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時間:2022-07-29 14:08:13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篇)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潛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二條、公司要根據年度安全施工生產需要,由勞人部根據安質部提報的培訓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公司各項目要依據本單位施工生產狀況,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第三條、對從業人員(含分包隊伍)的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公司實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公司負責對公司領導、公司管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取證和公司本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由項目所在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機構或公司共同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各項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4、1項目部員工務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4、2項目員工每年務必理解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1)項目經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透過學習培訓取得崗位合格證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務必理解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透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需理解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其他員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6)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在重新上崗前,務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3新進場的工人,在理解公司安全培訓合格,還務必理解本項目部進行項目、班組的二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1)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資料是:工地安全實施標準的執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現場設施、過程施工特點、生產和生活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資料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技術交底中的有關資料、事故案例分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4項目部與各班組負責人務必針對施工作業和施工特點,及時抓好對在場職工冬雨季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教育,做到不違章操作。

  4、5項目部務必建立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理解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4、6一般員工待崗、轉崗、換崗,員工重新上崗前以及新進場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由項目部自行組織培訓。

  第五條、職工安全培訓,應當使用經國家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審定的大綱和教材。

  第六條、安全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并實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應使用公司三標一體程序文件中規定的格式。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

  保護和改善礦區環境質量,維護草原生態平衡,防治污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促進礦區環境建設與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生產技術科為礦環境保護業務管理部門,對全礦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生產技術科設一名專職人員負責礦環保管理。

  第二條礦環保部門的環境保護業務職責為: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上級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制定礦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及有關標準;負責編制礦設計中環境保護篇章;參與審定礦各類污染物防治措施。

  2、監督與管理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落實情況。

  3、監督管理各基層單位污染源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轉與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4、組織開展采區表土回收及排土場復墾規劃。

  5、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做好污染物治理技術改造。

  6、組織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第三條各基層單位環保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

  1、各有關單位要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建設管理工作,要把環境保護做為日常工作的考核內容,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2、組織貫徹落實礦環保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任務,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環保及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3、各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污染物排放與治理情況,協助礦環保部門加強對環保設施的運行、保養、操作的管理,確保環保設施的運轉率和完好率,使污染物達標排放。

  4、及時向礦環保部門反映環境保護出現的問題。

  二、生產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第四條礦新建、必建、擴建與技改工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貫徹落實初步設計中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五條采區腐殖土要單采單放。

  第六條對達到設計高度的排土場逐步復田。

  第七條生產作業區粉塵做到灑水車定時灑水降塵,以減少揚塵對環境的危害。

  第八條加強廢油回收及集中管理,提高生活污水質量,保證達標排放。

  第九條盡量爭取內排。

  三、環境綜合治理

  第十一條環境綜合治理是環保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礦環保部門與有關單位協作,做好綜合規劃與治理工作。

  1、合理規劃礦綠化、美化設施,建設清潔優美的現代化露天礦。

  2、垃圾定點排放,嚴禁在工業廣場內隨意排棄垃圾。禁止焚燒廢棄的橡膠、瀝青、廢紙等。

  四、獎罰

  第十二條在礦環保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第十三條礦環保部門在請示礦領導后對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加倍處罰。

  1、造成污染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事故發生后不及時向環保部門和礦領導通報的給予加倍處罰;

  2、對限期治理的項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3、在工業廣場內焚燒廢棄的垃圾、瀝青、橡膠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資料

  針對教育和培訓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潛力。

  1、組織轄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簡稱“三類人員”)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

  a)、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強制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職責。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b)、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安全管理知識、管理方法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

  c)、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按國家、省、市各級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上崗作業。

  2、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企業擬定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聘請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務必進行公司、廠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b)、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c)、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學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能理解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務必經過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的主要指導人員,務必進過專業考核后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務必讓其認清工作的危險性和安全性,務必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1、安監局按照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復審考核安全培訓。結合國家、省、市各級安全政策組織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2、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所屬監管領域及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指導、檢查企業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臺帳檔案規范管理。

  三級教育的要求:

  a)、三級教育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b)、受教育者務必經過考試合格后才準予進入生產崗位;

  c)、每一名職工務必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狀況,并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后入冊。

  3、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經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特定狀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a)、節假日前后;

  b)、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c)、工作對象改變;

  d)、工種交換;

  e)、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f)、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后;

  g)、新進入現場等。

  第四、教育培訓效果檢查

  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進行以下方面檢查:

  1、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并建立了檔案。

  2、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是否參加了安全強制培訓,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度培訓,持證上崗。包括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

  3、檢查三級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實狀況,個性是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教育培訓。剛進企業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廠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訓,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主要檢查企業對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的考核記錄。

  4、檢查安全教育資料。透過查看安全臺帳記錄,檢查三級教育制度、企業職工隱患辨識、崗位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的落實狀況。

  5、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承擔的法律職責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務必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4

尊敬的X主任、車間領導!

