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規章制度13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規章制度 篇1
一、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鍋爐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經濟運行,滿足單位供氣需要。
2、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擅自離開鍋爐房,努力學習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對鍋爐房內運行設備做到每兩小時一次巡回檢查,并準時、認真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做到準確、清晰不漏項。
4、認真做好鍋爐及輔機設備、安全附件的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一個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檢查工作,并作出記錄交管理人員存檔。對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并向管理人員反映。
5、作業過程中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事故未經妥善處理,鍋爐工不得離開現場。
6、對任何有違反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示,應拒絕執行,并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舉報。
7、協助鍋爐房管理員申報在用鍋爐的定期檢驗,并提前按“鍋爐定期檢驗規則”有關要求做好檢測前準備工作。
8、保持鍋爐房內清潔衛生、設備干凈;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暢通,做到文明生產,安全運行。
二、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1、當班人員每二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內)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鍋爐安全運行)記錄。
2、巡回檢查內容:
①水位、壓力,蒸汽溫度在規定范圍內。三大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漏現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變形、爐內燃燒工況良好、無漏水、汽。
③爐墻、爐拱、爐門、看火門無破損,完整牢固。
④管道、閥門無泄漏(包括內漏),閥門開關靈活。
⑤爐排及轉動機械無摩擦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承冷卻充足,并注入了潤滑油。
⑥鍋爐進水系統、出渣系統、煙灰系統、水處理設備。
3、如有異常情況,重大事故后必須增加巡回檢查次數,隨時掌握運行情況。
4、巡回檢查時應遵守安全規章制度,集中思想、看、聽、摸、嗅設備各方面情況。對各主要設備(含水處理)應繞周巡視。
5、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記入運行記錄中,并匯報有關部門人員通知檢修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報主管領導。
6、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通暢。
7、巡回檢查線路。
(1)、燃煤鍋爐:
電控柜→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聯鎖裝置→上煤裝置→爐排→燃燒狀況→爐墻(門)→出渣機→省煤器→鼓引風→煙風道→除塵器→水泵→儲水池→水處理設備(除氧設備)→排污閥→各類閥門→分汽缸→電控柜
三、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司爐專職人員對鍋爐設備維修保養負領導責任,制定大、小修改計劃及當月的維護保養計劃,將修理改造有關技術資料,存入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鍋爐重大修理、改造時,必須經法定的檢測機構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檢驗。
3、設備日常維護保養由司爐工或維修工負責,定人定責、職責分明、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消除時應向管理人員或主管領導報告。
4、設備一般每三個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應對三大安全附件、閥門、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進行檢修,并檢查輔機各部位情況,更換已損壞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現象。
6、鍋爐的大修,除小修項目外、應消除爐內積灰、水渣、檢修鍋爐受壓部件、輔機、修復破損的拱磚、爐墻、爐排和保溫層,還應清洗軸承箱并換油。
7、安全閥每周應手動放汽一次,每月自動排汽一次。壓力表每周沖洗存水彎管一次,水位表每班沖洗一次,水位報警器接班時試叫一次,連鎖保護裝置每班應試驗一次。
8、應將設備備件計劃、設備檢修記錄和事故記錄,存在檔案內。
9、鍋爐停用后應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干法或濕法保養工作。
10、鍋爐長期停爐應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申請停用報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要做好本班的運行記錄,要清楚地記錄當班時所出現的情況以及處理措施,并注明是否處理完畢。
2、交班前應做好本崗位的清潔衛生和設備檢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員要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后,向接班人員講清要注意的事項。
4、接班人員必須提前一刻鐘到達崗位,做好接班準備,提前10分鐘接班。
5、接班人員要進行接班前檢查水位表、壓力表,核實鍋爐設備狀況、清點工具,如不相符,應在“內容摘要”欄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時發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后的事故則由接班人處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開鍋爐房,不準將鍋爐交給接班前喝酒、發高燒或無證人員。
8、交接雙方人員應在交接記錄上簽名后,接班人員立即上崗,交班者方可離去。
9、保管交接班記錄,每月合訂后放入檔案內以備查閱。
五、鍋爐水質管理制度
1、(蒸汽鍋爐、熱水鍋爐)運行時水質要求,必須符合GB15760-20xx《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定。
2、鍋爐用水必須經過水處理設備進行處理,沒有可靠的水處理系統、水質化驗,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3、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水處理管理制度、化驗員崗位責任制、水處理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制度。
4、根據鍋爐參數和汽水性質要求,對鍋爐原水、給水、鍋水、回流水的水質及蒸汽品質定期進行分析。化驗時間、項目、數據均應詳細填寫在水質化驗記錄表上。
5、對額定蒸發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鍋爐和額定熱動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熱水鍋爐應設取樣裝置。對于蒸汽品質有要求時,還應設蒸汽取樣裝置。
6、水質化驗每兩小時不少于一次,并認真做好記錄,水質化驗異常時應采取相應措施適當增加化驗次數。
7、額定蒸發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鍋爐可采用鍋內加藥水處理,但必須做好加藥、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熱水鍋爐可采用鍋爐內加藥處理,但必須對鍋內的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藥工作。
9、對額定蒸汽發量大于等于6T/H的鍋爐應配置除氧設備。
10、專職或兼職水處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相應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相應的水處理工作。
11、水質化驗人員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貫徹GB1576—20xx《低壓鍋爐水質標準》,保證鍋爐經濟運行與安全運行。
12、對備用或停用的`鍋爐及水處理設備,必須做好保養工作,防止鍋爐和水處理設備嚴重腐蝕及樹脂中毒。
六、鍋爐清潔衛生制度
1、鍋爐清潔衛生工作是文明生產的重要內容,依靠司爐人員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鍋爐房清潔、工具、用具、煤場、煤渣堆放整齊,消除泡、冒、滴、漏。
2、當班人員應打掃操作室衛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凈清晰,液位計、電極壓力表、壓力表等清晰可見,對輔機設備、鼓引風機、循環泵、閥門、軸承座、電動機、等設備經常揩擦清潔。
3、保持爐前清潔衛生,并做好設備周圍的環境衛生,保持地面整潔,無積灰、積水、積油。
4、每周由鍋爐房負責人員組織清潔大掃除。
5、鍋爐房衛生應達到下列要求:
(1)清潔、道路暢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擺放整齊;
(2)鍋爐外表、附屬設備、操作臺等無積灰、無油垢;
(3)溫度計等儀器清晰明亮;
(4)鍋爐房內無雜物。
6、鍋爐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法規的要求。
七、鍋爐房安全保衛制度
1、鍋爐房是重要部門,非工作工員與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鍋爐房內。
2、鍋爐房電器、照明設施應符合電氣安全規范要求,停爐后必須切斷電源。
3、對入爐的燃料要注意檢查,以防危險品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爐渣灰時,要注意熄滅余火。
4、有機熱載體不得超溫、超壓運行,有機熱載體的出口溫度和出口壓力必須控制在核定的允許范圍內。
5、有機熱體鍋爐的檢修,必須嚴格執行檢修安全規程和有關規定;焊、割動火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有具體的安全措施。
6、維護保養好鍋爐房內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變動;司爐人員必須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滅初起火災。
7、有機熱載體鍋爐壓力停爐期間必須有司爐人員監視管理,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有機熱載體(導熱油)著火時,嚴禁以水作滅火劑撲救。
9、低位儲存油罐與熱載體爐之間必須有防火墻隔離。
10、鍋爐房內的安全保護措施,非鍋爐房當班人員不得動用。
安全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節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總經理安全職責
1、在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指令。
