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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環境清潔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業公司環境清潔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物業公司環境清潔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新天美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3.1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裝束
4.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凈;
4.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4.5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4.7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4.8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5.1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5.3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5.4嚴禁無故曠工;
5.5上、下班必須簽到;
5.6不許代別人簽到;
5.7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廠內設備和備件
6.1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6.2注意整理整頓;
6.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6.4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涂、張貼;
6.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6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6.7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6.8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物業公司環境清潔管理制度 2
為保持干凈整潔,使住(用)戶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結合管轄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清掃保潔隊員應熱愛本職工作,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不怕苦、不怕臟、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贏得社會的尊重和承認。
(二)嚴格執行清掃保潔工作程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并按規定質量標準檢查驗收。
(1)每天清掃行車道路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掃綠化帶、公共場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運垃圾一次。電梯間、樓梯每周擦抹兩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邊一次。
(5)每十天用藥物噴殺蚊、蠅、蟲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溝、綠化槽、排水、排污井等處。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規定清潔任務后,應在區內認真巡查保潔,制止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
(二)業主、住戶提出預約上門衛生清潔服務或報告管道堵塞,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三)保潔員在當班時間發現不衛生現象時,應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過大,應向領導報告,組織保潔員進行清除。
(四)認真使用、保管各種清潔工具、機具,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損壞。有意損壞或丟失工具者,要照價賠償。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曠工,請病、事假須得到上級批準。
(六)注意儀容儀表,上班時應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褲上崗。
(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嘉獎、晉升:
(1)對搞好清掃保潔隊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八)違反勞動紀律和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將按規定給予警告、停職直至開除的處理。
物業公司環境清潔管理制度 3
一、衛生保潔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匯星花園衛生保潔工作的管理,創造清潔、優美、舒適、文明的生活環境,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匯星花園的衛生保潔管理由匯星花園物業管理部統一負責。
第三條、匯星花園的所有人員都應尊重保潔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保潔人員的工作。
第四條、匯星花園所有人員都應做到:
(一)愛護公共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
