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問題論文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論文吧,借助論文可以達到探討問題進行學術研究的目的。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論文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養老問題論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老問題論文1
一、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問題
1.養老保險制度結構相對單一。
從日前來看,絕大多數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都來源于基本養老金。這就導致了養老保險的支撐結構相對缺乏多樣性。究其原因,首先,人們的傳統觀念認為,政府承擔了全部的基本養老責任,基本養老是政府理所應當提供的一種養老支持。其二是養老保險金缺乏激勵機制,補充保險還需要另繳費用,導致人們由于缺乏積極性而拒絕選擇補充保險。
2.養老保險制度缺乏完善的法律保護。
隨著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日益凸顯,養老保險問題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問題。在當今提倡依法治國的法治社會,任何一項制度的完善與發展,都離不開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的保障。我國之所以在養老保險方而頻繁的出現問題,很大一方而是由于現在我國關于養老保險制度,還缺乏完善、嚴密的法律制度的保護。正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致使社會、單位和公民個人,在養老問題上都存在著一定的觀念誤區。
3.養老保險的未能覆蓋各行各業,惠及而較窄。
養老保險制度一大癥結,就是其覆蓋而相對來講還是比較狹窄,不能夠惠及各行各業的人員。制度落實的`層而不夠寬闊。就日前來說,城鎮居民、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養老保險制度較為完善,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處于一種初始的、不盡如人意狀態,農民享有的養老保險保障程度非常有限。而很多偏僻、經濟落后、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仍然屬于養老保險的自區。農民工這一邊緣化群體的養老保險問題也成為待解決的一大社會性問題。在倡導社會公平的今天,我們應該特變注重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完善建設。為了保障各類型人群的基本生活,做到真正意義上的老有所養、老有所依,還需要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而,惠及更多人的生活,保障更多人的權利。
二、我國養老保險問題的對策分析
1.優化制度結構,提升結構多樣化。
同發達國家的養老保險體系相比,我們不難看出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如美國的個人退休賬戶,作為近30年來美國養老金資產持續增長的最主要來源,它的一大優勢在于可以享受減免稅、稅收遞延等多項稅收優惠政策。個人每年可將一定免稅額度的資金存入賬戶,根據自身風險偏好配置資產,投資收益免稅,退休領取時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資本市場發展突飛猛進的中國,如今也具備了發展養老金理財產品的條件。居民財富不斷增長,也具備了一定的個人養老理財能力,美國的個人退休賬戶經驗非常值得借鑒和學習,這樣既可以促進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也有利于滿足個人的多樣性需求,提升第二支柱的支撐作用,進而優化養老保險體系的結構。
2.建立健全養老保險的法律制度。
要解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首先應該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在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管理體系的基礎之上,加強司法保護,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社會養老保險涉及到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了保障這種切身利益,建立權責分明的法律制度是必要的。很多人的養老保險觀念存在一定誤區,完善的法律體系對于明確權利義務具有重要的作用,完善法律體系刻不容緩。
3.加大力度,擴大養老保險的惠及面。
國家應當制定政策,將養老保險的惠及而擴大的社會的各個層面。其覆蓋而由國有企、事業單位擴大的社會的各行各業,獲得保障的群眾由城鎮居民擴大到廣大的勞動者。政府應當加大力度,積極落實農村保險政策,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工群體的合法利益。爭取讓每一位公民都能夠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三、結語
從古至今,養老問題都是國家發展、社會和諧的重要因子。在人曰老齡化日益嚴重的今天,沉重養老壓力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負擔,能否成功解決養老問題,是整個社會共同關注的焦點。引起這一問題的原因有很多,要想解決這些問題,就應該加快法律建設步伐,加大制度完善力度。機遇與挑戰并存,相信我們能夠通過努力,真正做到保障每個老年人的權益,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養老問題論文2
摘要: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仍存在一定問題。本文在文獻搜集、定性分析的基礎上,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問題及原因進行分析,并認為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應當在制度結構體系、統籌結構、設計公平性以及群體的繳費能力等方面進行制度完善,以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初衷。
關鍵詞: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結構體系;制度公平性;制度差異;繳費能力
一、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制度結構體系復雜,政府企業職責不清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初,制度結構體系較為復雜,包括了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四部分。可以看到,相較于四部分制度結構體系,我國目前的制度結構體系有了更進一步的整合,具體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度整合使得制度實施以及針對制度的管理都更加具有效率,并且可持續性較高。但是,目前制度機構體系仍存在一定問題,且政府與企業的職責劃分不清。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尤其是基礎養老金部分,作為保障居民老年生活的基本制度安排,應當為全體老年人提供充足且具有較高公平性的養老保險。但現有制度結構體系,將社會群體進行區分,實施不同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礎養老金的公平性。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當中,基礎養老金由企業繳費形成的社會統籌部分構成,為強制性的制度安排;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屬于非強制性的。同時由于主要由個人繳費形成基金積累,由國家財政進行支付的基礎養老金部分的保障水平相對較低。因此從制度結構體系角度看,基礎養老金部分的結構分化,違背了制度的公平性。在兩個不同制度內部,可以看到政府與企業、個人的責任劃分不明確。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基礎養老金部分過分強調企業的責任,使企業負擔壓力過大,沒有明確規定xx補貼的責任。一方面,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屬于其經營活動之外的開支,過重的養老保險費使得其主動參與的積極性降低,可能會出現誤報繳費基數甚至違法不繳費的情況;另一方面,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當中企業繳費壓力的增加,使得企業不愿開展企業年金方面的補充性養老保險,使我國整體養老保險制度層次發展不平衡。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中,基金來源仍以個人繳費為主,xx補貼的額度較小。這兩種制度內部負擔主體的責任劃分不明確且劃分標準不一,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以及管理受到影響。
(二)制度設計欠缺合理性,統籌層次較低
目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統籌層次為省級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為市級統籌,整體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統籌層次較低,在制度設計上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省級統籌造成制度間一定的不公平性,同時使互助互濟制度設計理念的實現受到阻礙。省級統籌的方式,導致各省的繳費基數不統一、政府企業負擔比例責任不統一、各省基本養老金結余差距過大等問題同時,政府僅承擔財政補貼責任,在東西部地區之間xx補貼標準也有所不同。在經濟實力較好的地區,財政補貼數量相對較小,反之在經濟發展情況較差地區,各級xx補貼幅度則較大。這種xx補貼的方式,為基本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提供了一定保證。但是,在制度層面上沒有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籌,使政府與企業的負擔壓力畸輕畸重,降低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合理性
(三)制度設計公平性考慮不足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設立初期,由于經濟發展水平較低,需要覆蓋的人群較多,因此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在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同時,更側重效率的實現。現行制度在基礎養老金部分,按照覆蓋對象不同產生了職工與居民之間保障水平的差異,違背了基礎養老金部分公平性的原則。對城鎮職工而言,其基礎養老金來源于企業繳納的社會統籌部分資金,而非職工群體的基礎養老金部分則主要來源于xx。然而,由企業參與的社會統籌部分積累資金要遠高于xx的補貼,因而基礎養老金部分在就業與非就業人員之間產生了不平衡的現象,違背了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之初的公平性原則。事實上,未就業人員的生活狀況普遍低于就業居民的生活狀況。他們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對未來老年時期的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特別是對于處于貧困線以下的群體,僅依靠社會救助制度提供的現金與實物救助,仍然不能滿足老年的特殊養老需求。因此,對于未就業群體而言,如果缺失了這部分基礎養老金,他們老年時期的生活質量將會急劇下降,甚至無法實現基本的生活需求。可以看到,養老保險制度作為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其核心是要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在年老時可以滿足基本養老需求,在養老金的給付方面發揮社會保障的穩定功能與調節功能,通過縮小社會成員基礎保障待遇的差距,減少社會矛盾,并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促進公平并進一步提高效率。特別是在基礎養老金部分,應當在社會范圍內建立統一的給付標準,保證全體居民的基本養老需求。在兼具效率的同時,更加注重基礎養老金的社會福利性與普惠性,為居民提供老年生活必須的基礎經濟來源。
(四)部分群體繳費意愿與能力考慮不足
對農村群體以及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而言,在制度設計層面上,考慮到他們的實際經濟能力,按照不同層級的繳費標準進行了個人賬戶繳費水平的劃分,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更多居民被納入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當中。但是,制度在設計時卻缺乏了對這部分群體繳費意愿與能力的考慮,使得制度中出現了漏洞以及不公平等現象。對上述兩部分群體而言,當期收入遠比未來收入重要。對他們來說,最重要的是要保證當前的基本生活。然而這部分群體的工作不固定,從事職業任務也相對基礎,因而工資水平較低,在短期內無法形成一定的資金積累,有時甚至當期收入無法實現基本生活的滿足。因此對他們而言,養老保險繳費意愿較低。對于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繳費部分,一方面要考慮覆蓋群體的繳費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衡量其繳費意愿。
二、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經濟發展水平地區差異較大
我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受到地理環境的影響較大,在整體上呈現出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發展速度較快、水平較高,而西部發展則相對較為落后的特點。這種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直接反映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第一,對于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大量年輕勞動力外遷,使得當地的贍養率過高,給養老保險制度的支付帶來巨大壓力。相反,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當地的贍養率相對較低。因此,經濟發展的地區差異使得養老金的支付壓力在各地區之間存在較大差距,由此而形成的企業與個人的繳費壓力,地方財政的補貼壓力也有較大的差異,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第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繳費基數存在差異,破壞了制度的公平性。對基礎養老金部分而言,由于大多數東部沿海地區企業發展較好,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相對較高,使得這部分企業的繳費基數遠高于西部部分企業。對企業而言,多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部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多余的經營成本,在沒有多余補助或政策鼓勵的情況下,企業可能會選擇虛報繳費基數的現象。這就使得一方面各地區間的繳費基數存在較大差異,存在養老保險繳費層面的不公平;另一方面,過高的繳費比例以及繳費差距,容易造成企業虛報繳費基數,從而降低整體繳費數額的現象。這幾個方面的影響都不利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發展。
(二)制度設計理念更強調效率
與發達國家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不同的是,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設計之初,經濟發展水平仍較低,群眾對養老保險制度的認識以及養老的需求都較低。同時,我國經濟發展一直存在地區間不平衡的現象,且發展水平差距較大,這就使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真正的“公平性”存在一定的困難。因而我國之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直根據覆蓋對象不同按照不同標準進行保障。因此可以看到,在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理念方面,我國在堅持兼具公平與效率的同時,一直較為強調“效率”的實現。同時,我國的制度安排也一直較為重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對農村地區群體的養老保險制度有所忽略。這就導致了目前城鎮、農村群體間養老保險制度的差異以及制度實施過程中出現較大不公平的現象。雖然近年來我國制度的改革方向一直強調“公平性”與“普惠性”,將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制度進行合并、將城鎮及新型農村制度合并,但制度的整合仍然受到設計理念的影響,存在一定的障礙與困難。
(三)繳費意愿不高導致制度設計漏洞
由于我國的歷史文化因素影響,我國居民大多數對當期收入更為看重,對養老保險等未來收入的認識不足,導致居民整體繳費意愿不高,使制度在設計上存在漏洞。城市居民中部分群體可能認為,應當自主選擇是否將現有收入一部分用于養老保險繳納;農村居民則因為收入在很大程度上仍消費在保證基本生活方面,而更有可能傾向于獲得當期收入,而非未來預期收入。這些觀點對養老保險在未來生活中的必要程度認識不足,均會使部分群眾的繳費意愿較低。因此,在養老保險的繳費意愿上,我國整體上還存在不足,無法真正調動起大多數居民的意愿,也進而使部分養老保險制度形同虛設,存在一定漏洞。
三、完善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議
(一)劃分政府企業責任,加快制度結構體系整合
從一定角度上說,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結構體系復雜程度,影響著制度的實施情況以及管理難度。對目前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而言,想要真正實現大多數發達國家全覆蓋、高水平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不太可能的。但是,目前我國可以通過加快制度結構體系的整合,來提高制度的可持續性,最大程度實現制度公平。在整合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當中,最基礎的就是要劃分政府、企業與個人的負擔責任。在責任劃分以及制度整合的對策建議當中,筆者認為可以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重新整合來實現。具體方式為,建立以政府為主體,財政稅收補貼為資金來源的、在全民中具有公平性的基礎養老金部分,資金納入社會統籌部分,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繳費率;對城鎮就業人員,實行個人繳費的個人賬戶制;對城鄉未就業群體實行個人繳費的個人賬戶制。旨在將政府、企業以及個人的養老金負擔責任具體明確化,使政府的負擔比例明確,同時減小企業繳費率。在不同群體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當中,基礎養老金部分在不同群體、不同地區范圍內實現了基本的公平性。在職工與普通居民的個人繳費當中,又滿足了兼顧效率的要求。同時,應當繼續推進原有“雙軌制”的并軌,以及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合并。不斷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結構體系加以整合,降低結構體系的復雜程度,實現擁有廣覆蓋性與公平性的可持續發展的制度。
