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時間:2024-11-08 14:01:35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語言文字工作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15篇]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

  一、組織領導:

  我校一貫重視語言文字的規范化工作。長期以來,我校以貫徹實施生態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措施貫徹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集思廣益、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全校就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的工作定位和發展目標逐漸構成以下共識:學校由一名校級領導分管語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解決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創新工作機制,營造規范、和諧、禮貌、健康的語言文字校園環境。

  二、工作機構:

  學校設有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構成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建立了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職責制度,創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進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門的正職負責人和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是本部門語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職責人,要求對本部門的文書、材料進行一次嚴格檢查,包括簽名、批注和手寫體,均應使用規范漢字。

  三、法規建設:

  1、普及普通話、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使用規范漢字作為素質教育資料納入培養目標、常規管理、教學訓練。

  2、學校要把語言文字工作同素質教育、社區文化、師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校園文化建設等結合起來。

  3、要把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同教師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上優質課等工作結合起來。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學習制度、會議制度等,明確工作職責制。

  四、資料管理:

  有各級語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項標準,有具體的實施方案,有推普宣傳活動的資料,如:語言文字書籍、期刊、音像資料,每學期有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和總結。

  五、學習宣傳工作

  (1)學校環境:學校定期組織學習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近期主要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定期組織學習《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

  (2)社會宣傳:開展社會宣傳或咨詢服務活動,參與推普周宣傳活動。用心參加省市區語言文字競賽活動。

  (3)規范用字狀況。學校設有永久性標語牌,班級有相關的學習園地、板報、推普角等。校園內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和已廢止的簡化字(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除外)。學校校牌、標牌、印章、宣傳欄、張貼物、布告、課堂板書以及各種活動的會標等均能100%使用規范文字,校內的公文,學校出版的各種書報、刊物、電子出版物、招生廣告、獎狀和證書、以及各種宣傳資料等均能使用規范用字

  六、教學活動:

  (1)課堂教學:課堂教學中師生務必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教師備課、批改作業用語用字要規范。領導評課要有規范意識,做到正字正音。

  (2)課外活動: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校園文化活動。用心鼓勵各班級舉辦各類主持人賽、辯論賽、演講比賽、書法比賽等多項與規范語言文字有關的活動。課外訓練有計劃有要求有資料,學生覆蓋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學校有語言文字的教改項目或科研課題,并投入人力物力和經費。

  (4)學校領導、教職員在教學、群眾活動中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教師務必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到達相應的等級要求,即語文教師、英語教師到達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師到達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5)學生正確熟練認讀拼音,正確認識并書寫所學的規范漢字。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教師應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到達相應的等級。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2

  花園小學語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現我校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強社會主

  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以普通話為校園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學生普通話為交流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媒介。

  二、“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做文明人”是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學校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全力配合學校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工會、辦公室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工作,教導處負責教師和學生學校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總務處負責校園環境、室內外各種標牌規范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四、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是素質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組與各年級組、各班級實行目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學生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學校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在職教師,必須全員參加普通話培訓與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話水平。

  六、學校名稱牌、標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規范漢字,手書繁體標牌必須配放規范字副牌。

  七、師生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范漢字,除書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體字、

  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批改作業、給學生寫評語,在黑板上寫字等,凡是與學生見面的字,必須用規范字,不得草率、連筆。

  八、充分發揮語文課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文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

  培養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巧妙引導學生對語言文字的興趣,開展豐富多采的活動,如演講、

  寫字比賽、閱讀考試等,不定期的檢查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

  中、高年級階段加強寫字練習,鋼筆字納入常規作業范圍,對做的好的教師給予適當獎勵。

  九、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于做的好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玉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強普通話的普及,使普通話成為我局日常工作用語。

  (一)局機關干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情況必須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接受媒體采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機關公務員,都要達到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

  (四)把普通話合格作為新錄用人員的一項條件。

  二、加強對局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范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局機關下列用字必須規范: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三、加強對我局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市交通局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局用語用字情況的督查。

  (二)積極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干部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范化納入創建交通行業精神文明的總體規劃和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我局的語言文字規范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我局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和用字規范情況進行自查整改和總結。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4

  一、學校將語言文字規范化作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的重要內容,要求明確,嚴格管理。

  二、建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為組長,副校長主管,語言文字工作組認真檢查落實、監督。

  三、充分利用櫥窗、板報創設長期的.宣傳環境,營造良好的推普環境。

  四、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五、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六、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七、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東沙河中心中學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5

