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時間:2022-04-22 16:37:49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關于借款合同匯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借款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于借款合同匯編15篇

關于借款合同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號文批準的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外匯貸款___________萬美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外匯貸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外匯貸款自

  第一筆用匯之日起,在_______個月之內分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第四條 借款利率:外匯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按一個月浮動。乙方每三個月計收一次利息,計息日為每季最后一個月的____日,

  第一次提款日到

  第一次計息日不足一浮動期限的也要浮動利率,此后利率浮動日即為某一計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利。

  第五條 借款支用:甲方根據用款計劃支用貸款,對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將貸款從甲方的貸款戶轉到存款戶。

  第六條 借款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以所借同種外幣償還借款本息(若以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償還,按還款日的外匯買賣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還款計劃如下: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還款,共分_______次還清。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單位承擔歸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須向乙方支付_______%的承擔費。乙方因本身責任不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須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按期歸還的貸款,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

  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條件。

  2.甲方在還清貸款前,經營中的資金往來,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須通過在乙方開立的賬戶辦理,不得擅自將資金轉移到其他銀行或者金融機構。

  3.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不可撤銷擔保書、工貿合同(或協議)、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經借貸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 簽字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 簽字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于

關于借款合同2

  x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x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x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

  x款逾期不還的部分,x款方有權限期追回x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x款方的x款,x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x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3

  “打架”的最高法公報案例——以買賣合同

  擔保借貸合同的效力分析

  20xx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登載了“朱俊芳與山西嘉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有分析認為,該案通過“以房抵債”協議的特殊約定,規避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認可。但是,針對幾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關系,最高法機關刊《人民司法》20xx年第16期引用的“廣西嘉美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楊偉鵬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卻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一、案情簡介與裁判摘要

  1、有效:最高法公報(20xx)民提字第344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一”)

  20xx年1月25日,朱俊芳與嘉和泰公司簽訂14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購買14套目標商鋪,并于同日辦理了銷售備案登記手續,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應銷售不動產發 票。

  20xx年1月26日,雙方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嘉和泰公司向朱俊芳借款1100萬元。嘉和泰公司自愿將其開發的目標商鋪抵押給朱俊芳,抵押的方式為“和朱俊芳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手續,開具發 票”,“如到期償還借款,則將抵押手

  續(合同、發 票、收據)退回,到期不能償還,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

  該借款到期后未能償還,朱俊芳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二審法院均認為“借款協議”約定將到期不還的借款作為給付的房款,實際上是為已簽訂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附加了解除條件,該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應受保護,支持原告的訴請。抗訴機關與原再審法院認為,雙方形成的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內容,合同中“到期不能還款用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之間互不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的約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

  最高法認為:當事人實際上是先后設立商品房買賣和民間借貸兩個法律關系,兩份協議屬并立又有聯系,即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為之后的借款協議所借款項提供擔保,同時,借款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附設了解除條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是,兩份協議沒有約定,借款到期不能償還,朱俊芳直接通過前述的約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權,而必須通過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實現;而通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設定解除條件,并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故兩份合同均應有效。

  2、無效:(20xx)民提字第135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二)

  20xx年6月27日,楊偉鵬與嘉美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涉及53間商品房,并約定了過戶、違約責任等問題。次日,雙方于房屋登記部門對合同辦理了備案登記。楊偉鵬向嘉美公司支付340萬元并收取61萬利息。后楊偉鵬訴請確認該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辯稱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而是民間借貸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民間借貸中的擔保環節。一二審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訴請。

  最高法再審認為:結合雙方簽訂該合同的具體情況、楊偉鵬未能提供銷售不動產**原件、不能說明支付款項性質等事實,應認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關系。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登記的行為為非典型擔保方式。既然屬于擔保,就應適用物權法有關禁止流押的原則,也就是說在債權人實現擔保債權時,對設定的擔保財產,應當以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受償。最終最高法駁回了楊偉鵬要求交付的訴訟請求。

  二、爭議的實質與搖擺的司法觀點

  首先,兩份結論相反的判決的爭議實質在于:《物權法》第186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即所謂的“禁止流押(質)”和生活經驗里的“作死”。實踐中,一般處于優勢地位的抵(質)押權人,為了避免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性規定,會采取某些變通的做法。兩份判決里通過另一份買賣合同擔保借款合同,其與標準意義的“流押(質)”的區別在于:債權人并非約定

