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時間:2022-12-16 14:46:21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集錦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集錦15篇)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1

  第一條總則

  中國_______公司與_______國_______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雙方

  中國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以中國_______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_______國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在_______國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第三條成立合資公司

  3.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合資公司)。

  3.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3.4.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系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業。以質優、價廉、交貨及時、售后服務完善等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為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經營范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一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并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為_______。隨著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產品品種發展到_______種。

  第六條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6.1.注冊資本為_______美元。實際投資為_______美元。

  甲方投資額為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

  乙方投資額為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

  6.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美元;

  機器設備購入價格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廠房建造估算價格_______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乙方:現金_______美元;

  工業產權_______美元;

  轉讓產品的制造工藝、專利費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6.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的_______個月內完成。除注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6.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所需人民幣支付的開銷費需折合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1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乙方年終所獲凈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核準后7個工作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6.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7.1.甲方負責

  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才、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7.2.乙方負責

  為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設備并提供有關信息,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設備;

  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閱后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指派驗收引進設備、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資的產品;

  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技術轉讓

  8.1.甲、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為達到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8.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為此,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

  ,設備的選型及性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8.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工藝流程和設備進廠時間及技術服務,應開列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8.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技術資料是技術轉讓的組成部分,應保證如期提供。

  8.5.在技術轉讓協議期內,乙方及轉讓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技術情報和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

  8.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協助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掌握其轉讓的技術。

  8.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為,甲方可提出索賠以彌補損失。

  8.8.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提成費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8.9條款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技術轉讓提成費的有效期。

  8.9.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大寫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開發該技術。自引進該項技術于正式投產后持續_______(大寫_______)年后,以合資公司的名義有權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項技術,原技術轉讓方無權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條產品銷售

  9.1.合資公司的產品可在中國境內、外市場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

  9.2.產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占_______%;

  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外貿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和寄售占_______%。

  9.3.為了擴大產品銷售及保持產品信譽,可在中國境外設立“產品服務中心”,承辦售后服務事宜。

  9.4.合資公司的產品在技術轉讓期限同所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

  第十條董事會

  10.1.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決定。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10.2.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主持會議。經3/4董事提議,董事長或召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10.3.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各一名,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乙方推薦并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年。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若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條職工管理

  11.1.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及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11.2.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遵照《外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訂勞動合同予以實施。勞動合同簽訂后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1.3.合資公司職工有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十二條財務、稅務、審計

  12.1.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等須用中英文書就。

  12.2.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12.3.合資公司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2.4.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予以決定。

  12.5.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審計師予以審計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若乙方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予以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一切費用自理。

  12.6.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編制上一個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三條籌備工作

  13.1.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籌建組組長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副組長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籌建組長和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

  13.2.籌建組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的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策及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13.3.籌建組負責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性能考核,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盡量優先在中國購買,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應邀請甲方派

  人參加。

  13.4.籌建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董事會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13.5.籌建組在工程完成并辦理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予以撤銷。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14.1.合資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資公司領得營業執照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于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主管部門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14.2.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第六條的規定依期按數投資時,從逾期第30個銀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違約方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罰款給予守約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資額,除累計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罰款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5.2.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責任。若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15.3.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應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六條合同修改、終止和解除

  16.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時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方能生效。

  16.2.合資公司由于某種原因出現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可提前終止合資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保險

  合資公司的各項工程的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具體事宜由主管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用電報通知對方。于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部門出具。根據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仲裁

  19.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產生分歧應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9.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分歧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20.1.根據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附件(合資企業章程)均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0.2.本合同及附件均須經投資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20.3.甲、乙雙方除簽發的通知、電報、電傳外,凡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時應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條所列地址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訊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變更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第二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條文本

  22.1.本合同以中、英文書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文為準。

  22.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系為醒目而用,不影響對本合同所列內容的解釋。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司

  簽字:_______ 簽字: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2

  目錄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三章投資總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第五章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國.北京.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國市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本合同的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XX市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XX市西郊二里溝,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國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如合營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合營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公司的名稱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21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產品;(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22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年.

  222隨著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3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公司為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簽協議.

  第三章投資金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

  乙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廠房元.土地使用費

  元.工業產權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設備元.工業產權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其它元.共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后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魎鴰蚍縵眨?lt;/p>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

  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在合營期滿時,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將用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61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611甲方責任:

  辦理為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

  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

  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2乙方責任:

  按第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為使合營公司得到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為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產品設計,制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62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后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付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111合營公司為生產和經營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得超出國際市場的合理價格.

  112在采購上述設備和材料前,甲乙雙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并可派員實地考察,必要時可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公司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詳見附件).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時,已及時采取各種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在事件影響已經克服或處理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發生合同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裁決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經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合營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代表國公司代表

  簽字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乙方見證人(簽字)

  年月日于地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3

  第一條總則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注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完成,其余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

  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并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范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范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協助公司向中國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協助公司聯系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為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為爭取其產品的優質并承擔其技術責任;

  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制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經和甲方協商后,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并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準。

  7.2.新廠房的建筑,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系建筑設計的批準,監督設備及材料采購,制訂建筑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并在新廠房建筑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筑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并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筑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范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筑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五(15%)。對于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雇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采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

  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雇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后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并由董事會委托的經政府注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并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司收到批準書后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為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注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為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準之機構批準。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于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準,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為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

  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布的廣東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

  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隨后于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為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后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為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為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于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注: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準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于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4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_______市,共同投資建立________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具體寫明縣、區、路、號)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合營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核準的名稱)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營公司承擔風險、虧損和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合營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

  第四章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引進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各自優勢,使合營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并為_________________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可根據實際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萬美元(也可約定其它幣種)。

  第十條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萬美元。其中:甲方出資為________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乙方出資為_______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總投資與注冊資本之差額部分(如何籌措由合營各方協商解決,在合同中明確)。

  第十二條出資方式:甲方以______出資;乙方以______出資。外匯與人民幣的匯率,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匯率折算

  第十三條出資期限:合營各方認繳的資本額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繳納完畢。

  第十四條合營各方任何一方,如向合營方以外的其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必須經合營的其他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都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轉讓方要求的轉讓,不同意的一方應當購買要求轉讓方的股份和出資額,如不購買該轉讓的股份和出資額,則視為同意轉讓。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五條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協助合營公司的前期報批和籌建工作;

  2.按合同第十、十二、十三條規定,提供出資額。并按第十一條規定籌措資金;

  3.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

  4.協助合營公司選購設備、材料、辦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

  5.協助合營公司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等事宜;

  6.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事宜;

  7.協助合營公司委托辦理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協助合營公司的前期報批和籌建工作;

  2.按第十、十二、十三條規定提供出資額,并按第十一條規定籌措資金;

  3.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境外的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

  4.協助合營公司在境外選購設備、材料、辦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事宜;

  5.協助合營公司委托辦理的其它事宜。

  第十六條各股東必須對屬于合營公司的經營技術和財務狀況保守秘密,除根據國家規定必須向政府有關業務單位申報的項目數據或司法訴訟必須向有關司法單位報備外,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任何人、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公開。

  第七章設備購買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辦公用品等,由合營各方商量確定在國內外購置。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進口的設備、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辦公用品等,必須是先進的、適用的,并經中國商檢部門檢驗合格。

  第八章產品銷售

  第十九條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銷售。

  第二十條產品可由以下渠道銷售

  1.由合營公司直接向境內外銷售;

  2.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應訂立銷售合同);

  3.由合營公司委托國內的外貿公司銷售。

  第二十一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審批機構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辦事處。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產品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董事名額按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

  第二十四條合營公司設董事長一名,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四年(合作公司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須經親自出席或書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終止、解散或合營公司的延長;

  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調整、轉讓;

  4.合營公司的分立或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二十六條合營公司的下列事宜可以由出席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通過作出決議

  1.合營公司經營計劃及發展規劃;

  2.批準年度財務預、決算,審查年度會計報表,決定三項基金提取比例;

  3.審定合營公司流動資金的`借貸方案;

  4.審批總經理提出的年度計劃報告;

  5.確定合營公司內部組織機構及設立分支機構;

  6.決定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職員;