  您好:

  11月12日我和車間員工XXX、XXX在吊裝低成本快檢6#的豎臂支架時,因為慣性思維、麻痹大意,造成吊帶脫鉤,并擦傷XXX的安全事件。首先我們在吊豎臂總成時,因為有豎臂配重,吊帶的重心是在中心的,當我們將豎臂支架底座拆除掉,準備將豎臂與支架分離時,由于慣性思維、麻痹大意、并且認為吊個豎臂支架很輕的思想認識,沒有對吊帶進行調整,造成中心發生偏移,當豎臂支架一端吊離距地面時,而另一端剛剛離開豎臂時,結構件傾斜,吊帶突然脫鉤,豎臂支架重重的掉在豎臂上,彈起將XXX右腿蹭傷。

  通過這件事,我感到這雖然是一件偶然發生的事情,但同時也是長期以來對自己放松要求,工作慣性思維的必然結果。長期以來,自己以老員工自居,以經驗主義做事,將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拋于腦后,才造成這次惡性的事件發生。此次若發生事故,對于公司、個人都是一個致命的打擊:此次快檢6#的拆卸和發運已迫在眉睫,一旦對設備造成損壞,不能及時交付客戶,既影響公司的發運及收款計劃,同時可能影響公司的聲譽,到那時我們將是威視的罪人;對于個人而言,我們每個人都是家里的頂梁柱,自己一人出事,毀掉的有可能是一個家庭的幸福。

  車間已經做出對我們的處理決定,在此,我表個態:堅決服從車間的決定。同時本著教育本人,警示大家的原則,請大家以我們為戒,工作中嚴格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你自己的一個小疏忽,有可能給別人造成災難性的后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重視安全,做到忙而有序。爭取為車間做出更大的貢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5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落實安全生產有關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規范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提高廣大員工安全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保證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3、三級安全教育

  新入廠人員(包括新工人、臨時工、外包工及外來培訓、實習、參觀人員等),必須進行公司、車間(部)、班組(工段)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1公司級安全教育(一級)

  由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職業衛生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識。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分配到各車間、部門。

  3.2車間級安全教育(二級)

  由生產設備部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教育內容包括:本車間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制度;本車間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例案等知識。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分配到班組。

  3.3班組級安全教育(三級)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生產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其預防和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識。

  4、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4.1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公司級由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教育由項目負責單位和項目所在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同新入廠職工;

  4.2進入公司參觀、學習、檢查等人員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其進行入廠安全注意事項教育,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有專人陪同,以保證安全;

  5、特殊教育

  5.1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市/區安監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后,方可任職并按時參加復審;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環保質監部組織實施,考試合格方可任職。

  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應定期復審。

  5.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進行獨立作業。

  5.4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門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以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6、考核方法

  6.1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市安監局組織進行。

  6.2其它管理層的安全技術考核,由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組織進行考核。

  6.3職工的安全技術考核,由部門領導負責組織實施。

  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獎懲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各級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風險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嚴格考核和獎懲,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作業秩序,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3、職責

  3.1公司安全委員會為每個部門設定當年的安全指標;

  3.2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各部門上報事故的統計;

  3.3公司安全委員會根據公司發展適時提出安全激勵措施;

  3.4各部門根據以下獎勵細節,向公司提出獎勵要求;重大獎勵事項,由安全環保質監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3.5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本部門提出對有關人員的獎勵建議,經領導批準后按規定執行;

  3.6發生事故的部門,由公司根據本制度進行處罰,全公司范圍內通報處罰結果。

  4、具體獎勵與處罰辦法

  4.1獎勵

  4.1.1對個人的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4.1.1.1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和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完成安全生產考核指標,成績顯著者;

  4.1.1.2積級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評審,確有較大價值并收到實效者;

  4.1.1.3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火災、爆炸、裝置停產、主要設備損壞等事故,成績顯著者;

  4.1.1.4及時制止或糾正了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重大事故者;

  4.1.1.5為改善勞動條件,發明或改進安全防護裝置和職業衛生設施,效果顯著者;

  4.1.1.6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4.1.1.7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其他特殊貢獻者的獎勵由公司安全委員會研究決定。

  4.2處罰

  4.2.1管理處罰

  4.2.1.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扣罰該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當月獎金:

  a.不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b.不按規定建立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c.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不進行職業安全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而投產使用的;

  d.按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合格標準的;

  e.對有關組織或部門查出的重大隱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不制定本部門的應急救援預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進行及時處理或隱瞞不報的;g.由于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

  h.不參加安全例會,又不請假者。安全例會遲到者,扣安全責任獎50元/人。

  4.2.1.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除其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當月安全責任獎的50%,扣除管理崗位其他責任人員當月安全責任獎:

  a.不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安全生產日常管理或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導致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b.未按規定對新職工(包括外協人員、臨時工、民工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c.對本單位的各種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包括建立臺帳、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和檢測檢驗不到位;

  d.不按時組織安全檢查、安全活動和應急預案演練,各種安全記錄不齊全;

  e.不按期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

  f.各車間不按規定每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會議內容記錄不全的;

  g.發現職工違章作業,不及時糾正制止的。

  4.2.2違規處罰

  按照《勞動紀律管理條例》和《安全責任考核獎懲細則執行》。

  4.2.3事故處罰

  4.2.3.1發生一起輕傷事故,扣除事故責任部門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20%;

  4.2.3.2當年累計發生三起以上輕傷事故的,從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發生一起扣罰事故責任單位當月安全獎總額的30~50%;

  4.2.3.3發生事故(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15~25%;造成嚴重后果的,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月安全責任獎,同時對瞞報、謊報或延期上報事故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扣罰當月安全獎的300%;

  4.2.3.4發生責任事故每重傷1人,扣除責任部門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0~300%(注:上級的處罰單獨執行)。

