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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2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監理工作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1
1、必須堅持“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的監理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文件、技術規范和監理程序,對工程現場要進行全方位的巡視和全環節的檢查,特別是對于隱蔽工程、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的`工藝及工序,必須進行全過程的旁站,發現問題時,下達口頭指令無效時,及時逐級向上匯報,以便協調處理,必要時下達書面指令要求整改。
2、認真執行“自上而下”的檢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匯報制度。總監理工程師對駐地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對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監理員,每天都要進行工作檢查,檢查他們的到崗執業情況;監理員對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對駐地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對總監理工程師,每天都要匯報當天的監理工作情況,包括工程的質量與進度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的方法等等,重要問題要寫出書面的匯報材料。
3、要有強烈的團隊精神和集體觀念,相互之間要團結友愛,工作上既要有明確分工,也要緊密協作,相互支持與配合。
4、上班時間不準看電視、下棋、玩牌,不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除加班、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上班時間不準休息。
5、要堅守工作崗位,不擅離職守,認真履行監理職責。監理人員回家探親或有事離開總監辦(工地現場),按本管理制度之“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2
為監理工作的各項目標的實現,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監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運行保證監理工作的有效進行。我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駐現場項目監理部制度
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后,即根據合同的約定組建駐地項目監理部。公司簽發總監理工程師和總監代表授權任命書,由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公司全面開展各項工作。并與監理合同簽訂后10天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該項目監理部組成及職責分工情況。
二、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寫制度
1、監理規劃
依據我公司《質量手冊》和《建設工程監理規程》的要求,在監理合同簽訂1個月內,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監理規劃。編寫內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進行。編寫完成后,總監簽字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核、簽字。
監理規劃審批后,報送建設單位。受發文進行登記。
2、監理實施細則
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中要求:對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工程項目,項目監理部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實施細則有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必要時由公司總工程師審核,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批,并報送建設單位。
監理實施細則的內容應結合公司特點、設計文件和專業技術要求,對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管理、環保控制進行科學、合理、詳細的安排。
三、施工圖紙會審制度
對圖紙的審核有兩個層次,首先對復雜工程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由公司組織專家組進行審圖,熟悉施工圖,全面閱讀審核,并提出書面意見。其二對于一般項目,由總監理工程師及時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建設單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圖紙和補充進行審核,將發現的問題以書面的形式提交建設單位。參與建設單位組織的四方(即業主、設計、施工、監理)參加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在圖紙會審中提出的有關問題,由設計、業主、施工、監理單位共同研究解決,由施工單位形成書面會審紀要。
四、監理月報制度
工程開工后,項目監理部于當月25日開始編制監理月報,收集各種施工資料及對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統計,要求內容齊全、準確并符合公司要求。
監理月報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人員編寫,編寫后又總監理工程師簽字,于下月5日前報公司和業主,并在收發文上簽字。
五、監理例會制度
監理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主持,在無特殊情況下每周一次。
監理例會內容應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程》的要求整理。
上次例會決議事項的落實情況,如未落實,必要時可寫在本次例會的決議事項中。
與會各方對上次例會以來工程進度、質量、造價、安全、材料設備的執行、協調管理等情況的意見,對工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改進的措施等。本次會議已取得共識的重要決議事項,應明確執行單位和執行人及時限要求。
會議結束由項目監理部編寫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初稿編寫后,請與會各方主要人員審閱征求意見,無意見后,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后發送各有關方面,并做好發文記錄。
會議紀要最遲不得超過5天報送各單位。
六、專題工地會議制度
為解決合同實施及工程進行中質量、禁賭等方面的問題,總監理工程師可根據需要召開專題工地會議。
專題工地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授權的專業監理工程師主持,合同各方與專題會有關的負責人及專業人員應參加。
項目監理部應做好會議記錄,并整理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應由與會各方代表簽字,發至與會有關單位,并應有簽收手續。
七、項目監理部內部會議制度
項目監理部內部定期召開會議,會議內容包括業務學習、討論工程上有關質量、安全、進度、造價等問題。同時總監理工程師定期將公司召開的總監會的主要精神進行傳達,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主持。
八、監理人員巡視及旁站制度
(1)項目監理部結合本工程各專業的特點及圖紙文件,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的施工過程中安排旁站監理,并編制旁站監理方案,報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
(2)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進行旁站監理,旁站監理后,填寫旁站監理記錄表,承包單位的配合人員也應簽字。旁站記錄要如實寫明工藝情況、質量情況、材料情況、試驗情況,數據要具體真實。
(3)項目監理部隊施工過程的巡視作為一個制度執行。
監理工程師原則上每天上午下午分別不少于一次到現場巡視,每天的巡視情況記錄在監理日志中。
(4)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定期(每月)檢查巡視和旁站記錄情況。
九、監理日志填寫制度
公司給每位員工配發專業監理人員日記本。監理人員每天要記錄當天的主要活動情況,例如巡視、旁站或參加會議,對每次活動的.情況都要作簡要的記錄,巡視過程發現的質量問題及處理等。
每個項目監理部由總監或總監代表指定專人做好監理日志的記錄工作,根據各項目情況,監理日志可以各專業記錄在一起或各專業分別記錄。記錄內容按照公司技術質量部文件要求和監理規程要求進行。由各專業記錄人員或專門記錄人員簽字。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每周檢查一次并簽閱。
我公司在進行ISO質量認證、檢查、復查及公司的定期檢查時,都要檢查監理日志的記錄情況。
十、監理資料管理制度