  為了加強對控煙勸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煙勸阻工作納入常規性工作,使其制度化、規范化,提高控煙勸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動控煙勸阻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江蘇省梁鄭梅高級中學控煙勸阻工作制度:

  一、全體教職工進入校園辦公場所禁止吸煙,并有勸阻他人吸煙的`責任和義務。

  二、嚴格按照無煙單位標準,校園內域嚴禁吸煙,要和藹有禮貌的對吸煙者進行耐心、細心的勸阻。

  三、監督巡視員在監督、巡查中發現教職工及來訪者在校園內吸煙應及時勸阻,有不聽勸阻者要及時上報禁煙領導小組或校長室。

  四、全體教職工在勸阻吸煙時應使用禮貌用語。并做好勸阻相關工作記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6

  第一章指導思想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縣教育局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我校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加大語言文字工作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抓好普通話的推廣活動,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使語言文字工作與校園文化、精神文明建設、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和學校的各項教育工作結合起來,更好地為學校的教育事業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組織與網絡

  二、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組員由各辦公室負責人、教研組長組成。領導小組中由教導主任擔任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該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

  三、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安排協調。建立學校推普三級網絡,由分管領導、教師推普員、學生推普員(兼監督員)組成。

  第三章管理及職責

  四、為確保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正常開展,各相關人員應履行的職責:

  (一)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法》,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及各種規范標準,負責學校“創建迎檢”的整體工作,管理學校通用語言文字的應用。

  2、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推普周活動計劃。

  3、制定各級目標,實行分級目標責任制,建立學校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檢查制度,督導、檢查各年級組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做好學校用字規范化工作。

  4、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及組織教師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5、指導學校文字規范化建設,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范基本功訓練。

  6、布置校園“推普”宣傳環境,創設推普宣傳氛圍,開展推普周宣傳活動。

  7、強化校園用語,把普通話作為教學、工作、交流和交際用語。

  8、做好學校年度語言文字工作總結、推普周活動總結、表彰工作。

  9、做好學校網站語言文字的欄目。

  (二)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提高師生員工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

  2、切實采取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對組室、班級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對推普工作和用字規范的辦公室、個人進行推薦表揚。

  4、督促普通話尚未達標的老師積極自培,爭取早日達標。

  5、認真組織積極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周”活動。

  6、積極完成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各項工作。

  7、做好各項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三)推普員職責

  1、落實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任務。

  2、認真組織積極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周”活動。

  3、組織好班級語言文字工作的各項活動。

  4、監督執行校園文明語言的實實施。

  5、組織安排班級各項普通話比賽活動。

  6、協助老師檢查學生作業,及時糾正學生作業中用字不規范現象。

  7、及時向上級反映班級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

  8、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

  第四章基本內容

  五、常規管理

  1、將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學校常規管理工作中,分管領導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會議。

  2、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內容,營造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主管領導認真檢查落實。

  3、校園設警示標語牌、永久性標語牌;在學校走廊等張貼有關于講普通話的宣傳標語,時時提醒學生養成加強說普通話的意識;在教學樓、圖書室等公共場所設“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園內形成人人都說普通話,都使用規范漢字的氛圍。

  4、對校內所有公示牌、上墻的制度、辦法及所發文件、所寫文字材料負責監督審查,對不規范用字現象要立即糾正、整改。

  5、校名牌、樓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學校的公文、文件文頭和校刊校報的刊頭報頭學校的公章、印鑒、圖章;自編自印的各類印刷品等幾個方面的用字必須規范化、標準化。

  六、教學管理

  1、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教育中應使用普通話,在板書、批改作業、家庭聯系冊、科研論文、案例等中寫規范漢字;每學期對教師教案、板書、論文、科研材料等進行一次抽樣檢查。

  2、在聽課、評課等教研活動中將用語用字規范作為考核指標之一。

  3、加強對各類教材、教輔讀物、講義、試卷、教案、等用語用詞的規范審核把關。

  4、把普通話口語課作為拓展型課程,納入教學計劃,固定任課教師,使用統一教材,著重提高學生口語表達能力。

  七、師資管理

  1、將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教師條件,新教師上崗條件,教師繼續教育內容。

  2、把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作為對教師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3、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納入教師業務學習、職后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八、學生管理

  1、各科教學都應加強對學生規范意識和能力進行培養:課堂中與教師和同學交流必須使用普通話,語言力求清晰明了。作業書寫工整,不寫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

