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借款協議協議書匯編九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款協議協議書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
借款協議
貸款方:
借款方:
經**公司(下稱貸款方)與**有限公司(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公司流動資金需求。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三、借款利息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按年利息20%計算。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一年。自20xx年4月15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
五、其他
1、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到期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由借款方按日向貸款方支付到期本息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借款方以**公司各股東的全部股權作質押,作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展期借款擔保。抵押擔保期限自借款生效之日至本公司全部債務還清之日止,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本息,貸款方有權處理質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1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公司 借款人: 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會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2
甲方(出借人、質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并以車輛質押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借款:
1、借款金額:乙方行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起收回借款;
乙方質押車輛存在瑕疵的;
乙方無法聯絡或涉及較大債務糾紛等可能影響甲方債權安全的;
二、質押車輛:
1、乙方以其自有車輛為上述借款提供質押擔保,質押車輛基本情況為:
車牌號: 型號品類: 價值: 元
2、質押擔保范圍為上述借款款項、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含追討差旅費、訴訟、代理費)
3、乙方保證所質押車輛為其合法自有車輛,無抵押等任何權利限制,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質押車輛乙方應出資為車輛持續投保各項保險及保養費用。
4、借款期滿或甲方依據本協議通知提前收回借款后乙方未還款的,甲方有權直接處置(出賣)質押車輛,處置所得用于清償上述借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追索)。
三、其他
1、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司法機關處理,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成立,乙方提交質押車輛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3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尼桑牌轎車一輛,車號為 ;發動機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甲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長春市凈月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2、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償還欠乙方貸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關費用。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六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長春市凈月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產權證復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因 事由借給乙方 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每日利息為本金的 %。
二、借款期限 月,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乙方必須于 年 月 日付清給甲方。
三、乙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還清為止。
四、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使用權人為: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抵押期限應當長于借款期限半年以上。
五、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六、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七、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財產。
九、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十、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一、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二、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十三、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系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系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五、乙方借款到期未還的,除了向甲方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的,還應當承擔甲方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5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征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 帳戶,戶名 ,帳號,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于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帳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帳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后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一條抵押人自愿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征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十八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十九條借款人須向 保險公司辦理保險,并以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一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二條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后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五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七條貸款人由于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通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后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一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征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通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蓋章):
簽字時間: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6
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借款人配偶: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保證人之配偶: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借款人于年月日向出借人申請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對借款人對出借人之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雙方就本借款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借款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 元(大寫: 元整),用途為。
2、借款人收款賬號為:
3、借款人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寶賬戶收款的,收款賬戶為:
4、如借款人收款賬戶為其他人的,則出借人向本協議指定賬戶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賬
戶支付出借款項的,視為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履行完畢出借義務。
5、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出借人將出借款項支付給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為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計算。
第二條利息
1、借款期內,借款人按年息%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屆滿或視為借款期限屆滿后,借款人還未償還完畢本息的,雙方在本協議
中直接確認確認將未償還的本息總金額計算為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為計算基數,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3、出借人利息收款賬戶為: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賬戶的,以出借人書面指定為準。
5、借款期屆滿或視為借款期屆滿后,借款利息為期款期內利息上浮50%。
第三條還款
1、借款期限屆滿或視為借款期限屆滿的,借款人應立即還款,先息后本。
2、借款人每月還款,超出當月利息的,剩余部分視為借款人歸還的下月利息,以此類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內償還的借款期內所有利息償還完畢的,剩余部分才視為歸還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還款的,借款人之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有義務在履行期滿后日內償還,包括借款人應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第四條擔保
1、借款人及其配偶對借款人債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之配偶對保證人的連帶保證責任承擔共同清償責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財產提供擔保,并在本協議簽訂后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3、擔保及保證的范圍為:借款本金(含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約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差旅費、復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訴訟費、保全費等。
4、保證人的保證期限為自借款人還款期限屆滿后三年。
5、保證人提供以下財產提供擔保,并在本協議簽訂后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6、就抵押物、擔保物拍賣變賣后的價款清償順序為利息、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差旅費、復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債權人墊付的訴訟費及保全費、借款本金(含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約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第五條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保證人或其配偶,被發現在本借款前有不誠信或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2)借款人與配偶離婚的,含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訴時即已視為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訴(被告)、執行(被執行人),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
(4)保證人或其配偶有涉訴(被告)、執行(被執行人),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含20萬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資可能出現較大可能虧損,虧損金額可能在50萬元以上的(含50萬元);
(6)其他可能影響出借人債權安全的情形的。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發函后日內,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有義務償還借款本息及合理費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發函要求償還借款本息之日,即視為借款期屆滿。
第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項下的文書、法院傳票、判決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簽收的,均視為已經送達。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證人及其配偶:
第八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五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簽字后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證人及其配偶: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7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間人):
乙方由于業務需要,由丙方提供居間服務,向甲方借款。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依據《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擔保法》和《物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訂立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1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2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 。按約定利率提前扣除期內利息。
第3條 乙方借款用途為 。
第4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5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后一次性結清本金。
第6條 還款資金來源 。
第7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以第三方保證方式提供擔保。保證合同由甲、乙、擔保方另行簽定,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合同。
第8條 丙方為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借款提供居間服務,促成本協議簽訂并督促雙方履行。居間報酬按借款金額的月千分之計算 ,由乙方負擔。乙方應在收到借款當日一次性支付借款相應金額的居間報酬。
第9條 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乙方違約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本協議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10條 乙方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乙方如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除按照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再按照日萬分之六收取違約金。同時按日萬分之六收取居間報酬。
第11條 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第12條 丙方應當考察乙方的資信狀況,確信乙方資信良好且有履約能力,并為甲方負責檢查、監督乙方借款使用情況。
第13條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到期借款、支付相關利息和居間報酬。到期出現違約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并按照擔保合同約定,追究擔保方的連帶責任。
第14 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協議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5 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及擔保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6 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生效當日款項打入乙方指定帳戶。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8
借 款 協 議
債權人(甲方):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債務人(乙方):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擔保人(丙方):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于債務人因資金周轉需要,需向甲方借款,為明確雙
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協議如下,供各方恪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項人民幣(大寫) 萬元,于 年 月 日前通過 □現金 □轉帳 交付與乙方,乙方出具借據與甲方,借款期限 月。起息日期: 年 月 日。
(二)本協議項下借款月息為 %,按月付息,最后一期利息利隨本清。
(三)乙方連續二期未及時足額支付借款利息或累計三期未交付借款利息,甲方有權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清償本息。
(四)乙方明確所用借款為 用途,不得用于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經營的項目等任何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五)甲方享有隨時對乙方財務的核查權,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提供公司/個人全部資產權證、銀行賬戶、債權債務清單、資產負債表、審計報告等財務帳薄及相關資產文件及變動情況。
(六)乙方提供 (資產)作為抵押,甲方享有抵押權。
(七)除上述抵押外,乙方另提供 (自然人)作為連帶責任擔保人,擔保期限為主債務到期或提前到期后二年,擔保范圍為主債權本息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八) 三方明確以協議所示住所地為各類法律文件送達地,各方各類文件經掛號/ems郵寄三日內視為送達完成。如地址有變更的均應書面通知各方,否則視為無變更。
(九)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借據作為本協議之附件,一式二份,各方各持一份。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9
債權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碼)有效通訊地址:聯系電話號碼:因乙方業務擴展需要資金,甲方亦為了有效運用資金,同意借款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借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愿將(幣種及金額大寫)人民幣佰拾萬元整借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借款給乙方,具體要求如下:
2.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于.2.2借款利率:借款利息自甲方實際出借款項日起按月計算。2.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甲方可根據第9.1.2條、第9.3.3條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
第三條:乙方未能一次性全額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所償還的部份款項清償次序為利息、違約金、本金,甲方有權繼續主張剩余的利息、違約金、以及本金。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如甲方要求,乙方還應允許復制,并在復制件上簽署原件保留我處,本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并加蓋公章:
4.1財務報表、財務憑證4.2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
4.3其他對借款使用情況產生實質影響的其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
第五條為保證乙方按時全額還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第項擔保方式:
5.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
與甲方簽訂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書。
5.2以本人或第三人財產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借款的擔保,其中抵押的有關內容如下:
5.3以本人或第三人財產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借款的擔保。雙方另訂質押合同。其中質押的有關內容如下:
第六條乙方應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由甲乙雙方協調一致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如下保證:
8.1乙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8.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8.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以任何方式進行的定期或隨時的檢查監督款項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的生產記錄(消費記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允許第三方使用資產清單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8.5如需變更乙方的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法人代表、地址、電話等工商
登記事項或發生企業分立、合并、內部股權變更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決策的改變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不得影響甲方的利益。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2.1條約定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第四條約定配合妨礙甲方檢查、監督借款使用情況或者違反第八條,保證不實的,均視為根本違約,;甲方可以同時或單獨行使以下權利:
9.1.1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2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時到期,并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9.1.3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或主張債權人的其他權利。
9.2如乙方未能如期如數償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按約主張借款本金、利息和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照本合同約定利息的兩倍計算,自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至全部債務實際清償為止。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清楚、明確地告知乙方如果逾期還款造成的嚴重且無法精確計算的巨大損失,乙方確認理解告知的內容,并在此基礎上接受前述約定的逾期還款違約金標準;乙方明確放棄日后依據《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主張調低逾期還款違約金的權利。
9.3、借款期間,乙方或其擔保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擔保物發生毀損、滅失,或者其他影響還款能力的事項,或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或不能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的,視同乙方違約。視為根本違約;甲方可以同時或單獨行使以下權利:
9.3.1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2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時到期,并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9.3.3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或主張債權人的其他權利。
9.4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甲方有權聘請專業律師代為發律師函、提起訴訟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糾紛;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質押物費用、差旅費,等所有相關費用概應由乙方承擔。
9.5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導致
甲方與第三人發生糾紛,或進行訴訟的,甲方因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為處理糾紛、進行訴訟,有權聘請專業律師代為發律師函、提起訴訟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質押物費用、差旅費,概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償付。
11.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11.4甲方若有任何書面通知,按照乙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郵寄,在郵件發出后三日均視為有效送達。如果有地址變更等事項,乙方以及擔保方均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可能存在無法有效送達的所有不利后果均應由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不得影響甲方的任何權利主張。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交叉違約條款
乙方因違反與甲方的任何融資性協議,或者因違反與其他債權人之間的協議而構成違約,或者涉及債權債務糾紛而作為被告,或者出現其他可能危及甲方擔保債權的事項時,即可視為乙方對本合同的違約,甲方有權采取本合同違約責任條款中約定的措施對乙方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布借款即時到期,追究違約責任。
提示:乙方、擔保方已通讀上述條款,甲方已應乙方、擔保方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乙方、擔保方對所有的內容無異議。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約日期:
乙方(公章或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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