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規章制度15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務規章制度1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更好的貫徹《會計法》,正確行使會計人員的職權,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合理合法的經濟核算,通過增收節支的原則,加強財務計劃管理,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設立財務部,負責財務管理,由指定股東直接領導,工作人員配置為主辦會計、出納(銷售會計)。
四、財務部的職能是:
(一)向公司負責,向所有股東負責;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
財務管理制度
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三)負責制訂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稽核審計等有關制度,并督促各項制度的實施和執行;
(四)協同公司領導共同組織編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潤、資金、費用等有關的財務指標計劃,定期檢查、監督、考核計劃的執行情況,結合經營實際,及時調整和控制的實施;規定,及時、準確、完整的填制憑證、等記賬薄、對賬和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負責流動資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計劃的調整占用資金;
(七)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批手續,正確的計提折舊,會同行政部做好盤點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購、領用、保管等工作建議和要求,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八)負責公司產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確分攤成本費用,制定適合公司特點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導各核算單位正確進行成本費用及內部經濟核算工作,力爭做到成本核算標準化,費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編寫財務分析及經濟活動分析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經濟運行分析會,總結經驗,找出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同時提出經濟預警和風險控制實施,預測公司經營發展方向;
(十)負責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妥善保管庫存現金及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據;熟練掌握、領會有關財政稅收政策,合理籌劃納稅,按時上交稅款;
(十一)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加強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財務收支進行嚴格監督和檢查;
(十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十三)注重會計人員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專業技術水平,推動會計工作現代化管理進程;
(十四)認真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工作
崗位職責
一、主辦會計職責
(一)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執行工作;
(二)負責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的審核,嚴格控制成本;
(三)負責會計憑證的填制、審核、編號、裝訂和保管工作;
(四)負責各類明細分類賬和總賬的登記、核對好保管工作;
(五)協助、監督出納現金盤點工作,確保現金帳實相符;
(六)負責應收款、發票的催要工作,正確核算各項往來款;
(七)參與倉庫實物的清查盤點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對存貨進行盤點,對盤盈、盤虧和報廢的存貨查明原因,分別不同情況,報負責人批準后處理;
(八)正確計算產品成本,正確歸集、分配開發成本、費用,按照規定的成本費用項目和成本核算對象登記成本費用明細賬;
(九)負責公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相關明細報表的編制、分析、解釋和匯報工作;
(十)負責辦理與稅務部門的相關事宜,合理籌劃納稅,保管好各項發票;
(十一)對會計資料按月進行整理、裝訂,并妥善保管;
(十二)其他與會計處理有關的事宜。
二.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辦法辦理現金的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二)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及時、序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填報資金日報表;
(三)負責保管好庫存現金;
(四)負責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負責倉庫實物的計量、收發、領退、保管和清查盤點工作,及時登記實物出入賬,做到賬實相符;
(七)配合會計做好各類賬務處理工作;
(八)配合行政部做好辦公用品及食堂用品的采購工作;
(九)其他與出納工作有關的事宜。
二、會計工作的管理
一、公司的會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記賬統一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采用復式記賬憑證并編號。
三、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名稱、編號、核算內容和對應關系,開設總分類賬、明細賬及日記賬、
四、會計人員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不正確、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原始憑證應退回更正或補充。
五、記賬憑證填寫的內容、數量、金額、附件張數必須與所附的原始憑證相符,會計科目及對應關系正確,連續編號,字跡清晰工整,有關人員印章齊全。
六、月底終了,各種記賬憑證,應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加具封面,裝訂成冊。
七、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等記賬薄,做到數字準確、摘要簡明、內容完整、字跡清晰、登帳及時,按月結出余額。
八、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九、按規定設置和編報會計報表,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1。資產負債表2。損益表3。納稅申報表4。個人所得稅申報表5。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內部還有:股東投資及利息結算明細表、費用支出明細表、存貨明細表、銷售成本明細表、應收賬款明細表等,報表編制應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十、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并由財務負責或總經理負責監交。
三、收入管理
一、經營收入的實現按制度規定確認,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賬,計入當期損益。加強對營業外收入等的管理。
二、實現是收入、按實際價款記賬,應全部記入本期帳內,并相應計算結轉本月收入有關的成本、稅金、費用。
三、收到款項時,必須想付款方如實開具發票或收款收據,由收款人或出那人員辦理收款手續。
四、開票人與收款人員原則應分設,收款金額或收支票按規定及時送交出納及開戶銀行,然后將繳款單和支票回單交財務人員。
五、財務和業務人員應經常注意應收款的回收情況,如發生拒付、拖欠等情況,應及時分析原因,由當事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清理。
四、支出及費用報銷管理
一、報批流程,所有款項支出實行付款審批制度,必須由經辦人填報簽章報部門經理審查、會計審核,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報銷。公司股東的費用報銷實行股東互簽制。
二、報批時間每星期三、五由公司領導審批簽字支付。如果公司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三、各種款項支出一般需憑收款方提交的內容完整并且套印有“稅務機關監制章”的正式發票、收據予以報銷,發票抬頭必須與公司抬頭一致,否則不予報銷。
四、廣告款、工程款等大額支出必須填制《資金支付申請單》,并查驗相關合同。
五、日常用品(包括食堂用品)采購由行政部與財政部根據采購申請單一同采購,由行政部匯集發票統一報銷;
六、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一)公司員工外出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二)公司職工出差根據需要選用交通工具,除股東外的員工不得乘火車軟臥;
(三)公司員工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一下規定執行:
1、房費標準:
①.部門經理住宿標準為120元/日;總經理以上住宿費實報實銷。
②。一般職員住宿標準為80元/日。
2、伙食補貼: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省內);省外每人30元/日。
七、電話費報銷制度
(一)公司員工根據崗位需要可享受電話費補貼;
(二)公司員工憑正規發票按核定標準實報實銷,超出不補;
(三)核定標準為部門經理200元/月,助理級100元/月,一般職員50元/月,特殊崗位申請電話費補貼有公司領導審定。
八、嚴格執行“誰用款,誰負責”的原則,如發生錯付、多付的情況,應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發票管理
一、發票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稅務稽查的主要依據,應加強本公司的發票管理,正確使用和保管發票。為了確保發票、收據編號的連續性,發票管理員須定期或不定期核對收到貨幣資金、收據金額是否一致。
二.在收取各項收款時,必須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或收款收據。
三、本公司使用發票的購領,有指定人員去稅務機關辦手續,按規定繳銷和領用。
四、對領用發票,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對未用發票和已用發票存根要妥善保管并建立發票領用制度。