(二)不得損壞和擅自移動保潔設施。
(三)講文明、講道德、講衛生,自覺搞好家庭衛生和經營場所的衛生。
(四)做到垃圾袋裝化,并按規定時間倒入保潔設施內,實現日產日清。
(五)嚴禁從窗口、陽臺向下拋擲垃圾、雜物、廢棄物等。
(六)有義務確保和維持所有污水渠、排水管道暢通。
第五條、對于違反上述各條規定的,物業管理部有權勸阻和制止,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處罰。
二、園林綠化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匯星花園的園林綠化管理,保護和改善匯星花園內的生態環境,提高環境質量和生活質量,根據《城市綠化條例》,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匯星花園的園林綠化管理由匯星花園物業管理部統一負責。
第三條、園林綠化管理的內容:
(一)制訂園林綠化管理制度。
(二)管理與維護園林綠化設施。
(三)建立和培訓園林綠化隊伍。
第四條、匯星花園所有人員都有愛護綠化成果和綠化設施的義務,有權對損害綠化成果和設施的`行為進行制止。
第五條、匯星花園內所有人員不得擅自砍伐和移植匯星花園的花草樹木。
第六條、因經營、生活和交通事故造成綠化植物或綠化設施損失的,由責任單位或個人負責賠償。
第七條、匯星花園內的庭院禁止私自種植花草樹木,所有園林綠化必須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第八條、在園林綠化范圍內禁止以下行為:
(一)攀折花木、采摘花草、損壞草坪,在樹木上亂釘亂刻、栓繩、掛物。
(二)在草坪內停放車輛、堆放物料、晾曬物品。
(三)在綠地內挖坑取土、傾倒垃圾、排放污水。
(四)在樹冠下或草坪內焚燒物品。
(五)在綠化用地上種植蔬菜或擅自種植其他花木。
(六)其他損害園林綠化植物及設施的行為。
第九條、對違反上述第七、八條規定者,物業管理部有權對其進行勸阻和責令賠償,對屢勸不改的,可提請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物業公司環境清潔管理制度 4
為了強化物業保潔員的各項工作行為管理,提高物業保潔人員的工作效率,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給大家一個干凈、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
一、物業保潔員工作職責、工作守則及工作時間:
1、嚴格遵守企業管理制度、服從督辦人員指揮、服裝整潔、禮貌待人、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一絲不茍。
2、保潔人員需每日全面、細致的對衛生區域進行打掃、除塵。衛生區域包括:大廈(休閑區)、小樓(辦公室、走廊、衛生間、玻璃、百葉窗、暖氣片等)衛生。其中玻璃、暖氣片、百葉窗,每月擦拭兩次。
3、休息日為周六(每月休二天)。
4、物業保潔員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物業保潔員工作制度及標準細則:
1、物業保潔員上崗期間保持個人儀容儀表及個人衛生,維護公司良好形象;不大聲喧嘩,嚴禁與公司同事閑聊,工作期間不影響員工正常工作;穿工裝上崗,保持工裝整潔、干凈,工裝每周滌一次;不濃妝艷抹及佩帶不適宜的飾物;不留長指甲;不穿拖鞋上崗。
2、工作時間內保證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不得私自使用辦公用品(如電腦、電話等)。
3、按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須立即行動。
4、愛惜工作用具及公司辦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損壞,可以舊換新。
5、按工作職責每日全面清掃。環境衛生包括辦公室、前臺、走廊(掛畫),小樓衛生。其中辦公室衛生包括:辦公桌椅、公共辦公柜、電腦、電話、室內玻璃、欄桿、地面吸塵、門框擦拭、辦公室內植物澆灌、擦拭魚缸、換水等。走廊衛生包括:掛畫、公司牌匾等。
前臺衛生包括:前臺桌椅、飲水機、小柜子、白板等。
衛生間包括:洗手液、空氣清新劑(盒)、衛生紙等用品的'及時更換。
小樓衛生包括:辦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線)、門窗、玻璃、百葉窗、衛生間(及時更換用品)、飲水間等。
三、物業保潔員處罰規定
1、凡查出衛生包干區不衛生的,每次扣物業保潔員獎金50元,并責令其立即打掃。
2、衛生管理人員(包括打掃衛生,打掃公共廁所人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臟、亂、差的每查出一次罰款100元。
四、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附則
1、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解釋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物業公司環境清潔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三條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市和區縣(自治縣)價格、規劃、土地、建設、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門及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條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指導本轄區內業主大會成立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物業管理糾紛,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的關系。
居(村)民委員會協助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物業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條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加入物業服務行業協會,交流物業管理經驗。物業服務行業協會作為物業服務行業自律組織,應當制定行業行為規范,調解物業服務企業糾紛,推動物業管理健康發展。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行業協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實行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
