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10篇
現如今,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1
值班制度
1、值班干部應提前5―10分鐘上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務:接待來訪人員,接受信息反饋,妥善保管電腦,做好值班登記(包括學生會各部門在該日進行的會議、活動),打掃辦公室,遇到重大事情應立即報告主席或秘書長。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辦公室公共財物。
4、不能按時值班但能主動做好調班安排并提前報秘書處的,考勤記錄作正常值班處理。主席團或秘書處對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檢查,秘書處對出勤情況作定期整理,作為各部評優的一個考察方向.
5、值班鑰匙不能私自專借.如有發現有秘書處收回,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者,記入個人工作檔案.
6、值班同學應及時打掃學生會辦公室以及團總支辦公室。
干部培訓制度
1、學生干部必須服從院黨、團總支的領導,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接受同學監督。
2、密切聯系同學,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本著認真學習的態度,在共同討論、互相交流的'氛圍中取長補短。
4、主動積極開展工作,講求團結協作精神,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自覺加強自身素質的培養,提高各部門的業務水平。
6、每個干部都有權利和義務接受學生會組織的各種培訓活動,非特殊情況,不得缺席;確因有事應提前將書面請假條上交秘書處。
7、學生會應根據具體情況組織全體成員參加有利于提高成員綜合素質的各項培訓活動。
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2
一、指導思想
(一)加強和促進團總支、學生會的自身建設,提高部門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部門成員的了解和監督
(二)為使團學運作更規范合理,考核成績將作為十分重要的依據并結合書記處和主席團的意見對部門成員進行評優、晉升、淘汰
(三)通過考核制度幫助成員認識自我、彌補不足、提高才干,為今后的學習與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二、考核原則
公平、公開、公正
三、考核對象
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系團學各部門副部長、干事
四、考核方法
(一)基本要求:
1.副部長: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績點在2.5以上
2.干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評選該部門(部長+副部長+干事)人數的30%作為優秀團學成員在系內進行表彰
(三)考核總分為100分,考核內容分為四個部分:日常考核30%、期末考核30%、部長評定20%、學期小結20%
1.干事日常考核:
(1)目的:考察成員在日常實際工作中的表現
(2)具體操作:1凡部門有活動,部長對參與活動成員進行評分
2學期末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長和每一名干事的平時考核成績并記錄在案
2.期末個人考核:
(1)目的:考察成員自我認定情況、部門其他成員對于此名干事的認可程度與總體評價。
(2)具體操作:1自評、互評,分別由本人、部門其他成員評分
(評分標準: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長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績并記錄在案
3、期末部長評定:
(1)目的:了解部長對該成員的認可程度,為人員的`合理調度提供依據。
(2)具體操作:1部長評定在每學期末由部長填寫
(評分標準: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部長對副部長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績并記錄在案。
4、學期小結:
(1)目的:考察成員對團學、所在部門和自身的認識以及對自己以后發展的意向,綜合考察成員的整體素質,給成員一個發表自己觀點和想法的地方。
(2)具體操作:1由人力資源部從實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設性等角度進行評分(人力資源部的小結由辦公室評定)
2由主席團進行監督,辦公室進行核查。
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實現對學生會成員的科學管理,使學生會工作走向規范化,有效發揮學生會在學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管理制度堅持為同學服務的宗旨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二章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密切聯系學院和同學,傾聽意見,接受監督,努力為同學服務;
(二)模范遵守校規、校紀和本會章程;
(三)維護學院的榮譽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從命令,盡職盡責,互相協作。
第四條學生會干部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本會工作進行討論并提出批評和建議;
(二)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享受福利待遇;
(三)獲得履行職責所應有的權利;
(四)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辭職。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本會機構由主席、副主席、辦公室、學習部、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宣傳部組成。
