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加工合同范文錦集十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合作人:身份證號:
乙方合作人:身份證號: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條 為了規范合作印花染色車間的行為,保護合作人的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二條 合作印花公司性質為合作,乙方出印花設備:一臺圓網、兩臺平網;甲方提供廠房,同時提供兩臺韓國產2.8米定型機、前處理、后處理等配套設施,具體細節見甲乙雙方設備清單。
第三條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為8年,合作協議簽字之日算起,協議期滿6個月前,合作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合作公司名稱為:嘉善順天印染車間
第五條 合作公司經營生產場所:嘉善楊廟順天毛絨有限公司內。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廠廠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設備,甲方有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和排污許可證,甲方保證每天排污量不少于1000噸。
第七條 合作公司經營加工范圍: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額和分利方式
第八條 合作人甲方將自己名下順天印染廠房作為合作場地,提供兩臺韓國定型機、前處理、后處理等配套設備,同時提供生產所需流動資金,占股70%;乙方負責購買印花設備(一臺全新圓網、兩臺進口舊平網),占股30%。購買價格需經雙方認可,并且新設備有廠家發票、設備資料齊全,同時確保舊設備正常使用。
第九條 合作人甲方須在清理出合作的廠房,乙方需 天內設備到位。
第十條 合作期間各自資產歸各自所有,不得隨意請求轉讓、分割、擔保、抵債,合作終止后,合作方各自行處理。
第十一條 運行成本費用按順天公司運行成本計算,并提供給乙方真實成本數據。國家規定的費用按國家規定費用繳納給甲方,如排污費、電費、管理費。
第十二條 合作印染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十三條 雙方各委派一名執行人和會計,負責工廠生產管理和監督,工資報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條 污水處理費用按實際費用上繳。
第五章 合作人責任和義務
第十五條 合作方甲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清理廠房內的雜物,并保證電力、蒸汽管道接進合作公司內,甲方負責鍋爐、電力、蒸汽,但要變更廠房內的布局乙方需經甲方同意。甲方負責協調當地政府與百姓關系,乙方不承擔各債權債務。
第十六條 在合作期間甲乙方安全工傷問題由雙方處理或賠償,保險由甲乙方共同解決。
第六章 財務管理與盈虧分擔辦法
第十七條 賬目必須由甲乙雙方審核,甲方負責開具發票,但是開票額度不能超過進賬發票。甲乙雙方派統計一名、出貨兩名、監理一名,每天發貨由甲乙雙方確認方可發貨。如發現做偽賬,雙方有權追查各方責任和后果。每月對賬由甲乙雙方指定人選。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執行合作事務,并具備如下條件:
1. 有印染廠管理經驗。
2. 對印花染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條 合作雙方執行人對合作人負責,并履行下列職責:
1. 對外開拓業務,培養生產技術人員。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關注合作公司的經營狀況。
4. 制定合作公司內市場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體的管理和規章制度。
6. 提出經營和管理技術中的問題。
7. 制定合作雙方發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雙方報告合作公司執行情況和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并確認原材料價格。
第二十條 對合作公司執行人行為約束
1. 不準合作公司執行人親屬在公司內擔任管理、統計、技術員、倉管員、發貨員,一旦發現免職并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并扣兩個月的工資。
2. 對市場加工價格虛報的,或低于合作人品種價格的,上報合作人方可執行。
3. 如發現合作公司執行人有損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權謀私,開除并追究經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部分責任。
4. 合作公司執行人工資由甲乙合作人確定。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有關重大事項做出決定時,經合作人雙方表決通過,在合作公司能達到預期利潤、提成時,合作執行人有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合作人的權利
1. 有權監督執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務執行情況、
2. 合作雙方有權了解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隨時查閱合作公司賬簿。
3. 被委托執行合作公司的執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協議執行事務的,有權撤銷該委托。
4. 合作人分別有權對合作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該停止事務上的執行,協商后再決定。
第二十三條 合作人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區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與本合作公司相競爭的業務,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購買私有物品,一旦發現,以現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區相同合作行業。
4. 禁止合作人從事損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動,一旦發現全額退回合作公司,并承擔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下列事務必須經合作人同意:
1. 改變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變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經營場所與地點。
3. 處理合作公司的不動產。
4. 轉讓或處理合作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 以合作公司名義為他人擔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作公司的執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換合作人
第二十五條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進行:
1. 需經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認本合作協議。
3. 原合作人必須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 依法訂立合作協議。
5. 合作新合作人對合作前公司的債務承擔合作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順序進行:
1. 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許在合作公司虧損時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對合作期間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合作人合作份額。