  7.確定合營公司高級職員及員工的工資待遇,并按中國勞動部門規定,制定合營公司職工工資福利待遇;

  8.討論決定總經理認為需要提請董事會決定的其它事宜。

  第二十七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公司所在地召開,也可由董事長決定其它地點召開。

  第二十九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應包括各股東方的至少一名董事或代表參加),不足法定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三十條董事本人如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書面委托其代理人參加董事會會議,代理人在參加董事會會議時,應出具其委托書,并在委托書授權的范圍內行使權力。董事未參加董事會會議,也未委托他人參加的視作棄權。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如由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會議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該記錄由合營公司存檔。代理人的委托書也一并存檔,作為正式記錄的一部分。需要執行的決議,會后由董事長簽發會議紀要,發給各董事執行。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二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人,由______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用并任命,任期四年,可連聘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受聘擔任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三十三條總經理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實施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公司行政會議,組織經營活動和日常工作;

  2.擬定公司的機構設置方案,任免第二十六條第六款規定以外的公司下屬部門機構負責人;

  3.擬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方案;

  4.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利潤分配方案或彌補虧損方案;

  5.按季(或年度)向董事會提交工作報告;

  6.經董事會授權代表合營公司對外處理業務,負責簽署合營公司業務合同、協議等文件;

  7.對有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及對違反規定的職工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第三十四條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不在時,可授權副總經理行使職權。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企業的商業競爭。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57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如因不知情已聘用的,董事會可隨時解聘。

  第十一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七條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辦理,并擬定本公司的具體實施方案。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所需職工可以經當地勞動部門同意后,由合營公司公開招收。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由合營公司和職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該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當于一個月內到當地勞動部門簽證。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有權對違反合同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開除的處分。開除職工需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十二章工會組織

  第四十條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工會是職工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合營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知識,開展文體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本公司各項任務,調解公司和職工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工會可以代表職工集體或個別的和合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的_______%提交工會經費。合營公司工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十三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有關會計標準規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憑證、賬薄、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的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憑營業執照,在境內銀行開立外幣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每年從稅后利潤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獎勵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也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固定的比例在合同中明確)。

  第五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由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一方要求自行聘請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其他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費用由聘請方負責。

  第五十二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五十三條每一個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四章合營期限

  第五十四條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第五十五條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五章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六條合營公司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合營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合作公司可商量明確)。

  第十六章保險

  第五十七條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事宜,均向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八條對合營公司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九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其他方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合營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章違約責任

  第六十一條合營各方任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繳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繳,除累計繳付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按合同第六十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二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條由于自然災害、戰爭及其它不可預測并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合營各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合營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適用法律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六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章文字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用中文寫成(雙方也可約定用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八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九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授權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營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意大利_____有限公司

  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以鋁塑管材和管件為主要產品的有限公司,甲方系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股東,擁有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為了擴大企業發展規模,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提升產品的質量,甲方同意將_______ %的股權轉讓乙方。同時雙方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gf管業有限公司,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以經評估審計并經甲、乙雙方確認的現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凈資產為依據將其投有的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其中______________向乙方轉讓_______%的股權,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各向乙方轉讓_______ %的股權。股權轉讓后,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即由甲方和乙方投資設立,其中______________享_______ %的股權,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各享有_______%的股權,乙方享有_______%的股權。

  第二條 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轉讓的價格在依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審計后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股權轉讓款應在具體的股權協議簽訂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到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帳戶內,甲方承諾在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后馬上申請辦理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共同委托審計機構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有形資產進行審計評估,其中對土地使用權、廠房、機器設備、產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以及無形資產(包括但不限于的專利權、商標權、商譽和銷售網絡等)以評估的方法確定其價值,公司的債權債務以審計的方法確認。

  評估審計機構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資產狀況應出具評估審計報告,(評估審計的基準日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 合資公司董事會由五人組成,其中甲方推薦三名董事,乙方推薦二名董事,董事長由甲方派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擔任。

  甲、乙雙方共同參加對合資公司的管理,現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管理員工全部留任并根據能力和崗位改置的需要由董事會重新聘任。

  第五條 現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投資到西藏大元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 %的股權和座落于XX市店口鎮現浙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對面的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列入本次轉讓的資產范圍(具體以雙方的確認為準),上述二塊資產及銀行貸款的本息均由甲方自行享有和承擔。合資公司成立后,如甲方對上述歸屬于甲方個人所有的資產行使權利時,合資公司應予以協助,但甲方行使權利時不應對合資公司造成損害。

  第六條 乙方參股后,乙方在中國加工訂購的產品訂單原則上應由合資公司來進行生產供應。合資公司按向外商加工出口的同質量、同類產品的平均價格來承接乙方的訂單加工業務并保證按時交貨。

  合資公司應積極地開展外貿業務,擴大銷售渠道。在合資公司生產任務緊張時,如乙方訂單價格與其他客戶相同時,合資公司應盡量滿足共同客戶的需要或協商處理。

  第七條 合資公司成立后,乙方應對合資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和技術產品的開發提供支持,同意合資公司的管理干部到乙方進行企業管理的培訓,費用由合資公司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成立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同時由甲、乙雙方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約_______萬美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萬美元,乙方出資_______萬美元。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以生產和銷售塑料管和銅管件為主,具體經營范圍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為準。

  合作協議達成后,雙方同意馬上在XX市店口鎮向政府申請受讓_______畝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廠房建設。

  第九條 甲方向乙方轉讓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_______ %的股權和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gf管業有限公司、購買_______畝土地使用權是互為條件的,屬一個整體,任何一項條件如不履行,本協議則自動終止。

  第十條 成立合資公司和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所需的各種文件由甲方起草準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

  宜,雙方經過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后即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 (以下簡稱甲方)與  國 (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共同投資設立中外合資企業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情況:

  甲方:中國  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乙方: 國  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  。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各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

  第五條 合營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合營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章 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營公司的宗旨: 。

  第七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  。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  。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萬美元。

  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萬美元。

  (注: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也可為 人民幣或其它可自由兌換幣種,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第十條 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為  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百分之  。

  其中貨幣  萬美元

  實物  萬美元

  土地使用權  萬美元

  知識產權 萬美元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  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百分之  。

  其中貨幣  萬美元

  實物  萬美元

  知識產權 萬美元

  (注:投資方為兩個以上的應順序填寫,其中外方應以可自由兌換幣種現匯出資;若注冊資本幣種為外幣的,中方投資可表述為等值于若干外幣的人民幣。)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分  期繳付。第一期在三個月內繳付,不少于注冊資本的15 %。其余注冊資本應在  月內繳付。(注:其余注冊資本最遲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兩年內繳付)

  (注:投資者可自行約定出資的期限,但應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資企業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增加注冊資本變更登記的,向登記機關申請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時,投資者應繳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冊資本,其余部分可在變更登記核準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第十二條 合營各方繳付出資額后,經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十三條 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的,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審批機關批準,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一方轉讓時,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調整,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審批機關批準,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長一名,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名,分別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任期為 年,經委派可以連任。合營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注:董事任期三年以下,由投資者自行確定。)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修改合營公司合同;

  2、解散合營公司;

  3、調整合營公司注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合營公司的股權;

  5、合營公司的合并、分立;

  (注: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當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公司。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托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第二十一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五章 監事會(監事)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 人,由  產生。(注:由投資者自行確定——共同選舉或各投資方委派)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中股東代表與職工代表的比例為 :  。(注:由投資者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注:投資者人數較少、規模較小的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合營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合營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合營公司合同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五)其他職權。(注:由投資者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五條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注: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投資者自行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六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注:可根據該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 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必要時經總經理或董事會授權,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  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條 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以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合營公司的商業競爭活動。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以隨時解聘。

  第七章 稅務、外匯管理、財務與會計

  第三十二條 合營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稅務、外匯事宜,制定財務與會計制度,并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注:合營各方也可結合實際,依法對上述事項在合同中作細化表述。)

  第八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確定。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董事會確定分配的,按照合營各方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 職工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辦理。

  第十章 工會組織  

  第三十六條 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三十七條 合營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本企業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一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期限為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 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經營期限,應當在距期限屆滿六個月前,向審批機關報送各方簽署的書面申請和合營公司董事會決議,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條 合營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營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并由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四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任一合營方有權依法申請終止合營。(注: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作出規定。)

