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協議書常用[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伙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伙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XX: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__簽訂租房合同用于本合伙企業的經營,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_____品牌/公司簽訂_____________用于本合伙企業的經營。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同意簽署本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宗旨
本合伙企業的宗旨是: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本合伙設立的企業名稱是:___________。
本合伙設立企業主要經營地是: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本合伙企業的經營項目和范是: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業的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出資金額如下: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折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比例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比例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占出資比例的_______%。
2、各合伙人的認繳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實繳完畢。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甲方出資的機械設備除非各方協商一致達成其它安排否則所有權仍歸甲方。乙方、丙方出資根據合伙企業的清算情況按認繳出資比例進行分割,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___________以出資比例(1:___________1)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___________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自愿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_____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4、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2、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5)合伙人有根據合伙企業盈利狀況決定開設分店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
合伙期限屆滿;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應按退伙處理,如果該擅自轉讓方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關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違反情節嚴重的,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
提交位于(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補充、修改后的文本視為與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合伙人本著自愿、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與___________簽訂本合伙協議,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萬元,合伙經營貨物運輸,其中投入人民幣________萬元,購置一輛“________”貨車(車牌號),登記在___________名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創造經濟利益,共同獲利,合伙經營過程中的事宜雙方充分協商,互諒互解,共同解決。
第二條使用共同購置的“__________”貨車,合伙經營貨物運輸,賺取運輸費。
第三條貸款________萬元作為合伙投資款。
第四條利潤分配方案
1、營運收入減去必要費用是利潤;
2、利潤的分配原則和順序是先償還貸款,貸款償還完畢后按比例退還先期的投資款,投資款退還完畢后利潤各按50%分配;
3、設立一公共賬戶,當月償還貸款后的利潤節余存放于公共賬戶,當存放的款項達到一次性償還貸款時,雙方提前償還貸款;
4、當公共賬戶無任何資金,但需要償還當期貸款或其他必要的經營支出時,甲乙雙方按______%追加投資;
5、公共賬戶內的資金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支出資金時要經雙方共同同意;
6、公共賬戶甲乙雙方按時進行對賬;
7、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追加的投資款按本條2項的順序進行償還。
第五條由于在償還貸款和退還投資款的期間,甲乙雙方沒有收入。甲乙雙方按每個月______元的標準,從營業收入中支取生活費,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賬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暫停支取生活費。
第六條雇傭人員的工資、保險應協商確定,從營業收入中支出。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賬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
第七條加油費。由甲乙雙方本著節約、合理的原理,從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戶中扣除。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賬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乙方應當節約用油,保證用油量與車輛的行駛公里數相吻合,不得人為浪費或故意出售牟利。
第八條車輛的修理費和添置新的用具費,由雙方共同協商,費用從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戶中支出。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賬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
第九條業務經費是指乙方用來開發業務時請客送禮的支出,乙方需事先告知甲方,如當時不方便,那么就先支出后告知,按實際支出每月結算一次。
第十條車輛運輸途中,駕駛員駕駛車輛應當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違章駕駛,出現違章罰款的,如果是駕駛員自己原因造成的`,由駕駛員自已承擔,如果是由于車輛運輸本身造成的,從營業收入中支出,但應當雙方事先溝通。
第十一條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輕微事故(賠償款______元以下)的,為了不影響運輸,乙方自主與事故方和解,費用從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戶中支出。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戶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雙方按______%比例承擔。
第十二條車上的公用手機,由乙方攜帶和管理。手機費按每月_________元的定額標準從營業收入中支出。
第十三條除以上列舉的必要費用外的其他必要費用支出,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原則上從營業收入中支出。
第十四條合伙期間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承擔,合伙財產不足的,由甲乙雙方按______%比例承擔。
