去崗位津貼總量和有關獎勵外的剩余部分,依據《學年度業務考評》排序,分優秀、良好、合格三個檔次,按照1:1:1的比例發放.檔差10元.
(二)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資金來源于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按項目和人數預留資金.我校崗位津貼包含5個項目:班主任崗位津貼、課時津貼、教研組長崗位津貼、領導干部崗位津貼、值班執勤崗位津貼.具體考核分配標準如下:
1、班主任崗位津貼
根據班主任工作考核結果進行發放.主要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團體和團隊活動及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等情景.由學校制定班級考核細則進行考核,分優秀、合格兩個檔次,按照1:1的比例,分別補貼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或班主任主觀不作為等問題,本月班主任補貼為0元.若班主任請假超過三天,按實際在崗天數折算發放崗位津貼,扣發部分原額給代崗班主任.
2、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分兩個序列:教師序列和職員序列(業務考評在職員序列中的教師).
教師序列:考核標準:依據周正課課時數量,分三擋考核,檔差10元.
一檔(60):所任學科周正課課時數大于或等于雙班語文或數學最低正課課時數(12節)的教師.
二檔(50):所任學科周正課課時數大于或等于單班語文或數學最低正課課時數(6節)的教師.
三擋(40):所任學科周正課課時數小于單班語文或數學最低正課課時數(6節)的教師.
職員序列(業務考評在職員序列中的教師),分兩檔考核,檔差10元.
一檔(40):職員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小于或等于12的教師.
二檔(30):職員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大于12的教師.
3、教研組長崗位津貼
由學校制定教研組考核細則,對各組進行考評,分出優秀、合格等相應等次,大組長分別補貼40元/月、30元/月;小組長分別補貼20元/月、10元/每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教研組長主觀不作為;本組管理嚴重失誤等問題,本月教研組長崗位補貼為0元.
4、領導干部崗位津貼
由學校制定考核細則,對分管工作進行考核,按1:1分兩檔,分別補貼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職責事故;主觀不作為;分管工作或安排的其他領導工作出現嚴重失誤的,本月領導干部崗位補貼為0元.
5、值班執勤崗位津貼
值班執勤津貼共計40元月.
值班指的是雙休日及節假日;考核依據“值班要求”,凡違反值班要求,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每違反一條扣5元;造成上級領導機構通報批評等嚴重后果的,本月值班執勤津貼為0元.
執勤指的'是工作日.考核標準有三條:是否及時到崗;有無中途離崗;是否盡職盡責監管學生路隊及安全.每違反一條扣5元.
(三)出勤獎
1、事假(教職工因私事請假).根據乳教字【20xx】42號文規定,教職工每學年事假不超過10天,每超一天扣20元,并取消本年度評優選先和晉升職稱資格.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連續事假5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事假前或事假后,須自行調課或安排好自我分擔的工作,1-2日內報業務副校長審批;3日以上報校長審批.
2、病假.根據乳教字【20xx】42號文規定,教職工請病假必須提交縣以上醫療機構的病例、診斷證明,學校存檔并報送教育局審批,提交不出證明的,視為事假.教職工每學年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取消本年度評優選先和晉升職稱資格;累計超過6個月的取消本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3、曠工:根據乳教字【20xx】42號文規定,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經批準而逾期不歸的;不服從組織調動或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履行職責的;其他無正當理由缺勤的,以上四類情景均屬于曠工.曠工每課時扣發20元,不足一課時按一課時計算,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當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理,取消評優選先和晉升職稱資格;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除按上述規定處理外,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3、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工傷的處理辦法依據乳教字【20xx】42號文規定執行.
4、工作日出現遲到、早退的,每次扣5元;學校在工作日或非工作日組織的重大活動出現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視為曠工.
五、有關規定
(一)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上一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學年內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學習6個月及以上的;
4.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5.違法犯罪的;
6.按上級文件規定不得發放的其它未盡情形.
7.除了上述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情景外,其他違規違紀情景,可由單位決定對獎勵性績效工資進行適當扣減.
(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見習期、初期工資的人員以及年內進出、退休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量內根據實際工作月數等情景確定.
(三)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原領導干部,以及經市委、市政府同意,選派到社區、計生辦工作和擔任漁船專管、紅色教育基地講解等人員,可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撥付標準進行發放.
(四)教育系統內部之間借調、參加城鄉交流和支教的人員,工資單位可根據其實際工作單位的考評位次,參照本單位相當位次的人員標準發放.