  4.2.4罰款處置

  4.2.4.1對扣罰工資的處罰,由人保部根據各職能部門提交的處罰通知辦理;

  4.2.4.2其他罰款由各職能部門出據罰款單進行扣罰,罰金直接交財務管理部門,交款人要及時將交款憑證交相關職能部門備案。不按時交納或拒交者,按有關規定從工資中扣除。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6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職責

  第一條

  設安全環保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經理進行監管,安全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責任劃分

  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四、人員職責

  第一條

  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第三條

  制定、修訂、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五條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第六條

  .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第七條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

  本生產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第十條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第十一條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饋工作。

  第十二條

  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五、職工安全職責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工程設備

  第一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量蒸氣、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電信線路

  第一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條

  電信線路[10-14]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三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

  第一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痞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電梯

  第一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托保養點。

  第三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四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五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六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七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辦備案。

  七、防護

  第一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二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八、檢查整改

  第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九、教育培訓

  第一條

  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二條

  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教育內容

  一般分為思想、法規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己有的具體規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的防護;職業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獎勵處罰

  獎勵內容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十、先進集體

  第一條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條

  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第三條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第四條

  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五條

  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十一、先進個人

  第一條

  .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第二條

  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三條

  .堅決對違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十二、懲罰內容

  第一條

  發生重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二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四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十三、工傷事故

  第一條

  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第二條

  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第三條

  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條

  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五條

  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第六條

  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十四、事故傷害

  輕傷

  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重傷

  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死亡失去生命

  十五、事故處理

  第一條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第二條

  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辦報告。

  第三條

  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第四條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五條

  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第六條

  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七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第八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十六、玩忽職守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第一條

  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第二條

  對可能造成重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第三條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7]

  第四條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意的。

  第五條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第六條

  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第七條

  違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第八條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第九條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第十條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十七、總結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7

  為加強酒店安全管理、維護酒店財產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江蘇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依靠群眾、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各級主要領導負責、專門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落實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簡稱“五防”)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酒店總經理是單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實行總經理、部門經理、班組三級安全責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成員為: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總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總經理應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制定、實施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部署安全保衛工作并檢查執行情況,全面落實“五防”措施,消除隱患。

  2.對酒店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觀念和保密觀念。

  3.組建和管理安全保衛機構及群眾性護衛、消防和治安保衛組織,協調和決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不斷改善酒店治安保衛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動轉。

  4.建立健全經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經常檢查督促。夜值經理應堅守崗位,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酒店夜間安全運轉。

  5.負責組織重要活動和接待的保衛任務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酒店員工和其他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的考核管理。 財務部門管理職責

  對固定資產的立項提出審核意見,以供決策層參考.會同經營、技術、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核手續,正確計提折舊,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參與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購審核,入庫及領用發放,月終盤點核對。總庫對可以進行以舊換新的物品要嚴格執行,以杜絕浪費。

  安全保衛部履行以下職責:

  1.維護酒店的治安秩序,監督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檢查、考核安全保衛責任制的實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衛檔案。

  2.了解和熟悉酒店周圍的環境、建筑布局、建筑結構、電器設備、火源、火種和經營運轉管理等情況,建立健全檢查和巡視制度,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措施。

  3.開展并做好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嚴格新招員工的政審,做好對新員工的安全培訓,負責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考察等專項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動的保衛任務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5.組建安全保衛網絡,定期開展護衛、消防、治保等組織活動。

  6.制訂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印制和張貼緊急疏散圖及防火標志。定期開展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活動。

  7.負責查收賓客遺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動、淫穢書刊雜志和音像等制品,不得傳播,并及時上交公安機關。

  8.檢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衛和食品衛生責任制落實情況。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須給予治安處罰的,應報公安機關處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權限:

  1.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挖違法犯罪分子,發現旅客正在進行違法犯罪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予制止,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2.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護和勘查現場、詢問證人),詢問違法犯罪人員并追繳贓款、贓物。

  3.協助公安機關監督或考察本飯店被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罪犯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4.對確保酒店安全運轉負有監督作用。密切注視掌握內部治安動向,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5.行使上級和公安機關依法授予的其他權力。

  酒店員工安全職責

  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衛職責是:

  1.自覺學習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酒店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培訓,維護酒店秩序和社會秩序,勇于同違法犯罪和違反店規店紀現象作斗爭。

  2.嚴守外事紀律,保守國家機密。對賓客遺留的錢物或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應立即如數上交,不得保留和傳播。

  3.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飯店有關部門。發現火情或重大災害事故,要迅速報警撲救,并協助和安排賓客疏散。發生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樓層服務員應掌握本樓層住客情況,發現可疑跡象,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部。

  5. 未經安全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是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建立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互相協調,落實內部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嚴防發生違法犯罪和其他治安問題,會同酒店有關部門,將安全管理作為對本部門職工考核、評比、調資、晉級的依據之一。

  公共區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規定

  1.公共區域應建立并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巡視制度,夜間巡視人員應配備通訊、自衛和照明設備。對可疑人員應進行驗證和盤問,必要時,報告值班經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應急照明裝置完好。

  2.承擔飯店改、擴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配備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并接受飯店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到飯店安全保衛部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并自覺接受檢查。

  消防安全規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飯店應明確一名領導為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專職防火員,并建立健全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筑應配備救護工具,新建、改建、擴建的飯店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及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檔案,了解并熟悉飯店消防設施整體布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訂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嚴格執行。

