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規章制度14篇
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檔案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檔案規章制度 篇1
一、根據檔案工作業務的有關要求,集中統一管理檔案的原則,凡是本機關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由綜合檔案室集中管理,不得分散保存。
二、檔案室對檔案的收進、移出、保管、利用、移交要進行登記和統計,做到數據準確、詳實。
三、檔案室做到防盜、防光、防高溫、防水、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火,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四、檔案的銷毀、保密、解密,由本局檔案鑒定小組提出意見。銷毀過期檔案,應登記造冊,經領導人批準簽字,報上級業務部門備案,同意后方可銷毀。
五、查閱檔案時,要履行借閱登記手續,當面清點,用后及時歸還。檔案若有破損或字跡模糊,應及時修補和復制。
六、檔案工作人員工作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雙方交接清楚,領導認可方能離開崗位。
檔案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更好地為我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人事檔案工作是企業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是為先賢舉能,知人善任,歷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確選拔使用干部服務的。
第三條人事檔案是企業人事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黨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記載個人經歷、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工作實績、工資待遇等內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重要依據,是反映個人成長歷史的憑證和依據,應由公司人力資源處人事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嚴密保管,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章體制、任務和人事檔案干部
第五條人事檔案是企業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集中納入人力資源處統一管理,業務工作接受公司黨委領導和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六條人事檔案室的任務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人事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企業人事檔案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接收、鑒別、整理、保管、轉遞、提供利用公司各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第七條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刻苦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章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范圍與歸檔要求
第八條為了使人事檔案能夠真實地全面地反映個人全貌,人事檔案室要經常通過有關部門收集全公司員工的工作調配、干部任免、職稱職務評聘、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個人德、能、勤、績的文件材料,充實檔案內容。具體收集歸檔范圍見附件。
第九條公司各級黨委(總支)、各廠、各處室(科室)要建立主動送交人事檔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單位黨委(總支)的人事干事、組織干事負責收集各單位的歸檔材料,屬于歸檔范圍的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經有關部門審查簽章后送交人事檔案室歸檔,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形成的各類材料必須在離公司前全部移交檔案館。
第十條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屬于歸檔的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齊全,文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具有保存價值。需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的,應在蓋章簽后方能歸入人事檔案。
第十一條不屬于檔案范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經過鑒別,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毀材料必須詳細登記,并報請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審查批準,由專人負責監銷。
第十二條人事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復寫紙書寫。?
第四章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條人事檔案室對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并按在職人員檔案、離退休人員檔案、死亡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排架。人事檔案室對不屬于上述范圍人員的人事檔案應進行代管,并按有關部門的規定收取管理費。
第十四條對人事檔案應建立登記和統計制度,建立各類檔案名冊。每半年檢查核對一次檔案,做到檔號與檔案名冊編號一致,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和準確無誤。
