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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消防管理制度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裝修消防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裝修消防管理制度1
1、凡飯店范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筑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2、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與飯店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飯店保安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先到保安部辦理進場施工登記。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飯店消防安全管理規程》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房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飯店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5、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保安部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用火證后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割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滿足防火要求。
6、施工中需要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有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7、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使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裝修消防管理制度2
1、施工中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嚴禁使用劣質電器。
2、裝修材料必須使用防火材料或須經防火處理,嚴禁使用易燃材料裝修。
3、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膠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作業要有良好的通風和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現場使用明火,須事先向福田市場分公司申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操作焊割、安裝電氣人員,須持證上崗,操作現場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實行監督施工。
5、工程施工如有影響原有消防設施使用功能的,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同意,并做好相應防范措施,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和滅火功能不受影響,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6、施工材料和垃圾不得隨意堆放,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施工垃圾必須當天清理。
7、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施工中對違反市場管理該不聽勸阻的,公司保衛人員有權阻止其進入市場內施工。
8、對未經審批擅自進行裝修的或裝修施工不符合其審批內容,市場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停止違章施工或暫扣工具,按規定辦理手續達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裝修消防管理制度3
辦公大樓加固裝修工程消防管理措施
一、現場消防設施的管理
為解決單純依靠消防器材滅火效果不足問題,要求配備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利用建筑原有消防立管,在供水端設揚程為30m高壓水泵和臨時水箱,保證水壓。并在每層設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備水龍帶和水槍。同時在各施工作業面配備足夠的手提式滅火器。
保持施工現場的消防通道的暢通,在樓內樓梯無法使用時,增設臨時消防疏散樓梯,應緊跟作業面不超過二層。
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專物專用,冬期施工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高層建筑冬期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使用可燃材料。
二、現場消防制度的管理
嚴格工地使用明火審批手續,需要用明火的隊伍當天可提出申請,寫明地點、用火方式、動火人、防火措施,在安全員確認能夠落實安全措施,方可填發用火證。凡是現場無法保證安全用火或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時,杜絕動用明火。作業面改變時,需重新開辦“臨時用火證”。作業時,應按規定設監護人員,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監護人員方可離開。
工地不準隨便亂搭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工棚或臨時設施,如果因工作需要搭設的,征得項目領導和業務部門的同意,審批后方可搭設,并按防火、防盜的要求搭設。
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住宿。
嚴格貫徹執行上級各部門的消防法規、條例、文件,認真學習《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 號令》和本單位的各級消防管理,經常深入現場指導防火工作,做到工前有布置,工作中有檢查,工后有驗收。
積極做好專職消防巡視人員和班組人員的思想教育和組織領導工作,加強業務訓練和實踐學習工作,做到一旦發生火險能夠立即撲火。
負責義務消防隊的組織領導和業務訓練工作,經常注意組織調整和整頓,負責義務消防隊員的分片防火責任制和業余時間的值班巡邏的工作。
認真做好消防日記工作,對本工地出現的事故苗頭,火警火災隱患盡快書面呈送項目主管領導閱示,并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注意做好消防資料的積累工作,建立消防檔案。
制定消防滅火預案,如有火災,作到責任明確,報警及時,搶救及時,控制火情,把火災損失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內。
三、現場施工管理
電氣焊工、油漆工、電工、木工上崗嚴格遵照有關規定進行作業。
其他工種作業確保施工安全,在保證不發生火災的情況下方可作業,特殊應急工程作業由項目經理或技術室主任簽字才可進行,否則不準作業。
消防安全員保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各種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和堆放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或有關工種盡快解決。易燃易暴物品不能混放,除現場有集中堆放除外,班組使用的.零星散料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存放。利用各種形式對職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同時做好本工地施工的民工隊的防火教育工作,各種消防器材做到明顯醒目,廢舊消防器材立即更換,做到有備無患。
裝修消防管理制度4
1、凡飯店范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筑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2、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與飯店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飯店保安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先到保安部辦理進場施工登記。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飯店消防安全管理規程》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房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飯店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5、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保安部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用火證后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割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滿足防火要求。
6、施工中需要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有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7、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使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裝修消防管理制度5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終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2)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防,現場建立義務消防組織,配備兼職消防人員和足夠數量的滅火器;
(3)在辦公、生產車間區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滅火器,消防滅火器安置在樓層明顯易取處。
(4)嚴格執行現場動用明火申請制度,在現場動用明火應預先領許可證,并隨備滅火器材。
(5)對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嚴格管理;
(6)現場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隨時保持通暢。
2、保證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項目經理、安全員組成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實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堿泡沫滅火器由專人維修、保養、定期調換藥劑,標明換藥時間性,確保滅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氣瓶、乙炔瓶等都必須按'規定'設置,妥善保管。
(4)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固定滅火器,施工班組配備移動滅火器,并在施工作業點進行動火施工,焊接施工時,隨作業點配置。
(5)施工現場動火,實行動火審批制度,未經批準擅自動火者,視情節嚴重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制裁。動火必須具有'二證一器一監護'方能進行。
(6)加強工地警衛人員上崗職責,每天下班后對工地進行防火巡查,消滅事故隱患。
裝修消防管理制度6
1)制定施工現場逐級防火責任制,并由項目經理及工長負責。
2)制定可燃易燃物品管理制度,施工現場一切用火,如:熬煉、烘烤、電氣焊、噴燈、鍋爐等明火作業,必須經現場保衛部門批準,并嚴格執行清理、澆濕、看管、檢查、控制用火范圍。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違章現象進行消除和整改,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采取相對的應急措施。
4)施工現場材料加工,現場照明嚴禁使用明火,禁止設立吸煙室。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用具和滅火器材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普及教育,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及考核,應做到經常化和制度化。
6)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等必須在消防部門制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7)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插座和更換照明設備,保險絲等。
8)木工油工作業時嚴禁煙火,應在明顯處設立“嚴禁煙火”警示標識,且嚴禁與明火作業同時操作。
9)木工油工作業后的刨花、鋸末、木屑、油漆、廢布、廢紙、垃圾等可燃物品應在結束當日工作前清理干凈。木工油工作業點不得存放原材料及與工程無關的可燃物品。
10)焊接、切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如達不到以上要求,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1)施工現場的焊接、切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作業完畢后,應認真檢查現場,確定無火險隱患方可離開。
12)保證生活飲食區盡可能遠離作業區域。
注:凡構成以下之一者,將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a.因違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而引發火險、火災,造成經濟損失者。
b.不聽從勸阻,一意孤行,拒絕整改而引發火險、火災者。
c.玩忽職守、不學習、不重視、不負責任而造成火險、火災者。
d.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或破壞消防器、設備者。
e.蓄意縱火及破壞消防設施者。
裝修消防管理制度7
一、凡飯店范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等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筑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單位場所施工前,必須與飯店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飯店安全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先到安全部辦理進場施工登記,發給施工證。
四、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飯店消防安全管理規程》,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飯店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六、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安全部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用火證后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滿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八、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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