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寓管理制度(精選16篇)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公寓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1
學生公寓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系到學生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搞好學公寓的清潔衛生,創造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公寓生活環境,力爭達到“任何時候可以接受檢查、參觀”的管理目標,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學生公寓實行寢室長責任制。開學一周內,各班級選出負責的寢室長,各寢室長對本寢室內衛生和值日衛生負責。寢室長排出寢室衛生值日表,每天督促檢查本寢室的衛生工作,并負責檢查,如有不良情況,應該及時向班主任匯報,并及時處理。
二、學生每日早飯后,將寢室內打掃并用拖把拖干凈,并整理好內務。任何時間不得將垃圾雜物堆放在過道和寢室內。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寢室、樓梯洗澡刷牙、大小便、踢球、焚燒紙張等,不得在過道亂扔垃圾,不得向窗外倒水吐痰扔垃圾,不得將塑料袋、飯菜和其他垃圾向廁所傾倒,否則很容易造成堵塞,不準在走廊里刷牙、倒水、洗衣,晾衣服時待水干后再拿進寢室。一經發現便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并相應的扣除班級目標管理分數。
四、學生有責任維護寢室的整潔。任何人不得有污損公物的行為(包括在墻壁上亂敲亂畫、亂貼紙張、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是有以上行為一律視為違紀,并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并相應的扣除班級目標管理分數。
五、檢查時間:(每周以一、三、五大掃除檢查時間為主,其他時間隨機;方式以學生會和校團委抽查干部檢查為準,具體由政教處負責。)
六、寢室評價標準:
1.門窗不清潔、玻璃不干凈,室內有糊紙及粘貼物者,扣0.1分。
2.室內墻壁、天花板、燈管不干凈、有蜘蛛網者,扣0.1---0.2分。
3.鞋子、桶子洗漱用品(毛巾、漱口杯)等物品擺放不規范、整齊者,扣0.1---0.2分。
4鋪蓋疊放不整齊、不按要求統一朝規定方向擺放者,按人次扣除0.1分。
5.垃圾不及時清理,室內堆放垃圾者,一次扣0.3分。
6.寢室沒有打掃,一次扣0.5分。
7.寢室內發現吸煙、賭博、放鞭炮、隨地大小便者一人一次扣除1分。
8.打掃公共衛生區的班級,必須將過道、樓梯拖干凈,垃圾及時倒入垃圾池,未干凈者,一次扣除班級0.2分。
9.打掃公共區域的班級必須負責關好水龍頭以及公用區域的電燈,違者一次扣0.1-0.3分;
10.洗漱間、廁所,必須每日沖洗,便槽內不得有淤積物,未打掃干凈者,一次扣除班級0.5分;如廁所堵塞,打掃公共區域的班級的寢室長應該及時向宿管老師報告。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2
學生公寓是學生在校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是集中體現校風、校紀、校貌的重要窗口。
為把學生公寓建設成為安全、文明、整潔、舒適,有朝氣的學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師的教育、管理下,不斷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進宿舍,按時離開宿舍,按時起床,按時就寢,熄燈后保持安靜;
3、按指定的床鋪就寢,調換床鋪要經過班主任、生活老師同意
4、進出宿舍,要輕聲細語,在宿舍走廊和樓梯上要文明行走,自覺靠右邊慢行,避免追逐打鬧,不爬陽臺、不登高,不翻越窗戶、欄桿,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潑水、拋扔物品;
5、乘坐電梯要服從生活老師的安排,自覺列隊等候,出入電梯不擁擠,不亂按電梯操作部位,電梯出現故障不驚慌,使用求救電話呼救;
6、進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應經過允許;
7、不打騷擾電話、不打聊天電話、不發無聊短信;
8、學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包括學生家長),禁止男生、女生互竄寢室;禁止在學生公寓內抽煙、喝酒、打牌、做危險游戲;
9、管制刀具器械、煙花爆竹、香煙、打火機、成人讀物及其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禁止帶入學生公寓;
10、各類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面、油脂類食品)、私人電器謝絕進宿舍;
11、愛護宿舍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加倍賠償;
12、妥善保管好個人的物品,貴重物品(如手機、相機、 CD機、現金、項鏈等貴重的物品)寄存在生活老師處;
13、保持宿舍的環境衛生,物品擺放整齊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鋪和衣物,毛巾、腳巾、盆、牙刷、口杯、牙膏、鞋、衣物、箱包、洗滌用品及床上用品按規定擺放,晾曬物統一整齊晾曬在指定位置;
14、禁止學生在學生公寓墻面、地面、天花板、樓道、床架、床柜、桌面、空調、飲水機等一切公共設施上亂寫亂畫、亂貼亂掛;
15、須干洗的衣物由生活老師統一收齊送洗衣中心,其他衣物自己動手洗(小學 1——3年級的學生由生活老師協助);
16、生活垃圾裝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處理場;
對于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學,由生活老師和班主任給予批評教育,對于多次違反宿舍紀律、經教育無效的,通報家長并給予紀律處分。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3
1、學生公寓是學生生活、學習的綜合性場所。學生應自覺維護公寓的整潔、安靜、舒適、安全,努力構建“室雅人和”的生活、學習環境。
2、學生必須服從學生處的統一安排,按所分配寢室、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
3、嚴格遵守住宿規定。不擅自留宿他人;學生除回家外,不得留宿校外;節假日回家須按時返校;男女生不互串公寓。
4、自覺遵守作息、門衛制度。嚴格遵守學生公寓的作息時間,按時回寢室,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保持公寓樓安靜,不喧嘩,不打鬧,不影響他人的正常學習和休息。晚上遲歸的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
5、嚴格遵守學生公寓的請假制度,凡因故夜間不在寢室就寢的都必須事先到寢室管理老師處辦好請假手續;教學時間需回寢室的必須有老師開具的正規請假憑據。
6、自覺遵守公寓安全保衛制度。離開寢室要隨手關門;寢室鑰匙不借給他人使用;柜子要及時上鎖,鑰匙要隨手拔出。嚴禁偷盜或擅自拿用他人物品的行為。
7、嚴格遵守用水、用電管理規定。不浪費水電,嚴禁攜帶、使用電爐、熱得快、充電器及其它電器設備;不亂拉電線(包括弱電線)、亂接插座。嚴禁攜帶、使用打火機、火柴、蠟燭、蚊香等明火。
8、自覺維護學生公寓的公共秩序。未經許可不得張貼字畫;不在墻壁上涂寫、擊球等;不在寢室內打撲克、玩游戲機;足球、籃球等體育器材一律放在管理老師辦公室,不得帶入寢室;嚴禁在公寓內吸煙、喝酒、搓麻將、賭博和變相賭博等違紀違法活動;不觀看和傳播反動、淫穢書刊、音像制品,不借閱、傳播其他不健康書刊和音像制品。
