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規章制度15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1
一、廚房引起火災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積易燃油脂,煤氣爐未及時關閉、煤氣漏氣、油溫過高、電氣設備未及時切斷電源或超負荷用電等。
二、防火要點: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之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清除,爐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它廚務或與人聊天。
3、油鍋起火時,關閉爐火,立即用鍋蓋緊閉,使之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酵粉或食鹽傾入,使之熄滅。
4、工作時切勿抽煙或將未熄滅的煙蒂隨便放置。
5、煙囪頂端,應裝不銹鋼的防護罩,以防火星飛散。
6、各種電器設備在不用時間或用完后切斷電源,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發現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后才能使用。
7、每天倒空鍋中的殘油脂,煮鍋或炸鍋不
能超容量及溫度使用。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可靠近火源,
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罐等,不可放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
9、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
應切實注意檢修與保養。
10、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份燒干起火,用
電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11、電線配線除舊:外部絕源體破裂或插
座損壞,立即更換修理,發現電線起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12、使用煤氣鋼瓶不可橫放及開關不可
有漏氣現象,萬一煤氣泄溢室內,容易引起火災及中毒之危險。
13、煤氣火災滅火方法:
(1)斷絕煤氣之源
(2)斷絕空氣供給
(3)降低周圍溫度
(4)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14、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衛生,
下班前由廚房防火安全員(兼職)檢查廚房情況,每天填寫《廚房班后消防安全檢查表》檢查電源、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是否關閉,防火檢查不可遺忘,以防萬一,
15、萬一起火,要立即救火,并立即求援
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滅火器來滅火。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2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資料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并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景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并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資料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僅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3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六)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二、各部門、辦公室防火制度
(一)辦公室防火制度
1、在辦公室內嚴禁吸煙。
2、辦公室用過的廢紙要放在紙簍內并及時清除。無用的資料文件要及時清理和統一安全銷毀。,
3、不準在辦公室內使用任何電加熱器具(包括電暖器),特殊情況須經安全部同意后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4、機要室、檔案室、財務室、計算機房等機房設專人管理,閑人免進。
5、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問題和隱患后,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二)庫房防火制度
1、庫房應設專人負責安全防火工作。
2、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且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
3、物品人庫時應認真檢查是否有遺留火種,特別是對草包、紙包、布包物品須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隔離存放,進行觀察。
4、庫房內的照明燈具及其線路應參照電力設計規范敷設,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禁止亂拉臨時線。
5、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應使用60瓦以上的白熾燈,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6、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7、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A、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
B、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
C、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8、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9、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0、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夠撲滅初期火災。
11、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12、非易燃易爆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
(三)餐廳防火制度(包括酒吧、會所、超市)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撒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3、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進行檢修處理。
4、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所備滅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潔,出現火情時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積極參加撲救。
5、要認真執行酒店有關防火規章制度。
(四)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負合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且絕緣要求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裝置。廚房增設電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裝并報安全部備案。
3、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烤箱關火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先點火后開氣),不準往灶火眼內倒置各種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7、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8、一旦發生火情要沉著、冷靜、及時報警和撲救。
(五)變、配電室及機房防火制度
1、室內嚴禁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與室內設備無關的一切物品,嚴禁在室內會客,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值班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發現危險情況,應及時果斷處置。