五、使用發票時,開具的發票內容真實、數量金額正確、字跡清晰、印章齊全、不準弄虛作假,不得涂改發票。
六、發票不得拆本實用,不得分聯使用低、面不一致的發票,作廢發票各聯必須齊全,并注明作廢標識,不得隨便撕毀或遺失。
六、貨幣資金管理
一、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銀行,支付現金,原則上應以庫存現金額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現金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出那人員庫存現金額為XX元/天,最高不炒鍋5000元/天,大額現金個人不能隨便攜帶,由會計人員不定期進行盤點,以確保貨幣資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二、出納支付現金,必須經有關負責人簽批、復核符合規定要求的付款憑證支付。收付現金做到認真、仔細,加強復核,現金如發生短缺,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三、嚴格支票管理,銀行印章由專人負責,不得簽發空白支票,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外單位或個人代為簽發、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防止空白支票的遺失和被盜。
四、為了確保銀行存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出納員須逐日結出銀行存款余額,由會計人員定期核對銀行帳單,每月至少核對一次,并正確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時發現未達賬項。
五、會計人員定期與往來款對方單位核對往來款余額,制止各種挪用貨幣資金的情況。
六、公司財務人員支付每一筆款項均須公司領導簽字。公司領導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先付款后補簽。
七、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靜會計審核;交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職員借用的現金不得超過當月工資)。
八、符合現金使用范圍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部門領導審查,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十、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部每月提供的考勤資料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次月20日)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財務規章制度2
第一章、財務部部門職能:
(一)負責公司財稅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二)負責租金、稅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足額收繳工作;
(三)編制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及帳務處理;
(四)負責員工薪酬發放、出差報銷及日常帳務處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外部財務環境協調處理工作。
(六)商戶日常費用的收取。
(七)公司庫房等購買用品的建檔記錄。
第二章、財務部部門職責:
(一)制訂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和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
(二)負責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公司會計核算,編報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
(四)分析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
(五)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辦理各類結算業務,辦理銀行帳戶、證券帳戶的開銷戶,辦理公司納稅申報和內部費用報銷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七)負責接受審計、稽核、稅務和有關上級領導部門工作檢查;
(八)對公司經濟業務的決策提出財務或稅收籌劃建議;
(九)負責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購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財務部各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一)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物業收費方案及程序;
(四)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五)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二、會計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律制度,制止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的現象,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確保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符合有關規定;
(二)審核各部門編制的費用報表,辦理收入、成本、資金等會計核算,按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使經營成果得到準確及時反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發票管理。并定期檢查發票使用情況;
(三)負責對公司調撥、庫管、出納等財務工作的協調與管理。協調各崗每月以報表方式對賬目做出結算;
(四)負責公司財務收支核算,即對各類報表的審核、監督及核銷工作;
(五)保管好各類財務資質證件、印章;
(六)編制并審核記賬憑證、錄入電腦、核對總帳、明細賬、登記帳簿、科目匯總表及財務報表;
(七)協調出納員進行資金業務管理;
(八)對進項發票進行登記,并及時到稅務機關認證;
(九)按時報稅、交稅。協調好稅務部門的工作;
(十)編制應收、應付、往來款項報表,每月傳達到公司各部門進行帳目核對;
(十一)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三、出納崗位責任:
(一)遵守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紀律及公司的財務制度;
(二)負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費用賬的登記工作,定期進行貨幣資金的業務核算;做到所有賬目日清日結、準確無誤;
(三)費用報銷嚴格執行總經理簽字、部門部長簽字、經辦人、審核人簽字手續,對每張票據嚴格把關,嚴格控制費用,做到有據可依;
(四)按時填報各種現金銀行、費用等月報表;
(五)及時辦理訂貨匯款、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方可辦理,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與銀行核對每筆業務發生額及余額;
(六)保管好各種印章,按規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類原始票據以備查找;
(八)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四、庫管員崗位職責: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觀,做到眼勤、手勤、筆勤,心中有數;
(二)保管商品、賬目清晰、每月對賬盤點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三)商品入庫、出庫前嚴格檢查商品包裝、數量及破損情況、發現問題立刻匯報;
(四)經常查物點數、分門別類管理、定期盤點、做到心中有數、拒絕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庫房;
(五)商品擺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學會分析冷背呆滯積壓庫存的合理調整,提出建議;
(六)嚴格按程序辦理出入庫,賬、物、表三對清,當天業務當日完成,不許他人代辦。
五、采購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對外報價;
(二)凡與經銷產品相關的廠家代理資質、培訓計劃、促銷政策、獎勵、返點、廠家資源的掌握、價格體系更新等必須做到了如指掌,落實到人;
(三)采購要嚴格按流程執行并每做到貨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購成本,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及考評,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應商(形成表單);
(四)綜合調配公司庫存資源,訂貨時必須要了解當前庫存情況,在有庫存的情況下要以先出庫存為主;
(五)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不受到侵害。
財務規章制度3
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增加財務管理透明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村的村規民約的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機構
1、領導組:3人
2、理財組:3人
3、監督組:3人
4、報帳員:1人會計由鎮會計代理中心負責。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村委會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帳管理。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制度,原始單據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大筆支出應經村兩委成員證明,并在報帳會上公布無異議后記入會議記錄,村主任簽同意報支后方可付款入帳,禁止使用白條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反映。