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召集,由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居(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組成。
物業管理聯席會議主要協調解決下列事項:
(一)業主委員會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問題;
(二)業主委員會換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四)提前終止物業服務合同的問題;
(五)物業服務企業在退出和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六)需要協調解決的其他物業管理問題。
第二章物業管理區域
第七條物業管理區域根據物業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范圍,結合物業的共有或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劃定。物業的配套設施設備共有、共用的,應當劃定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但其設施設備能夠分割、獨立使用的,可以劃定為不同的物業管理區域。
第八條新建物業在出售前,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劃定物業管理區域,并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認為建設單位劃定的物業管理區域不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應當自收到備案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重新劃定。
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時,應當將經備案確認的物業管理區域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示。
第九條已經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劃分物業管理區域的,需要實施物業管理時,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參照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在征求相關業主意見后,劃定物業管理區域,并報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對物業管理區域劃定有異議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在征求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相關業主、居(村)民委員會的意見后確定。
第三章業主、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
第十一條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并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只能設立一個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業主大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
(二)選舉、補選或罷免業主委員會成員;
(三)決定業主委員會的必要經費及來源以及經費管理辦法;
(四)撤銷或者變更業主委員會超越權限的決定;
(五)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確定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
(六)決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申請;
(七)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二條不設立業主大會的,由全體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未依法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區,可以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征求該住宅區業主意見并取得過半數業主書面同意后,指定物業所在地社區居(村)民委員會代行本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三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該區域建筑物總面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業主可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并于會前告知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第十四條占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書面要求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請后三十日內通知建設單位報送物業建筑面積、物業出售時間、業主清冊等材料,并負責核實材料和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內報送材料,并協助成立籌備組。
籌備組成員由業主代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建設單位派員共同組成。
第十六條籌備組應當做好下列籌備工作:
(一)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
(二)參照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示范本,擬訂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草案;
(三)確認業主身份,確定業主人數和業主所有的物業專有部分建筑面積;
(四)擬訂業主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確定候選人名單;
(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準備工作。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籌備組推薦,三十名以上業主也可以聯名推薦委員候選人一名。籌備組應當審查委員候選人資格并確定候選人名單。
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的內容應當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業主對業主身份、業主人數或者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提出異議的,籌備組應當予以復核并告知提出異議者復核結果。
第十七條業主擁有物業的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按所持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計算;對已出售但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物業,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確定的建筑面積計算。
業主人數按房地產權證數計算,一個權證計為一個業主人數。對已出售但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的物業,業主人數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數計算,一個合同計為一個業主人數;對未出售的物業,建設單位計為一個業主人數。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
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有兩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單元、樓層等為單位,推選若干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代表應當提前就業主大會會議擬討論的事項征求其所代表的業主的意見。凡需投票表決的,業主贊同、反對或者棄權的意見應當經本人簽字后,由業主代表在業主大會會議投票時如實反映。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業主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六)項規定的事項作出決定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業主大會對其他事項作出決定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第二十條業主大會會議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召開,并邀請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員會參加。
占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以書面形式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時,業主委員會應當在三十日內組織召開。業主委員會不組織召開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業主委員會限期組織召開。業主委員會逾期不組織召開的,占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要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召開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三十日內組織召開。
第二十一條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成員人數由業主大會決定,但不得少于五人,應當為單數。每屆任期不超過五年,可以連選連任。
業主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業主委員會主任是業主委員會的代表人。主任、副主任由業主委員會在業主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并由業主委員會罷免。
第二十二條業主委員會實行候補委員制。候補委員的名額和產生程序由業主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確定。
候補委員可以列席業主委員會會議,但不具有表決權。
第二十三條業主委員會成員應當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自然人業主或者單位業主授權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備一定組織能力;
(三)按期履行交納物業服務費、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業主義務;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親屬未在為本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工作;
(五)具備履行職務的健康條件和文化水平。