監理規程中和公司管理制度中都有監理資料的管理辦法、監理檔案的借閱辦法與檔案保存期限等。
每個項目部的資料員(專職或兼職)都應按照資料管理規程的要求進行資料管理工作。總監理工程師要對資料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每年的年末或年中,在質量認證體系的內審中,對每個項目監理部的監理資料、質量記錄、檔案管理進行檢查。
十一、公司對項目部的考核制度
公司年中對項目進行定期抽查及年終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按照《質量手冊》及公司對項目部的考核辦法的要求進行。考核時成立檢查小組,檢查小組到項目監理部對資料、檔案文件、施工現場的質量體系施工現狀進行檢查。
項目監理部工作結束后,(項目竣工驗收后),項目監理部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寫出工作總結,對項目監理部的工作進行總的評價。
十二、監理人員培訓制度
鑒于監理工作的特性,為了提高監理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能力,適應監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了一套培訓制度。監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獲得監理工程師培訓證書。凡進入公司的人員,包括已在其他監理公司工作過的工程技術人員,必須進行《新上崗人員培訓》,介紹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進一步要求公司的管理要求。根據需要技術質量部每年制定培訓計劃,另外還會派出人員到市有關培訓班進行培訓學習。
十三、項目監理工作中的其他制度
1、工程洽商與設計變更審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與設計變更都要經業主和監理審核同意,未經監理簽認的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單,不計入已完工程量。
2、對分包單位資質的審查制度
工程總承包單位必須預先向監理工程師申報其選擇的分包單位。監理工程師應審核分包單位的資質、能力、信譽等情況,然后確定是否認可。未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簽認的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不得讓其進入現場施工,否則監理有權拒辦付款證書,責令總承包單位停工或返工。
3、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審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并報監理工程師審核。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要針對本工程特點編寫,并突出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和安全措施。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工程師共同審核,然后由總監簽認。審批后監理工程師督促施工單位貫徹實施。當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存在問題未經審核時,則嚴禁施工。
4、原材料、構配件質量的認可控制
監理工程師對影響工程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和觀感的材料、構配件實行質量預控,依據質量標準參與選擇工作。凡未經監理工程師鑒定檢驗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及不合格品,施工單位在工程上均不得使用。
5、隱蔽及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報驗控制
隱蔽及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的質保體系必須自檢合格,技術資料齊全,提前24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按照圖紙、規范、標準和有關文件檢驗合格認可后方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總監理工程師參加分部工程質量檢驗。施工單位應預先收集、整理工程質量檢驗等資料,以備審驗。
6、砼、砂漿試塊管理審核制度
現場砼和砂漿配制在開盤前,其配合比必須有資質符合要求的試驗室發出,施工單位填寫報驗單,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
商品砼的供應廠家必須獲得本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的認證。
砼及砂漿在配制時,必須按施工及驗收規范要求做試塊,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建立試塊臺賬。試塊組數應符合工程需要除留置28天標養試塊外,還應留置同條件養護的試塊和其他需要天數(7天及14天)強度試驗的試塊。施工應按試塊的規定時間進行試壓,其試壓結果在三天內送監理工程師。以便監理工程師進行正常判斷。
7、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
對以下主要項目進行見證取樣和送檢:
①用于承重結構的砼試塊;
②用于承重墻體的砂漿試塊;
③用于承重墻的磚和小型砼砌塊;
④用于結構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鋼筋及連接接頭試件;
⑤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
⑥用于結構實體檢驗的混凝土同條件試塊;
⑦重要鋼結構用鋼材和焊接材料;
⑧高強螺栓(預拉力、扭矩系數摩擦面抗滑移系數);
⑨加固碳纖維正拉粘結強度試驗
⑩民用建筑工程室內飾面采用的天然花崗巖石材,人造木板和飾面人造木板等
○14國家規定必須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其他試件、試塊和材料;
○15其他施工合同中約定的項目;
8、工程質量問題或事故的處理制度
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或事故后,施工單位應提出處理申報,請設計單位、業主及監理單位共同研究認定,由設計單位制定技術處理方案,責成施工單位組織人員實施,監理工程師督促檢查實施處理過程。由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對處理結果作結論。
9、暫停施工和復工的管理制度
當工程施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在合同有約定或必要時,簽發前應征求建設單位的意見),通知承包單位暫停施工。
1)建設單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暫停施工;
2)由于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必須進行停工處理。
3)由于出現質量或安全隱患,為避免造成工程質量損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暫停施工。
4)承包單位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或拒絕項目監理部管理。
5)發生必須暫停施工的其他情況。
在特殊情況下可先要求暫停施工,后補暫停令。簽發《工程暫停令》時,應要求承包單位保護該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損失或損害。
工程暫停是由于承包單位原因引起,當承包單位在具備復工條件時,應填寫《工程復工報審表》并附有關材料(原因分析、原因消除的證據、預防措施)報項目監理部,由總監在48h內簽發審批意見;若工程暫停是由于建設單位原因引起的,當暫停原因消失,具備復工條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單位及時填寫《工程復工報審表》并予以簽批,指令承包單位繼續施工。
10、施工計劃管理審批制度
為確保總工期,施工單位應及時編寫月計劃,并報業主與監理工程師審批。于每月25日報送業主和監理工程師,以利于檢查督促落實。監理工程師根據施工合同,分階段和部位控制工程進度目標,對工程進度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及時催促施工單位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證總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11、工程竣工預驗收制度
為促進工程及時竣工驗收,要求承包單位經自檢合格并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填寫《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報驗表》并附相關資料;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對質量控制資料進行核查,督促承包單位完善;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和承包單位共同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屆時請甲方、[[設計參加),經檢查需要局部整改的,限期整改后再驗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報驗表》。
十四、公司其他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檢查評價制度、儀器設備監測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均是公司管理方面的規定,工作過程中都應嚴格遵照執行,在此不作詳細描述。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3