3、當班人員要做到勤聽、勤看、勤聞、勤檢查設備,逢節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檢查,確保供電安全。
4、嚴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險品擦洗設備。
5、保持室內清潔,走道暢通,禁止在門口通道處堆放物品。
6、工作人員要熟悉掌握室內氣體滅火系統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時開關放在手動位置,離開時放在自動位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維修。
7、發生火情時,無條件執行臨時指揮部的命令,及時切斷相關區域的電源。
8、熟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9、自覺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準違章作業。
10、所有員工上崗前應經過安全部的消防知識培訓。
三、宣傳與培訓
1、公司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所有部門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媒體,報道近期內的防火安全工作情況,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力求形式生動,內容豐富。
3、要以各種形式進行滅火救援項目的技術比賽,從而達到具有強烈的消防意識提高消防技術素質的目的。
4、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上崗后還要參加消防中心組織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績作為評估員工工作情況的一項標準。
5、各部門都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消防中心舉辦的一切宣傳活動,各部門都應當提供便利條件。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4
1.廠部設安全委員會,車間設安全小組,班組設安全員。負責各職權范圍內的防火工作。
2.負責企業的消防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規定,組織員工制定防火公約。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檢查。
3.設廠義務消防隊,在廠安全委員會和廠辦公室的領導和具體指揮下,開展消防活動。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和進行滅火訓練,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貫徹“預防為主,防泊結合”的方針.教育員工自覺遵守消防工作。每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
5.定期保養、維修和檢查各類消防器材,進行消防檢查,保證消防器材時刻處于良好戰備狀態。
6.負責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火災原因。積極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情況,對肇事者提出處理建議。
7.對消防工:作業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情況予以慶彰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
8.在生產區嚴禁吸煙,嚴禁亂動消防設施.違者按廠規處理。 —旦發生火災應及時組織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5
為了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規范施工、安裝作業、防火重點崗位及消防設施安裝程序,落實崗位責任,消除和控制施工作業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預防火災事故,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健康, 本公司特制定本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制度規定。
2、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3、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操作規程、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和各自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不在施工現場吸煙,不違章作業,并應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
4、各工種作業人員禁止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及宿舍內隨意動火。如有特殊情況或生產需要動火的,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
5、各工種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愛護現場設置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及各類消防標志,不得隨意挪動、損壞或使其失效。
6、電氣焊、割等使用明火作業的人員,在作業前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之后徹底清理現場內的易燃物品和封堵孔洞,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滅火器和水桶。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開。
7、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如:稀料、汽油等)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使用人員應隨用隨領,限當天用量使用,不準在工程內存放,廢棄料應及時清除。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到宿舍或其他地方。
8、各工種作業人員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等用電器具;嚴禁使用塑料制品、紙類物品等易燃材料支搭(吊頂)和圍擋鋪墊床鋪;不得臥床吸煙。
9、電工、電氣焊、割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京外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必須換成北京市臨時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10、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11、發生火災要立即報告,并迅速撲救,保護好現場。在火勢較大危及生命的情況下,要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標志迅速撤離火災現場。撤離火場時,如遇濃煙應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盡量低下身體行進。
二、開具動火證人員
1、施工現場(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生產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看火人員),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2、動火證應由安全消防保衛人員開具,由其他人員代理的應有書面委托。
3、安全消防保衛人員應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全面掌握生產進度、各工種作業情況、各種材料購進存放情況。
4、用火操作前應對電氣焊工等作業人員以班組或分包為單位,進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寫《用火申請審批表》,項目主管負責人簽字(有效期10天),開具當天用火證,方允許用火操作。
5、動火前,安全消防保衛人員應對工程內操作部位上下和周圍環境及現場堆放材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沒有易燃、可燃材料、防水施工和其他交叉作業危險后方允許開動火證。
6、動火證必須由現場總包負責管理,安全消防保衛人員具體開具填寫,開動火證時應對焊工操作有效性進行審查,防止非焊工和持有過期操作證電氣焊工進行用火操作。
7、動火證上應寫有針對性的用火措施,禁止將措施打印或提前填寫。動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動火證應寫明限定的時間、地點、范圍,作業結束,動火證應收回。