(二)提高制度統籌層次,提高制度設計合理性
繼續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國統籌,實現全國各地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與普惠性,發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的再分配作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做為再分配的一種,應當充分體現社會范圍內的公平性。提高制度的統籌層次,使其上升為全國統籌,可以實現各地區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的均衡,同時減小經濟欠發達地區政府、企業壓力。現有制度統籌層次,在人口老齡化壓力下,使得部分地區養老金缺口將會繼續加大;同時對經濟欠發達地區而言,政府企業的壓力較大。因此全國統籌,能夠實現統籌資金的跨區域協調,彌補一定程度的缺口問題,解決可能出現的“收不抵支”的問題,緩解人口老齡化壓力。全國統籌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了再分配,將社會統籌的基礎養老金部分在全國范圍內保證了一定的公平性,實現了制度設計的合理性。
(三)減小制度間差異,促進制度公平性
為了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更好地落實,實現制度的初衷,在制度設計時需要考慮各方面因素,包括覆蓋群體的范圍、群體的經濟實力、繳費能力與意愿等。只有通過全面考慮制度設計的相關因素,才能夠保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實施的可行性。在城鄉間養老保險制度的不同,造成了城鄉間基礎養老金部分的較大差異。制度在地區間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地區間養老金的結余存在巨大差異,由此而帶來的負擔繳費壓力也相差較大。因此,應當進一步縮小制度間差異,在社會范圍內推進基礎養老金的公平性,并全面推進基本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盡量縮小基礎養老金部分地區間差異。
(四)全面衡量群體繳費意愿與能力
對于我國的制度而言,由于與發達國家的經濟社會背景不同,存在針對大量農村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部分群體受到思想觀念以及現有收入情況等多方面因素影響,最低100元的繳費標準可能無法實現,因此不愿意參與到個人賬戶的繳費當中,使實際參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群眾數量受到限制,妨礙了制度的可行性。因此,在制定養老保險制度時,需要對政策覆蓋群體的繳費意愿與能力進行調查評估,同時考慮可能阻礙居民繳費意愿的相關問題,并提出相關輔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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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3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以來產生了數以萬計的獨生子女家庭。我國目前獨生子女家庭數量已突破了一億大關。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已經陸續步入老齡化的行列。但是,對于獨生子女家庭而言,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面臨的風險是無法規避的。有些家庭由于獨生子女的突然死亡而成為失獨家庭。據有關統計,目前中國15歲到30歲的獨生子女總數大約為1.9億人,這一階段的死亡率為萬分之四,按此比例可以得出中國每年將產生7.6萬個失獨家庭,目前該類失獨家庭的數量已經超過百萬。在這一百萬大軍中,有很大一部分家庭屬于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由此可以推斷出這些失獨家庭中很多家庭將正在步入養老的階段。這些特殊的家庭再為中國計劃生育政策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卻不得不接受“空巢”的后半生。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孩子不僅僅是養老的基礎,更是家庭的精神寄托之所在。所以,該由誰來照料這些失獨老人的老年生活?誰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精神慰藉?一直是一個頗富爭議的領域。
一、失獨老人的養老現狀
失獨老人是計劃生育政策下的一個特殊群體,他們的“空巢”不是由于子女外出學習或者工作所導致,而是由于家庭中獨生子女的不幸去世。這類特殊的老人的養老現狀在面臨著一個巨大的挑戰。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明文規定,“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對于普通的家庭而言,這只不過是一個碩大的宏觀政策,沒有具體化。即使有一些地方政府發放了一定的社會援助,但每月不過在幾百元左右。失獨老人不生病時候還能勉強維持生計,一旦生病必將陷入極端貧苦的境地,使得失獨老人的養老面臨著巨大的不確定性。
(一)失獨老人的經濟現狀
目前中國的養老模式主要以居家養老為主,家庭的供給是老人的主要來源。失獨老人與其他老人相比較,無法從成年子女那里年得到相應的家庭贍養支持。再加上由于計劃生育政策導致的“4-2-1”家庭結構,使得這類老人可能還要面臨贍養自己父母的巨大責任。由此可見,失獨老人的家庭經濟負擔是十分沉重的。
(二)失獨老人的生活照料狀況
生活照料是養老的一個重要方面,其中家庭子女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多數老人由于身體方面的原因都需子女提供生活方面的照顧,但由于子女的不幸離世,失獨老人也就失去了這種傳統意義上的家庭支持。迫于無奈,其中一部分失獨老人不得不求助于一些專業養老機構,但是養老機構卻明確規定接收老人需要子女簽字,以此為由而拒絕接收。沒有人為這些失獨老人簽字負責,養老機構更是不愿意承擔這個風險,使得失獨老人從養老機構那里得到一些生活照料成為一種遙不可及的夢想。
(三)失獨老人的精神慰藉狀況
在中國,養兒防老成為幾千年來養老的最優選擇,對于每一個家庭的影響至關重要。子女對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發揮著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子女的不幸離世,這類老人往往感覺到無助和孤寂,情感上十分脆弱。由于失獨老人長期受到子女去世的壓抑,這類老人往往自卑,情緒十分消極,更有甚者辦理原來居住地,斷絕和原來的生活圈子交往,開始與世隔絕。
(四)失獨老人的現實選擇狀況
由于獨生子女的不幸離世,失獨老人往往從精神上和經濟上遭受沉重的打擊。他們一般生活上比較困苦,精神世界極其空虛。為了擺脫這些困境,其中一部分老人排除了主流的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土地養老、社會保險養老。他們進入寺院,開始尋求新的寄托,開始自己新的養老生活。
二、失獨老人問題產生的成因
隨著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以來,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的老年生活的開始,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被擺在了一個突出的位置。由于獨生子女的意外死亡,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成為一個迫待解決的議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國家政策層面
失獨老人問題是伴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出臺而誕生的。1973年起,中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政策,中國的人口再生產類型發生了歷史性的轉變,由原來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長”轉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當年很多家庭就是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號召“只生一個孩子”,卻無法規避成年子女突遇死亡的風險。這項風險不應該轉移給家庭承擔,而且許多家庭也無力承擔這樣的風險。隨著問題越來越嚴重,政府隨即出臺了一些政策法規來保障這類人群的基本生活,但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失獨老人的危機。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政府應該給予必要的幫助”。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出該規定是從一個宏觀的層面來界定該事件,未能制定出詳細的實施細則來加以貫徹落實,所以根本無法實施。盡管一些地方政府也發放了一些社會援助,但是區區幾百元的補助根本無法承擔起失獨老人家庭的基本生活開支。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調整,使得政策的.搖擺性很大,這樣就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失獨老人的援助問題。
(二)個人層面
由于個人成長過程的不確定性,個人存在過程中的意外事件也時有發生,必然導致一部分獨生子女不幸死亡。據調查,造成獨生子女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和疾病,其他的如溺水、自殺和工傷也有一定的比例。當面臨這樣的意外事件時,家庭無力承擔,值得寄托于政府的相關政策。目前的政策條例無法提供給失獨老人以合適的保障,由此帶來的矛盾不只是個人,更有甚者是全社會。
三、對失獨老人的養老的建議
(一)大力建立計劃生育專項援助機制
計劃生育部門應該加緊制定失獨老人養老專項救助條例,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失獨老人進行救助活動。一方面可以拓展籌集資金的渠道,除了政府的財政撥款外,可以進行社會捐贈等;另一方面可以明確失獨家庭的經濟狀況和需求狀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援助。救助機制的建立有利于促進計劃生育政策的穩定開展,促進社會的安定和諧,更有利于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政府的人文關懷。
(二)大力推進養老保險和獨生子女保險工作的開展
健全養老保險和獨生子女保險機制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失獨老人的經濟困難,緩解失獨老人的經濟壓力,免除其后顧之憂。養老保險可以提高對適度老人的養老金,提高獨生子女家庭參與養老保險的激情和意識。
(三)加強獨生子女意外事故的風險意識
目前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獨生子女一代在日趨激勵的市場競爭中面臨更大的壓力。他們是家庭中唯一的一個子女,從小就背負著父母和親朋的期望,在遇到情緒問題時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的引導,更容易產生極端行為。20xx年國家衛生局統計數據顯示,全國15~34歲的青少年中,自殺成為死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為了降低獨生子女的死亡率,規避獨生子女在突發事件中的意外事故,社會、學校、家庭應該相互配合,共同協作,加強風險意思,降低獨生子女非疾病的死亡率。第一,依托學校和社區組建獨生子女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定期測評和咨詢獨生子女及其家庭;第二,加強對交通安全意識的宣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因交通事故、溺水等引起的死亡;第三,父母要加強對獨生子女的教育,同孩子一起探討安全知識,保持高度的警惕心。
(四)大力宣傳孝道文化,在精神層面給予失獨老人更多的關懷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大力宣傳孝道文化,讓更多的人來關系失獨老人這一特殊群體,不但可以增強社會和諧程度,還可以為當地的發展注入更多的穩定因素。第一,要加強輿論宣傳,教育社區居民弘揚中華民族敬老、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樹立全社會尊老敬老的意識;第二,大力培養專業人才,促進失獨老人服務朝著專業化、現代化發展,專業人員可以為失獨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顧、精神慰藉等方面的相關服務;第三,可以大力發展社區的力量參與,社區可以組建家庭自助互助組織,利用社區資源幫助社區內的失獨老人,拓展社區內失獨老人的社會支持網絡。
(五)積極支持非政府組織扶助失獨老人
國家應該大力鼓勵大量的慈善組織和基金會等第三部門進入失獨老人養老領域,發揮他們靈活多變、專業性強、富有激情的優勢。慈善組織和基金會可以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的特征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及時有效地扶助擁有失獨老人的家庭,提供一些政策之外的關懷和補助。
總之,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對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發展帶來了組多的挑戰。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不僅僅關系到老人的切身利益,還關系到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甚至是國家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因此,需要全民族、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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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4
【摘要】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體系中最重要,實施最廣泛的一項制度,也是一國養老保險制度設計的核心。從20xx年12月15日,證監會主席提出將養老金進行統一管理,到今年首批養老金就位,該話題一直備受關注。但,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養老金入市,能否解決現有的問題,以及怎樣使其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是我們需要思考的。更多保險論文相關范文盡在職稱論文發表網。
【關鍵詞】養老保險論文
一、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現狀
基本養老保險是一種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用來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不足時由政府補貼。這是一種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在世界上也是一種首創。
二、養老保險基金所面臨的問題
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采取的這種制度,不僅汲取了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長處,又擁有了個人賬戶模式所沒有的優點,但就目前來看養老保險基金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問題。
(一)通貨膨脹的威脅越來越大
從表面上看,現有的養老金規模增長速度大于經濟和物價的增長速度。但由于20xx年的金融危機,各國開始采取寬松的貨幣政策,并且我國的貨幣有超發的趨勢,未來我們的通貨膨脹情況會越來越嚴重。
(二)中國人口老齡化現象越來越嚴重
據預測,我國60歲以上老齡化人口到20xx年的比例將達19.3%;20xx年達25.3%,老齡化人口數量將突破4億;20xx年左右將達到峰值。人口老齡化問題不僅會為家庭養老增加重擔,還會導致經濟運行負擔加重,從而對經濟的增長造成一定影響。屆時,以目前已有的養老保險基金規模很難承擔這個重擔。
(三)養老保險基金收支不均
隨我國老齡化問題而來的是養老保險基金在收支上的不平衡。除了退休人口增多之外,提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人也越來越多。在一些地區,收取的養老保險基金遠不能彌補支出,雖然有財政補助,但還是出現了赤字。基本養老金賬面結余只集中在少數發達的地區。
三、養老保險基金入市的好處
從20xx年開始社會各界就開始關注養老金入市這個事件,直到今年才真正落實下來。人社部副部長游鈞也表示,養老金于今年進入股市是由市場機構根據市場狀況來選擇的。就目前來看,養老金投資運營主要有以下好處。首先,對于參與養老保險繳納的人而言,他們的養老錢不用一直因為存在銀行中而貶值。雖然感覺不明顯,但照著現行模式發展下去,參保人會逐漸發現繳納的養老金越來越多,退休時間越來越晚,領到的養老金的購買力遠不如繳納時強。其次,對于金融從業者而言,養老金入市可以盤活金融市場,讓更多有能力的金融機構參與其中,為金融行業帶來更多的生機。最后,從金融市場方面來講,養老金的入市能在一定程度上程度上能夠壯大除散戶之外的投資者的力量,也能夠推動資本市場的體制改革。一方面,我國的股票市場散戶眾多,養老金入市可以促使收益穩定的國有企業進行分紅制度建設,進而引導散戶向長期穩定投資者轉變;另一方面,由于養老金投資對安全性的要求,廣大中小投資者的短期投機行為可能會因此而改變,進而能夠改善資本市場投資環境。
四、養老金管理制度所存在的缺陷
雖然我國于20xx年設立了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用來管理全國的社保基金,但由于我國社保基金來源多樣,管理主體也不一致,其運作方式還存在很多的瑕疵。首先,我國的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是由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在實施市場化薪酬體制上存在不足。其次,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不當。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通常由身兼數職的人來管理,有的部門負責人既是管理者又是投資者。社保機構除了要負責保費的征收,還要負責管理投資。但結余資金少,投資經驗不足,根本無法兼顧。最后,養老金管理監管不足,管理部門違規的情況時有發生。我國各項社保基金均由各部門分開征收、分散管理,相關核算管理制度并不健全。社保基金經常會被隨意濫用和挪用,導致基金大量流失。
五、養老金入市存在的問題
