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

時間:2024-09-23 08:55:10 夏仙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工作制度(精選1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工作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密工作制度(精選16篇)

  保密工作制度 1

  為保守國家和機關秘密,維護本單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項事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上級部門發來的秘密文件資料和機關制定的秘密文件,由專人負責收發和存檔,并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傳閱。傳閱密件應當使用專用文件夾,要有登記簽收手續,不得橫向傳閱,閱辦人閱后應及時將密件退回。

  (二)借閱、查詢密件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在機要室內進行,查詢人要在登記本上簽字后方可查閱。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抄錄、復印、拍照、錄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審批手續;摘抄時只能抄錄有關內容,不得抄錄日期和編號。

  (三)機關各業務科室、職能部門領導干部開會、學習帶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職保密員負責登記、整理,按時間要求歸檔。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密件及印制過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須按批準份數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樣、半成品、印板、廢品等應當按規定及時銷毀,需要保留的軟盤、光盤等應當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應當及時送到交辦單位。

  (五)絕密級文件不得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經制發機關批準。復印件要視同原件密級進行管理。絕密級文件不得通過傳真機傳輸。

  (六)對絕密的機關秘密文件、資料或其它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經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須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七)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人所掌握的國家、單位秘密,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國家、機關秘密。對外提供涉及本單位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秘密,批準人員應向本單位保密領導小組通報有關情況。嚴禁在無保密裝置的有線、無線電話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八)本機關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連接,必須加強管理,并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的學習。

  (九)機關各科室購買軟盤、計算機及維修計算機須由黨政辦公室嚴格把關,存有保密數據和文件的軟盤一律不得帶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領導小組半年檢查一次全機關保密工作,年終進行保密工作總結,對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對問題嚴重的科室或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嚴格控制各項國家秘密和知悉范圍,因工作需要擴大知悉范圍的,須經領導批準。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保密工作制度 2

  保密工作是指國家和組織對于重要信息、重要設施、重要人員和重要活動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為了保障國家和組織的安全和穩定,保密工作制度需要得到完善和實施。以下是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則

  1. 保密工作原則是國家和組織在保密工作中應遵守的基本原則,包括以下幾點:

  2. 重要性原則:保密工作應根據保密對象的重要性來進行不同程度的保密,不同級別的信息應有不同的保密處理方式。

  3. 需要知道原則:知道保密信息的人員,應確立相應的保密責任,對于不需要知道的人員,應保障其不獲取和使用該信息。

  4. 需要保密原則:對于需要保密的信息,應嚴格保守其機密性,嚴禁泄露和洩露。

  5. 安全可靠原則:保密工作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保密對象的安全穩定。

  二、保密工作的分類

  1. 根據保密對象的不同,保密工作可分為以下幾類。

  2. 信息保密:涉及涉及經濟、技術、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都需要經過保密處理。

  3. 機構保密:指一些重要的行政、軍事、科研等機構采取秘密組織形式的保密工作。

  4. 人員保密:重要人員的保密管理,應該采取相應的安保措施。

  三、保密級別的劃分

  1. 根據對保密信息的不同保護程度,保密級別可分為國家秘密、絕密、機密和秘密四個級別。

  2. 國家秘密是指有關保衛國家安全和利益或進行國家工作、涉及國家事務的信息,一旦泄漏,將會對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3. 絕密是指具有極高的機密程度的信息,需采取最高的保密措施進行保護。

  4. 機密是指涉及國家、軍隊、經濟、科技、文化、社會、外交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5. 秘密是指涉及一些重要的行政、軍事、科研等機構,有關人員、實物資料及其活動的信息。

  四、保密工作管理

  1. 保密工作的管理機構應設置專門的保密機構,負責實施保密工作,管理保密人員,組織保密培訓和考核。

  2. 現有保密規定應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完善和更新,以保障重要信息的安全。

  3. 在保密工作實踐中,應當不斷總結經驗,加強監督,確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實施。

  五、保密工作培訓和考核

  1. 保密工作的人員應當接受保密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掌握相關的保密法規和政策。

  2. 保密工作的人員應保持警覺狀態,防止各種可能對保密信息造成損害的風險。

  3. 保密工作的人員應注重技能的提升,提高保密防范技能水平,增強保密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綜上所述,保密工作制度匯編是一個不斷完善和更新的體系,需要各個機構和個人積極實施,以確保國家和組織對重要信息、重要設施、重要人員和重要活動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同時,在保密工作中也需要各個機構和個人密切配合,形成一種全社會的保密風氣,共同維護國家和組織的安全穩定。

  保密工作制度 3

  第一條本單位設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書長(副主任)、機要局長、保密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辦公室保密工作實施統一組織領導。

  第二條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保密法規、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任何情況下都不準泄漏黨和國家秘密。自覺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

  第三條做好涉密文電、資料的管理工作。凡存放文件的場所,應按規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竊密;存儲在各種介質中的涉密文電、資料由專人負責簽收、拆封、登記、處理,工作調動時,必須把自己經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按規定控制傳閱范圍,不得隨意擴大;外出開會、辦公不得攜帶涉密文件,確屬工作需要的須經領導同意批準,指定專人管理并履行登記簽字手續;密級文件和資料,要在規定場所閱讀,不準將涉密文電、資料帶出辦公室,離開辦公室時要將其鎖入保險柜內;須送負責同志住所的密級文件,閱后應及時收回,不得讓文件在辦公場所之外過夜;不準私自復制、抄錄和保存涉密文電、資料,確需復制、抄錄的.,省委秘密級以下文電、資料要經秘書長或辦公室主任批準,省委機密級以上及中央文電要經省委辦公廳或發文機關批準。

  第四條做好涉密文電、資料的清退和銷毀工作。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電資料,要按規定定期清退。銷毀涉密文電、資料要經分管秘書長、主任批準,逐件核對清楚、履行登記手續后,由市公文資料監銷中心統一銷毀,禁止未經批準私自銷毀涉密文電資料,禁止向廢品收購單位出售文件、內部刊物和資料,禁止將涉密文電資料送銷毀工作機構和指定的承銷單位以外的單位銷毀。

  第五條不準以私人通信、普通電話、無線電話、對講機、明碼電報等方式傳遞涉密事項;嚴禁密電明傳,明密混用;不準在互聯網上存儲、傳遞、涉密信息和處理內部資料。

  第六條不準在家屬、子女以及其他人員面前談論涉密事項。

  第七條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要有保密措施,對音響、錄音等設備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會議文件的印發和保管,均應嚴格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操作;會議文件的印發、保管、記錄、傳達要嚴格按保密規定辦理;與會人員范圍不得隨意擴大;會務人員要經過認真審查。

  第八條制發各類文件、資料等要按《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標明密級;如屬摘錄、復制原始涉密文件,必須保持原定密級,不得擅自改變。

  第九條在涉外和接待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涉外、接待保密規定和外事紀律,不得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不準在外國人面前談論秘密事項;出國人員在出國前必須接受保密教育。

  第十條發現失泄密現象,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保密工作制度 4

  為加強局機關保密工作,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圍

  1、機要文件、涉密圖紙、測繪成果資料;

  2、尚未公開的機構調整與人事安排;

  3、重要會議、領導講話的涉密內容;

  4、內部決定、領導之間的談話、不宜公開的內部批示;

  5、按《保密法》和上級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其它應該保密的事項;

  6、局辦公會議紀要;

  7、領導交辦工作暫未落實而需保密的文件。

  二、保密要求

  1、加強對《保密法》的學習和宣傳,切實搞好本局所屬人員的保密教育,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保密意識;

  2、嚴格文件收發制度。按照密級規定對各類文件資料妥善保管,做到收文來源清,傳發文去向明,不擴大傳閱范圍,對保密的.文件、資料做到不私存、摘抄、復印、翻版、轉讓;

  3、凡本局涉及保密事項的工作人員,均應嚴格按照保密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對失泄密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時查處;

  4、各科室、事業單位每年上半年前要將本局上一年度的有關檔案收集整理成冊并加強檔案管理,各科(室)、事業單位負責人作為檔案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涉及有密級資料的查閱,須經局保密小組審核,方可查閱;

  5、局保密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檢查監督,認真搞好局范圍內的保密工作;

  6、不在公共場所或向親屬親友談論秘密問題;離開辦公室必須將檔案、文件、涉密資料放入辦公桌抽屜或辦公柜里,嚴禁將涉密文件、資料帶回家中閱讀;