第十五條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1、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任何一方不得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任何一方不得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伙。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委托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全權負責該車輛的業務承攬;
2、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債務;
4、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有權查看行車記錄,審計合伙的經營雙方賬目,互相監督雙方的伙經營行為;
2、甲、乙雙方盡全力開拓貨運業務,任何一方開發的運輸業務,都應當將自的開發業務的費用、業務數量、運輸價格等信息公開,不得隱瞞,任何一方弄虛作假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3、雖然乙方投資較少,但利潤分配雙方平分,主要考慮甲方無法實際跟車進長途運輸,而乙方平時跟車運輸,并要保證愛護車輛,按時檢修;應當保護運輸途中的貨物,防火,防盜。
第十八條獎懲制度
1、根據收入情況,每一年一次性獎勵乙方總利潤的百分之;
2、如果乙方司乘人員連續工作一年內沒有交通事故(不包括我方無責或賠償________元以下的我方有責的交通事故)或運輸事故(如丟貨等),那么獎勵乙方______元,司機和跟車人員給以適當獎勵。
第十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不得違反,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自行賠償,給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3、任何一方弄虛造假,多列支出,多報費用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還投資款、不給利潤分成,車輛也由守約方所有。
第二十條其他
1、如退伙,需事前天內說明情況。
2、如更換或轉讓車輛等,按投資比例額分配。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協議書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
電話:固定住址:
鑒于甲方具有從事家政行業服務的合法資質,乙方具有從事家政行業服務的技術及能力,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的情況下決定建立合作關系,進行家政服務行業的業務合作。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由甲方承擔展開家政業務所需要的資金、場地、以及開展業務所需要的工具、消耗品、服裝、培訓設備、培訓器材、宣傳材料、辦公用品等。
第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利用其現有資質聘請專業管理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業務培訓及指導。
第三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利用其合法資質及長期在服務行業中建立的良好口碑及信譽進行家政業務的宣傳及推廣以及承攬業務。由乙方運用其技術及能力為客戶提供專業的家政服務。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根據行業市場的變化,確定家政業務的收費標準,并對客戶做出收費價格、服務質量、售后服務方面的承諾。乙方認同此承諾并按照甲方的相關承諾為用戶提供高品質的服務。
第五條:對于承攬的業務,經甲方進行協調和安排,乙方可以獨立承包單獨完場或與其他合作方共同完成。
第六條:對于承攬的業務由甲方在各合作方之間進行分配及調整,甲方對于業務的.分派,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第七條:所有收取的費用統一收交甲方進行管理并按月進行利潤分配。對客戶服務的計費方式有整體承包、按照面積計費及按照時間計費等方式,一句乙方向客戶服務的時間,在利潤分配中乙方按照6至7元/小時(第一個月6元/小時、第二個月6.5元/小時、第三個月7元/小時)獲取利益,對于乙方獨立承包的乙方按照承包價格的40%獲得收益。其余收益部分歸甲方。
合伙協議書4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愿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協議書5
甲方: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XX建立汽車維修廠,合伙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合伙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資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經營汽車維修業務,雙方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二、面向社會開展業務,工商行政管理登記設立“XX。約定經營執照上加入乙方名字。
三、投入合伙資金數額、注入時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共XX萬元,其中甲方負責出資XX萬元,乙方負責出資XX元,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立即注入X萬元,其余的XX萬元在XX年X月X日之前全部投入;由于前期建廠為甲方在運作,為了準確界定甲方的投資,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甲方必須列出前期投入支出明細清單(注有實際已支票據,包括租金、廠房搭建等),由乙方確認并界定資金數額,若前期投資支出不足X萬元,甲方同樣于XX年X月X日前補足投資數額。
四、合伙投資效益分配:合伙產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占40%,乙方占30%,預留30%作為機動分配,主要用于獎勵有功的相關業務單位以及聘用技術人員分配。甲、乙雙方均有監管權利,分配支出
做到擺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終分配由甲、乙雙方按配比例分享。
五、管理人員及財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各自委派1名作為日常固定業務管理,設立財務會計1名,為有利長期合作,避免糾份,設立銀行流動資金專用帳戶,合伙資金專款專用,雙方共留銀行財務印鑒,獨立核算,在合作期間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單據必須雙方簽字認可。合作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相對獨立。
六、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行半年分紅制度年終總結算。
七、本次為甲、乙雙方初次合作,雙方均視對方為友好合作伙伴,本著相互理解、尊重,不斷拓展業務,一定到互利互贏目的。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即時生效,雙方格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均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協議書6
1、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誠實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條 合伙主要經營地:工人村。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工人村涵洞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a和b以工程款出資,計人民幣87000元,作壓金用。
合伙人c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3000元,其中13000元作壓金用,另外10000萬作日常開支用。
合伙人d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0元,作日常開支用。
附:如日常開支不夠用,仍由c和d來支付。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30000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利潤(或者虧損)是在歸還c和d的出資后,再按照每人25%的比例平均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每人25%的比例,平均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a:聯絡與協調與上級領導關系,到工地現場監工!
b:施工及現場指揮開工 和工人吃住在一起到工地現場監工!