四、現金管理備用金不超過5000元,有大筆收入應當日存入村帳戶,1000元以上的支出應經銀行匯款,現金管理應做到日清月結。村委會必須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不得以個人名義開戶,嚴禁公款私存或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在結帳時,不得以票據抵扣現金。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核,每月五日報帳,理財組理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在憑證上加蓋監督小組印章,由報帳員送鎮會計代理中心核算。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財務公開的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村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村財務收支公布,每季度的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在大會上公布,并在村務公布欄張貼公布,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布,村民小組長存檔,全村全年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上公布,并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七、財務人員要廉潔公正,秉公辦事,如發現在財務管理上存在經濟瀆職、失職,給村造成一定的損失,當事人要負責任,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并依法追究責任。
財務規章制度4
1·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有關財政法規,堅持原則,秉公辦理,每年要合理編制學校預算,達到收支預算平衡。
2·嚴格經費收入管理,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
3·嚴格履行審批、報銷手續,學校財務工作在學校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的一切經費是在校長的一支筆審批簽字下進行支出。因此,凡沒有校長審批簽字同意報銷的一律不予報銷。
4·學校購物報銷時,購物人必須先將物資交保管人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清單,由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5·財會人員要加強學習,熟練掌握有關政策法規。要定期向領導匯報財務開支情況和資金結存情況。
6·會計每月必須將現金與帳目核對清楚。發現問題要及時查找,必須保證現金與帳目相符。
7·會計不得私自將現金借與他人,購買物資須要借款時,必須先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借出,外出丟款由個人承擔。
8·會計要妥善保管好單據、帳簿、報表等有關資料。
財務規章制度5
一、部門職能
1、在財務總監的直接領導下,組織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監督檢查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提出改進意見。
2、編制資金計劃、合理調度和安排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加強財務管理,控制成本費用,進行稅收謀劃,增加企業效益。
4、加強資產管理、確保公司資金及財產的安全、實現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
5、加強財務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賬、算賬、報賬。
6、正確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7、 提供可靠的財務信息和經濟信息,當好領導參謀。
二、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
1、受財務總監直接領導,負責集團財務部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進行財務狀況分析工作。
2、嚴格執行公司制訂的預算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
3、負責研究、設計與改進預算制度財務管理與會計制度。
4、負責擬訂、檢討及修訂財務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
5、負責日常財務處理工作,負責資金進出的安全。
6、負責審核采購部門的《采購成本利潤申請表》,負責油品價格信息的收集工作。
7、負責向決策層提供準確、可靠的財務信息。
8、負責主持報表年審、稅務檢查、協助工商年檢等工作。
9、負責組織安排資產的清查及盤點等工作。
10、負責年度預算的匯編、控制以及草擬預算執行結果分析報告,負責財務決策工作。
11、指導和檢查集團及下屬公司的財務情況,綜合分析集團財務情況及經營成果,編寫財務狀況說明書,進行財務預測。
12、負責與銀行、稅務關系的協調。
13、負責對業務合作伙伴、客戶的資信調查。
14、負責對有關經營合同的財務審查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經理助理
1、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對部門經理負責。
2、具體負責跟進、指導、協調并監督部門日常業務的開展與執行,確保各項工作正常化、規范化。
3、協助部門經理編制本部門工作計劃、資金使用計劃表。
4、按時審核費用審批單、記賬憑證。
5、審核每日上報的《資金余額表》并匯總、統計上報。
6、定期對財務軟件進行維護管理,確保財務軟件穩定運行。
7、定期對財務數據進行備份、保證財務數據安全。
8、協調內部工作,對特殊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9、部門經理不在時,根據領導的授權,執行部門經理的職責。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業務核算會計
1、對財務經理負責,負責日常財務核算工作。
2、認真執行財務管理、預算控制及會計核算制度。
3、負責收集、歸納、審核請款單、報銷單據等各種原始憑證,負責記賬憑證的錄入、匯總等日常賬務處理工作;負責有關報表的編制及說明。
4、負責經濟活動指標分析及為經營管理者提供財務信息。
6、負責核對會計賬目,及時清理各項往來賬。
7、負責按期填制《納稅申報表》,并向辦稅員提供其他稅務資料。
8、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和有關票據。
9、負責參與財產的清查及盤點。
10、具體負責報表年審、稅務檢查、協助工商年檢等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核算會計
1、對財務經理負責,具體對工程財務進行核算。
2、負責收集、歸納、審核請款單、報銷單據等各種原始憑證,負責記賬憑證的錄入、匯總等日常賬務處理工作;負責有關報表的編制及說明。
3、負責審核對各施工單位付款情況,及發票的收回情況并審核發票的真偽。
4、負責對工程物料的日常收發及其成本核算,并負責指導倉庫管理員對物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5、對有關工程資料進行歸檔。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稽核會計
1、在財務經理直接領導下,對財務經理負責。
2、嚴格執行公司制訂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預算制度。
3、負責及時準確編制各類財務快報
4、負責公司各部門月份資金計劃的匯總、制表、及上報工作。
5、負責工業園收款的核對與監控,并負責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油庫出納的庫存現金和有關票據,及時核對賬務。負責審核出納員編制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6、負責報銷單據的復核工作。
7、負責財務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統計資料檔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辦稅員
1、對財務經理負責,具體負責集團及控股公司稅務銜接工作。
2、負責及時向各主管會計通報稅務信息。
3、負責按時向各主管會計索取納稅申報表。
4、負責增值稅發票和其他發票的開具、保管,并負責客戶領取增值稅發票的登記工作。
5、負責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報稅。
6、負責一般納稅人申報、認定及年審。
7、負責辦理退稅。
8、負責及時領用發票和按時繳銷發票。
9、協助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與稅務、財政等部門的協調。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出納員
1、對財務經理負責,具體負責出納工作。
2、認真執行銀行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
3、認真審核付款憑證,嚴把發票關。
4、負責辦理開證、押匯等國際業務及負責外匯核銷工作。
5、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6、定期編制《銀行存款和現金日、周、月報表》。
7、定期與會計核對賬目,并盤點現金庫存。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上述規定,若有違反,視其情節輕重,分別處以批評、罰款、降級、直至辭退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必須賠償。
第十二條請款及報銷必須同時報送的其他資料:
1、借款(轉賬)申請有關規定
(1)申請工程款項時,必須同時呈報以下資料報批:
A.《工程分期付款跟蹤表》原件。
B.《工程合同》,第一次付款時,必須呈報。
C.《轉賬支票領用審批表》。
D.《資金內部調撥通知書》,須要劃轉款項時由財務部立即填報。
F.發票。
(2)申請物料消耗品和辦公用品款項時,必須同時呈報以下資料報批:
A.《分期付款跟蹤表》原件,每次付款時,必須呈報合同,零星采購不必呈報。
B.《采購合同》,零星采購不必呈報。
C.《物料用品申購單》或《文件呈批表》,限用于零星采購必須填報。
D.《轉賬支票領用審批表》。
E.《資金內部調撥通知書》,須要劃轉款項時由財務部立即填報。
F.發票。
(3)申請固定資產采購款項時,必須同時呈報以下資料報批:
A.《分期付款跟蹤表》,每次付款時,必須呈報合同。
B.《購銷合同》(特殊情況除外)。
C.《預算外固定資產申請表》,限用于預算外必填報。
D.《轉賬支票領用審批表》。
E.《資金內部調撥通知書》,須要劃轉時由財務部立即填報。
F.發票。
(4)申請其他款項時,同時呈報以下資料報批:
A.總裁(或授權人)批復的文件。
B.《轉賬支票領用審批表》。
C.《資金內部調撥通知書》,須要劃轉時由財務部立即填報。
(5)申請現金借款時,同時呈報以下資料報批:
A.總裁(或授權人)批復的文件。
B.《物料用品申購單》,限用于零星的、金額較小的采購必填報。
C.《現金借款單》。
(6)銷借款(支票)或現金報銷時,同時附送以下資料報批:
A.《銷借款(或支票)審批表》。
B.《出差申請表》此表原則上應是先報批,屬于附送資料。
C.《特殊交通工具申請表》此表原則上應是先報批,屬于附送資料。
D.《招待費用申請表》此表原則上應是先報批,屬于附送資料。
E.《現金借款單》或《轉賬支票領用審批表》復印件。
財務規章制度6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銷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2、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七、發票的開具及納稅申報管理