第六條各機構主要職能:
(一)主席:全面負責學生會的工作;負責召集學生會部長會議和全院班長會議;負責學生會各職能部室學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學生會參加學聯聯席會議;負責向院黨總支、團總支匯報工作。
(二)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職務空缺時,代理主席開展工作。
(三)辦公室:協助主席、副主席處理學生會日常事務;負責學生會的檔案管理;負責團總支、學生會干部的考勤,并協調各部開展工作。
(四)學習部:在全院學生中倡導良好的學風,及時了解并和學院有關部門反映同學們在學習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組織開展有關文化、科技學術活動,引導全院同學全面發展。
(五)生活部:協助學校、學院搞好有關學生生活方面的各項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廣大同學的意見和要求;配合校學聯和院學生工作部門做好全院學生宿舍管理和衛生評比、檢查工作;協助校有關部門維持學生正常的生活、學習秩序;負責全院學生各類補助的發放工作;組織發放助學貸款。
(六)體育部:倡導全院同學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組織他們參加各類體育活動和比賽;及時做好我院各類運動員的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檢查和監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況。
(七)文藝部:積極組織全院同學開展各類文娛活動,豐富廣大同學的課余生活。
(八)宣傳部:配合院團總支、校學聯做好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并做好學生會各項活動宣傳工作。
第七條因工作需要,增設、減少或者變更機構或職位時,應報學院團總支批準。
第四章錄用
第八條本會所有職位均采取公開面試、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擇優錄用。
第九條競選學生會干部,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要求進步,遵紀守法,無處分;
(二)有良好的人際關系,愿為廣大同學服務;
(三)有責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四)學習成績良好,無考試不及格現象;
(五)競選主席、副主席,一般應具有一年以上學生工作經驗,組織、決策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在同學中具有較高威信;
(六)特殊職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條學生會換屆在新學年第一學期進行。
第十一條錄用學生干部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發布錄用公告;
(二)由自薦人提交申請書;
(三)進行資格審查;
(四)對審查合格者進行公開面試;
(五)對面試合格者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過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團總支書記正式任命,部長、部員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條新錄用的學生會干部,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第十三條在特殊情況下錄用人員,經團總支批準后可簡化程序。
第十四條本會的錄用工作由團總支負責組織。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條學院團總支按照管理權限,對學生會成員的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第十六條對學生會成員的考核,應堅持公正客觀的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同學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學期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作為學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條學期考核先由個人總結,再由主管領導在聽取同學意見的基礎上寫出評語,確定考核等級,并將結果填入學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條學期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考核結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報團總支申請復核。
第十九條學期考核結果作為對學生會干部的獎懲、辭退和調整職務的依據。
第二十條考核內容:
(一)政治素質,行為表現。自覺學習政治理論,擁護黨的領導,思想上進,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在同學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二)工作態度。牢固樹立為同學服務的思想,工作積極主動,盡職盡責,有強烈的責任感,能以大局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職工作,決策能力強,工作方法靈活多樣,按時完成任務,不弄虛作假。
(四)協調協作能力,群眾基矗互相團結,善于協作,無私奉獻,不計較個人得失,在同學中威信高;
(五)工作業績。工作成效顯著與否,組織參加各類活動成績如何。
第六章獎勵
第二十一條學院團總支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工作人員給予獎勵。對其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對工作成績優異的學生干部,在評選優干和單項獎學金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并在畢業時的綜合測評中適當加分。