3、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總結、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及時調整、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安全問題。
5、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作為公司日常重點工作來抓,在制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
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拿出處理意見后向公司董事會匯報,執行董事會的決定。
第四條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直接領導安全生產部門的工作,定期聽取匯報核實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包括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
2、組織制訂、修訂企業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對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或部門報告。
6、定期召開安全、防火委員會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抓好安全教育與安全考核工作,特別是特殊工種的培訓和技術考核。
第五條其他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的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檢查所分管的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所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所分管部門內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5、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對安全工作進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第三節中層領導安全職責
第六條車間(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
4、不定期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7、負責一級、二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七條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負責全廠的安全工作。
2、負責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工作。
3、負責全廠安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督查工作。
4、參與全廠的安全大檢查并協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隱患通知的下達及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全廠動火、動土作業票據的審批工作及現場安全措施的指導工作。
6、協助部室領導做好對消防隊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調度員安全職責
1、全面協調、組織生產事宜。
2、協助部室主任組織、協調在生產中所出現的有關事宜。
3、負責對本班人員的考勤工作。
4、負責本班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工作。
5、協助部室主任完成其它的安全工作。
第九條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2、組織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及其它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6、搞好生產主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防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抓好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實現文明生產,并做好班組成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條員工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參加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第四節部室、車間安全職責
第十一條公司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廠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認真做好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部門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會審并打印、下發。
2、組織檢查落實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3、負責對臨時來廠參觀學習、辦事人員進行進廠安全注意事項的宣傳教育工作。
4、搞好所管轄單位的安全工作,制訂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5、在安排、總結工作時,同時安排、總結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部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負責企業的安全技術監察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3、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4、負責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監察工作。
5、監督檢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6、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在公司領導的帶領導下,對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7、會同有關部門搞好企業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8、負責對企業各單位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9、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10、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1、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有關動火分析和進入塔、罐作業的氣體測定,并向有關部門提出分析測定數據和報告。
12、負責因工藝技術引起的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參加其它有關報總公司以上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13、督促各生產車間、部室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技術訓練。
14、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15、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協調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者,應及時制止,并立即向領導報告,同時通知相關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
16、在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并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共同處理,認真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人力資源部安全職責
1、對新入廠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及時組織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車間。會同安全部門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2、貫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負責對職工勞動紀律的教育與檢查。
3、控制加班加點,貫徹勞動法。
4、參加重大事故調查,辦理事故責任者的懲處手續,參加工傷鑒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干部晉升、職工晉級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
6、組織做好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作工種分配和調整,認真執行有害工種定期輪換、脫離崗位的規定。
7、按國家規定,從質量和數量上保證安全技術人員、工業衛生人員和消防人員的配備。
8、在辦理臨時用工(合同工、民工)協議書時,應有安全方面的條文,并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第十四條治保部安全職責
1、健全安全保衛制度,認真做好要害部門安全生產的保衛工作。
2、負責企業內炸藥、劇毒物品的管理和審批。
3、負責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會同車輛管理部門搞好交通安全管理。
4、負責重大事故的現場保衛工作。
5、參加安全檢查,組織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保衛檢查工作。
第十五條消防隊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監督條例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好防火、滅火和消防工作。
2、掌握企業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消防道路通暢。負責撲救企業內的一切火災。
3、組織企業義務消防隊并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訓練,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4、認真進行基本功訓練,經常組織實戰演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斗能力。
5、參加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6、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有關防火措施、消防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
7、負責編制企業專用消防器材的采購計劃和配置,并做好維護保養和修理工作。
8、負責健全企業防火檔案,對主要車間、工序、設備及易燃、易爆物料貯罐區、倉庫等,應有周密的滅火方案,并為各級消防指揮員所熟知。
9、認真維護好消防車輛,保證車輛隨時處于完好狀態,執勤人員要堅守崗位,一旦發現火災,立即奔赴現場進行撲救。
第十六條供應、倉庫、銷售公司安全職責
