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的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酒店的規章制度1
一、懲處條例
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吃零食。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違反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5、不走樓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電梯。
6、在規定的禁煙區內吸煙。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酒店外人員進入酒店。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著裝,如歪帶工牌、頭發不整、依靠墻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妝、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嘩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為,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反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1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元以上。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誹謗他人,散布不利于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干私活。
5、違反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序、操作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3元以上;管理者處以5元以上。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嘩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于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客服務工作。
6、違反各崗位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準私自使用酒店設備。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匯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機密,遺失酒店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5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0元以上。
大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玩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大事故。
8、其他違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1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5元以上。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大損失。
2、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酒店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私,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酒店的污蔑性言論,發表有損酒店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酒店形象。
11、記一次大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后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2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0元以上。
二、獎勵條例
1、 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除班前會上表揚外,可獎勵5元以上。
2、 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除表揚外,可獎勵10元以上。
3、 優質服務,受到酒店領導或客人好評。除表揚外,可獎勵15元以上。
4、 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5、 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6、 扎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或得到職位提升。
7、 見義勇為,保護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除表揚外可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酒店的規章制度2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簽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簽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簽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酒店的'規章制度3
一、目的
為嚴肅酒店勞動紀律,引導員工行為,明確各部門處罰職責,特制定本條例。
二、管理總則
實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處罰體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對酒店所有規范中涉及的處罰條款進行審核,保證處罰體系的系統性和規范性;保障酒店各項處罰及時、準確并符合國家法規。
2.各部門負責人:履行管理職責,確保本部門員工認真執行各項制度規范。發現員工有違規行為,及時執行處罰,報告并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調查和處罰。
四、處罰等級
1.罰款:適用于一般違紀者,按照過失等級不同,設置不同罰款數額。
2.無薪停職:員工違反酒店規定或涉及刑事審案時,酒店在考慮對其作出某種處理之前,可給予不超過14天之無薪停職處分。
3. 開除/解除勞動關系:員工違反酒店規定或涉及刑事審案時,酒店給予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罰。
4.過失等級劃分:按照過失的嚴重程度劃分為輕微過失、一般過失、嚴重過失、重大過失。
五、處分處罰權限
1.由部門負責人發現的問題,對責任人開據罰款單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月初將存根聯統一交財務部。
2.由值班經理或其他部門經理發現的問題,經核實后,由行政辦公室對責任人開據罰款單并交部門經理找責任人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無薪停職、解除勞動關系、開除由部門負責人提出,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對部門負責人的處罰,由行政辦開具罰款單,總經理簽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備案處。
六、處分處罰程序
1.員工受到任何處分、處罰,員工所在部門均會發出《罰款通知單》,列明員工犯規細節和處理依據的條款,經受處分的員工簽名后,部門負責人簽名認可,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員工如受到紀律處分,將記錄在案。
3.員工在月內受到處分的,不提升職務或工資,不能參加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等類似評選活動。
4.員工犯規證據確鑿,但拒絕在《員工罰款通知單》上簽名者,部門負責人和行政辦直接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
5.部門負責人違紀處罰由行政辦公室依據酒店規定發出,經受處分部門負責人簽名后,報總經理批準。
6.所有扣款由當月工資中進行扣除。
7.各部門于每月1日匯總上一月所有罰款單據交財務部審核。
七、上訴步驟
員工有權對所給予的紀律處分提出上訴,可書面向直屬上司也可越級向部門負責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力資源部直至總經理反映,并得到答復。所有上訴將保密處理。
八、處分處罰類別
(一)組織紀律類
1.工作時間唱歌。(10元)
2.非酒店管理人員和市場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在面客區域接打私人電話。(10元)
3.工作時間睡覺。(20元)
4.工作時間吃零食或者偷吃酒店、客人食品。(10元)
5.工作崗位上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或嬉笑。(10元)
6.工作時間看書、看報、聽音樂、看電視。(20元)
7.工作時間聚堆聊天(10元),跨部門聚堆聊天。(20元)
8.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下棋、打牌。(50元)
9.未經上級批準,離開工作崗位未釀成事故的。(20元)
10.私自帶親朋好友在酒店參觀。(10元)
11.當班時間未經允許會客或不在酒店規定地點會客。(20元)
12.帶情緒上崗。(30元)
13.攜帶私人提包、香煙等與工作無關之物進入工作場所。(10元)
14.不按規定接聽電話。(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持酒店配 備手機,不接聽電話一次30元。
15.上級越級指揮工作,下級越級請示工作。(20元)
16.未經批準著裝外出。(10元)
17.未經允許班前、班中喝酒或帶酒意上崗。(50元)
18.員工下班后無故在酒店內停留或者下班后無故在工作崗位或營業場所逗留 (20元)不服從分配和管理或消極怠工,(20-50元)
19.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5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20.推諉、抵抗、變相不服從管理。(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21.不接受檢查、態度惡劣。(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22.對酒店規定、處理有意見,不通過組織反映,妄加評論。(30元)
23.隱瞞過失、知情不報、欺上瞞下、為過失者包庇、打圓場。(30元至無薪停職)
24.弄虛作假。(20-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至辭退)
25.參加會議手機不定在振動位置。(50元)
26.未按要求參加酒店舉辦的各種會議、學習及其它集體活動。(50元)
27.參加酒店集體活動,不顧大局,不聽指揮,不服從管理。(50元)
28.集體活動起哄、鼓倒掌、喝倒彩。(50元)
29.參加酒店集體活動有失態行為。(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辭退)
30.擾亂會議秩序。(20-50元,情節嚴重者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31.在宿舍內打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20-50元)
32.私自在客房看電視、不按規定使用客用電梯設施設備。(20元)
33.私自帶外人進客房看電視、洗澡、留宿。(視情節給予辭退-開除)
34.就餐時間過長,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10元),超過20分鐘(50元)
35.探聽客人隱私,泄漏客人隱私或個人資料。(辭退- 開除)
36.把客用品、店用品帶入宿舍。(50-100元)
37. 偷吃、偷拿酒店食品、飲料。(50元,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38. 私自帶親朋好友到宿舍。(20元)
39. 擅自帶人在宿舍留宿。(50元)
40. 在宿舍內喝酒。(30元)
41. 在更衣櫥或宿舍物品櫥內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2. 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辦私事。(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3. 動用酒店設施干私活。(20元-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4.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5. 利用工作之便推銷代售非酒店產品。(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46. 私自換取或套取外匯。(辭退-開除)
47. 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辭退-開除)
48. 親朋好友來店消費少收或不收款。(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49. 報假帳、弄虛作假,合伙營私舞弊或銷毀、涂改各種原始記錄資料、帳單、單 據,利用已付帳單向客人收費以及故意加減,中飽私囊。(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50. 私自調班。(5元)
51. 向客人索取或變相索取小費,接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無薪停職直到開除并 追究法律責任)
52. 不按規定處理賓客遺留物品。(50-1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53. 擅自動用客人的物品。(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54. 私自攜帶物品進出酒店,拒絕接受檢查。(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55. 截留贈送客人的禮品(含消費券)。(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56. 以假劣物品更換酒店物品。(開除)
57. 未經允許進入倉庫。(10元)
58. 不走員工通道。(10元)
59. 乘出租車進出酒店正門。(10元)
60. 浪費材料、水、電等能源。(20元)
61. 在酒店內無煙區或酒店車輛上吸煙。(200元)
62. 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內的有關文件資料。(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63. 違章作業,造成事故。(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64. 出現重大設備故障不及時上報(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65. 酒店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非完全個人責任的(100-200元);屬個人責任的(視 情況賠付,情節嚴重辭退-開除)
66. 責任心不強,造成設備設施及物品損壞。(物品價值20-100元罰款5-10倍,100 元以上罰款5倍,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67. 擅自動用、破壞酒店消防設備設施。(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68. 蓄意破壞酒店各種設備、設施及物品。(無薪停職-辭退-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69. 拉幫結伙,搞小團體。(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70. 在店內外損害酒店形象和聲譽的行為。(50-100元,情節嚴重辭退-開除)