  債務到期不能償還時直接發生物權變動行為(取得所有權),而是約定債務不能償還時發生其他的原因行為(如本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他的原因行為不是取得物權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話解釋,錢如果還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雖然這份新合同可以讓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以擔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產開發融資中并不少見,學者如楊立新教授稱之為“后讓與擔保”。判決一關注債務未能履行時,債權人并不能直接獲得物的所有權,只是依據合同取得債權,物權效力的發生與否依賴于合同履行情況,故不屬于流押(質)條款,并獨辟蹊徑地從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釋;判決二強調“禁止流押(質)”是物權法的原則性規定,對非典型擔保亦應適用,該做法變相實現了流押,自應認定為無效。

  作為統一裁判尺度標桿的最高法,“神仙”打架,自然令司法實務工作者“小鬼遭殃”。雖然判決一為最高法公報案例,但判決二亦為《人民司法》、《民事審判與指導》等權威刊物刊載,且做出時間晚于判決一(20xx年做出),合議庭成員包括最高法民一庭庭長張勇健法官與民一庭審判長韓玫法官,亦具有相當權威性。兩份具參考價值的判決相互矛盾,應如何把握其中的裁判規則?

  三、以房屋買賣合同擔保借貸合同應無效

  1、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

  兩份判決的交易模式在實踐中沒有統一的稱呼,但兩份判決都承認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上是借款協議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實際是用之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之后簽訂的《借款協議》提供擔保”,見判決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為債權提供擔保,無疑不屬于“成文法有明確規定、法律適用清晰、擔保效力易于確定、擔保權利義務穩定”的典型擔保方式。厘清這種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和擔保作用如何實現,是必須的。

  其次,回顧最高法判決一,其之所以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流押(質)協議”,潛藏的法理實際上是將擔保的標的物視為合同債權——因為擔保物是債權,債務到期并不直接變動物權,而是獲得對債務人的合同債權,這種非典型擔保并非以物權為擔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慮流押禁止。

  然而,從實質上看,對借貸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而不是該合同的債權。楊立新教授將這種所謂的“后讓與擔保”發生擔保作用的鏈條概括為“行使買賣合同債權——交付買賣標的物即房屋——房屋價值抵償債務——消滅借貸債務”(判決一中“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反映了這一點),可見實質上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不是債權,而是債權即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房屋。

關于借款合同4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有效嗎?

  一直以來,企業之間借貸合同都被認為是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以及金融秩序,而被認定為無效合同。雖然國家已經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扶持力度,但是由于足額擔保的限制有很多小企業仍舊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因此,企業間的相互借款成為很多企業解決資金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那么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應當是大多數小微企業關心的問題,下面通過對當前我國法律規范的分析回答這個問題。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有效

  20xx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1條為:“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可見,民間借貸不僅僅是指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的,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還包括法人與法人之間的借貸關系,即企業間的借貸也屬于民間借貸。那么這種借貸關系究竟是否有效呢?該規定的第11條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即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不是像之前一樣一直被各項法律規范所否定。而且該規定的第12條也賦予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的自由,不管是企業還是勞動者主張這類民間借貸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都應予支持。

  偽借貸合同無效

  但是并不是打著民間借貸旗號的合同就會被認定為民間借貸,就會被認定是有效的。一如在企業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時候,很多企業以聯營、投資、融資租賃、委托理財、買賣賒欠等之名,行借貸之實一樣,最終合同還是會被認定為無效的借貸合同。企業間的借貸以及企

  業向職工籌集資金的借貸,其目的均應是為了企業的生產、經營。如果企業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乙企業牟利,且乙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那么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無效。另外,如果甲企業從金融機構借貸到資金后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乙企業,且乙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此時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無效;如果出借人甲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乙企業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那么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也無效。 因此,企業在與其他企業簽訂借款合同時應當注意辨別,防止簽訂的合同最終無效。對于其中“知道”、“應當知道”的規定,企業不要認為這是我的主觀判斷法院無從認定而心存僥幸心理,因為主觀認識向來是以客觀事實進行判斷的。

  當然,如果合同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合同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或者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那么合同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關于借款合同5

  借款人(甲方):

  地址: 電話:

  出借人(乙方):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 20xx 年 月 日

  借款人、出借人經一致協商,訂立本合同,約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金額(大寫) 元整 (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利率及結息

  借款利率為2%,按月結息。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給付第一個月的利息,即 元整(¥ 元 )。