(五)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副書記)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學校績效工資總量中按有關規定預留資金,由市教育局負責考核分配.
(六)績效獎金以上規定發放9個月,寒暑假每月每人按撥付標準發放.
(七)方案中規定若與法律法規、上級文件政策發生沖突,以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政策為準.方案未盡事宜由學校考核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和研究處理.
工資績效方案4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文件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干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準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臺長、安全專干、計生專干: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并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臺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xx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項目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征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注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衛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舍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余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征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本解釋權屬校長室。
工資績效方案5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和我省高校績效工資管理政策,增加獎勵性績效投入,優化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管理方式,經20xx年4月22日第15次黨委會議研究通過,對《遼東學院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辦法》(遼東學院〔20xx〕262號)部分內容調整如下:
一、調整原則
(一)堅持績效分配政策的穩定性,并根據一個聘期以來的運行情況局部微調,逐步解決崗位津貼不均衡、不充足等問題。
(二)突出和優化獎勵性績效津貼分配,落實高校績效工資政策導向,合理調整獎勵性績效內容,增量投入,提高獎勵性績效比重。
(三)體現績效分配二級管理和重心下移,課時津貼和輔導員津貼統一核算到二級單位,落實單位績效分配與考核自主權力。
二、調整內容
(一)關于課時津貼的調整
1、課時津貼總額根據學校年度內的財務狀況進行設定。課時津貼由超工作量津貼、外聘教師津貼和學校新增津貼額度組成。
2、學校以各單位應承擔的教學任務(參考培養方案、專業班級數等)為基礎核算課時津貼額度,將課時津貼統一劃撥給各單位(包含公共課),各單位自行制定教師課時津貼標準。原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只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考核使用,不再作為津貼核定和分配的標準,課時津貼發放標準由各教學單位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制定。
3、外聘教師課時津貼納入課時津貼總額,學校不再另外核定和發放外聘教師津貼。各教學單位根據教學需要聘用(不得低于各專業類評估的標準)外聘教師,并自行確定課時津貼標準。
4、各教學單位應將本單位年度創收分成資金的30—50%作為附加投入,增加到本部門教師課時津貼總額中統籌分配。
5、課時津貼由課程歸屬單位核算發放。跨院承擔教學任務的,由教學任務歸屬單位聘用并發放課時津貼。
6、公共選修課課時津貼由教務處統一核算和發放,直接發放到授課教師個人。
(二)關于輔導員津貼調整
1、輔導員津貼總額根據學校年度內的財務狀況進行設定。輔導員津貼由專職輔導員津貼和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構成。
2、學校以學院為單位、以學生數為基礎統一核算輔導員工作量和輔導員津貼額度,將輔導員津貼統一劃撥到學院,由學院統籌發放輔導員津貼。
3、鼓勵各學院對學生管理進行改革,可聘任專業教師承擔兼職輔導員工作,改革方案報學生處備案。
(三)關于獎勵性績效津貼的調整
1、獎勵性績效津貼按年度發放。學校根據各單位績效結果發放到各單位,各單位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分配檔次。機關教輔單位享受學校平均績效。
2、獎勵性績效津貼由現有的年底績效+院管基金+保健費(有毒有害崗位津貼)+新增績效構成。
(1)年底績效以在崗教職工當年12月份的國家工資前兩項(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依據核算。
(2)院管基金和保健費按原文件規定的核算原則核算,并統一撥付到二級單位。院管基金用于院內績效分配調整,由各單位自行制定發放辦法。
(3)學校新增績效額度以教職工一個月校內績效為依據,以每個人績效額度核撥到各單位。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體現績效導向制訂實施細則,經學校審批同意后在本單位實施。
(4)當年在崗退休、調離、死亡人員或新入職人員按實際在崗月數折算獎勵性績效津貼。
(四)關于地方津貼的調整
因歷史原因,我校校內績效工資中一直有“丹東地方津貼”、“在職保留額”和“在職職工余額分配”三個項目。根據國家和我省工資政策,此三項早已取消,不應再列入工資項目。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將此三項合并為“地方保留津貼”項,固化于校內工資中,不再隨本人職務職級變化而調整。
新入職人員按入職時的.職務職級、參考原標準確定地方保留津貼額度,并不再隨本人職務職級變化而調整。
三、組織管理
(一)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管理工作在績效津貼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實施。
1、學校成立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分管人事工作校領導任組長,人事處、教務處、學生處、計劃財務處負責人任成員,由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執行。工作組負責審批各單位實施細則,核算、劃撥績效工資,以及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爭議的仲裁。
2、各單位黨政聯席會議或各部門成立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小組負責相關工作,各單位黨政負責人任組長。
(二)各單位要制訂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管理實施細則,具體確定本單位績效津貼發放標準、發放方式和管理要求。
1、各單位應結合本調整意見精神,參考崗位績效考核要求做好細則編制工作,統籌好課時津貼、輔導員津貼、獎勵性績效津貼以及各單位創收增加投入等的分配和使用,公平公正實施,發揮出績效工資獎優獎先、激勵引導作用。
2、實施細則實行審批制。實施細則應由單位充分討論,經單位教職工大會通過后,報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審批。經批準后在本單位組織實施。
