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員工獎罰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獎罰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獎罰制度1
一、愛崗敬業,時刻維護集體名譽和利益,對工作認真負責,對同事團結友愛,經常主動幫助別人者,經領導評員工宗合議獎勵30元。
二、認真完餐廳各項工作,學習任務,品德高尚,業務技術精,服務態度好,經常受到顧客在意見卡上書面表楊者,獎勵30元。
三、拾到顧客遺物主動交還者,經核實每次獎勵20元。四、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評估采用獎勵20元。
五、經常協助本餐廳、、等做好管理工作,經評議獎勵30元。
六、不按規定佩戴工號牌,當值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工作服整齊,每次罰款5元。
七、不講普通話,當班期間聚堆聊天、串崗、打鬧、高聲喧嘩或發出不必要之聲,每次罰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員工通道,每次罰款10—20元。九、當班期間,工作散慢,粗心大意,隨地吐痰,每次罰款10—15元。
十、遲到與早退,10分鐘之內扣5元,30分鐘之內扣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曠工1天扣3天半工資及資金),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十一、整理打掃衛生不合格,無故減少服務項目者,每次罰10—20元。
十二、廚具、吧臺設備及餐具擺放不規格者,每次罰款5—10元。
十三、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每次罰款10—20元。
十四、見顧客及上級、同事不主動問好者,每次罰款5—10元。
十五、帶情緒上崗,對工作敷衍了事,給賓客臉色、服務態度不好、與賓客頂嘴者,每次罰款10—20元。
十六、浪費餐廳物品,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每次罰款15—20元,情節嚴重者按情況研究處理。
十七、偷帶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后上崗帶醉態、散布虛假誹謗言論影響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員聲譽,每次罰20—30元。
十八、擅自脫崗,當班亂串包廂睡覺、看報紙、吸煙、打電話,每次罰款10—20元。
十九、對上級不禮貌,違背不服從管理,或上級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罰款20—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壞餐廳或客人財物者,按價賠償,并罰款20元。
二十一、對客人要小費或其它報酬,對客人暴或不禮貌,與客人爭辯,私自配制本店鑰匙者,每次罰款30—50元。
二十二、貪污偷盜、索賄、行賄、侮辱、漫罵、恐嚇、威脅他人,與客人吵架,每次罰款50—100元。
二十三、組織參加煽動罷工、斗毆、聚從鬧事,經常違返餐廳規定,屢教不改,每次罰款100—200元,情節嚴重者交公安部門處理。
二十四、作風不正派,拒不接受領導安排工作者,目無紀律,頂撞領導,無故找理由開脫責任者,一次罰款20元,兩次開除。
二十五、故意損害圣多美西餐廳名譽者,扣發當月工資直接開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區域待崗,亂竄包廂或搞男女關系者,每次罰款50—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動給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紹菜譜消費項目者,罰款5—10元。
二十八、報錯房號、臺號、在消費清單上多寫、漏寫、字跡不清造成失誤者,每次罰款10元。
二十九、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帶外來人員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廳就餐,留宿者每次罰款50—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處罰100元。
員工獎罰制度2
為保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調動員工的.勞動積極性,不斷提高現場工作管理的效能,特制定獎罰制度如下:
1、公司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裝卸作業時按要求戴好口罩和工作鞋等規定,違者每次罰款10元。
2、不準在作業范圍內用餐、閑逛、追逐打鬧,非工作需要,不準在貨物、機械、設備上閑坐、躺臥,違者每次罰款10元。
3、不準在倉庫內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及大小便,違者除自行清理外,每次罰款10元。
4、裝卸作業人員工作要求,應服從倉庫員安排,工作中有疑問可協商解決,不得發生爭執和沖突,違者責任方每次罰款20元。
5、現場的所有作業,一律要通過倉庫員調派,作業人員不得自行接受客戶委托和收受費用,違者每次罰款50元。
6、堅持文明生產,禁止野蠻作業,作業中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如造成損失的酌情賠償處理。
7、倉庫員收發貨應認真校對有關單證及貨物,嚴格把好交接關,因失職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除由當事人承擔部份經濟損失外,還給予警告,甚至開除。
8、嚴禁攜帶火種或危險品、化工品進入作業場所,違者每次罰款50元,如造成嚴重后果,公司開除;另送交行政機關處理。
9、任何人不準有意損壞、偷竊公司財物,違者視情節輕重處罰100-500元,并公司開除。
10、對公司生產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每項獎勵50元。
11、工作積極性高,作業效率創公司最新記錄的,每次獎勵50元。
12、員工服務態度好,為客戶排憂解難,受到客戶書面表揚的,每次獎勵50元。
此制度由專人記錄執行,每月公布一次,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員工獎罰制度3
每位員工都是公司的代表,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個人形象及言談舉止反應了整個公司的精神面貌。我們需要強調的是每位員工都應該穿戴整潔,舉止大方,并為自己外貌而感到自信。
個人衛生:儀表大方、整潔。
面部:清潔、無油膩,男士頭發不超過耳際,不過領,女士發型美觀大方,不留奇
異發型。
手指:干凈,指甲勤修剪,不得有污跡或涂指甲油。
飾物:項鏈戴在衣服內,不戴耳環。
口腔衛生:上班時不吃含刺激性氣味的食物,口中無異味。
服裝:上班時應按照規范穿著公司統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裝全店統一。制服要求:
干凈、整潔、無褶皺、無紐扣脫落、扣齊所有紐扣、衣領平整無汗跡,衣袖
及褲腳不得翻卷、挽起。不穿涼鞋和拖鞋等休閑鞋。
站立姿勢:待客時應精神飽滿站立服務,不能雙臂交抱于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時不
彎腰、不叉腳、不能斜靠在貨架或柜臺上。
打招呼:員工跟同事或顧客見面打招呼時應熱情、親切、有禮貌。不得在工作場所大聲
喧嘩,以免影響工作秩序,給顧客造成不好的影響。
電話禮儀:電話是公司的窗口,響二聲之前去接聽電話,標準用語:“你好,XX店”;
