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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1
1、成立管理小組,相關專人(兼職)人員負責收集和處理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2、相關科室建立醫療廢物管理情況登記表。登記核對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3、一次性衛生醫療用品使用后立即毀形。
4、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經消毒后統一由石家莊市焚化站回收進行無害化處理,在運送、貯存、處置過程中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5、除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醫療廢物外,能夠焚燒的及時焚燒,不能焚燒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醫療廢物收集、貯存和運送的專用工具、容器要防滲漏、防遺撒、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標識。 7、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采取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
8、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物,在處置前應當就地消毒。
9、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實驗室的廢物處置按《實驗室廢物處理操作規程》執行。醫療廢物收集、轉運、暫存管理制度。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2
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或意外事故發生(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
1、立即上報總務科、感染管理科、主管院長。并應當在48小時內上報區衛生局和區環保局,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后再次報告。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區衛生局和區環保局。并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2、由總務科、醫院感染管理科及有關科室組成調查小組,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協助。
3、調查確認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4、根據醫療廢物性質進行相應的處理方案。
5、盡快組織相關人員對醫療廢物事故區域采取緊急安全處置措施,必要時封鎖事故區域,以防擴大。
6、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及其他人員、環境的影響。
7、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應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8、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9、處理人員必須做好自身的衛生安全保護后才能進入現場工作。
10、事后必須對醫療廢物事件的.起因作相應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對相關人員作相應的責任評估進行必要的獎罰處理。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3
一、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二、培訓對象:
1.醫療廢物管理的'專(兼)職人員;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三、主要培訓內容:
1.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國家相關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3.醫療廢物管理專(兼)職人員職責與責任;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醫療廢物內部運收工作程序;
6.醫療廢物轉交手續及登記制度;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四、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分期、分批、分層次、分別采用多種形式對各級各類人員進行強化培訓與考核。
3.結合實際工作對有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程序邏輯和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演示。
1.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2.禁止在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吸煙”、“飲食”等。
3.嚴格辦理醫療廢物轉交手續,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4.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處理。
5.每天做好個人衛生處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6.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一經發現將依法處理。
7.每月將醫療廢物按科室分類匯總統計表,報送監控部門備案。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4
一.醫療廢物管理由負責后勤的副院長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二.醫療廢物的收集、處理由總務科負責處理,院感科負責監督檢查,各科室科主任和護士長為科室醫療廢物的管理責任人,負責本科室醫療廢物的管理。
三.各科室對污物的收集要按分類收集和無害化處理的原則進行收集運送。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要按不同顏色的塑料袋(桶)分類收集。
四.醫療廢物要按照感染性、病理性廢物應放在標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塑料袋(桶)內,損傷性廢物應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容器內,由專人收集到醫院臨時焚燒物集中點,并做好交接登記手續。一般性的醫療廢物盛在黃底紅標識的`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處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五.醫療廢物運送要封閉袋口,防止發生流失、泄漏和擴散,防止直接接觸工作人員身體。
六.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七.醫療廢物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每天(每次)運送廢物結束時,對容器和運送工具及場所要及時進行清洗消毒。
八.工作人員在收集、運送醫療廢物過程中要做好個人防護,防止醫療廢物對人體的傷害。一旦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消毒、登記、報告等措施。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我院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衛生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制定我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根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我院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二、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五、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六、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七、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八、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九、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十、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發生意外事故時應急預案》處理。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6
一、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醫療廢物分置于黃色塑料容器內,并認真檢查有無破損。
2、醫療廢物按照醫療廢物分類進行收集不能混裝。
3、隔離傳染病人生活垃圾歸在感染性廢物中,并用雙層黃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及容器外表面貼有警示標識和標簽(標簽上注明: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和備注)。
5、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物及時消毒后運送。
二、醫療廢物內部運送工作制度
1、運送人員在轉運前檢查包裝或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
2、運送人員每天在下午4:305:00用專用工具將醫療廢物運送至集中焚燒地點。
3、運送醫療廢物要防止滲漏、遺撒,運送人員做好自我防護。
4、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三、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工作制度
各科室與責任人交接醫療廢物時登記日期、種類、數量、經辦人簽名,登
記資料保存3年。
四、醫療廢物職業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教育職工提高對醫療廢物管理的.認識。
2、對從事收集、運送、處置等人員進行培訓。
3、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規章制度