養老金在我國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雖然將養老金投資運營是為了保值增值,但其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也是我們必須充分考慮的。首先,從收益性方面考慮。根據國內相關數據顯示,20xx至20xx年間,我國養老金平均收益率僅與同期通貨膨脹率相持平。但資金具有時間價值,在未來的某一時刻里,經過投資與再投資,我國的養老金收益率能否超過通貨膨脹率依然值得我們的重視。其次,從流動性方面考量。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正處以轉型階段,雖然目前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但慢慢將會轉為以社會統籌為主。但就目前來看,養老金必須滿足現行制度下“現收現付”的需要,這就要求其資產配置必須非常靈活,從而滿足各種需求。再次,還要從安全性方面考慮。養老金是保命錢,它的安全與否甚至關乎到了國家的穩定。20xx年中,市場上出現的最大不穩定因素就是保險資金,它的肆意舉牌在一定的程度上擾亂了股票市場上的秩序。在20xx年初,國家給予了保險資金一些處罰,這才使得股票市場的情況穩定下來。但是一旦養老金入市,這樣的事件會不會再次出現呢,或者會不會有其他的情況出現呢?這些都是我們需要考慮到的。
六、可以借鑒的解決措施
雖然養老金已經邁出了入市的第一步,但考慮到養老金的安全以及保值增值的'持久,不能局限于此。縱觀全球,加拿大政府對養老金的管理方式,有很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從管理層面上講,主要有以下兩個解決措施。第一,建立一個較獨立的投資體制。我國的社保基金理事會由政府監管,在做投資決策時并不自由,而加拿大養老基金投資公司在由國家間接監管的情況下同時具備私人法律地位。這樣做,不僅提高了投資的自由度,同時也避免了管理部門對資金的亂用,提高了養老金的使用效率。第二,監理信息披露制度。進行投資決策之前,可以再網站上發時代金融TimesFinanceNO.06,20xx(CumulativetyNO.663)20xx年第06期中旬刊(總第663期)布相關信息,讓養老金的繳納者和使用者知曉錢用在哪里,為什么要這樣用,由誰用。除了從管理層面上來解決,在投資層面上我們還可以選擇“全面撒網”的方式。目前我國養老金結存約為4萬億元,扣除留存部分能夠投入運營的資金約2萬億元。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確定的30%入市資金上限計算,可用于投資的金額為6000億元。除此之外其他的資金相當于閑置了,并不能發揮保值增值的作用。處于安全性和保值增值的考慮,養老金除了入市還有其他的投資手段。以加拿大養老基金投資公司的投資為例,它們的投資項目除了股市,還包括房地產、基礎設施、公開市場、基金和信貸等項目。更關鍵的是,它還進行全球資產配置。這些我們都可以借鑒學習。
七、結論
目前來看,養老金入市是大勢所趨,并且的確能帶來諸多好處。但養老金在我國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在進行投資的時候還是要更加謹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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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5
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農村60歲及以上人口為0.99億,其中65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0.67億,占總人口比重為10.06%,老年人口撫養比為14.21%[ ]。我國老年人口增長快、規模大,農村人口的老齡化問題更突出。20xx年10月29日,黨的第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全面實施二孩政策,我國推行近四十年的計劃生育一孩政策正式宣告終結。但是,在我國計劃生育一孩政策執行過程中,在農村已經形成了獨生子女家庭這個龐大的特殊群體。在這個特殊群體中,早期響應國家號召、并帶頭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婦從上個世紀末開始,就已經逐步進入老年生活階段。據統計,我國農村在1973年以后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家庭、夫妻年滿60歲及以上的父母到20xx年已達到211萬人,預計20xx年將超過2400萬人。這意味著,我國農村獨生子女父母養老問題已經呈現在我們面前。
1.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養老存在的問題
本文對重慶市X鎮A村獨生子女母親已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家庭(不含雙女戶)進行了實證調查,收到有效調查問卷共計165份。根據調查結果,從他們的經濟來源與支出、健康醫療保障、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養老擔憂等方面進行分析,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主要存在以下養老問題:
1.1經濟收入偏低,政策關懷不夠。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60歲以上父母的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村養老保險金、國家計劃生育獎扶金和自己勞動收入。首先,各級財政投入不夠。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低,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并且計劃生育獎扶政策從開始實施以來,一直沒有調整過發放標準。各級財政支持與投入依然偏少,養老保障水平與計劃生育獎扶標準依然偏低。其次,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的計劃生育獎扶政策存在漏洞。現行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和農村計劃生育獎扶政策規定“必須年滿60周歲的父母”才能享受相關待遇,但這樣不少60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母親距離享受待遇存在較長的“真空期”,在她們最需要幫助時卻不能享受到政策的關懷。對于自己勞動收入,當年齡更大些或身體出現疾病后也就不能再參加勞動,自己勞動收入將消失,根本不能承擔日常生活和醫療費的開支。
1.2醫療難問題突出,病有所醫難實現。
在調查中發現,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常年患有慢性疾病的占62.1%以上,42%的老人是多病纏身。現在農村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實施,農村就醫條件還是處于較低水平。雖然都參加了農村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但由于內地農村交通不發達,加上年老行動不便,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年老父母醫療難問題突出。并且老年人發病具有突發性、多病并存特點,受到就醫條件的制約,獨居或與配偶居住的老人會因為搶救不及時,錯過最佳治療時機,而喪失生命。“小病扛,大病拖”,已成了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的一種潛意識。昂貴的醫療費開支可以使他們因病致貧返貧,特別是農村失獨家庭,最大的難題就是養老就醫,并且還面臨正常看病治療無人辦理住院手續和手術后無人照料和護理等問題。
1.3獨生子女的流動以及存活風險加劇農村獨生子女老年家庭的“空巢化”。
隨著我國工業化水平的提高,農村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農村獨生子女有很大一部分離開家鄉涌向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或附近城鎮務工、求學或定居。迫于工作崗位競爭壓力,使他們無暇顧及在農村年老的父母,使這些獨生子女家庭成為“空巢家庭”,這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實際生活質量都產生了負面影響。農村獨生子女傷亡家庭的空巢老人,生活更加困難,養老更難保障。
1.4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來源于子女的照料與陪伴比例低。
由于農村“空巢家庭”成為普遍現象,致使農村獨生子女在主觀上有孝敬老人的愿望,客觀上缺乏照料老年父母的條件和能力。現在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大部分處于低齡老人時期,還可以自己照顧自己或相互照顧,等到了中齡和高齡后,生活不能自理或喪偶,當日常生活照料、長期護理與精神慰藉成為緊迫的需求時,將更加凸顯出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的弱勢性。而農村獨生子女供養能力有限,加上工作和生活的雙重壓力,使得他們對贍養老人的態度和觀念也產生了潛在的變化。
1.5養老模式單一、社會關懷不夠。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主要以家庭養老模為主,社區、社會養老缺乏支持。但隨著農村家庭孩子數量的減少及“空巢率”的`不斷升高,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正在受到嚴重挑戰,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功能已被弱化。農村養老機構不健全,鄉鎮的敬老院主要是為農村“五保戶”服務,缺乏專門為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服務的社區、公益服務業和社會養老機構。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社區、社會養老服務的需求將越來越大。
1.6尊老愛老的優良傳統美德宣傳力度不夠,法律制度不夠完善。
現在在農村有極少數子女親情觀念淡薄、法律意識薄弱,對年老父母不盡贍養責任,致使部分老年人養老生活得不到應有保障,晚景凄涼。
1.7精神文化生活不豐富比較單調。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在農閑時間,主要是趕場、看電視和串門聊天、打麻將或打牌,其他休閑娛樂活動比較少,精神文化生活匱乏。農村社區供村民休閑娛樂的活動場所太少,現有的活動場所活動器具少、無人管理、沒有定期對村民開放。
綜上所述,農村獨生子女家庭最典型特點是孩子的唯一性和單傳性,是家庭老年父母供養的唯一依靠,導致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養老風險的分散功能被逐漸弱化,獨生子女的外流、生命存活風險與贍養風險都會導致養老風險的發生。在現在和將來相當長一段時間,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養老問題將是我國比較大的社會保障問題之一。
2.解決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養老問題的建議與對策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對我國抑制人口過快增長、降低人口出生率作出了重大貢獻。國家應尊重這批獨生子女家庭父母的歷史貢獻,關注和重視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的養老問題,完善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養老保險政策。
2.1轉變傳統養老觀念,主要是各級政府部門和獨生子女家庭父母。
首先,各級政府部門要轉變養老觀念,充分認識養老不只是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自己內部的問題,而是應該由政府承擔主要責任的社會事業,健全完善現有政策與法規。其次,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要轉變養老觀念,增強自我養老的意識。減少對子女的過多期望,要在精神上、思想和行動上相信自己,增強自己的養老能力和養老習慣。
2.2提高養老保障水平和農村計劃生育獎扶金標準,增加財政投入。
國家相關部門應考慮實際情況,提高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計劃生育獎扶金、養老保險待遇和計劃生育養老補貼標準,不能低于農村低保戶標準。對于家庭確實困難的低收入、子女又不在身邊的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政府應給予政策傾斜,優先納入農村低保戶享受范圍。對于確有住房困難的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應優先納入農村D級危房改造對象。建議農村獨生子女家庭母親年滿50周歲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和農村計劃生育獎扶待遇。
2.3改善農村就醫條件,適當提高醫療報銷比例、擴大報銷范圍。
大力發展農村衛生事業,著力解決農民醫療問題難、有病就醫難,實現人人公平享有初級衛生保健服務,是各級政府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也是廣大農民迫切期盼的大事。改善現有農村基礎醫療設施條件,規范農村藥品價格,加快對鎮、村衛生所加速改進,鼓勵社會資金參與衛生所建設,提高農村衛生機構綜合服務水平。各級政府部門在修訂農村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時,應考慮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的特殊情況,降低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醫療費用,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并擴大報銷范圍。
2.4積極探索發展農村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
探索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和社會機構養老為支撐相結合的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以供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擁有多層次、多渠道的養老選擇,真正實現老有所養。政府牽線發動社會力量、鼓勵民間資金參與到農村養老服務業,成立農村社會養老愛心機構,鼓勵社會興辦農村養老院,形成政府的財政補貼引導、社會廣泛參與、多元化集資的農村家庭養老服務機制,切實推進農村養老服務的社會化進程。
2.5發展農業產業經濟,增加就業創業機會,讓外出務工子女回歸,減少“空巢”老人家庭。
合理解決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的養老問題,首先要因地制宜發展農村產業經濟,讓農村村民就業創業機會增加。政府制定農村創新創業扶助政策和惠農措施,助力農民自主創業。經濟收入提高,實現農村村民離土不離鄉,使更多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空巢”老人現象會逐漸減少,經濟和物質上能夠得到支助,精神上得到慰藉,從而實現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能安享晚年。
2.6加強宣傳教育,營造尊老愛老的良好社會氛圍
自古就有“父母尚不敬,何以敬天下”的名言警句,孝也自然而然的成為了一個評價人們道德素養的尺度。各級政府部門把尊老敬老傳統美德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積極組織各種尊老、敬老、助老、愛老活動。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媒介,積極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宣傳教育,不斷強化尊老敬老意識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的加劇,建議在全國推行河南省對獨生子女家庭的優待政策。修訂后的《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后,生病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
2.7提倡移風易俗、崇尚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
政府部門應通過各種途徑加強宣傳教育,提倡移風易俗、崇尚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引導廣大農村村民破除鋪張浪費等陳規陋習,通過樹立婚事新辦、喪禮從簡等典型,運用各種宣傳媒介,來引導村民改變傳統觀念,自覺自愿地形成崇尚文明、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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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6
一、計生失獨家庭的現狀
(一)計生失獨家庭的各種需求難以滿足
計生失獨家庭大多年老,已經不再工作,因此他們的生活經濟來源單一,物質上的需求只能靠政府微薄的補貼來滿足。與此同時,計生失獨家庭老人精神上的需求也難以滿足。老人獨自忍受著中年喪子的悲痛,苦受精神折磨而不能自已。尤其是在舉家團圓的日子里,更是以淚水洗面。他們沉浸在這種長期的痛苦中無法自拔,相比物質上的拮據,他們更需要來自政府和社會各界精神上的慰藉。
(二)計生失獨家庭的生理和心理問題需要關注
計生失獨家庭大多不喜歡與外界交流,他們的生理和心理問題更需要我們多加關注。他們往往選擇自我封閉,生活范圍日漸縮小,沒有情感傾訴的對象。長期積累下來的悲痛給他們的身體和精神都帶來了不可磨滅的影響,因此我們要更加關注他們的生理和心理,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三)計生失獨家庭的養老問題難以解決
計生失獨家庭因為沒有孩子養老,大部分養老機構又要求擔保人簽字才允許老人入住養老院,這種一方面沒有直系親屬,另一方面老人的原單位或者所居住地又怕承擔責任而不愿簽字的情況,就給失獨老人的贍養帶來了阻礙。
二、計生失獨家庭養老問題的解決措施
(一)政府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養老資金投入力度
對計生失獨家庭的經濟救助是政府最早提出的幫扶措施,這就要求政府相關部門首先要加大對失獨家庭養老的資金投入力度,完善失獨老人養老服務的配套設施建設,滿足老人養老的愿望。其次,政府要積極引導社會各界人士、多渠道的籌措幫扶資金。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向來是我國的傳統美德,而僅靠國家的財政投入和政府的財政補貼,是難以長期維持失獨家庭養老事業的發展,因此政府要充分發揮自己的牽頭抓總作用,積極吸收社會各界的閑散資金。同時要加大對失獨家庭養老救助資金的宣傳力度,號召全社會行動起來,尤其是吸引相關熱心公益人士的關注,借他們之力擴大宣傳范圍,吸引更多的人關愛失獨家庭、關心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
(二)社會各界的積極關愛救助
所謂“眾人拾柴火焰高”,為了幫助計生失獨家庭打開心扉、重新回到社會中,社會各界都應發揮作用,形成一個良好的救助體系。結合我國實際,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社區主陣地的作用,在社區建立心理咨詢室、利用網絡的作用建立qq群、微信群等,對失獨家庭進行一對一的溝通交流,定期開展電話回訪等活動,及時掌握他們的精神動態,予以精神慰藉。另一方面可以提供一些專項的服務。比如說針對一些有再生育意愿的.失獨家庭提供免費的“再生育”服務,或者是對有收養意愿的家庭提供信息并辦理相關手續等,幫他們重建繼續生活的信心。
(三)計生失獨家庭的群體自我救助
社會各界的幫扶救助只是外因,我們還要充分調動起失獨家庭這一內因,積極進行自我救助。首先,失獨者應積極調整自己的心情,從陰影中主動走出來,勇敢面對現實。其次,計生失獨者應主動團結起來,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主動建立起自己的小團體。失獨者因為經歷相同,更能體會彼此的心情,溝通起來也會沒有壓力,因此失獨家庭要團結起來,在幫助自己的同時,把那些陰影中的失獨者吸收進來,也把希望帶給他人。
(四)完善計生失獨家庭的養老服務社會保障機制
政府要承擔起計生失獨家庭的養老責任,逐步完善計生失獨家庭的養老服務保障機制。首先,要建立健全計生失獨家庭的養老規章制度,強制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對失獨家庭的養老予以重視。政府部門可以為計生失獨家庭建立起專門的養老院。這種專業性的失獨家庭養老院要統一解決監護人簽字的問題,還要在滿足失獨者的衣食住行需求的同時,配備相應的心理疏導中心,給失獨者的精神帶來安慰。其次,要逐步建立失獨家庭養老的專項保險制度。失獨家庭面臨的最緊迫的問題就是生活、醫療和養老,這就需要政府出面,為失獨家庭建立專項的保險制度,真正實現計生失獨家庭老有所養,病有所醫。