8、在高層、外檐及孔洞周圍作業時,必須要求焊工配備接擋工具(如接火盤、石棉布等),并在動火證上注明具體要求。
三、電氣焊工
1、電氣焊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安全知識,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電氣焊作業操作前,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和消防保衛部門審批,辦理動火證。電氣焊工應本人到用火審批部門辦理用火審批手續,不得由他人代理。焊工在操作中應隨身攜帶操作證及其復印件。作業人員必須按動火證限定的時間、地點、范圍進行電氣焊割作業,作業結束,交回動火證。
3、電氣焊割作業前,必須仔細檢查作業地點的安全狀況,必須清除周圍一切可燃物,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或滅火用水,并設專人現場監護。點火前要檢查焊割器具軟管、接口螺絲是否處于安全狀態。
4、焊、割存放過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或設備,在處于危險狀態時,不得進行焊割。必須采取安全清洗措施后,方準進行焊割。
5、焊割作業不準與防水施工、油漆、噴漆、木工、聚苯保溫材料、塑料模板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冷卻塔、貴重設備安裝(如冷水機組)和安裝后也應避免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特殊情況需對該設備上下周圍進行電氣焊操作,應有專項措施方案,確保安全后方準許操作。
6、高層、外檐及孔洞周圍作業必須有接擋、封堵措施。嚴禁在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焊割作業。
7、電焊機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準將地線搭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或各種管道、金屬架上。
8、氧氣瓶導管、軟管、瓶閥等不得與油脂、沾油物品接觸。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開放置,兩瓶之間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并不得傾倒和受熱。
9、在遇有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高空、露天焊割作業。
10、作業完畢或焊工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氣源、電源,檢查現場,確無火險,方可離去。
四、看火人員
1、看火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教育,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方能從事看火工作。
2、看火作業須熟知現場作業環境,了解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熟知防火措施。
3、施焊作業中看火人員要自始至終在施焊作業周圍監護,以便及時處置發生的各種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發現焊點周邊有易燃危險操作和材料堆放,應及時通知焊工停止作業,待消除隱患后方準許操作。
4、高層或外檐作業應協助焊工鋪設接火盤或石棉布,焊割點周圍有孔洞時應及時封堵嚴密后,方準許作業。
5、看火時應按用火證要求配帶滅火工具(如干粉滅火器和水桶),并保證靈敏有效。
6、操作完畢,協助焊工檢查清理現場,確保安全無誤、無遺留火種后方準離開現場。
五、防水作業
1、防水作業施工前,作業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簽定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執行消防安全要求。
2、防水材料應設專用庫房,并設專人負責。庫房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裝卸溶劑(苯、汽油)的容器,必須配軟墊,不準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蓋必須及時蓋嚴,容器遠離火點。
4、配料人員在配料前,必須檢查攪拌器和電器設施,以防損壞漏電。
5、防水作業施工期間現場應有專人巡視檢查,并設置嚴禁煙火標志,周圍30米內嚴禁動用明火及使用電動工具,工程內施工的,操作范圍樓層上方孔洞應堵嚴。
6、作業現場和配料場地應通風良好,施工中通風條件差的應有防爆通風設備。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燈具應安裝保護罩(網),以防燈具破碎打火。
7、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使用其他明火。
8、電氣設備開關應設在場外,并減少鐵制工具的使用,防止金屬工具碰撞產生火花和電器打火遇揮發氣體發生爆燃。
9、施工中應做好人員疏散和滅火準備,在狹窄基坑內施工應有疏散逃生措施,并備有耐火爬梯,以便突發火情時,人員能及時撤離到安全地點。遇有火災發生時,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應及時有效的進行撲救,并立即報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10、防水作業完畢后,必須確保易燃氣體揮發干凈,無火災危險方可明火作業。
11、防水卷材采用熱溶結,使用明火(如噴燈)操作時,應辦理動火證,設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材。
12、刷底油和粘接卷材不能同步進行,待底油氣體揮發干凈后,方可進行粘接卷材作業。
13、防水卷材采用熱容粘接使用汽油噴燈前,應檢查開關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噴嘴要暢通。
14、噴燈點火時,火嘴不準對著人。汽油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能過足。
15、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劑,必須裝入容器,及時蓋嚴。
六、使用聚苯保溫材料
1、保溫材料的使用要做到隨進隨用,不在現場存放,臨時周轉要封閉管理,遠離火遠電源。
2、使用前應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和消防安全交底,經現場消防保衛部門審批,主管領導批準后方準安裝使用。
3、安裝部位嚴禁明火作業,外墻嚴禁拉接線路。 4、安裝后保溫材料外露未封堵的應采取技術措施及時作界面處理(如甩膠灰等),以達到防火效果。
5、明確落實現場主管領導責任和存放、使用安裝和安裝后有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做到追蹤管理,措施到位。
七、現場存放、安裝貴重設備
1、貴重設備指工程內安裝的機電設備如:冷凍機組、電梯、等貴重機器設備。
2、貴重設備存放、安裝應認真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的專項防火方案和工藝流程,并按規定區域和工序安排進場存放。
3、各種設備進場存放時應明確負責單位或部門并責成專人負責。
4、各種設備進場,應放置在不妨礙施工的安全地點,避開用火區域及電源和電閘箱處,防止火源及電火花引燃包裝箱。嚴禁在地下室存放。
5、管理單位應將貴重設備臨時存放的地點列入重點防火部位,明確防火責任,晝夜24小時有人照管,同時現場成品保護人員或護場警衛人員要進行巡視檢查,以確保防火安全。
6、安裝作業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盡量不用電氣焊,如特殊情況,須進行電氣焊作業時需開用火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經驗的焊工進行作業。設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包裝的,應將包裝箱拆除,用石棉布將設備遮擋嚴密后再施焊。
7、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必要時應接好水龍帶,以便應急使用。
八、冷卻塔安裝
1、安裝冷卻塔必須有工長交底,并親自組織班組長落實,選擇有經驗的人操作,明確防火責任人,工長經常檢查交底落實情況。
2、禁止冷卻塔焊接和屋面防水施工同時進行。冷卻塔的就位、安裝與防水施工要服從整個工程的整體計劃安排,嚴格按工藝規程進行。冷卻塔上的易燃材料、可燃材料應盡可能在電氣焊后再行安裝。冷卻塔上動力線路必須嚴格檢查,防止線路打火等故障。
3、冷卻塔進行電氣配管安裝時,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不使用電氣焊進行施工,采取其它方法代替,可以在冷卻塔下組裝施焊的不得在冷卻塔上施焊。
4、特殊情況需要電氣焊作業時,必須對冷卻塔周圍的易燃物進行徹底清理。施工焊接時必須用石棉布圍擋,接好水龍帶,將冷卻塔易燃材料澆濕,防止電氣焊的火花熔渣落在易燃材料上。五級風以上必須停止電氣焊作業。
5、焊接時必須配有看火人員,堅守崗位,配備足夠的干粉等滅火器材。
6、進行冷卻塔安裝施工時,必須考慮有人員能及時撤離的疏散通道。
九、液化石油氣的使用
