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集合八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xx(以下簡稱甲方)與xx(以下簡稱乙方)共同投資經營酒店,甲方先期投資x萬元人民幣,乙方先期投資xx元人民幣,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酒店合作經營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
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合股以及適當的經營中的管理,協助甲方提高酒店業務發展和贏利,實現雙方在利益方面的多贏局面。
二、甲方和乙方的初期合作為,甲方投資xx萬元人民幣,乙方投資xx萬元人民幣,就其投資比例對酒店的贏利景象年終分紅以及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利(職務)。其所有投資都將用于酒店的原始投資(房租、裝修、經營類手續辦理、進貨、員工開支等),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和他借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投資款項。乙方可在甲方實施每筆資金開支時提出監督和審查的權利,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票據和開支證明。在次期間出現因資金開支不明而發生的糾紛,按照此協議判定有過錯一方,由過錯方向另一方賠償5%的股份,以解決糾紛。
三、甲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最初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后的意愿,投資xx萬元用于酒店的開發和各類費用的支出,由于甲方為擁有股份最多一方所有人,在酒店的經營管理中應享有最高發言權和決定權,但不擁有財務管理權利和財務隱私權。應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
2.甲方在酒店的發展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在各類事項,如采購、雇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應積極地乙方協商爭得乙方的意見。不得擅自決定各類事項的最終決定。
3.甲方擁有酒店發展和財務的知情權和決定權,可隨時就酒店經營發展中出現的情況召開管理層會議,決議。
4.甲方擁有酒店在酒店經營發展中需要簽署各類合同的首席權和簽名權,但必須讓乙方知情和在場。
5.股份分紅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甲方擁有的股份分紅比例的準確數額應透明,不得在財務上進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提高個人的分紅數額。
6.甲方應想乙方提供適當的職位和管理權利,遵照友善和睦的原則,共同管理共同發展。
四、乙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最初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后的意愿,投資xx萬元用于酒店的開發和各類費用的支出,乙方擁有酒店的管理資格,依據本協議乙方可自愿擔任由甲方提供的酒店管理職務(職位),但不享有財務管理權和隱私權。應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
2.乙方在酒店的發展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在各類事項,如采購、雇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應積極地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不得擅自決定各類事項的最終決定。
3.乙方擁有酒店發和財務管理的知情權,有權利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有權利參加酒店經營中的各類會議、決議,有權利在會議決議中發表個人意見和建議,但不具備決定權。
4.乙方不具備酒店在經營發展中簽署其他各類合同的簽名權,但有權利知情和在場。
5.股份分紅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乙方擁有的股份分紅比例的準確數額應透明,不得在財務上進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提高個人的分紅數額。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繼續投資,在此協議期間內,應積極參與酒點的開發和投資。
五、按照本協議,甲方乙方應如實履行各自的義務,投資比例有一方不符或者投資數額要求分期支付應提供相應理由,如理由不充分,將視為自動退出本合作。分期支付時,每筆金額間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星期,超過則向另一方支付金額3000元。如已經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的義務和權利,在履行的過程中出現沒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執行的情況,違約者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股份分紅比例的5%。提前退出本合作,或未到本協議期滿,自動撕毀、退出,將不享受當年分紅,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最初投資金額數目的50%。協議期限: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經過甲方乙
方雙方協商,因酒店的經營和發展的需要,本協議期限頂為xx年,從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滿。協議期滿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甲方(蓋章)
簽字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字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2
為規范合伙的經營行為,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伙協議。
第一條:本合伙企業名稱為:
第二條:經營場所: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經營資格。
第四條:本企業經營范圍為:
第五條:本企業全體合伙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第六條:本企業評估額共計為萬元,其中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
合伙人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備注: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與義務
1、對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平等的決定權;
2、可以按規定選舉和被選舉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 3、合伙人為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情況,有權查閱企業帳簿;
4、依法轉讓出資,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其他合伙人轉讓的出資;
5、根據合伙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全體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按照合伙協議規定的出資數額和出資期限進行出資; 7、合伙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8、除經全體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八條: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經本企業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同志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但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理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稱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本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虧損。
2、企業存續期間,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本合伙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內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入伙、退伙與拆伙
1、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
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拆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拆伙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拆伙;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賠償額為各合伙人實際交付的出資額的50%。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二十年。
第十三條:本協議如產生糾紛,由資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伙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簽名后即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
年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王** 身份證號:
乙方:史**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一、合伙經營項目: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南關分公司經營權。
二、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資方式與期限
1、本合伙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萬元為乙方出資,另外壹拾萬元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資。
2、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乙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乙方借予甲方出資的壹拾萬元同時返還。
四、合伙事務的執行
1、甲方為普通合伙人,乙方為有限合伙人。協議存續期間,合伙人共同委托甲方負責合伙項目的經營與管理。
2、乙方有權監督合伙事務的執行,檢查合伙事務財務狀況。
3、重要財務款項的支出需甲、乙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后方能實施,否則無效。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合伙經營所得利潤,按照每年 次進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潤的50%,乙方按照利潤的50%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甲方為普通合伙人、乙方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對合伙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的債務承擔責任。
3、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時產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歸合伙人共有,所產生費用和虧損由合伙財產承擔。
六、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或訂立補充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2、退伙
(1)合伙的經營期限內,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2)一方要求退伙的,應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財產進行清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七、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2)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因經營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5)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6)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八、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其他應當終止的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九、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合伙造成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4
第一章 總則
茲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經營包裝廠項目,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規范經營行為,更好的維護合伙各方利益,經三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伙經營協議。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自覺遵守本協議所協定之條款,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丙、。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后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2、乙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后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3、丙方以貨幣出資%。
部事務享有同等的審議和監督權利。
