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制度;3、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并提來源理意見;4、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5、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7、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帶給有關狀況;8、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1、每一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2、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3、對貯存、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并做好退市記錄。4、對發現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做好相關記錄,將狀況及時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管理部門。5、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帶給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在2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項目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記錄制度。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向供貨者索取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向購貨者帶給銷貨憑證。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食品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與廢棄物處置制度。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5、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廢棄物質。6、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盡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柜和召回狀況,并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七、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1、本單位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杜絕過期食品上柜銷售。臨近保質期食品標準如下:(一)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滿之日前45天;(二)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三)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四)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五)保質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六)保質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2天。2、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臨近保質期標準,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費者注意查看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日期。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柜)”,“請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字樣。3、將正常食品與臨近保質期食品捆綁銷售的,或者將臨近保質期食品作為贈品的,要在該臨近保質期食品上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等方式,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4、對于現場制售及廠家配送的涼拌菜、散裝熟肉制品、糕點(無餡料的熱加工產品除外)等易腐敗變質的食品,做到當天生產、當天銷售;當天未售出的不再進行銷售。5、現場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裝食品應每批次標明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
售應先進先出。倉庫區域要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6、建立營業場所臨近保質期食品定時、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時,應及時轉至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
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1、為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用心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十、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制作單位: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構成
1.單位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二、餐廳衛生制度
1.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2.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3.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5.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7.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三、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制度
1.涼菜制作必須做到“五!保杭磳H恕J摇9ぞ、專冷藏、專消毒。并在涼菜制作間入口處設預進間,供工作人員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涼菜制作間內必須安裝空調設施,保證室溫低于25℃。
3.涼菜制作間加工前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每次消毒時間不少于30分鐘。
4.涼菜制作前要將刀、砧板、臺面、手進行消毒并有消毒記錄。
5.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成品涼菜,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制作間。
6..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8.工作結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9.非專業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四、初(粗)加工間制度
1.有專用加工場地,工具、容器要專用,腐敗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應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將外殼洗凈,必要時應進行消毒處理,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4.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五、烹調加工制度。
1.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2.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3.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4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5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安全標準》;
7.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8.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9.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六、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2.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為加強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將在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作如下規定:
1、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是工地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設有對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進行管理的組織機構,并設有專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建筑工地食堂建設應取得衛生許可證,并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2.1設置在離工地垃圾堆(場)、坑式廁所、糞池等有毒有害場所25米以外地勢較高的地方,并有符合衛生要求的上下水道。
2.2設置獨立廚房和食物貯存間。洗菜區具備禽肉、蔬菜分開的清洗池。
2.3食堂頂棚、墻壁、地面使用防霉、防潮、防水材料,墻面材料到頂并便于清潔,地面做硬化和防滑處理。制作間灶臺及其周邊貼瓷磚,所貼瓷磚高度不小于1.5米。
2.4食物貯存間內糧食存放臺距離墻和地面大于0.2米,窗戶排風口距地面2米以上。
2.5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冷藏設施、消毒保潔以及消防防火設施,配備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廢棄物處理設施。
3、采購豬肉、蔬菜、牛羊肉、禽類、水產品、熟肉制品、乳品及乳制品、豆制品、醬油、食醋、飲用桶裝水、大米、小麥粉、食用植物油、水果、食鹽、散裝白酒等列入重點名錄的.食品,對購進的貨物應當按批次向供貨人索取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疫證明、銷售憑證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并保存復印件備查。
4、建筑工地食堂加工食品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4.1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污染;
4.2易腐食品冷藏;
4.3制售涼菜有專人、專室、專用工具、專用消毒設備、專用冷藏設備,不具備涼菜制作專間條件的,不得制作和提供涼菜;
4.4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等安全、無害,不得使用非食品容器盛裝食品及其原料;
4.5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用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
5、建筑工地食堂加工食品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5.1不得加工和使用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產品;
5.2禁止食用未熟透的扁豆;
5.3禁止銷售無有效保質措施的熟肉制品;
5.4禁止建筑工地食堂購買、使用、存放亞硝酸鹽;
5.5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不潔物;