71. 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酒店的正常工作環境和秩序。(50-100 元,情嚴重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72. 罷.工或煽動他人罷.工。(開除)
73. 在酒店區域亂涂亂畫,或寫侮辱性文字。(開除)
74. 賭博或變相賭博及進行其他帶賭博性質的活動。(開除)
75. 偷看、偷聽和故意傳播黃色刊物、錄像。(開除)
76. 毆打他人、聚眾鬧事、煽動、參與毆斗、動用兇器威脅他人。(開除-情節嚴重 依法交司法部門處理)
77. 受治安條例和國家刑律處罰。(開除)
(二)行為規范類
1. 酒店內不按酒店要求行走(10元)
2. 行走時背手、手插口袋、袖手、勾肩搭背。(10元)
3. 在營業場所舉止不雅、行走節奏慢或跑動。(10元)
4. 走路與賓客搶道、爭行、遇客不禮不避讓,超過客人不致歉。(10元)
5. 不微笑服務、不使用禮貌規范用語。(10元)
6. 遇到客人、同事(上級)不主動問候或遇酒店人員陪同客人時只問候酒店人員, 不問候客人;下級問候無回答。(10元)
7. 工作時間不講普通話。(10元)
8. 對客人、對同事亂用稱謂。(20元)
9.客人站著,坐著與客人講話或辦事。(15-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0.出口傷人、粗言穢語、污辱人格。(50-10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辭退)
11.接聽電話不規范或背對客人打電話,打電話遇客人、領導不點頭示意。(10元)
12.與客人打招呼舉止不雅(指指點點)。(10元)
13.對客人的意見不及時反饋。(30元)
14.工作失誤出錯不向客人賠禮道歉。(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5.未經允許進入客人用房、辦公室。(20元-無薪停職)
16.無緊急事項,打斷客人、領導談話。(20元)
17.取笑同事與客人。(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18.遺忘客人交辦的事項。(20元-無薪停職)
19.接待服務中單手接遞物品,亂扔、亂拋、亂堆放。(20元)
20.講話時交頭接耳。(10元)
21.用腳開門,用腳踢門。(10元)
22.面客區域操作聲音大,講話,走路聲音大。(10元)
23.在崗位上打鬧。(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24.班中站姿不雅。倚墻、倚物、身子不挺直。(10元)
25.當班時打哈欠不捂嘴、抓癢、嘆氣、抓頭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妝打扮, 咳嗽時不掩口、不掉轉頭。(10元)
26.蹲或坐在地上。(20元)
27.未等對方講完話即扣電話或摔電話。(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28.隨地吐痰、亂扔紙屑。(10元)
29.在酒店的備品及宣傳資料(或宣傳牌)上亂寫亂畫。(10元)
30.在設備設施、臺面、椅、門窗、墻面等亂寫亂劃。(20元)
31.打聽、傳播、干涉外部門的事宜。(20元)
32.對顧客、對上級、對檢查人員亂解釋。(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3.工作出現差錯,為避免處罰,私自請客人講情。(15-2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辭退)
34.故意刁難他人或其他部門。(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5.工作互相推諉,推卸責任。(20-50元,情節嚴重無薪停職)
36.截留客人的錢財。(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
37.偷拿、騙取酒店或他人財物。(無薪停職-辭退-開除,并追究法律責任)不注意 公共道德,嚴重破壞衛生秩序。(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三)儀容儀表類
1.不按規定佩戴領帶、領結、領帶夾、胸花、員工工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規范。(5 元)
2.制服不清潔,不平整,有破損、脫絲、鈕扣不全,制服有異味、有褪色、有污跡、 不合身。(10元)
3.不著酒店規定顏色的鞋襪。鞋有破損、有明顯污染、不光亮清潔;襪子有破損、 脫絲(5元)。皮鞋釘金屬鞋掌。(5元)
4.著裝不系扣,少系扣,領帶(結)松。(5元)
5.不戴酒店配發的手套或手套破損、有污跡。(5元)
6.佩戴的領帶不熨平,脫色、破損。(10元)
7.襯衣不束在褲內。(10元)
8.不按酒店規定佩戴口罩、帽子(10元)
9.挽褲腿、卷袖子。(10元)
10.廚師、保安、行李員等在酒店工作時間行走不戴帽子、歪戴帽子、手拿帽子。(10 元)
11.不按規定著酒店配發的制服或要求樣式的工鞋。(10元)
12.(男)有胡須。(10元)(女)面部不整潔、化妝不達標。(10元)
13.工作時間內佩戴耳環、手鏈、夸張性手表、戒指(婚戒除外)等飾物。(10元)
14.發型 男:前遮眉、側過耳,鬢角過中耳線,后過衣領;(10元)留怪異發型或怪 異顏色(10元-20元)。 女:長發不盤起,頭飾過多、過大、與發色反差大,劉海過長;(10元)留怪異發型或染成非黑色。(20元)
15.染有色指甲油、指甲過長;手不清潔。(10元)
16.口腔有異味,身體有異味。(10元)
17.戴變色、異型近視鏡。(10元)
(四)考勤類
1.遲到:10分鐘以內,扣罰10元;遲到20分鐘以內,扣罰20元;遲到30分鐘以內,扣罰30元;遲到5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當日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下除外)
2.早退: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早退20分鐘以內,扣罰20元;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當日按曠工處理。
3.曠工:
3.1在工作時間內,擅自脫崗聊天,出店辦私事,按曠工處理。
3.2未按酒店規定辦理、補辦請假手續,按曠工處理。
3.3當月無故曠工,除扣發當日工資外,停發當月全部獎金,取消當月的一切補貼。
3.4當月連續曠工達三天或累計曠工五天以上的,給予辭退。
4.指紋考勤:上、下班未按指紋,一次給予10元扣罰。
(五)安全類
1.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150元)
2.無證駕駛。(辭退)
3.未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50元)
4. 未按規定放置安全器材。(50元)
5.應急燈、煙.感.器、噴淋器、安全緊急出口燈不正常。(50元)
6.未按規定安裝防爆燈。(50元)
7.擅自拔打應急、火警電話或用于其它用途。(5—150元)
8.擅自移動或拆除應急、火警電話(10元)
9.違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轉借安全器材。(10元)
10.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設施。(10元)
11.人為破壞或丟失安全器材。(50元)
12.消防通道不暢通。(100元)
13.不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100元)
14.消防設施不定期檢查。(100元)
15.擅自將安全器材帶出酒店。(100元)
16.鑰匙未按規定上盤或盤上無標識。(10元)
17.玻璃門沒有明顯標志或標志殘破。(30元)
18.不設防火標志或標志殘破。(30元)
19.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50元)
20.安全標志牌不按規定放置。(50元)
21.施工現場無明顯標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嚴,有安全隱患或造成客人、員 工人身傷害。(10元-辭退-開除)
22.未經許可進入安全重地。(10元或嚴重警告)
23.不及時制止兒童、殘疾人、老人進入有安全隱患的區域。(10元或嚴重警告)
24.擅自進入監控室。(30元)
25.未按規定鎖好門窗。(10元)
26.違反安全規定,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開除并移交司法機關處 理)
27.班后未按規定鎖物品櫥、抽屜、柜、倉庫等。(50元或視情節給予責任人經濟處 罰)
28.管道井門不鎖。(50元)
29.古力蓋、地溝蓋故障不及時整改。(50元)
30.不按規定方法使用保險箱。(50元)
31.設備設施維修不徹底,存有安全隱患。(50元或警告)
32.使用有安全隱患的工具。(50元或警告)
33.擅自使用電器或亂拉電線。(10元或嚴重警告)
34.遇特殊情況(含惡劣天氣)沒有預先采取防范措施。(10元或嚴重警告)
35.設備不定期檢修。(10元或嚴重警告)
36.高空作業無防護措施。(10元或嚴重警告)
37.刀具管理不善。(10元或嚴重警告)
38.排油煙罩、煙道不定期檢修或清理不及時。(10元或嚴重警告)
39.對于不安全因素檢查不及時、報修不及時或維修整改不及時。(150元)
40.發現易燃易爆物品不上報、不上交。(50元)
41.未查出入店車輛安全隱患和車輛損傷情況。(50元)
42.未按規定發放、保管易.燃.易.爆.品。(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辭退-開除)
43.電工不使用“嚴禁合閘”牌。(100元或嚴重警告)
44.非使用狀態時煤氣灶、柴油灶閥未關,班后未關閉煤氣罐。(100元)
45.檢查不到位造成漏電、觸電。(100元)
46.發現可疑人員或危險因素不匯報。(100元)
47.擅自撬門撬鎖。(100元)
48.不辦證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動用明火處不放置滅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 施。(150元)
49.開水爐無水干燒。(150元或嚴重警告)
50.接到電話報警第一時間不報告、不到位。(150元)
51.人離廚房,明火不關閉。(150元)
52.發生火災等緊急險情不服從指揮。(辭退)
53.鍋爐閥門不安全、不定期檢查。(150元)
54.高空懸掛物檢查不及時。(150元)
55.擅自同意員工違章作業。(150元)
56.遇到有傷害客人、損害酒店物品等行為不制止不上報。(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并 給予責任人降薪-降職-辭退-開除)
57.私配營業場所、辦公室等部門鑰匙。(辭退)
58.劇毒物品管理不善。(辭退)
59.竊.聽客人電話。(開除)
(六)物資類
1.不按時上交上報部門物品領用計劃。(每拖一天10元)
2.購進貨物沒有應有的證件、說明書、資料。(50元)
3.對于進貨時發現的不合格物資,不及時退貨。(50元)
4.未按“貨比三家”原則采購物資。(50元)
5.對于酒店日常用品,進貨不及時。(50元)
6.貨物購進不及時入庫。(30元)
7.未經批準擅自更改品牌、供貨點、廠家。(50元)
8.進貨物資不驗貨,不辦理手續,直接投入使用。(50元)
9.物資短缺不匯報,不反映,自行外購補充。(20元)
10.物資有庫存,重復購買,造成浪費。(50元)
11.擅自將隨貨附贈品據為已有或送與他人。(200元)
12.未按規定對物品及設備編號。(30元)
13.未及時對物資進行周期檢查。(50元)
14.各類物資未按品種分類存放,亂堆、亂放物資。(10元)
15.未按最低儲備量或最高儲備量儲存各類物資,影響工作或造成浪費。(30元)
16.抽驗貨物無記錄。(50元)
17.不按規定設專人管理物資。(50元)
18.帳、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帳或與資金帳不符。(50元)
19.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移動物品或互換位置。(50元)
20.未經批準,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50元)
21.工具類未設個人臺帳。(50元)
22.未按規定對物資進行日、周、月、季、年度盤點。(50元)
23.物品損壞不報修。(50元)
24.帳外物資不記帳。(50元或警告)
25.由于進貨把關不嚴,保管不善,造成經濟損失。(200元)
26.未按酒店有關規定認真對酒店離職員工進行物資審核,造成物資流失。(50元)
27.未按規定對物品采取相關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蟲、防壓、隔熱等防范 措施。(未造成損失的5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給予賠償)
28.對即將到期的物品不及時按規定上報,造成浪費。(50-100元)
29.不按規定填寫領料單(不含特殊情況事后補單。)(30元)
30.未確認有貨即開領料單。(30元)
31.開領料單不及時領貨,倉庫不及時跟催。(30元)
32.進貨、發貨驗收時,相關單據填寫不及時,事后補單(特殊情況除外)。(30元)
33.物品未經批準擅自替用。(50元)
34.未按照以舊換新要求發放物品。(50元)
35.領用的物品不登記、不建帳、無手續(50元)
36.領錯或發錯物品。(20元)
37.物資使用未實行“先入先出,先領先用”。(50元)
38.無正常理由,物資消耗數量超出規定標準。(50元)
39.未按調撥手續或不經主管人員允許,擅自外撥設備用品。(50元)
40.無審批單,擅自發貨(特殊情況除外)。(50元)
41.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資閑置,造成浪費。(50元)
42.使用部門發現領用物資質量差,不反映、不匯報。(50元)
43.庫管人員崗位調整時未進行物資盤點、交接。(50元)
44.可以修復物品,閑置入庫,造成浪費。(50元)
45.未經允許,擅自向店外外借設備物資。(50元-20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46.對廢舊物品不及時提出報廢。(50元)
47.對退庫物品未進行相關包裝(5元)未按正常手續報廢物品。(10元)
48.物品“以舊換新,以廢換好”未進行審查。(50元)
49.已使用完畢的物資不及時提出退庫或退庫不鑒定。(50元)
50.處理廢品時,無專人在現場管理。(50元)
51.工服未洗滌即轉入庫存。(20元)
52.不按規定擅自處理賣廢品。(50元)
(七)設備設施類
1.不按規定時間開關各類燈飾。(30元)
2.霓虹燈部分打火不亮時,未及時關閉電源。(30元)
3.下班后不按規定關閉設備電源.(30元)
4.下班后關閉不應該關電源的設備。(50元至100元)
5.鍋爐、空調水溫超過正常指標。(50元)
6.不按規定控制溫度(冰箱)。(50元)
7.接到報修后不按規定時限報修。(10元至50元)
8.未及時將停水、停電、停氣信息通知相關部門。(50元)
9.設備設施保養無記錄。(30元)
10.移動設備使用完畢后,未及時收撤、歸位(30元)
11.設備設施無操作規程。(50元至嚴重警告)
12.設備超過使用年限未及時更換(正常運轉除外)。(50元)
13.設備設施附件保管不善或備件不齊,設備不加裝安全保護設施。(50元)
14.設備設施附件出現故障后未查出故障原因或無處理結果、無防范措施,就擅自 修復使用。(50元)
15.備用設備不足,影響正常使用。(50元)
16.外修設備收回不及時。(50元)
17.班后不檢查清洗設備設施,未放置衛生防護罩。(50元)
18.不能使用的面客設備,收撤不及時。(50元)
19.無證操作設備設施或違章使用設備設施,造成設備設施損壞。(50元)
20.未對設備設施進行周期保養。(10元)
21.設備設施報廢不履行相關審批程序。(10元)
(八)服務類
1.未及時向客人提供相應的服務(限時)。(10-50元)
2.未按酒店要求為客人提供物品、有缺項。(5-10元)
3.服務場所無人接聽電話。(20元)
4.對客服務設施故障排除不及時、不徹底。(50元)
5.未正確使用告示牌,造成客人不便。(50元)
6.催收預付金,選擇的時間、運用的語言不妥。(5-10元)
7.服務態度不好,服務不及時、不到位;(5-10元)向客人提供差錯服務;(20元) 向客人提供“NO”服務或劣服務;(15-20元或視情節給予無薪停職-辭退-開除)
8.客人資料登記錯誤。(30元)
9.上錯菜,報錯名,報錯房號,引領客人指示方向有誤。(10元)
10.結賬時少開、漏開發票,造成客人再次索取。(20元)
11.向客人提供錯誤的信息資料。(10元)
12.對電話或人為騷擾客人的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10元)
13.業務技能不過關,未能給客人提供滿意服務,給客人帶來不便或損失。(50元)
14.對客服務過程中脫崗,造成服務不周。(50元)
15.跟蹤服務不落實。(20元)
16.內部信息傳達有誤,造成對客服務失誤。(10元)
17.由于工作不用心,直接或間接造成客人經濟損失。(100元)
18.遇特殊事件不請示下強行讓客人服從酒店的規定。(50元)
19.遇特殊事件不請求下強行扣留客人的有效證件。(50元)
20.無故不迎送客人,未幫客人提行李。(50元)
21.客人用車不按時到達,途中服務不周。(50元)
22.客人提出的意見不及時整改導致重復出現。(50元)
23.電話總機接錯房間或不按規定轉接。(50元)
24.工作或服務噪音太大,影響客人。(50元)
25.未及時或未按客人要求開通、關閉長話。(20元)
26.對客人交辦的事項遲辦、不辦或失誤。(50元)