9、認真執行學生公寓衛生管理規定。自覺保持公共衛生;各寢室須安排值日生認真履行每日衛生工作;積極參加每星期三的寢室大掃除。不在樓道內潑水、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物;不隨地吐痰;未經公寓管理員同意,不得將飯菜帶入公寓內食用。
10、愛護公共財物,不得任意破壞和調換、拆除公寓內設施,不私自將學校其他家具等物品搬入公寓。
11、注重個人品德修養。說話和氣,待人有禮,樂于助人;尊敬師長,尊敬他人;勇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12、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和寢室管理老師的管理和指導,不準無理取鬧,甚至頂撞辱罵管理老師。
13、每學期中途無特殊情況不辦理中止住校或申請住校手續。
14、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住校資格、行政紀律處分的處理。
15、本辦法由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4
為了營造和諧的校園環境,為了加強化生學院的學風建設,為了培養同學們養成良好的作息習慣,為了提高每一位同學的學習效率,做到勞逸結合,特對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說明。
1.檢查時間固定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檢測人員由學生會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長組成;檢查對象為化生學院09級和10級全部宿舍;
2.當檢查人員進入宿舍后,請各位同學配合檢測,出示學生卡,一經發現冒充其他同學或者態度惡劣的情況,扣個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寫請假條(自行準備),假條上必須有家長和輔導員簽名。注意:假條的有效期為2天(即下周周二),請假的同學務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銷假;
4.當晚個人的請假條不能用晚修請假條代替;
5.以個人為單位,如果違紀一次,將向家長通報情況;如果違紀三次,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為單位,違紀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電費補助一個月;
6.對不配合檢查工作的宿舍和個人,通報批評(名單將公布于學院律委公告欄上);拒絕接受檢查的宿舍,直接記違紀一次。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煙;
3、 不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6
為規范校舍和財產管理,確保學生住宿安全,營造良好的學生生活環境,特制訂學生公寓樓管理制度。
一、學校每學期期初、期末對學生公寓公物進行全面清查登記,發現公物損壞、丟失者及時處理。
二、愛護公物,不準在墻壁、門窗和儲柜亂貼亂釘亂畫,不得損壞污染玻璃、門窗、儲柜、墻壁等,損壞、污染、丟失公物的,由當事人按標準賠償維修,情況嚴重的處以價值2倍的罰款。
三、保持公寓整潔衛生。宿舍被褥疊放整齊,物品擺放統一,每天三餐后及時清理衛生,定期開窗通風。不準在室內和陽臺上潑污水、堆放垃圾,不準直接往樓下潑污水、扔雜物。定期換洗、晾曬床單衣物。
四、加強安全管理。不準在公寓樓上追逐打鬧擁擠,不準在陽臺、窗臺前探身觀望。學生貴重財物統一寄存到班主任處。不準私自接用電器,不準攜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學生離舍前鎖門,休息前閂門。節假日關鎖門窗,宿舍管理員或值班人員要鎖好樓梯口柵欄門。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暴、防中毒等安全防范。學生來客須在門衛和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夜不歸宿。舍長、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員要在學生入睡前清查宿舍住宿人數。
五、遵守校紀,按時作息。按時休息,及時起床。不準上課時間無故在宿舍滯留。不準在公寓樓上大聲說話、唱歌、吵鬧,嚴禁在宿舍內打牌、抽煙、喝酒、打架罵人,嚴禁亂竄宿舍。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系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公寓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公寓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公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損壞嚴加處理。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8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的分配和調整由公寓服務中心負責,每年新生進校前,公寓服務中心根據男女生招生人數,按院(系)、專業、班級安排住宿,并建立學生宿舍信息檔案;新生入學時,必須與公寓服務中心簽訂太原師范學院學生入住公寓安全協議。
(2)學生入校時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入住手續后即可住宿。宿舍內家俱設備等公共用品按配備標準配齊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
(3)學生必須按分配的房號、床號住宿,未經管理人員批準不得擅自調換或強占其它床位。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換,由學生所在院系出具證明,經公寓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學生住宿時,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入住手續。如有特殊情況須由學生所在院(系)開具證明,經公寓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學生要服從公寓服務中心統一安排與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畢業生需按學校規定的離校時間辦理離校退宿手續。
(2)畢業生將個人物品全部搬出后,由公寓管理人員到本宿舍驗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無損壞丟失,管理員負責收回宿舍鑰匙,并在宿舍反饋單上簽字后完成退宿。
(3)學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設備如有丟失、損壞,視情況按公共物品的成本價收取賠償費。如果責任不清,由該宿舍全體同學均攤。
(4)畢業生應做到遵守紀律,愛護公物,文明離校。
(5)為了不影響新生宿舍準備工作,對按學校規定應辦理退宿手續而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宿舍內物品因清掃、維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由學生本人承擔。
(6)其它情況退宿。