  4.飯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需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后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5.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柜臺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須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并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飯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并采以安全措施。

  重點部件和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賓館重點部位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重點部位員工選配,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先審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須持證上崗操作的重點部位,嚴禁無證操作。經考核不宜在重點部位工作的員工應予以調整。

  2.配電房、火警報警總臺、電話總機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機房、中央空調和閉路監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嚴格管理,運轉時不得脫崗。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必須實行消防安全管理。

  3.財務部、行李寄存處、貴重物品庫房等部門或部位、電源線、照明設備和防盜設施必須按規范和要求安裝使用。

  4.現金、有價證券、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必須存入保險柜過夜。分散收款點的周轉金不得超過限額。外出送取巨款必須兩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衛部派人用車護送。空白有效票證要按規定保管使用,防止丟失或被盜。

  5.飯店應建立客房鑰匙管理制度,客房應由飯店運轉經理、客房部經理控制,服務鑰匙統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備用鑰匙由安全保衛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鎖芯更換制度,如發生客房鑰匙丟失或賓客帶走,必須在24小時內采取調換鎖芯等有效的應急措施。 服務員清掃客房時,實行開一間清一間制度。

  6. 餐飲部門在食品采購、運輸、庫存和制售過程,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食品衛生操作規程,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核與獎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表彰、記功或其他獎勵:

  1.嚴格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重視開展安全保衛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2.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和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集體財產和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的;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勇于同現行犯罪分子斗爭,或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群眾,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幫助教育違法和輕微犯罪人員有較大成效的;

  5.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現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顯著成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管理工作,內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亂,多次違反操作程序釀成事故或發生違法犯罪活動;

  2.存在隱患,經公安、消防等部門或上級旅政管理機關通報后不按期整改,以致發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災害事故的;

  3.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執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造成危害和損失的;

  4.對違法犯罪行為知情不報,或對發生的案件、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5.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擾亂飯店的正常秩序,進行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賓客,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按店規賠償經濟損失或報經公安機關處理。 賓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為保安部職責,當值外場人員須維護好廣場秩序,及時了解當日客情,適當留好車位。合理安排進店車輛停放在適當的位置,做到停車整齊,并時刻保持車道的暢通,車道上嚴禁停放任何車輛。

  當值時要站在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動作要標準、正確。明確指明停放車位。指揮倒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如廣場無車位,則請駕駛員將車停放至附近車場,并指明路線。

  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排列整齊。發現違章停放車輛,及時勸阻。對進館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查要點: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

  調解一般車輛糾紛先要調查找當事人及知情者了解情況,查明引紛原因。說服雙方讓各自認清自己的責任,以求達到協商調解目的。調解一旦達成協議,請雙方互留地址以便進一步解決。受理人員要詳細記錄經過,雙方地址、車號牌等。

  處理店內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無人員受傷,如有人員受傷,視情況請醫務人員到場或安排車輛送醫院.要有保護現場的意識,可將肇事車輛可留置原地不動。必要時拍照,留下現場資料。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值班經理留下現場資料。處理時客觀公正,輕微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調解,盡量讓雙方協商解決。較重事故報公安機關處理。

  進出車輛夜間巡查時要記錄下進出車輛牌號和時間,認真清楚看車門、車窗有無被撬痕跡,如有疑問,核查清楚。

  與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與沖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收取停車費時問明駕駛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時間,如系短時間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車費。收取后立即遞上發票并道謝。

  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司機駕駛的車輛。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員工

  1、酒店員工應有較強的安全防范意識,既是服務員,又是安全員,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好本區域本崗位的安全設施及工作秩序。善于發現可疑人員及現象,及時通報情況;

  2、參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未經安全培訓不得獨立上崗;

  3、熟悉本崗位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能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總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各工種的負責人即是各部門安全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管轄范圍的安全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

  (二)酒店各級值班人員

  1、酒店總值班室、消防監控室、前臺、電話總機房、變配電室、鍋爐房、工程部、傳達室等應24小時值班,并明確值班人員和值班時間;

  2、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3、值班時應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4、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保衛部門。

  酒店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一)前廳

  1、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2、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并復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嚴禁非法將、、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帶進酒店,未經批準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4、行李房及貴重物品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行李寄存應有嚴格的交接手續,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客人寄存貴重物品應放入客用保險柜,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

  (二)餐廳及會議場所

  1、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4、下班后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5、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由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6、廚房灶臺照明應使用防潮燈,油煙管道應定期清洗,灶臺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7、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標準,認真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8、每日下班時廚房應有專人負責斷水、斷電、斷氣并登記備案。

  (三)娛樂服務場所

  1、酒店娛樂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和規定,保障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娛樂服務場所嚴禁出現賣淫、賭博、販毒、吸毒、販賣傳播淫穢文化制品、嚴禁從事淫穢、色情的陪侍活動,嚴禁從事違背社會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動。

  3、娛樂服務場所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并隨時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丟失。

  酒店非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在非開放區出入口應設置警衛崗或明顯標識,防止非住店人員隨意進入。警衛人員應加強經常性巡視,確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區:

  1、客房應設置《請勿臥床吸煙》標志,放置《賓客安全須知》,張掛《消防疏散圖》;

  2、服務員應了解本工作區域內的住客情況,嚴格交接班手續。樓層服務員要做到四勤,即勤轉、勤看、勤問、勤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客房服務員清理垃圾時,要將熄滅的煙頭用水澆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