1.銷售負責人應根據業務要求,按時開具正式銷貨清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處罰措施由于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財務負責人要按時向國稅、地稅部門申報報表。
八、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1、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于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
2、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并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項目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財務規章制度7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小公司財務流程:
1、每個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一定要有財務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之所以月末登記就是因為要通過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保證記錄記算不出錯),每發生一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還要注意提取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等,若是新的企業開辦費在第一個月全部轉入費用。計提折舊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或是制造費用貸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出來的。月末還要提取稅金及附加,實際是地稅這一塊。就是提取稅金及附加、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3、月末編制完科目匯總表之后,編制兩個分錄。第一個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的總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借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等)貸本年利潤。第二個分錄:借本年利潤貸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轉入后如果差額在借方則為虧損不需要交所得稅,如果在貸方則說明盈利需交所得稅,計算方法,所得稅=貸方差額*所得稅稅率,然后做記賬憑證,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借本年利潤貸所得稅(所得稅雖然和利潤有關,但并不是虧損一定不交納所得稅,主要是看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否是正數,如果是正數就要計算所得稅,同時還要注意所得稅核算方法,采用應付稅款法時,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金額是相等的,采用納稅影響法時,存在時間性差異時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科目金額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據總賬的資產(貨幣資金、固定資產、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短期投資等)負債(應付票據、應附賬款等)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科目的余額(是指總賬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記的數額)編制資產負債表,根據總賬或科目匯總表的損益類科目(如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投資收益、主營業務附加等)的發生額(發生額是指本月的發生額)編制利潤表。財務流程。
5、其余的就是裝訂憑證,寫報表附注,分析情況表之類。
6、注意問題:以上除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賬之外,均在月末進行。月末結現金、銀行賬款,一定要賬證相符,賬實相符。每月月初根據銀行對賬單調銀行賬余額調節表,注意分析未達款項。月初報稅時注意時間,不要逾期報稅。另外,當月開出的發票當月入賬。每月分析往來的賬齡和金額,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
財務規章制度8
1總 則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各部門總監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規章制度。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1、 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總監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9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以收定支,勤儉辦事,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二、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負責財務審計工作,重大事項由辦黨組集體研究決定,財務科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實行預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預算、嚴格按預算執行,年初預算由財經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預算金額超過50000元,由辦黨組研究確定。
四、嚴格執行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任何人不得自引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因特殊情況需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必須報財經領導小組批準。
五、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辦理,經辦人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六、因公出差、購物需借公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財務主管主任批準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務結束后一周內辦理結帳手續,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財務審批實行一支筆批報制度。
八、財務工作實行職務分離,分工負責,財務印章分開保管,如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報告。
財務規章制度10
一、收費站會計工作的人員配備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收費站會計工作。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二、收費站會計工作的崗位設置及其職責權限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合理劃分職責權限,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2、收費站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出納、稽核、票證等。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票證和收入、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收費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應有財審科人員監交。
4、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必須嚴格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5、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費站票證管理工作
㈠票證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其基本職責是:
1、高管中心是票證管理的總的核算單位,負責票證領發,并對各收費站票證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各收費站均是票證管理的基本核算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票證領發、保管、使用和審核銷號。
㈡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票證管理,建立健全票證收、發、領、用、核的制度和手續。加強票證管理,領入票證必須辦理驗收入庫,發放領用雙方要當面點清。票管員要掌握票證用量和庫存數量,加強核對工作。
㈢票證必須妥善保管,順號存放。管理有條不紊,保證票證完整,不受損失,并定期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㈣對作廢收據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銷毀。
㈤票管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后方準離職。
四、賬戶管理
收費站收入專戶的開設、變更和銷戶工作必須嚴格審批手續。
五、收入解繳
每月5日、15日、25日應將規費收入專戶中的存款全額解繳。
六、收費站會計核算工作
收費站會計核算應執行《江蘇省公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試行)》,應使用財務統一的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七、收費站財務的監督管理
高管中心財審科負責對收費站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采用定期審計和專項審計相結合。各收費站應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財務規章制度11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 公司及公司下屬項目部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五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專職財務人員:會計員、出納員。
