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時間:2023-05-30 16:14:32 賽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精選18篇)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

  一、為保證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防止其對人身和環境造成危害,促保企業不斷發展,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標準規定,結合本廠生產、儲存,使用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加強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使全廠干部員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各車間、科室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貫徹落實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四、為了防止突發性化學事故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

  五、本制度適用于金鴻飼料有限公司各車間、科室、班組。

  第一條危險化學品進出庫管理

  1、危險化學藥品進出庫必須由計劃使用單位專職人員和保管共同進行檢查,驗收并認真登記,驗收包括:數量、包裝、危險標志。

  2、驗收合格后進入庫內,應嚴格按照“五雙”管理執行。

  3、當硫酸、磷酸、鹽酸、液堿進入庫區時,保管員應現場指揮,嚴禁運酸駕駛員及其他非工作人員單獨卸酸。

  4、保管員或駕駛員放酸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戴好耐酸手套,嚴禁赤手放酸等違章作業行為。

  5、放酸現場應配置合適的防護用品,如石灰、清水、水池等。

  6、酸庫液位需留一定的空間,不準裝滿庫。

  7、搬運、裝卸氧、乙炔瓶時要輕裝、輕卸,防止摩擦和撞擊。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的貯存管理

  1、危化品的貯存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2、貯存的'危化品應有明顯的標志,同一區域貯存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化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化物品的性能標志。

  3、貯存方式:(分為三種)

  a、隔離貯存

  b、隔開貯存

  c、分離貯存

  4、貯存場所的要求:

  ①、貯存場所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報警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②、貯存場所通風設備和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等安全防護設施。第三條檢驗化學危險藥品的貯存

  1、化驗室只適宜存放少量期內需用的化學藥品(一個月),貯放時需按其化學性質分類進行,嚴禁混堆存放,以免發生危險。

  2、易燃、易爆藥品應與熱源隔絕,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裝易燃液體,易燃、易爆藥品不得放于冰箱內。

  3、相互混合或接觸后可能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品不得混放,如酸或堿,強氧化劑與強還原劑。

  4、腐蝕性試劑應直放于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捅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2

  第一條工區在重大危險源評價后制定,有發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風險時,必須制定應急預案:

  1.觸電、火災及爆炸;

  2.地震、洪水、臺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

  3.施工中挖斷水管、熱能管道、電纜等市政、鐵路設施;

  4.鐵路營業線施工;

  5.坍塌、倒塌、高墜事故;

  6.急性作業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業淹溺事故等。

  第二條應急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各階段的計劃,即預案的啟動、應急、救援、事后監測與處置等各階段。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2.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具體通信聯系方式;

  8.相關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

  10.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條根據實際情況,由工區經理組織、工區安全部門牽頭,按事故的性質、類型、影響范圍、嚴重后果等分等級地制訂相應的預案。為使預案更有針對性和能迅速應用,一般要制訂出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一個項目的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要形成統一整體,救援力量要統籌安排。

  第四條工區應急預案要根據現場實際制訂,使預案便于操作。工區編制的應急預案必須上報工區項目部備案,工區項目部在各工區預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線突發事故(事件)點和內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況,編制綜合性預案,做為工區預案的支撐和保障,兩級應急救援組織應職責明確,通力協作。

  第五條兩級預案由工區項目部、工區分管安全副指揮或安全總監組織定期演練,由編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檢查和修正,保存相關記錄。

  第六條應急救援隊伍要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專業培訓考核,要有培訓記錄和檔案。應急救援人員要通過考核證實確能勝任所擔負的應急任務后,才能上崗。

  第七條各應急救援專職隊平時就要組建落實并配有相應器材。應急救援的器材工區分管安全副經理組織進行定期檢查(也可納入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保證設備性能完好。

  第八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所規定和明確組織、程序、資源、措施等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滿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應急預案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九條涉及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抄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3

  一、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園區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響應,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二、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三、成立以園區管理處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企業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園區行政部,并負責日常管理。