c: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設備,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d: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設備,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
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營原來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
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項目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于 _____,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占比出資。
3、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占合作經營此項目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項目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后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雙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伙經營范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于 的字號 的店鋪,經營范圍為: ,法定代表人為 , 系該店鋪的 。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伙項目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各合伙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 為人民幣 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項目中所占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伙人的出資必須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余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項目的合伙人。
六、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各方共同決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 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屆滿;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銷;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 其他
1、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伙人各執一份,五份合伙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丁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戊方:(簽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8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一、合伙宗旨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共盈,共負盈虧,共同投資,合伙經營貨車運輸。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經營項目為貨車運輸,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所購____________汽車壹輛(已使用個月);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計價人民幣XX 拾XX 萬XX 千XX 百XX 拾XX 元(¥XX XX ),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
三、合伙出資額和份額
甲方、乙方各出資二分之一,即人民幣( ),大寫 ()元整 ,共同經營所購貨車的運輸。
四、合伙利潤的'分配
1 、合伙利潤按雙方所占合伙份額分配,合伙利潤為除去貨車運營成本(成本包括油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車輛修理費、拖車費等)的全部收入。
2 、合伙利潤按XX結算,每XX分配一次。乙方駕駛車輛,雙方共同為乙方支付工資為XX元/月。
五、合伙費用和開支
1 、以甲、乙雙方的合伙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份額分紅。
2 、合伙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 、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甲方應馬上與乙方共同商量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戶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雙方按合伙份額承擔。
4 、所有車輛運營成本雙方均等共同承擔。
六、散伙和協議終止
1、中途若車輛轉讓、變賣則視為散伙,本協議自動終止。
2、車輛轉讓、變賣所得雙方均等分配。
3、若中途一方要求退出,則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七、其他
1、本協議需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協議無其他未盡事宜。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9
出租方: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xx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田共計xx畝。
二、租期
租賃期限為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年租金xx元畝。
三、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并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如有違約,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并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土地,具有本土地經營權、使用權。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租賃期限界滿后,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xx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七、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方式;由乙方每年的xx月xx日,支付給甲方。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證人簽字(簽章):
xx年xx月xx日
合伙協議書10
合伙人甲: ,男,身份證:
家庭住址:
合伙人乙: ,男,身份證:
家庭住址: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淘寶網店:vivi女鞋設計師店,現總投資貳萬元,甲出資壹萬元,乙出資壹萬元,各占投資總額50%.
2.甲乙雙方店鋪收入的純利潤對半分配.店鋪所創造的任何價值甲乙雙方都必須平分.包括淘寶店鋪賬號出售.
3.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方負責店鋪網上經營.乙方輔助.貨源甲方出面協調但乙方有權了解貨源與價格.
4.甲乙雙方必須賬目明細如有出入.必須友好協商.
5.店鋪完成后,在本協議未終止的情況下禁止任何理由單做.
6.協議有效期為5年.如到期可以再繼續續約.
7.出現以下事項,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到期情況下.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店鋪已完成或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情況.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9.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合伙人乙:
時間:時間:
合伙協議書11
合伙人: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子郵箱:
聯系方式:
合伙人: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合伙人: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規定,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企業的基本信息
1.1合伙企業的名稱:
1.2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
1.3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第二條合伙人的出資
2.1合伙人 ,出資 萬元,占比 %,以 出資。
合伙人 ,出資 萬元,占比 %,以 出資。
合伙人 ,出資 萬元,占比 %,以 出資。
上述出資應在 年 月 日前繳付。
2.2在合伙企業開始運營時應對財產進行登記并形成財產清單,并經全體合伙人簽字確認,在合伙企業運營中增減資產沒有經過全體合伙人修改合伙財產份額的,一律不得作為合伙財產,參與分紅。
第三條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3.1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合伙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2合伙人應當在合伙企業授權范圍內履行職務,超越合伙企業授權范圍的,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3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伙企業所有并使用。
3.4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3.5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6合伙人應承擔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
4.1利潤分配方式:
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4.2虧損承擔方式:
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五條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5.1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但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執行情況。
5.2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5.3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接受財務報表的合伙人在接受定期的財務賬單后應當在15日內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異議,此財務報表日之前的財務狀況視為確認。
5.4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做出決議時,實行 的表決辦法。
5.5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除被撤銷對象以外的合伙人)經 同意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5.6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否則,其所獲利歸合伙企業所有。
5.7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做出決定:
5.7.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5.7.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5.7.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5.7.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7.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7.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5.7.7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
第六條入伙與退伙