  3、服務員在每日清掃客房時,要注意檢查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的安全裝置,如門鎖、安全鏈、窺鏡、閉門器、疏散指示燈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檢查房內電器設備有無短路、漏電、超負荷使用等情況,如有發現,立即報告。清掃完客房后,要將房門鎖上。

  4、為防止內部人員作案,每班領用的客房總鑰匙,需進行登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客房總鑰匙。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級客房總鑰匙,不要亂放或遺失,不要為不熟悉的人開客房門。如果客人鑰匙沒有帶,應當請客人親自到前臺去取。

  5、保安或服務員在樓層巡查時如發現房門虛掩及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應輕敲房門,如客人在,應提醒客人關上房門,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時,同時將鑰匙卡取下交給客人,請其收好。若房內無人,應通知另一人幫助檢查房間是否有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并保護現場;若無異常,將門關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鑰匙卡插在門鎖上則應將鑰匙卡取下,交給樓層服務員或總臺。并記錄上報。

  6、包租客房、公寓、寫字間的長住戶,調換住宿人員應事先向酒店聲明并履行變更登記手續,不得私自留宿;嚴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備的電熱器具,使用自備的電器設備應得到店方允許,并由酒店指定電工安裝;

  7、客房服務員應有明確的責任區,不得擅自離崗,打掃房間是應將清潔車堵住客房門口,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開一間清掃一間,完一間鎖一間”認真登記進出客房時間;

  8、監控夜間對同時出現在不同樓層的人員和帶有多件行李的住客應加以注意。

  9、應經常對電子磁卡鎖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安全有效;

  10、電子磁卡鎖鑰匙的配置與管理應有嚴格的制度和措施,應專人保管、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會客制度,服務人員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況向外人泄露;查問可疑人員,勸阻非住店人員進入樓層,如是來訪人員,應征得客人同意,來訪客人應在23點前離開客房,如果會客的時間已過,應有禮貌地請客人離開,或報告安保部和大堂經理處理。訪客如需在店內留宿,應請訪客前去服務臺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

  12、客人結帳離店時,收銀臺的人員要立即通知該樓層服務員及時查房,清點客房內的物品,檢查客人有無將店內物品帶走,房內有無不安全隱患。如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送還給客人,如客人已離店,將物品上繳領導;如發現可疑情況一定逐級上報。

  13、發生消防報警后,保衛、客房、工程等部門應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衛部負責攜帶滅火器材、逃生面具、對講機、消防手電、消防電話等;客房部或前廳部負責開啟房門并向客人說明情況;工程部負責對發生火災時的電、氣設備等采取應急措施;

  14、客房樓層應設安全出口標志,備有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對方雜物;

  15、通向樓外的安全門既要確保緊急疏散,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使用單向鎖、電磁門等;

  16、樓層管道豎井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樓層封堵,檢修孔嚴禁放置雜物。

  17、如發生一般性案件時,應及時向安保部報告情情況。若有現場,應請報案人保護現場并和保安迅速趕至現場了解情況。問明發現和發生案件的時間、地點、被竊(騙)財物名稱、數量、價值及其他情況,問清報案人及當事人的情況,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注意發現并扣留可疑人員。有人員受傷應及時送往醫院。

  18、受理賓客報失應向失主了解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所失財物的名稱、數量、價值等。問清失主最后一次見到或使用失物的時間、地點及近期的工作活動情況。有無可疑人員。對員工報失進行分析,是被盜還是丟失,發生在店內還是店外?并征求失主意見是否報告公安機關?請示部門領導,如何處理?若丟失信用卡、證件,要幫助其分別向銀行或派出所掛失。若有現場,應請警衛保護,并派人查找可疑人員。

  房間內財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務員在打掃衛生的時候,如果有訪客進入房間,應有禮貌地請訪客在外等候。

  (二)財務部門

  1、財務室、零散收款點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和報警裝置,存放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數額,前臺當日營業款應按時存入保險柜;

  2、存放現金、支票、發票、公章應使用保險柜,鑰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收到現金、支票及其他付款憑證應鑒別其真偽,嚴格履行有關制度。

  (三)庫房區

  1、庫房的房頂、墻壁、地面應堅固,門窗有防護裝置,悶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貴重物品庫房應安裝報警裝置;

  2、庫房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使用,離人必須落鎖,領物人員不得在庫房內辦理領取手續;

  3、庫房內物品應按《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執行,電源線要穿防護套管,白熾燈和日光燈要加防護罩,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使用防爆燈,庫房區外應設置電源總開關,并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

  4、物品出入庫房應有嚴格手續,發現短缺,立即報告;

  5、庫房內應張掛安全制度,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四)施工區

  1、酒店改、擴建與內裝修工程的設計、用料、安裝規格應按有關規定,在防火、治安防范與環境安全等方面進行審查,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

  2、施工作業區內禁止吸煙、留宿、充做臨時倉庫;

  3、施工人員進店工作,應憑居民身份證注冊登記并辦理臨時出入證,憑佩戴的出入證在指定的區域內作業和指定線路行走;

  4、施工動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衛部申請動火證,動火證限一次有效,動火區應設專人值守,配備滅火器,動火后的30分鐘內應繼續監視,確定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5、酒店安全保衛部應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監督安全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竣工后安全保衛部參與安全質量驗收。

