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模板集合6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管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管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將自建冷庫用于冷藏經營,乙方因生產需求租用甲方冷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儲物品種及倉儲條件
1、乙方貯藏商品類型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冷庫貯藏商品的位置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冷庫溫度不得高于-18℃。
二、收費標準與結算方式
1、按實際存放貨物重量計算:
單價元/噸/月,元/噸/15天
2、如乙方需甲方負責裝卸,則甲方依照元/噸收取裝卸費;
3、甲方在每月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對賬單,經乙方審核無誤后,甲方依據對賬單金額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款項。
三、儲物出入庫規定
1、貨物入庫時,甲乙雙方,共同檢查貨物,清點貨物品種、數量、規格、件重等,甲方以書面形式蓋章確認每次入庫貨物的準確情況。貨物入庫后,甲方負責制作入庫單,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入庫單內容;
2、出庫時,應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庫單據為憑證;
3、乙方有用料需求時,提前告知甲方,甲方把貨物在4小時內送達至乙方指定地點;
4、雙方商品交接地點為甲方冷庫,雙方如對商品數量產生爭議,以貨物進出庫單據為準。
四、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如果乙方貨物所有權轉移、在沒有簽訂新的合同的情況下,甲方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2、如乙方所存商品已過保質期,甲方在發現后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3、如發現乙方要求存放的貨物已經變質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貨物入庫。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冷庫承諾各種手續齊全并提供副本給乙方作為本合同附件,保證乙方貨物可以正常進行出入庫工作。
2、冷凍貨物儲存期間,甲方應將乙方儲存的貨物動態、信息資料等有關單據妥善保管,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交由他人閱覽。如因甲方保管不善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甲方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條例,保證冷庫消防安全;及時做好冷庫的清潔、消毒工作,保證冷庫內外清潔無異味。
4、甲方正常保管過程中,因甲方原因導致的貨物發生包括但不限于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串味,甲方應按乙方貨物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保管過程中發生的火災、坍塌等事故,產生的任何貨損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所保管的乙方物品應在單獨空間存放,與甲方儲存的第三方物品分別保存或采取隔離措施保存;并禁止與化工類等易串味物品在同一空間內存放。
7、甲方承諾冷庫的低溫環境不因任何原因(包括斷電等第三方原因)中斷或溫度升高,如果甲方發生超過3次/月以上的溫度高于-18℃等情形,或高于合同約定溫度累計時間達到30分鐘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當月保管費。
8、甲方承諾,任何情況下,放棄對乙方貨物的留置權,如有糾紛,另行主張。
五、乙方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規定的要求對貨物進行儲存保管,冷凍貨物儲存溫度必須低于-18℃,冷庫內衛生條件必須符合行業標準,甲方應確保冷庫內貨物的安全,如乙方貨物受損、缺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有權對儲存在甲方的冷凍貨物進行調配,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出庫計劃安排合理的貨物出庫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拒絕乙方貨物出庫調配。
3、乙方如在冷庫中添附相關財產,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費用。
2、入庫及儲存的貨物質量正常、外包裝完整、規格重量標識清晰。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貨損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貯藏溫度導致乙方貨物變質損失的,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2、發現存貨數量不符時,雙方應進行調查核實,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則甲方負責全額賠償價款及因此發生的損失。
七、通知條款
甲乙雙方確認下述為各自聯系方式為本合同內容通知的有效途徑,任何一方向下述地址發出的信函、通知,在發出后三日內均視為送達,任何一方如聯系方式發生變動,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化,向該地址發出的文件、信函仍有送達效力。
甲方:地址:
傳真:
電話:
電子郵件(必須填):
乙方:地址:
傳真:
電話:
電子郵件(必須填):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各執份,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XXXX年XX月XX日
保管合同 篇2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
存貨人: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和存貨人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人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協議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協議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人負責。
第三條 保管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貨物保管協議文本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人應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協議規定時,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人應按照協議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協議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人。保管人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人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人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 達保管人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后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人的責任:
1.由于保管人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協議規定賠償存貨人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期間,由于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協議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人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人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協議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人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貨物保管協議文本
二、存貨人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協議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人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人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人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以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準調整后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于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 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存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3
審判長、審判員:
北京齊致律師事務所濟南分所接受被上訴人北京麒麟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擔任其訴訟代理人,依法出庭參加訴訟活動。現針對本案爭議的問題,結合相關規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采信證據正確,程序合法,判決結果公平公正,依法應予維持;上訴人上訴無理,濫用訴權,企圖逃避制裁,推卸責任,公然置事實和法律于不顧,混淆黑白,依法不應支持。為此,請求二審法院明鏡高懸,依法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保護北京麒麟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