第二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自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文件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并同時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物業公司環境清潔管理制度 6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負責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現象發生,屬于責任問題依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
六、本小區住戶什么時候叫門及時開門,禁止私自給住戶和其它人員配發鑰匙。
七、嚴格禁止與外來閑雜人員在門崗或門衛室聊天閑談,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不準門衛人員私自用任何人頂替值班。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員一定要把當天值班情況認真記錄清楚,雙方簽名,注明日期。
九、負責門崗大門口到公路衛生區的環境衛生,不得堆積雜物和垃圾。必須經常打掃,保持干凈、整潔。門洞內禁止住戶停放車輛,外來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禁止小商販入內。
十、雨天掃凈門洞內積水,雪天全部上崗打掃轄區內積雪,如雪天無故不到,按處罰辦法處理。
十一、做好安全預防事故宣傳教育工作,與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服從領導,共同把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實行獎懲制度,一年內不出現丟失現象和其它事故,每人獎200元。
物業公司環境清潔管理制度 7
一、保潔員崗位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上下班乘坐消防電梯及走員工通道,不準使用業主電梯;
2、不得在大堂、走廊跑動,大聲說笑,聚集聊天等;
3、同事之間要團結友愛,不制造事端;
4、對業戶要有禮貌,不能與業戶發生爭執;
5、非工作需要,不準進入業戶房間或向業戶索要物品;
6、撿拾業戶的物品、錢幣等,一律要上繳;
7、對小區的設施,設備要有責任心,精心愛護、保養,不能有短缺、損壞等;
8、清理辦公室時,不準翻閱領導的文件,更不準將文件內容傳播出去;
9、不得將小區內的任何物品私自帶出;
10、不得在工作時間干私活;
11、自己負責區域內的衛生,須達到保潔標準;
12、不得損壞保潔物品,如有損壞要賠償;
13、上崗前不吃有異味的食物,保持良好形象;
14、下班前,必須將自己負責的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檢查一遍,如有異常,馬上向上級領導匯報;
15、每天的工作必須完工,將工具收好后,方可下班。
二、保潔設備領用制度
1、保潔設備要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
2、領用設備時,領用人自行檢查設備的完好程度,因檢查不細,造成病機出庫而影響工作的,由領用人自行負責;
3、使用設備工作時,物業管理圈。如設備發生故障,不得強行繼續操作,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4、因操作不當,發生機具、附件等人為損壞者,按規定照價賠償;
5、歸還設備時,必須保證設備完好無損,內外干凈,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并在領用簿上注明損壞情況及原因;
6、為了計劃各部門收入支出,增收節支,使各項物品物盡其用,發揮其最大效率。
三、清潔用具及消耗品物料使用制度
1、常用清潔工具由保潔班長辦理領用手續,按實際需求分配給保潔員;
2、申領的工具可存放于工具間,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時自行取用;
3、使用工具中,應愛護清潔工具,如工具損壞影響使用的,可再行領用,領用時需以舊換新;
4、工具使用完畢后清理干凈及時放回工具間,不可隨意放置或丟棄;
5、對于消耗品物料(各種清潔劑、空氣清新劑、香皂、衛生紙等)物業管理圈,由保潔班長辦理領用手續,按實際規定分發給保潔員使用;
5、批準領取的清潔用品必須為清潔專用,不能挪為他用或者私用,一經發現,接受處罰;
6、所領取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暫時存放于工具間內,待下一次使用時取出再用,應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不可隨意浪費。
四、設備操作制度
1、在設備使用前,了解設備的性能、特點、功率;
2、操作前,先清理場地,防止接線板、電機進水或因電線卷入正在操作的設備中而損壞設備;
3、各種設備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正確操作,正確使用;
4、設備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養工作。
五、保潔工具使用注意事項
(一)設備保養制度
1、吸塵器每次用完后,擦去表面浮塵后,將電線纏好放到指定地點,每周將塵袋清理一次;
2、多功能單擦機,每次用完后將剩余的保潔劑倒掉并用清水沖凈,用抹布將機器里外擦干凈,以防堿性保潔劑損傷機器;
3、吸水機使用完畢后,將污水倒掉,用清水沖洗里外用抹布擦干、上蓋打開通風、以防潮氣腐蝕電機;
4、玻璃器使用后需清洗干凈,上水器要晾干,清點無短缺后,放回袋內。
(二)拋光機使用注意事項
1、拋光前先檢查底盤是否上緊,以防拋光墊未夾緊而造成拋光墊變形,或底盤磨損地面;
2、在拋光過程中注意不要碰到花盆、玻璃門、家具、墻等等一些堅硬物品,防止碰壞物品或滑破拋光墊;
3、拋光機在工作中發現有異常聲音,要立即停機檢查,如強行工作會造成機器損壞;
4、打蠟時,蠟水不易過多。正常一滴蠟水能拋一平米左右的地面;
5、機器工作中要將電線放在操作者的身后,防止電線纏進機器里;
6、機器用完要將表面浮塵抹干凈,電線纏好收回工作間;
7、一到兩月檢修一次(找機器維修人員)。
(三)吸塵器使用注意事項
1、使用吸塵器時,不可吸潮濕地面。吸塵時要注意避開地面的潮濕部分;
2、吸塵器不得吸大件物品(如,塑料袋、紙屑、鐵丁、瓶蓋等異物);
3、吸塵袋和過濾網需定期清理,兩臺吸塵器相互吸塵;
4、使用時要輕拿輕放,不能碰撞,以免損壞機器。
六、清潔工安全操作制度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安全操作;
2、清潔人員在超過2米高處操作時,必須雙腳踏在凳子上,不得單腳踏在凳子上,以免摔傷;