①因休學、轉學、退學、參軍、出國、國內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須在相關部門發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內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退宿手續,并將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學生復學時須持相關部門證明,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住宿手續,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個人原因申請退宿者,須由學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學生家長簽字,輔導員審核,經所在院(系)、學生處簽署認可意見并加蓋部門公章后,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樓開、關門時間:早6:00開門,晚23:00關門;
2、學生公寓實行24小時安全值班員值班制度;
3、來訪親友須辦理登記手續,經公寓管理人員許可后在公寓會客室接待;學生不準進入異性公寓;維修人員在本樓樓長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宿舍;
4、在規定的上課期間,樓長要逐個對宿舍進行檢查登記,每日將宿舍安全衛生情況登記上報;
5、宿舍內除學生個人用品、換洗衣物、洗漱用具、書籍文具外,其它財物分別存入銀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 衛生管理制度
1、學生要自覺維護公寓公共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準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準向地板、樓道、樓下亂倒污水和剩飯菜。廁所使用后應隨手放水沖洗并關好閥門。
2、學生宿舍每天產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間的垃圾桶內,不得將垃圾堆放在走廊、衛生間或扔向樓下。
3、學生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動物,以免影響宿舍衛生,傳播疾病。
4、學生不得在宿舍、樓道、洗手間墻壁釘釘子、粘貼掛鉤、張貼壁紙、紙張、字畫、對聯、廣告和啟事等,宿舍只可簡單裝飾,不得裝修。
5、公寓公共衛生由清潔員每天打掃兩次,清掃衛生間時學生要主動配合。
6、保持室內清潔,自覺整理內務,不得在宿舍內掛圍簾、掛吊床和鋪泡沫地墊。值日生由舍長安排輪流值日,按衛生考核標準清掃室內衛生。
7、每月進行安全衛生優秀宿舍評比活動,對優秀宿舍進行掛牌表彰,具體評分標準見附錄。
四、安全隱患有獎舉報制度
為保障學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財產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請舉報,公寓一經核實將獎勵舉報人,并替舉報人保密。
1、在樓內、宿舍中有異常情況,并感覺有可能威脅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例如:宿舍內私藏管制刀具,室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等違禁物品。
2、在宿舍內有私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3、樓內有推銷、散發傳單等經營性活動的。
4、宿舍內使用違章違紀用品的,如;熱得快、酒精爐、電熱毯等。
5、有學生在宿舍及樓道內私拉亂接電線、網線,有偷電、破壞電氣、消防等公共設施行為的。
6、在宿舍內吸煙、從宿舍窗戶往外扔東西、攀爬陽臺的。
7、在床上安防電源插座,在臺燈、電腦等電器上覆蓋衣服、報紙、書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違規物品的處理程序
1、沒收物品:
(1)在查房過程中一經查出違禁物品,如非法宣傳品等,樓管將沒收交公寓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并進行口頭教育,
(2)學生需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后不會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發現,自愿接受處分并自擔后果。
(3)態度惡劣、不服管理者,報請相關部門全院通報批評。
2、暫扣物品:
(1)暫扣物品包括:違規電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違規電器包括:帶電空載充電器、電熱毯、電熱杯、電熱水棒、電熱水壺、電磁爐、電熱絲爐、洗衣機、小型甩干機、電飯鍋、電煮鍋、電熨斗、電手爐、電暖氣、轉換插座、暖寶寶、掛燙機、豆漿機、飲水機、蒸蛋機、煎餅機、咖啡機、迷你冰箱、電吹風、電夾板、卷發器等電器或未經學校批準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電器設備;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蠟燭、酒精、液化石油氣、酒精爐、液化灶等。
(2)在查房過程中一經查出違規電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樓管將查扣違規物品,交公寓服務中心統一保管,對當事人進行口頭教育。
(3)對于想取回暫扣違規物品的學生,可在學期末按流程辦理手續。先由學生本人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后不會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愿上交物品并接受處分,如使用過程中出現火災等事故,自愿承擔責任。檢查需由輔導員簽字,輔導員簽字后交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簽字。
(4)將簽完字的檢查交給公寓服務中心主任,由主任審核后,將暫扣物品歸還學生。
3、收繳動物:
查房過程中,在公寓宿舍內發現飼養動物的,對動物進行收繳,遣送放生處理;對飼養人通報相關院(系)處理。
4、處理物品:
(1)查房過程中發現經營性商品、酒精類飲品、圍簾、吊床和泡沫地墊等違規物品時,限期一周內由學生自行處理,同時學生需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后不再出現此類情況,如再次發現,自愿接受處分并承擔由此引發的事故責任。
(2)限期未處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務中心查扣。對查扣的物品,兩天內無人認領,按無主物品進行處理。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9
一、 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班,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離崗,交接班時必須向接班人交接好當班時的安全等情況,接班人要閱讀工作日記,交接班時必須向接班人交待好當班時的安全等情況,接班人要閱讀工作日記,交接班時間為每日早8:00,特殊情況無法正常交接班,由安保處臨時調配。
二、 例行檢查制度
值班人員對本樓進行檢查時,先定1-2名門口固定值班崗,余人上樓檢查。
(1) 早晚檢查制度。負責檢查公共場所設施和照明損壞情況(包括寢室,走廊的門窗、燈具是否有損壞)、門窗安全情況(每層樓窗是否關嚴,插牢)等。檢查樓內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督促學生遵守規章制度及作息時間;不定時檢查學生私拉電線、違章用電、使用酒精鍋(爐)、點蠟燭等違紀情況,并做好檢查記錄,違規人姓名,班主任姓名等相關內容,對檢查中沒收的違規物品必須及時上交安保處并登記,嚴重情況及時報告。
