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商鋪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鋪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商鋪合同 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經營范圍),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按季度每三個月支付,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季度房租,以后每季度租金其他應交納費用均在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第四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后___天內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續租后房租按_________計算。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納費用超過10天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300%違約金,
并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八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
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
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乙雙方愿意將經營、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合同標的)地址洋川鎮外環路合同約定的.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鋪現出租給乙方,作為合法經營場所。
第二條租金、交納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屋租金伍萬捌仟捌佰元整(58800.00元)。
3、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經營。
第三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憑期間,乙方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但必須付清甲方所有費用并辦理相關手續,取得使用權后第三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職責
1、租憑期滿和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憑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的除外)交給甲方。
2、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郡由乙方自行負責。
3、租憑期間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五條:甲方責任(甲方在租憑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和給的租憑房屋,并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在租憑期間,本房屋因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或是拆遷,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甲方需將租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在租憑期間,甲方無權將房屋收回或轉租他人。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了一份深圳市房地產租賃合同書,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深圳市xx南路xxxx裙樓1-3層作為茶餐廳,面積為 平方米,承租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正式進駐,同時進行了廳面裝修及廚房設備的更新,新增了水吧檔和面檔,經過數月的努力,生意逐步走上正軌。20xx年xx月xx日,甲方在沒有事先告知并與乙方協商的情況下,突然貼出裝修通知,并擅自于20xx年xx月xx日開始全面裝修,使乙方的`經營陷入困境,經濟損失巨大。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就上述問題進行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1、 甲方無條件退回乙方交納的xx萬元押金,此外再補償乙方xx萬元,作為因甲方突然裝修給乙方所造成損失的補償。乙方所置辦的廚具設備設施、餐具、家具家私等,由乙方全部搬走。
2、 無論甲方是否變更法人代表,雙方簽訂的原租賃合同書繼續有效,但合同期限順延,順延的期限為甲方裝修所需的期限,即自20xx年xx月甲方開始裝修之日起至甲方裝修結束、乙方恢復營業之日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則甲方應承擔賠償乙方xx萬元的違約責任。
3、 乙方在拿到甲方退還的xx萬元押金和xx萬元補償金后,應即開始安排員工疏散事宜。因近年底,甲方同意在不收取乙方租金的情況下,由乙方繼續經營一段時間,以免乙方提前解散員工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因此發生的水電費及燃氣費用由乙方照交。乙方保證在甲方裝修二樓前兩日內清場完畢,不影響甲方的裝修進度。
4、 甲方承諾,在其裝修后,仍保留中餐部,餐廳面積擴大到450㎡左右,有8間包房,并繼續由乙方承包經營。如甲方確實對該餐廳進行了高檔裝修且面積有所擴大,在還可以繼續對外經營的前提下,乙方應繳納的租金自其重新開業后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每月3.5萬元計,直到合同期滿。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5、 甲方承諾,將于20xx年xx月xx日正式開業。屆時,中餐部一切排風、通風、抽煙系統將安裝齊全并正常運轉,家具家私、廚具設備等一應俱全,乙方可直接使用,不需再繳納任何費用。如甲方確定于20xx年xx月xx日正式開業并通知乙方,乙方須提前半個月到達,及時做好人員招聘、菜系出品、貨物購買、廣告單制作等前期準備工作。
6、 本協議作為原租賃合同書的補充。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解決。
7、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商鋪合同 篇4
出 租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前門項目商鋪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定義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語具有下述含義:
(1) “項目”是指位于「 」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 “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于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 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筑面積”。
(3) “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1.2 甲方作為商鋪的產權人,有權自行指定或委托商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統稱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承擔義務,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權利或承擔義務,視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為,乙方對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條 租賃標的
2.1 承租商鋪位于該項目「」地塊「」層「 」號商鋪,為避免疑義,該商鋪當前的正式地址和編號是「 」號(郵編:「」)。商鋪的具體位置及范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 」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甲方指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測繪機構出具的實測數據為準。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 乙方對與商鋪相關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以及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及使用約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異議。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2.5 乙方在此確認,本合同所述的商鋪編號為甲方暫定編排,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變更編排或變更項目或項目內任何部分的名稱。對此乙方不持異議,也不影響本合同的實際履行。
第3條 租賃用途
3.1 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于商業經營活動。乙方應在 地塊房號為「 」名稱/商號對外進行直營店經營,并用于從事「 」經營項目,從事經營項目的品牌為「 」。
3.2 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經雙方確定的商號/名稱.經營項目或品牌。
3.3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項目整體商譽的用途。
3.4 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并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準.營業執照及許可證,并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第4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鋪租賃期限為「 」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 」年「 」月「 」日,從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別明確的約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長。
4.3 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沒有重大違約的前提下給予乙方的優惠。在租賃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優惠,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標準向甲方補交該期間的全部租金。
4.4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商鋪。在乙方于租賃期限內遵守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擬續租的,應在租賃期限屆滿至少「6」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應于租賃期限屆滿前九十天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其租金由雙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續租申請或者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將于租賃期限屆滿時終止。
第5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項下租金以人民幣作為計價和結算貨幣,乙方如使用外匯支付的,應自行兌換為等額人民幣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匯兌換所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3 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后,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戶銀行:
開戶名:
賬 號: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筆租金后,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稅費。
第6條 物業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
6.1 物業管理費
(1) 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 」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裝修期屆滿后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
(2)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后各期物業管理費應于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 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執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5) 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 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 乙方應于免租期屆滿后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于為提高項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 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并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 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項目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7條 租賃保證金