第十五條根據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則,人事檔案應嚴密科學地保管。檔案庫房應是堅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設施和措施的專用檔案庫房,配置鐵質檔案柜。庫房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和適宜的溫濕度。
第十六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按標準制作,干部檔案的整理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下發的'《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人事檔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親屬的檔案。不得在電話里泄露檔案內容。
第十八條做好檔案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編制檢索工具,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的現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條凡需從人事檔案中取證或辦理公證,必須由人事檔案室辦理。有關材料應認真核實簽署意見并加蓋“濟南啤酒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處”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條對人事檔案的接收、傳遞必須嚴格手續,有案可查。查借閱人事檔案應嚴格按檔案室制定的《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辦理。
第五章檔案的轉遞
第二十一條人事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渠道轉遞或派專人傳送,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如外單位派專人來提取,必須持人事或組織部門出具的介紹信,一般介紹不予辦理。
第二十二條如《調檔通知》調出人員要求轉遞檔案,必須經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同意簽署意見方可轉出。有關部門同時把本人的現實表現、體檢表或技術檔案轉入人事檔案室,由人事檔案室統一轉遞。檔案轉出后,逾期一個月未見對方退回回執應寫信催回,以防丟失。
第二十三條為使人事檔案能夠隨著公司的人事變動,干部職務變動而及時調整,公司人力資源處應將人事變動情況、干部調動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因商調而轉出檔案后,人力資源處應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此人是否商調成功,如未商調成功有關部門應在一個月以內追回檔案,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四條公司員工因辭職、退職、自動離職或被學校解除合同、終止合同、除名、開除等,在沒收到人力資源處轉來的轉遞檔案通知單前,其檔案仍由人事檔案室保管;但要從處理決定下達之日算起,按有關部門的收費規定收取檔案保管費。
第二十五條公司各單位、部門應積極配合檔案室做好員工檔案的轉遞工作,學生分配單位有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檔案室,以使檔案能正確投遞。
附件
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范圍
1、員工調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種登記表(如職工履歷表、登記表),任免呈報表(包括上報的考察材料),鑒定、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形成的綜合材料,離退休審批表,軍隊轉業部門審批表等。
2、錄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錄用和聘用審批表,政審材料,續聘審批表,退職材料。
3、出國出鏡人員審批表、登記表及在外表現情況的鑒定材料。
4、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的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以及民主黨派代表會的代表登記表和委員的簡歷表、政績材料。
5、辦理工資、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審批表和解決待遇問題和審批材料。
6、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工作中形成的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申報表,專業技術職務考績材料以及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審批表。
7、員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齡、入黨入團時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等過程中形成的個人申請表,組織審查報告,上級批復以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
8、黨團組織建設中形成的入黨志愿書(1—2份系統的)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黨員登記表、不予登記的決定、組織審批意見及所依據的材料,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形成的組織意見。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優秀黨員事跡及審批材料。認定為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實依據材料和審批材料,退黨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入團志愿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退團材料;加入民主黨派的材料。
9、干部審查工作中形成的調查報告、結論、上級批復、個人結論的意見、檢查交待、旁證材料;甄別復查結論、調查報告、批復及有關的主要依據材料。
10、表彰獎勵活動中形成的各種先進人物登記表、審批表、先進模范事跡。
11、各種處分決定、調查報告、上級批復、本人交待及旁證材料、刑事判決書。
12、員工的創造發明、科研成果、著作、譯著和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等目錄。
13、體格檢查中確診有殘疾的體檢表及工傷致殘確定殘廢等級的材料。