  第四十二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合營公司董事會應組織成立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進行清算。

  第四十三條 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會議通過后執行。

  第四十四條 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合營公司起訴和應訴。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合營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結束后,合營公司應向原審批機構提出報告,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解散后,其各項賬冊及文件應當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合營公司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如經過協商或調解無效,則提請仲裁(或司法解決)。合營各方同意在  仲裁委員會仲裁,按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

  第四十九條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合同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合同的修改需經合營各方同意并簽署書面協議,且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作出決議。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其修改時同。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規定若與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不符的,均以后者為準。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營各方(或授權代表)在中國 簽署。

  合營各方簽字(中方需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注意:所有簽名應同時在簽字處打印出簽名人姓名。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7

  第一條 總則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資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___國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資公司名稱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同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4.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系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 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管理企業。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為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 合資公司經營范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________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并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為____________。隨著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產品品種發展到________種。

  第六條 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1.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美元。實際投資為____________美元。甲方投資額為_____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_____%;乙方投資額為_____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_____%。

  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機械設備購入價格________美元(附件略)。

  廠房建造估算價格________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現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___美元;

  轉讓產品的制造工藝、專利費____________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的________個月內完成。除注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以人民幣支付的費用需折合為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一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乙方年終所獲凈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核準后7個工作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3.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4.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5.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義務

  1.為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設備并提供有關信息,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設備;

  2.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閱后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3.指派驗收引進設備、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4.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格的產品;

  5.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技術轉讓

  1.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達到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為此,引進先進適合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設備的選型及性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工藝流程和設備進廠時間及技術服務,應開列清單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技術資料是技術轉讓的組成部分,應保證如期提供。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期內,乙方及轉讓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技術情報和資料應及時提供予合資公司,不另收費。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協助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掌握其轉讓的技術。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為,甲方可提出索賠以彌補損失。

  8.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_%,提成費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第9款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技術轉讓提成費的有效期。

  9.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大寫____ )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開發該技術,自引進該項技術至正式投產持續________(大寫____ )年后,以合資公司的名義有權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項技術,原技術轉讓方無權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條 產品銷售

  1.合資公司的產品可在中國境內、外市場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

  2.產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占________%

  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外貿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和寄售占________%。

  3.為了擴大產品銷售及保持產品信譽,可在中國境外設立“產品服務中心”承辦售后服務事宜。

  4.合資公司的產品在技術轉讓期限內所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

  第十條 董事會

  1.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決定。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2.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主持會議。經3/4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3.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各一名,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并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若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條 職工管理

  1.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及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2.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訂勞動合同予以實施,勞動合同簽訂后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3.合資公司職工有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十二條 財務、稅務、審計

  1.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等須用中英文書就。

  2.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3.合資公司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4.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予以決定。

  5.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予以審計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若乙方需聘請其他國家審計師對年度財務予以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6.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三條 籌備工作

  1.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人組成,甲方____,乙方____人,籌建組組長一人,由_____方推薦,副組長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組長和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

  2.籌建組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的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策及做

  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3.籌建組負責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性能考核,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量優先在中國購買,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4.籌建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董事會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5.籌建組在工程完成并辦理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予以撤銷。

  第十四條 合資期限

  1.合資公司的合資期限為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資公司領得營業執照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于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主管部門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2.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六條的規定依期按數投資時,從過期第30個銀行日算起,每過期1天,違約方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的違約罰款給予守約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投資,除累計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_%的違約罰款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責任,若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3.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應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六條 合同修改、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時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方能生效。

  2.合資公司由于某種原因出現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可提前終止合資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保險

  合資公司的各項工程的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具體事宜由主管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即將事故情況用電報通知對方,于15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部門出具。根據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 仲裁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分歧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1.根據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附件(合資企業章程等)均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均須經投資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3.甲、乙雙方除簽發的通知、電報、電傳外,凡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時應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條所列地址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訊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變更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第二十一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條 文本

  1.本合同以中、英文書就,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 文為準。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系為醒目而用,不影響對本合同所列內容的解釋。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8

  _____與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共同投資舉辦生產及銷售_____鉆頭的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營雙方

  本合同的當事人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

  電報:_____郵政信箱: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

  電傳:_____郵電信箱: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第二條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決定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鉆頭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2.1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

  英文名稱為:_____

  2.2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2.3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2.4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所占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3.1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采用_____先進制造技術,技術訣竊,以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制造與銷售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_____鉆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使合營公司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均具有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3.2生產經營范圍:合營公司生產和銷售各種類型和尺寸的_____鉆頭及乙方在合營期間所發展并已投產的所有其他型號的_____鉆頭。

  合營公司還從事以下與生產及銷售業務有關的活動;

  (1)對銷售的產品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

  (2)研究與發展_____鉆頭新產品,以便更好地為用戶服務。

  3.3生產規模:合營公司投產后第_____年,全面生產時,應具有生產_____只各種規模型號_____鉆頭的生產能力。

  第四條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4.1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均為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投資_____美元,均為總注冊資本的_____%。

  4.2合營公司正式投產后,甲乙雙方以頭_____年的部分利潤作為再投資,用于發展新工藝,提高產量或增加流動資金。

  4.3甲乙雙方將按本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1.1及1.2條所列內容作為出資。出資的實物部分,按作價協議規定進行作價。出資的實物所有權歸合營公司所有,免于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權等。

  4.4合營公司每年應按中國地方政府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

  4.5甲乙雙方的現金分兩期交付。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各自認繳現金出資額的_____%,其余_____%在六個月內交齊。出資的現金應存入中國銀行_____分行合營公司的帳戶內,并取得憑證。實物出資部分按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的規定交付合營公司,合營雙方繳付出資額后,經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4.6合營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回抽其注冊資本。

  4.7合營一方需轉讓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請原審批機構批準;合營一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時,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條合營各方的責任

  5.1甲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宜:

  5.1.1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5.1.2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各項可能的減免稅申請手續。

  5.1.3協助合營公司向有關銀行辦理開戶及獲取貸款的手續。

  5.1.4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5.1.5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及工程設施的土建設計、施工。

  5.1.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1條所列項目在規定期間內提供現金、機械設備等。

  5.1.7協助辦理乙方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器具的進口報關手續。

  5.1.8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及通訊設施。

  5.1.9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氣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

  5.1.10協助合營公司招聘中國國內的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5.1.11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5.1.12協助解決合營公司職工的食宿、醫療、交通等。

  5.1.13協助乙方辦理乙方所得外匯匯出手續。

  5.1.14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項。

  5.2乙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項:

  5.2.1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2條所列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具、原材料等。

  5.2.2協助合營公司向國外銀行獲取貸款。

  5.2.3提供必要的設備安裝、調試及試生產技術人員。

  5.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工人和管理人員。

  5.2.5保證按合同規定返銷合營公司產品,并采用多種方式與甲方密切配合,使合營公司達到外匯收支平衡。

  5.2.6協助合營公司在國際市場上購置設備、原材料。

  5.2.7協助中方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和必要的手續。

  5.2.8協助解決中方人員在國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六條技術轉讓

  6.1甲乙雙方同意,將由甲方代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合營公司經營所需的先進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及生產管理技術和各種測試方法、材料配方、產品的質量標準、質量保證等。

  6.2乙方對轉讓技術提供如下保證:

  6.2.1向合營公司轉讓的全部技術是實用的、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符合合營公司要求的,按照轉讓技術生產的產品質量能達到乙方同類產品的質量標準,產量能達到規定的生產能力。

  6.2.2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均應按時提供給合營公司。

  6.2.3在合營公司整個合同的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將其改進和發展的并已用于生產的所有新技術及時地、完整地提供給合營公司。

  6.2.4按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對合營公司技術人員的工人進行技術培訓,使他們能及時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6.2.5提供合營公司認為必要的技術支持。