2、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本人所執行事務范疇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3、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4、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5、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7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1、本協議所約定的合伙期限內,
(一)、除非合伙人喪失
(二)、合伙人
(二)、未經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合伙人出現以下行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個人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損害企業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條
第九章 合伙財產份額轉讓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第三十一條
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銷登記。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條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條 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就合伙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地址:
經營地址: 。
第二條:合作經營范圍:。
第三條:合伙經營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45萬(大寫:肆拾伍萬元整),乙方出資人民幣40萬(大寫:肆拾萬元整)。
2、以上出資應于 年 月 日全部繳納到位。
3、本協議生效期間,合伙經營項目涉及全部財產為雙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抽走、挪用或請求分割。如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合伙終止(包括合法解散)后,應當對合伙項目的資產進行評估,扣除合伙債務后仍有剩余財產的,按各方實際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合伙項目財產不足以清償合伙債務的,按第五條的相關約定辦理。
第五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1、盈余結算:經營進銷存賬目應當每月結算一次,在結算中如出現的賬面應有現金、貨物等資產與實有資產不符的,應當查明原因、厘清責任。如賬目或貨物的損失屬于人為原因造成的,應由該責任人負責賠償。
2、盈余分配:每月結算后,盈余部分按50%的比例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以償還時,甲、乙雙方各按50%的比例承擔。
第六條:合伙事務執行
1、本合伙屬于隱名合伙,仍以方個體經營者的名義對外經營,不另行辦理合伙組織工商登記,如個體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沖突,應
當依法變更營業執照的相關項目或對本合伙項目進行調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以后如有增加業務的必要,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一方,有權委派一人在合伙經營場所參與經營管理,其工資由合伙項目(財產)共同承擔,如因經營需要招聘名員工,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都合伙項目(財產)承擔。
3、內部管理,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調整員工的工資、待遇、制定規章制度等會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須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執行。
4、賬務管理:合伙項目應建立專門臺賬及專用銀行賬戶。屬于合伙項目的任何支出均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列支入賬。
5、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的一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登記入賬,并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并交予雙方確認后入賬。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伙經營項目的現金和貨物。
7、經營中,對于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負責全額收回,逾期應由經手人承擔應收賬款損失。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本店在不特別擴大經營的情況下,不增加合伙人;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增加合伙人,并與原合伙人簽訂合伙協議,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商店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在不給合伙商店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原則上合伙人可自由退伙;
2、一方可提出退伙,但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生效。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對財務分割及債務承擔等事宜達成一致后,應當簽訂退伙協議方為有效。
3、合伙人擅自退伙不產生退伙的效力,如果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
如一方欲轉讓自己合伙財產份額,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在同等條件下,原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協商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決權;
2、合伙人對合伙利益享有約定的分配權;
3、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同所有;
4、合伙人有按約定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約定,不得隨意侵害合伙財產權;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由此造成合伙經營項目損失的,則由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的一方承擔;私自以合伙人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獲得的利益劃歸合伙收益。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經營項目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合作經營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項目的名稱繼續經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新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依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終止及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不能繼續經營;
4、依法撤銷、吊銷;
5、出現法律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合伙債務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盈余分配約定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虧損,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承擔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嘗。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2、合伙人未經另一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合伙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同時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3、合伙人私自以其合伙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伙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如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議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指印之日成立,于20xx年 月 日生效。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丁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項目”,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2、乙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3、丙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4、丁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
5、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正。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余分配
企業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于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4、追加投資后,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于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伙人
參與管理,不參與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方應充分聽取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三條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后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審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違反本合伙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丁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粘貼處
丙方身份證復印件 丁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粘貼處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7
貨車合伙經營協議書合伙人甲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XX
身份證號:XXXXXXXX
合伙人乙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XX
身份證號:XXXXXXXX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經營大貨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有XXXX品牌XXXX型號貨車一輛(以下簡稱“合伙車輛”),車牌號XXXX,發動機號XXXX,車架號XXXX。
二、乙方出資人民幣XXXX伍萬(¥50000)元向甲方購買合伙車輛50%的所有權,使得甲乙雙方各占有50%的股份共同經營合伙車輛。
三、乙方的出資,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交付給甲方。甲方簽署此協議,表明已經收到乙方的出資款項,可以不另立收條。
四、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貨車車輛營運。
五、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合伙車輛的經營盈余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經營盈余:合伙車輛在一個經營周期內的經營收入除去各種經營成本后的凈利潤。
2、合伙車輛的經營虧損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負擔。
經營虧損:合伙車輛在一個經營周期內的經營收入不足以支付各種經營成本的差額。
3、合伙車輛的收支每個月算帳一次。
六、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合伙車輛為甲乙雙方共有財產,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未經協商同意私自將合伙車輛進行變賣、轉讓、抵押、出租、外借以及其它損害另一合伙人利益的用途,否則利益被損害方有權提出賠償。造成不良后果的,將由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伙車輛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的任何經營虧損、債務、以及因違法違章行為與乙方無關。
八、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十、合伙終止后,合伙車輛的總價值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8
甲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xx電腦城,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并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打造專屬自己的淘寶旺鋪裝修店鋪優化商品推廣網站客服工作物流發貨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十三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合伙經營協議書范例篇三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
街道(鄉、村)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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