(2) 對晚歸或有特殊情況出去的學生必須經學院值班領導、學生處值班領導批準并做好詳細記錄,一并將學生名單交安保處存檔。
(3) 熟悉有關消防知識,準確掌握本樓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及使用方法。,加強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看管,如發現挪動、丟失、損壞,立即報告保衛處。熟悉樓內安全通道,并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定位保存好安全門鑰匙,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能迅速疏散本樓人員。
(4) 風、雨、雪天氣及時關好樓內門窗,檢查是否有漏水、滲水情況。夏天做好防汛工作,冬天做好防凍工作,并注意檢查樓內暖氣的跑、冒、滴、漏情況。發現樓內有異常聲音或異常氣味,注意檢查,及時上報。
(5) 宿舍樓內有庫房的,門衛要嚴加管理,以防物品丟失或受損。
(6) 有權制止任何威脅宿舍樓安全的行為,發現樓內有可疑人員及時上報安保處。
(7) 重點防火,防高墜事故,對3號和4號樓,確保兩樓安全過道暢通,要進行疏散演練。
(8) 負責做好學生的服務性工作,工作認真、負責。
(9) 值班人員在工作中要統一著裝,熱愛學生、態度和諧、語言文明、行為得體。要人性化管理。
三、 出入宿舍人員管理制度
(1) 在班主任的參與和配合下,準確掌握本樓住宿學生情況,值班人員必須在短期內(上崗或新生入住一個月內),根據宿舍學生住宿名單,學生證認識學生,掌握學生的基本情況。
(2) 嚴格執行人員進出管理規定和會客登記制度,嚴格檢查憑證出入,非本樓人員禁止入內(執行公務除外),對于違反進出門管理規定擅自進樓的學生和院外人,門衛有責任進行制止并及時上報安保處及相關領導,家長需經過學生本人確認登記進入,離開時需填寫離開時間。
(3) 禁止一切推銷人員在宿舍銷售物品,如發現立即阻止并要及時報告安保處。
(4) 嚴禁學生帶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上樓,禁止學生帶酒進入宿舍。
四、 宿舍鑰匙管理制度
值班人員負責保管宿舍樓寢室及安全門鑰匙,做到定位存放,不丟失,做好交接班登記。
(一)宿舍樓寢室鑰匙管理
(1)宿舍樓房間鑰匙共兩套,一套為備用鑰匙,由門衛做好標記,存放于各樓的值班室鑰匙柜內,另一套學生日常使用,由學生自己保管。
(2)宿舍樓門衛對備用鑰匙進行統一管理,每天交接班時負責核查鑰匙的數量和位置,發現鑰匙數量減少或竄位,應及時更正或報安保處。
(3)學生因特殊原因取用備用鑰匙時,值班員問清情況,對照出入證,確認是本室學生后,方可將鑰匙交予本人,并做好登記,鑰匙歸還后注意檢查是否被更換,注意登記。
(二)宿舍樓大門鑰匙、安全門鑰匙由門衛妥善保管,做好標記,定位存放,對安全門鑰匙每周至少試用一次,發現不好用立即報修。
五、宿舍樓開、關門,供電管理規定
(一) 門衛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開關宿舍樓門,宿舍樓大門早6:00開門,晚22:00關門。
(二) 宿舍樓沒晚23:00斷電,斷電后如發現有不斷電情況,日常使用中如發現有電柜不走字、無故跳閘等異常現象及時上報安保處并做好記錄。
(三) 嚴格按照規定操作電控柜,禁止私自在斷電后為學生推閘供電。
六、 物品登記制度
學生攜帶電腦、打印機、行李等大件物品出入宿舍樓時,必須持有班主任開具的“攜出證”。并做好登記。禁止攜帶樓內公用品出宿舍樓。
七、 宿舍樓內突發事件處置制度
(1) 學生受傷、生急病應據情況及時上報學院和學生處、值班領導或班主任。如情況緊急,應邊搶救邊上報邊聯系。
(2) 學生宿舍內如有火情應快速滅火,并及時上報。
(3) 宿舍樓內學生打架應及時制止,并上報學生處值班領導。
(4) 宿舍被盜首先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安保處值班領導。
編后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并監督安保,為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10
學生公寓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質量和水平,為學生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住宿制度
(1)根據有關規定和管理實際需要,寄宿班學生必須住宿。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本學期的住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開學時總務處應將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冊(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與班主任、政教處及生活指導保存。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晨:起床時間,離寢時間。中午:午休時間。下午:休息時間。晚上:熄燈時間。
3、學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員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宿舍推選一名舍長,負責宿舍事務。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離舍之前將衛生打掃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3)宿舍鑰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導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6)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7)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臟水。
(8)宿舍內禁止賭博,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9)宿舍內不得吸煙、喝酒。
(10)不得私自將自行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衣櫥上下、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亂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6、宿舍安全管理
(1)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2)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3)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5)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6)現金和貴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時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師代管;學生不得留宿他人;
(7)嚴禁吸煙和自帶火種;不得在寢室內、走廊上生火燃燒雜物;未經學校批準,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