  6.2.6乙方將幫助中方試驗、評價熱穩定性_____產品。

  第七條產品銷售

  7.1乙方負責包銷合營公司年產量_____產品,但最多為_____只,其余產品將由合營公司銷售到國內市場及按本合同附件五“產品銷售協議”原則所確定的國際市場。

  7.2如果乙方未能按7.1條的規定完成包銷數量,則應按未完成包銷產品的只數占應完成包銷產品的總只數的比例,將分得的利潤或等值的進口原材料,補償給合營公司,超過_____年銷售數量時,可將超額完成的只數作為下年度包銷數不足的補償。

  7.3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報中國審批機構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7.4合營公司產品使用乙方的產品商標,并注明中國制造。

  第八條董事會

  8.1合營公司的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8.2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長任期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方在任何時候均可經書面通知撤換由其委派的董事會成員。

  8.3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8.3.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合營公司的解散;或合營公司合營期的延長;

  8.3.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

  8.3.4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8.3.5合營任一方出資額的轉讓;

  8.3.6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任免;

  8.3.7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

  8.3.8決定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事宜;

  8.3.9其他合營雙方均認為屬重大事宜,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其他事宜可由多數通過作出決議。

  8.4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經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職權。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會議按如下規定進行:

  8.5.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或由其書面授權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

  8.5.2會議一般應在合營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開,特別情況由董事會決定會議召開地點;

  8.5.3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8.5.4董事會會議應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時方可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具書面委托,授權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及表決,全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合法成員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每人持一票表決權;

  8.5.5董事會會議應作好書面記錄,決議部分應使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會議記錄經與會成員簽字后,連同會議期間收到的委托書,一并歸檔;

  8.5.6會議休會期間,根據董事書面表決所作出的決議與董事會會議決定具有同等效力。

  8.6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職外,合營公司不支付董事會成員薪金。董事或董事書面委托的代表在董事會會議期間發生的與董事會議有關的旅行、交通、住宿補貼及會議本身費用,按董事會核準的數額,由全營公司支付。

  第九條管理機構

  9.1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首屆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首屆副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經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年。下屆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確定任命。

  9.2總經理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主持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9.3合營公司可設立若干部門,各部門負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9.4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條原材料及設備的采購

  10.1合營公司所需的生產用設備、原材料、運輸工具等,在質量、價格及交貨期等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10.2在合營公司需要時可委托乙方在國外或委托甲方在國內購買設備,受委托方可提取_____的手續費。在選購過程中,受委托方的對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派人參與選購工作。

  10.3合營公司委托乙方代購的國外原材料、價格應與乙方賣給其子公司的優惠價相同。

  第十一條公司的籌建

  11.1合營公司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并由甲方推薦組長一人,乙方推薦副組成一人,組長、副組長均由董事會任命。

  11.2籌建組在籌建期間負責處理以下事項:

  11.2.1經甲、乙方代表批準后,簽訂購置設備、材料、器具等的合同,并履行之(包括交貨的驗收,安裝調試等)。

  11.2.2甲乙雙方各項實物出資的驗收,及引進技術資料的檢驗、驗收。

  11.2.3組織設備、附屬工程的安裝調試。

  11.2.4編制籌建期間的建設及用款計劃,負責籌建期間的財務支付。

  11.2.5負責技術資料的整理、轉譯。

  11.2.6負責合營公司的一切文件,資料等的接收、整理、歸檔等。

  11.3籌建期間一切重要文件往來,須經正副組長雙方簽署后生效和執行。

  11.4籌建組在設備調試試車工作完成并辦理完畢手續后,報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二條勞動管理

  12.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生活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的規定,經董事會研究確定,并在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工會組織集體簽訂或和職工個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加以具體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2.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聘請及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三條稅務、財務、審計

  13.1合營公司按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種稅金,包括地方稅收,但只與乙方有關的利潤的匯出稅、技術轉讓的提成費及入門費的預提所得稅由乙方支付。

  13.2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3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的有關規定和董事會的討論決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

  13.4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報當地財政部門及稅務機關備案。

  13.5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度,即從公歷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營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均用中文書寫,以人民幣作為記帳本位幣。合營公司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帳,月終、季終及年終分別采用中英文編制報表。同時,合營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給乙方一份所需的會計資料,此資料不作為合營公司結算依據。

  13.6合營公司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和全年帳目,出具查帳報告。如果任何一方認為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費用由該聘請方負擔。

  合營公司一切會計檔案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保存。合營公司解散后,所有帳本,文件由原中方合營者保存。

  13.7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內,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財務決算包括負債表、損益計算表、納稅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年。

  在合營期滿前一年,如經營一方書面要求延長合營期限,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于期滿前六個月,將申請報告報原審批機構批準,辦理變更登記注冊手續,可以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五條解散與清算

  15.1合營公司在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宣布解散時,應進行清算。清算時,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核。

  清算委員會委員甲乙方各占_____,清算委員會委員應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請董事會通過執行。

  15.2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實物、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財產以帳面值為依據,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15.3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甲乙方的出資在注冊資本中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15.4整個清算過程應在公司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保險

  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17.1本合同生效后,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能生效。

  17.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17.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應視為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取賠償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8.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按期如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一的罰款給對方。逾期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違約方除應繳付投資額的百分之三的罰款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17.3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8.2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分別承擔自己應負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費用。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無法預見并且對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在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函件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并由有關政府部門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發生的證明,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21.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仲裁院,根據該會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1.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21.3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以外,由敗訴方負擔。

  21.4仲裁決議將采用中、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簽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兩份。

  第二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附件一、技術轉讓協議

  附件二、產品銷售協議

  附件三、會計程序

  上述附件的條款如有與主合同不符之處,以主合同為準。附件一技術轉讓協議

  目錄1)總則

  2)技術轉讓內容

  3)定義

  4)價格

  5)支付和支付條件

  6)技術資料的交付

  7)技術資料的轉譯

  8)發展技術的提供

  9)驗收

  10)保證及違約索賠

  11)制造和銷售

  12)商標

  13)保密

  14)不可抗力

  15)稅收

  16)適用法律

  17)仲裁

  18)生效

  19)文字

  20)合同附件

  21)簽字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9

  目錄

  (1)總則

  (2)資本

  (3)貸款和租賃

  (4)資本轉讓

  (5)董事會

  (6)經理部門

  (7)主要業務活動

  (8)技術轉讓

  (9)產品銷售

  (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設備的采購

  (11)技術培訓

  (12)工廠籌建工作

  (13)外匯管理及平衡

  (14)利潤

  (15)財務和審計

  (16)稅收優惠

  (17)保險

  (18)職工雇傭、解雇及辭職

  (19)職工工資標準和獎懲

  (20)雙方的責任

  (21)審批及注冊

  (22)合營期限

  (23)不可抗力

  (24)保密

  (25)爭端

  (26)文本和通知

  (27)合同的生效

  (28)附則

  附件 技術轉讓及商標許可證合同。

  第一章總則

  1.1合同雙方

  本合同以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以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另一方,根據(合資法)的規定由雙方代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市簽訂本合同

  1.2法定代表和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1.3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投資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名稱定為:

  中文名稱:__________

  英文名稱:__________

  (以下合資公司簡稱為“公司”)

  地址:__________

  1.4公司組織形式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雙方所負經濟責任以各自認繳注冊資本為限,各方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企業,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并受中國法律保護和管轄。

  公司將不從事致使__________方違反__________國法律或有關出口許可證規定的行為。

  1.5經營的范圍和目的

  公司開創階段主要在__________生產面向__________市場的計算機產品,并進行有關銷售,服務活動,以及開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關業務,這些業務包括開發當地市場需要的應用軟件。公司可以在__________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其他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公司生產的第一個產品是__________方__________計算機,公司將采用__________方在__________工廠目前所用的最先進,高質量的自動化生產技術和測試設備,保證所有產品在質量、工藝和可靠性方面達到__________世界標準。公司在經營__________型微型計算機中取得了生產、銷售,服務和支持的經驗后,進一步生產__________系列等其他__________方的產品(有關這些產品的技術轉讓另行議訂),同時公司可根據中國和國際市場的需要,開發新產品。

  投資雙方根據市場需要及公司生產能力,共同擬定__________年(生產綱領)作為公司開業頭__________年的目標。以后生產計劃按市場需要以及公司的生產能力進行安排。

  第二章資本

  2.1資本及投資比例

  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美元,貸款可達__________美元,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美元,雙方承擔責任限于注冊資本、投資比為: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今后投資額有變化時,雙方投資比例始終保持不變。