27.對客人的問詢、要求無回答、無回復。(50元)
28.客人有困難求助,未及時提供幫助。(50元)
29.為客人提供的菜品不達標(有異物或質量差)。(視情節給予50-200元處罰)
30.面客區域有異味,引起客人不滿。(50元)
31.冷落客人,引起客人不滿。(50元)
32.對客亂解釋、狡辯,掩蓋自己的過失。(50元)
33.無微笑、冷眼斜視客人,對客服務以貌取人,引起客人不悅。(50元)
34.在客人面前違規違紀,影響到對客服務。(50元)
35.未查清原因,為客人提前結賬。(50元)
36.將客用布草當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潔工具清理衛生。(50-100元)
37.因服務或管理出錯導致客人對酒店產生認識偏差,影響酒店聲譽。(50-100元)
38.不了解餐廳原料沽清情況,服務信息傳達不及時,造成劣質服務。(50-100元)
39.未及時提供服務,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時服務。(50元)
40.利用各種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騙客人。(50元)
41.各種攆客或變相攆客行為。(50元)
42.餐飲、客房重復預訂,引起客人不滿。(50元)
43.對客提供假冒違 劣過期商品。(50元)
44.對客人未按預訂要求提供服務,違背承諾。(50元)
45.未經請示擅自向客人索賠。(50元)
46.客人之間發生爭執,未能控制事態發展。(50-100元)
47.對客人的投訴處理不當,影響酒店聲譽。(50-100元)
48.由于工作失誤給客人多結賬或重復結賬。(50-200元)
49.未履行酒店對客人的承諾,未給客人贈品、禮品、贈券。(50元)
50.未按酒店規定權限、協議給予客人折扣,引起客人不滿。(50-200元)
51.保安看護疏通不當,造成客人車輛損傷、配件丟失、交通堵塞。(視情節給予相 應經濟處罰,責任人降薪-降職-辭退-開除)
九、管理人員處罰規定
管理人員處犯以下管理條例的,視情節一次性給予50-200元扣罰,直至降薪、降職、
辭退處理。凡總經理在例會上批評的即給予記過一次,處予罰款50元。
1.遺忘上級或客人交辦的任務。
2.上報的請示報告不催辦,且借故推卸責任。
3.對上級或職能部門查處的問題不按時整改。
4.上級布置的任務(含例會布置的`工作)反映慢,不落實,因故不完成不及時匯報(含超過承諾時間)。
5.上級批評時,作不正當的解釋。
6.上報材料、報表漏報、錯報、有誤。
7.對部門工作出現問題不及時匯報或匯報不屬實。
8.向上級匯報工作或上級調查問訊時,不摸情況亂解釋,說假話,找理由、找借口,編造事實。
9.上級調查工作時,教唆下級集體說假話,作偽證。
10.向上級做虛假的調查報告。
11.對提出辭職的員工不談話,不做挽留工作。
12.把難以處理的事情推給下級。
13.對下級請示工作不耐煩,甚至訓斥下級。
14.對下級上報的工作請示,既不批準也不匯報,拖著不辦。
15.員工思想上想不通、情緒低落,不做思想工作。
16.對下級(員工)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難不關心,自己無力解決又不向上級反映和匯報。
17.下級工作出錯,上級調查時庇護下級,隱瞞過失為下級亂解釋。
18.見下級違規違紀不指正、不處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9.聽到下級議論他們(或客人)的私事或講不利于工作和團結的話,不制止并且參與議論。
20.受到酒店處罰后,在部門內部嚴厲處分下級,甚至將責任人退回人力資源部。
21.受到上級批評后,不主動承擔責任,直接指責下級。
22.帶情緒上崗,拿員工、拿工作賭氣。
23.同意下級在客人未離前收檔,提前做班后工作。
24.對下級為客人或客人自己提出的問題和困難,不及時請示、辦理(包括超過自
己權限的事情)。
25.暗示下級(員工)攆客或不按酒店規定辦事。
26.鼓動(教唆)下級鬧事。
27.檢查工作不認真,對檢查出的問題(事故、客人投訴)不整改、不匯報。
28.布置工作不定人、不定量、不限時、不落實、不檢查。
29.看到他人或其他部門工作有誤,不提示,不匯報。
30.對外來信息忘記傳達或傳達不及時。
31.部門之間有問題不溝通,不催辦,互相扯皮推諉。
32.對超過自己權限的工作不及時反映匯報,擅自變通權限進行處理或不管不問。
33.工作檢查不負責任,敷衍了事。
34.總值班經理處理問題、檢查工作不認真。
35.對查出的問題只進行處罰而不做調查,不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36.日常工作完不成即下班。
37.不注意觀察可能引起客人不便、投訴或酒店財產安全的天氣變化等情況,未采取措施。
38.指揮不當,引起失誤,造成一般事故。
39.出現事故苗頭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不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40.處理問題不到現場,不做調查,只聽匯報。
41.處理問題不一視同仁,對人不對事。
42.重要(大型)活動不按規定時限提前檢查,活動期間不到現場督導檢查。
43.緊急情況(投訴、事故)不立即到達現場,貽誤處理時機。
44.逢公休、重要活動不到現場督導檢查。
45.在工作過程中遇到問題不請示,擅自停止工作或改變計劃。
46.在工作過程中擅自改變工作標準、工作規范、服務程序。
47.對客人講話語言生硬、態度冷漠。
48.現場需解決的問題,到位不及時,解決不果斷。
49.透露酒店機密。
50.對檢查人員工作不支持,故意刁難,態度惡劣。
51.向員工泄露不應傳達的事項。
52.對不利于酒店聲譽和利益的問題、事件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53.對危害客人和酒店安全的人和事,不及時制止,不上報,采取回避態度。
54.利用職權、弄虛作假、假公濟私、打擊報復。
55.本部門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員工怠工。
56.本部門工作(分管區域)出現重大(一般)責任事故。
57.指揮不當,引起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58.檢查工作不徹底、不認真,放過不合格的產品。
59.工作時間與熟人聊天時間過長,與員工或其他管理人員談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60.營業場所、營業時間大聲說話或發號施令。
61.營業場所、營業時間與他人談與現場無關緊要的事情。
62.當客人面糾正偏差。
63.發現違規違紀現象(含非分管區和非本部門)不立即糾正。
64.在客人(外人)面前批評下級、訓斥下級,在上級面前批評下級。
65.服務過程中,重點為酒店領導服務,忽視對客服務。
66.對客人(一線)的急需不急事急辦、不特事特辦,承諾不落實。
67.脫離督導現場,辦理與現場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不到位執行自己的職責。
68.管理方式粗暴簡單,出言不遜或體罰員工。
酒店的規章制度4
一、處罰和獎勵原則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 5~50元;
②警告:罰款 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 50~100元;
②嘉獎:獎金 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并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 由于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 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 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 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 為個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 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 不遵守酒店著裝規定;
11) 上下班不按時打卡或簽到;
12) 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 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游逛;
14) 違反酒店禮貌規定;
15) 擅自在公共場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 在上班時間或在員工餐廳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生習慣;
19) 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生;
20) 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等);
21) 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2) 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3) 工作時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5) 管理干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 由于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 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 未經公司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 未經許可,擅自在客房內過夜的(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 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鑰匙;
7) 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 浪費酒店財物,如餐具,食品,紙張等;
9) 制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閑言碎語;
10) 未經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 違反/拒絕接受酒店/主管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參加酒店或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定期體檢;
14) 違反酒店/國家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5) 進出酒店時拒絕警衛檢查;
16) 為其他員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飲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 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 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 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帳單/收據;
5) 欺騙或騷擾客人;
6) 未經許可復制酒店鑰匙;
7) 未經酒店許可受雇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 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 拾遺不交,據為已有,如現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沖突;
12) 組織或參與不道德活動;
13) 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4) 偷竊行為;
15) 騷擾、欺辱,危害飯店客人或員工;
16) 斗毆或慫恿打架斗毆;
17) 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8) 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9) 由于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 注: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公司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 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 由于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 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 拾金不昧;
4) 連續三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 積極參加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其他帶領員工共同進步的;
7) 為維護社會公德和山莊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 獎
1) 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證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采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山莊的事件的;
3) 見義勇為且為山莊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 在外派工作、有關競賽或評比中為酒店爭得顯著榮譽的;
5) 3個月內連續兩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6) 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 級
1) 發現事故苗頭或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山莊挽回重大損失的;
2) 1年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嘉獎的;
3) 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跡突出的;
4) 本年度得到總公司嘉獎的。
酒店的規章制度5
一、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準穿肉色。(黑色襪男員工)。
二、女服務員:上班要化淡妝,不準濃妝艷抹,長發要盤起,短發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發不準染色,不準梳過于夸張發型。
三、男服務員: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勤修面。
四、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香水。
五、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六、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七、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事物,飲料。
八、不能當著客人面做不雅觀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九、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偏僻處。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酒店的規章制度6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一、例會管理制度
為做好每日工作布置和總結,及時糾正工作中發生的錯誤,促進各部配合,加強檢查,提高服務質量,特建立例會制度如下:
每周經理例會管理辦法
目的:加強每周經理例會,提高會議效率。
第一條.部門領導干部例會定于每周五舉行一次,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助
理、各部門主管級人員參加。
第二條.會議主要內容為:
a. 總經理傳達集團公司有關文件以及酒店總經理辦公室會議的精神。
b. 各部門主管匯報一周工作情況,以及需提請總經理或其它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c. 由總經理對本周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周工作的要點,并進行布置和安排。