(三)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每年度根據學校績效工資預算統一核算各項津貼分配額度。
四、附則
(一)科研津貼按照最新的科研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學校特設博士學位津貼和學校同意補貼的其他特殊崗位津貼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當年異動人員(在崗退休、調離、死亡人員)的獎勵性績效津貼(年底績效和學校新增績效額度)已經統一劃撥給各單位的,由各單位負責核算和發放;未劃撥到各單位的,一般由學校核算并直接發放給本人。
(三)《遼東學院績效工資分配與發放辦法》(遼東學院〔20xx〕262號)繼續執行,辦法中與本調整意見矛盾的內容按本調整意見執行。學校其他管理規定中與本調整意見相沖突的按本調整意見執行。
(四)本調整意見由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組負責解釋,自20xx年度起試行。
工資績效方案6
根據《上海海洋大學學院人員經費撥款改革方案》精神,本著注重績效,兼顧公平,進一步完善學院收入分配體系,充分調動全院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學院快速可持續發展的目的,結合信息學院實際,特制訂本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任務主導,業績激勵:建立以“任務與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機制,突出教學科研主體地位,確保院內分配向一線教師傾斜。
(二)強化崗位,優勞優酬:進一步完善與教職工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緊密聯系的“崗位任務+績效”分配模式,實行按月崗位工作津貼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對于完成崗位任務的各級各類人員,在確保每月績效工資不減少的情況下,按照“任務與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機制,鼓勵創新,體現優勞優酬。
(三)量入為出,分類指導:遵循學校人員經費撥款的基本原則,在學校核定的人員經費總量內,合理發放績效工資,保證學院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根據不同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不同崗位實行不同的管理和績效考核方法,強化崗位對工作任務的要求,構建和諧的收入分配辦法。
二、發放項目
本方案主要是針對除學校直接向個人發放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補貼外的校內績效工資。
三、經費來源
所有學校按照二級學院分配體制下撥到學院的所有績效工資、遠郊津貼、本科激勵計劃、高峰高原、各種獎勵、各種補貼等所有經費的總分配(不包括科研經費)。
四、學院績效工資的構成
本方案實施后,學院教職工的校內績效工資收入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一)基礎性績效:包括崗位工作津貼和遠郊工作津貼,實行按月發放。
1、崗位工作津貼:指完成學院各類各級崗位工作職責要求規定的任務而取得的津貼。對于按時與學院簽訂年度崗位任務書,并按質按量完成崗位任務的各級各類人員,按照20xx年標準按月發放崗位工作津貼。學院將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教職工崗位工作津貼標準。
2、遠郊工作津貼:按現行標準及學院現行有關簽到規定,按月發放遠郊工作津貼。
(二)調節性績效:
根據學校績效工資總額,學院對照目標責任制,根據各階段任務完成情況,在每年6月、9月、12月左右發放調節性績效工資。調節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未出現教學事故或其他事故的在崗教職工,主要體現出勤情況,完成崗位任務情況及福利因素。發放標準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根據當年工作情況確定。
同時,學院每年預留人員經費撥款總額的5%左右,用于學院年度重點工作推進、公共事務及突發性事務等分配。
(三)年度獎勵性績效:包括年度基礎獎勵績效、業績獎勵績效,經年度績效考核后在每年年終進行分配。其中,教學任務及績效獎勵所占比重約為60%—63%,學科績效獎勵約占20%—23%,學院運行及管理約占15%—17%。
1、年度基礎獎勵績效:根據各類各級崗位人員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結合全年考勤及年度考核情況,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分配。
2、年度業績獎勵績效:主要用于獎勵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實驗室建設、精神文明、學生創新培養、行政管理等各個方面。
年度業績獎勵績效總額根據當年該模塊可分配經費總額,分別用于教學任務超任務激勵、教學績效獎勵、學科績效獎勵、學院運行與管理激勵及公共事務激勵。
(1)教學任務超任務激勵
主要用于教師超額承擔課堂教學、畢業設計、實踐教學及學生創新培養任務完成情況的激勵。具體辦法見附件1《信息學院課程教學工作基本規范及考核辦法(試行)》、附件3《信息學院20xx年本科教學管理負面清單及處置措施(試行)》。其他崗位人員參與并超額完成教學任務的可參照執行。
(2)教學績效激勵
主要用于教師取得教學成果的績效激勵。具體辦法見附件2《信息學院教學業績獎勵績效計算辦法(試行)》。其他崗位人員獲得相應教學成果可參照執行。
(3)學科績效獎勵
主要用于教師取得科研成果的績效激勵。具體辦法見附件4《信息學院學科績效計分辦法(試行)》。其他崗位人員獲得相應科研成果可參照執行。
(4)學院運行與管理激勵
主要用于實驗技術人員、專職學生輔導員、行政管理人員確保學院教學、學科建設、黨建及精神文明等各項任務順利完成的激勵。具體辦法見附件5《信息學院實驗室技術人員崗位職責及考核辦法(試行)》、附件6《信息學院專職學生輔導員崗位工作職責及績效考核辦法(試行)》、附件7《信息學院學院辦公室管理崗位職責及績效分配方案(試行)》。
(5)公共事務激勵
鼓勵全院教職工積極參與學院社會公共服務工作,納入年度業績獎勵績效。學院社會公共服務工作內容見附件8《信息學院社會公共服務工作目錄(試行)》。
五、有關說明
1、教師超任務激勵部分按80元/分計算。
2、學院年度績效工資最高發放額不超過當年學院績效工資平均數的2倍。科研課題績效暫不納入績效工資計算額度。
3、學院負責人正職的績效工資由學校根據其工作業績和本學院人均撥款情況確定額度,總額度最高不超過學院績效工資平均數的2倍。
4、學院黨政管理干部以管理工作為主,兼任教學科研工作的,其中每學期課程教學不超過72學時,超額完成學院教授教學任務的部分,按教師超任務激勵減半計算。
5、學院現行教師崗位任務職責和考核辦法延續至本聘期結束(20xx年12月31日),新一輪聘期崗位任務及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6、符合校本高峰高原學科錄用條件的新進教師,進校工作前兩年教學任務適當減免。
六、年度考核
根據學校規定,年度考核實行績效考核及人事考核相結合,年度績效考核根據各類崗位工作職責及績效考核辦法執行,年度人事考核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綜合個人年度德、能、勤、績、廉的綜合表現確定。
(一)教學人員年度績效考核:按現行考核辦法執行。
(二)實驗技術人員年度績效考核:具體見信息學院實驗室技術人員崗位職責及考核辦法(試行)。(附件5)
(三)輔導員及管理人員年度績效考核:實行年度綜合測評,具體見信息學院輔導員、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及績效考核分配辦法(試行)。(附件6、附件7)
(四)出現下列之一情況者,年度人事考核為不合格:
1、師德考核不合格。
2、發生重大教學事故。
3、教學質量考核連續兩年列全校倒數20名內。
4、當年完成崗位總任務不足60%,或連續兩年完成崗位任務不足80%的。
5、拒不簽訂崗位工作協議書。