  四、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五、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以及兩次專項應急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園區行政部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六、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園區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七、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園區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八、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義務救火隊,人員以園區保安部人員為主,企業醫療救護人員組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學習或滅火技能訓練,并有文字和照片記錄。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4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系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并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布,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范、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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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師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飲水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制度。

  一、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管理,經學校研究決定成立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小組,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組長:沈建偉

  成員:高富祥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健康教育宣傳欄,對學生進行飲用水衛生知識宣傳,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三、桶裝水衛生管理制度

  (一)桶裝水管理要求

  1、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的標準,每批水要索取水質檢驗報告;

  2、供應桶裝飲用水的企業要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4、飲水機應放在固定安全衛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二)保溫桶水管理要求

  設專人定時供水,供水者必須有健康上崗證,保溫桶要加蓋上鎖,并每天進行清洗消毒。

  四、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堅持每天清掃泵房衛生,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2、每天清掃水箱周圍衛生,保持水箱周圍環境清潔;

  3、要時常檢查供水設施周圍有無污染物,如發現應立即清除并及時消毒;

  4、泵房及水箱間內嚴禁堆放雜物;

  5、泵房及水箱間內嚴禁養寵物和植物;

  6、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泵房及水箱間。

  五、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并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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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本轄區內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第二條 各施工單位應制訂本單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根據項目特點(特別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特點)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條 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情況進行抽查;到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時,應同時檢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情況;檢查的重點是:救援組織及人員落實情況,通信聯系方式情況,救援設備、器材準備情況,與工程項目特點結合的情況,救援時的安全通道和預演情況等。

  第四條 發生死亡事故時,施工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況不明的大規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時,工程所在地的縣級市、區的建設局,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蘇州市建設局報告,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時,蘇州市建設局接報后,立即啟動蘇州市建設局應急救援預案。

  第五條 附件:

  1、蘇州市建設局《關于印發〈蘇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的通知》(蘇建質〔XX〕56號)的通知。

  2、蘇州市建設局《關于制訂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蘇建質〔XX〕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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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認真落實區教育局學校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的文件精神,更好地承擔起本校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監督、協調和調查處理責任,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本校師生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校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

  一、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本校重大傷亡事故和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2.本預案適用于責任事故和自然災害事故,包括: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傳染病爆發流行、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等。

  二、校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王

  領導小組副組長:張紅

  成員:

  全體教師

  三、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負責學校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和處理善后工作。

  2.負責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部門匯報事故的有關情況。

  3.負責制定具體方案、措施等重大問題的決策,并組織落實、協調、調查和處理等。

  4.負責安排值班人員,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四、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的原則

  1.遵循迅速報告的原則:即學校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負責人、事故當事人或目擊者立即向主要領導及當地政府和教育局報告。

  2.遵循主動搶險、迅速處理的原則:即學校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全校師生都要盡可能的進行救援。

  3.遵循生命第一的原則:即學校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要把救護師生生命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實施救護,及時疏散處于危險之中的師生及人員。

  4.遵循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態擴大的原則:即在事故事件處理過程中,要迅速判斷現場狀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避免應急處理過程中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5.遵循保護校產安全的原則:即學校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要積極搶救校產,盡一切可能確保重要物品及設施的.安全,把事故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遵循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即在對學校特大安全事故實施救援的過程中,要盡可能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收集有關證據,為日后查找原因,正確處理提供依據。

  五、學校特大安全事故處理程序及辦法

  1.學校一旦發生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向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組織教職工及學生實施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學校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向公安局110指揮中心、119消防中心、120急救中心、交警、衛生、防疫等部門緊急求援,使災情較快得到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治療。

  3.學校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在20分鐘內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成立現場指揮組,事故調查組,事故善后工作組,采取應急措施全力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4.學校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受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

  5.學校要依靠政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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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加強企業安全事故防范,及時做好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適用范圍

  本制度是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作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

  3.1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3.1.1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廠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