14、辦理喪事活動中形成的悼詞、訃告;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
15、高等教育、國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進修、培訓工作中形成的學生(學員)登記表、學習成績登記表、畢業登記表,授于學位的材料,學歷證明書,學習鑒定材料。
16、學生學籍變動記錄材料。
17、學生在校期間每學年的思想品德評定表。
18、畢業學生體檢表。
19、其他可供組織參考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檔案規章制度 篇3
1目的
為了加強檔案的管理工作,確保現有檔案齊全、完整、準確、安全,更好地為各項工作服務,充分發揮檔案在公司各項工作中的作用,根據《檔案法》有關檔案工作條例及公司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類檔案資料的形成與歸檔、分類、鑒定與保管、借閱、保密、統計、銷毀等工作管理。客戶及供方檔案管理不適用本制度。
3管理職責
3.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檔案管理工作。
3.1.1制定公司檔案工作制度;
3.1.2對公司各部門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1.3做好公司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3.1.4做好永久性檔案向有關檔案機構的移交工作;
3.1.5提高檔案管理的水平和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科學化。
3.2各部門、子公司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檔案管理工作。
3.2.1人力資源負責公司勞資人力資源資料檔案的收集歸檔、保管。
3.2.2財務審計部負責公司財務會計賬簿及各類憑證的收集歸檔、保管。
3.3項目公司負責本公司檔案管理工作;項目公司因故解散,解散前負責將公司檔案移交公司辦公室。
4收集歸檔范圍
4.1收集歸檔范圍包括下列紙質和有電子版資料文件。
4.2法規性文件。包括上級頒發,需公司執行的,或由公司發行的各種標準、規章制度等。
4.3公司的重大決議。包括由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及其相關行政會議等形成的文件和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等。
4.4計劃性文件。包括公司總體計劃或規劃、開發計劃、科研報告、項目質量計劃、營銷計劃、財務計劃等。
4.5 總結性文件。包括公司年度和月度工作總結、下屬部門、子公司的年度和月度工作總結、單項性工作總結、調查報告等。
4.6批示性文件。包括公司各類計劃指標、技術指標、營銷指標等。以及公司各類命令、工作指示等。
4.7憑證性文書材料。包括公司各部門上報的、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如財產狀況、房屋銷售、合同書、協議書等的原始記錄和文本。
4.8證件性文書資料。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土地許可證、開發資質證、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公司和產品獲得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達標證書和證明等。
4.9匯報性文書資料。包括公司上報各級主管部門、子公司的文件資料和相關統計表,以及公司領導在外部公共場合發言、匯報或發布的各類文書資料。
4.10勞資人力資源資料。包括公司各部門的人力資源任命、人力資源調整、人力資源管理、人才引進和培訓、員工工資審核記錄等相關資料。
4.11財務資料。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預決算、財務審計報告。
4.12聲像制品資料。包括公司及各部門在其經營活動或政治、文件娛樂活動中,以及在外學習、考察時或外部門、子公司提供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各種資料,如照片資料、錄音資料、錄像資料、影片資料等。
4.13題贈性資料。包括上級領導和外協友好部門或個人提供的題詞、書畫、工藝制品等。
4.14技術性資料。包括開發項目各類工程圖紙、竣工資料等。
5檔案移交
5.1文書檔案。工作辦結后,移交綜合管理部歸檔;
5.2開發項目檔案,項目結束后移交綜合管理部歸檔;
5.2.1開發項目前期資料,由經營發展部收集整理,交綜合管理部驗收、歸檔;
5.2.2開發項目技術資料,由承辦單位(工程管理部或項目部)收集整理,交綜合管理部驗收、歸檔;
5.2.3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由項目部整理成冊,交綜合管理部驗收、歸檔;
5.2.4后期銷售資料,由市場研發部收集整理,交綜合管理部驗收、歸檔;
5.2.5其他需要歸檔的,由承辦單位收集整理,交綜合管理部驗收、歸檔。
6程序
6.1檔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6.2包括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銷毀、統計、檢索、編碼、利用,這九道工序是檔案工作的整體。
6.3檔案的收集。
6.3.1各部門負責把分散的各類檔案資料,按有關規定,有計劃地分別集中到綜合管理部,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歸檔。即把公司活動中產生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材料,由各部門和個人定期協同綜合管理部進行整理、立卷、歸檔。歸檔的文件原則上一律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復印件歸檔,必要時存復印件須加蓋公章注明原件存放處。
6.3.2立卷歸檔的范圍:凡屬本制度第4條所函蓋的文件資料,均應立卷歸檔。
6.3.3立卷歸檔的時間。
6.3.3.1凡已辦理完畢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均應在三日內遞交綜合管理部立卷歸檔;
6.3.3.2對于某些專門文件,或駐地分散在外的個別項目部門的文件,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歸檔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6.3.4歸檔立卷的要求。
6.3.4.1歸檔立卷檔案要同時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
6.3.4.2各部門兼職檔案員在規定的歸檔時間內,把整理審定完畢的檔案資料,遞交綜合管理部立卷歸檔。同時遞交該部分電子文檔,電子文檔的內容和編排順序應與紙質文件保持一致。