6、偽造學歷、學位、獲獎證書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
7、違紀違法受校行政或黨內處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調出、退休、病休、請假人員的績效工資發放,按照學校、學院有關規定執行;因公出國或培訓人員的績效工資發放按學院現行辦法執行。
(六)年度考核教職工須認真填寫年度考核表,各基層及相關負責人做好審核認定工作。
工資績效方案7
一、目的
為了充分調動制造部門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建立了以崗位為基礎、以工作績效評價為核心的積極激勵機制,將員工薪酬與工作職責和工作績效緊密結合,實現薪酬管理和分配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制造部門副經理以下從事非計件和計件工作的所有員工。
三、員工薪酬構成及分配方式
根據《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公司的相關規定,本部門員工的工資由職級工資、工齡工資、小時工資和各種福利補貼三部分組成,其中職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
1.職級工資
各制造部門應制定內部員工薪酬等級的評價指標體系,參照《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的.2.10《各制造部崗位、職級及薪資范圍表》確定,并考慮崗位關鍵度、個人工作能力等因素。
1.1基本工資
這部分限于職級工資總額的50%。作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的一部分,僅與員工當月個人出勤情況掛鉤。
1.2工資評估
根據各個制造部門不同的崗位性質,考核工資細分為非計件考核工資和計件考核工資兩類,不限于該職級工資總額的50%。各制造部門應制定自己的內部評估實施細則。
1.2.1非計件工資評估
原則上,非計件工作應根據工作標準設定每周關鍵績效指標進行評估。
1.2.2計件工資評估
(1)計件工作應在完成勞動定額的基礎上進行評估。
(2)公司根據各制造部門當月交付的計件產品的制造工資成本,控制各制造部門的計件工資總額,并在每月月底匯總各制造部門當月的計件工資總額。白酒數據應根據實際情況在下個月進行調整,如果當月各制造部門計件工資總額與應付計件工資總額不一致,是由于各工序計件產量與各制造部門入庫產量不一致。
(3)各制造部門根據各道工序的定額、計件率和當天操作人員的產量,直接計算當天應歸個人的計件率。計件工資由衛生管理部門的統計人員匯總,經核實后,報人事、財政部門發放工資。
2.小時工資
如果各制造部門臨時接受無計件工資的工作和其他臨時突擊任務,在合理安排勞動定額的前提下,實行3元小時工資,此工資除計件工資外另行報批。(從事非計件制造的制造部門員工不能享受此工資)。
3.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與企業員工的工作年限掛鉤。
4.各種補充(天津)貼
4.1出席獎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鼓勵員工走出滿勤,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本部門員工實行全員考勤獎考核制度。津貼金額為30元/月,根據公司規定分為上半月和下半月考核。
4.2交通補貼
每個制造部門從事計件和非計件工作的員工每月將獲得30元的乘車補貼。除了按規定檢查全勤獎外,缺席者將按1元/天扣除這筆補貼。
4.3營養補貼
這項補貼只適用于結合崗位特殊性的部分計件工作。具體補貼標準為燈線點膠機、包裝操作員、顯示線點膠機、印制板壓制操作員:30元/月;燈線包裝工長、品控、展示線其他包裝人員:15元/月。添加國家規定的各種事假,如喪假、婚假、探親假、產假等。在履行公司規定的手續后,可按相關規定享受24元/天的事假補貼。
四、員工試用期工資待遇規定
對于處于試用期培訓期的員工,在通過試用期考核期后,其試用期工資水平原則上根據其個人工作能力和擬錄用的崗位參照公司的《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2.10《各制造部崗位、職級及薪資范圍表》最終確定;在此期間,除按規定享受學歷、職稱津貼外,本人不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補貼(補助),但本人之前從公司其他部門調至本部門試用培訓并通過工廠試用的情況除外。
工資績效方案8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方案范文3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和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以及縣教育局關于《xx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規范化科學化的考核評估機制,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鼓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加強學習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整體推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發展。
二、績效工資考核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編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各項考核指標及分值的確定,要科學合理,符合學校工作的特點,力求科學、規范、簡約,易于操作。
2、法規性原則:實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師法》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通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后實施。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結果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全面分析,合理評價,有利于促進學校工作和教師發展。
4、公正性原則:考核教師要從實際出發,做到客觀公正,對教師一視同仁,不偏不倚,標準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環節加強民主監督,層層把關,做到“四公開”,即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
5、注重教學實績原則:突出教師工作的核心——教學工作,突出教師在本職崗位做出的成績和貢獻。
四、績效工資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報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與群眾評議結合。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或每學期分條塊考核核算津貼,年終一并匯總后發放(“年度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細則換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級,再換算成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
按上級規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放,具體辦法按縣有關部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減發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⑴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50%;