第六條 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七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 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沒有主管領導審批簽字的一律拒絕付款。
第九條 財務人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 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2、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帳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
3、 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和利潤分配核算工作。
4、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5、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公司確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
7、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8、主動進行財會資訊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和有關工作建議。
9、協助做好部門內務工作,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總經理和會計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工作,并加蓋“收、付訖”戳記。
2、及時、準確、逐筆登記現金帳及銀行存款賬,按時結出余額,并做到賬實相符。
3、妥善保管支票、收據、發票及印章。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并專設登記簿,依序登記備查。
4、經常核對銀行、帳面發生額及余額。每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清理未達帳項,發生差錯及時核對,查明原因,做到月末后發生額和帳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5、熟練掌握銀行結算規定和各種收付款方式,認真填制各種銀行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銀行記帳憑證,及時登記銀行日記帳。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規章制度12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促進母公司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規范外經貿企業的財務行為,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有關的行業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外經貿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外經貿部所屬的中央外經貿專業總公司及其在境內的各級公司,同時也適用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所屬的地方外經貿專業公司及其在境內的各級公司;上述各類公司在境內投資控股的合資、合營企業及其在境內的公司,也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第四條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職責是: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法規和財會制度,認真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預測、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 本規定所稱的母公司,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并且擁有一個或若干個子公司的企業。
第六條 本規定所稱的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資設立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
二、明確財務關系
第七條 母公司所設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屬公司,其所有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關規定享有其所有權。
第八條 母公司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依法決定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勞動工資的分配。母公司有權決定子公司的重要財務事項,并根據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辦法。
第九條 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實行監督和控制,即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活動進行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管理、監督和控制,對子公司的財務指標進行核定和考核。
第十條 母公司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向子公司收取(七分攤)必要的管理費。
第十一條 母公司有權任命子公司財會負責人員,并為子公司配備合理必要的財會人員。
第十二條 子公司依照有關規定享有企業自主經營的權利,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和上級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依法向國家繳納稅收,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第十三條 子公司在財務管理上接受母公司的領導、管理和監督,并按財會制度規定及時、準確地向母公司報送會計報表和有關會計資料。
三、加強資產管理
第十四條 母公司依照有關規定享有對子公司財產的所有權,并行使其所有者權利。母公司是子公司財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有對子公司資產管理的責任。子公司享有財產的支配權和經營自主權,并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十五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的國有資產管理,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及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切實保證國有資產的完整與安全,促進子公司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六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的檢查、監督并加以考核,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要作為評價子公司領導人經營業績的一項主要內容。
第十七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與監督。母公司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及子公司的具體情況,規定子公司購置、處理固定資產的數額權限,實行固定資產購置和處理的審批或報上級公司備案的制度。嚴禁用公款以私人名義購置固定資產,企業所購置的固定資產都必須納入帳內管理和核算,確保固定資產完整與安全。
第十八條 母公司要切實加強對子公司的流動資產的管理,督促子公司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項流動資產,做到節約使用,提高資金綜合使用效果,杜絕資產閑置和浪費。
第十九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各項收入的管理與監督。子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業務收入、聯合經營收入、傭金、回扣以及各種手續費收入等,都必須全部、及時地納入帳內核算,不得將收入轉出私設小金庫。有違反規定的,要追究企業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的存貨管理,幫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嚴格商品物資出入庫制度和盤點制度,做到商品物資入庫有驗收,出庫有手續,定期有檢查盤存。嚴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存貨損失和浪費。
第二十一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現金的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要嚴禁以任何名義和借口將公款私存,嚴禁企業出租或出借銀行帳戶。母公司要經常對子公司的現金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關聯法規:國務院部委規章(1)條
第二十二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各種往來帳款的管理,尤其要加強對子公司應收帳款的管理和監督,要督促子公司及時清理和收回各項應收帳款,加速資金周轉,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各項呆帳、壞帳的報損,要嚴格按照規定,實行層層報批制度,不得越級批準。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的出口收匯管理,嚴格按國家的規定,加強外匯管理,嚴禁以各種名義套匯、逃匯或在境外結匯,要建立一套嚴密的結匯稽核和監督制度。
第二十三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的出口退稅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出口退稅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按規定的出口退稅政策和程序辦理出口退稅,要加強對出口貨物進貨、報關及其他重要出口環節的管理、審核,嚴防上當受騙,嚴禁騙退稅行為。有騙取出口退稅的,要追究企業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加強對外投資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母公司要切實加強對外投資的管理,建立健全對外投資的立項、審批、控制、檢查和監督制度,規范投資行為。