1、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負責所轄范圍內職工、臨時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按計劃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3、負責各類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保管和按標準發放。
4、貫徹執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及《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規定》。
5、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和各類貯罐的防雷、防靜電、防火、防爆工作。
6、加強對購入設備、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國家規定和企業要求。
第十七條質計部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化驗人員采樣、分析項目及使用設備、儀器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并認真執行。
2、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統上報工作。
3、對本科室的安全設施、器材要認真維護、保養。
安全規章制度 篇3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安全規章制度 篇4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八、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安全規章制度 篇5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二、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二條、總經理安全職責
1、在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指令。
3、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總結、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及時調整、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安全問題。
5、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作為公司日常重點工作來抓,在制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
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拿出處理意見后向公司董事會匯報,執行董事會的決定。
第三條、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直接領導安全生產部門的工作,定期聽取匯報核實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包括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
2、組織制訂、修訂企業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對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或部門報告。
6、定期召開安全、防火委員會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抓好安全教育與安全考核工作,特別是特殊工種的培訓和技術考核。
第四條、其他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的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檢查所分管的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所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所分管部門內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5、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對安全工作進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第五條、中層領導安全職責
車間(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
4、不定期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7、負責一級、二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六條、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本部門主任全面負責全廠的安全工作。
2、負責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工作。
3、負責全廠安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督查工作。
4、參與全廠的安全大檢查并協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隱患通知的下達及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全廠動火、動土作業票據的審批工作及現場安全措施的指導工作。
6、協助部門、科室領導做好對消防隊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調度員安全職責
1、全面協調、組織生產事宜。
2、協助部門、科室主任組織、協調在生產中所出現的有關事宜。
3、針織車間管理制度
第八條、行為規范
1、遵守廠紀廠規,服從上級工作安排,認真執行上級工作指示。
2、努力學習,勤于鉆研,不斷提高勞動技術與自身素質。
3、樹立勤儉節約觀念,愛護公共財物,講究公共衛生,不得任意損壞或涂鴉任何公物。
4、工作期間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閑談、離崗會客、離崗打電話等一切私活。
5、工作期間嚴禁打瞌睡。
6、生產過程中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時,必須逐級匯報,尋求解決方法。
第九條、值機員崗位職責
1、上班時間要提前10分鐘與上一班交接,了解清楚機臺所用的原料及織布情況。
2、看機過程中要做到每一匹布下布時搞一次機臺衛生,以防由于飛花聚集太多而造成布面飛花疵點及打針,另外機臺的地面衛生也要隨時保持干凈,及時清掃,清掃的垃圾倒入垃圾筒。
3、接紗時盡量打十字結,紗尾不能超過1厘米,包括接小紗,手上要干凈,不能捻紗,每個輸線輪繞紗在8-10圈,每個班2次檢查輸線輪上繞紗的現象。
4、經常要檢查布面是不是有質量問題,比如壞針、堅條、橫條、破洞、漏針、花針、斷拉架、斷絲等,下布時要里外仔細查看布面,有質量問題時自己解決的要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領班反映并跟進解決后的質量情況。
5、所看機臺所用原料要堆放整齊,不能散落在地上,做到期及時拆包及時架紗。
6、發現有黃白紗、油污紗、爛紗等瑕疵紗要作標識后隔離放置,避免好壞紗混淆。
7、機位邊的棉紗要放整齊,紗叉用完要掛好,風管亦要整齊卷起。
8、不能漏寫、錯寫布飛及落布卡的內容,寫后要檢查兩次或以上,確保準確。
9、色紗轉胚紗,要全面清潔機臺,以防色纖、飛花影響布面質量。
10、兩面不同花紋的布類要由抽針位剪開檢查兩面是否有花針、花點、油針等問題。
11、色織布、抽針布、提花布,落布必須對回ok板。
12、落布重量一般保持在20kg左右,偏差可在-+0.5kg,不能隨意超重或偏輕。
13、不能亂調機臺變頻,不準私自調機,嚴禁無油無風開機。
14、不得私自剪掉任何疵點。
15、值機員需在班長指引下用紗,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到其他機臺取紗用。
16、按規定在間絲處落布,間絲不能超過6圈,再由間絲中間剪開落布,即布頭布尾各間2-3圈。
17、下班前要把所看機臺的衛生徹底打掃一遍,圓機底下、卷布架上、臺面上不能有明顯飛花和油污。
18、要盡忠職守,有較好的責任心,服從公司領導安排,不能有敷衍塞責的行為,并且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
19、同事之間要互幫互助,團結協作,共同努力把工作做好。
第十條、質檢員崗位職責
1、上班落班時做好交班工作。
2、每落一匹布要及時并認真檢查布面、棉紗質量,并將每匹布所發生的質量問題作記錄。第一匹之后的.布匹都要認真檢查布頭,避免有漏查及廢布外流造成損失。
3、檢查每匹布的布飛及布頭所需寫明的資料是否清晰準確。
4、發現針路、花針、油針等嚴重的質量問題要及時向班長反映,并跟進處理后布匹質量情況。
5、每匹布不能超過6個疵點/20kg,超出范圍的另行處理。
第十一條、班長崗位職責
1、提前15分鐘上班,巡視車間機臺,了解車間生產進度。
2、查看驗布記錄,對各機臺的質量情況做到心中有數,特別留意質量問題較多的機臺。
3、安排值機員看相應的機臺,其中要注意快機與慢機、分紗機臺、清紗機臺與正常機臺之間的合理搭配。
4、當班織完布的紗需入倉的要及時做好標識,注明客戶、紗支、批號、機號、日期等詳細資料,機臺用紗出倉及入倉都要以書面形式寫張出倉紙和回倉紙交由紗倉倉管作記錄。
5、當班班長要時常巡機,留意機臺狀況,布面質量,布飛內容是否準確并一致,環境衛生是否良好,一切棉紗及工具是否放置清晰整齊等。
6、領好所需要用的針,值機工換針時,班長必須要求以舊換新,并親自拿針,同時做好記錄,不可換錯針,要清楚各機臺所用針型號。
7、班長要及時清理機臺夾板上的廢舊資料。
8、新開機臺,班長注意以下事項:
a、檢查機臺用紗是否正確,織排間、色織布應注意機臺的色號、缸號、支數以及路數是否與生產單一致。色織布必須圍好網布方可開機。
b、檢查布面質量,不能有針路、油針、起橫、夾痕、粗細紗等質量問題。
c、如以上問題未符合要求,必須要機修員處理妥當之后方可交接簽名開機。
d、每臺機必須由機修、班長簽名后方可開機。
9、對生產過程中機臺出現事故或質量問題的,班長處理后應簽名并注明時間、原因,自己無法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機修。
10、生產不飽和的情況下,班長應安排值機員輪休。
11、班長收到《排產單》后,要仔細核對其中的內容,如有不明之處必須問清楚。
12、班要注意值機員及質檢員的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值機員、質檢員考評工作。
13、幫助值機員解決技術上的問題,做好日常培訓工作。
14、做好交班記錄,寫清機臺情況,值機人員名單、耗針數、機臺運轉注意的問題。
第十二條、機修工作崗位職責
1、服從工作安排,要求教機速度快,問題判斷處理準確,教機疵點布少。
2、必須按工藝單指示教機,有疑問可直接與機修主管商討,不得擅自更改,教好機后須經機修主管核準后方可交機。
3、教機員須核對排產單,機頭卡、紗支、工藝同機上是否一致。
4、教好機臺,必須保證布面質量,不能有油針、針路、起橫、夾痕,同時第一匹布必須質量跟蹤,查驗胚布并簽名,發現有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必須上報。
5、教好機,工具要收拾放好,機臺要處理干凈,同時保證油氣管正常,轆仔、牙帶保持一致。
6、洗機轉針筒后不可有油針,教機后第一匹布可慢速運轉,非工藝原因,機臺必須按規定轉速運轉。
7、機臺交接,機修必須在落布卡簽名并注明時間。
8、如接到質量投訴,必須第一時間處理并跟蹤下一匹布的質量情況。
9、生產過程中機修如因機臺故障或質量問題進行教機,事后必須在落布卡上簽名并注明時間。
10、每臺機必須用標簽注明使用織針型號,織布必須備確認板交車間質檢。
11、教機布必須磅過并記錄,教機布不可超過2.5kg疵點不可超過8個。
12、機修發現開關失靈,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13、機修員要定期保養機臺各部件,并要認真做好《機臺保養卡》。
第十三條、辦公室人員管理制度
1、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的領導和工作安排,與同事團結友愛,工作互相配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準時上班,真正起到管理人員的模范帶頭作用。