1、審查核驗制度:在所有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必須審查其安全方面的內容。
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審核發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審核發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2、巡視檢查制度:所有監理人員在巡視現場時均要注重發現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時要進行記錄與匯報。負責安全工作的`監理工程師每天巡視主要的施工現場一次,并記錄有關安全情況,處理有關安全隱患。
3、安全隱患處理制度:重大隱患且為很可能發生事故,要立即處理并要求施工單位在2~4小時內消除,否則簽發隱患影響區域的停工令;重大隱患且可能會發生事故,應要求施工單位在4~8小時內消除隱患,否則必須簽發隱患影響區域內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須立即通過業主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對情況緊急,施工單位又拒絕整改或停工,隨時可能發生安全事故時,監理部應直接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門電話報告,請求行政管理部門出面干預,以達到消除隱患的目的,事后再以書面形式報告。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當有通話通話記錄,應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4、檢查驗收制度: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書面指出施工現場所在的安全隱患,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檢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安全
生產規章制度和監管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質量、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檢查施工安全情況;對需驗收的工程項目(工程材料、設備、工序)及時進行檢查驗收,在資料審查合格、項目驗收合格后應及時進驗收
5、督促整改制度
對于發現的工程安全隱患,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監理部應及時下達停工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在隱患消除后,監理部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監理部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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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術文件審核、審批制度。根據施工合同約定建設單位提交的施工圖紙以及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施工進度計劃、開工申請等文件均應通過監理機構核查、審核或審批,方可實施。
2、技術交底制度。監理工程師要督促、協助、組織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并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設計、施工單位執行。
3、開工報告審批制度。當工程項目的主要施工準備(前期資料、施工許可等)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可提出《工程開工報告》,經監理工程師現場落實后,一般工程即可審批,并報監理部。
4、原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設備檢驗制度。進場的原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設備應有出廠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和生產許可證,經承包人自檢合格后,方可報監理機構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設備應按監理指示在規定時限內運離工地或進行相應處理。
5、工程質量檢驗制度。承包人每完成已一道工序或一個單元工程,都應經過自檢,合格后方可報監理機構進行復核檢驗。上道工序或上一檢驗批未經復核檢驗或復核檢驗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或后續工程施工。
6、工程計量付款簽證制度。所有申請付款的工程量均應進行計量
并經監理機構確認,未經監理機構簽證的付款申請,發包人不應支付。
7、會議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會議、監理例會和監理專題會議。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由其授權的監理工程師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各方應派員參加。各次會議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會議。在合同項目開工令下達前舉行,會議內容包括工程開工準備檢查情況;
介紹各方負責人及其授權代理人和授權內容;溝通相關信息,進行監理工作交底。會議的具體內容可由有關各方會前約定。會議可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或由總監理工程師與發包人的負責人聯合主持。
(2)、監理例會。監理機構定期主持召開由參建各方負責人參加的會議,會上通報工程進展情況,檢查上次監理例會中有關決定的執行情況,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或建議,明確會后應完成的任務。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
(3)、監理專題會議。監理機構應根據需要,主持召開監理專題會議,研究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涉及施工質量、施工方案、施工進度、工程變更、索賠、爭議等方面的專門問題。
(4)、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由監理機構主持召開的會議紀要,并分發與會各方。
8、施工現場緊急情況報告制度。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編制處理程序、處理措施等文件。當發生緊急情況時,立即向發包人報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緊急措施進行處理。
9、工作報告制度。及時向發包人提交監理月報或監理專題報告;在工程驗收時,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監理工作結束后,提交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10、工程驗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驗收申請后,監理機構應對其是否具備驗收條件進行審核,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及竣工資料,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存在問題的,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合格后,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審表。
工程竣工預驗收合格后,項目監理機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經總監理工程師和工程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建設單位。
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對驗收中提出的整改問題,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工程質量符合要求的,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簽署意見。
11、隱蔽工程檢查制度。隱蔽以前。施工單位根據設計及規范要求進行自檢,并將自檢結果報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將需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三日提出計劃報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排出計劃,通知施工單位進行隱蔽工程檢查,重點部位或重要項目應會同建設、施工、設計單位共同檢查簽認。