超過兩聲之后去接電話時,應說“對不起,讓您久等了”;轉接電話時,應說
“請您稍等”,然后立即進行轉接工作。
員工獎罰制度4
一、懲罰條例
1、違反以下條例,扣除當日工資及相應補貼外,罰款20~100元。
2、 儀容儀表不符合要求。
不服從上級調動安排,擅不到崗者。
私自調換班次、補休等。
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未按手續請假或假滿無故不到崗或續假未經批準不到崗者。
收銀臺內規定人員以外員工進入者。
到崗未簽到或遲到30分鐘者。
衛生區域不合格為客人服務標準者。
非休息區域隨意走動、停留、干擾顧客,大聲喧嘩、嬉笑打鬧者。 口吐臟字,上崗吃東西,扎堆聊天、串崗者。
不服從領導,頂撞上司者。
為客人服務發生沖突或出現差錯,造成不良影響者。
工作失誤造成產品及物品浪費或損壞者,除原件賠償外。
工作時間內會朋友者。
公共場所的物品缺損或丟失由責任人群共同賠償。專人負責的房間物品的缺損或丟失由專人負責賠償外。
規定表格遲交,填寫不規范,不清楚。
工作中遇到問題,推卸責任者。
發現跑單現象,相關人員共同賠付跑單金額并于處罰。
對同事惡意攻擊,搬弄是非,誣告、偽證制造事端者。
嚴禁客人落下貴重物品,如有落下,第一次罰款30元,第二次罰款50元,以后每次100元。
(所有員工)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超過3分鐘者。
美療師嚴禁私自使用會所的`產品,一旦發現重罰不怠。第一次100元。
因服務技術或質量等導致顧客投訴的,當事人、主管、顧問一并受罰。
3、 違反以下條例罰100—200元:
無論何種理由,私自將店內物品帶回家者。
因私自調換班次造成空崗,出現差錯造成損失者。
無論何種理由,向客人索取小費、禮品、紀念品者。
粗暴的與客人爭吵造成嚴重后果的扣除200元
4、 處罰300元以上至開除:
侵占公款、公物或客人財務有具體事實者
涂改、偽造單據或有關文件
與客人爭吵,顧客投訴,后果嚴重者
向客人推銷本店以外產品及服務者
未經批準私配店內鑰匙者
不負責的傳播對公司形象不利的言論,并造成不良影響者
不負責任,嚴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者。
用公司電話聊天、播打信息臺者。
損壞公司物品或管理產品、文件丟失者。
二、獎勵條例
(一) 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酌情獎勵100—500元。
1、 對改善公司或部門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 做好本職工作,為企業創造顯著經濟效益者。
3、 以優異的服務,為企業贏得良好聲譽者。
4、 拾金不昧,成績顯著者。
5、 在設備改造,技術革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者。
6、 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改進企業管理、經營、服務,經實踐證明,有突出成效者。
7、 技術、業務、服務考核成績優秀,且能在實際工作中切實體現者。
8、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有突出表現者。
9、 及時發現、排除重大事故隱患,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
10、奮不顧身搶救、保護國家、公司財產和顧客生命、財產者。
11、在維護國家、民族尊嚴和公司聲譽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12、全年出滿勤者。
13、忠于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全年安全工作無大、小事故者。
14、熱誠盡職,工作效率超群,堪稱全體員工楷模者。
15、檢舉舞弊違規或危害中心權益者。
員工獎罰制度5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xxx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狀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安全培訓制度。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鐵路、交警、公安、消防、衛生、防疫、電力等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安全培訓制度。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廣播、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盤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一)團委工作職責
1、利用廣播、櫥窗、板報、學生會、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為資料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像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二)保衛處職責
1、配合團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對學生家長進行一次加強子女安全監護的教育。
3、對在校外租住學生和騎自行車學生每月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并建立檔案。
4、重點對違紀學生進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三)總務處職責
1、每周對各類管理人員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安全技能。
2、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過期、霉爛、變質食品。
3、教育學生買飯、打水要排隊,以免燙傷。
(四)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五)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職責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潛力,并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周班會,要及時總結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后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為班會的重要資料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六)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潛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員工獎罰制度6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1
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1
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1
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1
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1