3、清潔人員在使用機器時,人不得用濕手接觸電源插座,以免觸電;
4、清潔人員不提私自拔動任何機器設備及開關,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5、清潔人員在不會使用清潔機器時,不得私自開動機器,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6、清潔人員應該嚴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隨意動用明火,以免發生火災;
7、在操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先服從安全,以安全為重。
七、物品擺放標準
1、滅火器:與墻面一拳距離;
2、立式垃圾桶:桶口與墻面平行,擺放在電梯按鍵正下方;
3、窗戶:窗戶開放兩邊大小10cm,約一手掌寬;
4、勞動工具:日常使用工具擺放在地下一、二層休息室;大件工具使用后放置在保潔庫房;
7、拖布、掃帚、撮子:放在衛生間角落隱秘處;
8、垃圾桶:統一放置在樓道左側墻角;
9、紙簍:放置在便池右側;
10、隨身使用工具:不得在人員離開時擺放在公共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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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潔管理
現代清潔不但注重一般業務的掃,更為注重專業的保,防止建材的磨損、變色、生銹、發霉等。因此,我們的清潔作業更注重專業業務的含義是保潔。
清潔工作,選用適當的清潔用品,不但能保持建材的外觀整潔,而且能更進一步減少各種腐蝕;使用無污染清潔劑保持環境的清新,并采取保護措施,還可以提高建材使用中的抗磨損能力。
(二)綠化管理
在提高綠化植物的生長質量、維護綠化植物優美外型的同時,注重與園林藝術協調與融合。
(三)消殺管理
為有效控制四害密度,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將以預防為主、全面達標為原則,根據季節的變化,制定相應的消殺工作計劃,把滅鼠、滅蠅、滅蚊、滅蟑螂、滅白蟻工作做好。
消殺區域主要包括:大樓地下室、各樓梯通道、各辦公室及功能廳、各機房、廁所、沙井、化糞池、垃圾箱等室內外公共區域及值班室和食堂。
在消殺工作過程中,將以不影響人員正常辦公、生活為前提,把有噪音和刺激性氣味的消殺施藥工作盡量安排在夜間或周末進行,在第二天工作日開始前做好通風排氣。在消殺工作質量控制方面,把周期性大區域普及消殺與重點區域強化管理相結合,嚴格控制蚊蠅滋生地和密集發生區,控制鼠患,消滅白蟻危害。
(四)排污管理
服務中心對于項目的污水井、排污管、化糞池等將采取隱性化的`管理,確保業戶或租戶有一個無污水、無廢氣、無臭氣的工作、生活環境。
(五)污染控制
服務中心對于各種可能的污染源如食堂排煙、風機噪音、冷卻塔飄散水、機器設備震動、玻璃眩光等采取有效的控制。并積極推行垃圾分類收集處理和節約能源活動。
(六)倡導洗手間文化
通過對洗手間內的精心布置,如綠化擺設、墻面布置等,倡導洗手間文化,為環境管理提供一個示范點,同時也是環境管理的一種升華,展示的不但是一種風格,還是一種文化,還是一種讓人感慨萬千的感想。
物業公司環境清潔管理制度 9
為凈化、美化住宅小區,為廣大住戶創造優美、文明、整潔、有序的生活環境,特制作如下規定:
一、衛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場所管理要求
1.無亂扔果皮、屑煙、煙頭和其他雜物;無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含建筑垃圾)、亂潑污水等現象。
2.無占用樓梯、走廊及公共場所亂堆亂放和吊掛(晾曬)各種物品。
3.小區內無亂貼亂掛標語及廣告宣傳品;杜絕亂涂、亂寫、亂畫等行為。
4.小區內的`廣告、標語及宣傳品需按指定的地點進行張貼。
(二)業主不得有下列行為:
1.不準飼養家禽、家畜和家犬等有礙小區衛生的動物。
2.不準燃放鞭炮、煙火、焚燒等有害于人體和污染環境的物品污染小區環境。
3.各業主裝載物品的車輛,不準將零星雜物、垃圾撒落在小區內、
4.各業主家庭使用音響設備時,不得使用噪音,晚上22點后應將音量調置最低,以免影響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
5.不準把垃圾、布屑、塑料袋等不易腐爛雜物投入便廁或下水道。
6.不準擅自搬動、拆除、破壞公共設施設備和損壞綠化帶內的花草樹木。
7.不準在小區內開展不文明、不健康、影響環境衛生的活動。
二、衛生管理措施
1.大力做好愛國衛生宣傳和文明衛生樓院創建活動,小區環境衛生做到經常巡查和定期檢查,嚴格環境衛生管理。
2.生活垃圾實行垃圾不落地管理,建筑垃圾做到日產日清,不留垃圾死角。
3.公共過道(含臨街)、樓梯、綠化帶等公共部位的衛生做到每天清掃,確保小區環境衛生、整潔。
4.發現小區內有亂涂、亂寫、亂畫等影響環境衛生的情況要及時清除(洗)保證小區環境美觀、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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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改善住宅小區的衛生面貌,提高清潔衛生工作的'效率,現制定小區的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1、按劃分的清潔衛生范圍實行包干負責制。
2、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搞好本職工作。
3、環境衛生每天清掃,樓梯、通道隔日拖擦一次,所屬清潔區全天保潔,不留衛生死角。
4、對各清潔區定期進行檢查,采用評分制進行考核,標準為滿分100分,按月公布評分情況。
5、工資劃分為基本工資85%,獎金15%。
6、每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者,發給全部基本工資和獎金。
7、每月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發全部基本工資和80%獎金。
8、每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者,發給全部基本工資和60%獎金。
9、每月得分在60分以上,70分以下,只發基本工資,扣除全部獎金。
10、連續三個月得分在90分以上者(不含90分)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11、連續三個月得分在60分以下者(含60分)將給予辭退。