6.3.4.3移交檔案要填寫移交清單,移交清單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各執一份。
6.3.4.4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請示和批復、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須立在一起。
6.3.4.5立卷時應編制好案卷目錄,把文件的作者、標題、日期等項目填寫清楚,概括而簡潔地擬寫好案卷標題,把案卷內容表達出來,裝訂整齊、牢固,無任何金屬物,填寫備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6.3.4.6填寫案卷一律用黑色鋼筆或中性筆,禁止用圓珠筆或鉛筆,字跡應清楚、準確。
6.3.4.7立卷應以本部門形成的文件為主,根據文件形成的特點,保持文件間的歷史聯系,適當照顧文件的保存價值,使案卷能正確反映公司生產活動狀況和面貌。
6.3.4.8立卷應以部門為主,結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組卷,把有密切聯系的文件組合在一起。
6.3.4.9立卷應把上級文件與本公司文件(除請示、批復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開立卷。
檔案規章制度 篇4
一、保密制度
(1)嚴格遵守《保密守則》,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打聽;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看的材料,堅決不看。
(2)嚴格執行借閱制度,不任意擴大借閱范圍,安排專用的'閱覽室借閱,對需要出據檔案證明的,要認真核對摘抄內容。
(3)不得在檔案閱覽室,整理室接待親友。
(4)整理檔案應在檔案館(室)內進行,檔案人員一得將檔案帶出檔案館,以防失密或丟失。
(5)發現檔案丟失,損壞時要及時報告。
二、查閱、借閱檔案制度
(1)查閱秘密檔案,須經本級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
(2)查閱黨委機要檔案資料,須經本級黨委負責人或黨委辦公室主任批準。
(3)查閱絕密科技檔案,須經主管總工程師批準。
(4)查閱非機密檔案資料,憑縣級介紹信,可直接查閱。
(5)本校教職工查閱本部門移交的檔案,可直接到閱覽室查閱。
(6)室藏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需要借出時須參照本規定1,2,3條辦理借出手續,借出非機密性檔案材料,由檔案館(室)負責人批準,借出的檔案,限七天內歸還。
(7)經批準查閱的檔案,需要摘錄的,應經檔案館理人員同意,并經核對無誤后,方可出據證明。
(8)閱覽室內禁止吸煙,不要大聲喧嘩,不準靠近閱檔桌喝水。
(9)利用檔案資料要注意保守機密,不得傳播檔案內容;要保證案卷的完整與安全,嚴禁拆卷、折疊、剪裁和涂改;要保證案卷清潔,不得弄臟,劃道。(10)查檔介紹信要注明查檔人姓名、職務、政治面貌及所查內容。
三、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庫房內的檔案柜要同意編號,入庫的檔案要按大類有系統地上架排列,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據,實行科學管理。
(2)要愛護檔案,在整理、搬移、上架和提供利用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保持檔案整潔,發現破損時,要即使修補。
(3)要認真落實防火、防盜、防塵、防潮、防強光、防蟲、防鼠等“七防”措施,嚴格控制庫內的溫度,保持庫內清潔,每月全面清掃一次。
(4)檔案庫要實行專人管理,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
(5)庫房工作人員要熟悉與檔案庫有關的供水、供電、供熱系統情況,并經常檢查是否完好,離開庫房時要注意關閉落鎖,關閉電源。
(6)認真辦理檔案入庫和查閱,借閱黨紀手續、案卷借出時要以代卷卡補位,案卷歸還后,要及時放回原處,每兩年全面檢查館藏檔案情況,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檔案交接手續。
檔案規章制度 篇5
一、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確因工作需要,須經批準同意,由本室人員陪同方可進入。
二、庫房內的檔案要進行系統排列存放,不準堆放與檔案無關的東西。
三、做好庫房內“六防”(防盜、防火、防塵、防陽光、防潮、防鼠蟲蛀)工作,平時要勤檢查、勤打掃、保持檔案室衛生整潔、安全。
四、案卷查閱完畢要及時歸還原處,出借案卷要經過批準,并辦理好借閱登記手續。
五、對檔案室所藏檔案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六、檔案室鑰匙做到專人負責保管不準隨意給他人使用,若發現遺失應予全部調換。
檔案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維護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嚴肅性,完善人才流動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是指:
1、辭職或被辭職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2、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3、待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的人事檔案;
4、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檔案;
5、外商投資企業、鄉鎮企業、區街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私營企業等非國有企業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6、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人事檔案;
7、其它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三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接受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
第四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縣以上(含縣)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素數的人才流動服務就(以下簡稱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他人人事檔案。