合作人退出,對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虧損或債務按規定承擔。
5. 退出人有未了結合作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論何種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另一
方合作人決定結算貨幣還是設備實物、
7. 退出前必須負責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條 合作人轉讓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轉讓需經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利。 轉讓給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時,按合作公司規定對待。 合作人依法轉讓、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讓人經修改合作協議,
即成為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和義務。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八條 合作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屆滿,合作人不愿意繼續合作的。
2.合作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雙方合作人決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沒有達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備各項責任規定的。
6.政府責令關閉或被撤銷、搬遷的。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解散后,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在出現清算事由15日內由合作雙方同意提定一名或兩名清算負責人,不能確定的由會計事務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合作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和清算有關合作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盈余,按合作協議規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確認無誤后,合作人對合作公司存續期間的債務按規定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由單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合作協議及法律規定在合作期間未滿擅自推出的,向合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三十二條 合作事務執行人不履行職責或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合作人違反本合作協議及法律規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作協議生效后,合作人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 附加條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及發現確定變更之處,按合作協議有關規定,合作人共同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或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檔一份。
合作人甲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公 證 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一、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的,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合同條款:(共12條)
1、合同簽定雙方就以下 加工零件簽定加工合同。
2、自合同簽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按合同總額20%支付乙方加工預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貨時,所有加工的產品零件必須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圖紙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經過甲方復檢合格后,甲方可按合同總額的50%支付乙方。
5、所余合同總額的30%在零件裝配調試完成,乙方開具稅率為17%的全額增值稅發票后,15日內甲方酌情付清余款。
6、合同的交貨日期根據雙方要求確定,若乙方推遲交貨,違約金每天合同總額的1%從總額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由乙方負責,加工完畢后,乙方負責加工件運送至甲方所在地的運費。
8、甲方復檢時,出現加工件不符合圖紙要求、不合格的現象,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負責及時修復或補件;如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做出補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復或補加工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從合同總額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零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時,不合格件處理方法除按合同條款的第六項、第八項執行外,再處以合同總額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協加工檢驗格式書及加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須妥善保存甲方所提供的圖紙,不得外泄,同零件一同交還甲方。
12、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互敬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稱貨物)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通知生產:乙方根據自己生產需要分批次下訂單,每次下單定做貨物時乙方要提前天將貨物規格、數量以信函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產。
二、貨物單價:單價由雙方根據交易時市場情況協商確定,商定后在訂 貨單與送貨單中注明。
三、貨物質量:按照甲方企業標準執行。
四、貨款結算:
1、雙方每月日對帳一次,由甲方按乙方當月下達訂單及乙方指定 送貨地簽收送貨單據進行匯總,出具對帳單,乙方應積極配合核對,五日內必須完成對帳工作,對賬結果作為雙方結算依據(事先經過傳真對帳,須在事后當面確認)。
2、貨款按月結算,當月貨款在當月對賬后付清。
五、交貨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生產通知后,在 天內組織生產并交貨完畢,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公司倉庫,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員簽收貨物,送貨單要明確收貨數量、單價、總額等內容,送貨單作為結算憑證。經雙方協商可以改變交貨地點及方式。
2、交貨地點由乙方指定,顯示在每次訂單中,指定收貨人名單由乙方提供(加蓋乙方公章),如需變更指定收貨人,應提前將變更聲明寄給甲方。
六、貨物包裝:(略)
七、驗收及異議期:
1、乙方在收貨時應當對貨物數量、質量、包裝及等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如無異議,由指定收貨人簽章確認;
2、貨物驗收后 天為異議期,乙方如在質量異議期內不向甲方提出書 面異議,則視為貨物應檢查驗收項目全部符合本合同約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貨值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貨款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十天或者乙方開具支票因乙方原因無法兌付,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萬分之十)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生產通知單(訂單)、送貨單、乙方收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
規格(毫米)及型號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合計(元)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罰金。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____%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____%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____%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 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年__月__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制方):
廠址: 廠址:
電話: 電 話: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一、加工合同主要內容: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加工 。
2、按加工程序乙方先打樣,甲方提供樣品鞋/色卡/制做重點。
3、打樣通過后,乙方報價,甲方在時效內簽回單價。
4、單價確認后,甲乙雙方敲定材料備齊日/交貨期,甲方下給加工訂單。
5、乙方在簽收甲方提供的材料時,務必嚴格落實抽查或全點手續,一旦乙方簽字認可,則視同數量準確,訂單以外領料須扣除加工費用(按甲方采購單價)。
6、甲方派品檢人員駐乙方工廠監控品質,乙方須全力配合。
7、乙方經辦人必須重視首件確認,沒有首件確認不準量產。
8、乙方在開始生產時及生產過程中,甲方須安排生產經理、品管經理、前段品管主任、后段品管主任或其它中高層干部之其中1人至少2次到乙方工廠進行技術教工及品管督查。
9、甲方須提供書面的生產制做重點/品質要求事項/量產通知書/生產指令單。
10、甲方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加工款。
11、乙方因本身原因延期交貨,或出現品質異狀導致甲方直接經濟損失與誤工損失時,須100%承擔損失責任。
12、乙方在生產過程中遇到突發異狀時,不可盲目生產,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二、加工合同的具體項目:
1 型體或款號:
2 甲方制令號:
3 顏色:
4 總雙數:
5 加工單價:
6 甲方材料備齊日:
7 交貨完成日:
8 付款方式:
9 送貨方式:
10 其它:
三、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具法律依據。
3、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雙方經辦人簽認)。
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欄: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制方):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上級主管確認: 上級主管確認:
蓋 章: 蓋 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6
委托方:江陰市恒業鍛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所涉的有關內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承攬甲方的產品加工業務,承攬期間,乙方將以自己的人員、設備、技術完成加工業務。
二、合同期限:暫定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屆滿,雙方可以順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雙方之間建立加工承攬業務的框架合同,具體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協加工業務,通知(一般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天內到甲方,乙方確認其能夠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貨時間、質量等)完成加工業務的,應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辦理交接手續,在《外加工通知單》及工藝質量文件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工藝質量要求,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外加工通知單》、工藝質量文件等系雙方的結算依據,同時《外加工通知單》作為乙方的簽收憑證。
2、完成加工業務后,乙方應制作(或填寫)送貨單,將送貨單及與送貨單數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鐵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標識。
3、甲方工作人員根據乙方送貨單數量進行數量點清,并對乙方交貨的數量進行簽收,但數量簽收不作為雙方結算加工費的依據。
4、甲方檢驗人員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個工作日內對產品的外觀質量(如尺寸、表面情況)等進行檢驗,并在交貨單上簽字,甲方倉庫人員憑甲方檢驗人員的檢驗憑證,對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庫,并向乙方開具入庫憑證或在送貨單上簽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進行,在途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保證金及加工費標準。
1、若乙方系首次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應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保證金在 個月后視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歸還。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額加工費,則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費即作為保證金。
3、保證金金額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違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相關違約金或損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證金中扣除。
4、加工費按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進行結算,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見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價格另行結算的,雙方另行就加工費達成補充協議。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按照約定支付加工費。
