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的安全合同
篇一:貨物運輸的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為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下,雙方就本項目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將貨物按乙方要求裝車,乙方負責封車、運輸。
三、乙方應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
五、乙方在貨物裝車過程中,非甲方直接原因發生人身、財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八、責任期:自雙方簽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運輸項目結束日止。
九、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協議經簽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名或捺印: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篇二:貨物運輸的安全合同
甲方(簡稱發包方): 乙方(簡稱承包方):
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強化公司安全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運輸車輛安全事項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并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
六、乙方必須配備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等安全器械, 數量應當滿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扎固定,對貨物的綁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運輸過程中安全防護及安全標志裝設不齊全或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
3、不嚴格遵守甲方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干,不聽從甲方及裝卸地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在甲方區域造成人員受傷及財產損失的;
7、車輛駕駛人在裝卸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9、駕駛員灑后或疲勞駕駛的;
10、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運輸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乙方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按照甲方所設置“警示標志”提示的相關內容執行,按照規定的秩序在指定區域停車、待裝。車輛進入成品裝貨區后,乙方司機必須將剎車墩擋在前后車輪下,并熟知活動區域危險源。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否則,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十五、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乙方在公司
范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二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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