  3.1.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職責

  3.1.2.1負責發生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3.1.2.2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3.1.2.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有關部門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發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并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1.2.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盡職盡責。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3.2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3.2.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車間)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廠部及相關部門報告;廠部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③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④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⑥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3.2.2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2.3各部門(車間)及相關單位要按應急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3.3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門(車間)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廠安環科備案。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廠部及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3.3.2各部門(車間)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3.3.3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應急救援人員等。

  3.4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3.4.1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內至少有1名廠部負責人、部門(車間)負責人和生產調度,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3.4.1.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4.1.3例會制度:每月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組織召開一次領導組成員和各專業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月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3.4.1.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于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3.4.2培訓和演練

  3.4.2.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①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②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護的能力。

  3.4.2.2對專業隊的培訓

  ①各種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②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③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3.4.2.3對一般員工的培訓

  ①危險隱患類型識別;

  ②各種信號的含義識別;

  ③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④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3.4.2.4定期舉行訓練和演習。

  3.5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3.5.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應用到應急救援中,及對不斷變化的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訂一次。

  3.5.2對危險源和企業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5.3在實踐和演練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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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為保障學校有一個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和穩定有序的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學校財產、學校周邊環境和全體師生的安全,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制定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學生在課間活動中,追逐打鬧、跌倒碰傷、撞傷、互相間撕打扭傷等所引起的傷害,首先把學生送到學校衛生室進行簡單處理;如傷害較重,及時把學生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同時通知監護人到醫院配合治療,做好受傷學生家長的穩定工作,并及時調查事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辦法。老師事后主動為學生補課,辦理傷害事故的賠保事宜。

  2、在體育課上擅自行動或運動不當等造成的傷害,除現場急救外,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害者送到附近醫院治療,并通知其監護人。待事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再提出處理辦法。

  3、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發生傷害,學校在獲悉情況后,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了解情況,組織急救,通知監護人,并及時報警。

  4、若有學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飲用水后發生不適,應由學校教師立即護送到附近醫院診斷治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若大面積發生學生不適情況,學校應立即組織搶救,并向衛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保護現場及48小時留樣食品;及時上報,2小時內分別向所在地衛生監督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衛生監督所調查取證;如為疑似人為投毒,必須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5、因教學房屋給學生帶來傷害時,立即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就地組織搶救,并撥打“120”,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6、因場地、設施等給學生帶來傷害時,立即就地組織急救,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7、組織學生外出參觀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引起傷害時,就地組織急救,并撥打“120”,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8、校內任何發現火情的人應及時撥打“119/110”,在消防人員未到達之前,學校應及時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盡量避免人身傷害;如為疑似人為縱火,必須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二、事故報告制度

  1、學校需要進行報告的事故范圍是情形嚴重的學生傷害事故:即可能導致殘疾;學生個體死亡;群死群傷;涉及面廣,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導致社會不穩定因素等傷害事故。

  2、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時,學校應當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門匯報有關情況。

  3、當學生傷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門管轄范圍時,學校還應同時報告其他有關部門。(主要有公安、消防、衛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門)

  4、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的報告必須及時,不得拖延報告,更不得隱瞞不報。報告必須本著真實的原則,不得謊報。同時應有報告記錄。

  5、情形嚴重的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后,學校應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先行口頭報告,同時盡快完成書面報告。

  6、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應當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報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0

  1、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的突發事故,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使正常經營活動中斷的事件。

  2、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最先發現者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而后迅速逐級報告到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應報告到總經理。對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公司總經理接到報告后,在1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事故報告內容

  2.1.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1.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2.1.3事故的簡要經過;

  2.1.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2.1.5已經采取的措施;

  2.1.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3、事故的救援

  3.1接到事故報告的部門負責人,在進行事故逐級上報的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和財產損失。

  3.2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繼發事故,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將受傷人員用適當的方法和器具搬運出危險地帶,并根據具體情況施行急救措施。在醫務人員未趕到現場前,現場人員不得停止對傷害人員的搶救和護理。