第二十五條 母公司要統一控制子公司的對外投資方向和投資規模,以利于與母公司的整體發展規劃相一致。為保證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子公司對外投資時,必須提出可行性報告進行立項,并報母公司審批。母公司要嚴格規定子公司的投資權限,并實行投資項目的審批或備案制度。
第二十六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已立項投資項目的管理。對投入資金或占控股地位的投資項目,母公司必須派一些懂業務、懂管理、懂財會的人員參與項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制度,嚴防只投資不管理的現象發生。
第二十七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投資項目的事后管理,所有的投資項目的收益或損失都必須納入當期的投資損益,即對盈利的項目,要及時地收回投資權益;對虧損的項目,要進行整頓;對那些產品不對路,長期虧損、扭虧無望的項目,按國家法律規定和企業章程規定予以解散、破產。對確定為解散或破產的投資項目,要按國家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發生的財產處理收益、虧損,要全部計入清算損益,納入帳內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義將清算損益轉作他用,清算虧損應按財務制度規定作財產損失處理。
第二十八條 母公司要規定所有對外投資項目都要納入帳內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搞帳外投資。嚴禁以對外投資的名義搞集體“小金庫”。違反規定的,要追究領導人和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五、規范分配行為
第二十九條 母公司要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子公司的各種分配的管理,嚴格規范子公司的分配行為。
第三十條 母公司要督促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有關稅法,準確計算應稅所得額和應納各種稅款,并及時納稅。
第三十一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工資、獎金分配的管理,根據工效掛鉤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工效掛鉤辦法,對子公司的工資、獎金的分配實行總量控制,規范子公司工資、獎金的分配行為。子公司要嚴格按照母公司所規定的工效掛鉤具體辦法,計提工資總額,在核定計提的工資總額范圍內自主分配。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對下級公司工資、資金分配的考核、檢查制度。
第三十二條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資者。按照“誰投資、誰擁有所有權”的原則,母公司擁有子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并享有對子公司稅后利潤分配的決定權。
母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有權決定子公司有關分配事項:
1、子公司任意公積金和公益金的提取;
2、子公司盈余公積金補虧;
3、子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
4、子公司上交母公司利潤。
六、加強對財會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第三十三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財會工作的檢查和監督,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幫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用規章制度來規范子公司的財務行為。同時,母公司要幫助子公司建立一套科學的、合理的財務指標考核體系,并對子公司的經營成果進行有效的考核,以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四條 母公司要幫助、督促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會計人員工作守則、崗位責任制和內部稽核制度,明確財會人員的職責,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同時,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
第三十五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的財會基礎工作的管理。嚴格要求財會人員按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規范地進行記帳、算帳和報帳,以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母公司要經常組織財會人員對子公司的財會基礎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評比,對財會基礎工作好的子公司要予以表揚、獎勵,并加以推廣;對財會基礎工作差的,要對其進行整頓、限期改正;對因財會基礎工作差或弄虛作假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財會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并予通報。
第三十六條 為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母公司要幫助子公司開發、推廣會計電算化。按外經貿部規定,外經貿部直屬企業在1997年以前、地方外經貿企業在2000年以前,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母公司要按規定對子公司的會計電算化推廣和運用作出安排。
第三十七條 為確保企業的資金安全,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銀行開戶和財務印章的管理。子公司在銀行開戶必須報經母公司審核批準。所開銀行帳戶必須由財會部門統一管理,其他業務部門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開設銀行帳戶。
第三十八條 母公司要對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項經濟指標的考核和檢查制度,作到事前有計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要組織力量,經常深入子公司,對其財務工作和各項經濟指標和財務管理基礎工作進行考核、檢查,以提高子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
第三十九條 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充實和配備必要的審計人員,根據本企業和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每年審計計劃,尤其要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收支、財會管理、繳納稅款、出口退稅等進行全面審計,把問題解決在內部審計之中。
七、附則
第四十條 各級外經貿企業要認真做好本規定的落實工作,將財務管理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第四十一條 外經貿部所屬各外經貿專業總公司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規定,結合本企業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外經貿部備案。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從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由外經貿部負責解釋。
財務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保持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進一步推進農村財務管理的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農業部、民政部、財政部、審計署《關于推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意見》,結合我區農村財務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堅持村集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三不變”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
(二)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獨立核算原則,以村建帳,堅持原村級資產隸屬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不變。
(三)堅持充分尊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村民的意愿、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原則,不得用行政命令強行收帳或實行強行代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區所有鄉鎮村級財務管理。
第二章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機構設置
(一)在財政所設立農村財務代理中心。
(二)農村財務代理中心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上接受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和區財政局的指導、監督。
(三)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的服務對象為本鄉鎮轄區內的村集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對轄區內服務對象以外的單位開展會計代理服務。
(四)機構人員配備。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設負責人一名,總監審一名,會計一名。中心負責人由分管副所長兼任,資金會計由財政所總資金會計兼任。中心監審、會計必須具備會計資格、取得《會計證》方可上崗。
(五)實行“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后,各行政村財經委員任報賬員。
第五條工作職責
(一)對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做好各項會計業務的核算工作。
(二)審核監督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報帳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要求,各項收支和資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證會計資料準確、真實、完整。