d. 其它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三條.例會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持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
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四條.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
私自泄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部門例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部門例會每日上午8:00準時召開。
第二條.例會每日1-2次。
第三條.部門領班及組長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加開臨時性例會布置重點會員接待工作。
第四條. 部門例會內容及程序
a.檢查考勤及在崗情況。
b.檢查儀容儀表及工作精神狀態。
c.檢查服務及生產、銷售應具備的技能知識情況:如菜單,酒單,主食單的熟悉
情況;崗位責任制、服務程序、注意事項等。
d.總結前一日工作,提出問題并糾正,提出表揚和批評。
e.布置當日工作。
(1) 客情報告及分析。
(2) 人員分工和應急調整。
(3) 注意事項及工作重點。
f.朗誦企業理念。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X舞弊。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準,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采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準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準。
三、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范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采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范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須計劃類:打印機碳粉、墨盒、文件夾、檔案袋、印臺、印臺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復寫紙、軟盤、支票夾等。
3.集中管理使用類:辦公設備耗材。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采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由保管員提出申購單,交主管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發放
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打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四、員工配發個人物品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發給不同崗位的制服.
第二條.公司為因崗位所需的員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條.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均發給員工號牌和《員工手冊》。
第四條.員工每人須交納服裝、行李保證金500元,在工資中逐月扣除。
第五條.員工離職市時須填寫離職單,將所有個人領用物品交齊后方可離職。
第六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服裝、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凈交回庫房。
五、員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必須在員工食堂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閑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三條.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嘩,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
第四條.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臟物,嚴禁在食堂內吸煙。
第五條.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如有倒飯現象一經發現罰款50元。
六、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衛生清理不干凈,將處20元罰款。
七、員工洗浴管理規定
第一條.員工淋浴時間為每周三,在康樂部淋浴室進行。
第二條.洗澡的具體時間根據營業的時間詳細通知。
第三條.員工洗澡時自帶浴品。
第四條.員工洗浴結束后共同將浴室衛生清理干凈。
八、關于對講機的使用規定
第一條.對講機作為酒店辦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場所使用.
第二條.對講機只允許在接待服務過程中使用,不能做為個人聯絡使用.
第三條.使用對講機時必須用耳機,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條.對講機必須妥善保管,保證使用通暢.
第五條.在工作交接時,必須將對講機、耳機上交庫房。
第六條.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對講機破損或丟失,由使用人按價賠償。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目的:加強財務管理,有效控制資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節約成本。
一、財務借款及核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憑證寫明借款用途,由部門主管簽字,主管會計審核,交孫總經理批準簽字后,到財務部領款。
第二條.費用發生后,持報銷票據到財務報帳。
第三條.報銷票據要提供合法報銷單據(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提供零星多張小單據,需將多張單據以階梯方式貼在一張空白紙上,并結出金額合計,需要入庫的要附上入庫單。
第五條.報銷一律用碳素筆,寫明報銷日期并附審批人孫總的簽名。
第六條.財務部要對報銷單重新審核,確認金額與審批人簽字無誤后方可付款,并加蓋付訖章。
第七條.借款人因公借款辦事,要本著當日借當日報的原則,特殊情況必須在借款三日內進行核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采用借貸記帳法。
第二條.會計年度采用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條.記帳的貨幣單位為人民幣。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文。
第四條.會計科目執行國家制定的行業會計制度,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
第五條.會計憑證。使用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入庫單、出庫單、旅費報銷單、費用支出證明單、請購單、收款收據、借款單等。
(2) 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系時由對方開給本單位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3) 會計憑證保管期限為十五年。
第六條.會計報表,依財政、稅務部門和集團總公司財務部的要求及時填制申報。
三、成本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營業成本的計算應根據每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如材料、物料、購進時的包裝費、運雜費、稅金等應在該原料、物料的進價中加計成本。
第二條.餐廳的食品原料中,還應把加工和制造的各種食品產品時預計出現的損耗量之價值加入產品成本中。
第三條.對運動場所購進準備出售的商品所支付的運雜費和包裝費均應在費用項目列支,不得攤入成本。
第四條.客房部設備的損耗,客用零備品消耗等應做為直接成本。
第五條.車輛折舊、燃油耗用、養路費、過橋費可作為成本核算。
第六條.各業務部門在經營活動中所耗用的水點氣、熱能以及員工的工資、福利費應做為營業費用處理。
四、現金及流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庫存現金額在集團財務及銀行同意下按一定額度留取。超過現額部分當天存入銀行,除規定范圍的特殊情況下支出以外,不得在業務收入的現金中坐支。
第二條.現金支付范圍:工資、補貼、福利、差旅費、備用金、轉帳起點下的現金支出。
第三條.現金收付的手續和規定:
在現金收付時必須認真,詳細審查現金收付憑證是否符合手續規定,審查開支是否合理,領導是否批準,經辦人和證明人是否簽章,是否有齊全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四條.在收付現金后,必須在發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
第五條.主管會計每天必須核對現金數額,檢查出納庫存現金情況。
第六條.流動資金即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批準供應營業活動正常
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占有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第七條.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即經營總額與同期庫存的比例按2比1的規定。
第八條.超儲物資、商品除經批準做為特殊儲備者外,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占用資金。
第九條.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集團財務和公司總經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擴大經營,減少流動資金的占用。
五、收取支票管理辦法
第一條.檢查轉帳支票上是否有法人名章及財務章,是否有開戶銀行名稱、簽發單位及磁碼,不得有折痕。
第二條.背面寫有持票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第三條.支票有效期為十天。
第四條.最低起點為100元。
六、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使盤點工作處理有章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輔料、工程材料、零件保養材料等。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代保管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的盤點。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
2、代保管資產:系由供貨商提供,使用后結帳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購入的價值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條.盤點方式、時間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各管理部門、采購員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行全面總清點一次,時間為:年中盤點時間是6月30日、31日;年終盤點時間是12月30日、31日。
2、財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盤點。
3、財產:由各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各部門及財務部實施全面清點一次,時間為每月30日。
第四條.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任命、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上報總經理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和實施。
(三)盤點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四)監盤人:由總經理派人擔任。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指派,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盤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相同。
第五條.盤點前的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由財務部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盤點時間等,交總經理審批后,公布實施。
(二)各部門將應用于盤點的工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
2、現金、有價證券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產帳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并將有關單據如:入庫單、領料單等裝訂成冊(一月一本)。
第六條.盤點實施要求
1、要求主盤人、盤點人、協點人等嚴格按照盤點程序進行,不得徇私x舞弊。
2、盤點時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盤點結束時,要求盤點小組各成員均按職責劃分簽名確認。
4、盤點結束后,由財務部將盤點情況進行總結,上報總經理,特殊情況要著重指出,盤點結果進行存檔。
5、根據盤點情況,對盤虧盤盈等情況做出處理決定,并存檔。
七、出入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出庫時間定為每星期一、三、五、日的下午三點至五點(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辦理出庫必須由總經理在內部直撥單或出庫單上簽字方可出庫。
第三條.內部直撥單用于營業、生產用周轉物品、消耗品;而出庫單用于后
勤部門(工程、保安、辦公室、配送)領用物品。
第四條.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辦理入庫手續,并且要有入庫經手人的簽名。原材料中的菜品、純凈水生產原料要直撥入廚房和生產部,只需要辦理驗收手續即可。
第五條.固定資產購入驗收后直撥入使用部門,直接填制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寫入庫單。
第六條.保管員要對入庫物品保質期、外觀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問題應不與辦理入庫手續。
八、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全部固定資產,包括主樓、辦公樓、廠房、職工宿舍、其他園林建筑、機械設備、大小汽車的帳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等,由財務部負責。實物管理按哪個部門使用,就由哪個部門管理的原則進行分工。
第二條. 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值金額、購建日期、使用年限、產地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 折舊年限:房屋15年、汽車10年、機械設備、電話系統折舊期為8年、空調、音響折舊年限為6年、電腦和其他為5年。
第四條. 折舊計提方法采用使用年限法。
九、原材料及其他物品采購管理辦法
第一條.由廚師長、生產班度根據宴會預定單參照廚房庫存及生產計劃,提出采買計劃。
第二條.將采購計劃送交財務部審核。
第三條.由財務部填制請購單送總經理批準后交由采購員。
第四條.采購員要負責將價格真實、準確、清楚的記錄于請購單上。
第五條.采購員購買后,將原材料直接撥入廚房和生產車間,由保管員協同廚師長或生產班長共同驗收并簽字。