第五條 跨地區流動的人員人事檔案,可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也可由其現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
第六條 尚未建立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地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仍由原人事檔案管理單位管理。
第七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認真做好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人證做好與流動人員身份認定、檔案工資記載、出國(出境)政審工作,經授權做好相關的職稱資格考評、合同鑒證、社會保險等社會化服務工作。
第三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轉遞
第八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人員流動的有效文書,向流動人員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轉遞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經審核無誤后,及時將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退回原單位。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發現轉來的檔案材料不齊全或不清楚,應要求原單位補齊或查清楚。
第九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應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得郵寄或交流動人員本人自帶。對流動人員本人自帶的人事檔案,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不得接受。
第十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接管人員人事檔案,須由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辦理委托存檔手續。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與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簽定檔案管理合同書,合同書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第十一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與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開具的轉檔手續具有相同的效力。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憑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方可接收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四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與利用
第十二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加強與流動人員及其現在工作單位的聯系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斷充實流動人員認識檔案的內容。收集的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需經單位蓋章或本人簽字的,簽字蓋章后方能歸入檔案。
第十三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檔案過程中,要防止丟失檔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檔案內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銷毀或偽造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
第十四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查閱、借閱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項。
(一)查閱流動人員檔案應辦理審批手續。查閱單位應申名查閱理由,管檔單位根據規定和需要確定需提供的檔案材料。
(二)查閱單位應派中共黨員到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向查閱單位介紹被查閱人的有關情況。
(三)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涉及國家秘密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要嚴格保管,嚴格查閱手續。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五)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第五章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保管
第十五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具備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物質條件,建立堅固的防火、防潮的.專用檔案庫房,配備鐵制的檔案柜;經常檢查庫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和安全措施;檔案庫房、閱檔室和檔案人員辦公室應三室分開。要不斷研究和改進檔案的保管方法和保護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第十六條 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內部規章制度,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論研究,實行目標管理,不斷提高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效率和質量。
第十七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是黨性強、作風正、忠于職守、具有一定的檔案管理專業知識的共產黨員。