4、掌握專業技術、安全防護、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緊急處理知識。
5、對從事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體檢,必要時進行免疫接種。
6、工作中被銳器刺傷時,按銳器刺傷處置要求進行處理。
五、醫療廢物暫存場所管理工作制度
1、醫療集中醫療廢物暫存地必須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處。
2、醫療廢物暫存處要要有嚴密和封閉措施,防止滲漏,避免陽光直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由專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專門管理人員按時對醫療廢物暫存處噴灑藥液,以防鼠、防蚊蠅、防蟑螂。并進行清潔消毒。
4、醫療廢物暫存地設有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緊張吸煙、禁止飲食”的警示標識。
5、嚴格禁止醫療服務與生產垃圾混放、轉讓或買賣。
6、暫存病理性廢物,盡可能采取低溫或防腐貯存。
六、醫療廢物管理培訓制度
1、對全員進行醫療廢物相關知識培訓,提高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的認識。
2、向個科室發放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方案》,通過對醫院感染管理網絡人員培訓再由網絡人員組織本科室學習。
3、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
4、組織保潔人員學習相關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護知識。并掌握銳器傷后處理方法。
七、醫療廢物處理過程中發生事故報告制度
1、發生在醫療廢物流失、泄漏、護散和意外事故時,采取相應的緊急措施,并在48小時內向衛生局報告。
2、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12小時內向區衛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并按規定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2小時內向衛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并按規定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4、發生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證據證明傳染病的事故有坑發生時,應當就《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輸液(血)器回收制度
1、 一次性注射器、輸液(血)器用后消毒供應室回收。
2、 消毒供應室應安排專人回收,專門地點盛放,并做好個人防護。
3、 各病區、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輸血器必須統一用黃色垃圾裝盛放,針頭等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存放在密閉的利器盒內。
4、 各科室回收的數量必須登記,由送、收人雙簽字,供應室應每月統計匯總數量。
5、 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6、 對污染區消毒從最輕區域向最嚴重區域進行,并對所有使用過的工具進行消毒。
7、 參加處理工作人員做好安全防護。
8、 處理結束后,組織對事件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銳器傷后處置方法
1、 如不慎被銳器刺傷,應立即采取相應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嚴格消毒處理,并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
2、 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銳器刺傷,應在24小時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時進行血液乙肝標志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按0月、1月、6月間隔。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7
監督
1、醫療廢物管理組織及崗位責任制。
2、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3、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和調查處理情況。
4、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防護。
5、監控部門組織的醫療廢物管理培訓。
檢查:
1、醫療廢物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2、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暫時貯存處等人員的'培訓。
3、醫療廢物管理的登記資料和記錄。
4、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安全防護措施。
5、預防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考核
1、醫療廢物管理納入醫院綜合目標考核。
2、對發生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3、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傳染病傳播的可能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8
1、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包裝。
2、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4、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護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5、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6、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7、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8、醫院內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9、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10、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11、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到內部指定的暫時儲存地點。
12、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者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露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13、醫院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儲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
14、醫院應當將醫療廢物交由市衛生局指定的回收單位進行處理。
15、醫院要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16、醫療廢物轉交出去以后,應當對暫時儲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17、醫療廢物有醫院統一回收,禁止任何工作人員轉讓、買賣。
18、醫院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并在處理工作結束后,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9
1、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法定代表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行為發生。
2、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進行消毒和毀形處理;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3、對每天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不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5、不隨意丟棄醫療廢物;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不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6、認真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7、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及時采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10
1、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取得當地環保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集中和處置單位同意收集處理,不得出售給個體商販,廢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單位收集處理。
2、醫療一次性廢物應分類放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容器內,須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由專人使用專用的轉運工具按照確定的時間、路線轉運到指定貯存地點。轉運工具和容器使用后應當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3、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壞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簽上注明,進行集中處理。
4、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置。
5、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和輸血器等物品必須就地進行消毒毀形。放入專用收集袋進行集中處置。