  第三條借款支付日期為本借款合同生效日。

  第四條還款期限與還款方式

  本借款合同簽約之日起至 提出合同終止日截止。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撤資,如乙方撤資須提前5日向沈陽銀座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提出申請,首次投資用戶超過六個月后可以提出申請。整月計算,到期還款時以現金支付。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借款人、出借人簽字后生效。

  借款人簽字: 出借人簽字:

  簽約日期: 20xxx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6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者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者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8

  編號:

  [ 20 ]年[ 借 ]字[ ]號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

  保證人:

  大唐長春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

  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每月還貸金額:

  ¥(小寫) 元

  抵 押 條 款

  但可用于歸還貸款本息。

關于借款合同9

  合同編號:

  貸款方:___

  借款 方: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

  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 萬元,其中自籌 萬元,其它 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

  貸款 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

  萬元。貸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算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 臺(套) 萬元;

  土建 平方米 萬元;

  其它 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年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 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 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 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 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 萬元,

  6.其它資金 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貸款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保證人(單位)

  簽訂日期:____

  簽訂地點:____

關于借款合同10

  借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出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 銀行和________銀行(簡稱出借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為銀行)簽署。

  鑒于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 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____ 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____ 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____ 銀行工作日指____ 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開始就任何后續利息期而言,并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后第六個月最后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____ 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付貸借的、進位到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余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并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占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占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為1%。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4)參考銀行:指____ 銀行、____ 銀行以及____ 銀行在____ 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間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 萬美元。

  第二條 承諾與付款

  2.1 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 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于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 的帳戶,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戶,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 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____ 時間上午____ 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____ 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 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 帳號為____ -____ 的帳戶,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戶,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戶。

  第三條 還款

  3.1 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____ 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于貸款的____ 分之一,但頭____ 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余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____ 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于借款人愿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并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為: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款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后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著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第四條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第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內),年利相當于該利息期利差加____ 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遲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于該利息期內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額:(A)代理行在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當日報價(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內);(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后,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后發出,則每家銀行應盡快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并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于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并交付的新票據。

  第五條 費用

  5.1 承諾費: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為止,從其后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 管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于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 代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1)在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后的60天內,支付___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未償還時,則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___ 美元。

  第六條 稅款

  6.1 不得抵銷、反索或扣交:根據本合同,借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銷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當局征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稅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稅款,則借款人應為銀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后付給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代理行除去稅收的實際所得凈值與對該筆支付沒有扣交稅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稅款均應由劃款人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稅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代理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稅款,則應在交稅后30天之內,將上述的官方稅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稅: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征收的注冊稅或轉讓稅、印花稅或類似的稅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稅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第七條 付款;計算

  7.1 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________時間上午11時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____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________銀行開立的賬號為第________號的帳戶,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帳戶。

  (2)凡根據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后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

  7.2 計算____根據本合同應付的利息與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第八條 先決條件

  8.1 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于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________時間下午________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代理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4的規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 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于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____ 份票據,總額相當于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并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認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代理行滿意。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9.1 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并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經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義務,并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9.4 批準貸款或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繼續有效。

  9.5 沒有發生和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準,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及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細則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對借款人或子公司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也不會構成違約行為。

  9.7 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力。

  9.8 除第10.6條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該日為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并且為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以及在該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來的綜合財務狀況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9.11 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9.12 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13 重復聲明與保證:第九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聲明與保證一樣。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應將貸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 政府許可:借款人應獲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 財務報表:

  (1)借款人應在不遲于每一會計年度的每一季度結束后45天內,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該季度收入報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化表。上述報表由其財務負責官員證明為完整、正確、公正及準確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該季度終止時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季度活動的效果。

  (2)借款人應在不遲于其會計年度終止后90天給代理行并給各行一份關于借款人與子人公司按照為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會計慣例的原則制訂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和該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變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選任,并經代理行接受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的證明書。該證明書應包括或連同一份說明書,說明在該事務所審查上述財務報表期間,沒有發現可構成違約的事件。

  (3)借款人應經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報表和資料。

  10.4 檢查權: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 違約通知: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于發生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據義務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關于借款合同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12

  借款人(甲方)

  地址:

  電話:

  貸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個人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個人貸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及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金額大寫) (¥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款用于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將該借款資金挪作它用。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筆放款時的貸款發放憑證(借款借據,下同)日期為準。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

  一、浮動利率:

  初始貸款月利率為 ‰(按基準利率 浮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乙方無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固定利率:

  月利率為 ‰,在合同有效期內利率不變。

  第五條 計、付利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資金發放至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日計息,按 (月/季)結息,結息日固定為每 (月/季末月)的第 日,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 借款的發放與支用

  一、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持續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乙方才有義務發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批準、登記、交付、保險及其他法定手續;

  2.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權、質權等擔保物權已設立;

  3.甲方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債權安全的情形;

  4.乙方對甲方情況和評估測算的依據沒有發生異常變化;

  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證明材料與約定用途相符;

  6.雙方約定的其他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

  二、用款

  用款計劃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一)用款計劃如下:

  (二)用款計劃如下:

  (三)按實際需求,隨時申請用款;

  (四) .