1、液化石油氣使用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燃氣用火常識和撲救燃氣火災的技能。
2、施工現場凡使用液化石油氣前必須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建工集團燃氣用火消防審批表》,經項目安全消防部門(人員)檢查,確認符合使用標準,發給使用合格證后,方準使用。
3、液化石油氣灶設置及瓶的存放處均應按防火重點部位管理,有專人負責液化氣的開啟使用前、使用中、關閉后的檢查工作。
4、使用液化氣應有專用房間或廚房,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瓶應與用氣灶間分開單獨放置,并保持通風,嚴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內使用燃氣。
5、鋼瓶必須直立放置,嚴禁臥放、倒放,鋼瓶上不準放置雜物,并遠離熱源,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5C,禁止用火烤、開ο水燙或在陽光下暴曬。
6、檢查液化石油氣設備是否漏氣,應使用肥皂水,禁止使用明火測試,發現鋼瓶角閥、減壓閥漏氣,應送供應站更換,不得自行拆修。減壓閥密封圈變形或膠管老化漏氣,應在指定或正規站點更換購件,灶具轉芯門漏氣,應請專業人員及時修復。
7、使用中如有液化氣氣味,應立即關閉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在泄漏氣體未驅散掉和漏氣現象未排除前,嚴禁在此范圍內使用手機、座機和動用明火及開啟電氣設備。
8、使用燃氣時應有專人看管,防止湯水沸溢或吹風使火焰熄滅。使用完畢應首先關閉角閥,再關灶具開關。嚴禁私自傾倒鋼瓶殘液,禁止使用超量充裝的鋼瓶。
9、更換液化石油氣鋼瓶要到市煤氣公司供應站,嚴禁私換亂換,以保證燃氣和鋼瓶的質量。搬運鋼瓶時要輕拿輕放,不得摔、磕、碰撞。
10、做好滅火準備工作,液化石油氣設備周圍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發現火情應及時報警并組織人員撲救。
十、木 工
1、應了解本工種在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2、嚴禁在現場和木工棚操作間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3、支搭和拆除模板時嚴禁與電氣焊用火和其他明火操作上下立體交叉作業。
4、對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消防措施。如:使用塑料模板,周圍應禁止電氣焊操作。
5、冬施使用聚苯板對大模板保溫時,保溫材料應達到阻燃要求。
6、木工操作間內存放的木料不得超過一日的使用量,成品應運往使用地點,不得在操作間內存放。
7、木工操作間內的剩余碎木料、刨花、鋸末應當日清除,倒在指定地點。
十一、油漆工
1、油漆工應了解本工種的火災危險性,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2、庫房和調料間照明燈具及排風裝置應使用防爆型器具,開關應設在房間外面。
3、作業場所和臨時存放的庫房嚴禁動用明火。
4、室內作業時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
5、不準在工程內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不準做油漆調料間使用。
6、調制油漆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內進行,不得在工程內和庫房內調制。調制油漆后,容器蓋要蓋嚴。
7、工作完畢,沖洗工具、物品的溶劑應注意回收,不得隨意潑撒。沾過油漆、稀料的棉紗或棉布等物應妥善處理,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到宿舍或其他場所。
十二、電 工
1、電工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取得電工證后方能從事電氣工作,嚴禁無證電工從事電氣工作。
2、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變(配)電室,必須保持清潔、干燥、通風。室內不準存放無關物品。電工值班住人部分,應與變電室隔離。變電室5米內,不準存放易燃材料。
4、使用固定式或移動式電器設備要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
5、各種電閘箱內不準存放雜物,并做好接地或安裝自動斷電設備。
6、經常檢查電氣絕緣程度,防止漏電短路。電氣設備不準帶病運行,以防連電。電熱器具和發熱部件必須安裝在不燃的基座上,并遠離可燃物,做到專人負責看管,用畢或中途停電時,務必拉閘斷電。
7、有火災爆炸危險的部位,必須采用有專門防護裝置的電器設備(如:油漆庫房、調料間照明,防水施工場所的排風設備等),以防止電火花、電弧和高溫引起場所中的可燃物或有爆炸危險的混合物發生燃燒或爆炸。
8、臨時用電線路,應根據使用環境,如潮濕、高溫等選擇不同類型的導線,必要時要穿套管,導線之間、導線與墻壁、金屬物之間應保持適當的距離或架套管保護。根據電氣設備的容量,正確使用相應的截面導線,并安裝符合容量的保險絲,以防超符荷,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工程內用聚苯保溫材料做外墻保溫時,嚴禁在有保溫材料一側架線、穿線。
9、各種電氣設備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且要接頭牢靠絕緣良好和裝有合格的保險設備。
10、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更換。
11、安裝消防水泵房用電時,應設專用配電線路,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以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2、各種電器設備要有防雨、防雷措施。
十三、倉庫保管人員
1、倉庫保管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工作中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2、嚴格遵守倉庫的入庫、保管、出庫交接班等各項制度。 3、庫房內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對領料人員嚴格監管,防止將火種和易燃物品帶入庫內。
4、保管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所存物品的性質,并根據要求進行儲存和操作。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按類、項標準和特性分類存放,貴重物品要與其他材料隔離存放,進入易燃易爆庫房的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服,搬動物品要防止摩擦和碰撞,不得使用能產生火星的工具。
6、庫房內不準超量儲存,應留有主要通道和檢查堆垛的通道,垛與垛和垛與墻、柱、屋架之間應有規定的防火間距。
7、經常檢查物品堆垛、包裝,發現灑漏、包裝損壞等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并按時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進行通風。
8、遇水或受潮能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或存放在低洼潮濕的地方;遇熱易分解自燃的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的庫房內。
9、從進貨渠道上保證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對負責進貨現場使用的保溫材料(如聚苯板、保溫草簾)應進行檢測,確保阻燃性能,保溫草簾氧指數應達到50以上,點火測試時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外墻保溫使用的聚苯板氧指數應達到30以上,燃燒分級達到B1級以上,點火測試時難起火、難微燃、難炭化,當火源移走后燃燒或微燃立即停止。
10、庫房內嚴禁住人和做操作間使用。
11、下班前應仔細檢查庫房內外,拉閘斷電,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12、保管員應熟悉、會用庫內的滅火器材、設施,并加強維護保養,使其完整好用。
13、為施工現場電氣焊用火配齊接火和隔擋工具,如石棉布、接火盤等。
十四、消防巡查
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消防巡查一般由經警、保安、成品保護人員擔任。消防巡查人員要經過培訓上崗,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識、滅火技能和消防安全業務。消防巡查的主要業務內容是:
1)電氣焊操作周圍是否有易燃物;有無防止焊渣濺落的接當措施;孔洞是否堵嚴。
2)工程內和庫房是否有住人現象。
3)宿舍有無私接亂拉電線,違章使用電器(“熱得快”“電爐子”、電褥子、電飯鍋)現象。
4)聚苯保溫材料存放、使用有無防火措施。
5)安全疏散出口是否暢通、安全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6)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在崗情況。