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1
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形成后____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員工獎罰制度7
1、規則名詞:
2、適用范圍:全體從業人員
3、定義
3.1獎勵:是對員工工作成績、表現及高尚行為的表彰。獎勵分為:
(1)書面表揚
(2)授予獎品
(3)授予獎金
(4)授予榮譽稱號
(5)專項獎勵
(6)晉級
以上方式能夠同時獲得。
3.2懲罰:公司為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對違紀員工進行必須的處罰。依據程度的輕重分為批評勸告、書面批評勸告、警告處分、記過處分、降級處分、解除合同。
3.3考核工資:依據《員工考核辦法》規定,員工崗位工資的50%為考核工資。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
4.1.1負責《員工獎懲制度》的制訂與修編。
4.1.2根據黨群辦對中層領導的考核,依據《員工獎懲制度》,執行對中層領導干部的考核結果。
4.1.3負責監督、指導、督促各單位、各系統嚴格執行《員工獎懲制度》,保證制度的有效運行。
4.2公司辦公室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對中層領導干部考核并提出獎懲意見。
4.3品質管理部
4.3.1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制定與產品質量管理相關的獎懲制度,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獎勵或違規違紀情景,按《質量獎懲制度》處理。
4.3.2負責質量獎懲制度的執行,督促各單位對制度的落實,行使對質量的獎懲職權。
4.4各單位負責部門員工的'獎懲申請,按要求進行審批。
5、控制要求
5.1獎勵
5.1.1員工貼合下列行為之一者,經審查后給予獎勵: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節能降耗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生產、新品研究、產品設計、工藝技術、設備管理、提高效率、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或改善,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績顯著;
(3)在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完善管理體制,市場開拓和維護,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
(4)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
(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7)一貫忠于職守,進取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
(8)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進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議,經公司采納,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9)維護公司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
(10)敢于制止、揭發各種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
(12)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
(13)兢兢業業,勤勤懇懇,踏實工作,在本職崗位做出表率作用;
(14)忍受較差工作環境、認真工作,為企業貢獻的人員;
(15)公司認為應當表彰的其他行為。
5.1.2團體表彰
屬于以下各款之一時,經審查后隨時給予團體表彰:
(1)團體工作成績優秀、成為其他團體模范的;
(2)在自然災害或事故發生時,全體成員齊心協力采取妥善措施,使工作免受影響或減少損失;
(3)有其他模范行為或功勞,公司認為值得表彰時。
5.1.3表彰的程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主管部門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員工獎罰制度8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國畜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懲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以嚴密的考核為依據。在獎勵上要針對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大小,而采用不一樣的形式獎勵;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員工,要給予嚴肅處罰。
第二節獎勵
第一條、獎勵范圍:
如有下列情景,公司將予以獎勵:
a)對技術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善,提出有益的.合理化提議并取得成效時;
b)預防災害或救災有功時;
c)為國家、社會立功,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d)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e)對公司業務推進有重大貢獻者;
f)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景優異者;
g)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h)遺留問題解決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j)為公司節儉很多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k)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戶投訴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議,經采納有實際成效者;
m)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具有高度奉獻和敬業精神者;
n)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o)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p)滿足公司設立的其它獎勵條件者。
第二條、獎勵項目:
公司設立的主要獎勵項目包括:
a)年度專業成就獎:以公司內各個系統的工作環節為基礎,每年由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在每個業務系統內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體系由公司各職能部門制定,獎項設為公司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創新獎、優秀團隊獎等等;
b)公司根據企業經營狀況每年組織評選相應獎項。
員工獎罰制度9