三、結語
計生失獨家庭是我國的一類特殊群體,他們的養老問題更是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的焦點和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從計生失獨家庭的現狀出發,對其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論述,并結合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為當前計生失獨家庭的研究做出一定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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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7
摘要:
我國屬于農業性大國,國家經濟的發展與農業經濟發展密不可分,而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國家新農村建設中所實施的相關策略。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其覆蓋面越來越廣,這些都得到了廣大群眾的認可。但是這些政策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需要快速準確的進行解決。本文主要闡述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希望對有關人士能有所幫助。
關鍵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問題;對策
我國從本質上來看屬于農業大國,農民占我國最大比例的人口數量,所以維護農村的穩定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國家整體的穩定發展,因此,建立起完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體系急需完成。經歷了多年的發展,農村的養老保險經過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在這些發展過程中我國的保險工作積累了很大的經驗,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績,也從本質上轉變了城鄉居民家庭養老的傳統思想。雖然養老保險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城鄉居民的承認,但是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很大的問題,急需進行改善。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群眾整體參保意識較弱,很難擴大保險面。
此種問題的表現有:某些中青年群眾對于養老保險沒有正確認識,認為此問題離自己非常遠,沒有必要現在關心。而某些接近退休年齡的老年人存在著僥幸的心理,認為城鄉居民保險最終會像惠農等政策一樣給于農民相關的補助,并取消掉或降低某些面的稅收,認為只要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享受基本的養老政策,這樣他們也不會參保。另外,民眾認為關于參保的相關政策會不斷的變動,普遍存在著以下幾方面的擔憂,第一是擔心政策變化太快,繳納的保險費用會白花;第二是擔心城鄉居民保險費用會越來越高,最終在經濟上無法承擔;第三是擔心通貨膨脹越來越嚴重,現階段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在以后會出現貶值。
(二)外出務工人員數量眾多,保費收繳較為困難。
現階段大多數農村的青壯年農民都出外進行務工,有的農村甚至整家、整村的外出務工,只有像春節這樣重要的節日才會回家一次,更有甚者幾年才會回家一次,這就造成了這些人的保費收繳非常困難。為了確保保費上交工作的完成,有些村民的保費是村干部個人或參保人親戚墊付的。
(三)政府補貼沒有達到一定標準,很難吸引居民主動參保。
政府沒有投注足夠的補貼,并且所得回報趕不上養老的期望值,這樣無法吸引居民參與到養老保險中來。主要表現在:第一方面,繳費的補貼不成正比。對于養老保險來說,政策方面的相關規定是多繳多補,少交少補。但是實際情況是多繳時補貼并非是按照正比進行的,高繳費的補貼并沒有按照正常的比例實施。
第二方面,養老保險的待遇也是不成正比的,比如說居民不管是繳納100元的保費還是繳納3000元的保費,所得到的基礎性養老金都是70元。
(四)經濟困難戶保費繳納困難。
現階段城鄉還具有很多的困難群眾,包括殘疾困難戶、五保戶、低保戶以及受災群眾等等,這些人的經濟相對拮據,沒有能力上繳保費。另外,社會上還存在著很多低收入群體,這些人的收較低并且不穩定,維持著基本的生活都相對困難,要是想長期繳納養老保險是非常困難的。
(五)城鄉養老保險工作量非常大,完成目標任務難度較大。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主要是在基層完成的,這就使得具體工作的點多、線長、面廣,會涉及到多個縣鄉區域,參保人數巨大,并且很多是在外務工人員,要想較為全面的完成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就需要非常大的工作量,就要投入非常巨大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但是現階段從事養老保險,尤其是在縣鄉從事養老保險的.人員較少,工作量非常巨大,完成目標任務難度較大。
二、解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政策宣傳,提升群眾養老保險意識。
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宣傳工具,包括電視、網絡、手機短信等進行廣泛的宣傳,采取形式多樣以及覆蓋面廣的宣傳,使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深入人心。同時對于城鄉居民普遍存在的怕變、怕不兌現以及怕不劃算等心理,要進行針對性的宣傳,使得城鄉居民對參加養老保險的優越性充分了解,從根本上提升農民的參保意識,推動農民自覺自愿進行參保。
(二)拓寬居民參保的途徑,增強參保工作路徑。
一是要開展示范點建設。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要選擇典型的鄉鎮建設服務示范點,典型鄉鎮要具有養老保險參保率高、保費收繳便捷、工作條件比較好并且養老金發放順利的特點,從而形成較好的帶頭作用,以便全面推行養老保險的參保工作。二是要積極探索銀行代扣的新思路。在開展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時,要以方便居民參保作為主要目的,探索運用網絡系統連接搭建起銀行代扣新模式,建立起完整的、規范化的保費征繳系統,從而最終達到網上繳費的目標,進而通過方便快捷的服務帶動城鄉居民積極參保。
(三)提升政府補貼的力度,從而吸引廣大居民主動的參保。
首先要提高基礎養老金的標準。雖然我國的基礎性養老金根據國民經濟水平適時在調整,但是隨著通貨膨脹等越來越嚴重,基礎養老金的漲幅還是不能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其次要提升政府的補貼水平。現階段個人繳費高低與政府補貼并不成正比,個人繳費上升一個檔次所增加的補貼標準并沒有多大的吸引力。所以建議按照城鄉居民具體的收入水平適時調整基礎性養老金以及補貼標準,從而建立起完善的繳費激勵機制,提升城鄉居民參保積極性。
(四)加強基層工作力量,實現最后一公里服務。
一是要提高基層人員工作待遇,增強工作積極性。基層人員對于城鄉居民社保工作具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些工作人員不單單對當地民情有所了解,更是會用自己的方式進行工作,所以政府相關部門要對工作積極、能力強的人員給于適當的獎勵,這樣不但能夠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通過上門服務促進居民參保工作。二是要加強基層服務平臺建設,讓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參繳費、領取待遇。政府管理部門要將工作經費足額納入到政府的財政預算,保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進行。三是要加強基層工作力量,不斷提升服務水平。要定期組織基層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建立和完善年度考評機制,來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服務能力。
(五)以精準扶貧為契機,建立并完善困難群體幫挾制度。
要成立專門的機構對于上述提到的經濟困難戶、特殊人群進行摸底登記,對于那些屬實的人員要建立起特殊的養老保險制度。也可以通過財政制度傾斜,鼓勵企業、公司或者私營業主進行一對一的幫扶,來解決繳費困難問題,保障他們享有同等的養老待遇。
三、結語。
通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及發展,使得多年存在于我國農民中老有所養的夢想變成了現實,從而使得現代社會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成為了代替以土地養老的全新制度。隨著多年的發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經從早年的試點發展到了覆蓋面廣、制度健全的新興制度,并獲得了非常巨大的成績。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包括:需要群眾整體參保意識較弱,很難擴大保險面、外出務工人員數量眾多,保費收繳較為困難、政府補貼沒有達到一定標準,很難吸引居民主動參保、經濟困難戶保費繳納困難、城鄉養老保險工作量非常大,很難完成目標任務等等,相關管理部門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解決這些問題,從而推動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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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枝胡坤愛: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本科,經濟師,主要從事養老保險管理工作。)
養老問題論文8
摘要:眾所周知,我國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并且基本養老保險尚不健全,一些人的養老成為問題。當前國內存在著有房產無收入的老年人,參考和借鑒國外的反向抵押貸款的養老模式的成功經驗,“以房養老”成為了時尚話題。本文首先論述了在中國以房養老的必要性,再次根據我國的房產業、金融業和保險業的發展,以及絕大多數老年人擁有房產這一物質基礎說明了以房養老的現實性,最后針對以房養老提出一些建議和對策。
關鍵詞:以房養老;反向抵押貸款;失業者;失地農民
養老一直都是人類關注的話題,它不僅是民生問題,也是經濟問題,更是政治問題。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愈加嚴重,空巢老人逐年增加,無論是家庭養老還是社會養老都面臨著巨大的壓力,老年人自謀養老之策便是明智之舉。與此同時,我國房地產行業蓬勃發展,一片欣欣向榮;另一方面,由于人們對住房的偏好,我國房產的自有率較高。為了更好地養老,可以把房地產和養老聯系在一起,形成一種新的養老模式———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簡單來說就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產產權抵押給銀行,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可以住在里面,還可以領取養老金,在老人身故后,所抵押房產歸屬于銀行。具體的運行方式有很多種,比較常見的是壽險公司和銀行聯合運行,基本思路是:第一,房主以其擁有完全產權的房屋為抵押向銀行一次性取得整筆貸款;第二,房主用借款所得向壽險公司購買終身年金式壽險;第三,房主每期從壽險公司取得年金收入作為養老生活開銷,一直到自己身故為止;第四,房主死亡后用房屋歸還所欠銀行的反向抵押貸款,銀行最終清算該貸款業務開辦的成本與收益。[1]一、以房養老的必要性在人們看來“,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是根深蒂固的,但是,如今是計劃生育政策實行以來獨生子女成為社會中堅力量的時代,四二一式的家庭組合成為主流,空巢老人越來越多,年齡也越來越大,養老壓力之大不言而喻。現代人的生存壓力也是越來越大,競爭越來越激烈,僅僅靠養兒防老已不再現實。
一般情況下,人們在青年時期是正儲蓄,老年時期是負儲蓄,以存款養老對于有錢人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但是對于失業者和失地農民來說一生沒有多少存款,存款是不可能的,養老的目標、收入的來源可以轉移在自己的房產上面。試想一下,售房養老便無居住之地,那不可行,那么,反向抵押房產產權給銀行,在自己居住在房屋里的基礎之上每月可取得養老補助,這不失為兩全其美的方法。
隨著近幾年國家對民生的重視,社會養老不斷發展,但不可否認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還存在著諸多漏洞。失業者要自己全額填補養老保險,由于經濟的原因他們繳不起這筆費用,有些失地農民也缺失養老保險。有的有養老保險也是水平很低,難以保證正常的生活水平,提高養老水平是國家和社會關注的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靠社會的養老,暫時我們國家還沒有那樣的經濟實力,要提高養老水平可以把目光投向比較繁榮的房地產和金融保險行業,抵押房產權來取得養老金。
二、以房養老的現實性
我們知道要以房養老首先要求申請者有房,其次還需要有適合的金融保險體制。據我國的情況來看,居民的住房自有率還是比較高的,包括失業者和失地農民,而且目前國內的金融保險行業已發展的相對成熟了,這些物質以及體制要求都已經具備。
中國城市居民的住房自有率較高在《中國城市狀況報告20xx/2011》的報告中也得以印證。報告指出,20xx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達23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接近30平方米),住房的質量和居住環境有較大提高和改善,城鎮居民的自有住房擁有率大幅提高,至20xx年已達87.8%。
20世界90年代初國家為了解決城市職工的住房問題,各個單位紛紛組織了集資蓋樓房,很多的職工是在上世紀90年代末股份制改革時遭遇下崗的,這部分失業者是有住房的;失地農民雖然失去了土地但是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這些失地農民會按照比例分得到住房。失業者和失地農民相對來說也是屬于低收入群體,他們沒有養老、醫療保險,即使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他們有的保險也是低級的,無法保證年老時的正常生活,而他們所居住的住房是實實在在屬于他們的財產,他們可以憑借自己的房產來提高養老水平。
三線城市的王先生62歲,是一名失業者,沒有養老保險,但是他在市區擁有一處八成新的130平米房產,折合人民幣40萬左右,他如果采取了以房養老的方式養老,按照男人平均壽命69.63(70)歲來算,我們可以看看他可以領取的養老金的數額。
現在的房價還處在上升趨勢,王先生的房產的折舊和它的增值額相抵,扣除了預支貼現利息25%,王老先生每年可領取3.75萬(40×75%/8=3.75萬),也就是每月可以領取3125元。
我們經過粗劣的估算可以看到,以房養老可以使失業者在住在自己房屋的基礎之上每月領取三千多元生活費,這樣能保證老年人居有其所,還有終身的可觀的養老金補助,從而提高了他們的生活水平。
三、實行以房養老的對策
(一)轉變傳統觀念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里,房產不可以賣,一定要留給后代,其實不然,讓子孫真正應該繼承的不是房產,而是奮發圖強的自立精神,這才是真正的財富。對于失業者、失地農民等這些低收入群體來說,把房產留給了子女,自己的養老成為了問題,節衣縮食生活水平低下,這不是和諧家庭的正確選擇,只有老人們生活的好,子女們才能安心工作,拼搏奮斗。這正是沒有房產作為遺產,才更會激發年輕人的干勁兒。
(二)創新金融保險制度
我國目前的金融保險業發展迅速,為以房養老的開展提供了體制基礎,在此基礎之上我們國家要鼓勵養老金融產品的創新,保險公司可以嘗試新的養老保險險種,更好地為老年人度過幸福的晚年而服務。反向抵押貸款業務鑒于自身的復雜性,在具體的運作過程中,應當采用特設機構為中心,承擔主要的住房資產貸款的`貸放以及其后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并由商業銀行和證券等相關金融機構參與其中的聯合模式。[1](三)健全法律制度任何一項新制度的運營,都需要法律先行,以房養老依靠房產的反向抵押貸款,這需要立法機構制定相關的金融保險法規作為保障。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的反向抵押貸款還沒有相關的房產、金融、保險和養老保障的法律制度,反向抵押貸款很難運行。我們需要針對實際情況進行調研之后制定新的法規。
以房養老在美國成熟運行,在中國難成主流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美國針對遺產征收了高額的遺產稅,中國還沒有開征遺產稅。在中國以房養老達不到避稅的目的,所以,可以通過開征遺傳稅的方式來調動老年人以房養老的積極性。[2](四)出臺財稅優惠政策筆者認為富人階層沒有實施以房養老的必要性,他們的現金或者各種資產足以保證高質量的養老,應該使用以房養老模式的人恰恰是一些低收入階層,如下崗職工和失地農民,針對這部分人群國家更應該制定優惠的財政稅收政策。
另一方面,我們現在是市場經濟時代,任何的交易講的就是公平對等,但是以房養老的反向抵押貸款是要求銀行等金融保險機構先拿錢,后享受房產權利,這種具有外部性的行為需要國家給予一定的財政優惠稅收減免的政策來鼓勵。至于稅收優惠的力度,可以隨著反向抵押貸款制度的實行,根據具體的金額分為不同等級。
面對我國已經進入“未富先老”社會的現實,為了緩解養老壓力,大到國家小到個人都在進行不斷的嘗試和探索,以房養老可能不是最佳的解決途徑,但卻行之有效。以房養老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可以減小年輕人的養老壓力,可以促進保險業的創新,還可以加速我國房地產的流動,對于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將會起到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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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9
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含義和特點
所謂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指的是通過個人、國家和集體一起出資,對農村的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賬戶獨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給農村擁有養老保險的老人開通獨立的賬戶,資金繳納和補助費用的獲取都是通過賬戶進行辦理,采用獨立的賬戶方便快捷,有利于提高辦事效率。第二,規定了繳納養老金的最低標準。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所繳納的養老金不是固定不變的,應該根據該地區經濟水平和消費情況制定最低繳納養老金的標準,縣級市對所繳納的養老金進行管理,地方的財政預算要包括所繳納的養老金。第三,領取條件的嚴格規定。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一般是在50周歲開始領取養老金,但是并不是所有滿足50周歲的人都可以,對于領取其他城鎮養老保險的人不符合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的條件,除此之外,在參保時間和領取時間之間超過15年農民,需要通過年繳費形式繳納費用滿足15年才有資格領取養老金。