7.1 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于乙方承租商鋪「 叁」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 」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于 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后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后,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 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 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沖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沖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沖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后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余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8條 商鋪的交付
8.1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 承租商鋪交付日前「 」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所載交付日前來辦理該承租商鋪的交接手續的,則應視為承租商鋪自交接日起已經交接給乙方使用。乙方應自交付日起承擔該承租商鋪的相應費用,免租期也不予順延。
8.3 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于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簽字,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 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 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后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范并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 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后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第9條 商鋪的裝修
9.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 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裝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點進行,但應符合項目統一的風格。乙方進入商鋪開始裝修施工之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文件供甲方審查,經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3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文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文件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則經批準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4 如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或違反經甲方認可的裝修設計文件進行裝修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承租商鋪.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復商鋪原狀,對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對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5 乙方應負責經過其裝修而添加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維修責任。因上述設施.設備的故障.損壞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損壞或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10條 商鋪的開業
10.1 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 」年「 」月「 」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 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和批準文件),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后,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準后,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項目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第11條 商鋪的營業管理
11.1 如乙方經營的行業.產品.商品.商號.服飾標志或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特殊行業/專項批準.代理權.海關以及政府批準手續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則乙方應保證其獲得相關的批準.代理權或經營銷售許可,并在租賃期間持續合法有效。甲方不對乙方就該承租商鋪可利用作乙方所進行的經營行為獲得所需的經營許可或批準作出任何承諾及保證。
11.2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 」點「 」分至晚上「 」點「 」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項目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 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 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項目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字)合理用作項目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 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項目公共區域內大聲喧嘩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戶之利益或項目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 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類型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置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 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志.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項目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項目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條 商鋪的照管
12.1 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應當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檢查.養護承租商鋪內的消防.空調等設施設備。如遇緊急情況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且不需賠償此等緊急事態給乙方造成的損壞,但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及時向乙方進行通報。
12.2 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墻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并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設備.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 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戶.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墻,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 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臺.露臺(如有)及其設施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筑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 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招牌和廣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項目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接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設備設置招牌.廣告等任何文字.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置方案報甲方審批,并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后方能設置。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 上述乙方自行設置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置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 對于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置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關的墻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4條 甲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4.1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 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 甲方應當對項目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設備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于良好的適租狀態。
14.4 租賃期間內,如乙方經營商品或服務的品牌代理權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終止而導致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有關商品或服務時,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續經營的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14.5 為更好開展經營活動,甲方可舉辦各種宣傳推廣活動(包括各種媒體的廣告宣傳.展覽.表演.贈品等),乙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項目內的公共區域進行宣傳推廣活動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交納相關費用后方可實施。
14.6 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注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衛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文件,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7 甲方可依據運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現行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條 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5.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 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于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 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墻.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 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占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戶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得宣稱或令顧客誤認為其與甲方關系屬合作.合營.合伙.聯營或關聯企業關系。