5.6不得采購無證照商販經營的食品。
6、食品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體檢證以及相關食品衛生知識培訓證后方可從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建筑工地食堂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后,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除采取搶救、調查與控制措施外,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局和衛生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建筑行政部門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工作實際,現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2、開展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工作。凡患有傷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保證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4、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5、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和培訓臺賬。我單位按規定聘請經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或從業資格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開展食品專業技術人員、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并執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擬定并實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計劃,探索和推行先進管理規范和手段。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記錄。對違反法律規定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進行批評、制止,嚴重者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3、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檢查食品專業技術人員、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堅持一年一次的健康體檢,上崗前必須先體檢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定期開展知識培訓和內部考核。
4、定期組織開展場所內外環境衛生清潔,組織檢查場所條件、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5、主動接受食藥監管部門的培訓考核,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狀況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建議單位領導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6、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計劃的要求開展自檢自查工作: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對員工健康管理、進貨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管理、加工操作規范、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工作進行自查。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各崗位重點環節食品安全檢查,每周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要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4、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建議本單位領導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5、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帶給“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范“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務必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銷毀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狀況,并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心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用心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透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理解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免費學習網吐痰;經營場所每一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持續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為切實加強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有效提高幼兒食堂的衛生水平,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范圍
學生食堂采購、倉儲、加工、銷售等關鍵流程的衛生狀況。
二、自查內容
圍繞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要求對學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設備設施、原料采購、食品儲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三、自查安排
1.各食堂負責人每天對廚房衛生及操作流程進行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
2.食堂衛生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自查,發現問題要求主管部門及食堂經營企業及時整改,并根據整改落實情況兌現獎懲制度。
四、自查重點
(一)索證索票
食堂經營企業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索取供貨商、生產商有效的'許可證復印件(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和與購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或批檢報告。
(二)登記臺賬
食堂經營企業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填寫進貨臺賬,臺賬中應按要求詳細填寫當次原材料的詳細信息。
(三)倉儲管理
1.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離地、離墻。是否按區域堆放。
2.倉庫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3.倉庫內是否有過期食品原材料,過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四)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食堂經營企業按照要求建立企業是否有原輔料進貨查驗制度、原輔料進出庫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加工過程控制
食堂環境清潔衛生狀況;生產加工場所清潔衛生狀況;設施、設備清潔衛生狀況;洗消毒執行情況;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況;現場人員衛生防護情況;剩飯剩菜處理情況。
檢查規程:
1.食堂操作、加工、環境衛生是否符合標準。
2.是否合理設臵防蠅、防鼠設施。
3.查看餐具及環境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能正常運行,查閱滅菌消毒記錄。
4.查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在有標識并在專門區域分別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5.查看從事食品加工、銷售的從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佩戴防護用具。
6.查看食品加工過程中是否按照要求進行操作。
(六)食品添加劑管理
食品添加劑是否專柜保存,并有專人管理。
(七)留樣管理
產品留樣樣品是否有記錄、是否按照規定的溫度、重量、時間留樣。
(八)從業人員管理
食堂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為落實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經營的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制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采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采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并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啊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商場(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單位衛生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餐飲服務單位。
第三條餐飲服務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與人員的職責
第四條餐飲服務單位經營者、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
第五條各食堂、餐廳應設置食品安全管理小組,并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基本要求和職責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基本要求
——身體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證明;
——具備2年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經歷;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加工操作規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
——落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工作,監督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人員崗位調整的落實;
——按照食品安全檢查計劃要求,定期檢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建立食品安全檢查及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等管理檔案。
第七條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健全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單位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投訴受理制度;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關鍵環節操作規程;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第三章餐飲服務人員和設備設施衛生要求
第八條餐飲服務人員衛生要求
——餐飲服務人員上崗前應取得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指定機構頒發的健康證明;