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中的不足
1.農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認識不足。由于在農村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有效的宣傳,農民缺乏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認識,導致很多農民不參與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通過有關部門對農民的調查分析,接近30%的農民不了解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內容、參保條件以及補貼的方式。在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進行宣傳時,一般只是通過宣傳手冊、村內廣播等形式宣傳,但是由于農村的文化水平比較低,很多農民不清楚宣傳冊上所講的內容,導致一些農村對參保的一些福利和條件不明確,降低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2.缺乏相關法律的約束。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中有完善的法律法規才能夠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順利開展,但是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方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不能對新農保的行為進行約束,不利于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新農保在實施的過程中,政府沒有對其做出統一的規定,不同地區的實施方案不同,導致新農保出現管理上的混亂,在一些地區甚至出現挪用新農保基金的現象,也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阻止上述現象的發生,農民對新農保的信任度不斷下降。
3.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資金不足。新農保的資金是由個人、集體、政府一起出資,但是農民繳納的資金比較少,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民數量比較多,集體收入又比較少,集體對農保的資金很少,為此新農保大量的資金都是由政府承擔。新農保這種主要靠政府出資的集資渠道比較單一,不能夠給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提供足夠的資金,資金不足,就無法支付足夠的養老金,農村老人的生活水平得不到保障,也就降低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4.無法保障農村老人的生活。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生活消費越來越高,但是新農保沒有足夠的支付能力,支付的養老金不能夠保證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例如假設一個農村老人在50歲開始參與新農保,根據新農保的要求計算后,農村老人在6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但是每月只能夠得到130元。在消費水平不斷增加的社會里,130元根本就無法保障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農民參保的積極性不斷降低。
三、解決農村養老保險存在問題的策略
1.加大宣傳,提高認識。加大在農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對提高農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認識具有非常重要意義。在對新農保進行宣傳時,要拋棄傳統的宣傳方式,可以通過開展相關的活動,深入到農村內部,這樣才能夠加深農民對新農保相關政策的認識。例如可以在農村開展“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認識”的活動,在活動現場組織唱歌、表演、話劇等,通過表演和話劇來介紹新農保的相關政策、參保條件等,同時在活動后讓農民根據自己的疑問進行提問,宣傳人員在現場進行詳細解答,直到農民完全了解新農保為止。通過開展相關活動,能夠吸引農民參加活動的積極性,最終可以提高農民對新農保的認識,有利于新農保在農村的順利開展。
2.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加強法律約束。針對農村養老保險中出現的問題,要建立完善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制度的執行需要用法律手段進行約束,為此還要加強對農村養老保險法律體系的建設,保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各項工作能夠順利執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要根據在農村開展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在法律中對養老資金的來源、資金發放的條件等進行明確的規定,同時要加強對農村保險制度的監督,出現和制度不相符的行為,要嚴格運用法律手段進行嚴懲,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這樣可以提高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3.拓寬資金渠道,增加資金。個人和集體提供的養老資金不足,為此,政府不僅要提高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資金的投入,還要拓寬資金渠道,只有提供足夠的資金才能夠給農村老人支出充足的資金,保障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政府需要對養老保險提供最低的保障,同時國家要單獨撥款,作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儲備資金,這主要用來補充相關的養老資金以保證養老金能夠滿足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政府要加強對集體經濟的重視,提高集體經濟水平,增加集體經濟的投資。除此之外,還要拓寬集資渠道,例如可以讓政府和一些愛心企業合作,企業為農村養老保險提供部分資金,還可以利用募捐的`方式,通過這樣多渠道的集資,既可以減少政府的壓力,還可以為農村養老保險提供足夠的資金。
4.提高農村收入,保障農村老人生活。政府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農村的收入,只有增加了農民的收入,農民才能夠有足夠的資金投入到新農保中,有利于保證新農保在農村的順利開展。要在農村開設知識課堂,提高農民的整體文化素質,同時轉變農民傳統的思想觀念,增加對養老問題的關注。政府在村內開設一些技術培訓班,農民通過學習先進的技術,增加自身在社會上的競爭力,同時政府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鼓勵農民根據農村地區的特點自主創業,從而提高農民的收入。為保障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農村養老保險要根據當地的生活經濟水平,支付足夠的養老資金,這樣才能夠為農村老人提供足夠的資金,保障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
綜上所述,政府部門要根據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加強大對新農保相關政策的宣傳,提高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同時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來保證新農保在農村的順利開展,最后,政府要加大對新農保的支持,增加農民收入。這樣才能夠讓新農保為農村老人提供足夠的資金,保證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
養老問題論文10
摘要:養老保險對于企業職工而言,是晚年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在養老保險制度執行過程中,政府十分重視職工養老問題,但由于頂層設計不健全,制定相關制度不夠完善,致使很多政府扶持性的政策“雨點”無法落到企業頭上,許多職工仍未完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部分企業“欠費”“逃費”和養老金分配不合理等等問題突出,許多已經參保職工發生“斷保”的現象屢見不鮮。對此,本文客觀分析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而對“斷保”危害以及如何解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詳細探究,以期引起高度重視,改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的社會問題。
關鍵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
1引言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已于今年五月一日實施,相關條例的立法層次和權威性得到提高。隨著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執行力度不斷增強,參保企業的數量和職工參保人數實現同步增加。但是,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很多企業進行改革時,不以法律作為依據,缺乏法律的保障;一些企業生產經營不善,不愿意為職工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再加上部分職工,缺乏積極要求企業依法為其繳納養老保險、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觀念。相關部門監管者的使命沒有執行好,導致企業和企業職工參保率不高,期中“漏報”“少投”“斷保”的現象頻頻發生。這一問題存在已久,長此以往,不僅將嚴重影響社會養老事業的可持續進行,而且會直接損害“斷保”職工的切身利益。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沒有保障,勢必激化社會矛盾。
2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產生原因
2.1體制改革深入進行,違規政策滋生“斷保”
當前,經濟體制改革正在不斷深入,由于經濟結構、所有制結構與轉型加速,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數量飛速增加,受地方保護主義和片面政績觀的影響,不少地方政府縱容私營企業老板不繳或少繳部分職工參保費,以規避大部分人參保;以不納入社會保障為參與投資的優惠條件。一些大企業也不乏“逃保”和“避保”問題,中小企業、靈活就業人員更廣泛存在這類問題。同時,有些職工由于沒有意識到接續保險的重要性,自然選擇一次性買斷工齡、停薪留職,直接造成企業職工“斷保”現象進一步加劇。
2.2養老保險支付不可持續的問題突出
目前,個人空賬現象嚴重,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各地一方面降低企業支付比例,另一方面則借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的混賬管理,當統籌基金不夠時,就向個人賬戶透支,致使個人賬戶空賬規模迅速擴大,直接造成職工“斷保”現象頻頻發生。
2.3缺乏監督機制,管理手段弱化
難以硬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基礎性因素,同時制度設計本身的問題或是主因。部門間責任不清,分工不細,管理不到位、不精細,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形成挪用、違規等問題。目前,社會保險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收支運行機制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社會民眾媒體監督。
2.4參保意識淡薄,嚴重影響參保率
①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因為經營狀況不佳,因此不愿意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②很多私營企業認為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是一種無效投入,不愿意為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企業職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保,但是由于其自身工資水平有限,因此在繳納養老保險金后,其生活質量就會受到很大影響。③有些企業認為技術管理人員能夠為企業帶來較大經濟效益,而一線工作人員產生的效益比較少,因此,只愿意為技術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金。④企業職工自身參保意識不強,不愿意繳納養老保險金個人8%的那一部分。
3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現象的危害
社會關系穩定、和諧是社會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通過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建立起穩定的社會養老保障體制,可以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是,如果企業職工在職期間,出現“斷保”問題,則由于在參保期內其個人不繳納養老保險金費用,企業也不再計算養老保險金繳納時間,這樣,在企業職工退休后,其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以及水平就會顯著降低。由此可見,如果企業與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長期處于中斷狀態,則就會與國家所推行的社會保險政策相違背,同時還會導致企業職工利益受到嚴重損害,除此以外,這一現象還會為養老保險金的收支平衡帶來不利影響,對于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十分不利。
4解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的對策
4.1加大社會養老保險知識的宣傳力度
針對目前存在的對養老保險制度以及繳納養老保險金政策相關規定和精神問題的不了解和誤解,有關部門及工會組織應充分應用電視、廣播、報紙、報刊、網絡等媒體平臺,公開、全面、準確地宣傳解讀。通過宣傳教育,使企業職工能夠意識到繳納養老保險金是國家為了保障企業職工老年生活,避免老年風險的一項十分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①還應該讓企業能夠認識到養老保險金制度是國家強制執行的,企業職工具有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的權利,企業應該在創造收益的同時,為職工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義無反顧地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讓廣大職工對企業充滿信任和期待。②企業職工個人要樹立養老意識,在職期間依據個人能力狀況,為自己的養老問題做好長遠規劃。積極協同企業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為解決自己的養老問題打下基礎。
4.2建立多元化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推行彈性繳費制度
要逐步改變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單一繳費制度,要適應多層次就業人員的基本需求,建立起多元化、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要逐步推行彈性繳費制度:①已經連續繳費15年,但是還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且出現中斷繳費的問題,則其在退休時,養老保險金待遇也會相應的減少,為了有效避免出現上述問題,應該加強政策引導,盡量避免出現中斷繳費人員。②一次性買斷工齡,或者與企業解除勞務關系的人員,可以在選擇發放安置費用以及事業保障金的同時,一次性繳納全部養老保險費用,這樣其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依然能夠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待遇,保障其老年生活。③對于“斷保”人員,還應該綜合考慮其個人經濟收益情況,根據不同標準分檔繳納養老保險金。
4.3妥善解決轉移接續和流動就業導致的斷保難題
政府應該加強社保轉移平臺功能,實現跨區域數據信息共享,積極推進養老保險金完善政策,妥善解決養老保險金轉移連接難點,通過整合全社會信息資源,可以建立政府、企業和個人就業三大信息平臺,通過這一平臺,能夠實現信息共享,有利于隨時掌握企業經營生產規模、勞動保障誠信評價等信息。根據調查研究,40~49歲年齡段失業人數較多,對此,社保經辦機構應該重點關注失業人員,確保其在重新就業后能夠立即續繳養老保險金。
4.4強化養老制度、政策管理和法律體系建設
要加快養老保障立法建設,盡快出臺“養老保險法”“養老保險增值保值法”“養老保險征繳法”等等系列法律。出臺與法律相配套的規章制度體系,將養老保險制度納入以法監管的軌道。當前,要強化對企業繳費情況的執法監督和稽核工作。政府應該對企業繳費實際情況加強監督和審查,重點稽核對象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繳納人數以及繳費工資基數,應該加強養老保險費征繳管理,并且結合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征繳力度。促進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社保機構與稅務部門之間的聯動作用,確保養老保險金能夠及時征繳。
4.5加大經辦機構建設力度,提升執行能力
強化基金征繳工作的執行能力,可以考慮用垂直管理替代當前的屬地管理體制,不斷提升經辦結構能力。制度的.全覆蓋不僅有利于緩解養老保險金的財務壓力,為基金提供新的資金來源,更有助于實現“老有所養”的制度目標。各級地方政府應該加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設力度,推進社會保險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對此,應該做到以下兩點:①綜合考慮社會保險部門的實際工作量和工作強度,適當增加工作人員數量;②增加社會保險方面的經費投入,促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化建設,保障經費的順利支出。
4.6要完善退休待遇的計發辦法
企業職工繳納越多的養老保險金,則其在達到退休年齡后,就能夠依法享受更多補貼,為了保障這一原則,不僅需要優化計算指數,而且還應該重點強調養老保險金繳納年限在養老金計算中的重要作用。在計算基礎性養老金時,應該依據企業職工繳納時間的長短,適當調節計算系數,這樣才能強調突出養老保險金繳納年限的重要作用。
5結語