2、辦公室是公司對外的重要窗口,辦公室人員的言行舉止,代表著公司的良好形象,有客人來主動招呼,熱情接待,并斟茶水,接聽電話要禮貌用語等。
3、上班時間要全心全意做好本職工作,做到虛心好學,不懂就問,不要不懂裝懂而造成工作失誤,同事與同事之間相互溝通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當日的工作要求當天盡量完成。
4、當班時嚴禁看書報、吃早餐同零食。不得串崗閑談,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不準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及其他消遣活動。
6、做好文件資料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單據其他物品。
7、在辦公室不準撥打私人電話,接聽電話要做到長話短說,客人有留言或轉述電話內容要迅速、準確、清楚。
8、注意節約使用辦公文具,紙張等易耗品要求盡量兩面使用,筆及其他的耐耗品要以舊換新,最后一位同事下班時要記得關燈,關電腦,門窗,鎖好門。
第十四條、坯布質量考核標準
1、不可修補疵點8只以上屬等外品;布面不干凈坯布扣款1元/匹。油花衣屬不可修補疵點,每匹布在10只內超出5只,每只扣2元;超出10只,屬于等外品;嚴格按匹重要求落布,無關線的坯布扣款5元/匹;超出或不到規定范圍1kg以上的,扣款2、5元/kg,試樣布、掃尾布重量不到,由主管領導簽字可免扣;轉數未到時,如出現大疵點,內銷單100轉以內可落布,外銷單30轉以內可落布。
2、因長漏針、長花針、橫直稀路、紗換錯、次點超標等剪布,每公斤次布扣款2.5元,且擋車工扣除產量工資。
3、10米內長漏針扣款每米1元,淡花針、邊軋破、針換錯免半但扣除產量工資。
4、可修次點的規定:常規品種,以20kg/匹計,可修疵點6-15只,扣0.1元/kg;洞眼15-25只扣0.4元/kg,26只及以上算次品扣款2.5元/kg。
5、不規則抽針布出現漏針500cm以上按第三條淡花針扣款,特殊規格另定。
6、坯布長疵點出現跨匹,第二匹始由班長承擔20%扣款;如有跨班,交班后坯布由第二班組長承擔20%、
7、在擋車過程中,如發現擋車未經主管同意,私自剪布或私剪次布藏匿,一律按紗價五倍扣款,并嚴重警告一次;如果發現第二次作開除處理。
8、經確定因機器不正常造成坯布質量問題疵點超標,由保全工簽字后擋車工可免扣款,納入保全考核里。特殊情況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可免扣。
9、學徒工三個月內質量免扣一半。
第十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加強巡邏,發現異響、焦味、機件損壞等情況,及時停機或關電源,通知有關人員處理。
2、任何進入防護門的操作行為或摸布面張力必須停機,進入防護門操作必須放下兩個儲紗器的斷紗自停桿。
3、不得穿拖鞋、圍圍巾、飄逸拖曳類服裝操作,留長發者應將長發束起或戴工作帽。
4、各轉動部位的防護罩和防護門必須齊全,不得任意挪移。
5、開啟機器應注意卷布架周圍是否有人或其它東西。
6、一切電氣裝置如有損壞或異常應通知電氣人員,擋車工不得檢修。
7、掌握一般消防知識,車間內禁止吸煙及其他一切明火。
8、停開的機臺應切斷電源。
9、愛護公司財產,對圓機易損部件及電子秤等設備應小心使用。不得擅自調整機臺車速、密度、設定轉數等。
第十六條、大圓機車間衛生管理制度
1、三角座、針筒、喂紗嘴、輸紗器、生克片和織針等編織部件每匹布必須清潔一次。織短纖面料的機臺特別加強每匹布下布之前的清潔工作。
2、輸紗器傳動帶、紗架、卷布機、機臺臺面、機架每班必須清潔一次。
3、機臺周邊地面必須時刻保持潔凈,不準有廢紙板、空紗管、塑料紙、封箱帶、紗頭、廢針和生克片。每次掛紗等工作結束后,十五分鐘之內必須整理清掃現場。
4、油箱加注針油時應防止滴漏,若有滴漏必須用廢布擦拭干凈。沿機臺臺面下若有滴油積聚,必須擦拭干凈,防止滴油濺在布上。
5、廢棄的塑料紙、空紙管、廢布廢紗等必須放置規定的收集處,不準隨處亂扔,掃帚、灑水桶等工具應當小心維護使用。
6、機臺的加油系統和除塵系統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漏油或除塵系統故障必須立即報告領班,及時解決問題。
7、手接紗、換紗、繞紗和落布前若有臟污,必須先清潔手后再進行操作。
8、不同顏色、不同成份原料的機臺必須做好隔離措施,防止異纖織入的污染。
9、下布時應用干凈紙板墊在地上,下布后反包布匹,布匹下布→送檢→檢驗→入庫。每道工序都必須保證布匹不受污染。
10、規定每星期日早班8:00~9:00為車間大掃除時間,由領班安排,車間全體上班員工參加打掃。清潔范圍包括:所有地面、窗臺;所有機器表面、紗架、電扇、機腳、卷布機、電機、儲紗器等;全部打掃結束后,把車間通道拖干凈。
11、良好的現場工作秩序提升公司形象,每位員工都應該盡心盡責。
12、本制度內容結合個人產量、質量和《大圓機操作規范》,將作為員工獎懲的主要考核內容。衛生工作不力,視情節輕重,予5--50元的罰款。
第十七條、槽筒絡紗機操作規范
1、不可留長發操作,留長發者必須將頭發束起,機器運轉中嚴禁觸碰槽筒。
2、選取紙管口表面光滑,紙管尾無破損的堅硬紙管。
3、穿紗路徑:鐵圈—夾紗張力板—瓷眼蠟盤—清紗刀口—壓紗桿—紙管卷繞。
4、空回轉錠必須向后抬到底。嚴防空回轉錠抬起不足,掉下砸到槽筒造成槽筒損壞。
5、低彈絲絡紗或其他彈性紗時,必須選用堅硬優質紙管,紙管裝入回轉錠時不可過緊,絡紗直徑不超過10厘米,以防絡好的紗難以從回轉錠上取下。原則上長絲類原料不可在槽筒絡紗機上絡絲,以防原料起毛絲。
6、短纖類紗線絡紗時,必須認真做好絡紗機的清潔工作,清除飛花棉絮,不同成份或不同顏色的紗線絡紗時必須徹底清潔絡紗機。
7、絡紗結頭必須打蚊子結,結尾不得超過10毫米。
8、絡紗機有異常聲響或在正常操作方法時,絡紗成形不良,必須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報告領班聯系保全處理。
安全規章制度 篇6
為加強公司財務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員工財務安全意識,特制定以下財務安全制度:
一、下班前,財務部收到的所有大金額現金,必須存入銀行,嚴禁現金存放過夜;如需備用金的,備用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
二、下班前需將支票、庫存現金、發票、財務印章等財務用品鎖入保險柜,如有遺失,相關人員將比例承擔經濟損失。
三、下班時門窗需關閉,抽屜需上鎖,電器開關需切斷,謹防失竊及消防事故的發生。
四、財務用支票,印鑒章需分人保管、配合使用。
五、在將現金送往銀行或取款的過程中,須有兩人同行,現金要用包存放好,嚴禁使用報紙、塑料袋隨意包裹,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相關人員按比例賠償。
六、財務檔案保管人員須保管好帳冊、憑證、報表、合同、票據等財務資料,避免被盜、損壞或丟失。
七、支票、匯票的收據應嚴格審查把關、需檢查日期是否過期、大小寫是否一致,印章是否清晰。
八、收訖現金時要嚴防假幣,大面額現金需經驗鈔機清點。
九、銀行匯票的收訖、抵押、須到對口銀行進行驗證、以防偽造。
十、做好其他未提及財務安全管理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企業資產流失,提高資金利用了率,強化財務監督,使各項管理工作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會計基礎工作包括:會計從業人員道德、業務素質、會計核算、審核原始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則和規定,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辦理。
二、預算管理
預算包括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部門根據各自的智能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編制收支預算,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勵行節約的方針。財務部要對各室部申報的收支預算嚴格審核、把關、檢查、督促其落實,各部門室在編制收支預算或申請專項經費和返款項時,必須與財務部協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協調現象。
三、資金管理
1、收入管理
公司收入主要指在開展汽車銷售、服務過程中收取的業務收入,各種收入應及時入帳分項核算、統一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挪作它用。
2、支出管理
支出是企業為開展業務、保證公司正常運轉的資金耗費,它包括經常性經費支出(辦公費、差旅費、電話/電腦使用費、設備正常維護費、員工短期培訓費等)、專項經費支出(專用設備購置費、設備維護費、接待費)、其他費用支出。經常性經費支出審批權限:20xx元以上由董事長審批、財務部核準。專項經費審批權限:總經理審批、財務部核準。
3、往來款項管理
往來款項指因工作需要而形成的暫時款,暫存款等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及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撥的下撥,不能長期掛帳,更不能轉移挪用或截留。員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采購等款項要在費用發生后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
4、現金管理
(1)公司正常開支所需現金應嚴格控制,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無特殊情況不能隨意支取。
(2)公司可以在以下范圍使用現金:員工工資、津貼、獎金、個人勞動報酬、出差人員攜帶差旅費、零星支出,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3)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從公司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4)出納人員應對支付的現金做到日清月結,逐步記帳、按時對帳,保證現金使用安全。
(5)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5、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除財務部允許在銀行開設帳戶外,其余均不得開戶,已經開戶的要清理銷戶。
(2)對銀行開設的帳戶,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務外,不允許發生其它銀行收支業務,更不允許轉借帳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各部門嚴禁設立內部帳戶,進行業務往來,違著公司將嚴懲。
(4)經管帳戶人員按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時清帳、對帳、核對余額,不得不發生透支現象。
四、公款借支
1、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填寫“借款單”,經部門領導批示后辦理借款手續,不得公款私用。
2、財務機構有權控制借款金額。
3、完成工作7天內須核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
4、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殊情況需使用現金的,由財務部負責人批準使用。
5、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財務主管同意后方可辦理。
6、支票必須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用途使用的,財務部不予以報銷。
五、費用報銷
1、計劃內的行政開支、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相關部室簽署意見后轉財務部報銷。
2、計劃外費用開支應從嚴控制,經分管領導審定后方可實施。
3、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招待費用,由綜合部負責安排,業務活動中開支的招待費用,由業務部門報請綜合部統一安排。
4、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需經辦人憑電腦小票及合法發票報賬。
5、公出、培訓人員報賬詳見《差旅報銷規定》
以上管理制度之公布之日起執行、修訂亦同。
發票管理制度
一、發票的管理
1、企業發票需專人保管、專人開據,不得浪費與遺失。