  7、為加強保密工作,各股所每半年要對文件作一次清理檢查。如發現失泄密事件,應立即向局領導和縣保密局報告,并及時采取補救辦法。如發生嚴重失泄密事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8、嚴禁向物資廢品收購站或個體商販出售已作廢的國家秘密載體。作廢的文紙必須小心保存,定期銷毀;

  9、嚴格執行使用電腦的有關保密規定,加強對保密資料載體(磁盤、移動硬盤、記憶棒、光盤、打印紙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進行使用、復制、轉送、攜帶、移交、保存、銷毀。對有保密要求的電腦和資料載體,不得聯接在Internet網中進行任何操作和使用;

  10、復印秘密文件要經分管保密工作領導同意,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后,方可復印。復印件按原件保密標準管理;

  11、印章實行辦公室專管人員用印,辦理使用印章的事項,須由經辦人認真寫明用印單位、用印時間、用印文別、發往單位、事由等,經主要領導審核批準,經辦人簽字后用印。印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辦公室應指定他人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管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保密工作制度 5

  為了保守黨和國家及公司秘密,維護黨和國家利益,維護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對保密工作重要性認識

  保守國家和公司秘密是公司每名員工的義務和職責,關系到國家的安全和公司的發展。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十條保密守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二、公司保密工作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保密委員會,負責對保密工作的領導,由主要領導擔任主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辦公室;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公司保密工作范圍

  1、國家和政府各部門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國家、政府各部門機要文件、秘級文件、密碼電報等秘密文件,內部資料、刊物等國家秘密文件、信息,以及保密設備、密碼設備等。

  2、集團公司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集團公司密級文件,集團公司重要會議的內部資料、文件,以及重要投資決策、生產經營、財務數據等相關材料和文件。

  3、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黨政聯席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確定的保密事項和會議未決定的其他保密事項。

  (2)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對外投資經營活動中需要保密的事項。

  (4)公司重要財務資料。

  (5)公司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等。

  (6)公司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7)公司涉及秘密事項的文件、資料。

  (8)保密委員會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四、保密工作要求

  1、要切實加強保密工作領導,層層落實保密工作責任。保密工作要層層負責,“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要切實抓好保密工作領導,加強保密工作監督;公司涉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按照保密法律法規認真履行保密職責。

  2、建立保密工作長效機制。保密委員會要定期聽取保密工作匯報,定期和不定期開展保密學習和教育,建立保密工作常態機制,把保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3、保密委員會要加強保密工作宣傳教育,增強全體員工保密和防范意識,提高員工保密工作能力。

  4、公司涉密工作人員要嚴守國家和公司秘密;非接觸公司秘密的'人員,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機要、檔案等涉密工作人員,要選擇政治可靠、業務素質好、忠于職守的員工擔任,并保持相對穩定。

  5、密級文件的收發、傳閱、清退等工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機要文書管理制度。

  6、絕密級、機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原制發機關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7、國家密級文件不準外帶。公司密級文件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時,需經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8、公司涉密計算機、涉密設備不得上互聯網和內部網絡,其移動硬盤、U盤、軟盤、光盤等涉密移動介質要專機專用,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使用;涉密計算機、涉密設備維修、報廢處理要嚴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規執行。

  9、不得使用計算機、傳真機、網絡、移動介質等工具傳播任何涉密文件、資料、信息;未經允許不得對任何涉密文件、資料、信息進行拍照、攝錄、掃描、刻錄等。

  10、各部門重要文件、資料要按照保密規定嚴格管理,重要檔案資料要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及時封存或存檔,不得散落在辦公室內或借給他人,文印用過的紙張必須集中到指定地點銷毀,不得當作垃圾倒掉。

  11、財務部必須嚴格管理財務憑證及相關資料,保證其安全性和保密性;財務數據應定期備份,確保財務電子數據完整不丟失。

  12、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許對外泄露機密文件和資料,不準將密級文件、材料帶出檔案室。檔案查閱要按規定執行。

  13、打字、復印人員按涉密人員嚴格管理,做到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未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密級文件、資料。

  14、公司涉密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勇于同失密和泄密現象作斗爭。

  15、公司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企業秘密,如發現失密和泄密事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公司保密工作要害部位

  1、要害部位范圍:機要文書室、財務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1)切實落實保密要害部位工作責任。要害部位所在部門負責人承擔領導責任;要害部位工作人員對保密工作具體負責。

  (2)要加強保密要害部位管理。要害部門負責人要切實加強保密管理,開展經常性安全保密檢查,切實落實各項保密措施;要害部位工作人員要切實履行保密責任,按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3)保密要害部位要安裝必要的防火防盜設施,確保安全;嚴禁在保密要害部位開展與本職業無關的活動;嚴禁非本部位人員長時間滯留。

  (4)保密要害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管理和使用好涉密設備,按程序和要求處理涉密信息的收發和報送,確保涉密設備、重要資料等安全、完整,工作人員離開時,要隨時將門鎖好,每天下班時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電源、報警設備、門窗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保密安全工作無遺漏。

  保密工作制度 6

  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2、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于國家秘級文件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并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須進行銷毀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計算機房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進入機房必須進行審批和登記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的應用管理。凡秘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文件的軟盤信息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圍:各單位財務室、電腦室、檔案室、物資庫。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單位黨政一把手對本單位要害部位管理負全面責任。

  ②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害部位,因工作關系需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后,才能借閱有關資料和進行公務活動。

  ③貴重物品、現金、票證落實專人負責,責任人要認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對要害部位認真按安全保衛保密要求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報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記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⑤建立各要害崗位保密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安全保衛保密檢查,針對存在隱患及時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規范要求對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電。結合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節,制定嚴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⑦加強計算機系統的保密安全管理。對涉密與非保密計算機予以明確區分,涉密機必須完全與局域網脫離連接,并禁止上因特網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認證、存儲傳輸加密。

  3、責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責任人或單位因失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并采取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及經濟處罰等方式對責任人及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責任。

  三、檔案保密管理制度

  1、公路綜合檔案是本單位的公路改建、養護、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它包括公路、橋涵等公路構造物修建項目、公路機械設備、財務管理、勞動工資、公路科研和黨務、政務、安全保衛和群團工作等方面的檔案。

  2、公路綜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原則。各門類新增檔案材料,由機關各部門兼職檔案員負責收集本部門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送交綜合檔案室,進行鑒定、編號、歸檔,并按規范程序辦理移交手續。

  3、檔案庫房必須具備衛生的環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進行庫存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到賬、檔、卡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進行修補和復制,保證檔案的完整。

  5、應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檔案分類編號辦法和保密規定,嚴格、科學、規范地進行檔案分類編號,確定保管期限和檔案鑒定工作。

  6、借閱檔案資料要注意保護和保密,不得擅自復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檔案上做任何標記、抽換、損壞,必須保證檔案的整潔,不得丟失泄密,如發現丟失泄密現象,應按保密規定立即向安全保衛部門或保密機構報告,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

  7、檔案保密范圍:

  ①歷史檔案資料和

  編研材料中,涉及到領土歸屬、邊界勘定、民族關系的檔案資料;

  ②批量運輸檔案的時間、路線的保衛方案;

  ③檔案后庫的收藏檔案內容、數量以及保衛方案、措施;

  ④檔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發明創造以及試驗、生產的配方和工藝決竅;

  ⑤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種工藝、技術決竅、秘方及涉及中外產權的內容;

  ⑥建國以前外國在華機構的各種檔案內容及統計數字。

  8、檔案管理不得擅自擴散的范圍:

  ①未經公布的檔案工作統計數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結論的干部調配、內部評議問題。

  ③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

  9、對秘密檔案資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須經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不得檀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四、送閱、傳閱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領導人指示的文件,應進行登記,領導人批示后,應退還辦文部門,領導人之間不得橫向傳批文件, 不應把批文直接交承辦單位。

  2、傳閱文件一律采取直傳方式,經管文件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閱文人,閱后退回,要清點份數,閱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閱。

  3、傳閱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過兩天,急件閱后即退,不得任意積壓與延長時間。

  4、傳閱夾內的文件,不許隨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收發人員同意,并辦理借閱手續。不得擅自擴大文件的傳閱范圍。

  5、文件閱畢后,必須簽注姓名(全稱)及時間。

  6、傳閱文件必須注意保存與愛護,不得污損或丟失。

  7、凡發給領導干部私人圈閱的各類文件,在年終必須按規定清退。

  五、會議保密管理制度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 保密部門聯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2、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選擇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3、凡傳達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范圍。

  4、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并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濫印復印會議秘密文件、資料, 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過批準,并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復制。

  7、會議期間復制的秘密文件,必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8、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 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秘密事項。

  9、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六、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

  為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局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

  1、市局領導必須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下列保密責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黨和國家秘密。

  ②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秘密文件、資料。

  ③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電信通信傳輸黨和國家秘密。

  ④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⑤不在私人通訊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內容.