第六條.驗收后采購員將簽字的請購單連同內部直撥單、采購發票送交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采購員持內部直撥單、采購發票到財務報帳。
第八條.其他物品的采購,由各部門提出申請采購計劃,交財務部保管員審核,主管會計簽字,交總經理批準后,交給采購員采購。
酒店的規章制度7
1、做好西餐經理的助手對上級分配的任務要按質、按量、按時完成。
2、發揮模范作用對自己嚴格要求對下屬進行嚴格督導和訓練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務規范、操作規程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服務工作。
3、認真組織餐廳員工進行業務培訓提高服務技能和業務水平熟悉菜牌、酒水牌熟記每天供應品種了解當日VIP客人的'接待情況。
4、抓好員工紀律、服務態度了解員工思想情緒、操作技術和思想作風。
5、召開班前班后會議落實每天工作計劃保持好餐廳整潔。
6、開餐前檢查餐臺擺設及臺椅定位情況收餐后檢查列柜內餐具備放情況。
7、檢查餐廳的電掣、空調掣、音響情況做好安全和節電工作。
8、負責樓面餐具、醬料、用品的保管與管理每天收集反饋各種出品質量信息。
酒店的規章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酒店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對酒店全體職工進行考勤與管理的基本
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嚴抓考勤管理。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
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管理人員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考勤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酒店二線管理人員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時,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08:30-12:00時,下午14:00-18:00(夏季)
一線崗位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輪班工作制,在法定休假節日、休息日輪班工作視為正常出勤。
酒店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但出于工作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責任加班,加班在一個月內調劑補休,如因部門工作安排不能補休,可逐月順延。
第六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員工上
下班及加班者必須打卡,員工應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第七條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果員工替他人打卡
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員工,雙方各處罰100元。
第八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上級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補上打卡記錄,未經上級主管批準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上班時間內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須有上級主管批準。
第九條 員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須由直屬上級主管簽卡證明上下班時間,交人力資源部補上打卡記錄,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規定簽卡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簽卡無效(特殊情況除外) 。
第十條酒店上下班時間,由保安與各部門管理人員監督員
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員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員應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補打下班卡無效。
第十一條 日夜輪班部門,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時接班,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第十二條 員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須如實打卡,如有上班打
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時不打卡,等到一小時或幾小時后打卡,或沒有上班找上級主管簽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計三次以上者,按開除處理。
第十三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到達工作
崗位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三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四條 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按管理權限審批,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上,請假實行累計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請假的類別、期限
一、年休假: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后,可享5天帶薪假,每遞增一年則增加一天假,以此類推,年假最多不超過15天。如當年事假或其他假超過15天者,不再享受當年年假。年假必須在本年度內休完,不得累計或預休。
二、法定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國慶”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內值班、加班者,部門安排補休或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員工必須持酒店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按請假程序報部門及直接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休病假,不按規定程序請假、續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病假期超過本人法定醫療期的,解除勞動合同。病假期間不發工資(工傷除外)。
四、事假:員工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請事假,部門及酒店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審批員工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員工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本部門經理審批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事假四天至半個月以內的,由本部門經理批準后再報總經辦批,超過半個月的假期須總經辦審批并報總經理。員工每年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酒店有權辭退。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及相關津貼、補助費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的',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六、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喪假。
七、產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后懷孕的女員工,可在生育后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酒店為其辦理生育險。
八、調班: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調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營運相關崗位人員由于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需與其調班的對接人在該申請簽字確認后,經部門經理簽批后方可生效。原則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調班的情況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
第十六條 考勤處罰規定
一、遲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曠工按工資的三倍處罰,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罰金在工資內扣除。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各部門若有員工請假隱瞞不報,未到人力資源部備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現象,一經查出對該部門責任人將嚴厲處罰。
第十七條 凡酒店員工對違反考勤制度予以舉報查實者,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十元每次。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今后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酒店的規章制度9
一、等級劃分及標識
綠色環保賓館(酒店)分為五個等級,根據企業在提供綠色服務、保護環境等方面做出不同程度的努力,分為A級、AA級、AAA級、AAAA級、AAAAA級共五個等級。AAAAA級為最高級。
1、A級
表示飯店符合國家環保、衛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規,并已開始實施一些改善環境的措施,在關鍵的環境原則方面已作了時間上的承諾。
2、AA級
表示賓館(酒店)在為消費者提供綠色服務、減少企業運營對環境的影響方面已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3、AAA級
表示賓館(酒店)通過持續不斷地實踐,在保護生態和合理使用資源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進步,在本地區賓館(酒店)行業處于領先地位。
4、AAAA級
表示賓館(酒店)的服務與設施在提高生態效益的實踐中,獲得了社會的高度認可,并不斷提出新的創舉,處于國內賓館(酒店)行業領先地位。
5、AAAAA級
表示賓館(酒店)的生態效益在世界賓館(酒店)業處于領先地位,其不斷改進的各項舉措,為國內外酒店采納和效仿。
二、評定方法和管理原則
1、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評定采取企業自愿申請,并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培訓的方式對企業進行評審。
2、企業參照綠色環保賓館(酒店)評定條件及自我評估表,開展實施活動。企業根據實施結果,填寫有關評估材料報各市(地)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在地、市評選的基礎上,開展自治區評選表彰活動。凡申報受自治區表彰的“綠色環保酒店(賓館)”須向所在地的地、市宣傳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合格后,報自治區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
3、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環境保護局等聯合組成“綠色環保酒店(賓館)”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活動的指導、協調和評審工作。各地推薦“綠色環保酒店(賓館)”的截止日期為每年的5月30日。
4、自治區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核后,委派審核組對該企業進行現場評審,出具評審報告并確定等級。
5、一個企業評定一個等級,如果企業由若干分店組成,應按各店的實際情況分別評定等級。如果是連鎖店,可以統一申報,一次評定。
6、自治區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地、市的推薦意見,對推薦的酒店(賓館)進行審定、考核。經審定、考核的“綠色環保酒店(賓館)”,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環境保護局聯合發文表彰,授予相應等級的綠色環保賓館(酒店)標志獎牌,并在有關媒體上公布。
7、自治區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對全區的“綠色環保酒店(賓館)”創建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組織全區“綠色環保酒店(賓館)”創建工作的培訓、學習、交流、考察、日常指導工作等活動。經評定的綠色環保賓館(酒店),每兩年進行一次復查,符合條件的,保留稱號,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稱號。在此期間,應企業的申請,可安排進行晉級評定。
8、綠色環保賓館(酒店)標志牌由自治區綠色環保賓館(酒店)評選表彰領導小組統一制作、頒發,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授權或許可,不得擅用。
9、企業在使用標志期間,一經發現與標準不符或給消費者帶來直接的、間接的利益損害的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降級、摘牌等處理。飯店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服務質量事故,星級賓館(酒店)受到降低星級或取消星級飯店稱號處理者,一年之內不得參與評定或評為綠色環保賓館(酒店)。
三、評定條件
(一)綠色管理
1、遵章守法。賓館(酒店)最高管理者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環保、節能、衛生、防疫、食品等法律法規,積極改進本單位環境質量,有效開展污染預防工作。
2、制定規章。綠色環保賓館(酒店)應制訂創建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目標和指標,建立并實施有關環保、節能、降耗和倡導綠色消費的規章制度,必須有最高管理者發布的專人(綠色代表)負責該企業創建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任務書;有創建綠色工作計劃;有明確的環境目標和行動措施;有健全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節能降耗、環保的規章制度,并且不斷更新和發展;有飯店管理者定期檢查目標實現情況及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記錄。
3、積極采用綠色環保賓館(酒店)質量管理體系。最高管理者落實一名管理者分管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創建、實施與運行,建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各部門設有負責綠色管理任務的人員,形成管理網絡。各級管理者要定期檢查飯店各部門的運行情況,有記錄,有整改措施,并有成效。
4、全員參與。每年均有酒店領導、員工參加各類形式的`環保培訓,不斷提高員工安全和環保意識。酒店員工積極參與環保公益活動,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環保紀念日,單獨或聯合有關單位開展各類環保主題活動,每次參加活動的職工人數應在50%以上。酒店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以綠色環保為主題的員工大會或主題活動,開展一次全體員工參與的以節能、降耗為主題的綠色活動。