  3.3傷勢較輕者,現場人員可采用妥善辦法將傷害人員迅速進行救護。情況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救治。

  3.4事故發生后,要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要做出標志,繪制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

  4、事故調查處理

  4.1發生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由相應級別政府組織調查處理,公司有關領導、部門以及事故發生單位要做好積極配合工作。

  4.2發生輕傷事故,由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調查組由公司有關領導、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事故發生的部門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4.3事故調查的成員要求:應當具備有事故調查所需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 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4.4調查組職責有:查明事故經過、原因、人員傷害情況、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其它要求

  5.1發生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無論何時,事故發生地的部門必須于10分鐘內將事故報告給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公司有關領導。輕傷事故要先口頭報告,在15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5.2事故報告要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瞞報。

  5.3公司應建立事故檔案,該項工作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

  5.4對不積極組織參加事故搶救、瞞報、遲報事故、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事故調查中弄虛作假的責任人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1

  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直屬事業單位要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根據實際特點,制定科學、實用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進行演練。

  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按照“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斷處置。

  三、事故發生時,當事人要立即向學校安全工作負責人或安全辦報告。校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局領導,同時通知有關處室迅速趕赴現場。學校領導接報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協調組織應急救護工作。

  四、發生火災、危險物品、交通事故、工程建設、特種設備、大型集會活動、外來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災害等安全事故時,迅速疏散人員和貴重物資、有爆炸和有毒氣泄漏的'場所應及時疏散周邊人員,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撫慰工作。

  七、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2

  一、 適用范圍

  適用在本校區發生的由于用明火、用電等原因引發的火災事故。

  具體適用以下情況:

  1.校園內易燃品起爆,用火不慎引起校舍、 儲藏財物或設備燃燒。

  2.校園內用火不慎引起植被燃燒。

  3.精神病人縱火。

  4.敵對分子縱火。

  5.由于其它單位個人失火殃及本校。

  二、 處置原則

  1、有指揮,有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

  2、有保障,做到謹慎從事,全體動員,及時向有關部門請求幫助和增援;

  3、有措施,采取必要的措施,穩定案情,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減少學校財產的損失;

  4、有策略,根據案情的發展集思廣益,制定因應措施,力爭迅速控制或解決案情。

  三、 指揮機構

  處置事件領導小組

  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發現情況的任何師生應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向學校領導報告,并盡可能做好應急處理。學校在接到情況匯報后立即成立領導小組,一般由校長擔任指揮。校長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時,副校長擔任臨時指揮。特殊情況下教務處或其他部門負責同志可以臨時擔任指揮。領導小組成員一般由校長、副校長和在校的所有中層干部組成。

  成立以下執行小組:

  1、滅火行動組

  2、通訊聯絡組

  3、疏散引導組

  4、安全防護救護組

  四、 職責分工

  單位各部門在處置事件中的具體分工:

  1.校長室:負責聯絡各個部門的工作進度,根據案情的性質和進展決定如

  何調配人員和物資。向上級機關部門匯報案情,請求增援。下設通訊聯絡組由各辦公室組長組成。

  2.教務處:安全防護救護組,會同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同志到現場組織安排應急工作以及人員救護工作。

  3.教導處、團支部:疏散引導組,負責教師學生的安全撤離或疏散工作。如有傷員立即聯系醫務人員或撥打120急救。

  4.總務處:滅火行動組,負責消防器材的.籌集,負責校產的轉移或保護工作。

  5.工會:負責搶險人員的募集和常識宣傳工作。停止非消防用水,保證校內消防用水管道暢通。調動一切有利因素支援第一線。在校其它科室人員由工會組織待命。

  6.傳達室:傳達室負責大門的交通和進出人員的管理,做到一絲不茍。

  7.醫務室:處理輕傷。

  五、 報警和接警程序

  1. 發現火災立即使用通訊器材撥打119報警,同時第一時間向校長匯報。

  2. 校長室通知所有行政干部投入搶險指揮,領導小組自動成立,校長為指揮第一人,如遇特殊情況由校長指定指揮人選。

  3.人事處負責通知學校教師員工投入搶險。

  六、 應急疏散組織程序和措施

  1.總務處為各行動小組指揮人員準備多只手提話筒。

  2.教導處、團支部負責組織師生撤離火災現場至安全地帶,弄清火災現場的人員人數,核實傷情,匯報指揮小組。必要時準備攀登物品如樓梯、繩索等供受困者使用。聯系醫務人員。