  ⑥不得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參加社交活動。

  ⑦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資料。

  ⑧不在接受來訪和采訪活動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⑨閱辦完畢的秘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及時清退、歸檔。

  2、現職地、縣級干部閱辦秘密文件、資料和辦理其他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事務,應在辦公室進行。

  3、現職地、縣級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辦秘密文電確需送醫院辦理的,應指定專人隨送隨辦并及時收回,不得泄露與擴散。

  4、市局領導及其身邊工作人員發生泄密問題,應主動及時向機關和保密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和減少損失。

  5、市局領導干部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186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凡違反《保密法》規定, 泄露國家秘密,不夠刑事處罰的,單位有權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七、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切實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秘密,保障機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保密崗位工作職責如下:

  (一)領導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中央保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有關保密的規定, 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檢查、總結工作的內容。要對所屬工作人員經常進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業務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電話和無線移動電話交談保密事項。

  3、閱批文件要認真做到“人離文入柜”,“人離門上鎖”。 閱讀完畢的文件、資料隨時退還機要、秘書人員或承辦人。密碼電報及絕密文件要當天退還機要室。對記有秘密事項的筆記本、辦公用紙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參加會議接到的秘密文件、資料,用后要及時交機要、 秘書人員登記保管,不準擅自擴大傳閱、傳達范圍。

  5、不準將涉密文件、資料帶回家中; 按照有關規定確需在家中辦公、閱讀文件的領導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設備;不準讓家屬、子女、親友閱讀秘密文件、資料;取送文件由秘書或機要人員負責。

  6、審校、簽發文件、刊物稿件時,要同時審核標密情況, 把好定密關。

  7、不在出國訪問、公共場所、社交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

  8,本人發生泄密問題后,要及時向組織和保密委員會報告, 并采取補救措施;下級發生泄密問題后,要及時匯報,設法補救,不準掩蓋包庇。

  (二)秘書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嚴守紀律,忠于職守,認真執行各項保密制度和規定。

  2、一切秘密文件、電報、檔案、資料、刊物、錄音帶、 錄像帶和領導同志的筆記、信件等,必須嚴加保管。密件與普通件要分類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險柜,離崗時要上鎖,關好門窗。

  3、因特殊情況代收秘密文件、密碼電報和檔案材料時, 不得私自拆閱,并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4、收到密件要認真核對、登記,及時送領導閱批,或按保密規定妥善處理。

  5、傳閱秘密文件、資料要嚴格實行簽收制度, 按規定范圍單線傳閱,不得橫傳,隨時掛號銷號,及時催閱;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轉載、公開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視同正式文件登記、 保管、歸檔或銷毀。

  7、發現密件丟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報告保密部門,并抓緊查找,采取補救措施。

  8、尚未公開的涉密的領導同志講話、談話和批示,以及尚未公開的涉密的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內容及會議文件、資料、記錄、錄音、錄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檢查、清理、清退、銷毀文件。 銷毀文件要執行登記、審批、監毀制度。嚴防將秘密文件、資料和文件底稿隨同舊報紙等出售。

  10、對會議記錄和有關文件、資料要嚴加保管,及時立卷歸檔。

  11、工作調動時,應將負責保管的文件、電報、資料、保密本等載體移交給組織指定的人負責接收,不準帶走。

  (三)機關工作人員保密工作職責

  1、應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規,依法履行保密義務,爭做學法守法的模范。

  2、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十條保密守則》。

  3、要懂得復印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必須辦理審批手續,復印件耍同原件一樣妥為保管。

  4、嚴禁攜帶或郵寄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確因工作需要,應按有關規定到所在地保密局辦理手續。

  5、在對外交往和涉外活動中,既要熱情友好,又要注意內外有別,未經批準不得向外方人員提供黨和國家的秘密。

  6、不將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離開辦公室時,應將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屜或櫥柜,并隨手關門。

  7、個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閱辦完畢后應及時清退。

  8、起草文件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稿紙,不準隨便亂扔,應投入廢紙簍集中燒毀,重要的要當即銷毀。

  (四)文印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凡帶密級文件,沒有領導簽字不得私自復印。 復印的秘密文件:絕密級的,需經原制發機關批準后才能復印;機密、秘密級的要有縣團級以上單位的主管領導批準方能復印。要嚴格控制份數,復印件要按原件一樣管理。

  2、嚴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資料及有秘密內容的磁盤。

  3、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打印、復印的涉密文稿的內容不得傳播,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廢頁、蠟紙應及時處理,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

  5、印刷車間、文印室、計算機房內,禁止無關人員逗留、參觀,嚴禁會客。

  (五)機要收發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切實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記、傳遞和管理工作。

  2、對收件要認真進行核對,及時登記、分發并履行簽收手續。

  3、嚴格遵守明電明復、密電密復的規定,嚴禁明密電混用。

  4、分發文件要直送有關機要、秘書人員或領導同志簽收,不得找人捎帶或代收。

  5、遞送文件要直達收文單位,不得托人捎帶,嚴禁攜帶機要文件到公共場所。

  6、凡領導親啟密件,送親啟者簽收;如親啟者不在,要交領導指定的專人代收。

  7、外出遞送絕密文件要堅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離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無關人員在機要室、收發室停留,嚴禁無關人員翻閱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辦公室內無人和下班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

  保密工作制度 7

  一、保密工作責任

  (一)全館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保密監督,遵守保密法律、法規。

  (二)館長對保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應帶頭貫徹執行保密工作制度,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分管副館長對保密工作有直接領導責任,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單位的保密工作。

  (四)館保密員對保密工作負工作責任,具體負責本單位保密工作組織安排、檢查、督辦、落實。

  二、涉密人員管理

  (一)涉密人員應自覺遵守保密法規和制度,接受保密組織的教育和監督。

  (二)選拔任用涉密工作人員要進行嚴格審查,并報同級保密行政管理局備案。

  (三)涉密人員須簽定保密承諾書,明確保密責任和義務。

  (四)涉密人員離崗、離職須及時清退個人承辦、保管的密件,經驗證無誤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三、涉密文件資料管理

  (一)涉密文件資料管理堅持專人負責、專門登記、專柜存放、全程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涉密文件資料不得自行復制。確需復制的,需經館長簽字同意。

  (三)涉密文件資料必須按規定范圍傳達、閱讀,不得擅自擴大范圍。

  (四)傳閱和使用涉密文件資料,要及時辦理登記手續并當場歸還。

  (五)定期對本單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資料進行清理,逐件清點,及時退回州委保密室。

  (六)需要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造冊,按照有關保密法規,報有關部門審批后處理,不得擅自銷毀。

  四、定密和密級調整制度

  (一)館長為定密責任人,負責本館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各部室不能隨意定密。

  (二)確定、變更和解除本館的國家秘密,應當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經定密責任人審核批準。

  (三)定密應明確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四)對不屬于國家秘密但又不宜對外公開的信息,應標注“館內資料,妥善保管”等字樣,并嚴格控制知悉范圍。

  五、保密部門管理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綜合防護體系,做到嚴格管理、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二)保密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簽訂保密責任書。 六、涉密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保密管理

  (一)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

  (二)涉密信息系統應在顯眼位置張貼保密提示信息,杜絕無關人員使用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三)將資料導入涉密計算機應采用光盤刻錄或使用優盤通過“三合一”單導設備導入。

  (四)涉密計算機和移動存儲介質由辦公室統一編號,建立臺帳,涉密計算機應設置開機密碼、登錄和屏幕保護密碼。

  (五)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定機定人。

  (六)嚴禁私自改變涉密信息系統和設備的用途。擬報廢或更換涉密計算機、硬盤等,由單位統一送保密局處理。

  七、非涉密計算機管理

  (一)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及與之相連的軟盤、U盤、光盤、移動硬盤等移動存儲介質上存儲、處理國家信息和館內敏感信息。