2、發票的申購需財務部門在稅務機關領取,并按發票的編號順序進行領發,一般一次申領一本,以舊換新。
3、開具發票應按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發票限在本市開具。
4、未開具的發票不允許先蓋財務章,應即用即蓋。
5、普通發票一本用完后應在封面注明日期和累計金額。
6、財務部門應按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7、如遇丟失發票的情況,應于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需在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
8、財務部需加強發票書寫格式管理,不符合規定格式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二、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1、未按照規定領取發票的
2、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3、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4、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三、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1、字跡清楚;2、不得涂改;3、項目填寫齊全;4、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金額相符;5、各項目內容正確無誤;6、全部聯次一次一具,上下聯內容、金額、稅額一致;7、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8、按照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9、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10、不得超面額開具專用發票;
11、用中文開具專業發票。
以上規定望相關人員認真執行,不得疏漏。
借款制度
一、各部門如遇業務需要,須借款作為備用金的,應由各部門主管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至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二、公司員工借款權限規定如下:
1、普通職員借款伍佰元以下(含500元)由本部門經理及財務經理簽字即可借款,超限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2、主管人員借款壹仟元以下(含1000元)由本部門經理及財務經理簽字即可借款,超限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3、部門經理借款貳仟元以上(含20xx元)由總經理及財務經理簽字即可借款。
4、借款員工必須在當月還清借款,未還款者不論何種原因一律在下月工資內扣回。
5、遠期定貨定金不在此范圍內。
三、參加外出培訓的人員需憑培訓通知及外出培訓協議辦理借款手續,手續不全不予辦理。
四、部門備用金的支用不得超過規定的范圍和業務內容,不得借與他人或私自挪用。
以上規定自本規定發布之日起執行,希望各部門積極配合,照章執行。
安全規章制度 篇7
1、必須為血親只含父母、子女、親兄弟姊妹;
2、留宿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3、必須提前征得本宿舍內室友的同意;
4、必須提前電話或者當面通知宿舍管理員,并在員工親友來訪登記表上做記錄;
5、必須保證宿舍的安全,并對相關期間所發生財產安全負連帶責任;
6、必須留留宿人的居民身份證給宿舍管理員備案。
親友到訪條件:
1、要進入居住房間的,必須提前征得本宿舍內室友的同意;
2、必須提前電話或者當面通知宿舍管理員,并在員工親友來訪登記表上做記錄;
3、員工為所帶人員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宿舍居住人員對以上規定必須無條件遵守,對未按規定執行的,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提交公司總經理,酌情作降職降級降薪或者開除處理!
安全規章制度 篇8
木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施工中要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從事高空作業定時體檢,經醫生診斷不適宜于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三、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衣和帶丁易滑的鞋及拖鞋,必須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帶。
四、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五、人員上下應設置梯子,梯子不得缺擋,不得墊高使用,使用時上端要綁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
六、在距地面2m以上作業時,應按安規規定搭設必要的'架子,并鋪好腳手架,設好防護欄桿和安全網后,再進行支立模型作業。
七、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模板、支撐不得與腳手架相連。
八、拆除模板應按順序分段進行,高空拆除時應有專人指揮。
九、拆除頂部模板,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或拉倒,拆除易傾覆構件模板時應隨拆除,隨加支撐,以防構件傾倒。
十、在支、拆模板過程中,中途間歇時,應將未固定的模板支撐固定牢固,將活動的模板、支撐拆除并妥善堆放,不得留下松動懸掛的模板、支撐,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墜落或因震動自落傷人。
十一、傳遞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或繩索系牢升降,不得從高空往下亂扔拆除的模板。
十二、大塊模板需要吊裝時,應明確統一指揮信號,并設專人指揮、掛鉤,安裝人員要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上,不得阻礙吊車司機的視線,吊裝前應檢查模板連接牢固,吊點正確拴好溜繩,聽從信號指揮,模板就位合縫時應用撬棍撥移,不得徒手操作,以防擠傷手指。
安全規章制度 篇9
一、超市開辦者必須在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后,方可開業經營。
二、凡進入超市經營食品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超市審查備案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
三、超市開辦者經營事項發生變更時,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方可從事經營變更事項。
四、入場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五、入場經營者必須在經營場所懸掛證照,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安全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安全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第三條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第四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經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調配合機制、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并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組織部署、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衛生行政部門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質量監督部門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流通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承擔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對農村家庭宴席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法承擔本市鐵路口岸、航運口岸、具有國際通航業務的機場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范圍內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商貿流通、教育、城鄉建設、市政、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委托范圍內,依法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一節食品攤販
第三十九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設改造集中交易市場,鼓勵食品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
第四十條食品攤販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當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指定的范圍或者場所內經營,距離廁所、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攤點距離鮮活畜禽、水產品銷售點、宰殺點20米以上;
(二)有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消毒、防腐、防蠅、防塵、防鼠、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和存放廢棄物的設備設施;
(三)餐飲具應當洗凈、消毒,保持清潔,一次性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
(四)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應當無毒、無害、清潔,不得使用報紙、書刊、油印紙張和非食品專用塑料袋等不符合要求的包裝材料;
(五)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使用無毒、無害、清潔的售貨工具取拿食品,做到貨、款分開;
(六)正確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洗滌劑、消毒劑;
(七)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八)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
第四十一條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非主干道兩側設置臨時占道經營點規劃時,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的規定,集中規劃臨時占道食品攤販經營點,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條從事臨時占道經營的食品攤販應當依法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申請臨時占道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食品流通攤販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餐飲服務攤販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制定。