第六章 監督與處罰
第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的,由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單位或個人;
2、擅自涂改檔案內容或偽造檔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檔案材料的;
4、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中,出現違反本規定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檔案規章制度 篇7
一、凡查閱檔案,必須辦理借閱登記手續,閱后直接面還保管人員。
二、外單位借閱檔案,一律憑單位介紹信并辦理登記手續,在檔案室查閱,不得借出室外。
三、非相關單位人員不得查閱有關單位檔案。
四、查閱檔案資料時,不準在檔案資料上劃線、圈注、涂改、污損、拆頁和拆卷。
五、摘抄的材料須用公文稿紙,不得摘在個人筆記本內。
六、檔案材料原則上不借出室外,如特殊需要,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借閱,但時間不得超過一星期。
檔案規章制度 篇8
檔案保管制度
一、綜合檔案室負責全院檔案(不含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有關部門按規定立卷后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二、實行科學管理,檔案庫房內櫥具、設備放置整齊合理。檔案排列整齊美觀、條理系統,編號科學規范、查找方便。
三、定期對檔案進行檢查、修復、整理,保持整潔完好。
四、檔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須手續完備,室藏檔案必須賬物相符。
檔案借閱制度
一、查閱檔案時,首先由借閱人認真填寫查閱檔案登記簿。
二、查閱檔案只限于有關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將檔案、資料帶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檔案時,要辦理借閱手續,用完后按期歸還,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對所借的檔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毀、涂改和對外傳播。如需復制,要經檔案室同意,重要內容須經院辦公室主任批準。在借閱期間發生的一切問題,一律由借閱人負責。
四、醫院檔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單位或個人需查閱時,應持介紹信,重要內容的材料需經院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查閱。
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一、凡記錄反映本院職能活動情況、具有日后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材料,均列為歸檔范圍。
二、各部門兼職檔案員應根據歸檔范圍將材料收集齊全,按檔案立卷要求整理組卷。交檔案室檢查后,再編排頁號,填寫卷內目錄,擬出案卷標題,裝訂。
三、編號抄目要嚴肅認真,案卷標題要簡明扼要,正確反映卷內內容,由檔案室統一書寫。
四、凡立卷材料必須紙質優良,規格統一,書寫規范,字跡清楚。禁止用鉛筆、圓珠筆書寫,也不能用復寫紙復寫。對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五、每年6月份以前必須完成上年度的檔案立卷歸檔任務。
檔案鑒定與銷毀制度
一、對檔案要認真進行鑒定,確無保存價值或保管期滿的檔案,可確定銷毀。
二、檔案的.鑒定、銷毀工作必須有組織、有領導地進行。在院辦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綜合檔案室和有關立卷單位人員組成檔案鑒定、銷毀小組,負責檔案的鑒定、銷毀工作。
三、經過鑒定,需要銷毀的檔案,必須編造銷毀清冊,經院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
四、銷毀檔案時,必須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點監銷,監銷人員必須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注明銷毀方式和日期。
五、銷毀檔案清冊要妥善保管,并將所銷毀檔案在目錄中注銷。
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一、檔案庫房門窗牢固,及時關閉上鎖。鑰匙要專櫥保管,不準隨身攜帶。
二、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入庫房,因工作需要進入庫房時,必須有本室人員陪同。
三、庫房要配備好“六防”設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塵、防強光),庫房內嚴禁吸煙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物品。
四、庫房內櫥具排列要整齊合理,要經常打掃和擦拭,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五、做好室內外溫濕度記錄,除濕,降溫。
檔案規章制度 篇9
一、綜合檔案室是本局檔案信息儲存、開發利用、服務交流的中心,負責全局檔案管理的各項工作。
二、對全局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指導。
三、負責檔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統計、鑒定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四、負責制定檔案管理工作的`各項制度,并負責制度的貫徹執行,同時負責對本局各組室兼職檔案人員的考評工作。
五、負責綜合檔案室庫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八防”的要求,保證檔案庫房的安全和衛生。
六、組織檔案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學習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
七、研究制定檔案管理現代化方案,努力實現全局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檔案規章制度 篇10
一、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泄密事故發生。
二、不得向與工作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傳真提供密秘級以上檔案。