  (二)嚴禁在即時通信、微信、微博、論壇、qq、郵箱、網盤、云盤等互聯網應用中存儲、傳遞或轉發國家秘密和館內敏感信息,堅持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

  (三)嚴禁私自下載或購買、安裝黑客軟件,要安裝防病毒和防火墻等防護軟件。

  (四)不要點擊陌生帳號的電子郵件及鏈接,對熟悉帳號的郵件應與對方確認內容是否涉密或安全后再點擊閱讀。

  (五)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非涉密計算機臺帳,并與計算機使用人簽訂責任書。

  (六)發現受到不明攻擊等異常現象或收到涉密文件資料,請第一時間與單位保密員聯系,然后向州保密局報告。

  八、信息提供、發布和上網保密審查

  (一)發布信息堅持涉密不發布、涉密不上網和誰發布誰負責、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二)信息提供、發布和上網實行審查、審批和登記備案。

  (三)對涉密信息確需對外發布、上網的,應采取刪節、隱去等保密措施,并經主管局或保密行政管理局審定。

  九、涉密載體使用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載體須由機要或保密人員統一管理,收發、傳遞、借閱等應履行登記簽字手續。

  (二)銷毀涉密載體,須認真登記并經館分管領導審批后,統一送州涉密載體銷毀中心銷毀。

  (三)因工作需要隨身攜帶涉密載體外出的,須經館長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參加會議或活動等帶回的涉密載體應及時交保密室登記管理,個人不得留存。

  十、重大會議、活動及涉外保密

  (一)涉密活動應當在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不得在接待外國人的賓館、飯店進行。

  (二)涉密活動須限制參加人員的范圍,并對有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申明保密紀律,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活動場所。

  (三)涉密活動期間的涉密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分發要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四)涉外活動中需要對外提供涉密文件、資料的,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范圍,嚴格保密審查。

  十一、辦公自動化、通信設備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應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場所,并配備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二)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手機、電話中談論、傳遞涉密信息。

  (三)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更換或維修,應當在館內進行,并有專人監督,更換的.設備需采取可靠的保密技術處理。

  (四)復印機應有專人管理,嚴禁擅自復印涉密文件、資料、圖表等。

  十二、安全保密的監督檢查

  (一)積極配合保密行政管理局的保密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二)加強對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定期不定期開展保密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失泄密隱患和漏洞。

  (三)元旦、春節等重大節假日前,組織人員對涉密載體進行清理,加強管理。

  (四)加強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日常管理,做到臺帳清楚,去向明確。

  十三、違反保密制度的處理措施

  根據本制度和責任書,違反保密規定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情節較輕的,應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造成泄露機密的,按照有關保密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或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制度 8

  1、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門工作人員務必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2、機關工作人員務必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于國家秘級文件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務必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并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務必進行銷毀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計算機房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進入機房務必進行審批和登記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的應用管理。凡秘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文件的軟盤信息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保密工作制度 9

  為更好地貫徹執行中共中央《決定》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規范我校的保密工作,其中包括11項具體的保密制度,即文書保密制度、會議保密制度、宣傳、出版保密制度、涉外保密制度、電子信息保密制度、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制度、科技保密制度、通信通訊保密制度、查閱文件資料保密制度、復印保密制度、干部保密制度。

  一、文書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發出必須登記在冊,不允許任何人不經登記擅自帶走文件。

  2、凡有密級的文件、資料原則上不能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嚴格遵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3、復印后的密級文件、資料必須嚴格登記,按原件的同等要求嚴格管理.

  4、黨、政會議記錄須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后方能查閱。

  5、絕密級文件、資料等,必須嚴格執行上級規定,定期回收、上繳,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資料,清理時必須履行登記審批手續。

  二、會議保密制度

  1、召開各種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不得使用無線話筒。

  2、凡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要嚴格控制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并要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嚴守保密紀律。

  3、要嚴格管理帶有秘密內容的.會議記錄,凡有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一律不得記錄,也不得錄音.

  4、印制會議秘密文件、資料,必須按章登記入冊、發放、保管.

  三、宣傳、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不得在任何媒體上公開或張學校保密工作制度貼。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的內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校內各種出版物要嚴格把關,出版主編要負責出版物的保密審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保密法規和學校的各項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等,必須經校領導以及上級保密部門的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3、一切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設備等,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讓外籍人士接觸。

  4、涉外工作人員不得攜帶密級文件、資料參加任何涉外活動。

  五、電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帶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內容的計算機、軟盤,必須有專用的保管地點、鎖定密碼、專人保管,各項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來儲存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信息及有關保密內容的計算機,必須嚴格檢查該計算機的電波輻射情況,并要配備微機視頻信息保護機以作保護。

  3、對電子信息人員要加強保密意識教育,并要落實崗位責任制。

  六、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制度

  1、為加強我校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保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2、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規定,接受廣州市國家保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3、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崗位責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責任人。網絡主機管理必須專人負責.為確保學校內部信息不外泄,根據xx學校保密工作制度級有關規定,主機房須安裝微機視頻信息保護機。

  4、凡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資料,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5、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凡向聯網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必須經過學校保密委員會的保密審查和監督。

  6、網上如有發現涉密信息,應及時向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和學校保密委員會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擴散。

  7、凡申請上網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填寫申請表,辦理好登記手續,嚴格遵守學校的保密制度,不得在網上傳遞國家秘密信息、有害信息和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本人的信息使用權限轉借或透露給他人。

  8、建立檢查監督制度,定期對校內網絡進行安全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內容的科技科研產品、設備、資料、著作,必須登記造冊,嚴密管理。

  2、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屬國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產品,必須專人保管,嚴格管理。

  八、通信通訊保密制度

  1、嚴格執行密級文件、資料等的傳遞保密制度,必須專人負責,并要履行簽發簽收手續。

  2、機要通訊員傳遞文件時,不得進入公共場所.

  3、傳遞機密級以上文件、資料時,必須用專人專車接送。如傳遞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電話(含手提電話)、明碼電報傳送密級文件的內容,也不得密電明復。

  九、查閱文件、資料保密制度

  1、非閱文范圍內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密級文件、資料等須經校領導的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后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學校保密工作制度的保密法規,嚴守國家秘密。

  2、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只準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查閱.

  3、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不得摘抄、復印,確需摘抄、復印的,必須經校領導同意,并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十、復印保密制度

  1、必須建立復印機專人管理與使用制度。

  2、負責復印的工作人員不準承接復印標有密級標志的文件資料、講稿、刊物、圖紙等業務,對要求復印上述內容的有關人員,應予以拒絕.

  3、凡復印內部或密級文件、資料的須按章辦理審批、登記手續,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員負責復印.

  4、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產生的密級文件、資料復印件要嚴格按照原件的管理原則進行管理。

  5、復印機管理人員要加強保密法規的學習,不斷增強保密意識。

  十一、干部保密制度

  1、處級以上干部必須執行《廣州市縣處級以上干部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的規定》,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

  2、處級以上干部必須執行上級規定,統一使用保密筆記本。

  3、不得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回家閱辦、寫稿。

  4、不得使用無保密設施的電話談論國家秘密。

  保密工作制度 10

  一、保密守則

  單位全體人員均應自覺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十一)不準密件平郵;

  (十二)不將內部文件、資料、刊物作廢紙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復印、全抄、錄音秘密以上文件、資料、刊物。

  二、保密領導小組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方針、政策、規定和指示,增強自身保密意識。

  二、承辦上級保密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時提出本單位的貫徹執行意見。

  三、按照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年度或每個時期的保密工作計劃。

  四、采取各種形式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本會全體人員的保密意識。

  五、深入實際,開展保密調研,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意見。

  六、及時開展保密檢查,善于發現苗頭,督促和幫助單位切實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決堵塞各種失泄密漏洞。

  七、組織、協助、參與追查各種失泄密和竊密事件,并按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八、主動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時向上級保密部門翻印情況和報告工作。

  九、以身作則,嚴格執行保密法規和各項制度,確保不丟失、不泄露國家秘密。

  三、專(兼)職保密干部的職責

  一、熟悉本職業務,主動、認真地進行工作,圓滿完成本職崗位的工作任務。

  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方針、政策、規定和指示,及時向本級保密組織和領導提出貫徹執行的意見,承辦上級保密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和領導的有關指示,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年度或每個時期的保密工作計劃。