  2.2投資各方注冊資本的構成

  __________方現匯__________元。

  技術出資作價相當于:__________元,合作__________元。

  __________方:現匯__________元

  投資雙方的注冊資本出資,必須在合資公司注冊登記后,經雙方認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匯入合資公司開立的帳戶內。

  2.3出資證明書

  公司不發行股票,合資雙方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貸款和租賃

  3.1貸款

  公司在需要時可以向中國銀行或__________銀行申請貸款。__________方將協助申請取得中國銀行貸款,貸款金額可達__________元。

  3.2租賃

  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產設備將由__________方協助公司向國際有關銀行租賃。

  公司的生產場地,生產廠房和辦公、生活用房將由__________方協助向中國國內有關單位租賃。

  第四章資本轉讓

  4.1資本轉讓

  雙方資本非經過他方同意,不得轉讓,除__________方轉讓于__________外。合營一方如需要轉讓其出資額時,在同樣價格條件下,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等于當時資產負債表上轉讓方面份額的資本凈值。

  進行上述資本轉讓應經審批機構批準,一經批準由受讓方以__________元立即轉給轉讓方。

  4.2資本變更注冊

  合營期內注冊資本如增加或轉讓時,均應在一個月內報政府批準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章董事會

  5.1董事會的組成

  自本合同批準之日起,應在一個月內組成董事會,董事會人數為_____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_人,董事會包括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5.2董事會職權

  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有關董事會事項根據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經理部門

  6.1正、副總經理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均由董事會任命。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開業后總經理先由__________方人員擔任,副總經理由__________方人員擔任。

  在公司初期階段,__________方將為公司提供各部門管理人員,這些人員將由總經理任命。公司將努力從開業之日起,開發和培養__________的管理人員和經理人員,以承擔公司的各級職責。

  6.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正、副總經理。

  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企業的商業競爭。

  6.3任務及職權

  有關正、副經理任務和職權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關條款規定。

  6.4正、副總經理的更換

  正、副總經理如有某種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由雙方提出新的人選名單交董事會任命。

  6.5經理

  公司根據開展業務活動需要,可以設定經理若干人,在正、副總經理領導下進工作。

  第七章主要業務活動

  7.1業務活動內容

  公司將有計劃地按市場需要組織生產、初始階段直接向__________方的供應商購買裝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進行裝配和測試。公司將盡最大的可能,在中國市場向那些能夠達到公司質量、數量、價格和交貨要求的裝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應單位購買。

  __________方確保公司生產的第一批產品就必須在質量、工藝和可靠性方面達到__________世界標準。公司在開業頭__________年,執行經董事會決定的(生產綱領),并將根據實際情況,本著公司商業成功的原則經董事會批準、修改生產綱領和擴大經營其他產品。

  7.2公司經營范圍還將包括13.1.1條中提出有關業務活動。

  7.3進出口業務

  公司按照政府的(合資法)規定有權直接進口與公司產品有關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設備并出口公司的各項產品。

  第八章技術轉讓

  8.1初期的技術轉讓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術內容。

  8.2__________方的服務:在開始的__________個月里,__________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術、采購和符合邏輯的支持服務的費用均包括在技術轉讓費里。

  ______個月后,公司將每年向__________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費用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的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一名全日制總經理的工資;

  (2)一名全日制工程師的工資;

  (3)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員的工資;

  (4)進出口許可證服務;

  (5)質量保證服務(__________個人月);

  (6)產品的全部工程改變和更新;

  (7)所有現行操作系統的更新和培訓;

  (8)全部現行實用軟件更新和培訓;

  8.3附加技術;

  雙方在條款、條件和價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見后,公司可以從__________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術。

  8.4第三方技術

  公司可以從第三方面獲得技術,特別是軟件。__________方將協助公司獲得必要的許可證,但是公司必須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費。

  8.5商標

  假如公司生產的產品達到__________方的設計、質量和可靠性的標準,公司可以使用__________的商標和標志,公司不可以在損壞__________名譽的情況下,使用__________的名稱或商標,__________的商標用于公司產品內銷時公司不支付使用費、產品外銷時,商標使用費另行議定。

  第九章產品銷售

  9.1中國國內銷售

  公司產品的國內銷售及保修和維修服務業務,將由公司委托中國有關機構進行。初期__________年階段__________方將負責安排在中國市場的銷售。

  9.2中國國外銷售

  公司產品向中國境外銷售,需經__________方同意,__________方應在第__________年后負責公司產品的外銷。外銷的產品額不低于公司年總產值的__________%。外銷產品的價格可按照__________方的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內部結算價格,或也可以其他更好的價格銷售。

  9.3銷售價格

  公司外銷產品價格將視國際市場情況以取得有競爭性的優勢為原則,由公司確定。內銷價格視中國國內市場情況以取得國內競爭性的優勢為原則,由公司確定。

  第十章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設備的采購

  10.1采購原則

  公司生產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設備,應盡可能在中國購買,對于在合營期間中國暫時不能供應的部份,________方應以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優惠價格予以供應。公司也可按照__________方標準在國際市場上直接采購。

  10.2提高國內元器件自給能力

  __________方將盡其所能,通過公司協助__________的元器件、配套外設工廠引進有關的制造技術和基本設備,使________能生產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來供應公司。

  第十一章技術培訓

  11.1__________方應派遣技術、管理人員指導和幫助公司技術和業務的發展并培訓公司的人員。包括公司派遣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去__________參與有關產品的開發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術的發展。在產品進行商業生產達到__________國標標準后,在必要時_______方仍將繼續接受公司的技術、經濟和管理人員到__________方培訓。公司應向__________方支付有關費用,具體條款參見本合同附件1。

  第十二章工廠籌建工作

  12.1現存設施的技術改造方案

  投資雙方初步商定將向__________廠租賃__________市原__________廠和__________廠的廠房作為合資公司使用的房屋。________方將根據__________方制訂的房屋技術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費用將列入公司的開銷中。

  第十三章外匯管理及平衡

  13.1外匯平衡

  13.1.1雙方認為公司的外匯收支應爭取保持須差,為此公司可逐步開展下列業務,以取得公司的外匯平衡。

  (1)公司開業后的第__________年返銷一定數量的產品;

  (2)建立中國國內的支持工業,減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設備的進口量;

  (3)成立軟件開發中心,出口軟件;

  (4)設立維修服務部,為在中國的外國單位維修服務;

  (5)開展技術服務以賺取外匯;

  (6)為在中國的外國用戶提供應用軟件服務。

  13.1.2為了增加公司的外匯收入,經__________政府批準公司將按照規定手續采取下列方法。

  (1)在中國國內以外匯形式出售公司產品;

  (2)同__________方出口批量手工藝品,其他小禮品,以及辦公室用品;

  (3)在中國境內處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__________幣支付。這些付款包括工資、稅收、關稅、租費及諸如此類的費用。

  13.2公司外匯收支管理均應按照(合資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辦理。

  第十四章利潤

  14.1利潤分配

  公司所獲得的年利潤總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應扣除一定比例的儲備資金,企業發展資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有關三項基金的具體提取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扣除上述三項金額后的凈利潤由董事會根據投資雙方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14.2利潤支付

  公司對_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潤,應由公司自有外匯支付,按照政府有關稅法規定和扣除稅款后,由公司按時匯入__________方指定的開戶銀行。__________方表示公司開業的頭__________年里,不匯出分配的利潤,__________年后__________方將匯出累積利潤的__________%,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14.1條之規定分配利潤。

  第十五章財務和審計

  15.1會計制度

  公司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的折舊率等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執行。

  公司可以附加記錄以溝通__________國應用的一般會計制度,公司將向投資雙方提供月報,月報以中英文書就。采用人民幣為單位,折成美元作為附注。公司的一切報表均用中英文書寫。

  15.2記帳貨幣

  公司記帳單位用人民幣,人民幣和美元的兌現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辦理。

  15.3審計

  公司帳目任何時候都向合營雙方和各自的國內審計師公開年度決算報告聘請在中國注冊的獨立會計師審核。公司應負責向董事會提交營業報告和年度決算報告(包括整年度內經審查損益表和資金平衡表),并附有獨立會計師的審查報告。年報用中英文書就。