第七章紀律
第二十三條學生會干部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二)弄虛作假,欺騙領導和同學;
(三)行為有損學院的榮譽和利益;
(四)多次無故缺席學生會例會;
(五)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學生會干部有本條例第二十三條所列的違紀行為,團總支、學生會將視其程度給予警告、降職使用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八章辭職辭退
第二十五條學生會成員因各種原因辭職,應向學生會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會應在兩周內予以審批。審批期間,申請人不得擅自離職。
第二十六條學生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學期考核中,連續兩次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能勝任現任工作的;
(三)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的;
(四)嚴重違反本會紀律的。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條例由團總支、學生會負責解。
第二十八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組織委員:負責全院團員檔案管理、組織關系轉接、團費收繳及團員的民主評議及"評優"工作;負責院團總支工作檔案管理。
宣傳委員:負責全院團員青年思想教育活動及團課等的組織,安排工作。
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4
為了進一步加強辦公室的管理,體現學生會辦公室工作的整體性和聯系性,更好的發揮學生會辦公室的作用。同時為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室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值班時間:具體值班時間看《學生會干部值班表》
2.值班地點:大學生活動中心
3.值班人員:由學生會辦公室具體安排。值班人員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寫請假條,請主席簽字。
4.進入辦公室必須著裝整潔。
5.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6.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干凈、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7.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妥善處理和報告突發事件。
8.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時間邀請外人到辦公室學習、玩鬧,不得在辦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處理私事。
9.值班人員應熱情接待來訪同學,認真聽取、耐心處理來訪同學的事情。
10.值班人員不得用學生會電話打私人電話。
(二)物品管理制度
1.辦公室內的所有物品為學生會財產,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動、借用。
2.全體學生會干部應自覺愛護辦公室財物,任何人未經團委老師和學生會主要負責人允許,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辦公室物品。
3.學生會各部門如需借用辦公室物品,應告知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借用目的及歸還日期,使用時應遵守辦公室相關制度,特別是做到節約使用,并確保按時完好歸還。如在使用辦公室或辦公室物具期間,有損壞,須由辦公室進行登記,并酌情賠償。
4.辦公室的鑰匙由辦公室干事輪流保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配制或轉借他人配制、使用。
5.各部門若要在辦公室存放東西必須作好登記,并于規定時間內取走。
(三)請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課、生病等)不能參加其次活動的干事得在活動前先在請假本上登記請假,并說明原因。經主席準假方可。
(四)例會制度:
1.辦公室所有成員應按時參加學院召開的例會及工作總結會議。
2.定期舉行會議,并作會議記錄,總結前一段時間的工作有哪些不足,為以后的工作積累經驗。并討論下一段要開展的各項工作。
3.在本部各項活動開展之前都要召開活動準備會,分配任務,要求各成員務必出席。
4.開會期間遵守會議制度。成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事先請假。每次例會必須嚴格考勤并如實記錄。遲到3次以內給予警告。
(五)考評制度
1.考評每月舉行一次,辦公室成員根據自己在一個月內的學習、感受、體驗寫一篇文章。
2.所有學姐學長根據學生會新成員成員平時具體表現給每個學生會新成員打分。
3.綜合各方面的表現,選出表現優秀的成員給予表揚。
(六)衛生制度
1.所有人員在辦公室內部務必保持辦公室整齊清潔。
2.宣傳部出完海報后務必及時做好清潔工作。
3.各部門存放在辦公室的物品務必保持堆放整齊。
4.值班人員應搞好基本衛生,保持辦公室清潔。
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5
一、部門職能
1、始終不移的以服務同學以及我部所有師生為宗旨,認真開展好本部門的每一項工作;
2、充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不懈地進行宣傳工作,把學校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時地傳遞給廣大師生,對學生會的各項工作進行宣傳;
3、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開展各項活動,做好活動的宣傳工作;
4、負責學生會宣傳條幅、會場布置、宣傳海報、展板等的制作工作。
二、工作理念
高質量,高標準,高要求。低調做人,高調做事!