5、加強學習和培訓。結合酒店實際和國家環保發展的要求,以開辦“環保學校”的形式,對酒店內全體員工進行全面的環境意識的教育和環保、節能、降耗的技術培訓。每年購買或訂閱關于環境保護的手冊、書報刊、雜志、音像資料等,并確保員工和顧客易于更新環保信息。
6、與人為善的環保宣傳。飯店主要公共場所和相關場所應有體現保護環境、創建綠色環保賓館(酒店)的宣傳欄、廣告牌、裝飾或資料,客人活動區域以告示、宣傳牌等形式鼓勵并引導顧客進行綠色消費,使顧客關心綠色行動的告示和文字說明。飯店被授予“綠色環保賓館(酒店)”后,必須把牌匾置于醒目處。
7、建立檔案。建立一套比較完整的綠色環保賓館(酒店)工作計劃、思路、實施過程和工作總結的文件檔案(文字、圖片、音像資料等)。
(二)節約用水
1、各主要部門要有用水的定額標準和責任制,有關人員應定期登記用水量,強化用水管理,節約水資源。飯店的水消耗各主要部門要有用水的定額標準和責任制。建立水計量系統,并對用水狀況進行記錄、分析。
2、積極引進新型節水設備,并按說明書指導運用,以達到最少的用水量。采取多種節水措施,加強水資源的回收利用。
3、有關較高水消耗的部門應獨立安裝水表。
4、杜絕水龍頭滴漏、跑冒現象。
5、有游泳池的賓館(酒店),應有定期用水情況紀錄。
(三)能源管理
1、酒店要定期對電能總消耗進行監測,各主要部門有電、煤(油)能耗定額和責任制。
2、通風、制冷和供暖設備應強化日常維護及清潔管理,定期清理、檢查、清潔。
3、健全酒店的能源使用計量系統,有條件的在主要部門單獨安裝電表以控制能源消耗。
4、積極采用節能新技術,有條件的企業應使用可再利用的能源(如太陽能供熱裝置、地熱等)系統。
(四)環境保護
1、飯店污水處理、鍋爐煙塵排放、廢熱氣排放、廚房大氣污染物排放、噪音排放必須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
2、積極推廣、使用無磷和有機物不超標的洗浴、洗滌用品,以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3、室內綠化與環境相協調,無裝飾裝修污染,房間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
4、冰箱、空調、冷水機組等積極采用環保型設備及用品。
5、室外可綠化地的綠化覆蓋率達到95%以上,營業場地周圍不得使用化學除草劑和化學肥料。
6、客房用紙和衛生用紙最大限度使用環保再生紙,積極使用可降解的塑料制品。
(五)垃圾管理
1、酒店要通過垃圾分類、再回收利用和減少垃圾數量等強化對垃圾的控制和管理,員工能將垃圾按照細化的標準分類投棄,建立垃圾分類收集設施以便回收利用。
2、對顧客做好分類處理垃圾的宣傳,廢電池能統一收集。
3、食品垃圾、廚房垃圾積極采用獨立容器包裝處理。
4、衛浴用品積極使用可再循環或可降解的材料包裝處理。
5、對危險廢棄物有專用存放點
(六)綠色客房
1、酒店應設置有不少于客房總數20%的綠色客房,并在客房外顯著位置標示“綠色客房”字樣,其標準是:客房內不吸煙,采光充足,有良好的通風系統,并擺放對人體健康有益的綠色植物。設有無煙客房樓層或無煙小樓。
2、房間的牙刷、香皂、梳子、拖鞋等一次性賓客用品和毛巾、枕套、床單、浴衣等客用棉織品,按顧客意愿更換,減少洗滌次數。建議使用可重復使用的拖鞋,并定期進行清潔、消毒。
3、取消塑料封套、塑料擦鞋合、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洗衣袋,積極使用無污染、可再生的替代品。
4、綠色客房內應有環保提示或警示牌,有環保宣傳資料或有關環保的報刊、書籍等。
5、供應潔凈的飲用水。
6、客房封閉狀態下室內無異味、無噪音,各項污染物及有害氣體檢測均符合國家標準。
(七)綠色餐飲
1、餐廳內有良好的通風系統,無油煙味。
2、餐廳有無煙區,設有無煙標志,有包廂的餐廳應設置有無煙環保包廂,并設有“無煙包廂”提示標志。
3、不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木制筷子,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積極減少使用一次性毛巾。
4、制訂綠色服務規范,倡導綠色消費,積極采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蔬菜,至少有一定比例的使用符合生態標準的原料制作的菜肴。提供剩余食品打包服務和存酒服務。
5、不出售國家禁止銷售的野生保護動物。
(八)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1、賓館(酒店)應建立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有條件的應進行環境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賓館(酒店)應建立積極進行有效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預防、管理體系。
3、賓館(酒店)應積極采用綠色設計,遵循綠色環保采購原則,建立采購人員和供應商監控體系,選用綠色食品和環保產品。
4、能源、水資源消耗比上年下降或達到先進指標;消耗品費用比上年下降或達到先進指標。
5、賓館(酒店)的綠色行動受到社會的積極贊同,顧客對飯店的綜合滿意率達到80%以上。對于存在的問題能根據客人反饋的意見及時改進。
酒店的規章制度10
一、行政方面:
1、協助總經理做好綜合、協調各部門工作和處理日常事務;
2、協助參與并起草公司發展規劃的擬定年度經營計劃的編制及各階段工作目標分解;
3、負責總公司年度綜合性資料,組織并起草公司綜合性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等文件;
4、負責公司通用規章制度的擬定、修改和編寫工作,協助參與專用標準及管理制度的擬定、討論、修改工作;對文件中的重要事項進行跟蹤檢查和督導,推進公司的管理;
5、搜集和了解各部門的工作動態,掌握全公司主要活動情況,編寫公司年度大事記;
6、負責召集公司辦公會議和其他有關會議,做好會議記錄,根據需要撰寫會議紀要,并跟蹤、檢查、督促會議的貫徹實施;
7、監督執行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處理員工獎懲事宜。對各崗位及其場所的勞動、衛生、安全情況進行定期及不定期檢查;
8、負責做好公司來賓的接待安排,組織、協調公司年會、員工活動,開展年度總評比和表彰活動;
9、負責公司內外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遞、歸檔工作;
10、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
11、負責公司員工活動的策劃和組織;
12、負責公司檔案管理工作;
13、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為促進相互之間的團結做好工作;
二、人事方面:
1、負責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規劃,建立、執行招聘、培訓、考勤、勞動紀律等人事程序或規章制度;
2、負責制定和完善公司崗位編制,協調公司各部門有效的開發和利用人力,滿足公司的經營管理需要;
3、根據現有的編織及業務發展需求,協調、統計各部門的招聘需求,編制年度/月度人員招聘計劃,經批準后實施;
4、做好各崗位的職位說明書,并根據公司職位調整組要進行相應的'變更,保證職位說明書與實際相符;
5、負責辦理入職手續,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保管、用工合同的簽訂;
6、建立并及時更新員工檔案,做好年度/月度人員異動統計(包括離職、入職、晉升、調動、降職等)
7、制定公司及各個部門的培訓計劃和培訓大綱,經批準后實施;
8、對試用期員工進行培訓及考核,并根據培訓考核結果建議部門錄用;
9、負責擬定部門薪酬制度和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10、制定績效評價政策,組織實施績效管理,并對各部門績效評價過程進行監督和控制,及時解決其中出現的問題,使績效評價體系能夠落到實處,并不斷完善績效管理體系;
11.、負責審核并按職責報批員工定級、升職、加薪、獎勵及紀律處分及內部調配、調入、調出、辭退等手續;
12、做好員工考勤統計工作,負責加班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13、負責公司員工福利、社會保險、勞動年檢的辦理;
14、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員工思想工作,受理并及時解決員工投訴和勞動爭議事宜;
15、定期主持召開本部門工作例會,布置、檢查、總結工作,并組織本部門員工的業務學習,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技能,保證各項工作任務能及時完成;
16、其他突發事件處理和領導交辦的工作。
酒店的規章制度11
1、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作服,工作帽,統一發型。
2、女服務員:上班不準濃妝艷抹,長發要盤起,短發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不準梳過于夸張的發型
3、男服務員: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勤修面。
4、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5、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6、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7、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食物,飲料。
8、不能當著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9、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10、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酒店的規章制度12
一、餐廳衛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② 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③ 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④ 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⑤ 服務小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⑦ 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二、 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衛生制度
① 做到專間、專人、專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 室內做到無蠅,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腳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線殺菌燈、冷藏等設施。
③ 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潔消毒,班前紫外線燈照射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
④ 使用食品包裝材料符合衛生要求。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 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隔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⑦ 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涼菜(熟食)間存放。
二、 初(粗)加工間衛生制度
① 有專用加工場地和食品驗收人員,腐壞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 清洗池做到葷、素分開;上下水通暢,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 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 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四、 烹調加工衛生制度
① 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壞、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 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③ 隔、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④ 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⑤ 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 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⑦ 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⑧ 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⑨ 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五、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① 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② 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 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④ 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 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六、 食品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① 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② 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③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X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④ 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食品不得與藥品、雜品等物品混放;
⑤ 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⑥ 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七、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① 銷售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進貨時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嚴禁購銷產品標志不全或現售現貼商標的食品;
② 銷售食品必須無毒無害,禁止出售變質、生蟲、摻假、摻雜、超過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規定的食品;
③ 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并正當使用。使用工具售貨及無毒、清潔的的運裝材料,禁止使用廢舊報紙運裝食品。貨款、工具分開存放,所用工具班前應徹底清洗消毒;
④ 從業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長指甲、長頭發、長胡須,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時不吸煙;
⑤ 吧臺內嚴禁落地存放食品,嚴禁亂堆、亂放食品及其他雜物。
八、 食品采購、驗收衛生制度
① 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購腐壞變質、霉變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
② 采購肉類食品必須索取獸醫衛生檢驗合格;
③ 采購酒類、罐頭、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采購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