一、一審判決認定北京麒麟運輸有限公司與上訴人保管合同糾紛案由定性準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采信證據正確,上訴人觀點依法不能成立。
北京麒麟運輸有限公司與上訴人和一審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簽定的保管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當事人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違反法律規定,應當受我國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第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是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第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上訴人違反了該協議,擅自處分了合同項下的貨物,我方收取賠償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
二、保管合同可以是無償的。
山東恒豐橡塑有限公司按照北京麒麟運輸有限公司的要求,在20xx年12月7日,20xx年1月2日將貨物送達到新泰市新興路中段陳真手中,為了預防糾紛的發生,北京麒麟運輸有限公司與上訴人和一審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簽定了保管合同,該保管合同只是將原先的“口頭合同”落實到了紙面上。合同法第三十七條:“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百六十六條 :“ 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的。”
三、該保管合同簽定后沒有任何變更、解除、終止或撤消,到目前為止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四、上訴人上訴無理,濫用訴權,企圖逃避制裁,推卸責任,上訴人到目前為止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沒有提供合伙協議、投資比例、甚至連證人證言也沒有。 上訴人根本沒有任何證據推翻我方的證據。
五、北京麒麟運輸有限公司業務員孫海收取對方的賠償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對方違反了合同理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六、一審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是有充分證據的。
我方提供的一系列證據相互印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體系,完全地、充分地、排他地得出了保管合同這一客觀事實的存在。上訴人私自處分輪胎理應賠償。
綜上,代理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采信證據正確,程序合法,判決結果公平公正,依法應予維持。
保管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二、保管場所_________。
三、保管方法________。
四、保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余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六、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并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七、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八、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九、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十、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十一、聲明及保證
(一)保管人:
1.保管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保管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保管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寄存人:
1.寄存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寄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寄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寄存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寄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
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蓋章):_______ 寄存人(蓋章):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保管箱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的型組第號保管個。
第二條對價繳付方式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擇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證金。
2.押金(免再繳付租金及保證金)。
3.
第三條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簡稱租期)自年月日起算,以為一期。
2.承租人于期滿時依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五條方式繳足租金及保證金或押金,本租約展延一期。
3.原繳付對價方式如有變更者,均自變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條租金
1.租金應在起租日及續約日,保證金或押金應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當時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費率標準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的租金費率繳付。保證金于續約時如有調整,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2.以押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屆滿愿意續租,而出租人費率標準變動時,出租人應于租約到期前,以書面列明調整后的費率及應補繳或退還押金的差額及補繳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適用新費率。在書面通知補繳押金差額期間尚未屆滿前,或出租人未為書面通知時,視為依本租約條件續約。
3.前項情形于下一租期屆至前,費率有調降的,仍應適用新費率。
第五條轉賬授權條款
1.本租約每期應繳的租金以及應補繳或退還的保證金及押金差額,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時: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后;
(3)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內通知出租人有關差額的退補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開立于出租人銀行、分行存款第號賬戶存款,自動轉賬代繳或將退款徑行存入,并以本租約為授權證明。
3.本租約存續期間,有第三條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第六條保證金或押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違反本租約約定,對出租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于損害賠償金額確定時,同意出租人直接就所繳保證金或押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負責補繳。
第七條承租人開箱手續
1.承租人開啟保管箱應憑鑰匙、原留簽名或其他約定的方法,填寫開箱紀錄卡,經出租人核驗后會同開箱,至開箱后除另有特別約定外,出租人不得繼續會同辦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庫人數眾多時,出租人有權合理限定同時進庫開箱的人數。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鑰匙及承租人原約定之辨識方法,申請開啟保管箱,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視同承租人本人申請開箱,出租人不得拒絕。
第八條置放物的范圍與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價證券、權利證書、貴重物品、紀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險物品、違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礙公共安全或衛生物品及潮濕有異味,容易腐壞變質的物品。
2.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致使保管箱或庫房其他設備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損害時,均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3.若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第一款約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內處理,但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直接行會同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應將該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條保管箱鑰匙的持用、留存與保管