  四、自覺參加學習,增強自身的保密意識。

  五、經常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

  六、及時進行保密檢查,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堵塞各種失泄密漏洞。

  七、組織、協助、參與追查各種失泄密和竊密,并按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時向上級反映情況和報告工作。

  九、以身作則,嚴格執行保密法規和各項制度,不丟失、不泄露國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違反保密法規、制度的現象和各種失泄密、竊密的行為作斗爭。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一、保密室應當設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裝各項保密設施。

  二、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室或者經指定的管理人員負責收發,有關調查案件材料、人事檔案材料等,可由經辦單位負責。領導同志親啟的文件,由親啟者拆封,若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拆封后應當交保密室登記保管。

  三、對發出、收進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逐件進行登記、編號、辦好收發手續。

  四、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一律不得通過普通郵政進行。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時,必須進行登記及辦理簽收手續。

  五、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按照制發機關規定的閱讀范圍,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傳閱秘密文件、資料,必須在辦公室內進行。

  六、組織傳閱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負責。

  七、對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進行清查、清退一次。

  五、保密工作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結合我委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單位要有一位領導負責保密工作,經常組織學習保密法規,增強保密意識。

  二、單位印制秘密文件、資料要經主管領導審批,并標明密級、發行范圍、印制數量。秘密以上文件、資料要有專人負責,逐件登記,妥善保管。銷毀時要逐件登記,經領導批準,并有2人以上監銷。

  三、外出工作需攜帶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經領導批準,且妥善保管,確保材料安全。絕密文件、資料原則上不準攜帶外出,確需攜帶的須經本單位主要領導批準。

  四、翻印、復印上級下發的秘密、機密文件,須經發文單位或本委領導批準。禁止將秘密文件、資料拿到社會上去復印。復印件按原件保管。絕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復印。

  五、加強對密碼電報的統一管理,確保密碼安全。嚴禁自行復制(印)密碼電報。摘錄密碼電報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機要信件或平信郵寄密碼電報。禁止將密碼電報原文印成文件下發。禁止攜帶密碼電報外出工作。回復密碼電報堅持“密來密去”的原則,禁止密來明去,明來密去或密電來電話復。

  六、不得用明傳電報傳發秘密事項。

  七、不準在無保密設施的有線或無線電話談論秘密事項。

  八、禁止在公共場所或與無關人員談論國家秘密。

  九、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向新聞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開報道后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重大事項、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關數字。對正在辦理的事務,不得告訴無關人員,不得公開報道。

  十、對境外記者的電話采訪,一律拒絕。邀請境外記者進行采訪,須經本會領導批準,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接待外國和境外人員,應明確介紹口徑、參觀范圍和路線等,注意保守國家秘密。

  十一、召開具有秘密內容的會議,須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會議文件、資料,防止泄密和丟失文件、資料。絕密文件必須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將自己所接觸的本單位或者外單位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等,寫成稿件向公開發行的報刊投稿或者編入公開發行的書籍中。

  十三、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危害。

  凡違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國家秘密實施細則》進行處理。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1、文件的管理規定

  (1)文件一律由本單位指定保管人簽收、拆封、登記、清點。收文登記一定要在當日內完成,經辦公室主任批閱及時分送有關領導和主辦單位,不得積壓。

  (2)傳閱的文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傳閱;本委領導閱辦文件,要做到隨閱隨清退,不積壓和保存文件;領導之間不許橫傳,閱辦后及時交保密員,妥善保管。

  (3)借閱文件、查閱檔案要經領導批準,履行借閱登記手續。

  (4)文件只能在辦公室閱讀,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把文件帶出時,須經本會領導批準,辦理借閱手續,用后及時退還。借閱人不準把文件轉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員專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專柜、專室。專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鐵門、鐵窗、鐵柜)。不準將文件放置在無專人管理、無嚴密加鎖的箱柜內。下班時不準將文件放在辦公桌上。發現下落不明(丟失)文件要及時報告,并認真查找、處理。

  (6)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翻印(復印)上級文件和領導內部講話。

  (7)凡到上級部門開會帶回的文件、資料、領導講話等,必須交單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記保管,用時辦理借閱手續,用后交還,不準長期保留在個人手里。

  (8)在上繳文件、立卷歸檔工作結束后,要將計劃銷毀的文件資料逐一登記,經分管領導簽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銷毀,不準個人私自銷毀文件和資料。

  (9)單位領導和機要保密人員在工作調動時,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保管文件、檔案人員要將自己經管的文件、檔案開列清單,核對無誤后,雙方簽字交接清楚。

  2、秘密文件、資料的保密管理規定

  (1)凡有秘密、機密、絕密文件(以下簡稱“三密”文件),要配有專(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管理的工作。經管“三密”文件的人員,須按規定通過考核、審查批準,報地區保密組織備案。

  (2)“三密”文件必須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鐵"設施的專室,并建立健全有關制度,實行專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發、傳遞、借閱、移交、歸檔、銷毀等都履行登記手續,嚴守保密制度。領導外出開會、學習帶回的“三密”文件、資料要及時交保密員登記、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時清退,年終進行一次清退,該留用的留用,該歸檔的歸檔,該銷毀的辦理銷毀手續。

  (3)“三密”文件、資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領導和負責人做好審查工作。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外,還要在末頁標明發行(閱讀)范圍,印制份數。不準復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確規定。付印時應嚴格按照領導批準的份數執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處理。“三密”文件、資料一律由本單位內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傳閱。閱讀“三密”文件、資料和領導的重要講話,要嚴格按照制發機關規定的閱讀范圍傳閱,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閱讀時須在辦公室內進行,不準摘抄,閱后即清退,不得在個人手里過夜。組織傳閱“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負責。

  (5)“三密”文件、資料的傳遞。“三密”文件的傳遞一律不得通過普通郵寄進行,應通過單位保密員傳遞,不得交由無關人員攜帶,不準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攜帶“三密”件出入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

  (6)做好“三密”文件、資料的清理。單位保密員變動時,要對“三密"文件、資料以及記載秘密內容的筆記本進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時,對無回收單位和無保留價值的“三密”文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交回地區保密局登記代為銷毀,不得將“三密”內部文件、資料當廢紙出售。

  七、檔案保密工作制度

  為了保守黨和國家的機密,單位領導和干部都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有關規定。

  1、檔案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機要工作。檔案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黨和國家保密規定,遵守《保密守則》,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2、查閱檔案人員,應保證對檔案材料的絕對保密,未經許可不準私自抄錄和復制,更不能擅自將檔案攜帶出單位轉讓他人或拆散,違者追究責任。

  3、劃入密級的檔案,要在檔案的右上角上密級標記,機密級以上的檔案,必須設專柜存放,借用密級的檔案必須按查閱利用規定辦理手續。

  4、檔案庫房的門窗必須堅固,嚴格保衛保密制度,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八、要害部門保密制度

  一、由主管領導負責,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崗位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

  三、經常對保密人員進行法紀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檢查。

  四、在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文件,收、發、管、閱都要嚴格執行制度,領導閱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橫傳、不積壓、不自存、外出不攜帶。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設施,有鐵門、鐵窗、鐵柜、報警器、滅火器,以確保機密的絕對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資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內部資料,要按規定的時間清退,如不按規定的時間清退,超過三個月,按失泄密案件查處。

  七、建立定期匯報制度。主管保密人員,每個月向本單位領導匯報一次,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并與上級和地區保密部門聯系,及時弄清問題真相,以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1、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要完全處于其主管部門(單位)獨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間接連接國際互聯網,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2、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國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眾網上發布、存儲、處理、傳遞、轉發、抄送涉及國家秘密信息。

  3、對秘密數據、資料載體如:磁盤、磁帶、光盤等視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閱、使用、復制、傳遞、攜帶、移交、保存、銷毀等登記手續。

  4、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包括軟盤和硬盤)不能降低密級使用,維修時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應及時銷毀。

  5、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上網的信息內容須經單位領導審批。

  十、復印機、傳真機、有線和無線電通信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1、復印機使用管理規定

  (1)單位復印機,要指定專人操作。存放復印機的地方必須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復印秘密以上文件資料以及未定密級的中央、省、市負責同志的內部講話,應請示原制文單位以及文件發至那一級的單位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復印,復印時應嚴格履行登記、簽收手續,嚴格控制復印的份數,不準多印私留。