綜上所述,職工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職工養老保險發生“斷保”,關系民生、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另一方面,政府要切實加強養老制度、政策管理和法律體系建設,促進社會保險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該意識到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企業職工應當樹立權利和義務對等的理念,在享受社會保險的同時,要依法按照相關的規章制度繳納自己應當繳納的費用,積極配合單位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為養老保險改革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這樣,當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就可以按月從社保經辦機構處領取養老金,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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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瓊 單位:福州市建筑設計院
養老問題論文11
【摘要】作為我國的農業大省和人口大省,河南省于20xx年率先進行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試點。制度實行8年以來,雖然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也同樣存在很多問題。為了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確保政策實施的效果,河南省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關鍵詞】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對策
河南省于20xx年12月啟動建立籌資模式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為輔,養老待遇由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全國第一的農業大省和人口大省,河南省的農村人口眾多,“三農問題”尖銳。隨著河南省社會經濟的發展,老齡化尤其是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土地養老保障的作用越來越弱,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越來越難以維持,農村老年人生活越來越難以保障,農村養老問題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同時也制約著“三農問題”的解決。河南省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更好的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對于編織河南省的社會保障網,破解“三農問題”,解放農村剩余勞動力,統籌城鄉發展,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設以及實現中原崛起具有重要意義。
一、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過程中的問題
(一)政策體系不夠系統化
對于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的狀況,從目前來看,與之相關的配套措施尚不完善也不確切,對于某些細節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實施的過程中,由于缺乏系統的工作體系和規范的工作流程,部門之間的協作效率低下,問題頻出。比如:虛報謊報年齡提前領取,雙重戶口重復領取,老人去世后不注銷戶口繼續領取等等。總之,提前領取、騙取和重復領取養老金的不良現象層出不窮。另外,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保險缺乏相應的完善的配套措施和系統化規范化的政策體系,也導致了機構建設滯后,管理體制混亂,信息系統不完善,經辦隊伍不穩定素質不高等等一系列問題。
(二)宣傳力度不足參保率低
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過程中宣傳力度和深度不夠,持續性不強,造成了廣大農村居民對新農保的政策理解不夠深入。青年農民由于繳費年限長參保積極性不高,參保意識薄弱,而超過35歲的中老年農村人群很少能獲取網絡宣傳信息,導致參保率低,覆蓋面小。農民尤其是上了年紀的農民獲取信息的方式比較閉塞,而中青年農民雖然容易獲取宣傳信息,但大多不愿參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以來,對農民尤其是農村年輕人的吸引力不夠,主要原因除了政府宣傳力度不足的問題還存在青年農民的意識較薄弱的問題。大多數青年農民認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依然不夠高,并且本人年齡離退休有較長的距離,所以繳費與否對養老問題相關不大。并未意識到新農保政策對他們未來生活所起到最基本的保障作用。這就造成了河南省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在青年農民尤其是青年農民工中極難推廣。
(三)支付水平相對較低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采取的籌資機制是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的財政補貼和集體補助為輔。由于河南省社會經濟發展不均衡,各地市經濟發展不同步,農村經濟發展落后,鄉鎮企業力量薄弱,農民生活水平提高不明顯,人均收入不高,因此養老保險的支付水平也就偏低。根據河南省農村目前的經濟狀況,參保的農民大多選擇最低檔次的繳費,雖然政府補貼的數額很大,但是抵不過河南省巨大的農村人口基數,平均下來也就很少,再加上物價上漲,消費提高,微弱的養老金很難保證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
(四)轉移接續政策不完善
河南省是全國第一勞務輸出大省,農民外出務工后往往會參加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現行的其他養老保險,返回農村之后,仍然在田間地頭從事農業勞作,重新參加新農保。因此,及時有效的加快解決現行養老保險與新農保之間的轉移接續、并軌統一的問題顯得非常重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退保和轉移手續比較繁雜,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對于他們來說,辦理起來會比較麻煩。在退保方面,好多農村居民對退保手續仍然停留在不了解的層面,而實際辦理中需要參保當事人或者其親屬提供各種相關證明,材料繁多,手續復雜,耗費時長,相當麻煩。在轉移方面,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低,僅為地級市,不同地市由于各自的情況不同,其具體政策會有差異。并且由于信息化辦公程度低、聯網辦公層次低,導致不能共享參保信息,資金轉移也會麻煩起來,所以辦理時候難免會很困難。
(五)資金籌集渠道單一
政府在農村養老保險籌資中,相對于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財政籌資來講,所占比例太低。在財政繳費補貼上甚至出現了交的越多補的越少的現象,因為政府補貼相對于繳費金額的比例是下降的。農村居民的收入遠低于城鎮居民,除了少數經濟發展水平高的村莊外,大部分地區缺少集體經濟和鄉鎮企業,集體補助的部分難以兌現,依靠集體補助的可能性很小。至于社會籌資更是微乎其微。受多種因素的左右,在個人繳費部分,大多數農村居民選擇了最低檔次的繳費。低水平的個人繳費水平,無力的集體補助,不合理的政府補貼,大大縮小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渠道和籌資規模,從而限制了其保障水平。
二、完善河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的對策
(一)確立正確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方法
堅持以人為本,走村入戶,耐心講解,把新農保這項政策宣傳好,落到實處,使廣大農村居民能夠實實在在的了解新農保的深遠影響,真真切切的享受到改革和發展的紅利。科學貫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必須一絲不茍,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不怠工不拖沓,不盲目攀比跟風,不急功近利,而要結合各地區實際,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比如可以提高信息化辦公的層次,減少手工操作的環節,降低失誤率。提高資源共享率,實現辦公網絡化,精簡辦理環節,提高辦公效率。在正確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方法引領下,加大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擴大覆蓋范圍,拓寬資金渠道,提升資金管理,加強組織領導。
(二)建立完善的養老金監督管理機制
養老金是百姓的保命錢,尤其是對農民來說至關重要,必須確保養老金的安全與穩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一項政策的順利落實都需要嚴格規范和實施細則作為支撐。新農保作為一項給廣大農村居民帶來了幸福生活的惠農政策,在具體落實中卻出現騙保等問題。原因就在于地方缺少具體的相關配套的實施監管措施。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社保部門應當被給予相應的行政執法權,自行對發現的騙保等違規現象執法,用強硬的執法力度,予以堅決打擊。為了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安全,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養老金進行審計,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定期向大眾公布審計結果,接受群眾的監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主管部門要進行自查自糾,上級主管部門也可以定期不定期進行工作抽查和督導。
(三)強化經濟建設加大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
經濟是社會建設的基礎。應強化農村經濟建設,發展鄉鎮經濟,支持發展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強化農村居民的自我保障能力。河南省的城市化水平低、發展緩慢,農村人口占很大比重,所以養老不可能單單靠政府,更需要“自力更生”,“就地取材”。要發展特色種植、養殖和農副產品深加工為重點的特色產業,延長農業產品加工產業鏈,增加農業產品附加值,有條件的鄉鎮可以對土地資源進行開發利用,組建農業公司,吸收農民土地入股。有計劃地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近就地實現就業,最大限度地增加農民收入。各級政府應該加大對新農保的財政支持力度,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力度,在所能承受的范圍之內,盡可能地傾向于農村,提高補貼標準,擴大覆蓋面,建立按繳費比例增長的財政補貼等多種方式的農民參保補貼制度。
(四)完善相關社保關系銜接政策
對于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問題,政府應該借鑒醫療保險的經驗,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可以跟隨流動人員跨地區就業轉移劃轉。除了跨地區轉移之外,如果參保人身份有所變化,可以在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之間相互轉移,養老保險的轉接也應如此。河南省也應加快政策制定,加大落實步伐,充分保護好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權益,完善與養老保險相關的社保關系銜接政策,解決地區間影響社保關系接續轉移等問題。各地區在相關手續操作方面要嚴格規范轉移和接續程序,在操作流程方面,做到增強可行性、統一性和規范性。在退保方面,要簡化操作程序,減少不必要的材料,提高辦公效率,降低時間消耗。在轉移方面,應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增加政策的一致性和信息的共享性。
(五)拓寬資金籌資渠道實現保值增值
建立科學合理的補貼標準,個人多繳費政府就多補貼,以此來調動農民繳費參保積極性。基礎養老金的增長幅度要以CPI的增長幅度為參考,建立相應的聯系,提高記賬利率,激勵農民多繳費。一方面以稅收促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另一方面運用社會力量,大力發行社會保障彩票,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捐贈基金。不斷探索養老金的保值增值的新途徑,可以通過購買由政府的財政資金作為擔保的國債或者政府債券,既可以保證了資金的安全,還可以使養老金得以保值增值。總之,要不斷拓寬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渠道和保值增值的新領域。
三、結語
綜上所述,河南省作為全國第一的農業大省和人口大省,“三農問題”尤其突出,嚴重制約著河南省社會經濟的發展。解決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于緩解河南省傳統養老模式所帶來的沖擊,應對日趨嚴重的農村人口老齡化的挑戰,破解“三農問題”,實現中原崛起發揮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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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12
寧波市作為沿海經濟發達城市,一直是外來務工人員源源不斷涌入的城市。截至20xx年底,寧波市常住人口超過1000萬人,其中外來務工人員已達430萬,占到總人口的43%,外來人口總量超過溫州而居全省第一,其中北侖、鄞州、鎮海等區外來人口已超過戶籍人口。外來務工人員對寧波經濟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其權益長期未得到社會應有的尊重。很多務工人員長期生活在寧波,也逐步進入中老年,以后基本生活尚無保障。這既關系到每個家庭的生活水平質量,更關系著整個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探索建立適合外來務工人員的社會保障制度,使其“無憂樂享”晚年生活,具有很緊迫的現實意義。
一、調查的基本狀況
本次調查共調查了200份《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的現狀調查問卷》。其中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現狀的調查問卷有效問卷192份,即有效率96%;在本次的調查過程中,我們采用隨機訪談的形式,以個人訪談為主,采用問卷調查相配合的調查方法。而對于本次的調查地點主要分布在社區、建筑工地、商場、勞務市場附近。本次調查的過程中,有200份調查問卷的調查對象是外來務工人員本人。在調查結束后,我們對192份問卷進行了統計分析。在分析問卷時,我們采用Excel進行分析研究。
二、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現狀
根據暫住人口統計資料,全市外來務工人員的92%分布在經濟社會發展較快的市轄區,其中鄞州區占38.5%,慈溪占15.3%,江東區占12.4%,江北占11.6%,鎮海和北侖合計占11.2%。據我們對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的現狀調查問卷顯示,他們主要來自安徽,江蘇蘇北,河南,四川,山東等地。全市外來務工人員75%以上主要從事制造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和商品業批發零售業,尤其是大量女職工就業于全市眾多紡織、服裝企業、服務業等。這些分布在各行各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以自己的辛勤勞動,對寧波市的工業化和城市化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為寧波的經濟社會發展也做出了重要貢獻。在我們調查的外來務工人員群體中,平均年齡僅為26.3歲,40歲以下的人群占到70.2%,很顯然,青壯年已經成為外來務工人員群體的主力軍,而隨著時間的推進,這些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問題將日益凸顯出來。我們可以通過問卷分析來看看當前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
1.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
46.3%的大眾認為外來務工人員養老應由子女負擔,由此看來,傳統的養老模式在社會大眾中占據主導地位;43.81%的外來務工人員認為其養老方式以平時儲蓄為主;在大眾和外來務工人員的看法中,養老保險這一養老方式分別居于第三位和第二位,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養老保險在社會上還沒有代替外來務工人員的傳統養老方式,成為一種主流意識。再次,在調查的人群中,61.46%的外來務工人員都愿意繳納養老保險,但實際在與外來務工人員的交流過程中發現他們的參保比例低,從問卷對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情況分析,只有34.2%的被調查者參加了養老保險,同時還出現了大量的退保現象。
2.外來務工人員對養老保險的態度。
接近半數的外來務工人員明確表示要參加養老保險的,而有19.27%的人是出于政策的原因而無法參加,那么排除無所謂的和明確表示不想參加的8.33%的外來務工人員,仍有多數外來務工人員是愿意參加養老保險的。
三、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問題的原因
1.從外來務工人員自身來看。
一是盡管養老問題客觀存在,但外來務工人員現在并不愿意繳納費用給政府,他們對這一政策的不信任感使他們寧愿把錢存著。外來務工人員對未來普遍有不確定性的憂慮。盡管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在轉移時可以接續也可以退保,但是大多數外來務工人員對這些政策并不了解,身為弱勢群體的外來務工人員在不明真相或者被逼迫,利誘等情況下選擇退保,導致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二是外來務工人員進入城鎮做工大多是通過城鄉介紹而來,加上勞動崗位競爭激烈,對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考慮較少,甚至毫無考慮。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很容易陷入侵權陷阱,等發覺時為時已晚。另外,外來務工人員隊伍雖然龐大,但缺乏組織,很難形成維權合力。因為他們缺乏訴求渠道,也缺少求助途徑,也正因為缺少有效組織,外來務工人員在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往往各謀其策、各行其是,一盤散沙,很難形成合力。對企業不簽勞動合同,克扣拖欠工資,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侵權行為,往往持克制,忍耐的態度,沒有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也是養老保險制度在外來務工人員中推行不力的原因之一。三是外來務工人員來到城市,生存就業壓力使他們心有余而力不足,個人繳費能力低但是繳費門檻高,在被調查的人群中,70.97%的外來務工人員每年開支占收入的比例超過50%,22.04%的外來務工人員甚至超過了80%,外來務工人員每年開支占收入的平均比例達到了75.7%,很明顯,這個比例系數越高,可用來儲蓄或它用的可支配收入越少,對于養老保險這筆額外的費用投資在他們看來也許是奢侈的消費。另外,工作不穩定,流動性太強,轉移手續麻煩等客觀因素都制約著他們。
2.從企業角度來看。