——餐飲服務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休假、出差較長時間后再回到炊事崗位應進行體檢;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離餐飲工作崗位;
——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餐飲服務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參加上崗前初次培訓和在崗期間的每年繼續教育培訓,培訓情況應有記錄;
——餐飲服務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員應戴口罩;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第九條設備設施衛生要求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
——粗加工操作場所內應至少分別設置動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產品的清洗水池應獨立設置,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等設施;
——庫房內應設置數量足夠的物品存放架,其結構及位置應能使儲存的食品和物品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以上,以利空氣流通及物品搬運。
第四章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條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應符合《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第十四條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第十五條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并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不少于100克。
第十六條餐飲服務單位應對人員健康狀況、培訓情況、原料采購驗收、食品安全檢查情況、食品留樣、檢驗結果及投訴情況、處理結果、發現問題后采取的措施等進行記錄,記錄應至少保存2年以上。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對餐飲服務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時,應采取以下方式
——實施現場檢查;
——查閱基礎資料;
——對食品和餐用具進行抽樣檢驗。
第十八條餐飲服務單位重點檢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餐飲服務許可情況;
——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建立檔案情況;
——個人衛生、環境衛生、食品用工具及設備、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衛生設施情況;
——餐飲加工制作、銷售、服務過程的食品安全情況;
——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及執行情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及執行情況;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劑等的感官性狀、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儲存條件;
——餐用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
第十九條檢查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時,應制作填寫現場檢查表,經雙方核實并簽字。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至少每季度對餐飲服務單位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夏季不定期進行抽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防鼠類入侵的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網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或池進行。
6、做到刀不生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7、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淘洗拖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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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教育部、衛計委《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預防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衛計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計委令第71號)、教育部、衛計委《關于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衛計委令14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 校園內(不含獨立的家屬院)所有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條 校園內所有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在校園內從事飲食服務和餐飲業經營活動。
第五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必須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餐飲經營者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組織好從業人員健康查體。
第七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加工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八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加工場所,食品加工、貯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維護;冷藏、冷凍及保溫設施應當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第九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必須立即向學校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報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學校和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開展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三章 食品采購、貯存、加工的要求
第十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采購的原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場所,以保證食品質量;禁止采購《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禁購食品。
第十一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的食品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物品。食品貯存嚴格按照《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的食品加工場所,設施、設備布局應當合理,流程應當規范。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食品加工場所要符合《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要求。
第十三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加工食品必須嚴格按照《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要求
第十四條 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第十五條 洗刷餐飲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
第十六條 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餐飲具保潔柜必須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第五章 餐飲業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第十七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的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第十八條 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查體。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加工、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查體,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在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健康許可證無效。
第十九條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的人員,不得從事食品加工及經營工作;患有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如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條 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ㄒ唬┕ぷ髑、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都要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前應洗手消毒;
。ǘ┐┐髑鍧嵉墓ぷ饕隆⒚保杨^發置于帽內;
。ㄈ┎坏昧糸L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ㄋ模┎坏迷谑称芳庸ず弯N售場所內吸煙;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
第六章 食品安全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建立主管校長負責的.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具體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 后勤保障部是學校食堂的主管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J真貫徹并組織落實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組織制定飲食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及崗位職責;
(二)負責學校食堂衛生許可證的申辦、備案工作;
(三)檢查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執行、落實情況,并對飲食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ㄋ模⿻嘘P單位對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ㄎ澹┳龊蒙霞夘I導機關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事宜。