  2、學生在校園內講普通話,寫規范字是學生行為規范的'基本要求。

  3、將語言文字規范意識、語文綜合能力等納入學生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

  九、德育教育

  1、開展多層次的普通話演講、朗誦、書法及規范字知識競賽、口語表達爭章活動,提高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開展“推普宣傳周”活動,力求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2、開展形式多樣的推普活動;開展普及普通話專題宣傳活動,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水平;開展綜合性社會實踐活動,參與社會語言文字工作,促進語言文字規范化。

  十、教師應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的課題研究工作,積極探索學校語言文字的工作途徑和方法。

  第五章獎懲制度

  十一、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十二、學校撥出一定的活動經費,用于對本校師生開展各類常規活動競賽的獎獎勵。

  十三、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對于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十四、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工作不力,不規范用語、用字的個人,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度的評先、評優資格。

  十五、本規定由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日照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嵐山區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機關干部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機關干部帶頭,率先垂范。堅持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增強干部職工自覺使用普通話、規范字的意識,上下聯動,持之以恒,重在實效。

  二、加強普通話的普及,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使普通話成為機關日常工作用語。

  (一)區機關干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狀況務必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理解媒體采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話相應等級工作人員均應參加普通話話培訓和測試,并取得相應等級。

  2.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到達三級甲等以上,新錄用的公務員要到達二級乙等以上。

  3.普通話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的各類人員將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4.普通話水平作為干部提拔、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加強對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范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下列機關用字務必規范: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四、加強對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各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機關用語用字狀況的督查。

  (二)用心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干部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范化納入建立行業精神禮貌的總體規劃,作為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本機關的語言文字規范化程度。

  (四)建立機關語言文字檢查制度。

  1.全體干部職工務必按要求說普通話、寫規范字。辦公桌上務必設立“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規范,杜絕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等不規范用字。

  3.把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列入公務員基本行為規范;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職責,列入機關作風建設、年度考核的資料;把語言文字作為個人年度評優表模的重要資料進行考核;把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公務員的一項條件。

  4.凡發現工作人員不按要求說普通話三次及以上者,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個人當年不得參加機關評優,其所在科室當年也不得參加優秀科室評選。

  5.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各科室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本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潛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狀況和用字規范狀況進行自查整改。對下屬各單位規范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8

  一、基本要求

  1、領導班子在貫徹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范標準方面認識明確,學校組織機構、制度健全。全體教師了解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標準,有較高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

  2、學校高度重視教師語言文字基本功能訓練,領導和教師的普通話水平達標,學生能說標準或比較標準的普通話,熟練掌握和使用應知應會的規范漢字,熟練應用漢語拼音。

  3、各科教學要重視培養學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應用能力,語文教學注重聽說讀寫能力全面培養,在口語教學、寫字教學有所創新,把語言文字規范化教育同現代信息技術教育相結合。

  4、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經常化,并融入校園文化建設中,做到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有較強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積極參與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等社會宣傳活動,對社會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做出貢獻。

  二、具體措施

  1、學校將此項工作列入工作規劃和議事日程,具體工作由“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各部門積極協作,使此項工作機構健全、目標具體、計劃周密、措施到位。

  2、學校將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要求納入培養目標和常規管理之中,將普通話水平達標作為教師聘用條件之一,將教師普通話培訓成績與在教學中使用普通話和規范化漢字的情況作為業務考核、職務晉級、評優評先的條件之一,對已經取得普通話達標等級證書但普通話水平下降的教師,要進行再培訓;對普通話達標后仍用方言進行教學的教師,一經發現,要進行批評教育,促其改正。要加強對教師課堂普通話使用情況的檢查,做好詳細記錄,作為期末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3、要加強普通話口語教學和漢字書寫教學。按照新頒布的中小學課程標準要求,切實加強口語教學和寫字訓練。“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要研究制定出此項工作的考核標準及辦法,形成制度,全面落實,抓出成效。

  4、充分發揮我校省級普通話測試員和市級推普員的優勢,堅持開展普通話講座和輔導活動,促使教師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5、領導班子成員要做推廣普通話和實現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表率,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領導會議講話要用普通話,寫文章要寫規范字。

  6、學校要創造良好的校園語言文字環境,師生員工在教育教學、會議和集體活動中自覺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學校的標語、標牌、宣傳欄、板報、校報等環境用字規范。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9

  1、幼兒園以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為校園文化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幼兒以母語普通話為主要學習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媒介。

  2、倡導“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用文明語,做文明人”是幼兒園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兒園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各部門配合幼兒園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業務部門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培訓工作,年級組負責教師、幼兒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黨工團支部負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網站的宣傳和校園環境,總務部門負責后勤職工的語言文字工作和室內外各種標牌規范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4、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幼兒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5、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幼兒園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