6.1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6.2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力,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3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6.4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6.4.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6.4.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6.4.3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6.4.4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4.5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6.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約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6.6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6.7合伙人退伙時,經結算退還退伙人財產;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8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6.8.1未履行出資義務;
6.8.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6.8.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6.8.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6.9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7.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7.1.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7.1.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7.1.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7.1.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7.1.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7.1.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1.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7.2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自決定合伙企業解散之日起有關印章、財務資料立即封存并經全體合伙人簽名,7日內重新刻制合伙企業清算印章。
7.3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如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承擔違約金 元,并賠償經濟損失。前述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及律師費、交通費等。
8.2如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繳付出資,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千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解決條款
9.1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0.1本協議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10.2本協議生效后,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4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簽名:
日期:
合伙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伙投資創辦一小型山羊養殖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養殖場修建、出資、經營等相關的事項約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約500平方米(位于觀音村哨上,東抵秦濤家土,西抵公路,北抵秦濤家土,南抵孫平家房屋),作價股金15萬元作為入股資金、乙方出資股金15萬作為入股資金,用于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購置種羊,如在修建圈舍過程中,因國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導致不能繼續修建的,甲方愿意補償乙方投資資金的一半損失。雙方合伙期限為長期,如須散伙,須經雙方書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開始從事山羊養殖活動后,甲方負責山羊的`喂養管理,乙方負責山羊的養殖銷售。甲乙雙方各占該養殖場股份50%,雙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甲方必須如實把放養、生產、死亡的山羊及時通報給乙方,以便乙方知曉養殖的實際情況,乙方必須把銷售的情況及時通報甲方,以便甲方知曉銷售資金的流轉情況。
四、如果因市場供求等關系原因,山羊養殖無法經營下去,雙方可暫時停止養殖山羊,但雙方的合伙協議仍然有效,經雙方協商可以養殖其它牲畜,也可將養殖場臨時用于開展其它項目經營或轉租,所得收益由雙方平分。
五、在合伙協議生效后,乙方如果退出合伙,其投入的股金作廢,甲方不予退還;甲方如果違約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經乙方同意,私自出賣該養殖場的,除賠償乙方所有投入資金外,并支付乙方違約金4.5萬元。
六、如果遇國家政策或企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征用、賠償等,該養殖場的一切賠償項目,包括地上附著物房屋圈舍的賠償款、拆遷安置補償款、征地補償款、安置地等,均作為雙方共同資產,甲乙雙方對以上補償款物進行分割時,各自享有一半的權利。如果因經營不善、各種意外因素導致虧損所產生的債務,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雙方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〇xx年十二月一日
合伙協議書13
甲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乙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注:可續寫。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個月內繳足。(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六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組織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_。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
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更換程序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第七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
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
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該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八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____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協議書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伙協議,并自愿就合伙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 ,地址:____區龍祥花園330號 ,經營面積 平方米,經營范圍: 干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準的為準) 。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 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伙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并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占50%。雙方同意僅對合伙組織的凈利潤進行分配,凈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后,該合伙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________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伙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凈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事務執行人
1、合伙人會議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耿XX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伙事務執行人公布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伙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伙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方X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伙事務執行人;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務執行人
1、本合伙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為耿XX。
2、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合伙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組織的財務及帳目;
(6)出售合伙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
(7)支付合伙債務;
(8)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本合伙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 個月以上的;
(3)合伙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人終止后的事項:
(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并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稅款、合伙人收取債權、清償合伙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先后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伙組織債務,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X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附件為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建立汽車維修廠,合伙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合伙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資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經營汽車維修業務,雙方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二、投入合伙資金數額、注入時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共萬元,其中甲方負責出資萬元,乙方負責出資元。
三、合伙投資效益分配:合伙產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占50%,乙方占40%,預留10%作為機動分配,主要用于獎勵有功的.相關業務單位以及聘用技術人員分配。甲、乙雙方均有監管權利,分配支出做到擺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終分配由甲、乙雙方按配比例分享。
四、管理人員及財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各自委派1名作為日常固定業務管理,設立財務會計1名,為有利長期合作,避免糾份,設立銀行流動資金專用帳戶,合伙資金專款專用,雙方共留銀行財務印鑒,獨立核算,在合作期間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單據必須雙方簽字認可。合作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相對獨立。
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行半年分紅制度年終總結算。
六、本次為甲、乙雙方初次合作,雙方均視對方為友好合作伙伴,本著相互理解、尊重,不斷拓展業務,一定到互利互贏目的。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即時生效,雙方格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均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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