12、工程質量監理制度。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責任。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作中發現工程質量缺陷,及時記入監理日志薄,指明質量部位、問題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復檢。對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或已形成隱患的問題,由監理工程師正式填寫“不合格工程項目通知”,通知施工單位。同時抄報總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監理工程師復檢簽認。如所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已構成工程事故時,應按規定程序辦理。
(1)、如檢查結果不合格,或檢查證所填內容與實際不符,監理工程師有權不予簽認,并將意見記入監理日志薄內,待改正并重驗合格后才能簽認,方可繼續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設計的、或者與原設計圖變更較大的隱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單位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工地代表參加,與監理工程師共同檢查簽認。
(3)、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后,經長期停工,在復工前應重新組織檢查簽認,以防意外。
13、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凡在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驗標》規定的編寫范圍。需做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2)、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必須用電話或書面形式逐級上報。對重大的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監理部立即上報建設單位。
(3)、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監理部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不予驗工計價,待合格后,再補辦驗工計價。
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問題報告單”,并抄報建設單位和監理部各一份,對于一般工程質量事故,由施工單位研究處理,填寫事故報告一份報監理部;對重大質量事故,由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兩份,由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對重大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監理部,由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方案,報建設單位批準后,施工單位方能進行事故處理,待事故處理后,經監理部復查,確認無誤,方可繼續施工。
14、施工進度監督及報告制度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進度組織實施,監理部每月以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報告各項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2)、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突出重點,并使各分部、分項進度密切銜接。
15、投資監督制度
(1)、監理部進點后立即督促施工單位報送與承包合同相適應的分段、分工點的概算、臺帳、資料并隨時補充變更設計資料。經常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
(2)、對重大變更設計或應采用新材料、新技術而增減較大投資的工程。監理部應及時掌握并報建設單位,以便控制投資。
二、施工現場監理安全檢查制度
現場監理人員嚴格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13及《施工安全組織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情況做如下項目檢查:
1、檢查施工單位《施工安全組織措施》是否完善、可行;
2、檢查施工單位與勞務工是否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3、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識牌是否到位;
4、檢查生活區衛生情況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5、嚴格檢查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6、嚴格檢查用火作業區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嚴格檢查施工現場用電是否符合國家規范,如不符監理人有權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頓;
8、嚴格檢查施工單位高空作業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如發現隱患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即停止該項作業;
9、嚴格檢查施工設備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及安全措施的執行力度,如存在安全隱患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即停止該項作業。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5
為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監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
1、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2、堅持責權相統一的原則。
3、堅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
二、安全工作例會議事范圍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指令。
2、聽取現場監理人員匯報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并落實到有關監理人員。
3、對本工程項目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事故責任和嚴重違章人的處分,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檢查總結前次安全工作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責任。
三、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
1、安全工作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現場各監理人員參加,施工單位安全專責出席安全工作例會。
2、監理部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總監理工程師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
四、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安全專責工程師確定,各現場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可提前向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2、凡提交現場監理部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的議題,應事先經安全專責監理工程師審查,形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
3、安全工作例會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對在安全工作例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不能統一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的緊迫問題,可由總監理工程師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現場監理人員向本次工作例會匯報落實情況。
五、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監理部文員負責,并整理會議紀要下發相關單位、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
2、安全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監理人員按照分工范圍督促檢查,并及時通報貫徹落實情況。
3、各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監理人員原則上必須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需向總監理工程師請假,無故不參加者上報公司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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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檢查:
1、總監離工程師應每季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綜合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①外業檢查:對管段內施工現場、駐地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重點施工項目、關鍵工序、重要部位的現場控制、制度的落實、作業標準、文明施工等應對照要求檢查。
②內業檢查:重點檢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實情況,人員教育培訓、技術交底、文件學習傳達情況,內業資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監理工程師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有關人員對重點施工項目,關鍵工序重點抽查。
二、專項檢查:
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專項或季節性安全專項檢查,如用電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隧道、防火防爆、節假日前后、雨季、冬季、臺風前后等;要對定期檢查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對各監理組(分站)現場安全監控情況進行檢查。
三、日常巡查:
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應加強對管段內施工情況日常檢查、巡查、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應現場把關,對定期和專項檢查發現及項目管理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督促整改落實,及時反饋信息,并做好記錄。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7
1.項目總監以項目監理部內部工作協調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的外部協調為自己的工作中心。
2.負責監理部的日常管理,主持監理會議,簽發文件和指令。
3.確定監理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做好各專業人員調配,對不適宜的人員應報告公司及時調換。
4.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5.負責簽批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暫停/復工令。
6.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7.審查簽批承包單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憑證書和竣工結算書。
8.確認和審批承包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
9.審查處理工程變更。
10.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公司規定,認真履行工地巡視、旁站、見證等監理職責,全面完成監理工作。
11.組織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和開工報告。
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評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質量檢查,參加竣工驗收。
13.組織編寫監理月報、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4.對工程項目監理資料的管理負責。
15.主持或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16.對外全面代表公司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承包單位進行監理業務聯系,協調處理好對外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17.定期向公司匯報監理工作進展情況和所存在的問題。
18.總監不能將(2)、(3)、(4)、(5)、(6)的職責委托給總監代表。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8
1.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2.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并做好檢查記錄。
3.復核或從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并簽署原始憑證。
4.依據設計文件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認真做好旁站監督和見證,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6.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監理記錄。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9
1.嚴格遵守“監理工作人員守則”,對現場工程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進行管理,并對自己的工作負責。
2.熟悉設計圖紙和施工承包合同中采用的`計費標準及其它計費依據,明確費用額構成,對最易突破部分和環節采取重點監控措施。
3.根據施工承包合同,預測工程風險及可能發生索賠的誘因,制定防范措施,減少索賠事件的發生。
4.參加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查,及時掌握設計變更情況,以便在工程洽商或設計變更前后進行技術經濟分析。
5.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費用分解,協助建設單位編制造價控制計劃。
6.根據承包合同規定、取費標準,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的進度工程量進行費用核算后,報總監簽發付款憑證書。
7.針對工程進度和投資完成情況,進行進度、投資的信息采集和對比分析,向總監提出控制意見。
8.檢查、分析承包單位、建設單位全面履行合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總監提出處理意見。
9.審核承包單位提交的工程結算書,參加分部、分項、單位工程驗收,掌握工程全面情況。
10.協助總監處理工程索賠。
11.按規定填寫監理日記、編寫監理月報和造價控制監理總結。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10
1.嚴格遵守“監理人員工作守則”并對總監負責。
2.認真分析研究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范圍、特點和難點,熟悉設計圖紙及要求,清楚驗收規范和監理工作程序。
3.參與編寫監理規劃,負責編寫本專業監理實施細則。
4.負責本專業圖紙審核,參加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審核會審紀要。
5.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單位工程開工報告,簽署意見后送總監審批。
6.審查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簽署意見后送總監審批。
7.對承包單位報送的進場材料/設備/購配件的報驗資料(原始憑證、檢測報告、質量證明文件等)進行核查簽認,有必要時應進行平行檢驗。
8.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認真履行旁站、巡視監理職責。
9.嚴格工序交接檢查驗收,堅持上道工序不經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監理原則。
10.凡隱蔽工程隱蔽前,必須經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檢查驗收,并在隱蔽工程記錄上填寫意見。
11.參加設計變更及工地技術洽商的會議與審查,并報總監批準。
12.對承包單位的工程量報審表進行審核,簽署意見后送造價監理工程師核算費用。
13.參加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做好驗收記錄。
14.參加承包單位的工程質量事故處理。
15.對以下行為行使質量否決權,直至建議總監簽發停工令:
(1)未經檢驗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擅自采用未經認可的材料、構配件、設備違章施工;
(3)擅自變更設計或按未批準的施工方案施工或不按施工規范施工;
(4)擅自將工程轉包或讓未同意的分包單位進場作業;
(5)沒有可靠的.質量保證措施斷然施工;
(6)對監理指令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及確認,而繼續作業;
(7)其他對工程“三大控制”有嚴重影響的行為者。
16.確認承包單位施工計劃的合理性,掌握承包單位工、料、機供應計劃,每天就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相比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督促責任單位采取相應措施。
17.按規定做好有關監理記錄,認真填寫監理日記。
18.審核承包單位的各種報表和技術資料;簽發有關指令、通知。
19.定期向總監提交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匯報和請示。