  15.4開戶銀行

  公司應在中國銀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號,并接受中國國家外匯管理總局__________分局對外匯收支的檢查。

  15.5財政年度

  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的日歷年制,即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時考慮到乙方會計年度的慣例,公司將向乙方提交一份以會計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財政報告。

  第十六章稅收優惠

  16.1稅收的減免

  公司可以向政府申請從獲利年度開始享受__________年所得稅的完全免稅,以及__________至第__________年的__________%的減稅,公司對利用任何利潤在中國境內的再次投資享受減免稅優惠。

  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報告規定的內容作為投資,而進口的各種物資、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均按有關規定享受免稅待遇,所有進口零部件的關稅將按照中國當時制訂的進口關稅標準辦理。公司進口物資中用于出口產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關申請,退回海關稅收。

  第十七章保險

  17.1投資保險和付款

  公司的各項保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若有中國保險公司不能進行保險的項目,可以到外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八章職工雇傭、解雇及辭職

  18.1雇傭

  公司可以同工人達成全日、臨時、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這些合同可以規定長達__________天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無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為__________年期限,雙方同意可以續約,對于一些享受__________方或公司提供培訓的技術和管理人員,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會超過__________年。勞工合同由公司和個人簽訂。簽訂后報__________年勞動局備案。

  __________方也可向合資公司推薦雇員。

  18.2解雇

  根據中外合資企業的勞動管理法規和勞工合同,可以解雇部分職工,被解雇的中國籍職工由__________市勞動局或__________方另行調配,__________方推薦的受雇人員由__________方負責調配。

  18.3辭職

  公司職工可按公司勞工合同規定要求辭職。

  第十九章職工工資標準和獎懲

  19.1一般職工勞動費用

  公司一般職工的勞動費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公司允許各管理職能部分直接向每個雇員發放獎金,鼓勵貢獻較大的雇員。

  19.2高級職員工資

  (1)公司的高級職員正副總經理,正副總工程師,正副總會計師由董事會直接任命。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2)公司職工工資,由合資公司支付,必須使用非人民幣貨幣的有關職工其剩余的人民幣,可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__________市分局申請,以當日牌價折成美元從公司外匯帳戶中匯出。

  19.3職工福利及獎懲

  公司職工的所有福利,獎勵和處分按照上述勞動管理法規在勞動合同予以規定。

  第二十章雙方的責任

  20.1__________方的責任

  __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合同有效期間和合同延續期間承擔下列義務:

  (1)向公司提供足夠的工具、設備、零部件、資源。

  (2)確保公司得到技術轉讓合同中所述的技術和信息,幫助公司建立生產過程,確保公司能夠有效地生產符合__________方標準的高質量產品。

  (3)__________年后與__________方和公司一起制定創造外匯的計劃,解決公司外匯的平衡。

  (4)以可能的最優惠利率向國外銀行貸款。

  (5)建立精確的會計系統,向公司提供管理,財務和市場方面的建議和幫助。

  (6)幫助公司開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以外的產品,服務或軟件出口的市常

  (7)幫助為公司業務而去__________國的雇員安排旅行或住宿。

  20.2__________方的責任

  __________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間及合同延續期間承擔下列義務:(1)確保為公司設施提供水、電和燃料及現代化的電話和用戶電報服務。

  (2)確保公司內有適當數量的各級合格雇員,不隨意調換受過公司培訓的雇員,使公司的利潤受到損害。

  (3)以最有利可行的利息率,幫助公司向中國銀行申請貸款。

  (4)安排準備廠房和公司所需的各部門辦公室,負責公司租賃廠房和設施的改造。

  (5)協助公司獲得政府或地方當局所要求的任何批準許可證,以開展公司的業務和擴展業務。

  (6)幫助在中國境內為公司工作的__________方的雇員辦理多次簽證,并安排適宜的住宿。

  (7)__________方的雇員在中國為公司工作時,由于在為公司工作中出現的行動或__________而被扣留時,__________方將保證在法律允許下幫助其取得有資格的法律顧問。

  (8)解決前__________年的生產所需外匯。

  第二十一章審批及注冊

  21.1審批

  本合同及附件,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關文件,經投資雙方簽字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法及其實施條例之規定程序向政府申請批準。本合同及其他協議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1.2注冊

  投資人接到上述批準后,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公司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合營公司即宣告成立。

  第二十二章合營期限

  22.1合營期限

  投資雙方同意合資經營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在期限結束前的________天前提出終止,還可以自動延長__________年合營期。

  22.2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提前終止合同,解散公司。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彌補不可能時,任何一方可提出終止。

  (2)當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對方有權提出終止。

  (3)遭受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時。

  (4)如雙方同意終止符合雙方最大利益時。

  提前終止時,要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送政府批準。

  22.3結業

  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一切結業程序按(合資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三章不可抗力

  23.1雙方在改造本合同義務時,如果出現雙方無法控制的原因造成阻礙和延緩,那么一旦這些因素排除后,雙方必須盡可能快地恢復履行義務。

  第二十四章保密

  24.1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公司的業務經營,技術資料銷售及財務情報,不得泄漏給投資雙方以外的局外人(用在向投資雙方上級組織呈交的報告中所需資料則除外),除非是早已公開的情報,此外,根據合同和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__________方所提供的技術和技術知識也要保密,未經__________方同意,不得泄露給其他方,除非這些技術資料__________方已經向大眾公開。為了完成合資合同規定目標,有些技術知識和技術資料需要提供給原材料供應商和用戶。為了保障安全,減少干擾,公司的設備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不得讓人參觀。

  第二十五章爭端

  25.1由于對合同的解釋或合同的執行發生爭端時,應盡可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由__________一名中立仲裁員仲裁。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二十六章文本和通知

  26.1文本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6.2通知

  投資雙方之間的通知,公司董事會的通知和文件以及公司總會計師的通知和報表等均應用航空掛號或電報或電傳向法定地址發送,如若地址有更改,須用書面通知他方。

  第二十七章合同的生效

  27.1生效日期

  本合同與章程經投資雙方全權代表在中、英文本上簽字后,報請政府批準,自批準日期起生效。

  27.2修改

  今后合資合同其他重要協議書等文件若需要修改,應根據規定要報送政府批準。

  第二十八章附則

  28.1本合同及其附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辦理。

  附件

  技術轉讓及商標許可證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___方和__________(簡稱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同簽署。

  鑒于__________方和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從事設計、制造和世界上銷售數據和字處理設備和系統。__________授權_______方簽訂本合同。

  鑒于公司希望從__________方獲得制造的專有技術及秘密資料,并以此作為__________方出資的一部分。

  鑒于__________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或成為在申請注冊的商標的擁有者,并已向__________轉讓。

  鑒于__________方a同意讓公司的全部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及經__________方批準的出口商品使用已注冊或已在申請注冊的商標。

  為此,基于本合同內雙方的承諾和協議,__________方和公司訂立以下條款,并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定義

  1.1定義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具有下述明確的含義。

  “技術”是指__________的專利,專有技術,版權,以及與設計規范,制造、使用和銷售__________型具有__________文字處理能力的微電腦,包括軟件,測試診斷程序、技術圖紙和零配件草圖印刷線路板工藝,元器件技術規范和附件a所述的類似的有關特性和秘密專有技術有關的秘密的和專有的資料。還包括__________生產__________型策電腦的方法和程序。

  “地區”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

  “商標”是指英文和中文的“__________”字以及明顯的商號標志和任何其他文字形式。用來表示__________和其子公司的產品。

  2.技術

  2.1技術轉讓

  乙方授予公司“技術”在“地區”內有權使用此項技術,以及銷售嚴格按照“技術”制造的產品,此項技術轉讓并包括自本合同日起3個月期間,由__________所提供的__________型號技術補充和改進,以后的補充和改進,則從管理服務費內提供。

  2.2使用、保密

  此項技術只轉讓給公司使用,除非事先得到__________方的書面批準,公司不能夠轉讓或透露給其他任何人和機構、公司同意對轉讓的技術保密。

  公司并同意盡最大努力使其董事及職員、子公司和用戶同意對可能提供給他們的所有技術保密。

  2.3注冊

  在此合同實施后,公司應盡快對技術進行注冊并采取其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技術被“地區”內其他人非法使用。