11月5日,市直某單位司機王師傅來到城區中石化某加油站加油,他在自助加油機插上加油卡后,輸入密碼,此時他并不能自己完成加油。還需要加油員在核對王師傅插卡顯示的車牌號與加油車輛一致后,再輸入加油站分派給的密碼才能進行加油。這是我市探索公車定點加油管理方式的一項創新做法。
近年來,市紀委市監委在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隱形“四風”問題過程中發現,“私車公養”因缺乏有效監督,依然處于易發階段。為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我市創新思路、辦法,制定了《德州市公務用車加油制度》,切實預防“私車公養”問題發生。
根據制度流程,市機關事務保障中心在全市擇優選取3家加油企業,市直各部門、單位在就近加油站購置加油卡后,司機與加油站員工持有各自密碼,互相鎖定,核對一致后,才能順利加油,這一做法實現了“定點加油、一車一卡、雙密碼、雙鎖定”。
為防止司機與加油員合謀獲取私利,市機關事務保障中心督促定點加油站制定嚴格的人員管理、獎懲制度,一周更換一次加油員的'加油密碼。要求定點加油企業加強監督管理,對涉及公車加油過程實行全流程監控,確保隨時調取監控錄像需要。同時,市機關事務保障中心不定期派員到定點加油站進行督導檢查、暗訪,防范違規違紀問題發生。“定點加油制度的創新,有利于從根源上杜絕違規加油的問題,有效剎住‘車輪上的腐敗’。”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監察組組長黃德明說。
員工獎罰制度10
為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食堂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揚并發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客戶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為,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食堂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食堂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執行公司及食堂各項規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食堂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并幫助查找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為食堂及餐飲部著想,為食堂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客戶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客戶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現并排除設備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食堂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食堂影響、宣傳食堂形象、創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為食堂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食堂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設備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秀的;
(12)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并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食堂優秀員工的;
(2)在食堂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食堂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食堂利益,使食堂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為,積極同損害食堂利益和客戶安全的行為作斗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跡突出的;
(7)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食堂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食堂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食堂聯系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的;
(20)攀越圍墻、欄桿、門窗的;
(21)在更衣柜內存放食堂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食堂,無故在食堂逗留的;(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嘩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客戶不禮貌,與客戶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食堂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食堂成損失的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羞辱他人,影響團結的;(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食堂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現危害食堂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為不及時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食堂電腦玩游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食堂帶來損失的;
(22)在食堂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食堂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于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在營業場所吵鬧,擾亂食堂秩序的;
(2)涂改、偽造單據和證明的;
(3)工作粗心,出現工作或服務質量的事故的;
(4)對檢舉違章紀行為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5)拾遺不報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
(6)工作中與客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8)勞動紀律松散,當月被口頭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職守,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