15.7 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外產生的債權債務.因質量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因侵權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及政府處罰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擔。
第16條 商鋪轉讓的特殊約定
16.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無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并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 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銷。
16.3 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 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系轉移手續。
第17條 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7.1 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的天數超過「15」日或累計達「30」日的;
(2) 未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等相關費用超過「30」日或累計達「60」的;
(3) 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或未按時向甲方補足租賃保證金超過「30」日的;
(4) 未按3.1條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或發生14.4條約定情形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
(5) 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 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 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準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 未按13.1條約定設置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1)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限期內又未糾正,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 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預定交付日仍無法進場超過「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導致乙方無法繼續占有.使用該商鋪的;
(3) 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 本合同的終止
(1) 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
(2) 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 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后,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 承租商鋪的返還
(1) 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后「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 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并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 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添加設施.設備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并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添加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 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采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第18條 違約責任
18.1 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欠租/費金額「千分之一」(非欠租/費行為則為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遲延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用.租賃保證金的;
(2) 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 遲延開業經營的。
18.4 甲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交付日超過「90」日仍未能將商鋪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第19條 責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對下列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給乙方及其它人員的財產及人身造成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發性設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調.電力.煤氣等)致使公用設施停止使用時;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設施.服務管道受損.毀壞而中斷使用或需中斷使用進行維修時;
(3) 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供電的電流變化,火災.漏水.漏電造成的損失;
(4) 由于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以及項目內.外不能歸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財產蒙受損失時;
(5) 由于乙方或項目內其它承租人及其相關人員或任何第三者人員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項目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蕩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 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后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后果減至最低限度。
第20條 保險
20.1乙方應當于其開業(含試營業)后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并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復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21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2條 通知與送達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 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發送報告單為發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后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發送記錄為發送憑證。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系方式或聯系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發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采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文件須有發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授權簽字人簽字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第23條 公共區域的使用及該物業商業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項目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 甲方有權在該項目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項目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準新名稱后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24條 附則
24.1 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 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 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后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 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 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姓名: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岳陽市岳紡蓋一市場40#門面及緊靠40#門面左則的109#房間出租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岳陽市岳紡蓋一市場的40#門面出租給乙方。40#門面合法產權為蓋一市場所有,甲方已經從蓋一市場買下了40#門面20xx年到20xx年的合法經營權。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經營范圍由乙方自己決定。
第二條出租期限
三、出租期五年,自20xx年11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形式
四、40#門面的.租金為每月壹仟肆佰伍拾圓整(1450.00),190#門面的租金為每年壹千圓整(1000.00)。乙方每年的6月1號到6月7號期間向甲方繳納一年的租金壹萬柒仟肆佰圓(17400.00),乙方每年年底向蓋一市場繳納190#門面的租金壹千圓(1000.00)。
五、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伍千圓(5000.00)人民幣做為合同履行保證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證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后應全額交還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八、甲方允許乙方因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在蓋一市場其他門面進行經營活動,如有,視為單方終止合同違約行為。
十一、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蓋一市場各項規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諾給乙方無償使用的設備(設備清單及設備狀態見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內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設備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設備隨時間會老化,合同期滿后,乙方交付給甲方時,乙方不承擔相關折舊費用。
第五條續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租金、押金等)有優先續租權。
十四、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出租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并,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
十六、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期間內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滯納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的5%做為滯納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權收回門面并終止合同。十七、合同期滿后,甲方可以重新確定租金和押金標準。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十八、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出租合同,乙方已交納保證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于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
十九、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未經雙方同意不得終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單方面強行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合同出租期租金總額。