三、例會要求
1、每周例會務必準時到達,有事者應向部長或者副部長請假示意;
2、開例會時,帶紙和筆,記下重要的工作;并帶好工作牌等相關佩戴。
3、例會期間,可以適當活躍一下氣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4、請假次數不得超過2次;
如果屢次未請假而不參加例會者,我們會采取相關措施給予警示或者開除。
四、工作要求
1、能夠積極主動的參與部門工作。包括海報制作,會場布置以及臨時的任務(臨時任務聽從各組組長分配)。在工作中能夠自我思考,力求創新;
2、能夠有始有終,踏踏實實的'完成上級交待的每一項任務。從而培養自己的責任心;
3、具備一定的自學能力。能夠在海報制作和會場布置的工作中,學習繪畫技法,顏色搭配,比例縮放和寫稿子、撰寫文章、策劃書的編輯等相關內容。
五、其他方面
1、待人禮貌。遇見老師和其他部門負責人應主動打招呼,公共場合不得與各部門負責人頂撞;
2、要主動維護部門形象,特別是在大型活動與其他部門聯合做事的時候;
3、嚴禁以個人名義把部門相關資源外借其他個人或單位,如有需要須向部長或副部長請示,應允方可;
4、嚴禁以部門或者學生會的名義做一些違反校紀校規的事情;
5、每周下達的任務或通知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沓
違反以上規定者,給予警示或開除處分。如果有嚴重違反校紀校規者,會由學部或學院給予相關處分;
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6
一、懲罰制度
1)遲到累計三次者記為一次缺勤,曠會者記為一次缺勤。
2)無故缺勤二次者給予口頭警告,無故缺勤三次者給予辭退處理。
3)對紀檢部造成不良影響或帶來損失者,給予辭退處理。
4)在工作中不認真職守者給予警告并通報批評。
5)以權謀私、濫用職權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批評至辭退處理。
二、紀檢部職責規定、要求及組織體系
1)對組長的職責規定:組長根據計劃向組員分配任務,且隨時詢問了解計劃執行情況,聽取組員工作建議及任務完成情況;組長有責任和義務對組員的活動操作能力進行培養和提供鍛煉的機會,充分發揮每個組員的特長,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質量。組長并定期向副部長匯報組內的工作。
2)對組員職責范圍的規定:按時出席每次全體會議及部內會議;各組員應服從組長管理,按時完成任務。也可以對工作提出合理建議或設想;及時向部長匯報工作;積極協助其他各組工作;積極參加學生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3)組長應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工作熱情,在工作中認真負責,按時完成工作,積極進取。
4)遇到突發事件如:(查勤遇到學生特意刁難)應頭腦冷靜處理事情,絕不允許意氣用事,將該班級記下,然后需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
5)對于組員退出紀檢部,組員需提前一周向部長遞交退部申請,經紀檢部批準后方可正式退出。
6.紀檢部組織體系:一個部長、三個副部長、五個紀檢組。
三、行為規范
1.查勤
1)按時到達指定教室,禁止遲到事情的發生。
2)說話禮貌用語,進門主動問好,尊重老師與同學。查勤完畢,主動關門,對全體同學及老師說“謝謝”等禮貌用語。
3)保證查勤的數據正確性及公正性,杜絕私自改查勤單子。
4)如實反映出現的各重問題及情況。
2.所有紀檢部成員
1)不遲到早退。
2)積極維護活動等各項秩序。
3)服從安排,配合部長工作,支持學校的各種活動。
4)不做影響紀檢部形象的事,及時反映各種情況,積極主動學習和改變自己的不足。
5)不準與同學發生口角,杜絕身體沖突的行為,如有情況立即向部長及老師反映。紀檢部所有成員必須服從學生會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需要,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為整個學生會而努力。
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7
一、部門簡介
文藝部本著豐富校園文化,充實我院學生生活,積極組織文藝活動,發掘校園文藝人才,并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臺為目的,協助學院開展各類文藝活動,創建文學與藝術想結合的校園氛圍。
二、部門職責
1、配合各部們開展文藝方面的活動。
2、舉辦自發性的文藝活動,每月不得少于次。
3、配合院部完成學院計劃內的大型文藝活動(如迎新等);還有全院性質的大型特色活動(如十佳、藝術節等)。
4、組織學生會內部娛樂活動(每學期不得少于一次)。
5、組織文娛骨干培訓活動,舉辦各類專題講座,搞好文藝普及工作。
6、加強對文藝類社團的溝通及合作。
7、主動發現院系內文藝特長人才,為大型文藝活動及對外文藝交流做儲備。
三、部門規章制度
1、會議制度
(1)每周召開院文藝部部門例會,要求部門全體成員參加。考核采取扣分制,(每月總分為分,-分為不合格,-分合格,-分優秀。)
(2)每次部門例會須有會議記錄,記錄中要求記載會議起止時間、主持人、出席人、缺勤人(在名字后面打括號標明缺勤理由)、記錄人、會議地點、會議討論主要內容、會上各成員的發言內容(只記載一個提出一種觀點的發言,不記載重復發言)及對部門負責人的評價、任務分配(包括任務、任務反饋者及反饋時間)。