8)施工現場有無吸煙現象。
9)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4、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確定巡查的內容、部位、和頻次。
十五、消火栓的安裝
1、工程開工前消火栓安裝部門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平面布置的位置和數量及時安裝消火栓。施工現場面積在5000平米以下的設一座消火栓,5000平米以上至10000平米以下的設兩座消火栓,超過10000平米的要遞增兩座,消火栓的間距不得大于120米,暫設消火栓應在開工前安裝完畢。
2、消火栓應安裝在地下。消火栓有普通消火栓和異型消火栓兩種,可任選一種(見集團公司《消防法規匯文件編》第498-499頁示意圖)。
3、消火栓地下干管不得小于100毫米,其出水量要達到每秒5公升以上,重點工程、廠、庫要安裝兩路供水的循環管路。深度為1500毫米,出水口距地面300毫米,設65毫米出水口兩個。
4、臨時或固定性廠、庫、料場、生活區室外消火栓的數量、口徑與工地相同。
5、消火栓壓力不足,或沒有條件安裝消火栓的應建造容量不小于40噸的蓄水池,附設高壓泵或手抬機動消防泵。
十六、消防泵房、豎管的安裝
1、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豎管和泵房安裝應在工程部位達到五層前安裝完畢。
2、豎管管徑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層設接口,接口方向應利于水龍帶使用滅火為宜,一般接口出水口方向應朝向工程一側,以利于滅火需要。
3、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圍擋或搭建。設置消防泵房應位置合理,便于操作。設在樓內或地下室的消防泵房應設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以便于緊急情況下操作人員能堅持工作并便于安全疏散。
4、消防泵房的專用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5、為保證不間斷供水,消防水泵應設有備用泵。備用泵的流量和揚程應不小于主泵的流量和揚程。
6、高壓水泵進出水口不得小于75毫米,并且進水口不得小于出水口。
7、消防水泵應經常(或定期)進行試運轉,使機件潤滑,啟動迅速。
8、消防水泵房應設有晝夜值班人員,且經常維護和管理,以便于發生火情時能及時供水并保持與現場聯系。
9、消防水泵房應設有與本現場有關人員直接聯系的通訊設備或電話。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6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所有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消防安全工作由項目經理孫永平全面負責。
2、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孫永平擔任,副組長分別為楊奇峰、王瑞江、何仁清擔任,成員由專職謝遠征、范東旭、孫戰軍、高樹海、鹿波、楊賽波、王喜兵、郭銀杰、朱延龍。
3、項目部所有人員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項目部人員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一)結合實際,對項目部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不定期向項目部人員宣傳消防知識,警醒項目部人員提高消防意識,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義。
(二)對項目部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不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2、組織消防檢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經理部和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檢查,主要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內;消防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志;火災隱患是否存在等,并寫出檢查情況書面通報。
(二)通過檢查,如發現有的未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存在火災隱患時,應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施工現場防火責任制度
1、各工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其工區的防火安全工作,專職安全員應積極督促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應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施工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7、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和加強值班巡邏。
8、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路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0、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安全防護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1、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2、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3、冬季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查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四、材料倉庫防火責任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少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在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五、特殊部位防火責任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應配置兩具滅火級別不少于4B的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六、項目經理部防火責任制度
1、項目經理部防火工作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全體人員共同配合。
2、項目經理部嚴禁燒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項目經理部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少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專職安全員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七、食堂間防火責任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
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掛設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有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時人責任。
八、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修理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領導小組匯報,及時更新。
九、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工程項目部成立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的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定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觀看錄象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長負責安排。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7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干,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三、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格執行人走燈滅;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設備的電源;