第四十四條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在履行占道行為監管職責時,發現占道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應當及時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發放、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攤販臨時占道許可的,應當在3日內通報同級工商行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占道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不適宜繼續經營的,應當在3日內通報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市政設施主管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及時責令其變更經營范圍或者依法注銷臨時占道許可證。
第二章食品檢驗
第四十五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檢驗資源,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監督檢測提供技術保障。
第四十六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所生產經營的食品依法進行委托檢驗的,應當對送檢樣品、樣品所代表批量的真實性負責。抽樣檢驗、委托送檢的檢驗樣品,應當經檢驗雙方同意后當場封存,并簽字確認。
第四十七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5日內向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申請復檢,并說明理由。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抽樣檢驗結論有異議申請復檢的,還應當同時告知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復檢:
(一)食品微生物指標超標的;
(二)食品留樣超過保質期,影響復檢指標穩定的;
(三)逾期未提出復檢申請的;
(四)已進行過復檢的;
(五)生產經營單位對樣品真實性提出異議,但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的。
第四十九條食品檢驗機構對檢驗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科學性負責,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因檢驗數據和結論錯誤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食品檢驗機構不得與食品生產經營者簽訂協議,作出包檢合格等影響檢驗公正性的承諾,不得索取、收受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第五十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復檢結論和逾期未申請復檢的檢驗結論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一條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設立食品檢驗室,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等其他生產經營者建立聯檢食品檢驗室,自行對食品進行檢驗。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五十二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應當包括食品抽樣檢驗、餐飲具抽樣檢驗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督管理等內容。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結合具體情況,組織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方案。
第五十三條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市級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和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要求和需要,制定和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
第五十四條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獲知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當立即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信息進行核實和分析,并根據需要,組織同級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商貿流通、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制訂臨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第五十五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對食品進行初步篩查;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依法進行檢驗。
檢驗結論公布之前,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不得進行銷售。
第五十六條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備案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第五十七條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的監督檢查和回訪。
監督檢查和回訪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經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負責人或者食品攤販經營者簽字。
第五十八條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許可證后,應當于3日內書面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者接到通報后,應當責令當事人限期辦理變更登記事項,逾期不辦理變更登記的,依法注銷相關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生產者、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營業執照后,應當于3日內書面通報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注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核準證)、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五十九條食品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并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相關情況。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會同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的部門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分工協作、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的工作效率。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提出可疑食品生產加工現場的衛生學處理措施,查清事故發病人數、死亡人數、致病食品和致病因素等,并及時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第六十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電子監管信息系統,收集、整理、記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相關信息。
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本辦法規定的相關記錄實行電子記錄。食品生產經營者電子記錄內容應當與紙質記錄內容一致。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用非食用化學物質浸泡水產品、畜禽產品的;
(二)摻入xxx等有毒、有害物質;
(三)生產經營以廢棄食用油脂為原料的食用油。
第六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xx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利用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纖維等有害物質為原料生產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等食品相關產品的;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將有腹瀉、嘔吐、黃疸、發燒、咳血和咽部、肺部、皮膚化膿等病癥的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工作人員調整工作崗位的;
(三)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檢驗結論公布之前,銷售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將許可證標注的生產經營地址外的食品倉儲備案的;
(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采用委托生產加工,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
(六)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和食品貯存、運輸服務經營者未建立或者遵守相關記錄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保管貯存制度的;
(七)集體用餐配送者未在包裝明顯位置注明加工制作時間和保質期限,或者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八)餐飲服務提供者超許可范圍、承接能力接辦集體宴席,或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對提供的食品留樣,或者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九)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查驗留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營業執照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或者食品貯存、運輸服務經營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查驗留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許可證、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區縣(自治縣)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縣(自治縣)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xx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生產加工要求不符合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至第九項規定的;