20.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收集、匯總、整理。
21.負責編寫本專業監理月報有關內容,交總監審核。
2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23.檢查承包單位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保證措施,督促承包單位對所存在的質量和施工安全問題及隱患及時整改、及時預防。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11
一、監理人員開展監理工作,應遵循以下守則:
(一)維護國家的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鐵道部有關工程建設的政策、法規、規范和標準,嚴格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責任、權力和義務;
(三)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
(四)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監理單位注冊和從事監理活動;
(五)不能在施工、材料、設備生產供應單位兼職,嚴禁向所監理標段介紹施工隊伍,指定建筑構配件、設備、材料的生產廠家;
(六)不泄露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七)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平等待人,不收受施工單位禮品、禮金。
二、指揮部對全線監理人員嚴格實行監理人員違紀、違規、失職警示制度。
(一)凡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紅牌清退出場,并給予通報:
1.嚴重失職、與其他單位串通,給工程建設造成不利影響和損失的;
2.出于個人私利,故意刁難施工單位的;
3.向施工單位吃、拿、卡、要或接收禮金、禮物,經核查屬實的;
4.所監理的工程項目出現與監理職責有關的工程質量事故;
5.偽造原始資料、監理憑證、或未經檢查盲目簽字的;
6.執行和掌握技術標準、規范、設計圖紙、施工合同不嚴格,且造成損失或影響的;
7.故意損害指揮部或設計、施工等單位利益的;
8.其它嚴重違紀、違規、失職行為經核查屬實的。
(二)凡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將黃牌警告,并給予通報:
1.執行和掌握技術標準、規范、設計圖紙、施工合同不嚴格,造成損失或影響情節較輕的;
2.不認真填寫監理日志,經檢查仍不糾正的;
3.其它一般違紀、違規、失職行為經核查屬實的;
4.對工程重點部位、關鍵工序檢查無記錄,應旁站而不到場的;
5.擅離職守,給工程建設造成損失或影響的。
三、凡黃牌警告累計達到2次,將紅牌清退出場,并給予通報。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12
一、監理文件的管理
1、監理文件是指監理項目部的監理人員在監理作業中所形成的文類管理;
2、監理文件的分級管理是指文件形成的過程中,按職責權限進行編制、審查和簽發;
3、監理文件的分類管理是指文件形成后的編號、發送、傳遞和保管。
二、監理項目部發出的'監理文件的編制和審批分為五級管理
1、監理項目部管理制度及監理作業指導文件、監理規劃、專業監理實施細則由有關人員編制后總監審定,作為ⅰ級文件;監理規劃作為公司文件經公司批準后,作為ⅰ級文件管理;
2、監理項目部向業主提交的重要報告:總結、月報、專題報告、圖紙會審/評審紀要、工程暫停令、嚴懲工期審批、索賠簽證、質量和安全事故報告,由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總監審批簽發,作為ⅱ級文件。
3、監理項目部所發正式函件由有關監理工程師編制,總監理工程師簽發,作為ⅲ級文件。
4、監理項目部所發工程聯系單、通知單、備忘錄、報表、各類審查單以及監理作業表等由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交規定的簽發人審核后簽發,作為ⅳ級文件。
5、監理統計表以及其他監理內部文件通知等作為ⅴ級文件。
三、監理作業中形成監理文件的分類
1、按專業分類,分為以下11類:鍋爐、汽機、土建(含勘測)、儀表及控制、爐保、焊接、化學、給排水、技經及綜合等。
2、文件性質分類:
綜合管理:監理規劃、監理的管理制度、監理項目部的重要報告、總結、月報。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單位的作業指導書等綜合性施工作業指導文件進行審核所發的工程聯系單;
質量管理:對施工質量、設備質量、消缺方案等所發的通知單、聯系單等有關質量控制文件;
進度管理:對開工報告的審核意見,有關開工、停工、復工令的監理項目部有關進度控制文件;
投資管理:對施工單位的工程變更和材料代用及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所引起的費用變更的答復所發出的聯系單、通知單等有關投資控制的文件;
安全文明控制: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所進行的監督文件;
合同管理:對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包括索賠)所提出的意見而發出的聯系單和通知單等文件。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為規范監理例會中參加人員、會議議題、會議罰則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二、例會制度的內容:
1、參加人員:
業主方:工程部經理、現場各專業工程師監理方:總監或總監代表、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施工方: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生產經理、安全員
2、會議內容
(1)、由施工方匯報本周生產計劃的完成情況、完成施工部位的質量進度情況等,提出下周施工計劃和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2)、由建設方回復施工方需要解決的'問題,及提出進度要求。
(3)、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質量、安全、進度管理情況提出評價和對下步工作做出要求。
(4)、總監總結本周工作并對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5)、建設方工程師對項目的管理情況做評價和提出要求。并對有關工作進行交底;
(6)、工程部經理總結。
3、會議要求:
(1)、本會定于每周一下午3點召開,會議地點定于工地會議室。
(2)、要求的參會人員必須到場,否則按照罰則進行處罰,會議按照主持人安排的發言順序進行發言,會議期間一律將手機調至震動或無聲、參會人員不得交頭接耳,大聲喧嘩,對于議而不決的問題會后單獨處理以不占用過長的會議時間。
(3)、施工單位將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生產經理、安全員的委托報監理和業主,以便進行人員的考核。并將以上人員的聯系方式報業主單位及監理公司。人員或聯系方式如有變動,及時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公司報告。
(4)、因事急需處理而不能參會的人員必須向工程部經理或總監請假且告知委托參會的人員姓名及職務。,否則按照罰則進行處罰。
4、罰則:
(1)、對于無故未按照參會要求到會的單位處以200元/人。次的處罰;
(2)、對于無故遲到單位處以100元/人。次的處罰。
(3)、會議中手機出現鈴聲或會議內接電話處以100元/人。次的處罰;
(4)、對于參會人員到位情況由監理部負責進行考核,下發處罰通知。罰款原則上繳納現金,如不交現金者將處罰通知交建設單位財務部從形象進度付款中扣除。如拒收或拒簽,將處以5倍的罰款交財務部從形象進度付款中扣除。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14
一、安全會議制度
1、安全交底會議:
各合同段進場,由項目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組織召開施工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會議;
2、項目管理月度安全例會:
每月項目負責人組織各合同段全體管理人員、各工區主任、工區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總結當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個月各施工點的安全生產任務;
3、工區安全會議:
由各工區安全員每周組織各工區全體人員總結當周安全生產情況,落實下周的安全生產任務;
4、事故分析會議:
如有事故發生項目負責人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分析,及時進行整改;
二、安全檢查制度
1、由各工區安全員進行日常檢查,發現有事故苗頭及時處理;
2、由項目管理安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的抽查;
3、每月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工程項目安全員和各工區安全員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
4、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辦公室職責
1、應熱情接待來訪的各級領導和來賓。
2、做好日常電話的接線工作,當來電要找的人員不在時要做好記錄(包括來電人姓名,來電內容及要找人員等),接電話語要文明。
3、當群眾要求解決問題時,言語要誠懇,要以禮相待,不可發生口角及擴大事態,并及時告之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4、負責辦公室的保密工作,非辦公室人員,不得翻閱辦公室里的有關文件,不得動用辦公工具。
