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是中國封建社會通過考試選拔人才,分配官職的一種制度。這種制度從隋朝開始到清朝結束,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統一中國后,為了加強中央政府的權力進行了一些改革。其中在選用官吏方面,以科舉取士代替了為世族壟斷的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二年(公元606年)開設進士、明經二科,由州、郡通過考試舉薦一些優秀人才,來京城由朝廷進行測試,根據考試成績錄取。被錄取者可出任各級政府官吏。隋以后各朝代都沿襲了這一考試制度。不過所設科目、考試內容和方法各個時代都有所不同,并且越來越復雜,
明清兩代的科舉制度大致相同,并且都是以八股文取士。下面簡要談一下明朝的科舉制度。
明代實行四級考試制,即院試、鄉試、會試和殿試。在院試以前有小考。考生參加縣試和府試及格者稱“童生”。然后參加省、府所在地方書院考試,院試及格,稱“生員”,俗稱“秀才”或“相公”。秀才有參加鄉試的資格。鄉試三年一次,由皇帝派主考官主持。鄉試都在秋天舉行,這一年稱“大比之年”,鄉試考中的稱“舉人”,第一名稱作“解元”。鄉試第二年,在京城舉行會試,舉人才有資格參加。會試在春天舉行,考中的稱“貢生”,第一名稱作“會元”。貢士要參加皇帝親自主持的一場考試,這場考試叫“殿試”。殿試分三甲出榜,考中的都“進士”。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 。
明清鄉、會試都考三場。而以頭場八股文作得好壞作為能否錄取的決定因素。所以讀書人都把畢生的精力花費在八股文上。
八股文
一種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為題的應考文章。依照題義闡發其中的義理,禁止發揮自己的見解,也不許聯系當前的現實政治。這種文章就是人云亦云地把《四書》《五經》的說法貫串成文,還美其名曰“代圣賢立言”。八股文的格式也非常死板,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部分組成。后四部分都各有兩股相互排比的文字,共為八股。這種文章不僅結構有死的程式,同時語言、句法、字數,甚至語氣都有嚴格的限制。
八股文束縛了知識分子的思想,扼殺了他們的創造精神,使他們失去了主體意識。讀書人為了功名利祿,甘心受統治者收買,把科舉當作出人頭地的敲門磚。這時候科舉制度已經沒落,對社會發展不僅失去了積極意義,反而起著阻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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