(二)生產加工散裝食品未在其容器或者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的;
(三)未向社會公開承諾食品安全的;
(四)生產加工本辦法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的;
(五)向食堂、連鎖經營的集中交易市場銷售食品的;
(六)接受委托進行食品生產加工的;
(七)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出坊檢驗的;
(八)開業、停業未按規定報告的。
第六十五條食品攤販經營不符合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六條食品攤販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等物品,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備案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至第八項規定的;
(三)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第六十七條消費者購買的食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退換、賠償損失,并支付價款5倍的賠償金:
(一)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
(二)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食品不召回或者不停止經營的;
(三)進口食品未經相關安全性評估的;
(四)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五)添加藥品(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除外)的。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予退換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質量監督、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未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五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食品生產:指以銷售為目的,有固定生產場所、固定生產加工設備和裝置,將食品原料按照相應的工藝流程和要求,制作、加工成為食品的活動。
食品流通:指食品銷售者購買、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
餐飲服務:指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服務活動。包括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和集體用餐配送者等的經營活動。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指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加工規模小,采用傳統工藝,無預包裝或者簡易包裝的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或者個人。
食品攤販:指無固定店鋪,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者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允許的場所內從事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的個人。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包括食品批發市場、食品零售市場,以及商品批發市場、商品零售市場、商場、超市等交易市場中的食品集中交易區域。
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指食品生產者或者檢驗機構出具的,用于證明食品質量合格的檢驗報告書或者合格證。
第七十條生產、購買、銷售亞硝酸鹽的,應當遵守本辦法和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規定。
第七十一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應當按照同一生產批號確定食品批量;未標注生產批號的,按照同一生產日期確定。
第七十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鐵路運營中和火車站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由鐵路主管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本市行政區域內客運船舶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由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和客運船舶停泊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共同負責。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許可證的受理和核發。
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和客運船舶停泊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委托相關機構行使客運船舶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七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安全規章制度 篇11
一、在實習期間,實訓教師對實訓室的安全工作負責。
二、實訓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
三、實訓責任人有權拒絕不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進入實訓室。
四、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訓教師要全面負責實訓過程中安全工作,不得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五、實訓前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檢
查,實訓完畢離開實訓室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火源、氣源等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
六、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實訓操作,要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嚴禁無監護操作。
七、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八、進入實訓室操作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使用轉動機械,不得戴手套作業。
九、需要安裝其他電器設備的,必須事先經實訓管理人員同意,方可實施安裝工作。
十、實訓室管理員或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將房間鑰匙轉借他人或復制。
十一、實訓室在開放狀態必須有負責人監控該室,學生不得獨自逗留實訓室。
安全規章制度 篇12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學校食堂必須在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100%食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開業;食堂采購要有相對固定的食品采購單位,采購時要索證索票100%(“票”是指進貨憑證,“證”是指供貨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合格檢驗證),及相關的檢驗合格和化驗單;蔬菜殘留農藥檢測、記錄率100%;飯堂食物留樣率100%。
一、學校建立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辦。
三、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四、采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采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采購、驗收人員。并實行組長負責制。
(2)采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采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采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采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采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范、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衛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并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五、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學生的飲用水由學校班主任教師負責管理。
(2)提供給學生的`飲用水和飲水設備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3)由總務處負責,衛生室監督,每月定期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4)要求學生每天帶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六、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