  (3)不許利用單位復印機復印與工作無關的文件、資料、圖紙和國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準復印內部以上文件、資料和國家法令禁印的票證、迷信用品、淫穢物品以及其它違禁品。

  (5)必須建立嚴格的復印登記制度,逐件登記復印文件的名稱、份數。復印的廢頁要及時銷毀。

  (6)管理復印機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遵紀守法,按章辦事。如有違反規定的,必須追究責任,按情處理。

  2、傳真機使用管理規定

  (1)單位傳真機必須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傳真機傳送文件、資料須經領導審批,并做好收發登記。

  (3)嚴禁使用無加密設施的傳真機傳送國家的秘密文件、資料。

  (4)單位領導要經常對傳真機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有線和無線電通信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有線、無線通信中傳遞、談論國家秘密事項;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情況下召開涉及國家秘密的電話會議;嚴禁在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上使用無線話筒。

  十一、計算機保密及操作守則

  隨著計算機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發展,單位全體人員必須共同遵守《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

  (一)、計算機的操作守則

  1、計算機系統實行專人負責制,禁止其他人員未經同意使用辦公室計算機系統上的設備。

  2、操作員需要在計算機上工作時才能開機,開機必須遵守開機順序,在輸入密碼時要求沒有其他人員站立旁邊。不得將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泄露給非操作人員。密碼要定期更換,每個密碼使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3、操作人員在計算機上工作過程中需暫離開時,預計在1小時內不能回工作崗位的,必須退到輸入密碼前的畫面;預計在1小時以上不能回工作崗位的,必須退出所有操作,并關閉計算機系統及電源。

  (二)、文件存貯、傳遞及數據維護守則

  1、已確定為國家秘密、機密、絕密的文件、電報、資料、數字、圖表禁止輸入電腦。

  2、本單位的文件,一律使用專用計算機打印。

  3、外來磁盤、光盤等媒體在辦公系統上操作時,必須先檢病毒,確保系統安全。

  4、定期對自己所輸入的文件、數據進行整理,審查文件、數據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與本人的操作時間相符,內容是否正確。發現文件、數據被無故修改、移動、刪除、或被非法入侵時,要做好記錄,及時向辦公室主管領導匯報。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聯網上查找或傳遞訊息時,必須確保本系統子網的其它計算機與網絡斷開。傳遞的資料必須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核同意,才能發送。

  十二、領導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為使領導干部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秘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有關精神,制定如下規定:

  1、要嚴守自己知悉的黨和國家秘密,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或泄露。

  2、秘密文件、資料應在辦公室閱辦,閱辦后應及時清退,不積壓、不橫傳。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資料拿回家閱辦。

  3、不要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到公共場所和參加外事活動。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須攜帶的秘密文件、資料,應親自管理。

  4、在會議上或日常工作中討論研究的事項,凡涉及到秘密內容和內部問題的,在未正式決定公開前,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傳播。

  5、使用程控電話、長途直撥電話、無線對講機、移動電話,不要涉及秘密內容。

  6、參加會議下發的秘密文件、資料應及時交回保密員登記保管,需用時再借。

  7、記錄黨和國家秘密事項,應使用專用的保密筆記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9、在內部會議講話或報告需涉及黨和國家秘密時,應對參加人員明確提出保密要求和紀律。

  10、在涉外活動中應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必須涉及或提供黨和國家秘密的,應報有相應權限的機關批準。

  11、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內外人員談論國家秘密事項。

  12、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保密部門,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損失的,應追究責任,執行紀律。

  十三、新聞報道的保密審查制度

  1、凡向公開發行或內部發行的報刊投稿,不得涉及國家秘密事項,單位內部自編自采報刊,涉密事項須經非密化處理后,方可刊載。

  2、被采訪單位、被采訪人向新聞報道單位的采編人員提供信息時,不得涉及秘密事項。

  3、單位應當建立保密審查制度,并指定本單位的審稿人。

  4、新聞報道稿件必須由單位領導審查,并指定專人負責。

  5、新聞工作者有義務不得向外界傳播內部消息,不泄露采訪中的秘密,對一些內部資料,使用時妥善保管,用后銷毀。

  6、對涉及其他行業或單位工作中國家秘密的,應當負責征求有關單位的意見。

  十四、失泄密事故處理制度

  若單位發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時,單位的保密組織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發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并同時報告公安機關協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國家秘密的內容和密級,已經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應負的責任。

  3、有關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后果。

  4、對責任者按有關處罰規定作出適當的處理,并報區保密局。

  十五、保密工作獎懲制度

  1、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個人或者集體,由單位或者當地政府依照授予獎狀、獎品、獎金、記功、升職、榮譽稱號、通令嘉獎等其中一項或者多項獎勵:

  (1)在危急情況下,保護國家秘密安全的;

  (2)對泄露或者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的;

  (3)發現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后果的;

  (4)在涉及國家秘密的專項活動中,嚴守國家秘密,對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貢獻的;

  (5)在國家保密技術和開發、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顯著成績的;

  (6)一貫嚴守國家秘密或者長期從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跡突出的;

  (7)長期經管國家秘密的專職人員,一貫忠于職守,確保國家秘密安全的。

  2、對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應當從重給予行政處分:

  (1)泄露國家秘密已造成損害后果的;

  (2)以謀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

  (3)泄露國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數較多或者數量較大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對有泄露國家秘密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依據被泄露事項的密級,分別給予行政處分:

  (1)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應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2)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的,應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

  (3)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的,應給予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或者開除處分。

  十六、保密檢查評比制度

  保密檢查評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過檢查評比,可以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時達到鼓勵先進,推動保密工作的開展。具體要求如下:

  1、單位要把檢查評比制度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活動。

  2、單位必須結合三大節日(春節、“五一”、國慶)的保密宣傳教育對失泄密的隱患進行全面檢查,或根據上級部署和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對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

  十七、保密干部培訓制度

  由于新時期對保密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保密工作涉及范圍越來越廣,加之保密人員的不斷變動,對保密人員的培訓工作要擺上重要日程,對保密干部的培訓具體要求如下:

  1、單位要把保密員培訓作為保密工作重要內容來抓,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對保密人員的培訓,或推薦保密員參加上一級組織的培訓,使保密員懂得更多保密業務知識和科學技術知識,以適應新時期保密工作的需要。

  2、對保密員的培訓,實行一級抓一級的培訓制度。

  3、單位在開展培訓時,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采取靈活多樣的短期培訓方法,如開展短期培訓、以會代訓、專題研討會或在實際工作中進行輔導等方法進行。單位可結合實際,制訂培訓計劃,搞好培訓工作。

  十八、閱文保密制度

  一、對“三密”文件請及時閱處,當天交還保密員保管,不自行存留過夜。

  二、閱件后,勿忘簽名。

  三、不泄露自己知悉的“三密”文件內容。

  四、不在無保密設施的場所閱辦“三密”文件。

  五、不在普通電話中傳達“三密”文件精神。

  六、不在家屬、親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三密”文件內容。

  七、不在私人通信和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三密”文件的精神。

  八、不準攜帶秘密級以上文件參加社交和外事活動。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應經上級保密部門審批確定,并須具有嚴緊的保密措施。

  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不能談及黨和國家的秘密。

  十、對秘密級以上的文件,不準自行復制翻印。如確需復制翻印時,必須執行制發文機關的規定,經制發文機關審批同意后,才能到保密局進行復制翻印。

  保密工作制度 11

  一、為加強學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的保密范圍主要包括:

  1)上級已定密的文件、資料、領導人的重要講話;

  2)有保密性質的報刊、電報、電話記錄、錄音錄像、來信、來訪筆錄;

  3)校長辦公會議記錄、黨委會議記錄、黨委民主生活會記錄和其他涉及重要問題的會議記錄;

  4)考試、考查前的各學科試題及考過并封存的試卷;

  5)教職工的人事檔案和政審材料,未經公布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黨員組織發展計劃;

  6)校領導在小范圍內的談話、講話及討論的主要問題;

  7)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暫不公開的文件材料;

  8)未公開的招生方案、畢業生分配、推薦方案;

  9)學校財務計劃、報表及有關資料;

  10)學生對教師教學情況的評議材料、教師業務檔案和學生檔案;