(10)不按規定收發,登記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極怠工,當月工作失誤或完不成工作任務2次(含2次)以上的;
(12)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金額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壞人壞事或他人求助時,有意躲避的;
(14)發現損害食堂及餐飲部利益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的;
(15)違反消防規定,導致出現責任事故,情節較輕的;
(16)丟失工作制服或員工飯卡或更衣柜鑰匙,隱瞞不報的;
(17)背后對領導和同事不負責任的亂發議論,列中生有,進行人身攻擊的;
(18)造謠生事,寫匿名信,誣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和同事的;
(20)其他類似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辭退:
(1)工作嚴重失誤,給食堂及餐飲部和客人帶來損失的;
(2)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3)工作中違反治安規定和工作失職,導致食堂及餐飲部財產或客人財物被盜,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4)工作中違反消防規定或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發現或排除消防患,使食堂發生火警,成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參與或變相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罰的;
(6)在食堂打架、斗毆的;
(7)觀看或傳播淫穢書籍、錄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經常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損公肥私、中飽私囊的;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惡語傷人、侮辱謾罵或毆打客人與同事的;
(13)拒不服從工作分配,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不良影響的;
(15)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終考核為不稱職的;
(17)當月曠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食堂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損害食堂聲譽的;
(20)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超計劃生育或無計劃生育的;
(21)品質惡劣、道德敗壞,造成不良影響的;
(22)其他嚴重違紀行為,應予辭退的。
第三章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食堂的獎勵和處罰工作由部門經理具體組織實施,經理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和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掌握政策并及時收集員工的反映,不斷改進和提高執法水平;
第十六條各區域可以根據食堂獎罰條例確定的獎罰標準和原則,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區域獎罰條例或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對員工給予通令嘉獎以上獎勵或通報批評以上處分,需由人事部調查核實,再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八條對員工給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獎勵或罰款的,由員工所在區域報部門經理,經核查,再報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下發獎罰單;
第十九條各區域根據所在部門獎罰條例對員工進行獎罰,獎勵或處罰金額在50元以下,由區域自行決定,報行政辦公室備案;50元以上報由行政辦公室核準,下發獎罰單。
備注:以上罰款統一公司財務室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作為部門活動經費,留作為獎勵員工的獎金和員工活動用;
第四章申訴和申訴的受理
第二十條獎勵或處罰,如果與事實不符,員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訴,申訴可以以書面形式進行,有關具體事項請按照《金果灣食堂員工獎罰條例》。
員工獎罰制度11
考勤獎罰
遲到:
上班遲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并扣當日薪資;月遲到達3次以上者(含3次),給于通報批評1次;月遲到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早退。早退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并扣當日薪資。月早退達三次以上者(含3次),給予通報批評一次;月早退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3.曠工: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無故不上班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事后無正當理由或是謊報、偽造證明以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或于假期滿后未到崗的且未作說明的,均視為曠工。曠工以小時計,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曠工期間不計薪資,并扣罰曠工同等時間的兩倍薪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予以解雇處理,一律不予發放補償費。
相關假期1.事假員工因有私人事務需請事假者,應事先填寫《請假單》,事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18天。事假期間不計薪酬。
2.病假
病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病假超過1日者在銷假時需市級醫院(含市級以上醫院)以上證明及醫藥費用單據,無證明者以事假論處。病假一個月內累計不超過5天,一年內累計不超過30天;超過30天者,公司視其身體狀況,可考慮換崗,換崗后仍不能從事工作的,予以辭退處理。病假期間固定薪資一律折半發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傷假
工傷假期間薪資按勞動保險有關規定計發幾本底資;如屬違章操作,責責任自負。工傷事故發生時,相關人員有責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處理,否則將有可能損失將來應得之福利。
4.婚假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需報總經理批準;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間基本底資照發,以結婚證為準。轉正之員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喪假