1.保管箱鑰匙備有兩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滿退租時,承租人領用的鑰匙應歸還出租人。
2.出租人于租約終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鑰匙。但有第八條第三款但書、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樣配制鑰匙,一經發現即由出租人無條件沒收銷毀復制鑰匙;因此發生糾紛與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遺失鑰匙應付賠償金元(大寫:元整),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出租人的注意義務
1.出租人對于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場所的安全、防護及修繕、開箱手續,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的場所,若未達到主管機關所訂定的基本安全標準,或出租人對于進出開啟保管箱的作業手續未完全依照其所訂作業規章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上述基本安全標準,附錄于本合同之后,而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該標準提高時,依新標準適用。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責任
1.因保管箱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發生被竊、滅失、毀損或變質損害的,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1)承租人于損害發生后申報其置放物品內容及損失金額,在未超過人民幣元之范圍內,由出租人依據承租人申報損失的金額徑予賠償。
(2)承租人主張其損害逾前款金額者,在承租人舉證證明其置放物品的內容及價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實際損害負金錢賠償責任,但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2.前款第二項的情形,承租人能證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受最高賠償金額的限制。
第十二條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通知義務
1.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以書面或出租人語音服務系統或專線電話通知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遺失鑰匙或變更密碼。
(2)更換或遺失印鑒。
(3)變更姓名。
(4)承租人為法人團體,變更組織或代表人姓名。
(5)因繼承開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暫停保管箱的使用。
保管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 方:
公司注冊地址:
乙 方:
公司注冊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乙方為甲方提供 項目的模具設計,模具開發,模具保管。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業務往來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一、 模具清單與價格:
序號 模具名稱 模具材料 模腔 表面處理 模具單價(RMB) 備注
1
2
3
4
5
總計
總金額(大寫):
二、模具制作及修改
2.1甲方提供產品零件圖(2D/3D)和工藝圖,由乙方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制作相應模具,經甲方郵件確認后,乙方按該圖紙制作加工。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因甲方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2在模具開發過程中,甲方通知乙方進行的產品結構或工藝變更,除有更換大行位、模仁降面等大面積改模外,乙方免費修改模具,并在一周內修改完成;
2.3乙方提供材料的,乙方應當按照約定選用材料,并接受甲方的檢驗。因乙方生產的模具無法達到甲方圖紙及合格產品的要求,為達到要求進行的模具修改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4因乙方過錯使模具無法達到甲方最終確認的模具圖紙要求的,由此造成的甲方工期延誤,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延期期間內,每天的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
2.5甲方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6加工工作需要甲方協助的,甲方有協助的義務。甲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并可以順延履行期限;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7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甲方必要的監督檢驗。甲方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2.8乙方完成工作的,應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甲方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9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乙方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模具精度及壽命
3.1精度要求:依甲方最終確認的模具圖紙要求的公差為標準 。
3.2模具壽命:模具壽命在 50 萬 次以上,若未能達到設定之壽命,由此而產生的模具維修或模具更新制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
四、模具制作時間
4.1在本合同簽訂后 天(功能機13天,智能機和平板15天),乙方須將該批模具T0樣品交由甲方確認(開模日期 ,要求模具TO日期 )。
4.2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該批模具樣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延期期間內,每天的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
五、模具驗收及保管
5.1模具驗收:模具T1試模后由甲方模具工程師根據《智科模具驗收表》進行驗收。
5.2模具保管時間:甲方項目停產后由乙方保管三年。保管期滿后由乙方書面詢問甲方處理方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處理;如需延長或者縮短可以另行協商確定。
5.3在模具被驗收合格后,乙方就應承擔保管責任,并有義務對以上模具進行維修和保養。乙方不得將以上模具轉交第三方保管,但甲方同意除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以上模具轉交第三方保管,對模具 造成損失的,要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5.4乙方應當妥善保管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以上模具毀損、丟失的,乙方應當模具實際價格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5.5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使用中,因過錯而造成該批模具損壞,乙方應立即進行維修,使模具能正常使用,并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六、模具的權利歸屬
6.1該批模具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隨時轉移和支配。
6.2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方使用,且不得銷售該制品給第三方,但甲方授權除外。否則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該罰款為乙方所銷售該制品總銷售額的10倍,最低不能低于10萬元,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付款方式
7.1模具費總金額為 人民幣,此模具量產一年內如未達到150K, 需一次性付清模具。
7.2乙方完成模具后,須將模具圖紙備份給甲方一套(2D/3D)。模具對應的圖紙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乙方負責該批模具產品的正常量產,量產達 數量后,乙方承諾將模具費全部返還給甲方。
7.4如因甲方訂單安排調整,需要將模具轉移,乙方需返還部分模具費,計算公式為:已量產數/全返量產數*模具費。
7.5由乙方自身原因無法滿足我司生產要求,并主動要求甲方模具轉移,乙方需返還甲方所有模具費,并需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違約金、訂單損失等),甲方有權停止支付所有貨款。
八、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8.1本合同的成立﹑履行﹑效力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8.2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先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未果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深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敗訴一方承擔訴訟費。
九、其他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后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始于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于模具保管期限滿。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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