(8)嚴禁私接電器,嚴禁攀爬走廊和樓道護欄,嚴禁在床上蹦跳、打鬧;住上床的學生要小心謹慎,不得跳躍上下。
7、生活指導職責
(1)、生活指導應樹立愛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
(2)、生活指導要根據學校的要求,對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現、學習情況及日常生活等方面,進行嚴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導應督促學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內務,讓學生按時早操。
(4)、宿舍樓衛生實行一清掃兩保持制度(早點后生活指導先打掃,然后用拖把拖干凈,早飯晚飯后打掃保持)。
(5)、七點半上早讀課以后,生活指導對各間學生宿舍進行檢查,門窗是否關好上鎖。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門鎖上(確認各室中沒有學生后)。至十一點四十分放學時,再把樓道門打開。
(6)、午晚飯飯時間,生活指導應巡查,嚴防學生賭博破壞公物。上課及自習時,同樣檢查各宿舍的電及門窗,最后把公寓大門鎖上,不允許學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習期間,生活指導負責檢查各宿舍的電及門窗,并鎖上公寓大門。晚自習后生活指導應親自對各間宿舍的學生進行檢查,督促學生早點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記工作,發現無故缺勤者及時跟蹤調查,并報值班行政領導和班主任。
(8)、晚上學生宿舍熄燈后,生活指導檢查違紀學生并督促學生及時休息。
(9)、生活指導應負責學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門窗、自來水、照明燈等公用設施的維護。
(10)、生活指導應檢查并制止學生進入異性同學的宿舍,一經發現,應勒令即刻離開并進行登記。住宿學生生病時,生活指導應及時處理,并報值班行政領導及班主任,病情嚴重者應馬上送醫院疹治。
(11)、生活指導應配合政教處、總務處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評比,每月評比一次,督促評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時整改。
(12)、完成學校布置的其它任務。
(13)、生活指導由政教處、總務處共同管理,并對其工作督促評價。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11
一、學生公寓是學院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學生的第二課堂,保持公寓樓整潔、創建文明、整潔寢室是全體學生的責任,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參加愛國、愛校衛生活動和公益活動,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制度,養成講文明、講衛生的好習慣。
二、每幢公寓樓配有清潔工,負責公寓樓內、寢室門外的公共部位衛生清掃及保潔工作,保持無積灰、無蛛網,無積水、無堵塞、無污垢、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雜物,無張貼亂涂痕跡,門窗玻璃保持明亮。
三、各寢室建立由寢室長負責的衛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掃整理,每周一次大掃除,保持地面無果皮、紙屑等廢棄物,門窗玻璃明亮,桌面干凈,生活用品擺放整齊,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無蚊蠅、無蟑螂、無蛛網。
四、各寢室值日人員,必須及時將垃圾倒入垃圾桶內,實行垃圾袋裝化的公寓樓,每天定時把袋裝垃圾放在公寓樓外固定的垃圾收集點。
五、寢室成員負責門外兩邊中線范圍墻壁潔凈,無污跡、不亂倒垃圾、污水、剩飯菜,不隨地吐痰、亂拋果皮屑,不在墻上、門上亂張貼涂寫,不在公寓樓內焚燒雜物,不向窗外拋廢棄物,保持公共場所整潔、衛生。
六、寢室衛生由公寓管理員負責檢查,對本樓各寢室進行檢查,每周公布檢查結果。檢查的主要內容:地面、床底、蚊帳、門窗是否干凈;床鋪、桌面是否整潔;書架、箱架是否整齊;寢室布置是否規范。凡檢查不合格的寢室,書面通知其寢室,限期改正,對三次檢查不合格的寢室,通報所在分院(系),并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12
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由總務處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總務處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家庭住址在距離學校原則3公里以上,并且遵守紀律,表現好,可以向學校申請住校。
3、學生報到注冊后到總務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4、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外來人員。
5、住宿生退宿(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總務處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住宿生退宿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后的2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寢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室內有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寢室管理員、班主任報告;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須由家長到校向班主任和寢室管理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上就寢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移交政教處紀律嚴肅。
二、學生宿舍紀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打掃衛生,按時進教室上課,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MP3,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筒和蠟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不得自行合鋪,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時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書面請假,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后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星期天下午3:30—5:30為返校時間,學生不得提前和推遲。住宿生未經家長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點留宿。