⑵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10%;
⑶不服從學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30%;
⑷其它有損教育形象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績效工資的5—20%。
⑸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在處分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警告及嚴重警告扣10%,記過扣20%,記大過扣30%,降級扣40%,撤職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條的按第⑸條執行,不再重復執行⑴—⑷條。
⑺對于病傷殘教職工,應視其病情輕重通知其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鑒定,辦理病退手續。因病有縣級醫院以上病假證明,經批準休假在三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經批準休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病假一般不超過六個月,確需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70%。
⑻其他。未經領導同意,無故曠工15天及以上的,學校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學校應于以辭退,并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2、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他項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發放。
工資績效方案9
【師德規范】(10分)
1、 遵紀守法,熱愛教育,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無違法亂紀、濫用職權等行為,記10分。
2、 有違法違紀現象,被上級通報或被公安機關拘押,記0分。
3、 有其他有損師德形象行為的,酌情扣1--5分。
【執行政令】(10分)
1、 自覺執行校委會決定,按要求完成各項任務,記10分。
2、 匯報材料、統計報表、計劃總結等不按時完成的一次扣2分。
3、 無故不參加領導例會或集體活動等行為,一次扣2分。
4、 對待學校中心工作無故缺席或表現冷淡的,一次扣2分。
5、 在教師中散布消極言論,不利于學校安定團結的,一次扣2分。
【履行職責】(60分)
1、 對分管工作和任教學科圓滿完成任務的,記60分。
2、 通過校長辦公會集中評議,按每個人履行情況評定等級。一等56--60分;二等51--55分;三等46----50分。
【民主測評】(20分)
1. 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無記名投票,優秀票超過50%的記20分。
2. 不合格得票率超過10%的,扣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15%的,扣1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20%的,扣1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25%的,扣2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30%的,記0分。
(三)班主任考核方法(100±10分)
【班級管理】(20分)
1、 能科學、規范管理班級,無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的,記20分。
2、 建立完善的班級管理制度和班委會,并上墻,缺一項扣2分。
3、 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和《班務日志》,缺一項或一次扣0.5分。
4、 認真做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和班級控流工作,年鞏固率低于98%的按每2個百分點扣1分類推。
5、 抓好班風、學風建設,形成文明禮貌、團結向上的班集體。如出現一起學生尋釁鬧事的.,扣1分;如出現一起考試作弊的,扣0.5分。
6、 認真組織好每周的班會活動,做到有主題、有過程、有記載。一次不上班會課扣1分,缺一次記載扣0.5分。
7、 按時完成計劃和總結,認真填寫學生素質教育報告冊(單),缺一項扣2分。
【安全工作】(20分)
1、 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上下樓梯、乘車上學、防火防電防水防流感等安全教育,無一起安全事故發生的,記20分。
2、 學生中出現打架斗毆行為或課間擅自攀爬走廊和院墻的,發現一起扣1分。
3、 每天要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如發現學生身體不適,要及時與家長聯系并上報政教處,處理不及時或瞞報的一次扣1分。
4、 班級有安全隱患未及時上報后勤處維修的,一次扣1分。
5、 學生中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或處理,違規一次扣5分。
【清潔衛生】(20分)
1、 按學校要求設立了“環保小衛士”,每天對教室、走廊及清潔區兩遍打掃,保潔工作做得較好的,記20分。
2、 少先隊大隊部每天兩次檢查評分,教室桌凳擺放不整齊的扣0.5分,教室、走廊、清潔區有紙屑、包裝袋等雜物的扣0.5分。
3、 少先隊值日干部課間巡查,發現一起亂丟亂扔、亂寫亂畫的扣1分。
【財產保管】(10分)
1、 妥善保管好班級財產,期末檢查無一壞損的,記10分。
2、 門窗、玻璃、燈管、飲水機等公共財物人為損壞,沒有及時維修的,發現一起扣1分。
3、 每天學生離校前,要關燈、關窗、關門,違規一次扣0.5分。
【做操出勤】(10分)
每周的升旗儀式,每天的大課間活動,班主任要認真組織,缺勤一次扣0.2分。
【中心工作】(10分)
1、 學校組織的校內集會、校外活動,班主任要認真組織并參與,缺勤一次扣1分。
2、 學校布置的突擊任務,如資料上交、競賽作品上交、各類表格上交、黑板報完成等,不能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的,一次扣1分。
【班級人數】(10分)
以期末檢測學生數為依據,由教導處核實。班額在70人以上的記10分;60--69人的記9分;50--59人的記8分。
【獎懲情況】(10分封頂)
1、在班級月評估中,獲得文明班級的,一次加5分。
2、在各類團體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或第一名),加3分;獲得二等獎的(或第二名),加2分;獲得三等獎的(或第三、四名),加1分。
3、班級好人好事,在校內外產生重大影響,根據具體情況加2--5分;如因學生違紀違法受到公安機關調查處理的,視情節輕重扣2--5分。
(四)后勤、門房管理人員考核方法(100分)
1、按照學校《后勤管理人員職責》和《門房管理制度》要求,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記100分,績效工資按教師平均數發放。
2、后勤人員要嚴格照章操作,把好食品衛生關。如出現工作失誤,視情節輕重扣2--10分;如出現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扣50--100分。
3、門衛人員要堅守崗位,每天輪流值班5小時(7:00--12:00,12:00--17:00),脫崗1小時扣0.5分。
4、門衛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來訪人員的查詢和登記工作,如出現校外人員擅自進校尋釁滋事,一次扣5分。
(五)退養人員考核方法
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發放。
工資績效方案10