我們的調查中50.92%的外來務工人員所在企業沒有按月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19.63%的外來務工人員都不清楚企業是否為其繳納,這不僅表明企業繳費意識低,也揭示出不少外來務工人員的自我維權意識淺薄。企雇傭外來務工人員就是降低成本,如果再繳納養老保險就會加重他們的負擔,增加開支,在這種情況下,通常能逃則逃,能避則避,采取消極的態度。企業往往不與外來務工人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當然,有的企業可能經營管理不善,自身經濟實力有限,對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實在無能為力,想交也交不起。
3.從政策層面來看。
一是政策背后的價值選擇。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問題上,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普遍持有的地方保護主義觀點,并一定程度上對外來務工人員有歧視,使養老保險接續問題存在困難。由此看,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政策失效的根本原因在于價值偏誤。中央政府一定看到了外來務工人員在城市就業收入低、穩定性差、流動性大,所以提出建議“外來務工人員的社會保障,要適應流動性大的特點,保險關系和待遇能夠轉移接續,使外來務工人員在流動就業中的社會保障權益不受損害”。但在具體的政策設計中,對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并未提供可以操作實施的配套方案,而僅僅是一項供各地方政府參考和自由選擇的原則性措施。二是政策執行中的不足。盡管近年來在維護外來務工人員權益方面出臺了不少政策措施,但在實際執行中存在嚴重不到位現象,政策本身存在不少漏洞,操作性不強,責任追究不明確,企業在施行過程中逃避責任等問題,也沒有相應的執法手段來制裁,執法缺少力度,缺少程序,無法實施這些看似不錯的政策,那么這些維護外來務工人員權益的政策也只能是空談。
四、完善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的建議
1.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
目前,外來務工人員文化程度不高,對各種知識掌握的程度有限,缺乏權利意識和利益表達行動。據本次調查發現有62.89%的外來務工人員文化程度是初中及初中以下,當在問及對當地養老保險政策的了解狀況時,91.67%的'外來務工人員對政策的了解不夠。所以,要盡快轉變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觀念,學會利用法律,通過合法渠道維護自身的權益。加大宣傳力度應從政府、社區、用人單位三個方面落實。利用專家講座,社區公告欄宣傳,用人單位培訓等方式讓外來務工人員了解政策的內容,各地方政府應加緊出臺操作細則爭取早日實現養老保險賬戶的轉移。尤其是加大針對外來務工人員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方針、政策、目標模式的宣傳,增強企業和外來務工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繳費的意識和自覺性,保證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加大對外來務工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的財政支持。
外來務工人員具有流動性大、工作不穩定和收入水平低的特征,外來務工人員的工資收入遠低于城鎮職工,參保能力有限。而個人繳納每月工資8%的養老保險金對收入本來就不高的外來務工人員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收入。調查發現,有81.35%的外來務工人員反映自己的工資水平低,工作不夠穩定到處流動。一些外來務工人員認為工作變動大,養老保險能不能延續交下來也是未知數。考慮到外來務工人員工資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城鎮職工的現實情況可以實行“低門檻準人”的原則。鑒于大部分外來務工人員的收入水平不高,無力承擔養老保險費的繳納,中央財政及地方財政應該對其進行資助。這樣就極大地降低了外來務工人員的負擔,凸顯了養老保險公共產品的特點。而與此同時,對有外來務工人員的民營企業的繳費門檻可適當降低,甚至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這樣有利于提高企業參保率,從而變“要我參保”為“我要參保”的觀念。比如說,可以將外來務工人員個人費率適當的降低,盡量實現外來務工人員少繳費,實現低水平,廣覆蓋率。
3.強化企業的養老保險意識。
調查中有50.92%的外來務工人員表示所在企業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金,19.63%的外來務工人員都不清楚企業是否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金。如何強化企業的養老保險意識,可以用以下的方法:
(1)完善養老保險法律制度,明確規定企業在養老保險中所應該承擔的責任,以及企業在不作為的情形下,企業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
(2)政府部門應該成立專門的監督監察機構,對各個企業的養老保險狀況進行定期的檢查,從而有效的防止企業在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繳納中故意逃避責任;
(3)促進企業工會系統的發展,用工會的力量來監督企業,以維護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
4.制定全國統一的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與接續辦法。
鑒于中國的現實情況,調整和完善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使其能夠無障礙地跨地區轉移接續,期望國家盡快實行一體化的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提高統籌層次。這一思路有其合理性,但由于外來務工人員往往是跨省流動,提高統籌以適應外來務工人員跨省流動的養老保險體制,必須在中央一級實行統籌,否則依然難以解決地區分割問題。而中央層次的統籌,要付諸實施可能需要長期的等待。
5.建立健全適應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法律體系。
就目前而言,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完善,沒有形成一個系統性的社會保障體系,很多時候當政策執行效果不佳時,總會出現新的政策對舊政策進行修改或補充。所以對外來務工人員而言,即使現在的政策會帶來優惠,但是他們擔心在未來的一個時候,如今的政策會被取代或廢除,那么他們的優惠也就化為烏有。外來務工人員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其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當作為城鎮養老保險的特別制度而存在。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可靠的幫助和補償。此加大養老保險的執法力度迫在眉睫,而建立健全適應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體系更是重中之重。
五、結語
外來務工人員在寧波城市化和工業化形成的過程中發揮著不可磨滅的作用,雖然國家對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進行,并且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果,但是在實踐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是一個全面系統的工程,需要外來務工人員個人、企業、政府三者共同的努力,特別是政府更要明確自己的主導作用,不斷的完善適應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真正將外來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落到實處,保障他們應有的權益,實現他們的中國夢。
養老問題論文13
摘要:近年來,我國經濟結構發生了變化,然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并沒有跟隨經濟發展與時俱進。本文根據實際狀況提出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并闡述了解決這些問題的措施。
關鍵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問題;對策
由于社會經濟的變化,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問題不斷暴露出來,因此,分析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尤為重要。
一、我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一種國家通過各種途徑籌集資金,強制建立起來的社會保障制度。參保人員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法定條件,退休的企業人員就可以從養老基金中獲取養老金。因為養老問題是社會高度關注的話題,所以國家重視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養老保險制定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與人民的利益息息相關,對于社會的發展有著重要作用。
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小
從近年來,全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率來看,我國養老保險覆蓋范圍還是太小。國家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很多企業并未給所有員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還有很大一部分人的合法權益沒有受到保障,尤其在部分民營企業中這種情況更加嚴重。
2、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率過高
我國出臺了法律政策,規定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企業和員工按照一樣比例進行繳納,其中企業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為19%,員工自身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為8%。通過查閱資料和多國國家進行對比,發現我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率很高。這種過高的養老保險繳費率對養老保險的繳納產生了負面影響。一方面,過高的養老保險繳費率加大企業經營的成本,很多企業規模不大,無法繳納過多的`養老保險。另一方面導致很多企業的發展受到阻礙,因為一個企業無法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員工會出于對自身利益的思考,不想進入該企業,從而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發展,企業在招人方面更加困難。這些大大制約了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
3、老齡化問題嚴重
近年來,我國老齡化問題嚴重,我國老年人占比越來越多,老年人口的增加為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行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隨著全國范圍內老齡化的加劇,養老保險資金越來越匱乏,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對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才能緩解老齡化的影響,才能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促進社會的穩定發展。
4、養老保險基金增值困難
從現實情況上分析可以知道,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較少,投資渠道較窄,而且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方面缺乏規范性,這就使得很多地方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虧損,甚至無法周轉。很多因素作用下,養老保險基金增值就比較困難。很多養老保險基金是國家撥款的,當養老保險基金有結余時,往往會儲存在銀行中。但是當今中國通貨膨脹嚴重,將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儲存在銀行中,養老保險基金往往會貶值,這進一步加劇了養老保險基金的缺口。
5、保險資源分配不均
我國東西經濟差異較大,同樣,各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這就可能會出現,在有些城市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有結余,在有些城市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有虧損。理想情況是通過跨市調節資金,但是實際情況中養老保險基金很難做到跨市分配。這一情況也反應出我國養老保險統籌層次較低,加重了財政支出,加大了發放養老金的難度,對社會穩定發展有負面影響。
三、健全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對策
1、提高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
一方面,國家要在政策方面對養老保險進行扶持,對中小企業進行一定的補助,對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的企業表彰,提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率;另一方面,政府增大勞動保障監管機制,要求企業依法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基本養老金,對未繳納養老保險的企業進行一定的處罰。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提高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范圍,才能緩解當前企業養老金不足的情況。
2、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管理
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采用更加科學合理的管理機制,應該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政策,保證各地嚴格執行養老保險規章制度,對不能嚴格執行養老保險規章制度的單位或者地方追責,建立處罰機制。同時,通過全社會的努力拓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讓多個渠道的資金盤活養老保險基金,使社會各界更加重視養老保險基金,更加愿意投資養老保險基金,提高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回報率。
3、延遲退休年齡
老齡化的不斷加劇對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沖擊是很大的,隨著老年人越來越多,社會上需要的養老金就越來越多,本來養老金基金原本就較為緊張,這種情況加大了養老保險基金的缺口。基于此,延遲職工退休年齡是必然趨勢,延遲退休年齡,可以使部分年紀已經到退休年齡,但是身心還好健康,想要工作的人繼續創造財富,這樣也緩解了老齡化帶來的壓力。從各個方面來,國家出臺政策,延遲職工退休年齡來緩解養老保險的壓力是很好的方案。
4、提高企業繳納養老保險意識
一方面對企業要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宣傳,在日常培訓中加入基本養老保險的內容,如開展養老保險的定期研討會,在公司走廊粘貼有關養老保險的宣傳海報,促使員工和領導認識到繳納養老保險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業對養老保險政策要做到公開透明,公開最近的養老保險政策,并嚴格按照養老保險政策繳納養老金。
5、建立補充性養老金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為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在參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建立的,旨在提高職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進行重要補充的一種養老保險形式,是養老保險的第二支柱,補充性養老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養老金的不足。建立補充性養老金有利于減輕政府負擔,有利于分清保險責任,有利于更好地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綜上,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著諸多問題,我們需要針對這些問題作出有效的措施,不斷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創新,讓養老保險制度能夠與時俱進。同時也應該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推動社會的進步,促進社會穩定,讓人人都“老有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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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14
摘要:本文從養老保險基金概述入手,分析了當前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針對性提出了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對策。
關鍵詞: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問題;應對措施;探討
引言
當前我國在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方面已經取得了較大地改善,但是在某些方面仍舊存在較大不足,制約了養老保險基金效用的有效發揮,因此,全面分析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問題及應對措施有著較為重要的意義。
一、養老保險基金概述
養老保險基金也可以稱為退休基金,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可以實現的重要手段之一,也就是員工在工作一定年限之后退休自雇主所獲得之給付。能夠采用定期給付或者一次給付的方式。養老保險基金是一種專用基金,主要有三個方面的特征。首先是養老保險基金的社會性。實行養老保險基金是一種確保社會穩定和推動經濟發展的社會政策。社會成員均是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對象,在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給付、籌集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不論在具體實施環節還是在管理過程中均體現了政府或者社會行為。其次是養老保險基金的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是一種個人賬戶預籌,通過儲備的方式在未來養老時可以使用。第三,養老保險基金的互助性。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勞動者養老風險,實現社會互助。