  6、教師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范漢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寫宣傳欄,在黑板上寫字等,必須用規范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訓活動,提高教師使用普通話的`能力和規范語言文字的能力。

  8、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于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9、針對幼兒的年齡特點開設語言區,開展詩詞學習、看圖講故事、拼圖講述、識字認讀等活動,發展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增強幼兒說話的邏輯性。開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圖編故事比賽,鍛煉幼兒用普通話說故事的能力。組織幼兒參加“推普周”和“啄木鳥”活動,在幼兒園一日活動中鼓勵幼兒學說普通話。每年積累一些在幼兒中開展語言文字教育的活動資料。

  10、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園務工作計劃,定期開展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檢查、研討語言文字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使之得到及時整改,從而進一步優化我園的語言文字工作。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0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布告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必須用普通話;校園廣播站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設立推廣普通話專欄,大力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字。

  八、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九、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十、建立語言文字監督制度,及時公布監督意見,促進和提高廣大師生使用規范化語言文字的自覺性。

  十一、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1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言類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布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必須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學校開設普通話、書法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范字訓練。

  八、學校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說普通話,凡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

  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范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意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2

  為全面推進我院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院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我院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我院的常設機構,負責對我院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我院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言類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我院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布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我院公文、教師教案、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必須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我院開設普通話、書法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范字訓練。

  八、我院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說普通話,凡

  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范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意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3

  學校規范語言文字制度

  一、校園用語要求

  1、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會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文明禮用語,禁止說粗話、高聲喧嘩,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必須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集會上必須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必須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教導處定期進行教師普通話培訓及檢測、達標驗收工作。

  6、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1、校名、標語、名稱牌、標志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范。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達到規范要求。

  4、公文、校刊、教案、試卷、用字規范。

  5、板書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規范字。

  語言文字工作教師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外語教學外,教師工作、教學語言為普通話。全體教師在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系、接待家長必須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范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范用語、用字的教育,對于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并幫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行規訓導或班隊會活動,積極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積極參加社區、共建單位和語言文字工作,發揮示范小學教師的輻射作用。

  六、積極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能力。

  學生語言文字行為規范制度

  一、普通話規范制度

  1、熱愛祖國語言文字。

  2、說標準普通話,不夾帶方言,不轉變語音、語調。

  3、學生在校園內說普通話,課堂發言,課下交流時使用普通話。

  4、提倡學生在家庭和社會上也要說普通話。

  二、規范字使用制度

  1、作業書寫規范,減少錯別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2、學習筆記中使用規范字。

  3、小報及宣傳刊物中使用規范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4、自主檢查家長在回條或簽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長使用規范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大川學校教導處

  20xx年8月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4

  一、教職工普通話的要求

  1、凡是本校的教職工,在教學和集體活動中必須堅持使用普通話,否則不得參加教學評估,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不得評為先進個人。語言文字工作總結_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要求

  2、將普通話達到相應等級作為錄用教師和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的一項條件。

  3、規定語文教師不低于二級甲等,其他學科的教師不低于二級乙等。

  二、學生普通話的要求

  1、學生在校園內說普通話。語言文字工作總結_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要求。

  2、如果發現某班有不說普通話的.現象,要在班級評比中酌情扣分。

  三、學校印刷的文件,宣傳材料,出版的圖書館報刊(有特殊需要的專案,文章除外),開發的中文信息處理用字庫,頒發的獎狀,獎品,證書,制作的各種標牌,課堂板書,各種教具,板報,宣傳欄,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達到文字規范的要求。

  四、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范基本功訓練。在校本課程中開設有關文字規范化知識的系列講座。

  五、每學年學校開展一次普通話培演講比賽,對優秀者給予獎勵。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5

  1、落實領導職責。將黨建工作列入學校工作大局通盤考慮,制定出領導干部抓黨建工作責任制。黨支部書記認真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其他支委成員按照部門、工作分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2、健全工作機構。學校黨支部為黨務工作機構,支部委員會由五位支委組成。下設三個黨小組。

  3、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出全校黨建工作規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和努力方向。同時,結合教育領域的特點和黨員隊伍現狀,分年度制定黨建工作具體計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責任人和時限。

  4、建立專題議事制度。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針對本單位黨的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5、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制度、黨內情況通報和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民主監督制度等,不斷推進黨的建設民主化、公開化、規范化。

  6、黨支部委員會按期換屆,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舉工作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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