要明確校長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教師在自己負責的工作崗位上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若管理缺位,導致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嚴格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另外,在發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安全規章制度 篇13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安全查驗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食品安全庫房規章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食品經營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2、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督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出去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7、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9、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進口包裝食品的,本公司應在食品包裝上注明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本公司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公司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公司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本公司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五、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本單位食品等產品安全管理,規范不合格產品退出市場管理,樹立本單位誠信、負責的形象,加強與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規定,所謂食品召回,是指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或者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并已經進入流通、消費領域,為避免不合格產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本單位及時將缺陷產品從流通、消費領域收回,予以處理或者銷毀,并承擔相關費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產品;
(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或依法應當檢驗、檢疫而未經檢驗、檢疫的產品;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質日期的產品;
(四)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等違法產品;
(五)與監督管理部門抽檢核定質量不合格產品同批次的產品;
(六)被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本單位認為需要召回的產品。
(七)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應當召回的產品。
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業通知的,應立即啟動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產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驟:
(一)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
(二)立即通知消費者停止使用;
(三)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四)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信息公布應能夠覆蓋銷售范圍;
(五)為消費者辦理退貨退款手續,召回不合格產品;
(六)召回的食品按規定銷毀或無害化處理。
產品召回應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產品召回情況應及時、完整、真實地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
不合格食品退貨和召回的費用,按照《供貨合同》的有關約定辦理,或者由供應商和銷售商協商,原則上由對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的單位承擔。實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應當定點存放,存放場所應當有明顯標志,召回食品的批號和數量必須準確記錄。食品召回后,應當對該食品質量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整改。
本單位的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對違反本制度的一律從嚴追究其責任。
七、臨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
1、根據食品保質期的不同,參考行業慣例,界定食品臨近保質期為: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臨近保質期為45天;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臨近保質期為30天;保質期在90天又紅又專上不足半年的,臨近保質期為20天;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10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2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為1天。
2、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管理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退貨、銷毀等工作,并負責培訓員工有關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知識。
3、臨近保質期食品實行每天定時、定人的日常檢查制度。
4、臨近保質期食品實行專區存放,或統一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
5、臨近保質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應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銷售,及時銷毀,禁止退回供貨商或者生產商,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銷毀記錄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銷毀超過保持期食品,應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銷毀記錄臺賬應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或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
6、制訂臨近保質期食品退貨規則。食品經營者如與供貨商有臨近保質期食品退貨約定,應及時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記錄內容包括退貨商品名稱、規格、數量、退貨時間等,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含電子蓋章)。
八、食品廢棄物處置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2、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
3、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并注明處理方式
4、負責人負責對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廢棄物的,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九、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并認真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義: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在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盡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
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兩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1初次報告
盡可能清除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燈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五、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緩、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十、食品投訴處理制度
一、顧客投訴的接收
1、遇有賓客投訴時須禮貌、耐心地接待。應懷著同情心聆聽賓客訴說,必要時可禮貌地詢問,但切忌打斷賓客的講話。 2、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使賓客平靜下來。
3、仔細聆聽或向賓客了解投訴的原因;詢問投訴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并盡量留下賓客的聯系資料。
4、顯示決斷力。站在賓客立場上表示同情,真誠地向賓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
5、充分意識賓客的自尊心。
二、賓客投訴的記錄及調查
1、了解賓客最初的需要和問題的所在。
2、找有關人員進行查詢,了解實際情況。
3、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
4、調查認真細致,對待賓客投訴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三、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辦法
1、積極尋求解決辦法,盡量滿足賓客要求。
2、事實調查清楚,提出處理辦法后,耐心轉告投訴人,征求投訴人對處理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
3、按協商后雙方認可的辦法解決賓客問題。
4、如屬無效投訴應耐心向賓客解釋,需要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把對讓給賓客”。不要對無法辦到的事做出承諾。 5、如屬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要主動承擔責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投訴處理人在折扣權限下,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但如果超出權限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就會在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上考慮,盡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將要采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并監督執行情況。
四、對處理問題的過程作追蹤檢查
一旦賓客選擇了解決方法便即刻開始工作,同時關注處理的進展情況并作追蹤檢查。并將追蹤檢查回訪情況如實登記《顧客投訴記錄表》上以備查。
【安全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規章制度01-08
施工安全規章制度06-16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06-20
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06-28
安全保衛規章制度12-08
車間安全規章制度12-08
安全操作規章制度12-15
電力安全規章制度12-24
校園安全規章制度08-03
安全工作規章制度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