二、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存在問題
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是養老保險基金從最初的收繳到最終的支付過程中,因為其中涉及到的管理環節較多,管理效率較低、管理主體較多、管理層次較低等方面因素影響而出現的風險。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主要表現在基金管理不能實現預定目標,無法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當前在進行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的過程中存在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個人賬戶“空賬”運行
當前養老保險基金已經從傳統的現收現付制度轉變為統賬結合制度,在這個過程中,養老保險基金中所含的隱形契約被廢除,傳統的職工投入到收益的模式被打破,導致很多老人賬戶出現了資金積累為零的情況,從而使這部分由隱性契約所形成的隱性負債顯性化。政府打算由現收現付融資的社會統籌資金來償還隱性債務,其收入主要來自企業繳費。此外,在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時,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資金管理方式是混賬管理,那么若社會統籌繳費小于離退休職工所需要領導的養老金時,個人賬戶基金就會被直接挪用,那么結果不但使企業和在職職工同時承擔退休職工養老金的支付和在職職工自己未來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積累的雙重任務,還導致在職職工按照全新養老保險基金制度繳納的個人賬戶由于被挪用而出現了“空賬”的情況。根據相關統計數據表明,截住到20xx年底,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出現“空賬”的數額已經超過了九千億元,并且表現出較快地增長態勢。隨著“空賬”數額的不斷積累,將會給養老保險基金帶來較大的風險,還會直接影響到當前參保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基金的積極性。
2.養老保險基金風險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法律手段較為薄弱
現階段,國內養老保險基金制度已經基本形成,國務院下發的相關條例和文件是其主要參考標準。從當前國內養老保險基金發展需要來分析,養老保險基金總體法律化程度還比較低,主要表現為:養老保險基金法律制度并未形成統一的規定,適用范圍較為有限,導致養老保險基金覆蓋面積較小,養老保險基金并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對于養老保險基金具體實行過程中也并沒有更高層次的法律進行參考,導致養老保險基金在實行過程中法律責任制度不夠完善,法律效力較低。由于法律制度不夠完善的影響,導致養老保險基金在運行管理的過程中,其中出現了較多不透明的管理機制,暗箱操作、資金流失等問題時有發生。而養老保險基金如何運行是養老保險基金的基本常識,對于其全面了解公眾有著不可爭議的權利,這也可以增強公眾對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的監督,從而增強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效力。
3.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依據較為欠缺,不能形成有效合力
當前國內在進行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時,現行法律法規對于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監督總體較為分散,很多社會保障監督機構在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的過程中,對于出現的很多問題仍舊沒有完善的法律進行參考,對于出現的騙取、冒領、拖欠養老保險基金的行為相關的制裁措施也不夠給力。在對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的過程中,勞動保證部門、審計部門、財政監督部門并沒有形成合力,多頭監督、各自為政的情況普遍存在,降低了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協調效果。這樣不僅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還增多了被查企業的實際工作量。此外,在進行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的過程中,風險管理部門的上下級在信息共享方面不夠完善,風險管理協調性較差的問題普遍存在。例如:在對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進行行政監督時,若財政部門和社保部門并沒有形成合力,那么對于財政賬戶的實際操控情況較難完全掌握。
4.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所用技術手段結合程度較低
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工作是一項較為復雜的工作,在進行風險運行管理的過程中,只有各種風險管理手段得到有效配合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但是多數情況是,所用的手段往往僅僅為其中的一部分。例如,若在進行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時,內部控制措施使用較多,那么外部監管往往缺失嚴重,而外部監督和內部控制均是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的根本;再如,在進行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時,外部審計工作通常采用抽樣的方式進行,而抽樣方式僅僅是眾多方式的一種,其在風險管理過程中也有自身的風險。
三、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應對措施
1.構建完善的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體系,增強養老保險基金的運行效率
當前我國在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與國內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有著直接關系。所以,應當構建完善的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機制,通過采用法律手段的.方式對養老保險市場的“投、管、支、征”等方面進行完善。在具體實施中,首先應當對參保人的義務和權利進行明確。養老保險并非免費午餐,參保人的義務和責任是并存的。其次,從法律層面上對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進行完善,將各個部門、個人的職責進行明確,列出“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第三,對于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透明度、投資規則等方面進行明確界定,保證基金可以安全運行。此外,對于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如何進行全面有效監控,在法律層面上均應當有著明確規定,將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之間的銜接進行緊密結合,同時根據制度環境的不斷變化,形成動態性運行風險管理調整機制。
2.增強財政管理,防止出現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財政風險
首先應當編制社會保險預算。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采用“板塊式”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模式。也就是在政府預算的范圍內,對養老保養基金進行單獨預算。其次,確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政策扶持,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拓寬社會保障資金的投資渠道,增強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3.大力推行企業年金,對養老保險體系進行完善
當前我國政府在養老保險基金投入方面仍舊有著較大的壓力,因此若但但采用政府投入的方式確保養老保險基金正常運行是遠遠不夠的,因此,企業應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構建出完善的企業年金制度,有利于降低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財政風險。
4.嘗試開展商業養老保險基金
針對當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所用技術手段結合程度較低的情況,嘗試開展商業養老保險基金是較為有效的。商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關鍵補充之一,均可以在不同層面上發揮出應有作用。具體實施中,應當充分發揮商業養老保險基金的主導效用,提供更多的保障產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四、結語綜上分析,當前國內在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中仍舊存在較多問題,因此,為使養老保險基金更好服務于人們,政府、單位及個人均應當主動承擔起自身責任,多方入手形成合力,逐步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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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問題論文15
摘要:養老保險是我國社保體系當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在完善社保體系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而且養老保險制度的設立能夠讓勞動者老有所養的需求得到有效的滿足,同時還可以讓勞動者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但是當前養老保險覆蓋面低的問題十分突出,使得很多的勞動者沒有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影響到了他們的權益保障。面對這樣的現狀,必須深入探究中國養老保險的擴面問題,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充分發揮社保體系的作用,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文章將重點就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和對策進行深入探討。
關鍵詞: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對策
伴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推進以及國家經濟與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的加快,非公有制領域的經濟進入到了快速發展的新時期,并逐步成為國家經濟進步的新增長點。現如今國有企業已經實現了養老保險的全面覆蓋,但是非公有制企業在養老保險覆蓋方面卻存在著較為明顯的不足。這就使得非公有制企業職工無法有效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使得他們的切身權益無法得到相應的保障。而為了從根本上改變這樣的局面,最為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解決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結合實際提出針對性的擴面策略。
1中國養老保險擴面的必要性
在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度發展進程中,企業改革也在逐步增強,其中國有企業的全面變革以及進城務工與返鄉人員數量的增加,讓當前的就業形勢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大量失業下崗、進城務工、返鄉人員數量都呈逐步增長的趨勢,使他們開始將就業目光投向非公有制企業,或者是選擇個體經營的路徑。但是存在這樣一個問題,非公有制企業、個體等養老保險的參保率處于較低水平,也就是難以切實為這些工作人員提供養老保險保障,使得很多的員工無法享受到養老保險的待遇,也由此產生了很多上訪、勞動仲裁等一系列的問題,不僅影響到企業、員工的發展,還給整個社會帶來了隱患,產生了很多不穩定性因素。要想徹底改變以上局面,最為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擴大中國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讓廣大勞動者的切身權益得到良好的保障,進一步構建系統完善的社保體系,維護整個社會的正義與公平。而且,只有做好了中國養老保險的擴面工作,才能夠讓勞動者消除后顧之憂,使得他們更加主動積極地投入到企業發展和建設當中,為企業進步處理,更為整個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條件。所以,中國養老保險擴面是十分必要的,必須將其作為民心工程來積極處理,確保養老保險擴面工作落到實處。
2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
在養老保險制度的落實過程中,企業的廣大勞動者享受到了良好的權益保障,而此項工作也獲得了長足進展。但是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當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特別是影響到了廣大員工的切身利益,還讓整個社會的穩定性受到了威脅。所以,要想提高養老保險擴面工作的實效性,首要內容就是客觀分析當前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實踐當中存在的不足,為針對性策略的提出提供依據。第一,參保積極性較低,對參保工作存在錯誤的思想認識。目前很多企業都存在這短視思想,缺乏責任感,認為參保養老保險會增加企業的負擔,影響到企業的未來發展。也有部分勞動者缺乏對養老保險的認識,只是關注打工報酬的獲得,而不關注自己是否可以得到養老保險的保障。第二,勞動者的流動性問題突出,從而加大了參保工作的困難度。現如今整個勞動市場的供需不平衡問題十分突出,供給大于需求,這讓勞動者的弱勢地位更加突出,與此同時,勞動者的流動性很強,會讓實際的參保工作難度重重,還出現了漏報、漏繳等一系列問題。第三,養老保險工作機制有待革新,工作效率不高。當前影響養老保險擴面的一個重要問題是養老保險的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同時缺乏創新力度,影響到了實際工作效率。第四,養老保險的繳費率處于較高水平。養老保險繳費率高的問題是影響企業與員工參保,導致養老保險擴面困難的重要原因。企業的繳費率以及員工個人繳費率都處于較高水平,影響到了他們的參保主動性。
3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的解決對策
3.1宣傳正確參保理念
目前無論是企業還是勞動者都對養老保險的參保工作存在著片面或者是錯誤的認識,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養老保險擴面工作的實施。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要加強對正確參保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勞動者以及企業的參保意識。在宣傳工作當中需要為企業講明為員工參保養老保險的`重要價值以及對企業未來發展的積極作用,從而提高企業的責任意識,讓企業可以主動地投入參保工作。與此同時,在宣傳工作當中需要對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進行大力宣傳,讓企業能夠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除此以外,要為廣大勞動者進行有效的宣傳教育,改變他們對參保勞動保險的錯誤看法,積極提升其維權意識和參保觀念,也讓他們的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3.2做好審核監督工作
目前整個勞動市場存在著很多不平衡的問題,勞動者數量較多,但處于弱勢地位,再加上人員流動性高,使得漏報和漏繳的問題增多。面對這樣的現狀,我國必須要做好養老保險的審核監督工作,也就是要構建完善的社保稽核體系,對繳費單位進行準確的登記、申報,規范企業繳費行為,使得他們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繳納養老保險費用。針對瞞報與拖欠繳費等錯誤行為,需要依照設置的相關懲處措施要求其改正。與此同時,勞動監察部門等要做到協調配合,加大稽核力度,使得繳費單位能夠依法申報與繳費,讓養老保險擴面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并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3.3創新改革工作機制
養老保險工作具有極強的綜合性和復雜性的特點,是一項關系民生問題解決的大事,所以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有極高的專業素質和良好的道德素養,使得他們能夠妥善處理好辦理工作的各個事項。與此同時,要注重對工作機制進行大力創新,確保各項工作的效率與質量,提高服務水平。一是適當增加社保工作人員的數量,確保各工作人員能夠做到各司其職,將養老保險工作處理得井然有序。與此同時,要加大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使得他們能夠掌握豐富的專業知識以及政策知識,不斷提升業務能力,提高責任意識,確保社保工作質量。二是增加配套工作經費的投入,并設置專門性強的激勵機制,進一步強化對社保工作的管理,穩定人心,維護基金安全。三是將養老保險經費納入專項預算當中,并做好政策的宣傳工作,降低工作難度的同時,為養老保險擴面工作提供助力。
3.4適當降低繳費水平
繳費率較高的問題制約著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工作的推進,更讓企業和員工的壓力大幅提高。很多企業由于繳費率高的問題而放棄為員工參保,不僅無法保證員工的切身權益,還影響到企業對員工的吸引力,使得企業在接下來的規模壯大和發展當中受到制約。也有很多勞動者他們的收入差距很大,收入水平低,所以要承擔8%的養老保險費用會讓他們的生活壓力劇增。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促進養老保險覆蓋面的擴大,國家可以適當調整繳費率,降低繳費的標準,讓企業和收入低的勞動者都能夠享受到國家給予的優惠。
4結論
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問題突出的現狀影響到養老保險制度的貫徹落實,同時還威脅到我國整個社保體系的建設工作,長此以往會讓民生工程建設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威脅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足發展。因此,必須客觀全面地分析中國養老保險擴面工作實踐當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也切實解決企業的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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