2、對于乙方的加工的進度及質量進行跟蹤及監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義務,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間,甲方有權與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發生加工業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外加工通知單》、加工圖紙的要求完成加工業務,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時、保質完成加工業務,禁止將承攬的業務轉發給第三方完成。
3、對在加工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技術秘密(包括圖紙等)必須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業務后,將圖紙等資料隨工件交還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復印、復制。
4、乙方人員到甲方公司,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否則由此所致的一切損害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觀、尺寸、所標明的材質、工作令號、件號是否與《外加工通知單》及加工圖紙相符,若不相符,則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檢驗就加工,后續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于所加工工件的內在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在保質期內,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質量問題(無論甲方或其客戶是否使用)所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費、加工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檢驗人員對工件的檢驗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責任。
八、加工費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憑《外加工通知單》及有甲方檢驗人員和庫管簽字的《委托
加工送貨單》到甲方財務進行結算,根據結算確定金額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90個工作日內付款。
九、違約金及損失計算:
1、若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逾期超過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違約金20xx元。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價格的 5%--30%支付違約金。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另行賠償損失(損失計算按本條第3、4款計算)。
3、對于加工存在質量問題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費用(包括運輸費)均由乙方承擔,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貨的,乙方另行按本條第一款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4、對于存在質量問問題報廢的工件(鍛件補焊即視為報廢),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損失計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損失(按工藝下料重量計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產生的加工費(加工費標準按合同附件進行結算)+甲方向客戶支付的違約金及賠款+預期利潤(按工件價格20%計算)-報廢工件殘值(按該材質市場廢料價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7
為了能充分發揮雙方企業資源優勢,本著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貼牌生產項目達成如下條款:
一、雙方交換企業資信材料,且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浴室柜貼牌加工合同范本。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工業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3.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企業法人年度檢驗情況復印件;
6.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7.商標受理書(注冊證)復印件;
8.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復印件;
二、協議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貼牌生產_____________________牌系列產品,采用甲方的品牌標識;乙方應確保這些產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和合法權益的合格產品。甲方授權乙方印制的專用件(指含有“甲方產品”商標字樣或其他甲方產品專用的圖案、標識、銘牌、說明書、包裝物等),乙方應妥善保管,決不允許流失給第三方,如發生流失給第三方現象,甲方有權按商標法相關之規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甲方利用自身的營銷網絡開發市嘗銷售貼牌產品;乙方利用其技術、設備、人力等資源生產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經甲方認可的貼牌產品。
3.貼牌產品完全由甲方銷售,乙方不負責銷售,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生產的貼牌產品轉賣給任何第三方。
4.雙方合作期滿后或終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產或銷售有甲方品牌標識的產品,乙方若違反規定,甲方有權乙方按銷售所得的____倍進行賠償。
5.甲方有權派人員監督貼牌產品的原料、生產過程、產品質量等,乙方應予以全力配合與協助。
三、產品名稱、型號、價格(RMB)產品名稱(乙方)產品型號(乙方)價格、備注。后續產品價格以乙方報價經甲方確認的價格為準。產品價格應包含內外包裝、標貼等相關包裝費用(不含增值稅發票),具體承擔情況見產品價格表。
四、交(提)貨地點、時間及費用
1.乙方直接送貨到甲方指定倉庫或雙方協定的交貨點,單價含運費;
2.乙方嚴格按訂購計劃單中規定的數量和日期準時交貨;乙方在裝車或交付托運后須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情況及預計到貨時間、地點,以便甲方及時提貨,合同范本《浴室柜貼牌加工合同范本》。
五、產品包裝與防護要求
1.產品外包裝、標貼、銘牌等相關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設計、定制和采購,甲方將包裝材料發給乙方,由乙方代工包裝;
2.乙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應達到甲方認可的包裝要求,有足夠的強度,以便適應運輸的要求。
六、提出交貨、質量異常及期限交貨數量和時間以訂購計劃單為準;乙方接到訂購計劃單后若有異議,應在接到訂購計劃單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訂單;對于不能及時供貨,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價格與結算方式
1.產品價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為準,若價格有變動須經雙協商同意,并確定新的價格及執行日期;