  11)學校發展的長遠規劃、重要教學設施、設備的有關資料;

  12)重要的基建圖紙、資料;

  13)學校節假日保衛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況;

  14)其他需保密的事項。

  三、學校辦公室是學校保密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密工作。

  四、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學校各級領導在其職權范圍內對保密工作承擔領導和管理責任,各科室、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該科室(部門)保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五、學校全體教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保密法規和學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

  六、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保密守則》,全體教工必須做到:

  1、不該說的機密不說,不該問的機密不問,不該看的機密不看,不該記的機密不記;

  2、不隨便翻閱與已無關的文件,不把密件帶回家中或帶到公共場所,不私自抄錄、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給不該看的人閱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經辦公室許可,不準復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件傳達、發送秘密事項。

  七、學校各科室、各部門或教工個人出售、處理廢舊報刊、圖書資料應進行嚴格檢查,防止秘密資料遺失。

  八、機密文件、圖紙、檔案資料要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定期清理,確保安全。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學校檔案室和辦文場所。

  十、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觀念。學校每年對全體教職工進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進行保密安全檢查。在節假日前要組織重點檢查,年終搞好保密大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堵塞漏洞。

  十二、嚴格保密紀律,建立相應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法規或保密紀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保密工作制度 12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預防泄密事件發生,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進行,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領導

  (一)局機關建立機要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二)辦公室為機關機要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部門,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三)科技信息股負責機關內、外網絡技術保密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各部門要選擇政治上過硬、思想道德好、敬業精神強、有工作能力的干部擔任本部門涉密文件、保密事項辦理工作。

  二、秘密載體

  根據《保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于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秘密載體包括: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盤等各類物品。磁介質載體包括計算機硬盤、軟盤和錄音帶、錄像帶等。

  三、涉秘工作規范

  (一)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收到上級和本地領導機關及有關部門發來的秘密載體后,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并根據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的閱辦意見,及時送交有關領導和部門閱辦。

  (二)辦公室負責人根據秘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機關知悉秘密人員的范圍,并督1

  促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將秘密載體送有關人員閱讀和使用,做好回收保存工作。

  (三)機關工作人員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時,一律在辦公場所進行,本人離開辦公場所時,應將秘密載體入柜上鎖保存。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復印、摘抄秘密和外借秘密載體,擴大知悉秘密的范圍。

  (四)機關工作人員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后,要當天歸還給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任何人都不得將涉密載體攜帶出境。

  (五)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將秘密、機密、絕密文件和內部資料加載到辦公自動化網絡上傳輸、存儲和處理。嚴禁一臺計算機同時接入局域網和公共信息網。

  (六)機關各部門不得擅自將秘密、機密、絕密文件和有規定傳閱范圍的內部資料匯編成冊,向系統內外發送。

  (七)信息中心要加強機關內、外網信息交換途徑的管理,做好內部辦公網與政務外網的物理隔離,嚴格控制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的規范使用,防止內部秘密信息流傳到互聯網。

  (八)辦公室要定期對機關所存秘密載體進行檢查、核對,并嚴格按規定做好秘密載體移交、銷毀工作,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銷毀秘密載體,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四、責任追究

  對違反保密法規和本制度的,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造成泄密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或黨紀處分;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制度 13

  一、本制度適用于全系統各單位、各部門。

  二、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密法》,自覺遵守《保密守則》。

  三、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直屬單位應在本單位設立本級保密工作管理委員會,由本單位一名領導擔任主任,主管本單位和下屬機構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員會受同級黨組織的領導,業務上受上級保密委員會的指導。

  四、保密委員會應根據需要配備專職(兼職)保密干部。

  五、保密委員會負責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省委、省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規定,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單位的涉密工作;組織制定本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及具體措施;負責涉密文件、計算機、通信設備的管理;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獎勵和處分。

  六、密件經辦、保管部門(單位),應設立專門的機要(保密)室(柜),密級文件應單獨保存在密件專夾、專卷、專柜或密件庫中,確定專門機要人員集中保管。機要(保密)室內嚴禁會客,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七、凡機關收到密級文件(含密碼電報、內部資料、刊物等),統一由機要人員簽收、拆封、登記、分發、保管。根據密級歸檔立卷,絕密級密件必須單獨立卷保存,機密(含)以下密件,可按檔案分類歸檔立卷,每卷密級,依卷內最高密級的密件定密。

  八、涉密文件運行的每個環節,都必須在規范的文件登記薄上進行登記,必須清楚地記載密件的密級、產生密件的機關(單位)、發件機關(單位)、密件的名稱或主要內容,收、發時間及密件的.編號、頁、份數等,經辦人員在對實件驗證、登記后簽字受理。凡領導同志親啟件,要送領導同志或其指定的專人代收、代拆。

  九、不準將密級文件隨意亂放和擅自外借。機關工作人員每日下班前,應將密級文件妥善存放,未經允許,不得將密級文件攜帶回家閱讀或辦理,不準在家屬、親友、熟人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機密,不準攜帶密級文件上街、出差或旅游,不準在公共場所翻閱密級文件和談論有關內容。

  十、局機關的機密事項(包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情況),在未正式公開之前,不準外傳。個人記載的有關機密內容的筆記本,應妥善保管。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的記錄按密件要求,由專人保管。對已定密的文件材料,由專人專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調閱。

  十一、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抄錄、打印或復印密級文件。經批準打印或復印的密級文件由機要室登記、傳閱、保管。絕密文件一律不得抄錄、打印或復印。參加有關會議帶用的文件和會議印發的文件,必須及時交機要室登記處理,個人不得保管。

  十二、嚴格按照擬定的范圍傳閱、傳達密級文、電。不得自行擴大密級文、電的閱讀范圍,避免在閱、辦密級文、電的同時接待外部人員來訪。下班時應檢查辦公桌上是否存留密級文、電。文件辦理結束后,應及時退交機要人員保管。

  十三、查閱密級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未經允許,不準帶出檔案室。

  十四、嚴禁濫印、亂發會議秘密文件、資料。會議期間印發的秘密文件一律標明密級,統一編號,登記分發。會上的講話未經批準,不得隨便整理記錄轉發。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住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文件、筆記本等。

  十五、嚴格執行稿件送審制度。對各類信息、稿件都要進行保密審查,界限不清的,要及時向局保密委員會請示、報批。未經批準,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受境內外記者采訪,經批準后,在接受采訪過程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十六、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進入互聯網,涉密信息網絡必須與公共信息網進行物理隔離,絕密級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計算機及系統中存儲和傳輸。

  十七、嚴格上網信息保密審查制度。信息上網必須經過信息提供單位的嚴格審查和批準,對是否涉及國家秘密不清楚的,應由局保密委員會進行保密審查,經保密組織負責人審批。

  十八、機要交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要交通保密規定和工作紀律》,攜帶密級文件,離開本單位進行傳遞、會簽、會印時,必須乘本機關車輛辦理。

  十九、不準在無保密措施的郵政和電信設備上傳輸秘密信息(如寄郵件、打電話、使用手機、發電報和傳真等),不準在公共信息網上傳輸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二十、下發、上報、轉發的有關密級文件應按規定在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并在郵件上加蓋機密印戳,由機要部門掛號發出。禁止用普通或掛號信件郵寄和個人私自攜帶。

  二十一、定期對涉密文件進行清查,對保密期限屆滿的文件及時納入非密管理。對保密期限不明確且具有較長期保存價值或涉外需要的密件,可主動呈請密件產生機關作出密級變更的答復。得到密件密級變更的決定后,應及時在相應的密件上作出標志,并按變更后的密級進行管理。

  二十二、需要銷毀的文件、材料、資料和涉密磁盤、計算機硬盤,要登記造冊,經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須有兩人以上監銷,在保密部門指定地點銷毀。

  二十三、清理文件一般每季度或半年進行一次(有要求的除外),絕密文件每月清查一次。清查文件時要注意檢查文件、附件是否完整,并及時登記。

  二十四、在外事活動中,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遵守外事紀律,不得擅自將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攜帶出境,謹防泄密、失密。

  二十五、涉密人員調動、離職和機構變動時,應有領導有組織地將原有的全部文件、電報、資料進行認真清理、登記造冊,對需要移交的文件、資料、應全部移交機要或檔案部門,并嚴格辦理移交手續。