  2.4出資

  根據上述第2.1節中的權利,公司同意接受該項技術,作為對公司的出資,價值__________元并在公司組織記錄中書明該項技術系__________方對公司的出資。

  3.商標許可

  3.1__________方在此同意公司在合同的有效期內,在該地區所有產品均使用批準的商標,但產品應是按__________方日后陸續提供的標準、技術規范及指示所制造的產品。

  3.2公司保證嚴格按照__________方陸續提供的標準,技術規范及指示制造產品。若公司不切實遵守這一規定,__________方就有權立即終止本許可合同,并采取必要措施取消公司的該“地區”使用本商標的權利。

  3.3公司允許__________方或其授權代表在適當的時間在公司的所有地檢查成品及制造產品的方法。

  3.4公司同意根據__________方不時的指示使用商標。公司不得以乙方認為可能損害__________方或__________的形象或聲譽的方式使用商標。

  3.5雙方互相理解并同意__________方保留其自己使用任何商標的權利,并允許“地區”內其他用戶使用這些商標。

  3.6公司未經__________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出口使用該商標的商品。

  3.7由于本合同所授予的權力,公司同意支付__________方使用提成費,該費用為:

  (1)在“地區”內銷售的產品--不付費;

  (2)在“地區”外銷售的產品--支付__________%的國際與公司轉讓價格提成費,按日歷季度計算

  3.8在商標許可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但若公司解散或公司未能切實遵守許可規定的義務,乙方可隨時按規定的公司地址郵寄書面通知,取消本商標許可。一旦本商標許可終止,公司應立即停止使用本商標。除本合同規定外,公司無權占有或使用商標。當雙方發生爭執時,在爭執未解決之前,乙方可暫停公司的商標使用權。

  4.總則

  4.1總則

  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就更改內容的書面簽字不得修改或更改。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10

  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方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賬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11

  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公司名稱

  第一條 中文名稱:_________。

  第二條 英文名稱:_________。

  第二章 經營范圍

  第三條 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_________。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第三章 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_________(大寫為___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第四章 股權分配

  第五條 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

  第五章 董事會

  第六條 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兩名,乙方委派兩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七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八條 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九條 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十一條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第六章 甲、乙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負責開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第七章 會計與審計

  第十四條 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會計采用借貸記賬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賬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賬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元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___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分按第十四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十六條 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七條 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后,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十八條 公司文件、會計賬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第八章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條 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二十四條 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二十五條 由于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愿終止。

  第九章 清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二十七條 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后,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第十章 籌建工作

  第二十八條 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于第30個日歷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_________銀行的公司賬戶,而余下的總金額之50%應于90個日歷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賬戶。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簽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并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三十條 董事會成立后,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請工作人員。

  第十一章 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__法律為準。

  第三十二條 合資的雙方由于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三十三條 若調解于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三十四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1)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2)在第(1)款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采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3)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

  第十三章 協議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三十六條 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第十四章 通知

  第三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電傳/電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電傳/電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第十五章 文本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12

  (一)概述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中外合營者根據中國法律、經中國政府批準,在中國境內舉辦的,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企業。而中外合營各方為設立合營企業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法律文件就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以下簡稱合營企業合同)

  合營企業合同屬于我國涉外經濟合同的一種,但由于這類合同的目的是為了設立企業,所以它與其他的涉外經濟合同有所不同。對于這類合同的基本內容,《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件》第14條作了規定,所以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營企業合同時,一定要根據法律的規定。下面我們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4條的規定,參照本章合同格式對這類合同的主要條款加以說明。

  (二)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在合營企業合同中,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只能為有限責任公司。這是雙方當事人都必須明確的問題,而據此,合營企業股東承擔有限責任,即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公司股東承擔債務責任的最高限額。而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是合營各方所認繳的出資額之和,作為合營者來說,其最基本的義務就是繳納出資。因而合同中的這一條款是合同的主要內容,是形成合營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基礎,在這一條款中,我們要注意明確以下問題:

  1.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之間的比例關系。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確定二者的比例關系是為了明確企業自身資產與企業借款之間的比例,在這一問題上,合營雙方必須要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如1987年3月國家工商局頒布的《關于中外合資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同時雙方當事人還要考慮到許多因素,如企業的正常負債比率等,協商確定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比例關系,以盡可能多地引進外資,發展合營企業。

  2.出資方式,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件》第25條的規定,合營各方的出資方式主要有四種。(1)貨幣出資,以貨幣出資時,要明確規定貨幣幣種、數額,以及人民幣及外幣的折算方法等。(2)實物出資,實物出資的內容非常廣泛,可以包括廠房、設施、工具、原材料、運輸工具等等,多為中方合營者所采用,為外方采用時多是為合營企業提供一些先進的設備。在這種出資方式下,當事人雙方一定要明確規定作價方法,原則,計價依據,以做到公平合理,對外方以設備出資時,要規定好條件,如其設備必須達到一定先進水平,價格不能高于國際市場價格等,以防外方借此機會用一些質量低劣的設備欺騙我方。(3)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對這種出資方式,我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8條明確規定了以此種方式出資必須具有一定的條件。合營各方約定作為出資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只有符合該法規定的條件,才能作為出資標的。以這種方式出資時,合營各方必須約定技術作價的方法,這非常重要,中方當事人一定要注意以免高價引進外方一些過時的技術。(4)土地使用權出資,這種方式往往是中方合營者最主要的出資方式。以這種方式出資時,要注意依法獲得土地使用權,并且要依法作價。另外對于土地使用費在合營期內是否要調整及如何調整作出規定。

  (三)組織機構(包括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

  在這一條款中,合營各方依其自身經濟利益之需確定其在組織機構中的管理權。在草擬簽訂這一條款時,必須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根據該法規定,合營企業的組織機構的基本形式必須是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所以合營各方只能有此約定,而不能有其他不同約定。另外,該法及其實施條例對合營企業的組織機構的基本內容作了許多強制性規定,如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的權限范圍某些重大事項的議事規則等等,這些規定合營各方必須遵守,在合同中不能加以改變,這是合營各方在簽訂這一條款時必須加以注意并加以遵守的。當然,這一條款中仍有許多內容是由合營各方以協商形式加以確定的,如董事長、副董事長由何方擔任,董事名額的分配,經理的人選確定,以及經理的職權范圍,等等。但在約定這些內容時要注意不違反法律規定。

  (四)物資購買及產品銷售

  這是合營企業生產經營中所涉及的最重要的問題。對于物資購買,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對此也有規定,合營各方一定要加以遵守。具體說來,合營各方應首先明確所需物資在國內工國際市場購買,再約定購買的方式以及所涉及的一些問題。

  對于產品銷售,也要首先明確是在國內市場亦或國際市場銷售,在訂立這一條款時,要注意我國有關的政策法律,如產品在國內、國際均有銷售,則要規定內、外銷比例。再者就是關于銷售的價格、商標等問題。尤其在知識產權日益受到重視的今天,合營企業的中方當事人一定要注意商標問題,要注意利用合營企業創造出自己的商標。

  (五)外匯管理

  合營企業的外匯管理是合營企業合同中的重要內容。由于我國實際嚴格的外匯管制,所以合營企業的外匯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在合營企業的外匯管理中,保持外匯收支平衡是其重要內容。解決這一問題一般有三種法律途徑,一是合營企業多出口創匯,二是合營企業依法在國內銷售一部分產品并收取外匯,三是由國家有關部門調劑,其中第一種最為有效。當然合營各方可依據具體情況,選擇適于自己的途徑。

  (六)結算條款

  在合營企業終止的情況下,需要對合營企業進行清算。因此這一條款也是合同的重要內容。合營各方在合營企業合同中主要應對以下內容作出約定:即清算委員會的任命,其責任和權利,清算后財務的分配原則和次序等,以確保合營企業能依法終止并且盡可能地不遺留其他法律問題。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13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公司名稱

  第1條 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

  第3條 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注冊資本

  第4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 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