5、在上正課和上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晚自習下課鈴響后,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寢前準備工作,下晚自習后不得在操場上打籃球。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
8、嚴禁攜帶兇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將嚴肅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間不私自借錢借糧,有困難找老師。
10、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情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高消費。
11、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有關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時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裝和使用臺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等電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不得在電線上涼衣服。有電器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作主維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4、住宿生保管好個人物品,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宿舍管理員,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16、熄燈后不得使用電話。打飯和放水要排隊。不得在寢室內外用火。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登記簿,進行衛生檢查。以寢室為單位登記,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寢室衛生,并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登記簿,并每天公布,每周評比。
2、學生宿舍必須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紙削、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無蜘蛛網。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向宿舍內外隨便吐痰和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放碗桌、床上無雜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折痕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雜物一律放在自帶箱子里。床下只許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時必須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整理,上午第一節課前,打掃完室內清潔衛生,接受宿舍管理員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不得從校外購買食品帶進學校。
7、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間的隔墻,不得擅自觸動沖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洗澡、洗頭、刷牙。床單、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9、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
10、住宿生要支持寢室長和樓長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宿舍管理員提出,合理解決。
11、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布檢查結果。
四、值日生和寢室長工作職責
(一) 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掃蜘蛛網,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物品擺放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于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持寢室長工作。
5、值日生負責就寢時開窗通風。
(二)寢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表現突出的同學任寢室長。寢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范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寢室長責任,寢室成員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寢室成員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匯報給宿舍管理員。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全宿舍成員應支持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臺燈、電爐、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床、放碗桌、電氣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周六、周日和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損壞公物按規定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涂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釘子掛物品,不得隨便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吐口談、扔廢棄物。
5、公物損壞后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并到總務處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的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學生宿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禁止賭博,禁止吸煙,禁止喝酒。
3、多數錢糧不得私自保管,必須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處。
4、放假按時離校,非學校工作時間嚴禁滯留學校。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
七、住校生獎懲管理制度