第二十三條 食堂和餐飲經營單位是學校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仨殞W習貫徹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認真組織落實,相關的安全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二)主動接受省、市、區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和學校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ㄈ┙⑹澄镏卸净蛘咂渌吃葱约膊⊥话l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服務活動,并立即向上級單位和學校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報告;
2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省、市、區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進行調查,按照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
學校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ㄋ模┘訌姲踩Pl措施,嚴禁非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和出售食品的場所,杜絕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用餐者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四條 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是學校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W校食堂、餐飲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組織校內的食品安全檢查。
。ǘ┙W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報告制度,完善預警機制。
(三)建立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組織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ㄋ模﹨f助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完成對學校食品安全情況的檢查,監督整改意見的落實,協助調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原因。
第二十五條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是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為管理主管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二十六條 公安處作為學校治安管理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并主動配合公安、衛生、工商部門,深入開展學校及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清理校內違規經營的流動攤點,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七條 因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單位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后,隱瞞實情不報、謊報的單位和責任人,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將給予嚴肅處理,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對造成重大食物中毒,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從事食品加工經營活動的;加工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的;使用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加工食品用的工具、設備以及洗滌劑、消毒劑的;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加工經營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的;食品加工經營場所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sd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將給予取締、責令整改、吊銷衛生許可證、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等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校園內所有出租房屋且承租人從事餐飲經營、食品加工經營的單位,對所出租房屋的餐飲經營、食品加工經營活動,承擔食品安全責任,單位主管領導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承租房屋的經營者,如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被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查處,除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責任或給予衛生行政處罰外,學校將追究出租房屋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嚴肅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經營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負責人,對本經營場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制定以下制度:
組織新入職員工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要求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并能夠貫徹執行。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并建立培訓檔案。
及時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對員工進行培訓,對掌握情況進行考核。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嚴禁采購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表明下列事項。
(一) 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采購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蘋有中文標簽、中文卓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規定的,不得進口。
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食品進貨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場、超市進貨日期距離該食品生產日期的最長期限)。
商場、超市經營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贈品,均需要按照保質期確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貨食品早進貨查驗時應當在允收期規定的范圍之內,超過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貨。
食品允收期界限劃分為:
(一) 保質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為保質期的50%;
(二) 保質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3至4天;
(三) 保質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2至3天。
(四) 蔬菜、水果、鮮肉等無明確保質期的初級農產品由食品經營者按照保持品質的原則自行確定保質期,并依照前款規定確定允收期。
(五) 進口食品可根據情況自行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臺賬)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賬。進口食品確保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者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二)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者廠商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三)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街道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視頻信息,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著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商場、超市應當與其供貨商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上參照規范簽訂《不合格食品退市處理合同》。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自覺履行食品停止銷售、銷毀或者無害化處理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一、商場、超市應當建立“臨時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規范臨近保質期限食品的集中陳列和銷售。
商場超市應當將“本區食品為臨近保質期食品,請消費者購買后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的提示語在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醒目位置向消費者提示。
二、商場、超市應當在下列規定的期限前,將臨近保質期限食品放入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集中陳列和銷售:
(一)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前45天:
(二)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日前20天;
(三)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30天以上不滿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16天以上不滿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1至4天。
三、商場、超市應當在每天閉市前對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內的食品進行逐件檢查,對為銷售的到期食品,應當在當日閉市后立即停止銷售、撤出貨架,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商場、超市應當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標明每批次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當做到先進先出。倉庫區域應當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避免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五、散裝食品應當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謹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銷售和存放設備、設施;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收貨工具分揀。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銷售散裝、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食品冷鏈制度
在銷售如奶制品、豆制品等易敗變質食品時,在食品運輸、貯存、銷售過程中需保持食品標簽標示的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品質。設立專人記錄食品在運輸、貯存、銷售過程時的溫度,同時確保相應的冷凍(藏)設備的正常運轉。