第八條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內書面答復對方,在二十天內得不到答復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二十二、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三、乙方營業范圍可根據需要可自行調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共4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商鋪合同 篇6
出賣方:(甲方)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買受方:(乙方)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買賣的有關內容,在自愿、平等、有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轉讓商鋪的基本情況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位于
第 層,共壹(套) (間)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售于乙方,商鋪結構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公攤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鋪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該商鋪交付時,商鋪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0.5%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0.5%(包括0.5%)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商鋪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該商鋪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售價為每平方米 元(大寫)_______元,總房款金額為( 幣)______元(大寫) 拾 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甲方支付定金( 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_拾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商鋪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商鋪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該商鋪沒有發生過貸款、擔保等方式的抵押。且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它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之日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因甲方售予乙方的產權屬暫未辦理,雙方有好約定:如甲方經辦理已獲得該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之日起,在十個工作日內以贈予的形式過戶到乙方名下。
2、簽定本合同后,雙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該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樓款_ 元(大寫) 元,作為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所交納的樓款不予退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可以將該物業出售于第三方。
3、在交房之日甲方應保證商鋪設施(門窗墻)完好無損壞,需將一切手續(包括商鋪)一并移交給乙方,并于交易之日前將有關該物業的'一切費用清理完畢(如施工費、裝修費、安裝費、施工所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煤氣費、數字電視費、管理費等費用),并保證乙方購買后,不需要支付任何購買前所產生的相關物業費用。
4、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辦理商鋪所有權、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所需的文件、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本商鋪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商鋪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5、雙方必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虛假資料使本次交易無法進行則該方必須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自房款交付之日起,除與甲方外,不與任何人發生購房糾紛,如有發生,甲方自行解決。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為無效,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間人:(簽名或蓋章):
聯系電話: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同 篇7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姓名:身份證: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于工業路南首東側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面積為80畝,規劃用途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50年。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暫定名】“六佳溫泉度假村”商鋪。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惠規建字10―029;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地字第3710―056號。
第二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工業路南首號沿街商鋪,該商鋪用途為商住兩用,屬磚混結構,層高為10.7米,建筑層數為地上層,建筑面積約_____平方米,最終按房管局數據為準。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層均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元。大寫: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四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實際面積雙方確認為準,房款多退少補。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種方式按期付款(以出賣人財務收款收據為依據,交款后履行本合同)。
1.一次性付款:簽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清(按每平方米元)。
2.分期付款:簽約時三天內付合同價款40%,房屋結構封頂付合同價款40%,余額20%交鑰匙當天付清(按每平方米元)
3.其他方式:。
第六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逾期在10日(含1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2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3)買受人購買商鋪后,原則上不得換房,確有特殊原因換房時,應向出賣人提交換房申請,并在已交購房款中扣出10000元,作為給出賣人的換房補償。受買人申請退房,已交購房款甲方不予返還。雙方所簽訂《售房合同》失效并作廢。
(4)買受人在交納部分購房款后,不再按雙方合同規定交納房款的,以買受所留電話為聯系方式,在出賣人發出通知或自應交購房款之日起滿30天仍未交納款項的,雙方所簽訂的《售房合同》失效作廢,出賣人有權對該房屋做出處理。
第七條交付標準與期限
炕付標準:該商鋪經過驗收合格。
出賣人應當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15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不可抗拒政策變化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誤。
3.買受人沒有如期付清房款的。
第八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以買受人己交房款為基數,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由出賣方按銀行同期袋款利率計算利息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商鋪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通知(以售樓處通知為期限)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領取商鋪鑰匙。雙方進行驗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逾期視為交付,自交房之日起,出賣人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買受人如未交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房款,商鋪鑰匙不予領取。除支付違約金外,買受人按時向出賣人支付物業管費,期限屆滿,按本合同第六條第4項執行。
第十條保修責任
房屋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范和標準,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出賣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質量保修,因不可抗力和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出賣人可協助維修,但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一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否則一切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二條該商鋪能滿足商住兩用的條件,保修期限為6個月。買受方入住后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整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需要裝修的業主必須經物業同意后方裝修。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自覺遵守小區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事項:
1.該商鋪的屋面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管理。
2.該商鋪的外墻面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管理。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屬出賣人。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屬出賣人。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1、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月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買受人有權利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15%賠償買受人損失(退房時買受人的裝修搬遷等費用自理)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3%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自交房后協助辦理相關產權證書及銀行貸款所需手續,各相關稅費及銀行利息由買受人承擔,并執行其相關部門的規定。
3、按銀行有關規定審批貸款未能通過,則買受人應無條件轉為分期或一次性付款。選擇分期限付款優惠額度自動取消,分期或一次性付款必須在七日內辦理完,否則視為違約,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
4、國家規定的所有權證書的工本費。
5、市政衛生費、熱力公司規定的曖氣費、燃氣使用費及有線電視初裝,各設施的開口費。
6、國家規定的契稅。
7、國家規定的房屋維修基金。
8、國家規定的交易費用(交易稅、測繪稅、印花稅等)。
9、其他按照規定應當有買受人承擔的費用。
上述費用在接通之后,由買受人一次交清。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惠民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允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陸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兩份,買受人一份。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__年_月__日年__月__日
商鋪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為范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 構:__________。
樓 層:本房屋所在建筑共____層,本房屋位于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家具和電器(清單見后)。