5、做好文件的`收發登記工作,并及時轉交相關人員閱讀。
6、協助并管好項目辦公室的環境衛生。
廉政建設規定
為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反腐倡廉,確保本工程建設健康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不準接受承包人和材料供應商的酬金、禮品、回扣、勞務費、好處費等。
二、不準接受承包人的宴請。
三、不準參加由承包人支付的卡拉OK、舞廳等娛樂消費活動。
四、嚴禁參加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五、不準無故拖欠卡扣承包人按規定應得的工程款,嚴格規章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堅持秉公辦事。
六、不準親朋好友在自己直接管理、監督的工程中搞承包
七、不準向承包人借款和委托承包人代購各種物品。
八、不準泄露與招投標和工程管理有關的、屬內部保密性質的信息和資料。
九、不準擅自變更設計和改變結算單價。以上規定,希辦公室及監理辦全體成員嚴格遵守。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15
為加強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投資效益,現就監理單位的授權和管理做出如下規定:
1、凡屬投標、議標、邀請招標等進入本公司承監的監理公司,都必須遵循本規定。
2、凡屬承監本公司工程的監理單位,由本公司工程部根據工程的性質和特點,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成本控制授予監理單位施工組織、施工管理、工作協調和對施工單位進行違規處罰的權利。監理單位必須對所監理的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程進度和成本控制負責。
3、凡屬承監本公司工程的監理單位,在工程開工前第一次工地例會后一周內必須書面向工程部呈報合格詳細的監理規劃,工程部三天之內提出修改和批復意見。工程部批復之日為監理服務合同有效起始之時。
4、凡屬承監本公司工程的監理單位,必須配套必要的平行檢驗工具,實行日常平行檢驗,并認真填報工程缺陷統計報表,若不申報缺陷統計報表或不具備基本檢驗手段,則視為未履行平行檢驗,本公司將保留經濟索賠的權利。
5、凡屬承監本公司工程的'監理單位,必須積極支持施工單位爭創優質無通病工程,切實保證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等級,則視為監理單位違約,本公司將保留經濟索賠的權利。
6、凡屬承監本公司工程的監理單位,必須對所監理工程中所有的隱蔽工程進行見證,若發現隱蔽記錄不實或不合格工程隱蔽,則由監理單位承擔返工損失10%的經濟責任。
7、凡屬承監本公司工程的監理單位,必須對所監理工程中的關鍵部位進行旁站,若所承監的關鍵部位發生質量事故,經查實監理人員未履行旁站,則由監理單位承擔返工損失10%的經濟責任。
8、凡屬承監本公司工程的監理單位,必須認真編寫監理月報、階段監理報告、項目監理工作總結及監理日志,本公司工程部現場代表將不定期進行抽查,若發現監理單位不重視,不編報,每缺一項處罰監理責任人200元。
9、凡屬承監本公司工程的監理單位,必須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理驗收資料,保證房屋工程預驗收三個月內領回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若所承監的工程三個月被無法竣工備案,則視為監理單位違約,本公司將保留經濟索賠的權利。
希望所有承承監本公司工程的監理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監理規范運作,確保監理工作循序有效。
本規定若與國家監理規范不符之處,以國家監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本規定由工程部統一解釋。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16
1、監理部定期(每周一)召開監理例會。主要內容是總結上一階段的工作,分析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新的建議,并介紹下一階段的主要任務和目標,使各有關人員都能做到心中有數,明確努力方向。
2、對外行文審批制度。監理部向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報告、通知等文件由有關部門起草,但必須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
3、監理工作日記制度。監理工程師應每日將所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記,特別是涉及設計單位、承包單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項應詳細做出記錄。
4、監理月報制度。每月末28日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本專業的監理月報內容,交總監理工程師會總。內容應以具體數字說明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和有價值的經驗等。
5、技術資料及檔案管理制度。監理部對于監理工作中發出和收到的'所有文件發出的口頭通知要及時補辦書面材料歸檔。
6、保密制度。監理部人員對于所在監理工程的技術資料以及承包單位所采用的新技術應嚴格保密。在征得有關單位同意前,監理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7、廉政制度。監理部所有監理人員應嚴格遵守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誠實、守信、公開、廉潔,監理人員除了從監理單位獲得工資,獎金,津貼外,不得向承包單位索取任何額外的錢物,一旦發現,嚴肅查處。
第二、三塊牌 監理人員崗位職責和權限
1、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⑴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⑵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⑶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⑷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工作。
⑸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⑹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進度計劃。
⑺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⑻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⑼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⑽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⑾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⑿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⒀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17
為貫徹落實有關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規范及標準的規定與要求,有效制止違法違規行為,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實施范圍
本公司監理的建設工程實施施工監理報告制度。
二、報告方式和期限
建設工程以施工工地為單位,由該工程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狀況形成監理報告,在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后報送建設單位同時,提交建設主管部門。
監理報告的期限:自辦理質量安全報監手續起至竣工驗收合格為止。
三、報告分類
監理報告包括監理月報、安全專報和監理緊急報告三類。
1、監理月報
監理月報是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要求,由項目監理機構在施工階段監理工作過程中形成,按月定期上報,記錄監理日常工作的監理報告。
2、安全專報
安全專報是項目監理機構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開展監理工作情況,以及發現問題和問題整改情況的反映,是重要事項的'監理報告。
3、監理緊急報告
監理緊急報告是施工現場發生重大質量安全隱患,項目監理機構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和建設單位拒不接受而可能產生嚴重后果時監理即時提交的報告。
四、報告程序和要求
1、監理月報
項目監理機構按照經批準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開展監理工作,并應當按規定形成監理記錄。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在匯總監理記錄的基礎上編制監理月報,簽署后報送建設單位和公司工程部。監理月報在每月5日前提交。
2、安全專報
工程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工程項目的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和危險性較大工程監理的節點和要求,形成監理方案和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項目監理機構按照監理方案和監理實施細則對工程項目的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實施監理。