(三)及時反饋會計信息。按財會制度為委托代理的集體經濟組織提供會計報表及有關收支情況,并指導各村按財務公開規定進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有關報表和提供各類會計信息。
(四)做好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資料、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已歸檔的會計資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取;需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建檔單位領導批準,并進行查閱登記;查閱時,檔案原件不得隨意拿走或外借,如查閱單位需要文字性資料時,需經請示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復制。
第六條委托代理程序
委托代理事項需經各村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形成決議;村民代表會議未通過的村,暫不實行財務委托代理。村民代表通過后,由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會計業務操作細則
第七條帳簿、單據、表格及辦公用品的購買與管理
(一)帳簿由中心統一購買;
(二)統一領發專用收據;
(三)中心的日常辦公用品根據中心工作人員的實際需要擬定清單,報所長批準,由專人統一購買;
(四)中心所有帳簿、單據、表格、日常辦公用品由專人管理,實行嚴格的領用登記注銷制度。
第八條帳簿設置、票據表格使用
(一)中心會計以村設置總分類帳、固定資產明細帳、產品物資明細帳、內部往來明細帳、應收及暫付款明細帳、應付及暫收款明細帳及其它分戶明細帳。
(二)總會計設置銀行存款日記總帳,并以村設置銀行存款日記明細臺帳。
(三)票據使用1、收據:收款收據使用時,要加蓋財務代理中心財務專用章和村財務專用章,各村開具時還要加蓋村主任、財經委員印章。收據一式三份,存根、中心會計記賬、交款人各一份。收入入賬加蓋審核章。
2、支出報銷單:由財經委員填寫,加蓋村委主任、財經委員印章,經中心監審審核蓋章后,報中心會計記賬。
3、收款通知單,資金會計開具,報中心會計記帳。收款通知單一式三份,助理會計、中心會計和總會計各一份。
4、記帳憑證:由中心會計嚴格按會計制度編制、記帳,并及時送微機操作員輸入微機、校對。
第九條會計業務核算
(一)中心會計要嚴格按照會計制度和各村收入支出預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進行核算。年初要及時建帳,年內要及時編制記帳憑證并記帳結帳,做到日清月(季)結,年終搞好收益分配核算。
(二)報帳日期按代理中心安排的時間表報賬,每月或每期中心會計必須編制出各村的財務報表,報表一式三份,村委會、代理中心、代理中心負責人各一份。
(三)結帳后中心會計要做到帳帳、帳證、帳表、帳款相符。
(四)中心會計與資金會計每月必須核對一次,中心會計與各村財經委員至少每季核對一次,做到存款、物質、儲備金、及有關帳務相符。
(五)資金會計每月與銀行核對一次,做到中心存款與銀行存款相一致。
第十條財務管理
(一)中心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和各村年初編制的財務收支預算方案。
(二)根據《銀行結算辦法》資金會計不準出租、出借中心帳戶,不得透支,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絕不允許挪用和平調村級資金。
(三)中心會計人員不得擅自核銷村級呆帳、壞帳、死帳。
(四)中心負責監督指導各村年終合同兌現和年初合同發包簽訂鑒證。
(五)中心人員要經常深入各村督查村級收入兌現,保證村級組織正常運轉,防止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報帳現象發生。
(六)嚴格支出審核,盡量壓縮非生產性開支。中心審核支出時,要嚴把四關:一是規范票據審查關;二是經手人簽字關;三是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關;四是支書、主任審批關。
第四章工作人員規則及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中心人員工作規則
(一)不準無理推諉、怠慢、拒絕委托人合理要求;
(二)不準泄露會計秘密;
(三)不準在會計業務權限范圍之外使用印鑒;
(四)不準參與所服務村的內部事務;
(五)不準借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不準擅自動用資金;
(七)不準擅自突破規定資金周轉量;
(八)不準接收未簽批條據;
(九)不準擅自截留或代扣款項。
第十二條票據管理
(一)村財經委員領取票據時,應到票據管理員處填寫“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票據領用清冊”,并當面清點份數。
(二)不準拆本使用。
(三)統管票據開具時,應同時加蓋五章,即:中心財務章、村財務章、中心會計章、財經委員章、交款人章(簽字)。
(四)嚴禁大頭小尾開具統一票據,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刑事處罰,并補交相應的差額。
(五)收款方式根據情況填寫存款、現金或轉帳,依據事實送存統管帳戶或直接報送到所轄中心會計。
(六)整本票據使用完畢應及時到中心會計審核,確認無誤的即可核銷,并到票據管理處領取新的票據。
(七)確保票據的安全性,如遺失應及時到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聲明作廢。
(八)堅決杜絕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帳的現象發生。
第十三條報帳管理
(一)各村財經委員按規定時間到中心報帳。
(二)較大收入和支出的要及時報帳。
(三)涉及現金或存款的,資金都應及時繳入財政代管專戶。
(四)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不得上報。
(五)所報原始票據要素齊全(注明日期、用途、經手人簽字、支書主任聯簽、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章)。
(六)預算方案以外的重大支出,需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有書面說明,方可報帳。
第十四條備用金管理
(一)不準公款私存。
(二)不準挪用備用金。
第十五條微機管理
(一)微機實行專人管理,在未征得領導同意下,非本單位專業人員不得操作微機。
(二)為保障文件、數據的安全性與保密性,任何人員不得隨便更改微機系統設置。
(三)微機管理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按時、按程序開關機,關機后要同時關閉電源。
(四)微機室要經常保持清潔、通風干燥、禁止用笤帚掃地,嚴禁吸煙,避免陽光直射微機,禁止強雷雨天氣使用微機。
(五)若微機出現硬、軟件故障,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六)微機管理人員應及時對重要數據作好備份與標識。
(七)管理人員應定期用殺毒軟件對磁盤作例行檢查,并用系統工具整理硬盤。
(八)使用外來磁盤,必須先殺毒后再使用。
(九)禁止在微機上聊天、玩游戲、觀看影碟。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
(一)檔案實行專人管理,未經領導同意,非本單位專業人員不得查詢。
(二)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或協議,各項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和會計報表,會計人員交接單,會計檔案銷毀單等。
(三)每年年終會計人員要將本年度內的財務檔案進行整理裝訂成冊,統一歸檔管理。
(四)查閱會計檔案,必須持工作單位介紹信,寫清查閱內容,經鄉(鎮)農村財務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簽字,方可查閱。
財務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財務監管,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監管法規規定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監管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監管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監管規定,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監管,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監管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監管是公司經營監管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監管中心對財務監管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規定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監管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監管,做到規定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規定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監管規定》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監管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監管。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監管,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監管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監管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監管,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監管