員工本人的(祖)父母親、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親過世,可享受帶薪(基本底資)喪假。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區內員工假期最多5天(3天喪假,2天路程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須報總經理批準;且不得斷續請假。6.產假/護理假產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假期為90天,難產者(剖腹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女性員工達到公司有關規定,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請。
員工考勤獎罰制度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征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后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并審核并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于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四)考勤設置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部門拘留的;
(6)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并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時內致電于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權限人批準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準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系。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并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后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后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后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于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并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并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
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托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周歲,男年齡25周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并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
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后休假累計;
(原則上產前15天)(2)已婚女員工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5)女職工婚后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
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于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可于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5、最新酒家員工考勤制度
1.員工每月享受帶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時(不含用餐和休息時間)。特定部門除外。
2.根據營運需要,公司按勞動法》規定可以要求員工超時工作,以等同時間補鐘。
3.門店實行全員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參加打卡,以曠工論處。
4.每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下罰款現金10元,10分鐘以上按1分鐘1元計,15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扣罰7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另行扣罰75元。
5.員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過2次,同時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方為有效。當月漏打卡第3次扣款30元,以后每漏打卡1次扣罰10元
6.曠工:基層員工曠工1天扣罰150元;其他人員曠工1天扣罰300元,連續曠工3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7.員工連休、病假、事假5天(含)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執行,5天以上由門店總經理審批。
8.病假:員工請假須有醫院或相關醫療機構,開具的病假證明單及收費單,員工所獲得的病假天數與扣薪金天數相等。
9.事假:扣除所請事假天數的工資,且事假不享受當月請假期內公司特定福利和其他獎勵補貼,事假全年累計10天和病假全年累計達15天以上,不享受年假。
10.年假:凡在本公司任職滿一年的員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工作期間提出辭職的不享受年假年假不許跨年度累計,受到兩次以上警告處分或重違規違紀處罰的,當年年假取消。
11.請假必須要填《員工請假卡》,需要提前24小時申請,經批準后,假期生效,不接受電話請假,未經批準不得無故缺席或擅自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12.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部門按實際工作需要制定休假計劃,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公司規定給予補休處理
13.婚假、產假、喪假參照員工手冊相關規定
員工獎罰制度12
一、 基本要求
(一) 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 認同超市企業文化
(三) 良好的推銷技能
(四) 很強的溝通能力
(五) 具有團隊精神
(六) 全面遵守超市規章制度
二、 員工(促銷員)行為規范
1、 維護和傳播超市和促銷人員所代表廠商的公司形象;
2、 嚴格按規定作息時間出勤,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 隨時保持得體的儀容儀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語,按要求佩戴工牌和著裝;