  二十六、機要室、檔案室、打字室、微機室、閱覽室和各單位內設機構都要認真做好保密工作,加強安全防范。

  二十七、保密委員會要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堵塞漏洞,對造成失泄密的單位和個人,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保密工作制度 14

  1、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保密法》,自覺保守黨和國家秘密,保守工作機密。

  2、明確保密主要事項和范圍。實驗局機關涉密事項主要是: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內容的文件、文稿及領導同志不宜公開的講話和指示;尚未公開的干部調配和推薦名單,以及考核、審查情況;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辦公會議、民主生活會、各科室會議記錄及暫不能公開的會議內容;來信來訪和案件方面不宜擴散的內容;各類干部(職工)名冊、各種印信、證件、內部電話記錄、收發文件登記簿及工作筆記本等。

  3、樹立經常性保密意識。自覺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得在私人通信、電話中涉及工作機密,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發、傳遞、閱辦、清退、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等,都要嚴格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防止丟失。不得翻印、復印帶密級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時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隨時入柜加鎖。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項存入計算機或其他存儲介質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5、嚴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傳閱范圍,不得隨意擴大。秘密性會議,不得讓無關人員參加。

  6、外出工作或開會,一般不得攜帶密級文件,必須攜帶的要經領導批準,并采取嚴密措施保管,用畢及時歸還。

  7、注意新聞保密。向報社、電臺等媒體投遞新聞稿件,不得將不宜向社會公開的事項提供給媒體,一時難以把握的,應交分管領導審定。

  8、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定機定人定號,做好登錄口令設置,并登記備案。

  9、嚴格保密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成績突出的人員要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保密工作制度 15

  保密工作是一項重要的國家工作,它涉及到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等方面。因此,建立和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將從保密工作制度的理論基礎、保密工作制度的構成要素、保密工作制度執行機構以及保密工作制度的改進等幾個方面進行討論。

  一、保密工作制度的理論基礎

  制度是對人們思想和行為起著指導和規范作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程序和工作流程等的總稱。保密工作制度是將保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上位法與部門內部制度相結合,成為一整套系統性的工作規范和程序,以確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實施。

  二、保密工作制度的構成要素

  保密工作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技術制度和保密教育等重要方面:

  (一)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是指規范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的總稱。其目的在于強化保密工作的標準化和規范化,使得保密工作更加有效地落實。管理制度在保密工作中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其中包括:

  1. 保密責任制度:準確劃分各級領導、保密負責人、保密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和權責,建立起保密責任的層層傳遞制度,以保證保密工作逐級執行的有效性。

  2. 保密計劃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保密計劃,把保密工作貫徹到單位的各個層面,確保保密信息安全。

  3. 保密監督檢查制度:建立相應的監督檢查體系,加強對保密工作的監控、督導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提高保密工作質量和效益。

  (二)技術制度

  保密技術制度是指從技術上保障保密措施的制度。其中主要包括:

  1. 保密技術設施制度:確立科學、嚴密的技術設施標準,保障保密技術設備的良好運轉,保證信息的機密性和安全性。

  2. 保密通信制度:建立保密通信規章制度,使得機密信息的傳遞過程不被泄露,從而更好地保護信息的'安全性。

  (三)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是指在保密工作中,通過不同形式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保密意識、增強保密責任意識和保密素質的普及。其中主要包括:

  1. 保密意識教育:加強對保密的宣傳教育,使得保密意識深入人心,確保保密工作的得到廣泛關注和支持。

  2. 保密教育培訓:通過針對不同人群、不同職業的培訓,提高保密工作的專業素質,增強保密員工對信息保護的認識和技能。

  三、保密工作制度執行機構

  建立保密工作制度執行機構是保證保密工作高效實施的重要保障。執行機構應當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分別從管理、技術、教育等方面實現保密工作的全面覆蓋和有效操作。主要工作內容包含:

  1. 對保密政策法規制度的研究、制定,保障保密工作的順利運轉。

  2. 對單位內保密措施的審核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和整改,有效提升保密工作的質量和效益。

  3. 保密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的策劃、組織和實施,提升保密員工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

  四、保密工作制度的改進

  保密工作制度的改進是指根據保密工作的需要,不斷完善和提升保密制度。改進的重點在于:

  1. 制度重視科技創新,加強新的技術手段的研發和應用,提升保密科技水平。

  2. 制度增強突發事件保密能力,建立完善的保密應急響應機制,及時解決各種突發事件。

  3. 制度鼓勵保密員工積極參與制度建設,充分發揮保密人員的專業特長,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保密隊伍。

  綜上所述,保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保障國家安全,促進社會發展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義,需要不斷地更新和完善。各級機關和保密工作人員應當在保密制度建設中,不斷提高保密意識,加強保密工作的落實和監督,確保保密工作制度的有效實施。

  保密工作制度 16

  為加強我局保密工作的管理,保守國家機密,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做到“內外有別”、“既便于工作又確保秘密”,現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和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的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

  (一)絕密級事項

  1、各類人事錄用考試的試題、試卷(含備用卷)、答案;

  2、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啟用前的試題、試卷(含備用卷)、標準答案及其評分標準;全國技工學校統一考試、全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試題和答案;

  3、含有“絕密”內容的密碼電報;

  4、引進國外智力工作中的有關涉外政策和經濟技術資料。

  (二)機密級事項

  1、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檔案、匯總名冊;

  2、尚未出臺的工資改革和調整;

  3、尚未公布的全國童工案件查處情況及統計數據;

  4、尚未公布的重大社會敏感政策的調整意見;

  5、全國企業職工集體上訪和罷工等重大突發事件的綜合情況;

  6、國務院各部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企業工資調整政策、調整方案;

  7、社會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和違規動用的重大案件及案件舉報人的有關情況;

  8、參加國際勞工組織會議及其他重要國際會議的計劃、對策;

  9、非絕密級內容的密碼電報;

  10、涉外活動中需要保密的事項。

  (三)秘密級事項

  1、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公務員)的考察材料及未公布的任免、調動事項;

  2、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和工資總額計劃;

  3、尚未公布的干部(公務員)錄用計劃、考試方案及候選人名冊;

  4、尚未公布的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方案和接收安置計劃;

  5、尚未出臺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含任職資格)的評審事宜及有關統計資料;

  6、副科級干部(公務員)檔案及考察材料,科級以下公務員的檔案及考察材料;

  7、干部調動和錄用的審批材料;

  8、享受國家特殊津貼人員材料,國家和省級突出貢獻專家的推薦選拔材料;

  9、尚未公布的.考試成績、統計數字和分析情況;

  10、尚未出臺的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退職人員生活待遇的方案;

  11、尚未公布的失業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測和計劃數據;

  12、反映全國企業工資分配宏觀狀況的調查資料和統計數據。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的下列事項不屬于國家秘密,應作為工作秘密管理,不得擅自擴散:

  (一)一般干部的檔案;

  (二)人才交流機構代管的人事檔案及出境人員的政審材料;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中尚未公布實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及調整方案;

  (四)全國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資料、改革方案及辦法;

  (五)職業技能鑒定國家題庫試題和答案;

  (六)本局在工作中不宜公開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門或行業的國家秘密事項,應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保密范圍確定密級。

  五、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確定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局長任組長,分管辦公室局領導任副組長,其它局領導及各科室、單位負責人任領導小組成員。

  六、認真執行《保密法》,牢固樹立保密意識,嚴守黨和國家秘密。

  七、嚴格有密級的文件、資料(下稱密件)的登記和交接手續,閱后及時退還,不自行在科室、單位間橫傳。

  八、不擅自翻印、復制密件及內容,不自行擴大閱讀范圍。確因工作需要復印密件的,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并對復印份數實行保密監督和登記備案。查閱密件檔案,須辦理審批和登記手續。

  九、涉密載體由局辦公室定期統一收取銷毀。

  十、定期進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檢查,總結經驗,堵塞漏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十不”規定:

  1、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保密文件、資料;

  9、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

  10、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十二、處理、保存重要信息的計算機,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切實消除泄密隱患,并限專人操作,所有信息的傳遞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應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門設備,防止泄密、竊密事件的發生。

  十三、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應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凡向國際互聯網的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必須通過保密審查批準。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或采取相應的防電磁信息泄密的保密措施。

  十四、使用政府協同辦公系統的計算機不得處理、保存和傳輸涉密信息。

  十五、嚴格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發生失泄密事件,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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