(3)每次會議不得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需于例會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請假申請得到批準,會前未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者,遲到十分鐘以上均視為缺勤。(缺勤分)
(4)會議期間要求嚴肅紀律,所有與會者要作到:
①衣冠整齊,舉止文明,不得抽煙;(分)
②不許大聲喧嘩,所有手機應調至震動或關機(分);
③尊重他人,當有人發言時,不得私自交談、討論;(分)
④作好會議筆記(請在會議記錄本上記錄好自己的發言記錄及工作記錄);(分)
⑤有意見或建議可示意經主持人批準后提出;
⑥部門成員對所安排工作有所疑問或感覺不能勝任者,會議上當面提出,以便做出相應的調整。不可敷衍了事;
⑦在會議中使用普通話;
⑧保持會議場地的.清潔(由會議記錄者監督)。(分)
(5)例會會議記錄(包括部門會議記錄及個人會議記錄)作為部門成員月考核有效憑證。
2、考核及獎懲制度
(1)凡部內成員,至加入本部門次月起,參加參加學生會相應職級的月考核、學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2)考核等次分優秀、合格、不合格。優秀比例不得超過%,無不合格上限。
(3)月考核獎懲:a月考核合格者通過每月工作考核,成為合格助理;b月考核優秀者通過每月工作考核,成為優秀助理,在日后工作分配中原則上考慮培養及給予重任鍛煉;c月考核一次不合格者,給予整改通知,兩次不合格者,予以辭退;d每月考核需將考核結果在考核結束后一周例會上公布給各成員,并在部門會議記錄本中備案。e每月考核在每月結束的一周進行,并在一周結束前反饋給。
(4)本條例由部門負責人嚴格落實執行,并接受部門各成員的監督,各成員在對考核獎懲有任何疑問時可在考核結果公布的會后或在當日之內向部門負責人提出。,
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8
部門例會出勤管理規定(滿分20分)
各部門干事應準時參加部門會議。
(1)、遲到一次扣1分;
(2)、無故早退一次扣1分;
(3)、會前請假的,一次扣一分,請假超過三次的按缺席算;
(4)、無故缺席一次扣3分,無故缺席超過3次的,此項不得分。
小組會議出勤(滿分20分)
組長應該按時組織小組會議,各小組成員應該積極參加會議。
(1)、遲到一次扣1分;
(2)、無故早退一次扣1分;
(3)、會前請假的,一次扣一分,請假超過三次的按缺席算;
(4)、無故缺席一次扣3分,無故缺席超過3次的,此項不得分。
(5)、組長未按時組織小組會議一次扣3分,未開小組會議一次扣7分。
活動出勤管理規定(滿20分):
1、考核內同:
a)、工作時間已到而未到者,即為遲到;
b)、未到工作結束時間而提前離開者,即為早退;
c)、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而離開者,即為擅離職守;
2、工作人員工作實行簽到制。
3、除以下人員外,其余人員均按工作時間簽到。
a) (1)、委托他人代簽
(2)、有涂改情況者
5、工作人員一個月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累計達三次者扣5分,達五次者扣10分,超過五次者扣20分,在副部例會上給予點名批評。
6、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不能出席或者需要提前離開者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不能出席或者需要提前離開者必須到風紀部辦理登記手續備案。凡過期或者未填寫登記表者,按缺勤處理。
8、成員應該準時參加活動考核。
(1)、遲到一次扣2分;
(2)、無故早退一次扣2分;
(3)、活動前請假的,一次扣一分,請假超過三次的'按缺席算;
(4)、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超過4次的,此項不得分。
其他(滿分10分)
承擔、組織和協助社聯實踐部活動每一次5分。
附加項(滿分10分)
承擔、組織和協助社聯及社聯其他部門的活動每一次加5分。
說明:1、條例一、四、五由部長級制定表格記錄考核
2、條例二、三由各個組長制定表格記錄考核
3、本制度采用倒扣分形式前三項不足60分者即刻勸退出實踐部。
獎勵制度:
1、考核程序
(1)、考績每月一次;
(2)、每月最后一天由風紀部干事匯整出勤資料,匯整完畢后遞交表冊至風紀部部長;
(3)、次月1號由秘書處轉發至各部門;
(4)、月度考績事宜由風紀部部長督導,風紀部小干事執行,其他各部門配合。
2、績效分等
月度考核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89為甲等;76—79為乙等;70—75為丙等。(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3考核限制
(1)、干事、副部長及部長在月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能列為特等:
①、遲到、早退累月計達2次以上者(含2次);
②、缺勤1次者。
(2)、于月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①遲到、早退累月計達4次以上者(含4次);
