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了他、他以及她美文
人到中年,大紅大紫要看緣分,我但愿成為文壇常青樹——常青,也就是永遠不紅。斷斷續續,也出了二三十本書,基本上,對于每一位我合作過的圖書編輯,我都懷著感恩之心:他們欣賞與錯愛我,樂于冒著風險,編排一本又一本書。我自己常惶惶不安:萬一賣不掉呢?他們都比我有信心。
我會感謝他,最初我并不曾想過要把情感信箱結集——這樣一時一刻的東西,會有讀者嗎?是他主動與我聯系,提供給我思路。我半信半疑,還是整了稿子給他。再拿回書稿的時候,我看到每一篇文稿都擬了妥帖而時尚的標題。我自己老土,也承認這些更親切可愛。他給我的印象,始終是靠譜、懂行、踏實,這樣開始了合作,他換了幾家公司,這一行業現在人如潮水,隨著季風東南西北。他做書的認真,有時候抵不上設計的不認真或者結稿費的混亂。這不是他的錯,圖書行業是會亂中有治,還是洗心革面,我也說不上。
我也一直喜歡她。她起先是我的讀者,讀研究生的時候寫信給我,寄過一本她自己的書。有一天,她告訴我,她畢業了,進了出版社,而:“姐姐,出你的書是我的夢想。”那時我正處在人生低潮,交完稿她問我書名,我隨口答:“《痛》。”不然就:“《癡》”。書當然不叫這名字,她倒是結結實實請我幾次飯,我不肯說她大概也不好問,只是遠兜遠轉的安慰——這份好意,我全心領。
想起他,是溫馨的知己感。他從來不曾是我的責編。若干年前我嶄露頭角,同一本書貿然同時與幾家出版社聯系,他說很欣賞,但被另一家搶了先。他之后不再做文藝書,我們沒有合作的可能性,但他一直贊嘆我的.才華——我?我真的有嗎?在那個尚不曾有網絡的時候,他看到好的書,港臺的或者歐美的,會復印成一大包寄給我。他一直鼓勵我寫,我知道那是出于惜才之心,為此,我時常覺得愧對他。
總歸會有讓我覺得滋味復雜的,比如我的第一位編輯。那時我已經寫了好幾年,出書的念頭筍子一樣節節升高,我經常站在書店里看其他人的書,覺得他們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總之,第一本書像頭生子,往往難產。是他找上了我,我大喜過望,受寵若驚,把稿子排山倒海地全打印出來發給他。書還算滿意,裝幀設計都不錯,但……他沒與我簽過合同,稿費,版稅,印數,都沒說。到最后,糊里糊涂給我幾千塊錢。
我到底是該感謝他巨眼識風塵,還是小小抱怨他欺負新人?承認后者微微讓我不安,像張愛玲抱怨她的《西風夢》沒得獎,“片面之詞即使可信,也嫌小氣,這些年了還記恨?當然事過境遷早已淡忘了。”那為什么還要寫?就算是,忠實于自己的記憶吧。人到中年,必須用文字來抗衡遺忘了。
這一生,我們會遇到誰?年輕時候,這樣的問題,我直覺地以為指向異性。但現在我明白了:我生命中經歷的所有人都值得尊重感激。蔡琴有首歌,“人生,原來就是和那些事那些人相遇的過程。”很慶幸,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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