  董事會

  第6條 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 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 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11條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 乙方負責開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 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 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于____年__月__日終結。會計采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 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16條 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 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后,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 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19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20條 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 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23條 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 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25條 由于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愿終止。

  清算

  第26條 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條 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后,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籌建工作

  第28條 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于第30個日歷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_________銀行的公司帳戶,而余下的總金額之50%應于90個日歷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帳戶。

  第29條 本合同簽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并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30條 董事會成立后,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請工作人員。

  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條 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法律為準。

  第32條 合資的雙方由于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33條 若調解于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34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不可抗力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5條 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6條 在第35條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采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37條 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協議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38條 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條 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通知

  第40條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傳/電報:_________  電傳/電報: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文本

  第41條 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見證人              見證人

  簽字: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14

  序言

  ××(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

  ×××(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名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公司。

  1.2專有技術(know-how)是指×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和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patent)是指×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以×方在×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mw,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英文名稱為××,法定地址是××××。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或類似字樣。×方和公司將盡量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其在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它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它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千瓦電站鍋爐和××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

  ×千瓦電站鍋爐和××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年投資總額為××美元,注冊資本為××美元。甲方認繳百分之××,為××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為××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①從公司成立日期起的×個月內,甲方應以價值××美元的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庫存物資做為其投資;乙方應以××美元現金和價格××美元的技術做為其投資。

  ②××××年,甲乙雙方各繳××美元,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③××××年,甲乙方雙各繳××美元并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美元做投資(資本化的利潤);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④××××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美元作為投資;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⑤××××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美元做為投資;甲乙雙方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對于上述4.1①、②、③等項中提到的×方現金投資,董事會有權決定接受×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進機器設備來代替×方的現金投資。

  4.2甲乙雙方出資方式分別為:×方以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庫存物資和人民幣現金作為出資。×方以先進的機器、設備、許可證技術和外匯現金作為出資。

  4.3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損失。

  4.4雙方向公司繳清每期應繳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的稽核由一個國際會計事務所和一個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國際會計事務所承擔的上述稽核費用由×方負擔,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的稽核費用由×方負擔。根據驗資結果,公司將分別向雙方頒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資者的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包括投資內容附件中雙方同意的對實物出資的作價;

  (4)出資年、月、日;

  (5)出資證明書簽發年、月、日。

  4.5出資證明書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聯名簽發。

  4.6由于特殊情況,×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轉讓給×方的一家關聯公司時,如果符合下列條件,×方將給出示書面的認可,①該關聯公司必須能象×方一樣,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②該關聯公司同×方一樣從×××獲得同樣條件的擔保,擔保該關聯公司履行本合同的義務;③這種出售或轉讓要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和批準。

  除上述情況外合營的任何一方欲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須事先征得合營他方的同意,合營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規定進行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轉讓、出售或處置:

  (1)當任何一方(以下簡稱“處置方”)希望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時,該處置方應書面通知合營他方,并給以合營他方×個月的優先購買權,該優先購買權的期限從合營他方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算。處置方向合營他方提出的條件應與向任何第三方受讓者或購買者提出的條件相同。

  如果合營他方在×個月以內未行使其優先購買權,處置方可按向合營他方提出的相同條件,將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出讓給第三方。

  如果選擇購買處置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不止一家,這些購置方將按其購買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

  (2)處置方應向其他方提供處置方和第三方簽訂的股分轉讓或出售協議。

  (3)公司的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將不受公司注冊資本的轉讓、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的影響。

  (4)第三方受讓人和購買人向合營其他方擔保他將完整、忠實地履行處置方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合營任何一方根據本條款的規定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本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得到必要的批準以后,公司將到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4.7雙方出資比例需要變更,應經董事會討論一致作出決定,并征得合營雙方書面同意后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生效。

  4.8雙方在收到董事會增資決議和經雙方書面認可后,必須在董事會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再投資。

  4.9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合營期內不得減少。

  4.10公司開業日期起的第×年至第×年,公司應對其使用的場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支付使用費。公司使用面積,經

  雙方同意可進行調整,以反映實際使用土地的情況。在×年之后,場地使用費的增或減,將按中國有關法令和規定執行,公司應簽訂一項包含本條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雙方的投資按出資日期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按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值)換算為人民幣。出資日期是指建筑物、設備、庫存物資和儀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這些資產的日期,第一次技術出資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張收據日期。雙方股本不應因匯率浮動而變化。由匯率浮動而造成的損失和收益,其損益部分應記入公司帳簿內,因而不影響4.1條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股權百分比。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公司年凈利潤為公司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的利潤。

  5.2合資經營期間,公司每年營業的凈利潤,扣除董事會決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的余額作為可分配利潤,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超過凈利潤的××%。

  5.3當董事會決定分配利潤時,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個月內,分配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如果有的話)。

  5.4任一會計年度如有虧損,可將此虧損并入下一會計年度,并由下一會計年度利潤彌補,在虧損未完全得到彌補前,雙方均不得分配利潤。

  5.5如果任何時候的累計虧損超過或等于公司注冊資本的×分之×,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決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條權利、債務和責任

  6.1雙方有權按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

  6.2任何一方對公司的責任均以其對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為限。

  6.3在公司開業日期以前,為使公司充分地并適當地進行經營活動,在必要時×方將隨時在財政計劃、外籍人員雇傭、專有技術、專長、管理、項目管理、監督和控制等方面對公司給予支持;×方將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向公司轉讓適用的先進技術,以使公司生產的鍋爐能達到×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間×方將協助公司派遣的培訓人員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員在×國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續;協助公司按照×國出口管理法律和條例在×國為公司購買設備和外購件辦理所需手續。除非有其它特別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4本合同期間,×方的支持將包括:辦理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成立的申請(包括合資企業合同和章程的批準);向有關的政府機構辦理公司的登記手續和領取營業執照;按照中國法律協助申請對公司或雙方所有可能的減征或免征稅款(包括進出口關稅,工商統一稅的減征或免征);協助向有關的政府機構申請外匯以支付11.4款所列項目,協助申請得到土地使用權,進口設備的報關,招聘中國當地經營和管理人員、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員,協助外籍職員得到入境簽證、工作許可和旅行安排,協助尋找合適的國內材料和國內用戶。除非有特別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規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5在從事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時,雙方都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也不能違反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的法律。在執行本合同時,合營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證不違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關聯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規。

  第七條董事會

  7.1董事會由×人組成,甲方×人,乙方×人,董事長由×方指定,副董事長由×方指定。各方應以書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董事任期為×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7.2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討論、處理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7.3董事會職權如下:

  (1)修訂公司章程;

  (2)延長公司期限,終止或解散公司;

  (3)決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發展計劃。

  (4)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年度會計財務報表;

  (5)決定流動資金的最高限額和在此限額以上的借貸;

  (6)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7)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講師、審計師和其它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職權和待遇等;

  (8)設立或撤銷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包括注冊辦事處)和代理機構,并決定其設立地點;

  (9)批準總經理的年度報告;

  (10)通過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11)討論本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出資比例的調整和注冊資本轉讓等問題,并向甲乙雙方提出適當的建議;

  (12)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公司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和津貼等制度;

  (1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批準經營計劃;

  (14)決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公司的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討論有

  關提前終止合同的提議。終止或期滿時,負責清理結算工作;

  (16)聘請中國注冊的審計師;

  (17)更改公司名稱;

  (18)建議增、減董事人數;

  (19)建議增加、變更或取消公司內一方當事人在權益轉讓上的限制;

  (20)審批以購買、租賃或其它形式獲取董事會認為的對公司營業活動有必要或合適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

  (21)審批銷售、出租、交換或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財產或其它資產;

  (22)審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實體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關投標、準備投標和提交投標的政策,采購、服務、保險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24)有權對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擔保;

  (25)有權取得對公司財產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權、留置權或任何性質的對低押財產的索賠權;

  (26)審批開立帳戶,撤銷帳戶;

  (27)審批借貸資金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15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國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

  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外文名稱為: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準后,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范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項目的附屬項目等.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范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項目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準的其它服務項目(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2·3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范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 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項目.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

  乙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設備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其他元.共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并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后.所余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責范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于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后,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采用日歷年 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并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

  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年.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 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 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國

  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乙方見證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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