  3.醫務室負責處理輕傷。

  4.工會負責人負責召集教工。

  七、 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火情一旦發生立即報警119。第一時間向校長匯報成立滅火應急疏散領導小組。

  2.教務處、總務處立即組織人員就近利用滅火器材控制火勢。

  3.德育組通過校園廣播系統及時向全校師生報警。組織后援力量。

  4.總務處負責滅火器材的增援和財產轉移。

  5.教導處、團支部負責人員撤離疏散,并維持外圍秩序。

  八、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災伊始立即成立通訊聯絡組,有辦公室成員組成。向由校長組成的指揮中心匯報進展,向各個行動組了解情況,并發出搶險指令。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匯報情況,聯系外援。

  2.教導處、團支部、醫務室負責核查現場人員撤離情況和傷情,如有必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支援。必須掌握確切情況,如受傷人數以及危險程度,以免貽誤救治時機。

  3.工會負責調動學校其它人員,配合防護救護,如學校內有可以用以應急的車輛和器材等,贏得盡可能多的時間和力量。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3

  為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并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有效控制和處理,本著“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病危害事故危險源應結合礦井有關資料和技術參數,通過認真分析,認為礦井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危險源有:粉塵、有毒有害氣體、噪聲等。

  (一)粉塵危害粉塵包括煤塵、巖塵、水泥塵等。其中煤塵、巖塵、水泥塵可導致接觸人員患塵肺病。

  1.采掘工作面在生產過程中,如鑿巖、爆破、運輸、轉載中皆可產生大量粉塵。

  2.在井上皮帶運輸、轉載過程中過程可產生大量粉塵。

  (二)有毒有害氣體危害井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可能導致接觸人員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并且甲烷還具有爆炸危險。

  1.甲烷涌出主要來源是采煤工作面、煤巷掘進工作面及采空區、地質破碎帶涌出。

  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來源于井下爆破、煤炭自燃及煤塵、瓦斯爆炸事故等。

  3.硫化氫主要來源是有機物腐爛、含硫礦物水解、氧化、自燃及老空積水涌出。

  (三)噪音危害噪音主要產生于礦井主通風機、壓風機房、主副井絞車房、洗煤廠、井下局部通風機、帶式輸送機、采煤機、破碎機、轉載機、掘進機、風鉆等設備工作時。噪音超過一定數值后就會造成環境污染,對從業人員聽力、情緒及工作效率造成嚴重影響。

  二、防治職業危害事故措施

  (一)預防煤塵爆炸事故措施

  1.加強防塵工作的領導。各部門明確分工,落實防塵措施。

  2.做好教育培訓工作,使廣大職工充分認識到粉塵的危害。

  3.井下作業場所的定點總粉塵及呼塵濃度要每月測定兩次。個體呼吸性粉塵采掘面每三個月測定一次,其他地點每六個月測定一次。粉塵分散度和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六個月測定一次,變更工作地點時要測定一次。

  4.設置完善齊全的.防塵供水管路,保證防塵水量充足,水質清潔,各防塵地點水壓充足。

  5.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道必須安設凈化水幕,水幕覆蓋全斷面,霧化效果良好;必須采用濕式打眼、煤層短壁注水,放炮前后必須灑水、沖洗巷幫;轉載點和卸載點必須安設完善的噴霧裝置并實現自動化;按照規定定期沖刷巷道。