第十八條現金的監管: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監管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監管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監管: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監管: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監管: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監管: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規定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監管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監管,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監管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監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監管,綜合監管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監管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監管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監管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監管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監管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監管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監管費用包括:物業監管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規定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監管中心負責監管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監管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監管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監管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準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凈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積金,法定盈馀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馀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制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制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監管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爲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監管中心統一監管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監管中心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啓和關閉應嚴格按規范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采用微機和手工帳并行的規定。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監管,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則,由財務監管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規定由公司財務監管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財務規章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客觀要求,建立新型公司財務制度,更好地貫徹《公司財務通則》、《公司會計準則》和《工業公司會計制度》,以確保國家財經法規的有效實施,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公司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認真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結構體系,財務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檢查、分析,具體制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經濟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算繳納稅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及決策,統籌并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司財務活動有序進行。
第三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政策和會計制度,執行新的公司會計準則,規范公司成本管理,強化公司財務制度和經濟核算,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為公司更好地發展,奠定堅實的管理基礎。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職能、任務
第四條財務管理的職能
財務管理的職能概括起來講是指資金的籌集、運用和分配三個方面。具體細分為:
1、資產及負債管理:資產負債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核心問題,具體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其他資產、長期投資的管理以及負債的計價、負債的比例和負債的形式管理。
2、收入費用管理:包括收入的確定、核算的方法以及直接、間接、期間費用的核算和管理。
3、利潤的管理:包括利潤核算和分配等方面內容。
4、維護所有者權益:就是對公司的資本金、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加強管理,做好公司的資本運營,使公司的資產不斷增值,經濟效益顯著提高。
第五條財務管理的任務:
1、選擇籌資渠道,降低資金成本
正確、及時地籌集資金,保證公司經營活動持續發展,提高資金利用率,建立科學合理的資金結構。
2、用好各項資產,提高資產的利用效果。
從不斷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入手,正確地選擇公司經營策略和資產投向,使各項資產得以科學運行。
3、降低成本費用,增加公司盈利
根據公司的任務、消耗定額和其他條件,合理控制各種經營耗費,分析研究經營耗費水平和公司盈利水平,及時揭示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促進公司改善經營管理。
4、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不斷完善及健全本公司財務制度,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7
一、總則
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財務部相關工作人員須依照本制度開展工作。財務部總監對部門人員進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門職能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相關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編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財務報表。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負責現金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三、財務部人員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簿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2、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3、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提供財務分析,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4、及時準確地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5、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賬冊檔案。
6、負責公司職工的勞動工資、職工福利的發放。
7、負責公司各種費用的審核和報銷,進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協調與稅務、銀行部門的關系,執行國家稅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9、進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做好各項審計工作。
10、編制各種計劃統計報表,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業務流程
4.1.銀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記賬憑證賬務處理流程
4.3.費用報銷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應收賬款管理流程
4.6.存貨審計流程
4.7.收入審計流程
4.8.貨幣資金審計流程
4.9.成本審計流程
4.10.利潤審計流程
4.11納稅申報流程
五、相關制度規范
5.1.費用報銷管理規范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2.轉賬支票管理規范
1、銀行轉帳支票是付款單位通知銀行支付款項得憑證,是同城結算中最簡易的形式,凡屬本地區內超過1000元的款項結算,一般情況下都必須采用銀行轉帳結算。
2、銀行轉帳單位名稱、簽發日期、支付用途及數額。做到票面、和原始憑證的金額完全一致。
3、財務部簽發銀行轉帳支票時,必須看清楚資金,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將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單位代為簽發。不準將本單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給任何外單位使用。
4、為了掌握銀行存儲情況,財務部必須定期與銀行對帳,每月匡算平衡,加強資金調度。
5.3.會計檔案管理規范
1、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并加蓋財務章,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4、對于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財務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財務規章制度04-28
財務規章制度11-13
財務規章制度范本06-29
財務內控規章制度09-16
公司的財務規章制度09-16
醫院財務的規章制度08-18
財務公司規章制度10-28
財務規章制度范本01-19
學校財務規章制度11-10
關于財務的規章制度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