④ 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
⑤ 運輸車輛和容器應專用,嚴禁與其他非食品混裝、混運。
⑥ 食品采購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進行驗收,合格者入庫儲存,不合格者退回。
回答人的補充 20xx-11-03 09:02 九、 除害衛生制度
① 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② 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
③ 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
十、 衛生檢查制度
① 衛生管理人員應每天進行衛生檢查;
② 各部門每周進行一次衛生檢查;
③ 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衛生檢查;
④ 各類檢查應有檢查記錄;
⑤ 發現嚴重問題應有改進及獎懲記錄;
⑥ 檢查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運輸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凍設施,損壞應維修并有記錄,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一、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制度
① 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和培訓;
② 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
③ 未取得體檢、培訓合格證明不得上崗;
④ 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十二、餐飲業衛生管理檔案制度
① 有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② 檔案應每年進行一次整理;
③ 檔案內容:衛生申請基礎資料、衛生機構、各項制度、各種記錄、個人健康、衛生知識培訓、索證資料、餐具消毒自檢記錄、檢驗報告等。
十三、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① 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和在允許范圍內使用。
② 采購食品添加劑要有記錄并存檔。
③ 食品添加劑要專人負責保管,并負責告訴烹調廚師適用范圍和使用量。
④ 盛放食品添加劑要有專用容器和明顯標志。
⑤ 不得在食品中亂加添加劑。
⑥ 實行食品添加劑使用責任追究制。
十四、 面食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雜糧必須有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②.用發酵劑、食用堿等添加劑必須有索證。
③.面食間清洗水池葷、素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④.面食間案板必須葷、素分開使用,并有標志。
⑤.必須有盛放肉(餡)等專用冰箱。
⑥.室內做到放蠅、防塵、防鼠。
⑦.加工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不準戴戒指、手鏈、涂指甲等。
⑧.有室內衛生定時清掃制度。
十五、 裱花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進入裱花間必須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范圍內使用,不能亂加。
③.要定時進行空氣消毒,保持室內清潔狀態。
④.專用裱花工具要定時清潔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定時洗手消毒,保持個人衛生。不允許戴手飾及染指甲等。
⑥.放蠅、防塵、防鼠等衛生設施要齊備。
⑦.要定時整理室內衛生。
十六、 配餐間衛生管理制度(學校食堂)
①.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②.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并有標志。
④.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⑤.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⑥.售飯菜窗口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⑦.要設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
⑧.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十七、 燒烤制作衛生管理制度
①.場所必須按宰殺→粗加工→腌制→燒烤鹵肉間→晾涼分設場所(間)。
②.所用畜禽肉類必須經過獸醫檢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燒烤鹵制肉類食品嚴禁使用亞硝酸鹽,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要經衛生監督機構允許方可使用。
④.制作間必須設洗手消毒水池及設施。
⑤.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間要設紫外線消毒燈,定時對案板及空間進行消毒處理。
⑥.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要專人負責,專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蠅、防塵、防鼠、防腐衛生設施要完備。
⑧.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
十八、餐具用具洗消毒衛生制度
①.專人負責。
②.洗消間大小必須與經營規模相適應。
③.設有洗、刷、沖三個水池,并有標志。
④.熱力消毒設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閉的餐具保潔柜,數量要充足。
⑥.不適宜熱力高溫消毒的茶餐具,藥物消毒要有固定場所(間),要按消毒藥物有效濃度配比,按時消毒、沖洗、保潔。
十九、原料采購證制度
①.餐飲用食品采購必須索證。
②.需索證食品種類:米、面、油、畜禽肉類、定型包裝罐頭類食品、蔬菜食品、蕈類、食品添加劑、酒類、飲料、乳制品等。
③.要索取的證件包括:有效衛生許可證和產品衛生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的復印件,采購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及相關證明。
④.要建立食品索證登記檔案,以備查。
⑤.索證要有專人負責管理。
二十、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①.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 的規定》進行管理。
②.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③.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④.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⑤.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⑥.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酒店的規章制度13
第一節 目的及執行程序
目的:為了保證酒店資產物資不受損失,確保酒店資產物資有專人管理,加強酒店所有員工的責任心,特制訂此資產管理制度。
執行程序:
為了落實責任,各部門應設兼職的資產管理員(通常為本部門主管或文員)負責本部門內各項物資的管理工作,此項工作通常由各部門負責人指派。各部門的資產管理員應及時對發至本部門、或由本部門購進的物品進行分類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物品的單價、數量、質量、規格、對于固定資產還要登記購置的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必要的技術參數、物品的存放位置等。財務部成本控制人員將定期對各部門的物品進行盤查,如發現丟失、損壞,將追究部門資產管理員的責任。第五條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固定資產由公司工程部負責統一購置,購置前須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低值易耗品購入后,統一由使用部門負責驗收,驗收人員應認真核對固定資產的類別、數量、規格、型號等,看是否與購置申請單一致。固定資產經驗收核對無誤后,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并交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驗收單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由使用部門留存,并據以填寫本部門的資產清單,第二聯為實體財務聯,第三聯為公司財務聯,第四聯為結算聯,由經辦人據以辦理報銷手續。使用部門驗收固定資后,由財務部門與使用部門及時簽定財產管理責任書。
第二節 低值易耗品標準與分類
(一)低值易耗品標準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下,在經營活動中新使用的家具類、辦公及管理用具類、工器具類、儀器、儀表及構不成固定資產的設備等。
(二)低值易耗品分類
1.家具類:各種桌、椅、凳、床、沙發、茶幾、卷柜等。
2.辦公及管理用具類:計算器、收錄機、電風扇、鐘表、自行車等。
3.工器具類:萬用表、搖表、電流表、電壓表、測繪儀器等。
4.玻璃器皿:各種量杯、玻璃杯、酒杯、扎壺等。
5.瓷器:各種瓷杯、骨碟、煙灰盅、湯煲等。
6.金銀器類:各種金銀器或鍍金、鍍銀餐具或用具等。
7.布草類:各種口布、臺布、毛巾、床單等。
(三)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
1、不銹鋼類;2年
2、陶瓷類;1.5年
3、玻璃制品;0.5年
4、專用工具;1.5年
5、毛毯;2年
6、布草類;1.5年
7、鐵制品、鋁制品;1年
8、其它1年
第三節 低值易耗品管理與分工
財務部成本部負責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核算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各部門資產管理人員對低值易耗品進行盤點清查,保證低值易耗品帳、卡、物三相符,各部門經理對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負全面責任,各部門資產管理員負責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確保卡、物、相符。
第四節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與核算
(一)低值易耗品增加
低值易耗品增加時,各部門的資產管理員應及時對發至本部門、或由本部門購進的物品進行分類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物品的單價、數量、質量、規格、物品的'存放位置或交至相應崗位保管等。
(二)低值易耗品減少
低值易耗品出現報廢、毀損,使用部門應填制《報損單》,應說明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由財務部成本控制、工程部進行鑒定,交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單項或批次低于500元的由財務部按現行稅收政策進行帳務處理,登記帳卡。單項或批次超出500元的,須上報總公司審批。
(三)低值易耗品的內部轉移
低值易耗品發生內部轉移時,由轉入的部門提出申請,經轉出的分部門和財務部核批后,由轉入部門資產管理員填制《內部調撥單》,轉入轉出部門辦理移交和驗收手續并簽字后,報財務部進行帳務和卡片調整,卡隨物走。
(四)低值易耗品的攤銷
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對單位價值或批次在1,000元以下及易破損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一次攤入成本費用。對單位價值或批次在1,000元以上的,采用“分次攤銷法”,按受益年限分次攤銷。
(五)低值易耗品清查
財務部負責組織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每半年對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清查,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各部門經營特點以及低值易耗品性質的不同,對各部門低值易耗品的損耗標準規定如下:
1.餐飲部
1)瓷器玻璃器皿的月度損耗流失金額不超過該月度餐飲收入的千分之五。2)不銹鋼金銀器的月度損耗流失金額不超過該月度餐飲收入的千分之一。3)餐飲布草的月度損耗流失金額不超過該月度餐飲收入的千分之一,以后每增加一個月度,損耗比例增加0.25個千分點(從每年第一個月度起計算,兩年為一個周期)。
2.客房部
1)客房用品的季度損耗流失金額不超過600元。
2)客房用品指客房以及公共區域范圍內提供給客人使用的瓷器、玻璃及其他器皿、衣架、雨散電筒、裝飾品等。不包括固定資產、一次性用品和布草。
3)客房布草的月度損耗標準:季度損耗流失金額不超過該季度客房收入的萬分之一,以后每增加一個季度,損耗比例增加0.5個萬分點(從每年第一個月度起計算,兩年為一個周期)
3.備注
1)不列入損耗流失核算的項目:不按規程操作造成損耗流失,可視情節的輕重,由當事人負責按進貨價格賠償。客人損壞的,按照酒店制定的價格由當事人賠償。
2)損耗標準只適用于當期,不可累計至下一期使用。
3)洗衣房洗爛損壞已賠償的項目不列入損耗核算。
4)特別批準免于賠償的項目可不列入損耗核算。
5)已賠償的項目不列入損耗核算。
6)各部門需及時填寫各種物料報損單或賠償通知單。
酒店的規章制度14
一、勞動管理制度
1.工作時間:上午9:00—14:00左右,下午16:30—22:00左右,輪流值班
2.休假:員工每月有四個半天假,不累計,不扣薪。
3.辭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得到批準后按規定辦理相關交接手續,手續完備方可辭職
4.試用:新員工從確認錄用之日起簽定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契約,試用期為1—30天,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及業務技能可以考慮是否延長其試用期或提前轉正,在試用期內若有不稱職的或犯有重大過失,店方可隨時辭退員工并不作任何補償,;
5.遲到.早退:上、下班時間10分鐘之內。
6.礦工:無故不上班,視為曠工,曠一天扣三天工資,月內曠工3天以上,予以辭退:
7、重大過失處罰;罰款50—500元,;
8.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嚴禁電話請假,托人帶信請假,病假需出示醫生診斷書,請假期間均無工資;
9、假權:部長有半天事假權,大堂經理有一天事假權。一天以上,總經理審批,簽字同意。
10、員工均有相互監督,舉報歪風邪氣之責。舉報屬實的店方給予獎勵并替其保密。
二、訂餐制度
電話訂餐
1.接電話人員:收銀員、迎賓和大堂經理(值班經理),其他員工未經許可一律不準接電話。
2.接電話使用規范用語:“您好,四川老家歪嘴魚莊,請問有什么可以幫您?”
3.記錄內容:就餐人數、準確就餐時間、顧客姓名、單位、聯系電話、預訂桌數及區域。記錄好以后,要求重訴一遍,并且告訴訂餐人,如果超時(30分鐘),本店有權另作安排。 4.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前做準備。
來客訂餐
1.有客人聯系訂餐時,應問清顧客姓名,聯系方式、用餐人數和用餐的標準,以及預訂桌號區域,桌數和用餐時間,全部作好記錄,讓客人過目之后在訂餐單上簽字,確認對訂餐內容無異議。
2.訂包席者按按訂餐標準適當收取訂金,最低500元,開收據(收據一式二份注明包席不打折、不優惠、不含票)客人若違背要求應按餐廳規定酌情收取損失費;
3.餐后結帳時,發現客人沒有訂金收據的,應收足餐費全額并作好登記,待交來訂金收據,再退還客人訂金;(訂金條丟失的請對方寫收回訂金證明)
4.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提前做好準備。
三、電話管理制度
1、吧臺電話專用于訂餐,方便客人使用;聯系供貨商等,員工不準隨便使用此電話,如有特殊事情,經大堂經理同意后,可使用辦公室電話。
2、吧臺電話在上班時間只能由吧臺人員、迎賓和大堂經理接聽。
3、員工在上班期間,未經許可一律不得接聽電話,有電話找員工,通知其下班之后再打進來,特殊情況例外。
如何接聽電話
1.電話響起三聲之內,拿起話筒:您好,四川老家歪嘴魚莊,有什么可以幫您?
2.如果超過三聲:必須向客人致歉,問候客人.