(簡裝修不配家具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復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并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托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托書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為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 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 %范圍之內。租賃期滿后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于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墻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5—3 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商業保險事宜,并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為甲乙雙方。保險范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家具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家具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于甲方維修范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于此范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托乙方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6-5 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6 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3 屬于乙方的家具、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墻、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后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后,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四) 乙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于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商鋪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______門面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門面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為?______元每年(大寫:______圓整)。租金按年以現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應提前______個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房屋設施、水電費押金為¥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整),待租賃期滿且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當日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所出租門面權屬清楚,無共同人反對,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門面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門面辦理好水電落戶,以及配備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______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門面,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門面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質量原因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門面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門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門面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門面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門面,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門面的,每逾期______日,乙方應按______元每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門面占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門面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十、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門面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門面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門面交換使用。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__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______天以上的。
(2)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3)租賃門面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3)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雙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甲方應退回剩余租金。如系單方面原因被解除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及賠償
1、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門面,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如系甲方單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納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外,還應賠償同等金額的賠償金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三、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______頁,______式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鋪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簡單的商鋪出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簡單的商鋪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門面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于副食大樓一樓一間面積為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為服裝店使用。
二、租期從 年四月一日起至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陸百元整(5600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當月的租金即五千陸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時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個工作日后,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勒令乙方清場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退還押金。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壹萬貳千元押金(1xx)(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六、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
七、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該房屋做為消防通道或作為前臺使用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并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內清場否則因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按期清場后合同終止,甲方退還押金。
十、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簡單商鋪出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簡單商鋪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 門面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二、租賃門面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作為商業門面使用。(不得用于汽車修理、酒店、廢品回收等臟污嚴重的行業)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為¥ 元每年(大寫: 圓整)租金按年以現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應提前一個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房屋設施、水電費押金為¥ 元(大寫:人民幣 整),待租賃期滿且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當日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所出租門面權屬清楚,無共同人反對,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門面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門面辦理好水電落戶,以及配備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15日內搬離。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門面,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
門面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
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六、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質量原因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門面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門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門面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八、門面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日內應返還該門面,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門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門面占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門面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九、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門面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門面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門面交換使用。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15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3)租賃門面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3)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雙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甲方應退回剩余租金。如系單方面原因被解除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1、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萬分之10/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門面,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萬分之10/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如系甲方單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納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外,還應賠償同等金額的賠償金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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