三、凡借閱秘密級以上檔案,須經主管領導及檔案館長批準,未經批準不得借出、復制或摘抄。
四、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放、擅自提供、抄錄、公布、損毀、丟失、涂改、偽造或銷毀檔案、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五、密級檔案要經常查對,失泄密時要及時上報局主管領導,并對責任者進行追究處量。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保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于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通過機要通信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檔案規章制度 篇11
一、負責本校各類檔案的收集、積累、整理、分析、保管、利用,為學校工作,提供有關信息,當好參謀。
二、按有關規定修訂立卷類目及保管期限,供各科室立卷時參考,以利于有計劃、有條理進行平時歸卷工作。
三、檔案室管理人員,要主動協助、督促各科室內勤人員完成歸卷工作。
四、按國家的檔案法及有關上級規定,嚴格把好組卷關,案卷達到標準化、規劃化。
檔案規章制度 篇12
為加強干部檔案業務建設,提高干部檔案工作水平,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檔案局頒布的《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和《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干部檔案工作情況,特制訂本細則。
一、干部檔案管理體制、機構和職責
(一)干部檔案管理體制:
干部檔案管理實行集中統一和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省直單位,對直屬單位的干部檔案,實行廳局集中管理。地市直單位,管理干部檔案不足100卷的要集中到地市委組織部管理或組織部、人事局管理。縣(市、區)以下機關單位的子部檔案,實行由縣委組織部集中管理或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縣教委相對集中管理。企事業單位的干部檔案,具備保管條件的,由組織或人事部門一家集中管理;不具備保管條件或干部檔案很少的單位,其干部檔案由上一級單位管理干部檔案被納入綜合檔案室管理的單位,其干部檔案要固定專人、專庫管理,業務工作要接受本單位組織部門的領導和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的檢查指導。
(二)干部檔案工作機構:
地、市、縣(市、區)委組織部和省直單位要建立干部檔案工作機構,負責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干部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每管理一千人的檔案配備一名專職干部,地、市委組織部要配備業務指導人員,縣(市、區)委組織部和省直有業務指導任務的單位,也要配備相應的業務指導人員。縣以下實行集中或相對集中管理干部檔案的單位和企事業管理干部檔案的單位,根據上述原則要配備專職人員。不需要建立機構的單位,必須配備專職或以干部檔案工作為主的兼職檔案工作人員。
(三)干部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1、保管干部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2、收集、鑒別和整理干部檔案材料;
3、辦理干部檔案的查閱、借閱、轉遞和統計;
4、登記干部職務、工資的變動情況;
5、為有關部門提供干部的情況;
6、做好干部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7、調查研究干部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干部檔案的業務建設和業務指導;
8、推廣、應用干部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
9、定期向檔案館(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檔案;
10、辦理其他的關事項。
二、干部檔案管理范圍
(一)在職干部檔案的管理:
1、在職干部檔案的管理,按照管理體制集中或相對集中管理;
2、縣級以上協管干部的單位,可管理協管干部檔案的副本;
3、軍隊干部兼任地方職務的,其檔案正本由軍隊保管。地方干部兼任軍隊職務的,其檔案正本由地方保管;
4、干部檔案管理人員及其在本管理范圍的直系親屬的檔案,由所在單位組織指定有關部門專人保管;
5、不管理干部檔案的干部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復制干部職務變動登記表、工資變動情況登記表。此表不隨干部調動而轉遞,干部調出后,原單位可自行銷毀。
(二)退(離)休干部檔案的管理:
干部退(離)休以后,其檔案仍由原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三)死亡干部檔案的管理:
1、省委管理的干部死亡后,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保管五年后,移交省檔案館保存;
2、其他干部死亡后,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保管五年后,省直單位的,移交省檔案館保存;地市以下單位的,移交同級檔案館保存。
檔案規章制度 篇13
一、檔案室是開發利用檔案資料信息的窗口,儲存檔案史料的.要地,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
二、經常檢查室內、箱內的防火、防潮用品,切實做好“七防”工作。
三、檔案管理人員對室內實行天天小掃除、一周大掃除制度,保持室內的整潔和檔案的質量。
四、檔案管理人員下班時,必須把放案卷的箱柜上鎖。做到離室隨手關門、關閉電源、鎖好房門。
五、檔案庫房內嚴禁吸煙,杜絕明火入室,確保檔案室的安全。
檔案規章制度 篇14
一、為了充分發揮檔案的利用率,組卷時必須做到材料齊全、字跡清晰,裝訂結實、整齊、規范、排列有序。
二、對屬永久、長期保存的.檔案,發現有破損、褪變現象,做到反復修復,保證檔案的完好性。
三、嚴格執行檔案借閱、保密等制度,防止人為散失、泄密和損缺,確保檔案的完整安全。
四、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檔案分門別類、系統存放、集中統一管理工作。
五、落實各項措施,切實做好檔案的防潮、放火、防塵、防蛀工作。
六、檔案入室和移出要有登記和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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