食品經營者承諾: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實踐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維護消費者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食品經營店負責人:全面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并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管理,查驗并檢查食品的安全性。
第二條食品經營人員不能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消化道傳染病和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第三條進貨時向供貨人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查驗其是否合法、有效。同時索取進貨單據,并保存進貨單據至少2年。
第四條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錄進貨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對批發的食品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如實記錄所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條經常檢查食品是否污染、變質、是否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
第六條購進食品時:
(一)不從無主體資質的.供貨單位或個人進貨;
(二)不購進食品質量資質證明不齊全的食品;
(三)不購進質量不合格食品和有問題的食品;
(四)不購進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無合格證食品、劣質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五)不購進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并承諾不銷售上述食品。
第七條保持店鋪內外清潔、衛生。不與非食品混放,防止污染。
第八條發現不合格食品時,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做好登記,并通知相關供貨人和消費者。
第九條所銷售的食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對涉嫌食品下架、登記,通知供貨人,并主動配合職能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經營者簽名:
時間: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食品安全規范要求
。ㄒ唬┙洜I場所規范要求
1、《食品流通許可證》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
2、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分開,與個人生活區完全分開。
3、經營場所距離非水沖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與化肥、農藥貯存、銷售點距離25米以上,環境整潔。
(二)從業人員規范要求
1、設有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應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明,熟悉食品安全知識,經培訓后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不能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并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勤洗發),養好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5、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應著淡色工作衣、褲、發帽、鞋靴,凡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日更換,其他人員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離開工作崗位時,要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
6、制定安全檢查及獎懲制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方法采取抽查、問查相結合,檢查重點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三)經營設施規范要求
1、食品陳列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食品分名別類存放,散裝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生動物性食品必須設專區或專柜銷售。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出售“三無”食品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2、食品倉儲庫內的食品存放應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商品分類貯存,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存放。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3、未使用空調的場所,應配備紗門、紗窗或者塑料門簾。木門下端裝有金屬防鼠板(高度不低于60厘米),下水道出口處有金屬隔柵(隔柵間隙不大于6毫米)。場所內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且能正常工作。
4、配備足夠的采光、照明設施,位于工作臺、食品上方的照明設備應加防護罩。
5、衛生間與經營場所分區設置,超市要設客用衛生間,廁所為水沖式,設有洗手設施。
6、經營場所及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采用自然通風時通風面積與地面積之比不應小于1:16;采用機械通風時換氣量不應小于每小時換氣三次。機械通風管道進風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遠離污染源和排風口,開口處應設防護罩。
7、經營場所應有工作服清洗保潔制度。設置更衣室和員工洗手消毒設施。更衣室應設儲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面20厘米以上,如采用衣架應另設個人物品存放柜,并配備供工作人員自檢用的穿衣鏡。
8、各場所設置密閉的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容器,及時清除垃圾箱內廢棄物,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食品加工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
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一)查驗供貨商資質及產品證明文件
應當向供貨商索取并仔細查驗營業執照副本、食品流通許可證;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商標注冊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的還要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公布的生產企業和產品名錄等信息進行比照、核查,對不在名錄范圍內的,不得進貨。
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并有供貨商加蓋公章。對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經營者不準進貨。
(二)索取并仔細查驗食品質量證明文件
應當按食品種類和生產批次索取并仔細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有效商品檢驗證明。
向種植戶、養殖戶購入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應當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身份證明和應當檢驗疫食用農產品的檢驗疫合格證。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要按照乳粉的品種和生產批次索取產品的批次檢驗報告。
。ㄈ┧魅′N售憑證
應當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保留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
(四)資料管理
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分類建檔保存,保管期限為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ㄎ澹┙y一配送經營證明文件的查驗
企業總部統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索驗供貨者的證明文件,并統一建檔保存;各連鎖經營者可將總部出具的進貨查驗證明和統一配送單存檔。各連鎖經營者自行采購的.食品,仍應當按照要求向供貨商索驗相關證、票,并建檔保存。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采購及銷貨記錄制度,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食品采購、銷售情況。
(一)記錄方式
可以采取書式、票據兩種記錄方式。
1、書式記錄。食品經營企業應當設置食品進貨臺賬,食品批發企業還應設置銷售記錄臺賬,利用賬簿記錄。
2、票據記錄。食雜店等小型食品經營者,逐日將食品進貨憑證分類粘貼,便于查找,定期裝訂成冊,代替食品進貨記錄。
。ǘ┯涗泝热
應當根據食品進貨憑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對于嬰幼兒配方乳粉應當如實記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名稱、適用的年齡段、生產企業名稱(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為進口商或進口代理商名稱)、商標、規格、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數量、價格、進貨日期、檢驗報告編號及出具單位等內容。
。ㄈ┎殚嗊M貨記錄
應當定期查閱進貨記錄,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
對保質期將滿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做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
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銷毀,并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如實加以記載。
(四)記錄保存期限
食品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增強契約意識。對供貨商、生產商或產地拒絕簽訂購銷協議的,應當不予進貨。
。ㄒ唬┖炗嗁忎N協議
凡經銷肉類、蔬菜類等農產品、水產品和畜禽產品的,均應簽訂購銷協議:
1、經營肉類、畜產品、豆制品等食品,應當與生產(加工)企業簽訂“場廠掛鉤協議”;
2、經營蔬菜、水產品等食品,應當與生產養殖基地簽訂“場地掛鉤協議”。
。ǘ┖炗唴f議原則和必備條件
應當體現自愿、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原則,根據購進食品的特點,制定質量保證條款,明確購銷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簽訂協議,必須索取供貨方食品銷售信譽卡或食品質量承諾卡、檢驗、檢疫等合格證明。
。ㄈ┒c采購
經營水果、蔬菜類食品,應以無公害水果蔬菜生產基地為采購定點單位。
經營肉類食品,必須到定點屠宰場采購,實行日零庫存制。
(四)定期考察
應當定期對協議供貨的食用農產品養殖、種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產加工企業進行考察,確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對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業,應當及時提出改進意見或者依法解除協議供貨關系,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安全可靠。