四、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六、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后情況;
七、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8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和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現生產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時”,對重要的經濟技術決策,負責確定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審定本單位改善安全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保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在安排和審批生產建設計劃時,將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納入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審定新的建設項目時,遵守安全衛生設施的“三同時”規定.
(5)組織對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事故,并對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和統計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6)組織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入廠后的廠(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先進群眾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7)接到安全監督行政部門發出的監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指令,并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職工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狀況,認真聽取意見和推薦,理解職工群眾的監督.
二、生產廠長安全生產責任責任制
(1)生產廠長是全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者,務必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傳達上級下達的安全指令.
(3)健全領導及全體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會議.
(4)主持召開全廠安全生產例會,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制訂安全生產計劃.
(5)建立安全網,明確責任制,完善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遵章指揮,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組織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6)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零件加工及設備修理質量.
(7)狠抓“三違”,堅持原則,處理事故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8)優化勞動組合,定崗定責,抓好勞動工資分配,努力提高勞動生產率.
(9)如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生產務必服從安全.
(10)組織督促業務學習,推廣先進經驗,推行技術提高,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及業務素質.
(11)發生事故務必親臨現場,直接指揮,認真處理,及時匯報,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經常檢查巡視本廠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三、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企業的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對本企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參加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
1、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同時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隱患繼續擴大.
2、參與組織施工現場應急預案的演練,熟悉應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及協調工作.
3、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度,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工作.
4、指導生產班組安全員開展安全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實施.
7、督促有關部門人員按規定分發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
8、會同有關部門人員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和女工保護工作.
9、監督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五、財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
1、根據本企業實際狀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保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貼合標準;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的手續.
六、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理解安全教育.
(2)認真學習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方面的安全知識,努力提高安全技術,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聽從安全人員的指導,做到不違章作業.
(3)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工具,愛護安全標志,服從分配,堅守崗位,不準隨便開動他人使用操作的機械、電氣設備,不準無證進行特殊作業,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4)隨時檢查工作崗位的環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電氣、機械設備,做好禮貌施工和各種機具的維護保養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5)發生工傷事故及時搶救和向上級匯報.
(6)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遵守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幫忙,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用心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七、倉庫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凡進庫貨物務必進行驗收,核實后做好造冊登記.
(2)認真負責搞好倉庫內部材料、設備及小工具的發放工作,并應做好登記、簽字手續.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庫存不足時,應提早備足,不至于影響正常施工.
(4)倉庫內應持續整潔、貨物堆放整齊、貨架堆放的物品應掛牌明示,以便迅速無誤地發放.
(5)嚴禁非倉庫管理人員入內,嚴禁煙火.
(6)不得私自離崗.有事外出,應委托他人臨時看守.
(7)做好外場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簽好每一張單據,嚴格把關砂石料的計量及質量.