4、 員工進出超市應從規定的通道進出,所有個人物品應按規定統一寄放在規定的地方,不準帶入賣場內;
5、 服從主管人員的指示或命令;
6、 員工應按要求參加每天的早會、晚會;
7、 嚴格遵守安全規則;
8、 禮貌的對待客戶和同事,不得怠慢顧客,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不打罵、誹謗同事;
9、 不在賣場內抽煙和吃任何東西,不得在上班時間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時間喝酒,不在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打私人電話;
10、 不聚眾賭博,不打架斗毆,不吸毒,不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
11、 嚴格遵守輪班、換班制度,工作時間不擅離工作崗位;
12、 不擅自動用公司機器和材料;
13、 不陽奉陰違,不消極怠工;
14、 不營私舞弊,不利用職務之便貪圖小便宜;
15、 不隨意拿取賣場內任何商品和贈品;
16、 珍惜、愛護公司的財產,不得以各種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財產;
17、 誠實可靠,不欺上瞞下,不弄虛作假,敢于對不良行為進行檢舉和批評;
18、 團結協作,凡事多溝通,不拉幫結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團隊;
19、 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業秘密;
20、 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向顧客推銷產品,保證顧客的滿意;
21、 不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和文件;
22、 不偽造、涂改公司的`報告、記錄;
三、 獎懲規范
(一) 獎勵
獎勵的方式
對員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現,由店長決定對促銷人員進行獎勵,主要以獎金方式進行獎勵,獎金由公司支付。
獎勵細項
1、 凡受顧客口頭表揚一次獎勵5元;書面表揚一次10元;錦旗或新聞媒體表揚一次獎勵50元。
2、 商品陳列好、所屬區域整潔獎勵20元。
3、 思想品質好,撿到顧客遺失物品主動上交獎勵50元。
4、 提出各類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取得成效獎勵10元至100元。
5、 發現并上報各類安全隱患為公司挽回重大損失獎勵50元至100元。
6、 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斗爭,或在保護顧客生命財產中有功績的獎勵50元至200元。
7、 工作任勞任怨、埋頭苦干、奉獻精神強或遵守規章制度、組織紀律好的員工獎勵10元至100元。
8、 在特殊、緊急情況下仍能堅守工作崗位,為顧客提供一流服務的員工獎勵10元至100元。
9、 抓獲小偷一次按賠償金額的一定比例提成。
10、 舉報或提供偷盜線索一次獎勵20元。
11、 增收節支獎勵50元至200元。
(二)、懲罰
對違紀員工的處罰由店長決定,通過經濟處罰方式進行,其所處罰金額由被處罰員工到樂美家超市財務室交納。
1、凡儀容、儀表、儀態、語言、禮節不符合規定者,發現一次處罰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產品特點等處罰20元。
3、工作現場發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或禁止帶入超市的物品一次處罰10元。
4、所屬區域內衛生狀況差,發現一次處罰5元。
5、違反考勤規定的按《員工考勤制度》規定處罰。
6、上班時間串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電話一次處罰10元。
7、對顧客咨詢不理不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8、與顧客發生爭吵一次處罰10元至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9、對顧客服務質量低劣、態度差,受到顧客投訴者,一次處罰10元至50元,情節嚴重予以開除。
10、上下班不走規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員檢查者,發現一次處罰10元。
11、因個人原因損壞商品或其它設施照價賠償。
12、聚眾賭博,打架斗毆一次處罰20至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構成違法的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司保時刻保持整潔的店面形象和定期更換店內的布置是超市留住客戶的一大法寶。為有效地保持店面的清潔衛生,設備的完好無損,為客戶創建一個良好的購物環境,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店內物品的管理
店內物品主要包括商品實物、宣傳資料和桌椅等。
(1)商品實物由前臺導購負責定期的清理,不得隨意觸摸、碰撞,以免弄臟和損壞商品實物;
(2)宣傳資料前臺導購負責保管、發放;
(3)每個員工需維護所轄區域桌椅,應經常清理和維護。
超市衛生管理
1、維護店面的清潔,任何人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2、每個員工需維護所轄區域的清潔衛生,隨時清潔地面、貨架和桌面,發現地面上有煙頭、雜物、垃圾等應立即清除;
3、公共區域的衛生工作應由前臺導購負責清理;
4、物品擺放要整齊、美觀。
超市安全管理
1、隨時注意煙頭火星、以免引起火災;
2、下班之前應關閉空調、電視、音響、計算機等,以免電器短路引起火災;
3、收取的押金、支票必須當天存入銀行;
4、下班后應該注意關閉門窗,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留值班人員。
員工獎罰制度13
一、制定目標
1.明確目的:制定員工獎罰制度的目的是激勵員工積極工作,提高工作,增強團隊合作,實現公司長期發展目標。
2.確定關鍵指標:根據公司業務需要,確定與直接相關的關鍵指標,如銷售額、生產效率、客戶滿意度等。
二、設定獎罰標準
1.明確獎勵標準:制定獎勵標準時,應該明確具體的`績效要求和獎勵范圍,例如超額完成銷售目標、提高生產效率等。
2.確定懲罰標準:明確違規行為或績效低下的懲罰標準,例如遲到早退、工作質量不合格等。
三、建立公正公平的評估體系
1.明確評估方法:根據關鍵指標和績效要求,確定評估方法,可以采用定期考核、360度評估等方式。
2.確保公正公平:評估過程中要確保評估者公正客觀,避免主觀偏見和人際關系干擾,可以考慮由多位評估者參與評估,確保公正公平。
四、激勵員工積極性
1.獎勵方式多樣化:獎勵不僅可以是物質獎勵,也可以是榮譽獎勵、晉升機會等,多樣化的獎勵方式可以更好地激勵員工。
2.及時獎勵表揚:對于出色表現的員工,要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以增強員工的自豪感和歸屬感。
3.建立激勵機制:建立激勵機制,如年度優秀員工評選、優秀團隊獎勵等,可以更好地激勵員工,推動團隊合作。
五、保持員工士氣
1.關注員工福利:除了獎勵制度,還應關注員工的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福利待遇,以增強員工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2.定期溝通反饋:定期與員工進行溝通和反饋,了解員工的需求和問題,并及時解決,以保持良好的溝通交流和員工士氣。