項目監理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結合日常巡查,每周周六向公司工程部提交安全周報。工程部結合日常巡查及監理部每周周報進行匯總,于每月16日、30日向主管理部門提交安全快報。
3、監理緊急報告
對于項目監理部提出整改要求,但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建設單位拒不簽收,而可能產生嚴重安全質量事故的情形,總監理工程師應立即編制監理緊急報告,向公司和主管理部門報告。
對于已經發生事故的,按事故報告制度的要求予以上報。
五、實施日期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18
1、檢查施工企業現場質檢人員到崗、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筑材料準備情況;
2、在現場跟班監督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執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核查進場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的質量檢驗報告等,并可在現場監督施工企業進行檢驗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第三方進行復驗;
4、做好旁站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保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
5、認真履行職責,對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在施工現場跟班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旁站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如實、準確地做好旁站監理記錄;
6、實施旁站監理時,發現施工企業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有權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整改;發現其施工活動已經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質量,應當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7、各標段監理應按本旁站管理辦法的旁站項目規定,合理安排旁站人員;
8、在規定旁站的工序項目施工時,旁站人員必須到位。其中I類工序、II類工序項目開工時必須約請監理到場,旁站監理人員未到場,承包人不得擅自施工。
9、旁站人員應按旁站管理要求,認真旁站并填寫旁站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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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了進一步提高安全施工監理技能和公司安全施工監理總體水平,適應深圳建設市場的發展,建立安全監理內部培訓制度。
2、公司質安部、監理部共同制定培訓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實施。具體安排為:
(1)每年必須將各監理部所屬人員全部系統地培訓一次,培訓時間按培訓計劃;
(2)、每次培訓為8~10學時;
(3)、每次每期培訓完畢后均進行考試,以7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自動轉入下一期繼續補訓,直到合格為止。
3、培訓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法規、規程、標準;
(2)、安全監理程序及程序履行;
(3)、安全行為監理實務;
(4)、實物安全監理實務;
(5)、發現和處置安全監理問題的技能。
4、培訓資料由質安部、質體辦編制。
5、授課由質安部、質體辦、監理部有關人員擔任。
6、質安部保留培訓記錄和試卷。
7、培訓合格人員由公司頒發培訓合格證。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20
為提高監理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提高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消防等知識,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職工,必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方能被分配到適當的.工作崗位。根據工作分配意向,可分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司、項目監理部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1、積極按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級)組織的各種安全監理業務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2、公司級(二級)教育,由安全主任組織,具體由辦公室、工程部負責組織本企業監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并留下培訓記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及安全生產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公司生產經營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進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等知識,并經審查合格,由總經理分配工作。
3、項目監理部級教育(三級),由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安全員、專業監理工程師配合,對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隨時進行安全監理業務培訓,主要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規程、事故安全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專業安全注意事項等。
二級、三級的教育時間,按受教育人的綜合素質而定,累計培訓時間一般不低于30學時。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21
1、 堅持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制度,積極參加政府和公司舉辦的各類安全監理教育、培訓、學習,服從公司的培訓計劃安排;積極參加政府和公司、機構安排的各類安全先進工地的觀摩活動。
2、 總監或(總監委托代表)應及時組織機構全員學習有關安全監理方面的各項新文件、新規范,學習有關安全監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指定專人做好學習記錄,參加人員在學習記錄上簽字(學習記錄附在學習文件后面)。提高現場安全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規范和自我保護意識。
3、 對各類新進公司人員,利用各種工具,采用多種教育形式,統一思想,不斷強化安全意識,了解、學習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文件,并在學習記錄上簽字,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經常化。
4、 新進入項目監理機構的公司人員,總監或(總監代表)應對該新進人員進行現場各類制度和安全監理方面的教育,并由其本人在記錄上簽字。
監理工作管理制度 22
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多途徑、多方式對監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增強安全生產意識。
1、對駐地監理部所有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
2、擔任駐地、安全工程師的監理人員要經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關的安全資格證書。
3、駐地辦每月不少于一次監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1、本建設工程近期安全生產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所要應采取的預防措施;
(2、對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產方面的圖展、觀看錄像、知識教育;
(4、國家、上級部門、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規章、制度;
(5、各類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應簽到,教育活動內容要有書面紀要,并存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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