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動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最新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二、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在原協議解除后,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后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最新勞動合同2
編號: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為標志。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包含中間吃飯、休息),平均每周工作 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
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 ∕月);
2、計件工資:∕ ( %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四)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發放基本工資,20號發放傭金提成。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
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最新勞動合同3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園珠筆。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xxx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身份證(護照)號碼:
身份證住址:
聯系電話:
確認聯系人: 確認送達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
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
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為成立);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
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
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
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
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
方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
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
向依法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指模)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最新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
本合同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_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_____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_____,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_____。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_____%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鑒證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居住地: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聘用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2、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1、乙方的工作崗位將根據甲方的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現進行確認,如有調整或調動,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乙方應履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乙方到 擔任 工作。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本人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的勞務。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具體工作時間按甲方規定的工作班次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時,按規定給予補休或發加班費;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第六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守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1、乙方享受的勞務費用: 元/月;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發薪日期為次月十五日。
2、乙方缺勤,以缺勤時間按實扣發(不包括工傷);乙方因工負傷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有權依法代為扣繳。
第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 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 雙方就結束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 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在不予服從的同時也沒能與甲方達成和解的;
4、 乙方提供的勞務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要求或標準的;
5、 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6、 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第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提出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聲明,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社會保險費已由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繳納,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會繼續繳納(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并保證不會因此對甲方造成不利影響,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合同期間各類醫療費用均自理,甲方不予負擔,停工治療期間甲方不支付勞務報酬。
第十三條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 甲方的合法的規章制度(如員工手冊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同等。
2、 乙方不及時將個人信息屬性變動通知甲方的,視作本合同終止,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訴其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3、 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造成任何第三人損害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4、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7
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 ________________ 員工人數:________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職務: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 代表產生方式: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人企業性質:________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四)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勞 動 合 同
第六條 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并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后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于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
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 勞 動 報 酬
第十二條 本企業實行________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 本企業實行________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 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________日(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________為基數。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
第十八條 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
第十九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________。
第二十條 根據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__%。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________。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一)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小時,保證員工每周休息________日;(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________。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并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二)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三)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________。
第五章 保 險 福 利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逐步發展并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
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 企業對在________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 對于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 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并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 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 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 業 培 訓
第三十九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 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 根據實際情況,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后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并將變更修改后的內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并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_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_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 代理人:
乙方(實習生)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 規劃實習生 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三、實習津貼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生的實習津貼。具體支付方法如下:實習津貼 : 元/月,其他補貼: 根據實習生在崗工作表現,以獎金形式發放。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假日
1、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2、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有項目需要,本著自愿原則加班。
加班補助細則如下:
1、法定假日加班,伙食補貼30元/天,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票和出租車發票)
2、工作日晚上加班,晚餐補助15元,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票和出租車發票)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由于乙方還是在校學生,甲方需為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3、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4、實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六、合同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 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3、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對甲方項目造成損失或乙方無法達到項目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9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乙方具體的工作內容及崗位要求詳見相關職務說明。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深圳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和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業務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每月薪資待遇詳見《定薪通知單》,具體按甲方相關管理制度約定執行。 (三)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貨幣形式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可適當調整。
(四)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1、甲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將工資支付到乙方提供的帳號上。
2、因乙方提供銀行賬號有誤,致使甲方依法支付的工資乙方無法收到,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公司實行個人薪資保密制度,任何員工薪資不僅屬個人隱私而且也屬于公司的保密資料,禁止員工打聽他人的薪資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資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屬于乙方承擔的部分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依法制定員工薪酬福利管理辦法,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及規章性文件的要求為乙方提供職業危害防治等相關措施、條件。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將通過甲方oa系統或宣傳欄進行公示或通過文件方式下發乙方所在部門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應嚴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將甲方界定為商業秘密的客戶資料、信息、擬投資項目等內容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商業秘密管理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條款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獲得批準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中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獲得批準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其他約定
1、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以下情形的,屬于不符合錄用條件:
(1)提供虛假應征資料(如:假學歷、假資歷、假的證件或填寫不真實人事資料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未與其他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與甲方同行業企業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且在競業限制期內的;
(2)隱瞞了重要的且應當告知的個人信息(如:隱瞞病史或受過刑事處罰等)的; (3)不能按崗位職責或崗位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工作任務的; (4)患有傳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嚴重疾病的; (5)拒絕接受甲方管理人員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的; (6)無法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正常勞動的; (7)試用期間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處分的; (8)試用期評估未達標的;