3.培養員工發展機會:為員工提供培訓和發展機會,讓員工感受到公司對其成長的關注和支持,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制定員工獎罰制度是激勵員工、提高績效的重要手段。在制定過程中,需要明確目標,設定獎罰標準,建立公正公平的評估體系,激勵員工積極性并保持員工士氣。同時,關注員工福利,定期溝通反饋,并提供培養發展機會,可以全面提升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團隊合作能力,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做出貢獻。
員工獎罰制度14
一、獎勵:
1、受客人書面表揚3次~7次,在原獎金系數上提高0、2,7次以上提高0、5、
2、銷售業績前十名,按銷售額來計算。
3、受公司通報表揚的,視情形在原系數上提高0、3~1、
4、被評為A級的.員工,當月可在原系數上提高0、2、
5、被評為優秀員工或管理人員稱號,可在當月獎金系數上提高0、5、
6、各店經理可視情況對工作表現好的員工給予提高獎金系數0、1~1、
7、總公司將拿出當月獎金的8%作為對平時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獎勵基金。
二、處罰:
1、凡曠工者,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2、事假1天扣當月獎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3、病假須有區、縣級以上醫院單位出具的證明,1天以內,手續齊全者不扣;1天~3天手續齊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內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額獎金,凡手續不齊者按事假處理。
4、遲到、早退、脫崗每次扣5%。
5、頂撞上級、不服從領導安排,扣10%~當月全額獎金。
6、有罵架、偷吃、偷盜、開飛單、受通報批評等重大過失、較大過失者,扣當月全額獎金。
7、惡意阻礙公司物品回收的,扣當月獎金的50%。
8、隱瞞事實真相的、知情不報者,扣10%~當月全額獎金。
9、客人投訴3次以內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當月全額獎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經發現扣當月全額獎金。
11、除此之外,店經理、部門經理對下屬員工可視情節輕重扣1%~100%獎金。
員工獎罰制度15
為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餐廳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揚并發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賓客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為,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餐廳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執行公司及餐廳各項規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酒店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并幫助查找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為酒店及餐飲部著想,為酒店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賓客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賓客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現并排除設備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酒店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酒店影響、宣傳酒店形象、創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為酒店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酒店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設備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秀的;
(12)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并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酒店優秀員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酒店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為,積極同損害酒店利益和賓客安全的行為作斗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跡突出的;
(7)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餐廳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
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
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酒店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酒店聯系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的;
(20)攀越圍墻、欄桿、門窗的;
(21)在更衣柜內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酒店,無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嘩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酒店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酒店成損失的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的;
(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酒店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現危害酒店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為不及時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酒店電腦玩游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酒店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于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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