12、原則上不能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應提前安排好工作,最長請假3天,如無故缺勤者,一次扣分15分,二次扣分30分,三次將除名。
13、每星期五下午2點在物業辦開總結會,應按時到會。
14、以上各條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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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環境清潔班長負責,按期并完成班長交辦的各項任務;
2、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勞動紀律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在環境清潔班長的安排下使用清潔消殺工具進行一線工作,保證環境的清潔衛生;
4、負責使用專業的工具,對指定的物業進行環境檢測;
5、巡邏物業內部,保證清潔設備不受人為的破壞,隨時保證環境的清潔衛生狀況受控;
6、遇到火災,搶劫等其他事件應馬上向相關人員部門報告,參與搶救;
7、認真作業,遇到情況作紀錄,受權限和手段等原因不能馬上處理的通知其他隊友和班長來處理;
8、在墻角,下水道,停車場,排水溝,化糞池等衛生死角按照安排清理;
9、負責在班長的統一安排下參與做消防演習,保證有事可以馬上行動;
11、負責協助班長向環境清潔部主管提交管轄范圍內環境清潔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方案,并在主管的安排下負責具體實施項目整改。向主管提交安全設備的改造、更新前后運行效果的各方面對比和改造、更新經驗總結;
12、努力學習本行業的'技術,提高自身的素質,以更好的業務水平更好的態度服務業主、社會;
14、積極配合部門內其他組的工作。
15、對公用綠地等進行養護工作,保證環境的協調;
16、對辦公室的室內綠化工作執行安排;力求讓客戶滿意,環境協調。
17、對建筑外部的墻面等按計劃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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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各部門、各門店。
制度內容:
第一條 清潔范圍
辦公區域的內外環境、各商場的內外環境(含商場外停車場、員工自行車停靠點)。
1、室外公共環境清潔內容:物業區域內的道路、綠地、花草樹木、照明設施、墻面、門窗、玻璃等。商場店招logo、大門雨搭、各類榮譽牌匾、海報及廣告牌架、促銷及慶典活動用氣球、充氣拱門、遮陽棚等。
2、室內公共環境清潔內容:樓梯、通道、會議室、公共衛生間及公共區域內的墻壁、門窗、玻璃、照明燈、滅火器及其它公共設備設施,商場內的產品宣傳海報、廣告燈箱、吊旗吊飾等。
第二條 各辦公室內清潔內容
辦公桌、椅、沙發、地面、墻面、門窗、玻璃、陽臺、照明燈具、文件柜、電腦、傳真機、打印機、電話機等所有置于辦公區域內的辦公品、用具、設備、設施。
第三條 責任劃分
1、 公司各部門經理、各門店(店長)為所負責衛生區域的'第一責任人。
2、各部門、各門店按各自單位或部門劃定衛生責任區及責任人。
3、公司各部門、各門店須制定《輪流衛生值日表》,清潔衛生由各部門人員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自行輪流清潔各自衛生責任區劃內的環境及設備設施的衛生,個人區域及設備衛生由個人自行清潔整理。
4、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會議室、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的環境及設備設施的衛生由保潔員負責清潔和整理。責任人為行政部長。
第四條 清潔衛生標準
1、地面潔凈,無紙屑雜物、無油漬、無污痕和口香糖。
2、桌面無灰塵、無雜物、無污痕,桌上辦公物品潔凈,文件擺放整齊有序。
3、座椅、沙發無灰塵,無污痕,擺放整齊。
4、玻璃窗光潔明亮,無水漬、無污痕。
5、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固定設備設施擺放整齊、潔凈,無污痕,按期使用專用清潔劑清潔。
6、文件、檔案、書報等櫥柜排放合理有序、潔凈,無污痕,內存文件、資料、書刊分類規范,整齊。
7、取水間地面無積水,用水設備潔凈無污漬
8、衛生間地面無雜物、污漬及明顯污痕,洗手臺、手盆整潔無污漬,物件擺放整齊,通風透氣性良好。
9、公司盆景、花木植物由行政部統一管理,保潔員對其進行養護和整修。
第五條 行政部不定期對辦公區域的衛生進行檢查,并在例會上公布檢查結果。檢查結果作為個人考核評價的一項內容。
第六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訂并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七條 本制度自正式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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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潔員在廣場管理處項目經理領導下,實行全面日常廣場公共地方衛生保潔工作。
2)根據綜合廣場實際環境情況,確保轄區內環境衛生符合標準。
3)保安工作將密切與公安機關配合,在公安機關監督指導下,認真貫徹綜合治理精神,做好大廈的四防(防火、防盜、防搶、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工作。
4)保安部負責整座大廈的保安工作規劃和指導培訓保安人員,并對保安人員日常勤務、技能裝備實行檢查,認真搞好保安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5)保安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按照保安管理條例,嚴格審查,擇優錄取,報管理經理、人事部經理審批,并報當地公安機關保安管理委員會備案、培訓:培養、訓練保安部全體成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國家法令、履行保安職責。