  6.掘進工作面巷道必須安設凈化水幕,水幕覆蓋全斷面,霧化效果良好;必須采用濕式打眼、煤層短壁注水;放炮時實現自動噴霧降塵,放炮前后必須灑水沖洗巷幫;耙裝機必須安設完善的噴霧裝置并實現自動化;噴漿機必須與凈化水幕、除塵風機實現聯動;按照規定定期沖刷巷道。

  7.在采區進、回風巷,主要進、回風大巷必須安裝凈化水幕,水幕應封閉全斷面,靈敏可靠,霧化好,正常使用。所有轉載點全部安裝完善的噴霧裝置。

  8.井下總進、回風巷,每月至少用水沖刷一次積塵,各采區進、回風巷每周沖刷一次,采掘工作面每班沖刷一次,杜絕積塵。

  9.積極采用新技術、新裝備及新工藝,大力提高防降塵效果。

  (二)預防有毒有害氣體中毒事故的措施

  1.加強通風,將各種有害氣體濃度稀釋到《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標準以下。

  (1)通風隊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主要通風機運行情況,確保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主通風機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啟動備用通風機。凡因機電事故而突然停電造成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將無風區內的所有人員撤至全風壓進風巷中,并設臵柵欄揭示警標。恢復通風必須按規程及措施規定進行,嚴禁無風作業、無風放炮。

  (2)通風隊對礦井通風系統、通防設施等要建立巡查制度,每旬至少全面檢查測定一次礦井、主要進回風巷及采掘工作面等地點風量,保證礦井通風系統合理,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風地點的風量必須滿足作業規程和措施的要求。

  (3)加強局部通風管理,井下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必須實現“雙風機、雙電源”并自動切換。

  2.加強個體防護,佩戴合格的個體防護用品。

  3.加強采空區管理。工作面采空區應及時予以封閉,設立警示牌,需要進入時,必須首先進行有害氣體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入;需要進入閑置時間較長的巷道進行作業的,必須先通風后作業。盲道或廢棄巷道應及時予以密閉或用柵欄隔斷,并設立警示牌。

  4.加強瓦斯排放和巷道貫通管理。杜絕盲巷,停風超過24小時的盲巷必須立即封閉。

  5.堅持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配備齊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6.采掘工作面必須按規定設置甲烷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并定期標校。

  7.杜絕失爆,提高供電質量,消滅無計劃停電停風。

  8.凡接近采空區、廢棄巷道均需制定專門的防治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措施。

  9.加強自救器的管理工作,按規定及時檢驗更換,保證完好和正常使用。

  10.熟悉避火災路線,掌握救災的基本知識。

  (四)噪音預防應對措施

  1.保持設備經常性完好,發揮設備本身消音降噪的功能,如果設備發生故障,噪音指標超過國家環保標準時,要立即進行檢修,直到符合標準才可使用。

  2.工作人員配備切實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

  3.在設備選型時選擇低噪音設備。

  4.對職工進行定期體檢,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5.加強設備維修,減少設備老化帶來的噪聲。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鐵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規范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鐵路機車車輛在運行過程中與行人、機動車、非機動車、牲畜及其他障礙物相撞,或者鐵路機車車輛發生沖突、脫軌、火災、爆炸等影響鐵路正常行車的鐵路交通事故(以下簡稱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鐵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的各項制度,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負責組織、指揮、協調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四條 鐵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日常的鐵路運輸安全監督檢查,指導、督促鐵路運輸企業落實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規定,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參與、協調本轄區內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五條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組織、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第六條 鐵路運輸企業和其他有關單位、個人應當遵守鐵路運輸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防止和避免事故的發生。

  事故發生后,鐵路運輸企業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及時、準確地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盡快恢復鐵路正常行車。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事故應急救援、鐵路線路開通、列車運行和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5

  為規范應急值班秩序,適時有效應對各類事故及水上交通安全突發事件,訂立本制度。

  一、成立組織機構。檢查站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小組下設應急值班辦公室,負責我站各項應急指揮調度和應急保障工作。