2.雙方確定貨款結算方式為:月結30天,例: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貨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結清。
八、質量要求
1.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并應適時滿足國家標準的有關最新要求;
2.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甲方的《產品規格書》與《檢驗規范》及其他相關要求,同時應達到雙方所簽的《質量保證協議》的要求;
3.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符合相關環保要求;
4.有必要時,經雙方確認,可采取封樣的方式來確定上述條款未能確定的產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1.甲方提供的商標(包括包裝設計、圖形、漢字、英文及其組合等)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許可的范圍內使用,不得私自轉讓或擴大其使用范圍;
2.雙方合作期滿后,乙方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帶有甲方標識的產品。一旦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售后服務
1.乙方必須嚴格履行《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相關義務,對于因乙方質量問題所引起的退貨、換貨,乙方應予以全力支持,與此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損壞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2.貼牌產品本身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責任賠付費及法律責任等。
十二、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條款,并無合理解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未結算的貨款甲方推遲為三個月后給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應商前繼續供貨,保持甲方的經營銷售正常運行,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保證消耗完乙方根據甲方訂單生產的產品,并按合同規定的結款方式結清余款;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其他約定
1.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資料及合同內容、價格等商業機密任何形式泄漏給任何第三方;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已經與乙方訂立采購產品合同或服務這一情況進行廣告宣傳或公之于眾,也不多在廣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戶的名稱。
3.甲方確保“___________”貼牌商標的獨占性與無爭議性,如貼牌商標出現爭議,該爭議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為總合同,每批訂單執行以雙方確定的《采購計劃單》為準,《采購計劃單》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為 年(以合同簽訂日起計算)。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8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噴漆廠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的噴漆加工點。乙方保證按時按質的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工作計劃單和提供符合要求的產品。
一、具體產品名稱、噴漆顏色和噴漆價格:
根據雙方簽字的價格單為準。
二、技術條款:
1、油漆必須是環保油漆,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相關的環保證明文件。
2、噴漆產品外表必須平整、光滑,不得有超出檢驗標準的顆粒、斑點、突起、劃傷、毛刺等缺陷。
3、所有要求噴漆部位必須噴漆到位。
三、檢驗方式:
乙方自檢產品合格并完成裝箱后向甲方品質部提出報檢,由甲方品質部檢驗人員到乙方工廠驗貨。甲方品質人員根據檢驗標準抽檢,若不良品率等于或高于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重新返工并再次報檢。兩次返工以上,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合理的懲罰。(若甲方要求由甲方自己派人100%全檢貨物除外。)
四、交貨條款:
根據雙方認可的《生產計劃單》中要求的噴漆完成時間交貨。產品驗收合格交貨時,乙方遞交送貨單給甲方倉庫簽字確認并申請入庫,由甲方決定提貨日期。若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運輸及包裝條款:
乙方自動上門提貨,若遇到特殊情況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運輸事宜。
甲方提供包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包裝負責,并嚴格按照甲方包裝要求包裝產品。
六、付款條款:
甲方驗收合格后見票月結60天。
七、甲乙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
甲方提供封樣件產品和技術要求給乙方。甲方有義務準時支付貨款給乙方。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和封樣件生產,如達不到甲方技術要求和封樣件要求而造成產品報廢的,乙方要支付甲方的原材料損失和工時損失。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貨延遲,甲方的一切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由于乙方品質原因造成甲方貨物被罰款,乙方承擔罰款費用。
八、其他條款: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以上約定,以合同法為基礎,到時如雙方不能協商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協助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章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雙方簽字日期開始。到期后雙方無異議,則合同有效期順延直到一方正式提出終止為結束。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加工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為確保整個工程順利進行,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 橋灣銘通 石料場承包給乙方碎石加工,甲方按所生產出來的方量結算給乙方,每方價格 45 元。
二、乙方承包全面加工,設備、臨舍、爆破、電費、維修、保養、配件、人工、裝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安全責任,乙方要嚴格按照規劃操作進行加工,確保做到安全第一,全場操作人員要求買好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盡力量減少甲乙雙方不必要的損失。
四、付款方式:甲方每月給予乙方生產所需的油料,以生產6萬方破碎石為上限,超過6萬方由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的墊付資金,在一個生產周期、銷售結束后一個半月內按銷售量甲方付清乙方的加工費,扣除各種費用外,剩余部分要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五、乙方要給甲方保質保量完成生產量,未完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碰到各種情況及困難,甲乙雙方要及時處理。