(8)定期檢查倉庫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況,在規定的禁火區域內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9
為切實改善我街道高層多業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現狀,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杜絕因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明確、消防設施運行不正常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和重大財產損失,經研究,決定開展高層多業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一、整治范圍和時間
20xx年(含)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多業主公共建筑(有2個或2個以上業主的高層建筑,不含住宅樓)。整治從20xx年5月開始至20xx年8月結束。
二、整治內容
(一)建筑消防安全統一管理協議落實情況;
(二)建筑消防設施年檢和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三)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三、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以建立長效治理機制為總體目標,在三個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落實高層公共建筑業主的公共消防設施管理主體責任,形成長效的消防設施專項維保資金保證機制;二是強化物業行業監管,規范高層消防設施管理委托行為,落實物業單位的管理責任;三是落實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大對高層公共建筑相關責任方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完善政府掛牌督辦等重點隱患治理制度,形成職能部門聯合監管、動態監管的工作機制。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成立街道高層公共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街道主任毛建平任組長、街道調研員趙玉璧為副組長,街道各科室、各社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所,李鳳鳴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協調、指導等日常工作,并匯總各社區開展整治工作的有關情況。
領導小組牽頭部署轄區高層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設施專項整治;牽頭落實整改治理措施,確保各年度列入重大火災隱患,被掛牌督辦的高層建筑按期除隱患;負責無物業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未向物業移交的高層公共建筑整治的具體監管;協同區住建局、消防等部門的監督管理,協調公安派出所、物業管理部門落實長效監管機制;指導、支持社區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6月底前)
各社區要通過在高層公共建筑的主要場所張貼宣傳標語、制作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告整治的范圍、內容和要求,同時加強《市高層多業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自查整改(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日)
各高層公共建筑業主及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責任方(物業管理單位、消防設施統一管理單位等)根據公安(消防)部門制定的自查項目表進行自查整改。其中消防設施及管理已移交物業的,由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無物業或未移交的,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負責實施。自查發現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消防設施未正常年檢的,要在20xx月12月底前落實年檢工作,并保證每年依法年檢。自查和整改落實情況、未整改項目原因和計劃、消防設施年檢落實情況或計劃等工作進展情況需每季度形成書面報告報街道。各社區要加強對各高層建筑自查整改工作的指導督促,發現有自查整改不力或拖延不改的,要及時通報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消防)部門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重點執法監察,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三)督查落實(20xx年6月—20xx年8月)
各社區要定期牽頭督促轄區高層公共建筑相關責任方及時完成自查和第三方檢測發現的問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社區和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當前我街道面臨的安全生產形勢,高度重視高層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專人、明確職責,周密部署、統籌安排,確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二)協同監管,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屬地管理優勢,通過協同管理,以及加強物業管理、落實主體責任、提高安全標準等措施,形成全員參與的合力,增強高層公共建筑事故隱患預警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標本兼治,長效管理。要結合實際,重點解決由于高層公共建筑產權多元化、分散化導致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難以明確、安全投入難以落實、事故隱患難以整改等問題。要熱情服務,主動為高層公共建筑單位提供安全技術服務,積極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努力構建長效的安全管理機制。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10
1、配備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必須隨時保持完好有效,不準隨意的挪動和損壞,定期安排人員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
2、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險物品。
3、嚴禁私拉亂接、安裝其他用電器具(各種大功率電器),如確實需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工程部,經同意后方可安裝。
4、廳面、包間需要點蠟燭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非燃燒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將蠟燭做成半球狀,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來水的透明小盤內,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務員在收臺時,不應將煙頭、火柴梗卷入臺布內,以防引發火災。
6、廳面、包房應在多處放置煙灰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7、服務員要提醒賓客不要把燃著的煙頭、火柴、打火機與餐巾紙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廳的沙發上吸煙。
8、客人進餐、談話,特別是站立或走動敬酒時,無意間放在煙灰缸或桌子上燃著的煙等應引起服務員的足夠警惕,以防煙頭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災。
9、營業結束后,應對廳面和包房進行認真的檢查,徹底消除火種,電器設備的電源關掉。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11
一、凡在項目工程內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各種防火規章制度,增強防火責任心,杜絕人為火險、火災事故發生。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內燃放煙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區域內(施工需用必須執行有關規定,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三、重申“六不準”的規定,即不準宿舍內照明用60瓦以上的燈泡,嚴禁在燈泡周圍烤衣服;不準個人私燒電爐;不準吸倒床煙;不準用汽油、香膠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準在宿舍內和禁止用火范圍內用火;不準在大房間內私自搭設小房間。
四、施工現場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動用明火,確實需用明火時,必須由上級的動火批準手續。