3.注意事項:通話是一定要聲音輕柔適中,一定要使用標準的普通話,話筒離唇邊5CM用清晰柔和親切的禮貌用語問候客人,聲調自然。
4.傾聽注意事項:仔細聆聽客人通話內容,準確掌握客人談話內容,要記清并重述客人提問再確認,并做好記錄。
5.確認回答客人問題直至滿意。
6.如果當時回答有困難,要向客人致歉,并記錄客人聯系電話,姓名,在一定的時間內答復。
7.向客人致謝,結束談話時,等對方掛斷電話自己才掛斷,輕拿輕放。
四、會議制度
1.每月由店方經理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大會,對餐廳營業情況,本月的其他事情進行安排和布置.表揚先進,鼓勵后進。
2.每周由部門經理定期召開部長以上行政工作例會。就當周以來出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出安排、布置探討營運技能等相關內容。
3.每日由大堂經理或部長召開兩次班前會,上午9:30,下午4:30
A、班前會一定要嚴肅開會時間
B、部長負責檢查員工的儀容儀表
C、對于領導安排的工作有異議,必須實行先服從后上訴。
D、班前會的內容:列隊點名總結昨天的工作,布置今天的工作重點,今日定餐情況, 今日估清,今日急推特推,個人衛生情況儀容儀表,心情情緒的調整、唱店歌、口號等
餐廳每周一次大掃出,由相關管理人員對酒店的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進行檢查,并作記錄。
A 個人衛生標準
1.做到勤刷牙、洗手、剪指甲、不留長指甲和涂有色指甲油;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洗被褥。
2.工作時間不配戴飾品(如:耳環、戒指、項鏈、手足鏈)
工作牌必需佩帶在左胸上方,要端正,明亮。
3.工作時間必須穿工作服做到整齊干凈無皺紋、破損或開口的'地方要補好。
4.男服務員發型側不過耳,后不過領前不遮眉,不留鬢角不染發。
5.女服務員不得披肩散發、噴重味香水。不戴假睫毛、要化淡裝
B 環境衛生標準
1. 餐廳店堂要每日打掃,公共區域;確保一切公共設施的清潔,整齊光亮。
2. 玻璃門窗;要保持清潔、白亮。要求無污跡、水跡、水印、手印、指痕。
3. 窗臺;不定期的由管理員安排值班服務員檫洗,保持干凈。
4. 地面;無雜物、光亮、無水跡、無油跡。
5. 備餐柜:餐柜物品擺放整齊,無私人用品,干凈無油漬。
6. 桌椅:無灰塵無油漬
7. 燈具:光亮清潔,無油漬灰塵;裝飾物及植物要定期檫洗;植物要定期施肥、打藥、殺蟲、清除敗葉和雜物。
8.家具;無灰塵無油跡、擺放端正適宜。
C 餐用具衛生
1.洗凈后光潔明亮,沒污點油跡。
2.能夠按規格整齊擺放于消毒柜中消毒,每周定期對全部餐具進行統一的消毒一次。
D 工作衛生
1.上班時間在工作場所內不得抽煙喝酒,不得隨地吐痰嚴禁面對食品、顧客打噴涕咳嗽, 嚴禁亂丟廢紙亂放茶水杯。
2.嚴禁使用掉落地面的餐具和食物。
3.手指不可直接接觸食物,不得碰觸杯口,碗口、筷子前端及湯匙盛湯部位。
酒店的規章制度15
為了加強與規范前廳管理,切實的提高前廳部的服務水平,營造星級酒店的氛圍, 制定制度如下:
一、儀容儀表
1、員工上班期間一律按酒店的規定著裝,按指定位置佩戴工牌,著裝必須整齊干凈。
2、工裝衣扣如有缺失,要盡快補齊。不穿臟或有褶皺的衣服。
3、男員工不留長發,胡須、鬢角、頭發前不蓋眉,側不過耳,后不超領。女員工留長發要盤起并用發夾夾好,不得披散,頭上不能夾飾物。頭發不能油膩或有頭屑。
4、員工應勤修剪指甲,不能留長指甲,不能染彩色指甲,指甲內不能藏有污垢。除手表、結婚戒指外,不能戴其他飾物。
5、男員工不能蓄須,臉部要清爽宜人,口氣清新。女員工要保持淡雅清裝,不使用濃味的化妝品(必須化妝后上崗)上班前不吃帶異味的食品。
6、男員工每天上班要穿清潔的鞋襪,要把皮鞋擦亮。女員工不穿有色襪子,要穿酒店規定襪色,鞋子每天上班前要擦亮。
7、男員工保持身體氣味清新,不能有異味。女員工不能用氣味濃烈的香水。
二、行為舉止
1、員工站立姿勢要端正,得體,背不靠物,手不叉腰、抱胸,不插衣袋,不趴在柜臺上。
2、員工在大堂,碰見客人要靠右,要問好,或止步讓行,迎客走在前側,送客走在后側。
3、員工為客人引路時,應走在客人前側,手心微向上,五指并攏前伸,與客人保持一定的`距離。
4、員工在酒店不能大聲喧嘩或放聲大笑,更不能打鬧嬉戲。
5、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或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6、工作時,時常保持微笑,表現和藹可親的態度,讓客人覺得容易接近。
7、不能故作小動作,打哈欠要掩住口部,不能做出搔癢,挖鼻、掏耳,剔牙可不雅動作。
8、走路時不能奔跑,腳步應輕快無聲,不能做怪動作。
9、盡量牢記客人的姓氏,見面時能稱呼客人“X先生/小姐,您好!”
10、不能表現懶散情緒,面部表情自然得體,不能做鬼臉或扮怪動作。
三、禮貌禮節
1、客人到店要微笑迎接、并主動問候,稱呼客人時要使用敬語。
2、員工在酒店任何地方碰見客人都應主動跟客人打招呼說:“您好!”或點頭微笑致意。
3、客人離店時要問候客人、并致告別語:“您走好,歡迎下次光臨”,
4、任何員工對客人的詢問都是第一責任人,有義務耐心為客人解答,使用禮貌用語。若因語氣生硬引起客人投訴,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5、結賬后、預訂后、送行時必須使用邀請用語:“您走好,歡迎下次再來”、“期待您的光臨”等。
6、按酒店的標準接聽電話,接電話時要說:“您好,xx國際酒店,有什么可以幫您?”
7、對客服務,語言簡潔明了,聲音清晰,客人聽不懂時,要耐心解答,不能取笑。
四、工作紀律
1、嚴禁攜帶私人物品到工作區域。
2、嚴禁攜帶酒店物品出店。
3、嚴禁在酒店范圍內粗言穢語,散布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聲譽。
4、工作時間不得無故竄崗、擅離職守,下班后不得擅自在工作崗位逗留。
5、上班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換飯,除用餐時間外,不得在當值期間吃東西。
7、嚴禁在工作時間聚堆閑聊、會客和擅自領人參觀酒店。
8、上班時間內嚴禁收看(聽)電視、廣播、錄音機及任何書報雜志。
9、嚴禁使用客梯及其他客用設備。
10、嚴禁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打鬧、追逐、嬉戲。
11、嚴禁私自開房,隨便帶客人進房間。
12、除行李員外,其余人員不得擅自到客房、餐飲、康樂區域。
13、當班期間要認真仔細,各種營業表格嚴禁出現錯誤。
14、不得與客人發生爭執,出現問題及時報告領班或部門經理,由其處理。
15、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
16、服務接待工作中堅持站立、微笑、敬語、文明服務,使賓客感覺親切、安全。
17、積極參加部位班組例會及各項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18、工作中嚴格按照各項服務規程、標準進行服務。
19、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記錄、填寫各項工作表格。
20、自覺愛護保養各項設備設施。
21、工作中要注意相互配合、理解、溝通,嚴禁出現推委現象。
22、嚴禁出現打架、吵架等違紀行為。
23、嚴禁出現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投訴及其他工作問題。
24、工作中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上班時間不得打電腦游戲、聽音樂。
25、當班時間不能打瞌睡或睡覺,保持清醒的頭腦。
26、員工不得在崗位上、辦公室打撲克、字牌、麻將。
27、嚴禁員工搭乘客梯(行李員除外)或上、下班從正門通過,不走指定的員工通道。
28、班前班后做好工作交接,衛生工作必須一班一清。
29、對客服務要將普通話,禁止講方言。
30、嚴禁出現吵架、打架、侮辱、漫罵、恐嚇、威脅他人等違紀行為。
31、嚴格準確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導致客人不滿的對當值員工進行責罰。
五、操作規范
1、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范進行操作,前廳各崗位操作程序不當,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付。
2、禮賓部工作用具必須擺放整齊,定期維護,做好交接班記錄。
3、為客人辦理業務快速準確,房卡制作不能有誤。
4、房卡套、登記單填寫內容齊全,反應身份及金額必須真實,且有據可查。違者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付。
5、PoS機銀行進賬單上,身份證號、簽名齊全。
6、做好房態控制,電腦操作失誤退錯房間,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賠付。
7、收銀員為顧客結賬時必須認真核算,客人走后發現的落單,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賠付.
8、接待員開重房者,造成客人損失的,由當事人賠付損失,并向客人誠摯道歉。并做好自我檢討。
9、私自篡改房價、折扣、沒有簽字的,由當事人補齊;
10、收銀員漏收、少收房費、各種消費,或收假幣者,由當事人負責賠補;
11、禮賓、接待員妥善保管好所寄存的物品,應有登記、有簽字、有存取記錄,不按要求操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賠償。
12、住宿客人要進行身份證件登記,要一房一證,不能一證開多個房間。
13、各分部之間做好溝通,齊心協力,保證完善的服務。
六、考勤制度
1、提前十分鐘到崗。按時上下班簽到、簽離,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2、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說明原因,經部門批準后方可休假。
3、病假須持醫務室或醫院證明,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4、嚴禁私自換班,換班必須有申請人、換班人、領班、經理簽字批準。
5、嚴禁代人簽到、請假。
6、具體請假制度按照人力資源部制定標準執行。
七、獎勵制度
1、每月根據員工的日常表現,評選出“明星員工”“微笑大使”等榮譽稱號,并給予相當的獎勵。
2、對客服務表現出色的,給與物質或口頭表揚。
3、設立全勤獎及零投訴員工獎
4、對每月銷售業績突出的員工進行嘉獎。
八、補充內容
本規定需不斷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刪,需大家多提建議。并在日常工作中,互相監督,不斷提高服務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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