  (五)重點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應設雙人值班,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值班和報警記錄,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應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對方雜物,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嚴禁煙火;

  3、消防中控室應配備戰斗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強光手電等必備滅火設備;應急疏散廣播詞應為中、英、日三種語言;

  4、保安監控中心各種監控設施應完好有效,24小時全景錄像,錄像帶保存期限應不少于10天;

  5、煙感報警探測器應定期清洗,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每半年應進行水壓測試,各種消防器材每年進行定期檢修;

  6、變配電室、電腦機房、電話總機房按照有關規定設專人值班,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賓客安全管理

  前廳、客房、餐飲、商場等部門必須按照業務分工和規范程序、要求,對賓客實施安全管理.賓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賓客住宿憑有效證件,嚴格登記驗證,手續項目齊全,字跡工整清晰。境外賓客登記住宿,應在24小時內報當地公安機關。

  2.飯店行李寄存處和貴重物品寄存處,必須建立并嚴格執行存、管、取制度。團隊賓客行李進出飯店應履行交接手續。

  3.客房內應配緊急情況賓客疏散圖和“請勿臥床吸煙”標志。境外賓客在華期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

  4.嚴禁將槍枝、、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進飯店,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嚴禁在飯店內進行賣淫、、吸毒、聚賭等違法犯罪活動。

  5.會客一律憑有效證件并征得住店賓客同意方可會客。會客必須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8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義

  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規矩。沒有健全而嚴格執行的規章制度,企業是管不好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則是企業規章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證生產活動順利進行的手段。同時,沒有健全和嚴格執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的安全生產也是搞不好的。

  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要通過規章制度去體現。通過實現規章制度,可以有條不紊地組織生產;可以從制度上促進廣大勞動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真正做到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服從安全。同時,勞動者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可以把安全工作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緊密聯系起來,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個環節。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業衛生三個方面。

  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檢查、傷亡事故報告、各類事故管理、特殊區域內施工審批制度、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生產競賽辦法、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辦法、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三同時(即主體工程與勞動安全衛生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審查驗收管理等。

  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電氣安全技術、壓力容器安全技術、鍋爐安全技術、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訓施工安全技術、消防管理、危險場所的安全技術管理、容器內作業、高空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作業等)、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工業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塵毒監測、防塵防毒措施、防塵防毒設備的維護管理、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統計報告、防暑降溫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

  鑒于安全寓于生產之中,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從不同的角度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的成效。同樣,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又必須對安全生產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安全生產。因此,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是中心內容,是企業崗位責任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企業各級負責生產和經營的人員,在完成生產或經營任務的同時,對保證職工安全與健康負有重要的責任。二是各職能部門的人員,對自己業務范圍內及有關的安全生產負有相應的責任。三是所有工人對自己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9

  1、為什么要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一個企業規章制度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法規,是統一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的法則。

  為了在企業中全面貫徹國家政策、地方規定、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并結合自身單位特點和實際,特此建立這個制度,用來統一規范員工的思想和行為,從而保護員工在的相關權益,也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

  2、什么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它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便的行為、意識、認知,是安全生產的準則。

  其作用就是明確各崗位的安全職責、規范行為、保證工作秩序。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建立制度的要點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領導、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

  2、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2、勞動防護用品(具)配備管理制度

  3、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

  4、設備管理制度

  5、作業場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6、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7、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9、特種作業管理辦法

  10、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等等制度)

  (三)安全操作規程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操作法)整體編寫要點:

  2、正常生產運行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求:

  3、開、停車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求:

  4、緊急停車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求:

  5、檢修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點:

  6、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點: 等等

  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定過程中我們要注意以下內容: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根據法律的要求,集合公司的具體情況來制度,其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復有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范,必須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復雜將難以順利進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便于記憶、易于操作。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強化業務部門的職能,落實各級干部的安全責任,確實提升安全工作的執行力,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井下生產出現下列問題,業務部門科長給予停職處分。

  1、采掘作業及巷道維修工作頂板管理出現漏洞;巷道貫通和穿(跨)越巷道沒有制定落實相應措施;采掘工作面生產條件發生異常變化未編制專項補充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而組織生產。給予生技科科長停職處分。

  2、超前探測不到位,無計劃揭露斷層、陷落柱;承壓水開采未編制審批防治水專項措施;對周邊相鄰小礦及本礦采空區積水、積氣不明而未編制探放水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礦井圖紙資料不能正確反映井下實際情況;未在透明地質平臺下作業;在隔離開采或"三鎖定"區域外違規進行采掘活動;在透水區域內進行采掘作業未執行專項措施。給予地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3、局部通風系統、"一通三防"安全設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業;對井下無風、微風區沒有采取相應措施;改變通風系統未編制通風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者設計、措施未審批而進行采掘作業;煤與瓦斯突出、易自燃煤層、礦井高瓦斯區域的采區,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專用回風巷;石門(井筒)揭穿煤層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未按照集團公司批準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設計組織施工;在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區域內進行采掘作業未制定專項措施或執行不到位;有瓦斯突出預兆未采取區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開采自燃煤層沒有設計防滅火系統。給予通風科科長停職處分。

  4、采掘工作面未按規定安裝監控系統進行作業;安全監控系統瓦斯超限斷電值大于規定值;監測監控設施未定期更換或校驗繼續使用,不能及時發現瓦斯超限。給予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