(9)因甲方行業特點決定甲方各項目的工作地點分散,所以若因甲方與合作方的合同終止或解除而導致甲方撤離服務現場的,乙方同意甲方重新分配乙方到甲方其它服務項目所在地工作。如乙方沒有在甲方指定期間前往甲方重新分配的工作地點報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依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并有權追究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10)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其它情形。
2、乙方在聘用期內具有以下情形的,屬于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1)謊報個人身份或檔案資料的;
(2)轉借工作卡給公司外人員使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3)假報公出辦理與甲方工作無關的事務,或者涂改、偽造病假證明及其它證明,騙取假期的;
(4)正常工作時間內在公司管轄范圍區賭博或利用公司電腦進行股票交易、電腦(網絡)游戲等與工作無關事項的;
(5)侵占公司財產,構成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標準的或將公司保密資料(紙質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或計算機磁盤數據)帶出公司或以任何一種通訊方式泄露的; (6)因乙方失職或故意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達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標準的;
(7)酗酒滋事或打架斗毆(不分主從)或唆使毆打他人,聚眾鬧事,組織、煽動怠工、罷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秩序的;
(8)盜竊公司或同事財物或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司財產或接受業務往來單位賄賂的; (9)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受到拘留、勞動教養等處罰的; (10)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1)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達到5天或怠工累計達3天嚴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12)在職期間記過達2次或警告處分達3次或口頭警告達5次的; (13)其它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行為的。
十、經濟補償
(一)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因甲乙雙方工作需要,由甲方出資送乙方外出學習、培訓,或甲方同意乙方先行出資參加外部學習、培訓技術,結束后,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全額報銷,乙方外出學習、培訓取得的相應資格證書應交甲方存檔備案,雙方應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明確乙方的服務期限。乙方在服務期限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一)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必須在離職之日前辦理完工作交接等手續。 (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時乙方應當返還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僅限于:鑰匙、辦公工具、工作證件、授權資料、空白文書、文件檔案、款項等。如有損壞、遺失或侵占等其他損害,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如果乙方拒絕交接工作或交接工作不完整,則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工會尋求解決或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辭職行為(未依法提前30日或3日(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申請而擅自離職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招聘費、其他員工頂崗加班費等),乙方應當承擔上述經濟損失。
(二)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制定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以及保密協議等其它書面約定的規章制度均為本合同附件,在乙方入職培訓時供其學習了解。甲方通過內部電子郵件、公告欄等其它方式公告甲方規章制度,乙方確認已知悉、認可甲方以上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
(三)未存在向第三方所履行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義務。 (四)向甲方提交的任何個人相關資料均應屬實可靠。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二)甲方的人力資源管理等規章制度和乙方與甲方簽署的保密制度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申明:上述合同全部內容已經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并按手印)
簽約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最新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備注:
1、本合同代簽或涂改無效;
2、本合同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要清楚。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日起至月月年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月試用期自年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每周周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xx年x月x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簽名:
鑒證日期:
最新勞動合同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和縣級以上行政管理機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
第三條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最新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冊 地 址:
聯 系 人: 電話:
乙 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居民身份證 號碼:
戶 籍 所 在 地:
現 居 住 地: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黑龍江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為標志。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 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確定為(填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的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果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 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填“是”( )。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年( )、半年( )、季( )、或月(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選定的項目后填“是”)。
(二)乙方應服從公司因生產或工作需要而臨時延長一定工作時間的決定。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并努力完成甲方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等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并按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五)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而不能按照規定正常休息、休假的,公司可作串休或補休的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為: 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
(三)甲方因生產或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乙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的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為乙方檢查身體。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和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五)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有關的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遠程,服從管理,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如果乙方違反公司保密的要求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依照有關法規要求其立即停止泄密行為并追究其經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并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應繳部分。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規定給予病假、支付病假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辦理。
(四)甲方按相關規定準許乙方的休假,應按相關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屬于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2、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違反規定等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其他需由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參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應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一)甲方應當在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為乙方辦理檔案及相關手續的轉移。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包括具體事務、物品、工具及其他應交接的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手續后支付給乙方。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應依照相關法律承擔責任。
(四)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及賠償金額等。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及競業要求,如因違反相關規定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或名譽上的傷害,乙方應負經濟直至法律責任。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13
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條修改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二、第五條修改為:“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三、第七條修改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四、第九條修改為:“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難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適當延期;但是,事業單位最遲應當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最遲應當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發布。本決定施行前,國務院1994年2月3日發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繼續有效。
最新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 (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然后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個月,從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并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鑒于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然后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然后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然后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注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
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最新勞動合同15
甲方名稱(用人單位):
地 址:
電 話:
乙方名稱(被聘職工):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具體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并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試用期為 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間雙方均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時,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責任。
3、合同期滿時,雙方可續簽合同,如有一方不同意續簽時,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自動解除。
第二條: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門 崗位工作。同時,乙方亦同意甲方今后因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部門或工作崗位進行的調整。
2、乙方對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沒有異議。
第三條:勞動報酬
1、乙方同意甲方為乙方確立的每月工資標準。
2、在乙方正式錄用后,乙方每月基本工資 元人民幣,超過正常工作的時間另外支付加班工資。
3、甲方確定每月28日為發薪日,但遇特殊情況及休息、休假日時,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或推后1至5日。
4、乙方同意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但加班后甲方應安排乙方補休,以補償加班時間,如甲方未安排補休則應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5、甲方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加班(正常值班除外),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的加班費。
6、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的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① 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② 乙方的工作崗位被調整的;
③ 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④ 經考核乙方的工作業績未達到標準的;
⑤ 乙方工作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發生顯著變化的。
第四條:工作時間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每日工作8--9小時,每周6天的工作的時間。
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乙方的法定節假日。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方同意對乙方進行社會保險的投保,每月按規定的比例向有關部門支付社會保險費。乙方 甲方為我繳納社會保險,也 自己繳納社會保險。
第六條:勞動制度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勞動管理制度執行,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自覺維護甲方形象,不參加社會上的非法活動,不尋釁滋事,不打架斗毆。認真按甲方的操作規程和規定的工藝進行工作。如因乙方個人的故意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導致傷亡的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公司不做為工傷處理,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進行變更,變更的合同文本由雙方簽字并由甲方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2、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要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要解除合同時,應提前1天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拖欠乙方工資的時間較長;
② 在乙方同意繳納社會保險時,甲方超過半年未給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嚴重違犯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的;
③ 因故意和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時;
④ 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又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列雙方任何一方,凡是具備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條件而提出解除合同時,無須對方是否同意。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① 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② 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參照企業的《勞動制度》執行。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加蓋公章)后生效果。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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