為建立適應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要求、符合學校實際的內部分配機制,更有效地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學校健康快速發展和教育教學各項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據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關于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成人社發[XX]45號)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實施績效工資,堅持效率優先、注重公平、按勞取酬、優勞優酬的指導思想。各項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強化教職工的`敬業心和責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強學校辦學活力。
(一)堅持責、權、利一致的原則。
職工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掛鉤。
(二)堅持突出一線、突出重點的原則。
分配向工作一線、高層次人才和有突出貢獻者傾斜,強化激勵機制。
(三)堅持量入為出,總體平衡的原則。
根據學校財力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標準,使教職工的收入與學校發展、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聯動。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績效工資實施范圍為:學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和離崗待退人員。
績效工資兌現時間以市人事部門正式通知為準。
三、績效工資分類及比例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各占績效工資總量的50%。
四、實施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50%。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的崗位系數按照學校現行獎金系數標準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基數根據學校財力確定,報上級相關部門備案核準。
教職工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學校規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按月考核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補貼、突出貢獻獎勵、年度考核獎勵、政策性獎勵、教育科研項目獎勵、班主任津貼、通訊費、交通費、伙食費、一次性獎勵等,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發放。
1、超工作量補貼。教師超課時、教師兼崗、行政人員兼課、教職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計發超工作量補貼。按照《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超工作量補貼計發辦法》計發。
2、突出貢獻獎勵。對有突出貢獻的部門或教職工發放突出貢獻獎。結合績效獎勵工資總量,由學校研究決定發放標準和范圍。
3、教職工年度考核獎勵。教職工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經考核發放年度考核獎。校級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層干部按照《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中層干部年度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其他教職工按照《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教師考核辦法》和《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非教學人員年度考核辦法》進行綜合考核,依據考核結果計發。結合績效獎勵工資總量,由學校研究決定發放標準。
4、政策性獎勵。學校獲得國家、省、市(區)級各項榮譽稱號,按政策予以獎勵。
5、教育科研項目獎勵。部門或教職工從事教育、科研項目取得突出成績計發教育科研項目獎。按照《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教育、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計發。
6、班主任津貼。教職工從事班主任工作計發班主任津貼。按照《成都市工業職業技術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計發。
7、通訊費、交通費、伙食費。根據工作需要發放通訊費、交通費、伙食費。按學校現有規定執行。12
職業技術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8、一次性獎勵。除上述獎項之外的一次性發放的獎勵。由學校研究決定發放標準和范圍。
五、方案執行
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報上級部門備案核定后執行。
學校根據本方案制定相應的配套實施細則。
六、方案解釋
本方案由校績效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工資績效方案11
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于仙游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于中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占50%、工作業績津貼占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周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干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干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系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于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能重復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范;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后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范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小學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復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于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學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后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制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并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工資績效方案12