六、乙方所有的工人工資、食宿、防護、醫療、衛生、保險、工傷、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只負責按甲方規定、規格加工碎石,對碎石品質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在保證甲方碎石供應充足的情況下,乙方可對外銷售碎石,乙方對外銷售碎石時甲乙雙方協商收取費用。
九、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不得中途退場或無故停產,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所安裝的設備和建設的臨舍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以現金方式購買,如協商不成由乙方自行撤走設備及臨舍,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各種手續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十一、所有銷售合同的簽訂均由銘通機械設備租賃公司來承簽,乙方未經授權不得私自簽訂合同,未經授權甲方視為無效,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上述條款,未經對方同意,單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負責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十三、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增加的補充條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生違約和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依法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年一簽,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考慮。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受法律保護,望甲乙雙方遵守執行。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10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定作人和承攬人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作物、數量、規格及報酬
定作物名稱規格/型號質量要求/
技術標準計量
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報酬
定作報酬計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二條定作人在簽署合同后___日內向承攬人支付(預付款/定金)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支付方式:。
第三條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標準計量
單位數量提供時間
承攬人應在收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后進行檢驗,并在3日內就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材料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承攬人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認可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約定。
第四條定作人應在_________前向承攬人提供定作物的圖紙、技術要求,作為合同附件。未經定作人書面同意,承攬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該等文件的內容。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收到后3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
第五條定作人有權對承攬人使用的材料及已完工作成果進行監督和檢查,并要求承攬人對不符合約定的材料和已完工作成果予以更換、維修、重作,費用由承攬人承擔。
第六條未經定作人書面同意,承攬人不得將定作物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則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承攬人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定作物及相應的技術資料、質量合格證明。交付地點為(承攬人送貨或定作人自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的運輸、裝卸工作及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定作物需要安裝調試的,承攬人應按定作人要求在指定地點安裝調試完畢、并通過驗收方作為交付。承攬人同意放棄留置權。
第八條定作人收到承攬人交付的定作物后應及時驗收。定作物的檢驗標準、方法、期限為:
第九條承攬人對定作物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保修期內,定作人按合同總價的___%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予以退還。
定作物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承攬人應及時予以維修、重作,并賠償由此給定作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經濟責任)。承攬人未按定作人要求及時維修、重作定作物的,定作人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直接從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定作人有權繼續向承攬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承攬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定作物的質量、數量、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是承攬人違約;定作人逾期支付報酬的,是定作人違約。
2.因承攬人違約導致定作人遭受損失或向第三人承擔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建設單位、分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等),承攬人應當賠償定作人所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3.承攬人完成的定作物質量、數量、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定作人有權拒收定作物或拒付報酬;承攬人應負責維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如承攬人未按定作人要求維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定作人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的,承攬人還應向定作人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定作人損失的,承攬人應繼續賠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定作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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