6、銳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用后必須穩妥安全地置入銳器容器中進行集中處置。
7、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各科室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禁止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9、定期每月向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上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月報表,每年上報年報表。
10、嚴格管理,定期檢查。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11
1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感染性廢物和損傷性廢物分別用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包裝物或容器物盛裝封閉,病理性廢物必須反腐處理后用黃色包裝物盛裝封閉。
2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3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4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性廢物,必須首先在微生物實驗室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5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6盛裝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容器的3/4時,必須進行緊實嚴密的封口。
7必須使用有警示標識的包裝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或增加一層包裝。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儲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或生活垃圾。
9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應將針頭剪掉,針頭按損傷性廢物收集,注射器按感染性廢物收集。
10消毒(滅菌)后的感染性醫療廢物、損傷性醫療廢物、病理性醫療廢物等需要焚燒的醫療廢物放置在中心醫療廢物存放點,存放不得超過三天,由中心醫療廢物管理部門集中處置。
11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在接收醫療廢物時,應外觀檢查醫療廢物的包裝與標識,并盛裝于周轉箱內或桶內,不得打開包裝袋取出醫療廢物。對包裝破損、包裝外表污染時應當重新包裝。對拒不按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包裝的,運送人員應當立即向醫療廢物管理部門報告。
12醫療廢物運送人員應當對收集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保存三年以上。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12
1.各科室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使用有蓋容器,并按分類貼有標識。如:“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
2.醫療廢物應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分類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護士長負責,門診、輔助科室應指定科室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
4.損傷性廢物應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醫療廢物放入黃色垃圾袋。
5.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認真檢查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確保無破損。
6.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7.運出科室的醫療廢物應按照規定進行檢查,發現密封不嚴、容器破損等情況應立即重新封裝并做相應的消毒處理。
8.嚴禁使用沒有醫療廢物標識的包裝容器。黃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應有標識,標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9.醫療廢物儲存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嚴禁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黃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將破損的醫療廢物包裝容器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破損后的包裝容器應與醫療廢物一同處置。
12.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13.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包括生活垃圾)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袋,并及時密封;
14.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每日清掃,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齊。
15.醫療廢物每日收集并存儲在存儲間。
16.醫療廢物每日存儲要有登記,記錄內容包括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交接雙方簽字。記錄應保留三年。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13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必須由取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環保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集中處置單位統一收集處置,不得出售給個體商販、廢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單位收集處理。
二、醫療一次性廢物應分類放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須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由專人應用專用的轉運工具按照確定的時間、路線轉運到指定貯存地點。轉運工具和容器使用后應當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簽上注明。進行焚燒。
四、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五、使用過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和輸血器等物品必須就地進行消毒毀形。無回收價值的可放入專用收集袋直接焚燒。
六、銳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用后必須穩妥安全地置入銳器容器中進行焚燒。
七、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各科室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八、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強監督,定期檢查。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14
一、認真貫徹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凡在診療過程中產生的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病理性廢物、化學性廢物、藥物性廢物,每天由科室分類收集并注明標識,專人轉運至院內醫療廢物暫存處,轉運車輛應密閉,防滲漏、防遺撒。
二、醫療廢物暫存處由后勤科派專人負責管理,每日對貯存室、貯存容器和轉運車輛進行清潔消毒,并做好醫療廢物的登記工作,登記內容包括來源、日期、種類、重量、經辦人雙方簽字、處置方法、最終去向等,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三、醫療廢物臨時貯存室有明顯的警示標識,防滲漏、防鼠、防蟑螂、防盜和預防兒童接觸。
四、任何科室不得任意遺棄醫療廢物,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醫療廢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筒內。
五、認真貫徹執行《四川省醫療機構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管理暫行規定》,所有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用后就地消毒、毀形,由醫療廢物處理專職人員統一回收,交院內醫療廢物暫存處,不得外流,更不得擅自出售。
六、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實施情況由后勤科負責監督檢查,每月一次,院感科不定期抽查,檢查結果與當月獎金掛鉤,實行獎懲兌現。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15
1. 所有醫務人員包括工勤人員都應當接受醫療廢物管理知識的培訓,以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
2. 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應掌握廢物管理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
3. 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 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 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3) 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等知識。
(4) 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5) 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