依據《西烏珠穆沁旗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規定,教研室根據《西烏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案》對教研員全面考核后,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發放。
二、師德師風考核根據《西烏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員考核細則》的結果發放。師德師風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三、教研教改工作,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4%。完成規定教研任務的發放該項全額獎勵性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的給付超工作量費,不夠工作量的扣工作量費。非教研員按完成教研室分配的工作為準,教研室根據后勤人員考核細則對其進行考核。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四、教研教改成果(教研業績)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6%。主要考核教研員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按照《西烏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員考核細則》進行評定。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五、考勤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10%,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研員出勤情況。因此項工作牽扯面較廣,計發時要充分考慮其他主要工作的完成情況。
(1)事假:一個月內,累計7天以內(含7天),扣當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7天以上,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月內連續請假超過10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學期內累計超過1個月的,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病假:一個月內,累計3天以上,扣當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7天,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學期內累計超過2個月,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身患嚴重疾病住院治療,并經教科局批準辦理病假手續,一個學期內連續超過2個月或累計超過3個月的,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3)曠工:曠工1次,扣當日的全部工資,同時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月內,累計7次(或連續3天)以上,扣當月的全額工資;一個月內,連續7天(或累計15天)以上除扣當月的全額工資,同時扣本學期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4)其他:凡教研室派出的脫產進修人員進修期間按完成滿負荷工作計發工資。婚假,產假,計生假和喪假工資在規定的天數內按完成滿負荷工作計發工資。病,事假7天以下由本人所在單位審批,7天以上由教科局審核批準。考核依據為教研室考勤記載,按月計發。
六、其他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4%。用于教研員加班補助及教研成果獎勵。
七、教研室根據此方案做出工資表后予以公示并報請教科局審批后執行,教研員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教研室考核領導小組提出,考核小組給予解釋,如還有意見可向教科局申訴,堅決杜絕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
工資績效方案13
為了實施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質量,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完善學校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考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 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系。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系。對于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 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進行有償家教的;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或學校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等),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并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 根據《共青團路中學對教育教學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文件內容,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布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后,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含月考勤獎),月誤餐補貼等
(2)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
(3)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4)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5)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
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干到校,用于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后在總額剩余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項目。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項目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共青團路中學教職工崗位月考核辦法》,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干部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骨干教師津貼市學科帶頭人、市優秀青年教師(45歲以下)、區級學科帶頭人、區優青(45歲以下)、區教壇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每年二次考核發放津貼。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