6)建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制定勤務、內務條例,保安人員法則,以及配備使用防衛械具和通訊、交通工具等各項管理辦法,抓好保安人員的思想、業務培訓教育,不斷提高保安隊伍的.整體素質。
7)協助公安機關做好預防和處理廣場內從事違法犯罪人員的活動,及時采取措施預防災害事故的發生,一但發生治安及災害事件,負責組織搶救工作,保障大廈內的人員財產的安全。
8)對混入廣場內從事違法犯罪者,有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的責任,但無拘捕、關押、搜查、審訊或沒收財物、罰款等處理權利。
9)做好內部裝修施工的管理和監督,加強對施工過程的檢查,防止火災、保護大廈人員財產安全。
10)做好大廈內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加強對義務消防員的技能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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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周一徹底清掃小區內路面、公共場地、車棚、綠地、排水溝等,平時要堅持小區環境衛生整潔。
二、每隔一天拖、掃樓道一次。(包括樓梯扶手、塔灰、電表箱、單元門、樓道燈、窗臺等)。
三、樓道玻璃堅持清潔、透明。
四、小區內墻、柱、門等無廣告紙。
五、樓后空中要堅持清潔(不能有磚頭、糞便等),責任區內如有修建渣滓要及時清算。
六、小區內有其它休息也要參與,同時要保證本職任務及時完成。
七、推灰人員必需堅持渣滓車清潔,每周必需徹底洗刷一次。
八、渣滓車停放點周圍要堅持潔凈,空中有污垢或油漬要及時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潔員必需嚴厲遵守,如有業主反映衛生狀況不好,經核實,業主反映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累計3次,自動離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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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公用部位即樓道、樓區公共路途、花壇空地等,是歸居民公共一切的,同時也是小區樹立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了堅持公用部位在公共運用中的.整潔、完整,為小區居民發明良好的外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公共樓道的清潔
1、不得在樓道內亂堆、亂放物品。
2、樓道走廊內堅持清潔、無廢紙、廢物、痰跡等。
二、樓區內公共路途、公共設備的運用
1、不得在公共路途等公共運用部位違章私搭亂建。
2、不得在公共運用部位亂貼亂畫。
3、不得在渣滓箱外、果皮箱外等處亂扔亂掉。
4、不得對公共配套設備停止破壞。
三、公共部位的花壇、綠地等的運用
1、不得破壞花壇、蹂躪草坪。
2、不得亂砍亂伐,攀折樹木、花草。
3、堅持花壇、綠地的整潔,不得亂扔、亂倒物品入公共綠地。
四、小區居民要共同保護公用運用的部位,堅持公用部位的整潔,如有違犯公共運用制度的,小區管理處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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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衛生保潔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匯星花園衛生保潔工作的管理,創造清潔、優美、舒適、文明的生活環境,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匯星花園的衛生保潔管理由匯星花園物業管理部統一負責。
第三條、匯星花園的所有人員都應尊重保潔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保潔人員的工作。
第四條、匯星花園所有人員都應做到:
(一)愛護公共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
(二)不得損壞和擅自移動保潔設施。
(三)講文明、講道德、講衛生,自覺搞好家庭衛生和經營場所的衛生。
(四)做到垃圾袋裝化,并按規定時間倒入保潔設施內,實現日產日清。
(五)嚴禁從窗口、陽臺向下拋擲垃圾、雜物、廢棄物等。
(六)有義務確保和維持所有污水渠、排水管道暢通。
第五條、對于違反上述各條規定的,物業管理部有權勸阻和制止,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處罰。
二、園林綠化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匯星花園的園林綠化管理,保護和改善匯星花園內的生態環境,提高環境質量和生活質量,根據《城市綠化條例》,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匯星花園的.園林綠化管理由匯星花園物業管理部統一負責。
第三條、園林綠化管理的內容:
(一)制訂園林綠化管理制度。
(二)管理與維護園林綠化設施。
(三)建立和培訓園林綠化隊伍。
第四條、匯星花園所有人員都有愛護綠化成果和綠化設施的義務,有權對損害綠化成果和設施的行為進行制止。
第五條、匯星花園內所有人員不得擅自砍伐和移植匯星花園的花草樹木。
第六條、因經營、生活和交通事故造成綠化植物或綠化設施損失的,由責任單位或個人負責賠償。
第七條、匯星花園內的庭院禁止私自種植花草樹木,所有園林綠化必須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第八條、在園林綠化范圍內禁止以下行為:
(一)攀折花木、采摘花草、損壞草坪,在樹木上亂釘亂刻、栓繩、掛物。
(二)在草坪內停放車輛、堆放物料、晾曬物品。
(三)在綠地內挖坑取土、傾倒垃圾、排放污水。
(四)在樹冠下或草坪內焚燒物品。
(五)在綠化用地上種植蔬菜或擅自種植其他花木。
(六)其他損害園林綠化植物及設施的行為。
第九條、對違反上述第七、八條規定者,物業管理部有權對其進行勸阻和責令賠償,對屢勸不改的,可提請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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