1、住校生學習成績特別優秀,表現特別好,能力突出,為學校贏得特殊榮譽,學校應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獎勵。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表現特別好的住校生,學校應予以住校生生活費補助。
2、住校生違反住校制度,根據《住校生違紀扣分標準》進行扣分,本期累計扣分達到10分者,被視為累教不改,嚴重違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費補助,取消住校資格,情節嚴重者并同時交德育處處理。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13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每周大掃除。
2、學生起床后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兩周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
6、不準在宿舍里就餐。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老師批準。
三、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的好習慣。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后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其他同學。低年級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進取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御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系,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堅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資料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供給,謹致感激。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15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堅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后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禮貌、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供給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禮貌建設范疇。
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職責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衛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禮貌寢室創立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學校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后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景確要調換寢室,經學校同意后,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并自覺理解門衛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并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后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景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衛處批準,并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起哄、打架斗毆,停放自行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柜、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后,禁止高聲喧嘩、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后在寢室點蠟燭。
11、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后10分鐘關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景,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說明情景。熄燈后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宿舍管理領導小組。
三、衛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一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并隨時堅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墻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堅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3、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衛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干凈,墻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4、宿舍領導小組每周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禮貌寢室”的評比活動中,并專欄公布。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衛生。維護自身利益,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16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里進行游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后及時折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 。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臟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后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匯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準才可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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