  5、由于監察檢修不到位造成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風、排水系統不能正常工作;井下電氣設備甩掉保護或無保護運行;擔負升降人員的礦井絞車提升系統、擔負礦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統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設計規范要求;一次檢查查出三處或同一地點連續出現兩臺次井下電氣設備嚴重失爆;擔負升降人員的礦井主要提升設備甩掉保護或無保護運行,主要設備安裝后無組織驗收。給予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

  6、掘進工作面未按規定安裝"三專兩閉鎖"、"雙風機雙電源"系統或系統供電不可靠,造成高濃度瓦斯超限;一個月內礦井連續發生三次無計劃停電停風(本礦責任)造成高濃度瓦斯超限;礦井主要通風機未實現雙回路供電。給予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

  7、輔助運輸系統(架空人車、絞車運輸)檢修不到位或安全設施失效造成事故;出現兩次未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制度;傾斜井巷運輸作業區間兩端擋車裝置未打到常閉狀態造成事故的。給予生技科、機電科科長停職處分。(安全設施和軌道生技科負責;設備不完好機電科負責)

  8、采掘工作面安全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沒有編制專項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采區設計、作業規程沒有批復而組織生產。給予總工辦主任停職處分。

  9、出現重大變化(險情)未及時向主管部門、值班領導、分管領導報告;生產協調指揮及應急救援工作安排不到位。給予調度室主任停職處分。

  10、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上級部門責令停產整頓仍繼續生產作業;安全監管不到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11、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執行不力,檢查工作不到位,發生瓦斯超限而沒有查出;現場安全監察出現嚴重失誤。給予通風科科長停職處分。

  12、隱患排查治理和危險源辨識控制制度執行不力,一個季度內發現兩條次重大隱患逾期未整改或有一處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測監控執行不到位。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13、火工品管理不到位,發生丟失或爆炸事故。給予供應科科長停職處分。

  14、編制的規程措施不能正確指導現場作業或安全技術措施出現嚴重錯誤造成事故的,給予相關科室科、隊長停職處分。

  15、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三項崗位人員)沒有提前安排培(復)訓,造成持證上崗率不達100%。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

  16、"三必到三走到"及下井帶班人員,一個季度內無故三次不達規定要求,給予相關領導停職處分。

  二、地面生產出現下列問題造成事故的,給予相應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停職處分。

  1、未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組織項目建設。

  2、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存在重大失誤。

  3、消防及控制災害系統未按設計要求安裝、投用進行試生產。

  4、主要工藝和關鍵裝置、設備、設施存在國家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或裝備。

  5、重大危險源及關鍵裝置的控制災害系統未定期維護、檢修、試運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可靠。

  6、動火區域動火作業安全措施不到位,導致發生燃爆或火災事故。

  7、重要裝置的儀器儀表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校驗,不能正確反應真實數據,又未采取應急措施繼續使用的。(通風、瓦斯儀器儀表通風科負責,其它儀器儀表歸總工辦負責)

  8、特種設備安全控制設施未定期校驗、私自調整整定值或隨意甩掉安全控制設施組織生產。

  9、主要生產工藝變更未進行科學論證,給安全生產帶來嚴重隱患。

  10、沒有對現場操作規程每年進行一次復查或需修訂的規程未及時組織修訂。

  11、沒有嚴格按照《調度規程》和《設備運行規程》組織生產。

  12、未嚴格按照《設備檢修規程》處理主要設備及管網故障。

  13、被上級部門責令停產整頓,仍違法繼續生產作業。

  14、生產工藝系統中運行、檢修措施和應急預案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

  15、"手指口述法"、"崗位作業標準化"、"白國周班組管理法"貫徹落實不力,達不到三個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三季度開始執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相應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停職處分。

  1、業務部門帶領外單位人員入井,安全監護不到位,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2、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問題,沒有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實整改責任,不能按期整改。

  3、安全質量標準化相應專業考核不達國家一級標準。

  4、"崗位作業標準化"、"白國周班組管理法"達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三季度開始執行)。

  5、"手指口述法"達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給予安質科科長停職處分(三季度開始執行)。

  6、供應材料、配(備)件不能按計劃實施到位,嚴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

  7、分管業務范圍內發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責任隊負責人停職處分。

  1、隱患問題整改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

  2、不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規定。

  3、井下同一地點出現兩臺次電氣設備嚴重失爆。

  4、井下電氣設備甩掉保護或無保護運行。

  5、使用火工品的隊組,管理不當造成事故。

  6、采掘工作面安全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未向調度室匯報或未編制專項措施繼續作業。

  7、單位發生輕重傷事故隱瞞不報、單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8、發生一起重傷以上事故。

  9、"手指口述法"、"崗位作業標準化"、"白國周班組管理法"貫徹落實不力,達不到三個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員上崗(三季度開始執行)。

  五、各生產業務科室、隊組要參照本制度制定本科室、本隊組的"安全紅線",全面形成立體化的"安全紅線"管理體系。對觸犯紅線的相關責任人向礦上建議給予停職、開除或留用查看處分。

  xxxxx

  六、"安全紅線"由夏店煤礦安全工作委員會負責考核。

  xxxxx

  七、最終解釋權歸夏店煤礦安全工作委員會。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寶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9日,注冊資金為30萬元,經營范圍是倉儲;普貨運;提供搬運裝卸服務;通訊器材、家用電器、五金交電、汽摩配件的銷售。法定代表人是劉玉政。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劉玉政職務總經理,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 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四、制定貨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貨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出車前的車輛技術狀況檢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車注意事項、惡劣天氣下的行車注意事項、夜間行車注意事項、應急駕駛操作程序注意事項等。