五、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二)索證: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商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對進口食品的,應當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ㄈ┧髌保菏称方洜I者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
。ㄋ模┦称匪髯C索票后,應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檢查。
六、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管理,對發現的問題食品應
當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ㄒ唬┦称氛倩
對售出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應及時公示、公告,并報告食品藥品監督行政管理部門,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ǘ┫录芡耸
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銷售的食品,應及時下架退市,并做好記錄。
。ㄈ┏^保質期食品退市
食品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清點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登記造冊并就地銷毀。
食品經營者銷毀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并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和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資料等。
。ㄋ模┎缓弦帇胗變号浞饺榉鄣耐耸
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對在比照名錄、查驗文件資料以及查看標簽標示時發現的不在監管部門批準的名錄之內的;企業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的;無相應批次全項目檢驗報告或進口無中文標識的;同一生產企業用同一配方生產的不同品牌的;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以外的其他動物乳和乳制品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等情況的,應予以拒收或退貨,不得購入或銷售,并同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做好相關記錄。
。ㄎ澹┟魇狙a救措施
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停止經營的食品,應當通知生產商或供貨商召回,在食品生產者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采取的補救措施。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食品貯存。運輸及銷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確保食品安全。
。ㄒ唬┦称愤\輸
用于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二)食品貯存
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ㄈ┦称蜂N售
對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對問題食品要及時下架退市,做好相關記錄。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生鮮、熟食制品等食品,應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八、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增強食品質量自律意識,自覺規范經營行為,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衛生情況,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保證食品安全。
(一)完善檢測條件
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建立食品自檢機構,設立食品安全檢測室(臺),配備必要的食品檢測設備,適應質量檢測需要。
。ǘ┡鋫涫称焚|量監督員
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檢查、監督記錄。
。ㄈ┲攸c食品入市自檢
對肉類、蔬菜等重點食品加強入市自檢,隨時對銷售的食品進行質量檢查。對不能從感官上直接鑒別但懷疑其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暫停銷售,經監管部門認定質量后,再行處理。
對涉嫌假冒偽劣食品、“三無”食品有權責令經營者撤下貨架停止銷售,并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處理。
(四)禁止入市經營的食品
1、經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2、經檢測發現食品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3、自檢結果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4、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非食品原料或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
5、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的添加劑超過相關標準的;
6、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九、食品經營者崗位責任制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企業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企業執行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培訓教育,保證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企業的質量和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對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企業經營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濕度在規定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
5、保證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企業負責人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企業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采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購人員應根據企業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采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檢驗檢疫合格證》等。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員報告。
5、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按時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十、先行賠付和追償制度
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應嚴把質量關,建立先行賠付和追償制度,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二、消費者如有直接證據證明某種嬰幼兒配方乳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憑購物小票或相關憑證要求賠償。
三、處理完相關投訴舉報并按要求對消費者先行賠償后,向上一級供貨商、批發商或生產廠家進行追償。
四、對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及申訴要求要積極處理,不得推諉扯皮,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一、從業人員上崗培訓和定期培訓制度
一、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人員必須在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
關專業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40小時,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三、培訓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專業知識。
四、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培訓檔案中要記錄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及接受培訓的人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我單位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查驗制度
1、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即經營預包裝食品的應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統一樣式,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的供貨憑證;經營生鮮食品的應索取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開具的上市憑證。
3、食品索證索票后,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三、進銷貨臺賬制度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2、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統一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供貨憑證,憑證格式為三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賬),第二聯購貨單位(零售商記賬憑證),第三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賬)。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掃描到電子臺賬軟件中并上傳許昌工商商品信息備案查詢數據庫。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四、質量自檢制度
1、經營生鮮食品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臺),為主開展水產、蔬菜等食品的檢測工作。
2、設置食品質量檢測崗位,配備兩人以上專(兼)職食品質量檢測人員,購置必要的'檢測設備,自行開展質量檢測。
3、通過檢測,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經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并將檢測結果及時錄入到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
4、在市場、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2、確定受理后,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并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復印存檔。