  二、建立保障體系。成立站應急值班室,設立固定值班電話,站屬車輛、船艇等救援氣力始終處于良好的待命狀態。

  三、訂立各類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依照預案定時進行應急演習,確保全站干部職工諳習應急組織指揮系統,把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程序和方法,能適時正確處置緊急情況。

  四、應急預案啟動后,服務大廳做到24小時為執法相對人服務,不受休息時間影響。每班應有值班領導1人,由站領導干部擔負,值班員1至2人,負責實在的值班勤務。

  五、完善各類應急培訓,確保應急值班人員諳習相關法律法規及保密制度,嫻熟使用值班設施和器材,做好上傳下達。

  六、加強應急值班辦公設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完善應急值班交接班程序,保持應急值班的連續性。

  七、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凡因值班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失誤,錯報漏報有關事項等,給應急工作造成損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6

  (一)應急值守以預防和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為重點。

  (二)應急值守工作以減少突發事件的危害和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全面 工作的正常運轉為目標。

  (三)應急值守人必須樹立高度值守責任意識,堅守崗位、不得脫崗,按照規 定程序和規定的突發事件的分類,準確無誤地向領導和上級部門報告應急重大 事件。

  (四)應急值守人員必須掌握值班信息報送的要求和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分 類情況,不得誤報、瞞報、漏報,做到內容完整、準確無誤、程序規范。

  (五)應急值守人員應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政治敏感性,做到嚴謹細致、周到果 斷地應急。全面了解情況、認真分析、在最短的'第一時間內,報告領導和上級 部門。現場應急以快速、穩妥、不擴大事態、減少損失、消除社會影響為基本 原則。

  (六)值班記錄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同時注意保密工作,避免負面影響。根據領導的指示意見,作好協調督促工作、掌握進展情況,將所有原始 材料,整理成卷。

  (七)應急值守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調班時經應急管理工作辦公室負 責人批準。

  (八)值守期間,原則上不得離開本轄區活動,手機應24 小時保持暢通。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7

  為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委員會議事和決策機制,協調應急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聯席會議在鄉政府的領導下召開,主要負責分析全鄉突發事件形勢和特點;討論基層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研究、討論全鄉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督促全鄉公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掌握全鄉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開展狀況以及共同協商、解決全鄉應急管理工作的其他重大問題。

  二、聯席會議由鄉應急委成員單位組成,鄉應急辦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日常事務由鄉應急辦負責。

  三、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需要,可根據狀況增加開會次數。

  四、聯席會議議題由鄉應急辦提出,并提前告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各有關成員單位擬提交聯席會議討論的事項,需提前1周報送鄉應急辦。

  五、聯席會議結束后,構成會議紀要,印發給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聯席會議作出的決定,要按照部門職能,分工負責,具體落實。

  六、各成員單位要用心支持,相互配合,構成合力,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的作用。

  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8

  1、值班實行每天輪流循環制,堅持24小時全天候值班,無節日。

  2、值班每天設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

  3、帶班領導當日值班要保持通訊暢通,原則不得外出,若確有事外出,須協調好其他領導頂替帶班。

  4、值班人員實行正班負責制,副班協助正班工作,承擔正班臨時交辦的工作事項,若正班因特殊情況臨時離崗,由副班承擔主責。

  5、值班人員接打電話用語要文明,接待來訪群眾態度要和藹。

  6、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帶班領導負責,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做好值班日志記錄,有事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并按照領導意見處理有關事宜,確保當日事當日處理完,若因特殊情況當日未能處理完,次日要同接班人員做好銜接。

  7、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交接班簽字手續(交接班時間為次日7:50—8:00),交接班人員要將當日值班情況和未盡事宜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確保值班工作的.連續性,避免發生失誤。

  8、值班人員每天交接班后,要及時打掃值班室衛生,確保值班室干凈整潔。

  9、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不得聚眾玩撲克、看電視、打瞌睡、玩游戲、用公務電話聊天等,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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