五、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禁止與油類物資以及性質向抵觸的物資混存。在存放地周圍10米內禁止吸煙動火,在高空焊接作業時,應將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點的場所焊接時有專人看守。
六、施工現場的木工房間,不準熬膠、生火、吸煙,生產中留下的一切廢料每天都要工完場清。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12
為加強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規范防火安全工作行為,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三、公司定期向員工開展消防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意識。
四、公司電線和電路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安全。
五、生產經營場所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塑料管保護,每個區域應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電。
六、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七、重點區域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不合格的裝備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
八、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單位或部門提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用后及時拆除。
九、公司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劍配霄允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十、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的地上,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
十一、公司員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十三、各單位應每月對消防泵、消防栓、消防閥門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13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加強某公路改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結合某公路改建工程特點,特對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1、加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安全法規、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加強對項目部日常安全檢查進行系統管理,對其結果進行記錄、匯總、統計、分析;落實人員安全培訓、日常安全檢查、并完善質監站安全檢查表中相關安全內業資料。
3、所有參與施工的操作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機械作業人員不得穿拖鞋,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員進行作業指導。
4、項目經理部必須在高邊坡路段、彎道急、易發生坍塌(包括爆破后易墜石、坍塌路段)、墜石路段、施工路段兩端必須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作業區兩側外50m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有專人在兩側指揮交通(戴安全袖章、安全帽,穿反光背心)。
5、施工用電一定要有專人管理,同時設專用配電箱,嚴禁亂接亂拉,采取用電掛牌制度,尤其杜絕違章作業,防止人身、線路、設備事故的發生。
6、油料、易燃易爆物品等必須遠離生活區及作業區50米外,必須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7、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必須證照齊全、嚴禁黑車、手續不全車輛進行作業,運輸車輛要按規定低速行駛;壓路機、裝載機等應安裝倒車提醒裝置(如蜂鳴器);所有作業車輛不得帶病作業,做好日常日常保養工作;必須在上報特種作業人員、作業車輛相關證件,材料運輸、機械作業必須有專人指揮;加強對駕駛人員、機械手安全教育。
8、應做好夏季、雨季、冬季施工的安全管理。避免在酷暑高溫時段施工,防范中暑、風寒,備好防中暑、風寒藥品、食物;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嚴禁下河洗澡游泳。
9、關注天氣預報、雨情、汛情,做好預警,做好災情的防范,落實應急預案。
(1)實時進行汛情監測,降雨期間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
(2)落實搶險救援物資、人員、車輛;特別是強降雨后要及時派人對本轄區汛情進行巡查。
(3)特別注意對可能發生滑坡、泥石流、坍塌等次生災害地段進行重點監測。
(4)及時清除現場妨礙正常交通的安全隱患并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
(5)降水時做好電路保護并及時關閉電閘,避免觸電和雷電傷人事故發生,拌合站應安裝避雷設施。
(6)要求項目部疏通邊溝、涵洞、拌合站、料場、石料加工場排水系統,避免山洪對原材料、基層、設備的沖毀和污染,確保排水通暢,路面、拌合站、料場不積水不被沖刷,各合同段應重點關注建在河道和低洼處的拌合站、料場、石料加工場的防洪措施的落實。
(7)做好施工道路的日常維護確保車輛、行人順暢、安全通行,確保路基、基層不長期積水,無淤泥、墜石阻塞道路和影響結構物的安全事故的發生。
10、加強防火,進入野外嚴禁使用明火。
11、爆破作業特要求:
(1)爆破相關手續必須齊全且具有爆破施工的資質。項目經理部必須與爆破作業單位簽訂合同并將資質、上崗證復印件上報總監辦。項目經理部在實施爆破前因通知到沿線村民,建議每次爆破前沿線村委會負責人簽字,做好警戒區內人、畜、設備的提前撤離,項目經理部必須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及爆破作業臺賬。
(2)爆破影響范圍安全防范措施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要求,爆破前必須落實。
(3)檢查爆破孔位置、數量、孔深是否符合相關要求,不得造成電線、電纜、通訊管線、房屋等損壞。
(4)安排專業人員對炸藥埋置品種、質量、深度和孔口及塞實情況及雷·管線路網絡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5)石方爆破作業,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運輸、檢驗和銷毀等工作應按《爆破安全規程》(GB 6722——20xx)執行。爆破器材應按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對失效及不符合技術要求的不得使用。
(6)爆破工作必須有專人指揮。確定的危險區邊界應有明顯的標志,警戒區四周必須派設警戒人員。警戒區內的人、畜必須撤離,施工機具應妥善安置。預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號應有明確的規定。
(7)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須確認已經解除警戒,作業面上的懸巖石也經檢查處理后,清理石方人員方準進入現場。
(8)檢查爆破結果是否達到了設計要求。爆破完成后及時安排挖掘機、裝載機對散落原路基上的土石方進行清理整平,安排機械、人員對對上下邊坡因土石方開挖、廢棄渣石傾倒和爆破后存在危石及易坍塌位置進行清理,必須采取措施保證人員、設備及財產安全。嚴禁未對危石及易坍塌位置未進行徹底清理對車輛、行人放行。各項目經理部必須高度重視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切實做好預告、警戒起爆、解除警戒及土石方的清運等工作,確保施工安全。
12、加強文明工地建設,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凈。
要求項目經理部必須牢固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思想,無危則安,無損則全,必須夯實責任,加強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治理,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14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準,由機電課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四、餐廳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并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15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 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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