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語文組 吳昌均
幾年來,我積極的探索著初作文教學的最佳方法,收益頗豐。我以為,要想上好作文課,作文權力要下放。我用“不定、不論、不限、不拘”八字來談我之拙見。也就是說,作文體裁選擇要不定;作文命題形式要不論;作文時間要求要不限;作文批閱方法要不拘。
作文體裁選擇要不定。就初中語文教材來看,無論是傳統的,還是新編的義務教材,作文體裁“三大塊”的格局沒有大的變化。這無疑遵循了初中學生心理發展的認識規律,但這并不是警告為師者,對作文訓練的先后要求“神圣不可侵犯”。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敢于打破常規,讓學生過足“記敘癮”,再“說明”或“議論”也為嘗不可;或者,干脆放開手,學生愿意寫什么就寫什么,“記敘”也好,“議論”也罷,讓他來個“大雜燴”,待到瓜熟蒂落是再“收攤”,定然也會達到訓練學生寫作能力的目的。更何況,有的學生長于敘述,有的學生長于議論。如果在初寫作文時強行規定某一體裁,學生不但難以入文,反而更增添反感情緒,想描寫的,想抒發的,想高談闊論的,每每不能盡興。這樣久而久之,其后果不言而喻。故而不必對體裁要求太甚!
作文命題形式要不論。如果老師給學生一固定命題,要求他們不能越蕾池半步,就可能導致學生絞盡腦汁,搜索枯腸,按照老師的命題轉,而自己沒有命題的自由。這樣,就局限了學生的想象力,扼殺了學生的創造思維。學生腦袋里儲存的可以選擇的材料廖廖,而大批的材料因命題所囿,又有可能被擱置。由于每個人的生活經歷不同,情感體驗也不盡相同。寫作者“只能從他們所熟悉的生活中形成題材,從生活這一唯一源泉中發現題材,而不可能去選取自己從不知曉,也不準備知曉的生活事件為創作題材”。(《文學概論》曹廷華主編)假設老師給一固定命題,無形中對學生的題材選擇也畫了框框。那么,學生也只能“雙手摸白紙,兩眼望著天了”。
作文時間要求要不限。這里的“不限”,當然是指“不限死”。傳統的作文教學方法,不外乎經過命題、審題、選材、立意等過程,之后,在老師的兩節課的時間內完成草稿,或都完全
謄寫工整交給老師。大部分同學急于在短時間內完成“上交任務”,要么抓耳撓腮難以下筆;要么一揮而就,辭不達意,甚至于把雞零狗碎的東西胡扯一通,其壯慘不忍睹。殊不知,寫一篇文章往往是不盡人一意的。“在動筆寫作之前,總是在做其他事情。思想要排除外界干擾,心志專一地集中注意力,調動起全部的信息儲備進行思維,沉浸在寫作的激情里,這是需要一段時間的”。(《寫作》劉錫慶、齊大衛主編)尤其是對初學寫作者給其充裕時間,也是有必要的。如此極有可能調動起學生最大的寫作熱情,挖掘學生最大的潛能,說不定時有上乘佳作,美文頻頻!
作文批閱方法要不拘。如果把學生寫好的作文全交給老師批閱,弊端顯而易見。一是反饋時間難以保證。批閱作文所需時間的長短,主要取決于教師的才干和工作熱情。學生是急于想知道自己的文章是否被讀者(或者說也就是老師)認可的。無奈,結果經常是“千呼萬喚始出來”。畢竟老師批閱作文不可能一蹴而就,老師有按照自己的情趣雅好品評作品的心理,不可避免帶有主觀性,“學生因為受到老師某些不良制約(這是由閱讀心理決定的),故而只好慘淡經營,寫出一心供老師看的劣作了。語文教師的“泰斗”、“一代宗師”、著名的語文教育家葉圣陶先生論及作文時,其中有一段精辟的見解:“不感到必要與歡喜,就不用什么文字。若不是為了使學生先對作文產生好感,在獲得極大心理快慰時,寫作欲方能急劇膨脹”。真正做到“有所寫才寫”,而不是“勉強去寫”。
(拙文發表在《中小學教師培訓》1999年第2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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