  五、制定車輛動態監控操作規程:包括衛星定位系統的車載終端、監控平臺設備的檢修和維護要求,監控信息采集、分析、處理規范和流程、違章處罰信息統計報送及處理要求及程序,監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當地公安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當地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事故單位負責人除向公安等有關部門報告外,應當于1小時內以《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表》(見附件)書面向市交通運輸委總值班室(電話:83168123、83168110,傳真:83165191)報告。

  三、道路貨運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總結事故特點和原因,提出針對性的事故預防措施。

  四、建立安全事故責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五、建立應急救援制度。健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并將應急演練方案、演練結果進行記錄存檔,定期報送給主管部門。

  第五章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和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一、企業按照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的1%的比例提取、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生產經費專款專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及時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所需資金。跟蹤、監督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使用情況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主要用于: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2)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等支出;

  (3)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4)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支出;

  (6)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二、企業應建立符合國家規定及適合業務情況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壞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三、企業應根據國家標準要求及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開展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購置、發放和管理工作,建立勞動用品發放記錄。

  第六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四、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五、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糾工作、貨運企業對貨運車輛、貨運駕駛人、運營過程等安全生產各要素和環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和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隱患排查治理日期;隱患排查的具體部位或場所;發現事故隱患的數量、類別和具體情況;事故隱患治理意見;參加隱患排查治理的人員及其簽字;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復查情況、復查時間、復查人員及其簽字。企業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七章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企業建立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制度。普及安全知識,強化員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提高員工安全生產能力。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例會,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

  一次,安全例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

  二、建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定期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等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訓練、應急處置等教育培訓。道路貨運企業應當組織和督促本企業的駕駛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駕駛人員參加教育和培訓的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新入職駕駛員上崗前要經過至少24小時的安全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再培訓。貨運駕駛員,每年至少進行8學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貨運駕駛員接受教育與培訓后,企業應建立企業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記錄檔案。

  三、企業配備和完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設施和設備,定期更新宣傳、教育的內容。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應予以記錄并建檔保存,保存期限應至少為3年。

  第八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1.建立企業駕駛人聘用制度。按照《勞動合同法》要求,嚴格貨運駕駛員錄用條件,嚴格審查貨運駕駛人的駕駛證件、從業資格和駕駛經歷,符合條件的,簽訂聘用合同。

  2.嚴格落實駕駛員持證上崗制度,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定期檢查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確保證件及時有效,并備案到相關服務單位。

  3.建立駕駛員日常管理制度。貨運車輛每日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超過800公里)的,按規定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24小時累計駕駛不超過8小時;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4.建立駕駛人檔案管理制度。企業駕駛員實行一人一檔,內容包括駕駛人基本信息、從業資質信息、安全行車記錄情況、獎懲情況、違章違紀情況、行車事故情況等。

  二、車輛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測和年度審驗制度。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逾期未年審、檢測或年審不合格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2.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對貨運車輛進行定期維護,確保貨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貨運車輛的維護作業項目和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執行。

  3.按照國家規定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實現車輛從購置到退出市場的全過程管理。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4.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貨運車輛,應當及時交回《道路運輸證》,不得繼續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5.車輛持有效的《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配備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等安全設備,配足有效消防設備及器材。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2

  總則

  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產貫穿于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4、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7、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8、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9、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10、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2、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各車間每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組織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制定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

  4、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各部門必須堅持使各級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經常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公司應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20學時,其它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于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組織實施。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后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車間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班組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為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周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大型機械設備、施工用電、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大危險項目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檢查部門。

  8、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9、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10、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隱患,必須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匯總并存檔。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制度

  1、公司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包括行車等)由公司統一管理并負責對其實施監督。

  2、公司做好安全設備、特種設備的進場組織、安裝調試、拆卸退場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向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報檢、報驗,未經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許可和驗收合格的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原則,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管理,所有從事與安全設備與特種設備作業有關的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均必須由公司統一派遣,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公司應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運行實施監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強迫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5、公司應把對外租設備的管理納入到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許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車間班組必須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

  2、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在潮濕、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4、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5、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2、公司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產品。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協同材料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對新購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杜絕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4、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3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臵;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

  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臵;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4

  為預防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活動,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時間要求

  除了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參加培訓學習外,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學習教育活動。每人每次安全學習時間不少于一小時。初聘駕駛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

  二、參加人員

  公司全體員工及全體駕車駕駛員及押運員。

  三、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學習內容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典型案例討論、突發事故的應對、駕駛常識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相關內容。

  及時通報各類交通事故情況、對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訓。

  四、制度保障

  公司領導、安全員在舉行例會之前,要對學習內容做好準備,做到心里有數,內容豐富。公司在每年年初制定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安排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費,保障安全教育培訓順利開展。

  五、學習方式

  學習要做到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可采取觀看光盤、聽錄音、看錄像、經驗交流等形式,也可采取集中教育可走訪教育形式。有計劃地安排各類人員管理部門規定的外出培訓。

  六、公司要對安全學習教育情況進行記錄,參加人員須簽到,對召開地點、時間、主持人、參加人、學習內容、考勤作詳細記錄。

  外出安全培訓須做培訓備案卡,做好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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