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并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8元/次,超課時費為30元/課時(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其他學科據周課時比例測算),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后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并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后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了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對象間的信息,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雨花臺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長室。
工資績效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科學規范、便于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主動作為,有效推進學校工作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鼓勵先進,促進學校發展。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全過程公開,接受教師的監督。
3、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節”的原則。獎勵性工資堅持向有突出貢獻的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照顧老年同志,堅持中小學統籌,相互調節,合并思考的原則,力求合情合理,科學規范。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計算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標準,分平行班和實驗班兩個梯隊分別比較,按照班主任量化積分進行排名,分出三個檔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檔次總和調平。只計算5個月。此項由政教處操作。
2、領導崗位津貼:
按照副校級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標準,同樣計算5個月,同樣按照各領導的工作表現分為三個檔次,每月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部分教師分三個級別評議。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由教育局考核。
(二)計算人平總數工資。
人平績效工資=(參與對象績效總和———班主任津貼總和—領導津貼總和)/參與人數(記為w)。
(三)分別計算不同類別人群的績效工資。
1、年滿58周歲以上教師的工資:此項系特殊人群,屬照顧對象,他們的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范圍,即得人平績效工資。
2、后勤人員績效工資:由于他們沒有參與教學工作或參與教學工作量較小,無法統一標準,故單獨考核,按后勤人員的人平績效總額包干,由校委會組織對后勤人員的平時工作表現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別比照教學人員的高、中、低檔進行。
3、代課人員的績效工資,嚴格地說,代課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但學校要考慮,由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作出一定的補償。但補償的金額不得高于歷年來的金額。
4、中心學校的人員的績效工資不納入此項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員統稱為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核辦法。
1、教學常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10%納入計算,實行扣款制。按照常規教學檢查的標準和要求,每次檢查不達標,缺備課每節次扣5元,每次作業扣10元,監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閱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實行累計扣款,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準確的依據。
2、考勤: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20%納入計算。仍實行扣款制。分為三類: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簽到扣5元,累計扣完為止。二是會議考勤,每次曠會扣20元,遲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為止。此兩項由政教處提供準確的依據。三是上課考勤,每次曠課扣30元,遲到每次扣10元,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30%納入計算,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如臨時性代課,每節3元,由教導處統一造表,還有臨時性抽調其他大型工作補助,由校委會統一研究決定,再按照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計算,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的教學資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計算早晚自習和輔導。本學期按照20周計算,每超出一點補3元,低于一點扣2元。不夠的錢用考勤、常規教學的.扣款來補償。還不夠的學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結余,平均補給所有的教學人員。
4、教學成績: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40%納入計算,先計算特殊貢獻獎。此項由教導處統一造表。
(1)教師四優評比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論文獲獎、教案評選及新聞報道發表:省150元、市80元、縣50元,講課說課比賽獲獎的省級及以上的300元,市級150,縣級100元。教師獲得榮譽模范的市級及以上150元,縣級100元。
(2)輔導學生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以文件或證書為準。國家級每人次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縣一10元,縣二5元。縣三沒有。涉及到三科聯賽的綜合名次的可重復計算。
再計算教學成績,取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兩次成績,按照學校計算成績的積分制度進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檔次進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獎100元。
工資績效方案15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考評細則一旦通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范程序的,予以審批,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干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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