②卻請2次者。
4、人數限制:各部門特等人數最高限為1人,甲等人數為2人。
5、一學期內,累計獲四次甲等績效的工作人員,可在院學生會全體大會上得到表彰;累計獲五次特等績效的工作人員,不僅可在院學生會全體大會上得到表彰,部長級可獲得管理學院頒發的“優秀干部”證書,干事級可獲管理學頒發“十佳干事”證書。
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9
一、活動制度
第一條:決定開展活動前必須交上一級領導批準,經各成員討論確定,活動方可實施,寫好活動計劃交上級批準。
第二條:開展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計劃書的方案執行,如遇到特殊情況改變方案須經上級同意,例會中活動組織人要匯報活動開展情況。
第三條:活動結束后,應及時總結(大型活動須有照片等資料),并如實寫出總結并交于辦公室存檔。
第四條:因活動要求進入辦公室不得大聲喧嘩、不得抽煙、衣冠不整者不得進入辦公室、借用團委公共物品著應做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
二、例會制度
第一條:每次例會必須實行考勤。每周例會務必準時到達,有事者應向部長或者副部長請假示意;
第二條:參加會議人員不可無故遲到、早退,不得隨意出入。
第三條:開例會時,帶紙和筆,記下重要的工作;開會是須關閉手機或調為震動,不許接電話。
第四條:開會時須遵守紀律。
第五條:例會期間,可以適當活躍一下氣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第六條:請假次數不得超過5次;
如果屢次未請假而不參加例會者,我們會采取相關措施給予警示或者開除。
三、工作制度
第一條:部門成員應該主動擔當部門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條:部門成員在工作中應當互相配合、團結合作,不斷學習、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第三條:部門成員應當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學習,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條:部門成員應當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工作態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權益部良好形象。
第五條:部門成員應當積極主動地協助學生會其他各部門舉辦的活動,主動為同學們服務。
四、值班制度
第一條:不得無故曠班,凡無故曠班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仍不悔改者,予以開除。
第二條: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各項任務,不拖拉,馬虎。
第三條:如有沒有完成的工作,應在與下一人交班時說明情況。
第四條:最后一班值班結束時,注意鎖好門,關好電腦,窗戶。
第五條:對待來訪同學應禮貌、熱情、周到。
五、獎懲制度
第一條:部門職位實行競爭上崗,表現優秀的優先考慮。
第二條:對每周負責人實行考評,考評分高者在例會上進行表揚,并擇優推薦參加“五四評優”。
第三條:在各類活動中積極承擔工作者頒發“優秀工作人員”獎狀,適當獎勵。
第四條:學期末對工作認真負責的個人進行表揚,并適當推薦參加學生會“權益工作先進個人”評優。
第五條: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達三次者進行批評教育,并在會議上作公開檢討,取消各類評優資格。
第六條: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達五次者則作自動退部處理。
第七條:經常無故推脫工作者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者取消各類評優資格。
六、其他常規制度
第一條:在各項相關權益活動結束后,各部門成員應當積極總結活動舉辦優點和不足之處,寫好總結(電子檔),在活動結束后的三天之內發于部長郵箱。
第二條:每學期期末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寫好學期工作總結,按時發于部長郵箱。
第三條:各部門成員應當積極思考部門工作,不斷探索總結,及時提出個人建議。
第四條:部門成員應當團結友愛、為把權益部打造成一個優秀部門、為同學提供優質服務而共同努力。
七、其他方面
第一條:待人禮貌。遇見老師和其他部門負責人應主動打招呼,公共場合不得與各部門負責人頂撞;
第二條:要主動維護部門形象,特別是在大型活動與其他部門聯合做事的時候;
第三條:嚴禁以個人名義把部門相關資源外借其他個人或單位,如有需要須向部長或副部長請示,應允方可;
第四條:嚴禁以部門或者團學聯名義做一些違反校紀校規的事情;
第五條:每周下達的任務或通知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沓。