  采用第(一)種用款計劃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計劃的約定延遲用款,則甲方應對應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計劃約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甲方用款。違約金計算公式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額×延遲用款天數× ‰。

  采用第(二)(三)種用款計劃的,自可申請用款之日起,甲方應對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甲方用款。違約金的計算公式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額×可用而未用的天數× ‰。

  三、貸款資金的支付

  (一)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的支付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兩種方式:

  1.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根據甲方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由乙方將貸款資金通過甲方賬戶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對象。

  采用受托支付的,甲方所提供的提款申請所列支付對象、支付金額等信息要與相應的商務合同等證明材料相符。乙方審核同意后發放相應金額的貸款資金至甲方賬戶,并根據甲方的支付委托在當天劃轉至甲方交易對象賬戶。

  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據甲方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發放至甲方賬戶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對象。

  采用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約定定期向乙方提供用款記錄及相關支付憑證等資料。

  (二)貸款人受托支付標準

  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都應當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對象支付:

  1.甲方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2.甲方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3.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停止支付或變更支付方式

  如甲方信用狀況下降、貸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或甲方未按誠實信用原則依據約定用途使用資金等,乙方有權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或變更貸款資金支付方式。

  (四)禁止支付

  甲乙雙方不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用途或事項支付資金,不能將資金支付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領域。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

  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任何還款,均按先還息后還本的原則償還。

  二、付息

  甲方應在結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為借款發放后的第一個結息日。最后一次還款時,利隨本清。

  三、還本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須按以下第 項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

  (一)借款期限屆滿日一次性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

  (二)按下列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內容較多時,可另附頁)

  甲方如需變更上述還款計劃,須在相應貸款到期 個銀行工作

關于借款合同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

  民間借貸居間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乙方義務

  甲方委托乙方聯系、介紹需要資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大寫: )。

  1. 乙方應利用其廣泛的社會關系,積極向甲方提供放貸機會;

  2. 乙方應謹慎審查借款人的經濟條件、物業情況、收入水平,并如實向甲方反映,以確保甲方的貸款額度與借款人的償還能力相匹配;

  3. 乙方應協助甲方與借款人訂立借款協議;

  4. 乙方全面協調甲方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

  5. 借款人發生逾期還貸情形的,乙方有義務追繳,并積極配合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

  6.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其過錯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保證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

  2. 嚴格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按時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元。甲方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成本的負擔

  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間活動的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擔保責任

  鑒于借款人由乙方介紹,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對借款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本合同雙方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本合同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有保密義務,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簽訂合同中所獲取的相關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托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項,對外發放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存款賬戶,并將委托款項存入該賬戶。

  三、委托貸款利率

  1、委托貸款利率應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之內。

  2、逾期、擠占挪用貸款,按當時國家逾期、擠占挪用利率計算利息。

  3、乙方受甲方委托發放的中長期貸款,根據人民銀行利率管理辦法一年一定。

  四、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xx年,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15

  ()農銀借合同字第_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 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帳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在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借、貸及保證人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一份。

  借 方

  借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借 款 方 保 證 擔 保 人

  (1) (2) (3)

  保證擔保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單位:中國農業銀行

【關于借款合同匯編15篇】相關文章:

關于借款合同匯編15篇03-21

關于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合同03-28

關于民間借款合同03-06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03-01

購房借款合同-借款合同02-17

擔保借款合同_借款合同03-02

個人借款合同_借款合同03-01

聯保借款合同-借款合同03-01

延期借款合同-借款合同02-25

關于借款合同15篇04-21

久久综合国产中文字幕,久久免费视频国产版原创视频,欧美日韩亚洲国内综合网香蕉,久久久久久久久久国产精品免费
亚洲一级中文理论片 | 天天一本大道久久 | 综合国产亚洲专区 | 亚洲日本电影久久 | 色综合天天综合网在线观看 | 亚洲日韩欧美制服二区dv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