3、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后,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經營者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并執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擬定并實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計劃,探索和推行先進管理規范和手段。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記錄。對違反法律規定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進行批評、制止,嚴重者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3、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檢查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堅持一年一次的健康體檢,上崗前必須先體檢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內部考核。
4、定期組織開展場所內外環境衛生清潔,組織檢查場所條件、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5、主動接受食藥監管部門的培訓考核,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狀況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建議單位領導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6、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計劃的要求開展自檢自查工作: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對員工健康管理、進貨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管理、加工操作規范、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工作進行自查。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各崗位重點環節食品安全檢查,每周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要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4、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建議本單位領導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5、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四、食品加工操作過程與控制制度
1、粗加工風險控制要求
(1)、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
(3)、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4)、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或池進行。
2、烹調加工風險控制要求
。1)、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后再次供應。
。2)、熱加工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食物中心溫度必須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隔餐及外購熟食要回鍋徹底加熱后才能供應。
(5)、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須清洗消毒;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徹底消毒。
(6)、工作結束后,調料要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3、專間操作風險控制要求
。1)、專間及出菜通道要潔凈,不能堆放任何雜物。專間(臺)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2)、專間使用前應當進行空氣消毒,每次記錄使用時間和累計時間,及時更換。
(3)、專間的各種刀具、砧板、切片機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凈。
(4)、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閑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備餐間。備餐間窗口保證關閉狀態,不得隨意開合。
。5)、保持專間清潔,每天嚴格做好有關工用具和空氣消毒、衛生清掃等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五、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本單位配備足夠的加工設施和衛生設備。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等防蠅防塵防蟲防鼠設施設備。直接與外界相通的門窗均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門下設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隔柵或網罩。
3、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
4、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5、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6、從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7、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8、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六、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
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源。
2、進行采購時,選擇許可證照齊全有效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索取留存有效購物憑證(發票、收據、進貨清單等)。
3、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票據等相關憑證。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無保質期的,不少于2年。
4、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以上規定執行查驗索證索票制度。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庫登記,保證先進先出,易壞先用。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關記錄。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隔墻離地。
4、倉庫內要保持通風、防潮、防鼠、防蟲,定期維護,及時清掃,保持清潔。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冷藏冷凍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并配備保溫和冷藏設施,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八、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是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劑。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采購的食品添加劑要專人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劑。
5、食品添加劑要分類、分開存放,以防誤用。
6、公示欄應按照規定懸掛,便于公眾了解相關信息。
九、廢棄物處置制度
1、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2、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有“餐廚廢棄物或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做到日產日清,最長暫存時間不超過12個小時。
3、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單位應與處置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并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餐飲單位不得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不得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廁所、公共水域或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5、餐飲單位應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帳,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
十、預防食物中毒制度
1、嚴禁采購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敗變質、污穢不潔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2、嚴禁使用發芽馬鈴薯、野生蘑菇、葫蘆瓜、河豚魚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原料加工食品。
3、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4、嚴禁采購及加工無商品名稱、廠址、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不符合國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和來歷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5、為防止熟食被細菌污染,切生的食品和熟的食品所用的刀、砧板要分開;做涼拌菜一定要洗凈消毒,不吃隔頓涼拌菜。
6、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溫徹底加熱。
十一、食品留樣制度
1、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100人(或食堂)供應的食品成品實行留樣,并由專人負責。
2、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上鎖。
十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和全體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單位正常運營,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工作情況,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1、領導小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組員:
2、應急處置程序
。1)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單位負責人要在2小時內向食藥監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搶救
單位負責人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協助醫院進行調查和搶救。
。3)現場處置
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4)場地維穩
發生食物中毒后,本店的從業人員要盡力做好現場疏導、解釋和安撫工作,要穩定消費者和病人情緒,確保事態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無法控制的,要及時與110控制中心聯系。
(5)配合調查處理
單位負責人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管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病人中毒情況。
3、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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