學生會部門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學生會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學生會的內部管理、提高學生會干部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學生會組織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學生干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干,要熱心為同學服務,關心他人,主動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學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會制度
例會是學生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并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學校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例會或者會議參加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一)提前三分鐘到會,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
(二)請假必須得到主席團或辦公室的批準,不得由他人代請。
(三)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四)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和筆,并做好會議記錄。
(五)各部門召開本部會議時必須有主席團成員在場。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學期初第一次例會時,擬一份本學期總體工作計劃交辦公室。
(二)各部在學期末,擬一份本學期工作總結交辦公室存檔。
(三)各部組織活動前兩周交工作計劃,活動結束后三天之內交工作總結。
(四)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組織各項工作。
(五)各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主席團分配的.工作必須認真負責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辦公室負責弄好電子檔案制度,把一切書面文件進行電子存檔,以便日后保存和調動。
(七)各部工作計劃、總結等文件,要求字跡工整、內容合理、切實可行。
第四章財務制度
(一)學生會經費在學校、團委的監督下支配。
(二)學生會是為同學服務的組織,經費和收入都要用在為同學服務這一目的上。
(三)學生會開支由主管老師和主席團審核、批準、報銷。
(四)學生會大型活動經費應當在活動前制作經費預算表交學生會辦公室備案。活動結束后應將制作經費結算表并附發票或收據交學生會辦公室,由組織人員和指導老師進行審核。
(五)學生會各部門的報銷憑條一律采用發票,不得亂報或虛報金額,任何活動的經費使用都必須在活動開展前的計劃書上打出經費預算,以節約高效為宗旨。報銷發票須有所報銷活動、報銷部門、報銷日期,經手人、負責人、主席的簽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錢、不亂花錢。報銷須嚴格執行財務紀律。
(六)學生會各項活動的主要負責部必須本著實事求是、節儉的原則制作經費預算。活動過程必須嚴格按照預算運用經費,活動實際經費不得超出預算經費。如在活動開展中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活動經費,必須報主席團批準。
(七)學生會搞的任何活動的帳目應清楚明了,由指導老師審查。
第六章獎懲制度
(一)為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獎懲標準如下:
(1)每月評出優秀干事、優秀部長、優秀部,以平時表現和工作能力等為依據被評為“優秀干事”。
(2)懲罰
①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全會通報批評: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務者
B開會不認真者
②凡出現以下情況者開除:
A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結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B言行嚴重敗壞學校、學生會形象者
③考試違反紀律或作弊者,一經查實,自動退出學生會。
(三)學生會評優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評優活動,各部由部長及副部長確定兩名優秀干事人選,部長及副部長評優由主席團成員負責。
第十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合肥市蜀山區第五十中學學生會主席團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
(二)學生會各級組織可制定有關工作制度,但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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